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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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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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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个自我反省的机会,通过总结可以更好地发掘自己的潜力。应该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来进行总结,避免过分冗长和啰嗦。总结不仅是个人的事情,也可以组织团队一起总结,共同提升。

学校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篇一

1事假:

事假提前一天和导员请假并填写请假表,交给学委,请周末的假要在周五之前请假(周末导员不在办公室)。

2病假:

请病假需要医院证明。

3急病请假:

男生找门洋(),女生找佟佳颖(),他们只接受电话请假。请完假要告诉学委刘洁凝,学委请假告诉李亦彭或者许迎曦。

1周末夜晚不在,要写清理由,并记在班级考勤表上,不作学分扣除。

2晚上十一点不在寝室,也要写在考勤表上。

3每晚宿舍长要将本宿舍学生在寝情况报给生活委员赵嘉欣。

1每次活动由组织委员席新科(考察女生出勤)和生活委员赵嘉欣(考察男生出勤)以宿舍为单位进行考勤,每个宿舍每次活动满分6分。

2到学期末进行累加计算,分数最高的宿舍可以拿班费在学校看一场电影或是每人奖励15元,分数最低的宿舍请全班同学吃一次零食。

学校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建设和完善有学校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促进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xx外国语大学,简称“上外”;英译为sxxxxxinternationalstudiesuniversity,简称“sisu”。

学校是由国家举办、国务院确定的主要为全国培养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三条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由教育部与xx市人民政府共建。

教育部依法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并对学校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学校依法接受教育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

xx市人民政府对学校发展给予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上的支持;学校积极为xx的建设与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条学校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践行“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促进多元文明沟通,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的使命。

学校积极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引介世界先进文化,努力培育海纳百川、胸怀天下的大学文化。

第五条学校以引领和推动中国外语教育改革与发展为己任,突出质量,彰显特色,坚持多科性、复合型、国际化的办学方向,致力于发展成为高端国际型人才培养的基地,成为以外语为特色的多学科领域知识创新的平台,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思想库,成为中外文化沟通的桥梁。

第六条学校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育人目标是培养卓越人才,即具有全球视野、人文情怀、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外语特长,并能够畅达进行跨文化沟通和交流的高端国际型人才。

第七条学校坚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以学生和教职员工为本,以教学和科研为中心,尊重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

第八条学校立足于外国语言文学传统优势,坚持多学科交叉协调发展,坚持开放办学,积极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打造国际化办学品牌。

第九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xx外国语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学校实行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内部治理模式。

第十条学校住所地为xx市大连西路550号。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虹口校区位于xx市大连西路550号,松江校区位于xx市文翔路1550号。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自主调整办学场所。

学校的互联网官方网址为:;学校互联网外文门户网址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节学校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六)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七)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八)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

校党委由学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

校党委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以下简称“校党委会”)。校党委会闭会期间,由校党委的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党委常委会”)行使其职权,履行其职责。

校党委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校党委常委会原则上每半月举行一次,如遇重大或紧急事项可随时召开。出席人员达到或超过全体常委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方可召开;会议决议经全体常委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方为有效。根据会议需要,可召集相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由党委书记审定。

第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xx外国语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上级纪委和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学校的反腐倡廉工作,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十三条。

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校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拟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国际交流和思想品德教育;。

(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六)行使学校其他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等相关职权。

学校设副校长和总会计师。副校长和总会计师按各自分工,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校长办公会议是校长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出席人员由校长、副校长、总会计师、校长助理、校长办公室主任等组成,讨论处理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学校监察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根据议事内容,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由校长审定。

校长办公会议一般每两个教学周举行一次,如遇重大或紧急事项可随时召开;对会议所议事项,由校长在充分听取与会人员以及其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策。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

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事务的最高决策机构。

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等学术相关发展规划;。

(五)评定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等方面重大项目的立项验收等;。

(六)评议学术争议和学术不端行为,建设和维护学校科学道德规范,维护学校学术声誉;。

(七)审议由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出的学术发展方面的重要议题;。

(八)指导、促进学科交叉和学术交流,建设和倡导自由创新的学术文化;。

(九)审议、咨询由校长委托的其他重大学术事宜。

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其章程确定组成人员和议事规则等。

各学科根据需要,组建学科学术委员会。学科学术委员会在校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参照校学术委员会职责,负责本学科学术事务。

校学术委员会设学风建设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受校学术委员会委托,管理学校学风建设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依法负责学校学位管理的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学位授予标准与细则;。

(二)评定并决定授予学位,提名授予名誉博士学位人选;。

(三)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

(四)裁定有关学位争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九至二十五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委员应包括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教学、研究人员。参加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教学、研究人员主要应当从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中遴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具有教授或其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设副主席若干名。

第十七条。

学校设立教学指导委员会。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指导机构。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四)审议并确定有关教学建设与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审议学校实验室和校内外学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六)讨论各类教学成果奖、教学奖励、教学竞赛、教育研究课题的推荐和评选工作;。

(七)审议并确定学校年度教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八)裁定有关教学责任事故、教学工作考核及教学评估中的争议;。

(九)审议学校投入的教学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

(十)审议由三分之一以上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联名提出的教学发展方面的重要议题;。

(十一)讨论由校长委托的其他教学事宜,提供咨询建议。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由学风端正、教学水平高、热爱并关心学生、具有履职能力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委员人选由各二级教学单位推荐或由校长提名,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由校长聘任。委员人数不超过三十五人,每届任期四年,委员可以连任,连任人数不得超过上届人数的三分之二。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由校长聘任。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由主任定期召集会议。对会议所议事项,须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各二级教学单位组建二级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二级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参照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指导本单位教学工作。

第十八条。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重要咨询机构,在学校实现民主管理、科学决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校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三)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自主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提出意见与建议。

校务委员会由部分校领导、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以及群众组织和有关单位的管理人员组成。校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校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委员可连任,连任人数不得多于上届人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需要设置招生、学生工作、国际交流、大学文化建设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学校授权或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

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党委领导下,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学校尊重和支持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决议和提案。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学院(系、部)等基层组织为单位,由教职员工直接选举产生,其中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

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届满须进行换届选举。

学校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篇三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四有”新人,依据《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学校是在学校领导下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指导家长改进教育方法并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的学校,是我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家长学校的基本任务是提高家长素质,协同学校、社会培养具有高尚人格与创新精神的新型人才。

第二章领导与管理。

第四条:家长学校由学校行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

第五条: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五有:有牌子、有领导班子、有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有教材(教案)、有会议记录和上课记录。

第六条:根据教学计划和教材,挑选素质优良人员(含本校教师与外聘专家)担任家长学校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条:鼓励家长以自愿为原则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并予以登记;参加者必须遵守纪律,积极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八条:家长学校正常运转所需教育经费,由学校在办学经费中按比例支出。

第三章教学。

第九条:家长学校的教学内容含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组织家长学习儿童心理学,青少年身心特点与发展规律,家庭教育学,性教育知识以及有关法规文章等,并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家教实践。

第十条:家长学校教育要注意层次性,内容要形成系列。通过学习使家长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形成良好的认知结构,提高家长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家长学校每学期分级上课(讲座)2~3次。

第十一条: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搞好课内教学。

第四章考核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参加学习的家长,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包括观察家长教育子女是否有成效,即子女的在校表现与进步情况。

第十三条:每学年表彰优秀家长一次。优秀家长从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中产生,评选条件是教子有方,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操行优等,学业成绩(含各级各类竞赛成绩)优良或进步显著。评选名额占参加学习家长总数的30%。优秀家长由年级评选,学校审核表彰并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家长学校的日常事务由家长委员会委托教导处和各年级具体负责操作。

第十五条:制定家长学校制度的目的。为了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若干意见》,实现《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要使90%儿童的家长不同程度的掌握保育、教育儿童的知识”的目标,为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密切配合共同培育下一代。我校根据《湖北省家长学校工作规程》的要求,制定家长学校制度。

第十六条:家长学校的领导机构。校长由学校行政领导担任,教导主任由教导处和家长委员会主任担当,教务成员由各年级主任和家长委员会成员担当。

第十七条: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

1、家长学校的教学计划由教导处和各年级主任制定。

2、制定家长学校教师的工作岗位职责,任课老师必须认真备课、按时授课、并通座谈、家访等形式了解教学效果和家长意见。

3、由班主任负责做好学员登记和考勤。

4、每学期进行总结一次,由家长委员会主任负责,主要反映家长学校的办学情况和教学效果。

第十八条:家长学校的教育教学安排。

1、地点:设在各校家长学校教室。

2、教员:聘任老教师、有多年班主任经验的老师、有教育子女经验的家长。

3、课时:1~2次(每学期期末或期初)。

4、交流:每学年进行一次分层次、分类型的家教指导活动。

5、考核: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家长学员并发证书(条件:没有缺课、积极发言或写稿、交流心得体会、主动配合学校、教育子女效果好)。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9月起实行。

学校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学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xx市信息职业技术学校,英文表述为xxxxxxxxxx(简称:cits)。学校住所地为xx市xx区环保科技园xx路xx号,邮编:xxxx。学校官方网址:xxxxxxxxxx。

第三条学校是由xx市人民政府举办、主要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经登记机关批准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接受国家监管和社会监督。xx市教育局为学校的主管部门。

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xx市人民政府依法对本校进行监管:核准学校章程、任免学校负责人、提供办学资源、保障稳定的经费投入、尊重学校的独立法人地位和办学自主权,保障学校办学活动不受校外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的非法干涉;治理学校周边环境,为学校营造一种良好的育人环境;对学校资产设备使用进行监督,对学校办学质量进行督查。

第五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和阳光自信、自强自立人格,在生产、服务、技术、管理等一线工作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六条学校根据xx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本校实际,依法依规自主设置专业,主要开设师范类、信息技术类和现代服务类三大类专业。

第七条学校以举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为主,同时承担xx市幼儿园教师培训,开展职业技术培训。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国共产党学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与监督保障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第九条学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本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定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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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篇五

第三条本校法定校址:xxxx某场南侧。

第四条本学校经xx某地人民政府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并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经济活动及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非营利性的小学、初中九年义务制学历教育,并由xx一中作为国家资产委托管理单位控股、吸纳企业及个人入股为股份制教育机构。

第六条本校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培养优秀基础人才服务。

第七条业务主管单位:xx某地教育局,该校业务纳入教育局管理与考核中。

登记管理单位:00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八条业务范围:从事小学、初中九年义务制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基础人才。

第三章资本结构。

第九条本校资本货币资金总额为:万元。

第十条本校股份构成为:万元(其中土地亩现行评估价万元),教师20名年工资总额万元。

第十一条本校所有投入的股份资产均以资产评估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并出具权威凭证后方可以定为有效股金。

第十二条本校股东未经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得转让其全部或一部分股金。

第十三条学校设风险抵押金,出任董事长须购风险抵押金万元,副董事长万元。

第十四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议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十六条本机构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为最高权力机构。成员为五人,每学期由董事会召集召开一次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董事会职权:

(一)聘任或解聘校长、副校长、主任等;。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审查教育教学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七)审定内部机构设置,增加或减少开办资金方案;。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召开董事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九条董事会设置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1-2名。正、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正、副董事长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七十周岁。

第二十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行职权。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最后裁决。

第二十二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须于会议召开前十日,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

第二十三条出席董事会议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会议决定必须超过参加会议人数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可由董事长委派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单位或委派代表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规定其他权利。

第二十八条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其他授权。

第二十九条本机构设立监事会,监事由全体教职工中产生和更换。

第三十条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并推选一名召集人。

第三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单位的财务;。

(二)对董事、主要领导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对董事、主要领导的行为损害单位和利益时,要求董事和主要领导予以纠正。

第三十二条监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法和小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监事会决议须经过半数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

第三十三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单位董事、主要领导职务及财务负责人。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四条章程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与政策、法规相违背,或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需要修改时,由董事个人或联名向董事会提出,经董事长审定,由董事长责成专人修改。

学校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篇六

第一条为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学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xx市信息职业技术学校,英文表述为xxxxxxxxxx(简称:cits)。学校住所地为xx市xx区环保科技园xx路xx号,邮编:xxxx。学校官方网址:xxxxxxxxxx。

第三条学校是由xx市人民政府举办、主要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经登记机关批准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接受国家监管和社会监督。xx市教育局为学校的主管部门。

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xx市人民政府依法对本校进行监管:核准学校章程、任免学校负责人、提供办学资源、保障稳定的经费投入、尊重学校的独立法人地位和办学自主权,保障学校办学活动不受校外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的非法干涉;治理学校周边环境,为学校营造一种良好的育人环境;对学校资产设备使用进行监督,对学校办学质量进行督查。

第五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和阳光自信、自强自立人格,在生产、服务、技术、管理等一线工作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六条学校根据xx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本校实际,依法依规自主设置专业,主要开设师范类、信息技术类和现代服务类三大类专业。

第七条学校以举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为主,同时承担xx市幼儿园教师培训,开展职业技术培训。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国共产党学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与监督保障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第九条学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本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定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学校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篇七

1、事假:

事假提前一天和导员请假并填写请假表,交给学委,请周末的假要在周五之前请假(周末导员不在办公室)。

2、病假:

请病假需要医院证明。

3、急病请假:

男生找门洋老师,女生找佟老师,他们只接受电话请假。请完假要告诉学委刘洁凝,学委请假告诉李亦彭或者许迎曦。

1周末夜晚不在,要写清理由,并记在班级考勤表上,不作学分扣除。

2晚上十一点不在寝室,也要写在考勤表上。

3每晚宿舍长要将本宿舍学生在寝情况报给生活委员赵嘉欣。

1、每次活动由组织委员席新科(考察女生出勤)和生活委员赵嘉欣(考察男生出勤)以宿舍为单位进行考勤,每个宿舍每次活动满分6分。

2、到学期末进行累加计算,分数最高的宿舍可以拿班费在学校看一场电影或是每人奖励15元,分数最低的宿舍请全班同学吃一次零食。

学校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篇八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校《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与奖励方案》,内容如下:

一、备课。

1、熟悉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要认真学习新的课程标准,钻研任教学科的教材,明确本学科的教学任务,编排体系与结构,在了解本学科全程教材的前提之下,深入钻研本学年的教材,以及它在整个小学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准确把握各单元之间的前后联系,明确教材特点以及重点、难点。本项主要检查年级组的教科研活动记录。

2、认真制订学科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教材分析、教学总要求、分单元或类型教学要求和重难点。教学进度要明确各周次的教学内容,复习、考试的时间安排等。

3、备课要讲究实用性,要建立“以学定教”的教学理念,体现出教师的引导和学生学习的过程。备课要以个人钻研为主、集体备课为辅,平行班级应建立备课小组,定期研究教材教法,商讨、交流备课体会,教学进度和测试要求。各科教师均要以学校的备课要求提前一周准备教案,认真研读教材、参考教案或者备课手册,杜绝无教案上课。

二、上课。

1、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课务调整应经过教导处批准。

2、遵守课堂教学常规,提前准备好需用的教具,预备铃时应进课堂,上课时不擅离课堂,无特殊原因不坐着上课,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学生做作业时应巡回指导。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拖堂,以免影响学生休息和下一课的教学活动。不嘲讽、训斥学生,不责令学生退出课堂,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上课要以学生自主探索、合作交流为主要方式组织教学,适时地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教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全体学生都能够主动、有效地投入到学习活动中;教师能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开展有效学习,体现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等有效方式。课堂上,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允许不同的学生从不同角度认识问题,用不同方式表达想法,用不同的知识与方法解决问题,尤其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切实帮助,耐心解答学生疑问,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获得成功体验,在学习过程中建立自信心。

三、作业。

1、学生方面。

(1)作业质量:视学生的书写习惯、字迹、格式和正确率。

(2)作业数量:检查时根据各学科的具体情况给分。

2、教师方面。

(1)作业内容与形式:精心设计,内容与形式要切合教学与学生的知识水平,作业量轻重适度,避免机械性、重复性的抄写。

(2)批改格式:以区教研室《学生作业书写与批改规范》规范批改的格式、批改符号和综合等第的评价。

(3)批改态度:批改要及时、认真、细致,对学生作业中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评讲。

四、辅导。

1、辅导内容及形式: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辅导指培优、提中和辅差;其它学科的辅导指兴趣小组的辅导情况,要有资料反映。

2、辅导效果:学生的.作业、作品及知识质量调研和竞赛成绩的进步情况。

五、成绩考查。

1、单元综合性练习可以在每单元教学结束后进行,单元练习后教者应认真及时批改,做好情况分析、等第记载,并及时对学生进行评讲。

2、学期期中和结束对学生的考查由学校统一安排。每位教师均应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精心实施,做好学生成绩的分析与评定,深刻总结教学工作得失的原因。

六、课外活动。

根据教学内容,每单元要组织一次综合性学习或实践活动(有备课设计、有资料反映)。

考核与奖励办法:

以上“六认真”是关于教学工作的要求是基本的,是《教师法》、《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的,所以也是刚性的。学校将根据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的情况,视教师工作的岗位与工作的质与量,评定一、二、三等奖。对违反“六认真”规定,造成家长群体来访或引起社会不良反响者取消全部奖励,学校还将视其态度与改观效果综合评定年度考核的等第。

学校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篇九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内部规范化管理,落实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以及《小学管理规程》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x镇中心小学;地址:xx镇。

第三条:学校性质:xx市教育体育局领导下的全日制公办小学。

第四条:办学思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素质教育为核心,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全面发展,把学生培养成有扎实的基本功、高尚的人格、健强的体魄、具有鲜明个性和创新精神的一代新人。

第五条:办学理念和方针,以德育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存、学会健体,充分发挥特长个性。

第六条:培养目标:使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具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具有良好的意志品质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具有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知识和自然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方式和学习习惯。学会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具有适应环境的能力和广泛的兴趣与审美情趣。

学校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篇十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落实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x县xx镇第一小学。

学校地址:xx县xx镇荔桂路48号。

第三条学校由xx县教育局主办,是公办全日制完全小学,学制六年,学校规模为三十七个教学班。

第四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学生的持续性发展奠定健康的、扎实的、全面的基础。

第五条学校主要任务:学校以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主动发展为根本,不断改善管理与服务形象,把学校办成全市乃至全区一流的示范性小学。

第六条办学理念:为每个孩子拥有幸福的童年服务。

为每个孩子拥有美好的人生奠基。

为每位教师愉快工作和幸福生活创造条件。

第七条办学特色:以整合综合实践活动和校本课程为特色牵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九条校训:团结、进取、爱校、守纪。

校风:明德、尚美、博学、求新。

师风:关爱、负责、精业、奉献。

学风:乐学、善思、自主、向上。

校徽:正在征集中。

校歌:正在征集中。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校长、副校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xx县教育局任免。中层干部由校长提名,并按有关规定权限报xx镇中心校、xx县教育局聘任。

第十二条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三条学校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主要职责有:

(一)搞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参与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人事安排等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保证和监督党的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

(三)加强对教职工大会、工会、共青团和少先队的领导,发挥他们的组织作用。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常设机构。教代会每届任期3年,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为有效,教代会进行选举和表决,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代表通过方为有效。教代会的职权如下: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并对其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各项规章制度及评价制度,审议决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

(五)讨论并向校长递交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各种提案,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向各部门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工会在闭会期间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闭会期间,如遇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

第十五条学校设副校长3名,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教学、德育、科研、安全等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设办公室、教导处、科研处、政教处、总务处、信息技术中心等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设主任、副主任。各处室分别承担相应职责:

1.办公室:协助校长协调各处室之间的工作,负责学位领导班子例会、行政办公会议、教职工会议记录,考勤、档案、对内对外宣传,学校各类创建考核,收、制、发文件等工作,负责文印室的管理。

2.政教处: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思想教育工作,班主任队伍建设及考核、少先队工作、全校性学生活动等工作。

3.教导处:负责教学工作的策划和教务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心理辅导室的建设。

4.总务处:负责做好校舍、财产、财务、食品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

5.科研处:负责做好校本教研、教师业务发展、职评、综合实践活动等工作。

6.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负责学校电教器材和广播系统器材的保管、使用和维修,负责图书室、实验室、电脑室的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每周召开一次行政办公会议。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由校级党政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及工会、团、队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十八条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有关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师生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学校有关学生招生、保送、评先、评优等涉及学生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学校设学科教研组、年级组,贯彻执行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总务工作的计划和要求。

第二十条班级是学校最基本的教育教学单位。各班班主任由学校行政任命。

第二十一条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鼓励家长关注学校事务,引导家长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配合年级组开展日常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二十三条按照国家或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第二十四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

第二十五条将德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坚持学校教育要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

第二十六条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班主任教师要同各科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学业等方面的情况,协调配合对学生实施教育。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要根据学生的操行表现写出评语。

第二十七条对学生应以正面教育为主,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不得讽刺挖苦、粗暴压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第二十八条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

第二十九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学校工作。不得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必须经xx县教育局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等活动,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亦不应影响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工作。

第三十条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五、六年级至多不得超过6小时,其他年级还应适当减少。课余、晚上和节假日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课后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数量要适当,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证学生学业负担适量。

第三十一条学校使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教材,实验教材、乡土教材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得要求或统一组织学生购买各类学习辅导资料。

第三十二条按照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评测教学质量。学校要建立德、智、体全面评估教育质量的科学标准,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和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工作的唯一标准。

第三十三条应重视体育和美育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法规,通过体育课及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的体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上好音乐、美术课,其他学科也要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能。美育要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提出服饰、仪表、语言、行为等审美要求,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

第三十四条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爱劳动、爱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培养从事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养成劳动习惯。

第三十五条重视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加强对学生课外、校外活动指导,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第三十六条组织学生参加竞赛、评奖活动,要遵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学生档案管理等项制度。

第三十八条加强实验室、图书馆、信息中心等教学场所的建设,满足教育、教学、对外宣传和管理的需要。

第四章校舍、设备及经费。

第三十九条学校的`校舍、设施、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各种工具,均归学校专用,未经批准不得外借或外赠。

第四十条定期对校舍进行维修和维护,搞好校园建设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校园,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四十一条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娱体育器材和卫生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提高使用效率。

第四十二条学校办学条件及经费由学校举办者负责提供。学校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助,社会捐助资金要纳入学校财务账目,做到专款专用。

第四十三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向学生乱收费。规范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各项教育经费。

第四十四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年度经费预算制。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和审查。

第四十五条完善校产管理制度。加强校舍、校产等财务管理,防止公物的损失和丢失。

第五章卫生保健及安全。

第四十九条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学校设医务室,有专职校医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定期为学生体检。

第五十条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第五十一条加强安全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凡组织学生参加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郊游、劳动等,要采取妥善预防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第六章教职工。

第五十二条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确保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教职工应服从校长的领导,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第五十三条学校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各种函授进修和学习培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五十四条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实行绩效工资制,建立健全业务考核档案。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敬业精神。

第五十五条学校每学年对教职工进行一次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聘任、调整奖惩的依据。对于违法违纪、重大失误,在校内外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教育批评和处罚,并在考核中执行一票否决。教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者,可按规定提出申诉。

第五十六条学校教职工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依照法律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第五十七条学校依法维护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由学校工会具体负责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

第七章学生。

第五十八条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凡是按照招生规定招入或按正常手续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五十九条学生享有法律规定的受教育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

第六十条学生的权利。

1.享受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如受到学校或教师的不公正待遇,有权提出申诉。

2.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级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小学学业后获得小学毕业证书。

3.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参与评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第六十一条学生的义务。

2.严以律己,规范行为,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

3.勤奋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立志成才。

第六十二条学校每学年对品学兼优或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六十三条对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学生对所受处罚不服者,可按规定提出申诉。

第八章学校与家长、社区。

第六十四条学校选择家庭教育有较好成效并热心公益活动的家长,在征得对方同意的基础上,建立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年级、班级相应建立家长委员会,形成家校合作三级运作模式。

第六十五条学校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校级家长委员会会议,介绍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设想、措施,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取得家长委员会的支持和帮助。

第六十六条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学校有计划地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第六十七条学校要求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广泛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六十八条学校作为社区的组成成员,通过加强内部建设,以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教育小区内发挥积极作用。

第六十九条学校依托社区,努力开发社区教育资源,依靠社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七十条依靠居委会、派出所开展校园内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建设,提升教育大环境综合素质。

第九章附则。

第七十一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xx县教育局核准后实施。

第七十二条学校根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本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七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xx县xx镇第一小学校长室。

学校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篇十一

第一条为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学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学校是由xx市人民政府举办、主要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经登记机关批准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接受国家监管和社会监督。xx市教育局为学校的主管部门。

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xx市人民政府依法对本校进行监管:核准学校章程、任免学校负责人、提供办学资源、保障稳定的经费投入、尊重学校的独立法人地位和办学自主权,保障学校办学活动不受校外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的非法干涉;治理学校周边环境,为学校营造一种良好的育人环境;对学校资产设备使用进行监督,对学校办学质量进行督查。

第五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和阳光自信、自强自立人格,在生产、服务、技术、管理等一线工作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六条学校根据xx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本校实际,依法依规自主设置专业,主要开设师范类、信息技术类和现代服务类三大类专业。

第七条学校以举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为主,同时承担xx市幼儿园教师培训,开展职业技术培训。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国共产党学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与监督保障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第九条学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本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定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职能与任务。

第十二条学校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活动,传播知识,传承文化,促进发展。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招生方案、标准、程序和规则。主要面向xx地区、辐射湖南全省招生,招生对象为合格初中毕业生。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文件制订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构建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体系,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对经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学校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毕业生跟踪服务制度,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并报上级部门核准,确定学校内设机构及岗位设置,实行公开招聘和全员聘任制,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制。

第十七条学校严格规范财务管理,依法管理、使用、处置资产。

第十八条学校不断拓展办学功能。开展联合办学,提升学校办学层次和服务能力;开办各类培训,为当地社会经济服务。

第十九条学校加强校园建设和管理,建设安全、整洁、文明、优美、和谐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三章治理结构。

第二十条校长是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权: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和决定,努力按教育规律办学,完成教育任务。

(二)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人事、财务、总务、校产等行政工作。

(三)主持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章程、发展规划、任期责任目标和学年学期计划,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

(四)主持学校校务会议及行政会议,统筹安排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等改革活动。

(五)依靠学校党委,积极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安排教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及教职工的调配管理,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发挥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负责教职工的聘任、考核、奖惩等工作,对学校中层干部提出使用和奖惩建议。

(七)坚持勤俭办学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审批学校财务开支,管好用好校舍、设备和经费。

(八)保障学校教职工行使其职权,在决定同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大问题时应广泛征求意见,坚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九)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十)执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权。

学校设副校长若干名,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校务委员会是在校长领导下的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的组织机构,由校级领导、工会主席和中层干部代表组成。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规章制度、人事财务等校内重大事项。学校重大问题决策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有关决策程序,会前个别酝酿,会上充分讨论,民主集中,校长决策。根据管理权限,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问题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校长办公会是校长处理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事务的工作机构。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行政办公会议制度。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贯彻落实执行校务会议决定,校级领导和行政职能部门及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参加,由校长主持。行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第二十三条学校党委是党在学校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

党的教育方针,引导监督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确保正确办学方向。

(二)参与讨论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财务预决。

算和教学科研、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

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教育培养和选拔工作,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参与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措。

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对教职工聘用考评、职称评审等提出意见。

(五)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

识形态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六)建立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有效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健全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组织参与决策具体内容和程序,规范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对重大议题和事项,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沟通酝酿、形成共识。定期组织党员、教职工代表等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和重大事项情况通报,保证对决策实施的监督。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或不按程序决策的做法,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意见或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七)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预防、监督和查处。

(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十)领导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各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十四条中国共产党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依据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障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教代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教代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行使以下职权: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学校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篇十二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已在2019年底修改了学校章程,溧阳市教育局对各校修改后的章程已下达了批准执行的文件,这项工作实行5年来,总的情况较好,它有力地促进了学校办学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为深入贯彻实施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和《溧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实施意见(2019-2020)》,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根据《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常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教育系统修改制定新一轮学校章程和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工作通知如下:

学校层面的建章立制,对于规范学校管理,建设法治校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意义重大,是学校日常教育管理的有效保证,更是确保学校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性条件。

1.制定学校章程的必要性。制定学校章程,是教育法的要求,也是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学校章程已成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依法确立其法人的合法地位并得以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章程是学校办学活动必备的自律性文件,是依法治校的前提和基础,是校内管理的依据和师生的基本行为规范。同时,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也是学校的权利。学校只有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文件,制定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制度,将学校各项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适应现代教育管理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确保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充分运用权利和履行义务,才能使学校依法自我约束、自我调整和自主发展,并有效接受政府机关的执法监督和检查。

2.完善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规章制度是学校经过长期教育教学实践积累进而设计为具有稳定性,受到普遍认同,以严谨的文字公之于众,能持续发挥作用的行为规范。用规章制度统领师生员工来解决学校办学活动中发生的错综复杂的问题,是文明法治社会大家所逐步形成的基本方式。学校层面规章制度的建立,使学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遵,有据可依,为逐步实现学校工作管理科学化,现代化,法治化,提供了可靠的保证,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规章制度建设是现代学校正常运作的必要条件,是学校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更是追求法治文明办学的标志。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和《中小学校园管理十项基本管理制度》,是指导广大学校依法管理、自主管理、创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各校要根据国家与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学校章程,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构建学校常规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促进学校全面工作稳定发展的运行机制,并使这一稳定的机制不因为学校领导的变更而变更,不因为学校领导关注点的变化而变化,使学校逐步走上依法管理、自主管理和创新管理的轨道。

1.明确章程主要内容。学校章程是指基于教育法律规定的学校权利和义务基础上,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行,就办学宗旨、内部管理体制等重大的、基本的问题作出原则规定,并通过法定程序核准的学校规范性文件。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基本法”,主要内容应包括总则、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学籍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附则等重要方面。各学校可结合以上内容,因校而异、突出重点、兼顾特色,科学修改制定本校的章程。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学校章程的进一步细化。学校章程修改制定后,要根据本校章程所确定的各项原则制定出相配套的规章制度,以便将章程所规定的办学方针、目标规划、方向原则、办学特色等一一落实到位。具体的规章制度应包括党团组织、职能职责、议事程序、校务公开、教育教学、教师人事、学生学籍、财务管理、科研管理、后勤管理、资产管理、考试管理、安全管理、分配制度、职称职务、评先评优、校园文化、法治教育、教代会、社会实践以及其他各项管理活动等内容。各校的规章制度要因校制宜,有自己的鲜明特色。

3.及时清理规章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提高,特别是近几年出台和修改的《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劳动合同。

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实施以后,依法行政、维权民主的意识和理念深入人心,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的保障日趋重要,许多学校原有的规章制度有些方面已不再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突出表现在学校原有的管理规定中,存在大量的政出多门、职责不明、程序不清等问题,有的甚至与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一些学校在应对民事诉讼时十分被动,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安全稳定,影响了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声誉。因此,各校必须对本校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及时废止或修改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不相吻合的规章制度。

一要遵循基本原则。1.必须遵循法治统一的原则。各校在修改制定出台新的学校章程、完善规章制度的工作中,必须以国家和省颁布的政策法规为依据,必须与上级文件精神相一致,与上级政策相配套,不得越权错位设置行政处罚、校内处分(如公开个人隐私、变相体罚或罚款)等内容,或者设置其他违法违纪的处理条文。2.必须遵循审慎认真的原则。各校在认真修改制定新的学校章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工作中,对所有条款项目的修订都要稳妥,尤其涉及处罚的条款要特别审慎,以保证学校章程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可持续性。3.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程序合法的原则。学校应设立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起草小组,指定执笔人,初稿形成后要经校长室、党支部、各科室、各年级组、各教研组、各民主党派充分讨论,再由小组集中反复修改。最后由校长向本校教代会作草案报告,在教代会充分讨论和审议的基础上予以表决,须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通过。教代会形成决议后,由学校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公布实施。修改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须由学校教职工5人以上联名提出章程修改意见,经教代会审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报市教育局核准。

二要形成法治文化。新的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修改,制定时行文要既全面又简洁,既系统又层次分明,突出有效性管理,倡导人文化服务,涵盖全面又彰显特色,务必要使其形成各校的法治文化。

三要明确时间要求。各校于新学期开始前完成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修改,暑假期间经学校教代会表决通过,2019年秋季开学15日内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市教育局将对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进行审定,凡符合规定要求的学校章程,市局在15日内行文,经主管局领导签发实施。如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有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通知报送学校予以改正;制定程序不合法的,退回学校重新处理。报送学校在接到处理意见后,应当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送市教育局,重新按程序核准。逾期不报或整改不力的学校,市教育局将在教育系统内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学校参加本年度各类先进集体评比资格。

四要坚持按章办事。修改制定新的学校章程和完善规章制度仅仅是建章立制层面,更重要的在于如何按章办事。学校要经常组织教职工学习、研讨本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集思广益,注重实践,并适时地按照法定程序,经教代会审议后进行修订,使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对师生员工的工作与学习具有激励性、导向性,充分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同时要使教职工对本校章程和规章制度中涉及到的关于校风、校训、办学目标等重要条款铭记于心,体现在教育教学的实际活动中。学校工作人员在办学过程中如有违背、歪曲、践踏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基本原则行为,致使章程和规章制度无法实施,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的,将由市教育局对校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修改制定新的学校章程和完善规章制度工作,是一次对教育系统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的大检阅、大动员,也是今后在教育系统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强有力的队伍,采取切实保障措施,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溧阳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5日。

制定学校章程,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教育法》提出的明确要求,特别是教育部新出台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对学校章程建设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学校章程建设也是逐步实现学校内部管理与运行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手段。现将全市教育系统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长为成员的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校工作的督导和指导。

综合组:

组长:王化学。

成员:刘新功陈校园。

第一督导组:

组长:张文平。

成员:张玉路张举民负责市区和松花江片。

第二督导组:

组长:顾绍江。

成员:张树林王学刚负责拉林河片。

第三督导组:

组长:张小力。

成员:郭树山郭明丽负责北卡岔河片。

第四督导组:

组长:李晓禹。

组员:王玉春王中凯负责南卡岔河片。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详细的学校章程制度,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中层领导及班科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中小学校充分发挥“校长负责制”等相关制度的作用,把学校章程建设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工作来抓,都按照《中小学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内容及要求,建立健全了各校的学校章程。一是制定了学校的性质和地位,二是按照学校章程建设的合法性、规范性、先进性、可操作性和个性特色的原则制定学校章程制度。三是能按照学校章程涵盖的内容制度学校章程。使学校各项工作在制度下运行,做到了有法可依、依法治校的目的。

市教育局将中小学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工作纳入对学校工作的考核内容,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在学期末开展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推荐到榆树市级和长春市级依法治校先进校,对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榆树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25日。

学校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篇十三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学校内部工作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依据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法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学附属小学。

第三条学校的性质:国有公办,宝安区教育局直属小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四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具有最高决策权、指挥权。

第五条学校的一切行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

办学目标:为了孩子的'幸福。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行政工作。

第七条依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并结合本校的实际,设校长、副校长;办公室、教学处、德育处;各处(室)由主任或副主任一人负责(见附:行政管理运行图示)。

第八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分管具体处室工作,对校长负责。本校的德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具体职责学校另行规定。教学处下设科组,由科组长负责本科组的教学、教研工作,具体职责学校另行规定。

德育处负责对年级长、班主任、少先队评督、服务、咨询、指导;。

办公室负责协调学校人事行政、办文;财物管理、后勤服务以及对物业管理公司评督、服务、咨询、指导。

各处室具体职责学校另行规定。

第十条少先队大队部由德育处领导,主要职责是组织与开展少先队员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校园生活的同时,提高学生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第三章党支部、工会、女工委、团支部职能。

第十一条学校党支部依《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校长的工作,在政治上、组织上起监督和保证作用。

第十二条工会要关心职工的生活,同时发挥民主参与的主人翁作用,组织和举行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的重大决策,辅助学校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女工委要团结广大妇女,树立当家作主的参政意识,关心妇女的切身利益,协助学校做好女工工作,女工部设主任1人,享受中层干部待遇。

第十四条团支部要发挥青年组织先进作用,加强思想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团结和带领青年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各项工作中。

第四章加强学校与家庭、社会的联系。

第十五条学校、教师要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学生在家的情况和反映学生在校表现。学校要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方面知识、能力、方法的培训。

第十六条学校要充分利用周边资源,加强与街道、社区等单位的联系,优化育人环境,同时为社区的文化建设服务。

第五章校训、校风、教风、学风、校徽。

第十七条校训:六载磨砺,一生幸福。

第十八条校风:乐群尚美,求真存善。

教风:大爱无垠,大爱无形。

学风:活泼奋进,志存高远。

第十九条校徽、校歌、校园主题雕塑(见附页)。

第六章工作准则、作风。

第二十条以人本原则为工作的中心原则,民主集中原则为工作的程式原则,完善和创新原则为学校的发展原则。全体教职工的言行必须符合上述的原则,反对一切不利于学生成长,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学校发展的言论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可根据本章程制定管理细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全校教职工代表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颁布日起实行,与本章程相矛盾的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学校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篇十四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四有”新人,依据《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学校是在学校领导下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指导家长改进教育方法并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的学校,是我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家长学校的基本任务是提高家长素质,协同学校、社会培养具有高尚人格与创新精神的新型人才。

第二章领导与管理。

第四条:家长学校由学校行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

第五条: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五有:有牌子、有领导班子、有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有教材(教案)、有会议记录和上课记录。

第六条:根据教学计划和教材,挑选素质优良人员(含本校教师与外聘专家)担任家长学校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条:鼓励家长以自愿为原则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并予以登记;参加者必须遵守纪律,积极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八条:家长学校正常运转所需教育经费,由学校在办学经费中按比例支出。

第三章教学。

第九条:家长学校的教学内容含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组织家长学习儿童心理学,青少年身心特点与发展规律,家庭教育学,性教育知识以及有关法规文章等,并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家教实践。

第十条:家长学校教育要注意层次性,内容要形成系列。通过学习使家长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形成良好的认知结构,提高家长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家长学校每学期分级上课(讲座)2~3次。

第十一条: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搞好课内教学。

第四章考核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参加学习的家长,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包括观察家长教育子女是否有成效,即子女的在校表现与进步情况。

第十三条:每学年表彰优秀家长一次。优秀家长从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中产生,评选条件是教子有方,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操行优等,学业成绩(含各级各类竞赛成绩)优良或进步显著。评选名额占参加学习家长总数的30%。优秀家长由年级评选,学校审核表彰并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家长学校的日常事务由家长委员会委托教导处和各年级具体负责操作。

第十五条:制定家长学校制度的目的。为了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若干意见》,实现《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要使90%儿童的家长不同程度的掌握保育、教育儿童的知识”的目标,为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密切配合共同培育下一代。我校根据《湖北省家长学校工作规程》的要求,制定家长学校制度。

第十六条:家长学校的领导机构。校长由学校行政领导担任,教导主任由教导处和家长委员会主任担当,教务成员由各年级主任和家长委员会成员担当。

第十七条: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

1、家长学校的教学计划由教导处和各年级主任制定。

2、制定家长学校教师的工作岗位职责,任课老师必须认真备课、按时授课、并通座谈、家访等形式了解教学效果和家长意见。

3、由班主任负责做好学员登记和考勤。

4、每学期进行总结一次,由家长委员会主任负责,主要反映家长学校的办学情况和教学效果。

第十八条:家长学校的教育教学安排。

1、地点:设在各校家长学校教室。

2、教员:聘任老教师、有多年班主任经验的老师、有教育子女经验的家长。

3、课时:1~2次(每学期期末或期初)。

4、交流:每学年进行一次分层次、分类型的家教指导活动。

5、考核: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家长学员并发证书(条件:没有缺课、积极发言或写稿、交流、主动配合学校、教育子女效果好)。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9月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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