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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一
根据霍政办〔〕62号和霍邱县人民政府财政局财资〔2016〕39号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县局决定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局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本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国库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清查基准日。以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清查范围为霍邱县粮食局机关。
三、工作方法。
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为成员的工作组负责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工作组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财务人员负责对资产清查数据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并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3月)。
2.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4月-7月)。
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6月30日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财政局。
(三)总结阶段(2016年8月-9月)。
1.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县财政报告我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成立资产清查工作组:组长:郑宏东,副组长:刘志亮、徐东林,成员:王恩军、杨光、杜红洁、武杰、刘兴明。负责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单位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2016年x月26日。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二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财政分局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下面是整理的关于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
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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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财政部下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1月至10月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以来,全国很多省市结合自身特点,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全国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单位资产清查。
湖南省首先召开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积极部署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要求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山西省早动手、早准备、早安排,清查工作认识到位、政策法规学习到位、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和监管工作服务到位,“四到位”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据介绍,阳泉市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动员部署会议上提出要求,此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将一直持续到今年8月,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
为建立一个全市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重庆市政府也将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重庆市财政局要求,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防止清查工作在执行中变形走样,夯实整个财政管理基础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违法行为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周天勇对记者说,“在清查过程中,要注意将资产按照不同归属类别进行分门别类,而且可以把资产清查工作当作是国家政策性改革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将不必要的建筑、服务设施等出租或卖出,同时也是一种资产基础的积累,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财政部还同时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明确了资产清查核实的工作内容和各方管理职责,规范了资产清查核实的工作流程。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根据霍政办〔2019〕62号和霍邱县人民政府财政局财资〔2019〕39号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县政府及财政局有关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
工作方案。
一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财政分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镇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以2019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一)我镇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财政分局及镇直单位负责人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将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镇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镇直单位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镇财政分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上报登记。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9年3月)。
2.组织镇直各单位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9年4月-7月)。
1.镇直各部门、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指导本单位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镇财政分局,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送镇财政分局。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2019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可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3.2019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按照财政部和省、市县的要求,编制全镇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连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三)总结阶段(2019年8月-9月)。
1.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县政府报告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镇财政分局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财政分局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各单位负责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镇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三
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184号)要求,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局实际,现制定如下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一、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局机关、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市投资审计局和直属分局。
二、工作方法。
(一)市审计局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成立以涂成富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
(二)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按照市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局纪检组组织专人或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三、清查内容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拟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上报市财政局(国资委)备案;。
3、组织人员进行培训,规范资产清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5月-6月)。
1.在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情况,协调单位各相关科室(局)做好配合工作,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2.按照《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说明》的填报规定和要求,根据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分别进行单位基本情况清查、账务清查和财产清查工作。对使用的国有资产逐一进行盘点、核对和清查。依据资产清查软件,填制资产卡片和资产清查表格,录入基础数据,编制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
3.6月20日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后于6月3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国资委)。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三)资产核实阶段(2016年7月)。
迎接市财政局资产清查结果的专项检查,根据市财政局(国资委)审核通过的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资产清查组织,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明确分工,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序推进资产清查工作。
(二)有效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培训会,认真学习资产清查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四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我镇决定于20x月28号在全校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时保质完成,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资产清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清查日期
(一)工作目标:摸清学校资产的“家底”,如实反映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状况,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二)清查日期:此次清查工作,以年x月x0日为资产清查结束日。
组长:吴自范。
成员:王芳李丽王超相振贞王增芬王曙光李春凤王桂兰于秀玲孟莹。
(二)职责:一是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本校资产清查工作;。
二是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
三是审核确保本校资产清查最终结果。
(1)马钦东: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
(2)王增芬:负责教学仪器设备清查。
(x)王曙光:负责电教设备清查。
(4)王桂兰:负责图书资料等清查。
(5)相振贞:负责办公家具清查。
(6)于秀玲孟莹:负责音、体、美器材清查。
(7)王超:具体负责数据的整理,电脑操作等。
三、实施阶段:
(一)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16年x月28日)。
1、学校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二)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2016年x月28日—x月x0日)。
1、部门自查,由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完成这次资产清查工作,对各项资产、各项资金进行清查、登记、核对;对清查结果和查出的问题进行更正。
(三)第三阶段总结情况和整改(2016年x月x1日)。
1、根据清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向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汇报。
2、针对学校在财产管理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要督促其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这次资产清查应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帐实相符,通过核实“家底”,找出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于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二)对于固定资产清查,重点做好“帐、物、卡”相符、帐实相符。
(四)固定资产第三类、第八类实行一物一卡。
根据县教育局资产清查的要求,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日期:根据县教育对学校进行固定资产清查要求,2016年x月28日开始对我校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二)资产清查范围:对我校第一类至第九类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在清查前,认真执行有关资产清查的制度规定,学习相关文件,首先,我校成立了由吴自范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依照固定资产清查的制度及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其次,组织人员按照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自查工作。主要对单位财产情况进行清查。
固定资产清查是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固定资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清理资产,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了“家底”;对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已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上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经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资产清查政策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了证据,填制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表》等清查报表资料,撰写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并将清查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一)单位清查出的资产自然损失的情况有:八类旧桌凳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旧的办公厨已淘汰,以前拆除的房屋没有报损等。
三、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实际问题:
部分科室物品有乱搬现象。
(二)原因分析:
由于物品不够临时安排活动挪用。
(三)改进措施:
1、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x、认真清理资产并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固定资产帐务。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五
根据财务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我单位已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20xx年3月15日——4月15日。
我单位领导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十分重视,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首先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总务主任为资产清查专门负责人;其次,组织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习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明确资产清查工作要求;第三,在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总务处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各项材料进行集中分析、简化,把跟学校有关的各个项目化解为表格式分发到各分管口,然后逐校进行审核、验收。第四,确认资产清查最终结果,并填好报表上报。经过努力,终于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
通过本次资产清查,进一步规范了资产管理工作,更有效地保护了国有资产。但清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由于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太快,学校的一些设备属于已经淘汰产品,旧的课桌凳已到更新时期,却未履行正常资产报废手续,暴露出学校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地方,显示了日常管理工作不够扎实。
我们将以本次资产清查作为提高学校资产管理水平的一个契机,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实物管理,对于清理出来的有问题资产,及时报批并进行账务处理。针对资产清查工作发现的问题,作进一步地分析,在分清是管理责任,还是制度漏洞的基础上,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更有效地管理、维护、利用学校的固定资产。整改措施如下:
1、组织校管理员认真学习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阐明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护的重要性,引起各校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
2、进一步加强对资产的管理,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对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登记造册,建立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工作流程,做到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其使用率。
3、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格实行责任制:每一件物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使用与维护人名下,由负责该固定资产物品的保管人管理好,防止物品的损坏和遗失。
4、要求各校保管员定期(每个月)对学校的固定资产清查一次,如发现有固定资产的流失和损坏现象,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否则应负相关责任。
5、校领导加强监督工作,将不定期对学校的固定资产进行抽查,以更有效地管理、保护国有资产。
6、固定资产要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六
为了进一步全面规范和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管理,摸清我院资产“家底”,重新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采集、整理资产信息数据实现网络化管理的同时,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2号)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9〕24号)及《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
工作方案。
的通知》(陕中医药函〔2019〕61号)要求,结合《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陕中附院字〔2019〕89号)的规定,我院将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资产清查),为了保证资产清查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全院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各科室予以认真落实和配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院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我院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我院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实施资产动态网络化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完善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在“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由计划财务科和国有资产管理科牵头负责组成“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对全院管辖各科室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国有资产管理科。
(二)我院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了解、解决并如实上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五)我院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逐步实施资产网络化建设,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我院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9〕1号)和实际情况,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对资产清查结果核实的批复及时进行相应的整改。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采取各科室自查盘点并上报所辖资产账目,“清查核查小组”逐科逐个核实、采集资产基本数据、贴标、重新建账建卡,同时与我院计划财务科、设备科、后勤科等相关部门资产账目交叉核实的方式切实落实本次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自查阶段(2019年4月20日-4月27日)。
各资产使用管理科室的第一负责人(科主任)或保管使用直接责任人(正、副护士长或指定的专人)按照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负责组织对本科室所辖的现有资产,按要求对实物逐个进行盘点后将自查结果按分类盘点表格(见附件二)规定要求详实填写、签字确认并与原有账目进行核对,按规定时间内将纸制版和电子版如实报“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
(二)核查阶段(2019年4月28日-6月24日)。
由“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我院下发的资产清查整体工作部署(见附件一)全面开展工作,结合各科室自查结果所填报的盘点表和账目对其所辖现有实际资产进行核实;重新采集和完善资产相关数据、粘贴标示牌、建立电子档案切实实现“一物一卡一码”管理。
(三)汇总上报阶段(2019年6月25日-6月31日)。
1.“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对全院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工作完成后,以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为时点,将盘点结果与实物核实情况上报医院计划财务科对相关账务进行核对。按照全面彻底、应保尽保的原则,依据基准日会计总账、明细账目对应的数据,通过资产系统录入资产明细数据,生成资产清查报表,并按照统一格式撰写自查总结报告。
等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四、组织实施。
(一)在“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国有资产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监察审计办公室、干部人事科、教学科、基建办公室、设备科、后勤科等相关部门组成“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工作机构,负责实施全院的资产清查工作。
组长:吴磊刘国庆。
组员:王玲杜梅徐雪雯郁琳刘鹏怡乔荍。
韩琪杨志滨来灵敏何瑞赵天豪。
(一)加强领导。各资产使用管理科室的第一负责人(科主任)是该科室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保管使用直接责任人(各科正、副护士长或指定的专人)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部门的资产自查盘点和账目上报工作,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自查阶段的盘点结果真实可靠,并积极配合“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做好核查阶段的相关工作,确保全院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严肃纪律。“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核查结果必须确保“卡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资产报表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按规范报送格式,确保签章齐全。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国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学校实际,就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校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全校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学校各学院、系,研究所、研究中心等各类科研实体,各部处,附属学校等单位、部门(以下统称“各单位”)。
2.学校投资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企业以各种形式占用的学校资产要列入本次清查范围。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9年3月)。
3.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9年3月-7月)。
1、各单位自查(3月-4月)。根据学校统一布置,以及国资办、财务处下发的固定资产盘点单或清单,对本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清查盘点结果于4月15日前分别前报国资办、财务处。
2、汇总与核实(4月-5月)。国资办、财务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清查盘点结果,派人到各单位分别逐一核实,并将清查结果录入相关系统,建立健全资产卡片。
3、委托事务所审计核实(5月-6月)。审计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国资办、财务处汇总的清查结果予以专项审计,以确保相关清查结果准确无误。
4、上报清查结果(7月)。校办和国资办组织起草相关清查报告,并按时(7月31日)前上报教育部。
5、整改总结(8月-12月)。在做好迎接财政部、教育部抽查准备的同时,建立完整的学校资产基础数据库。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核实批复的结果,及时调整相关账目。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
学校成立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小组由作为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校长担任组长,由纪委书记与总会计师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名单另行公布)。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资办。
各单位应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所需费用,列入当年预算安排,由学校统一承担与支付。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人员,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宣传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处理。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七
为规范和加强我乡固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解决国有资产产权不明、账实不符、处置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经乡党委政府同意,对全乡各线、乡属各部门的固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为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彻底清查全乡国有资产的数量和价值,掌握资产分布状况;通过资产清查,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现动态管理;落实各部门资产管理职责,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整体水平。
二、清查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范围:乡直各部门、各办公室、二级机构。
(二)清查内容。
1、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等;。
4.文物图书类:包括藏书、文献资料、专用软盘、文物和陈列品;。
5.其他资产:包括国有股权和股权收益。
三、清理基准日以2009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
四、工作安排及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7月31日前)。组织召开全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布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组织各线、办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自查阶段(2010年8月1日至8月15日)。
凡属清查范围的`各办、各部门对本部门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所有资产按行政办公、出租经营、闲置、盘盈、盘亏分别进行清查,填制清查报表,及时上报到乡固有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复核审计阶段(2010年8月15日至2010年8月25日)。由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办、各部门自查上报的数据,采取查账核对、实地勘察等方式进行复核审计。经核查审计不实的,由各线、各部门纠正数据,重新填报并复核审计。
(四)产权登记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乡根据资产清查复核审计结果,向县固有资产管理局申请产权登记,颁发产权证。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未进行初始登记、房屋建筑物未进行工程决算和房屋产权登记的,由使用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向县国土、房产部门统一办理土地、房屋产权证。
(五)总结上报阶段(2011年1月)。对本次国有资产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清查结果报乡党委政府。根据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督促各办、各部门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台账和数据库。
五、组织领导。
成立高亭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李永东任顾问,乡长王社华任组长;何小华、张洪峰、胡本权、曹红义、张才、邝应皋、李睿军、邝应报任副组长,史龙军、曹小芬、许娇、王庚华、胡昌生、曹聪、黄艳飞、刘富华、刘五平、邓名键、刘涌泉、王建华、刘承喜、刘志宁、许文斌、李琼刚、刘进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曹聪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经费保障。
乡财政适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本次固有资产清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构。各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固有资产清查工作,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国有资产清查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彻底清查。各办、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国有资产清查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确保本办、本部门固有资产清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肃纪律,强化责任。清理期间,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和擅自处置本部门的国有资产。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八
2019全文和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资产清查)。为了保证资产清查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有效举措;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客观要求;是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本次资产清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境外机构的资产清查由国内派出部门(单位)组织开展。
本次资产清查于2019年1月-2019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各中央部门应当于2019年8月31日之前将清查结果按要求报送财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应当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将清查结果按要求报送财政部。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按照《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
工作方案。
》(附件1)和财政部有关要求进行。
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开展资产清查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资产清查时间紧、任务重,各地方、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和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各有关方面要通力合作,精心组织,克服困难,狠抓落实,按期完成资产清查,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切实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资产清查结束后,财政部将组织对本次资产清查进行总结、通报。
财政部。
2019年1月20日。
20xx年以来,我校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逐步理顺资产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努力提升学校综合实力。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提高资产管理意识。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逐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财政部2019年颁布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暂行办法》,省政府2019年颁布了《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20xx年先后出台了国有资产配置、处置、收入等配套管理办法,加强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我校资产管理部门认真学习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提高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学校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积极宣传政策法规制度,大力提升教职工的资产管理意识,自觉维护学校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是健全资产管理机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我校20xx年6月份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领导部门和决策机构,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挂靠财务处,具体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今年,根据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职能从财务处剥离,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处,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合署办公。学校国有资产统一归口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管理,改变我校过去资产多部门分块管理的格局,促进学校资产管理工作上水平。
三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根据我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我校自20xx年着手修订和起草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修订案在不同范围内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历时两年多时间,于20xx年6月出台和实施了《安徽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安徽医科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安徽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是启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期上报资产信息。财政厅自20xx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流程,加强我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对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动态管理。根据省财政厅通知精神,我校财务处(国资办)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别安排人员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会议,精心准备相关资料,组织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期完成各年度资产数据的上报工作,并顺利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信息核查。
五是履行资产处置报批,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我校资产处置严格履行申请报批程序。学校收到处置批复文件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监察室、财务处(国资办)按照规定程序共同开展资产处置,要求资产使用部门(单位)及时办理核销资产实物和账面价值手续,确保账账、账实相符。资产处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xx年以来,经主管部门批复的资产处置设备共计1944台件,资产总值682万元。20xx年已按程序上报省教育厅资产处置文件3份,等待上级批复。
二
我校20xx年资产清理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自查工作,自7月下旬开始,8月31日前完成,重点是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第二阶段是开展校内资产清理,重点是设备资产,自20xx年8月份开始至今。
20xx年,我省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我校资产清理内容包括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被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重点是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清理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20xx年8月31日上报资产清理。
和报表。由于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为保证自查工作顺利开展,我校专门成立了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资产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贯彻落实到位。按主管部门要求,我校及时向省教育厅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
自查阶段,我校资产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进度表,设立咨询电话,深入部门指导,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自查阶段正值暑期,参与人员战高温,积极投入工作,付出了辛勤汗水。在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校顺利完成了20xx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自查工作,按时上报资产清理报表和自查报告。并于9月下旬和10月下旬,分别接受省教育厅资产清理复查和省财政厅资产清理全面核查,重点是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等资产。
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我校自20xx年8月份开始,开展校内资产清理工作,重点是设备资产。财务处(国资办)向各部门下发资产清理文件和相关资产数据,汇总部门报送的资产管理人员名单。自20xx年8月中旬至20xx年1月,财务处(国资办)和设备处组织人员深入各部门督促检查,重点对有账无物、有物无账和待报废资产进行清理。20xx年3月,国资办将各部门20xx年资产数据下发,督促各部门继续做好资产信息的核对和盘点工作。
20xx年2月份以来,由设备处牵头,组织国资办、教务处、科技产业处对教学科研单位仪器设备开展复查,包括必查设备和重点抽查设备。必查设备如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摄像机、便携式投影仪、ipad等,重点抽查设备为科研经费购置的设备和捐助设备,覆盖面30%左右。截止到5月底,已完成了全校所有部门的资产清理复查工作。校内资产清理工作坚持做到时间服从质量,确保学校国有资产数据真实准确,为学校后续投入提供参考依据。
我校20xx年资产清理工作,在校国资委和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财务处(国资办)和设备处以及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得到了各资产使用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是全面核实资产,摸清学校家底。近年来,我校资产总量迅速增加。如何加强资产高效管理,有效发挥资产效益,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已成为学校资产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为满足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的需要,我校高度重视资产清理工作,在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将资产清理作为20xx年度重点工作。目的在于全面准确掌握学校资产存量和结构状况,全面摸清家底。通过本次资产清理的自查、复查和全面核查,掌握了学校资产总量及其构成,为我校今后加强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准确资料。
二是增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20xx年,学校通过会议、通知、制度等形式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传达到校内各部门。本次资产清理工作涉及全校各部门(单位),绝大多数教职工参与其中,强化了教职工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产权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益意识,切实解决了部分教职工对资产管理的模糊认识,有利于提高学校资产管理水平,提升资产管理工作质量。
三是健全管理体制,规范资产管理。20xx年6月份,学校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管用结合、相互制约”的资产管理体制,我校今年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处,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学校国有资产,打破了我校资产多头管理的状况,将有利于规范学校资产管理。
四是规范资产处置,优化资产结构。20xx年资产清理过程中,各部门(单位)对待报废的资产,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报废处置申请手续。学校按规定程序,分别于20xx年10月份和20xx年5月份两次向主管部门申请,对已不能使用、但未及时处置的行政办公和教学实验仪器设备1414台件、总值692万元的资产申报处置,经主管部门批复后办理资产实物核销和财务账面价值核减手续,将进一步优化学校设备资产的存量结构。
五是表彰管理先进单位,促进部门强化资产管理。通过资产清理自查和复查,学校绝大多数部门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较为规范,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责任心强,资产账物相符,大型设备使用有记录等。学校对资产管理较好的教学科研单位进行了表彰激励,将进一步促进各部门(单位)加强资产日常管理,从而提升学校整体的资产管理水平。
通过本轮资产清查自查、复查和核查工作,我校资产管理工作还存在以下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存在“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学校少数部门(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缺乏资产规范管理意识。虽然明确资产管理人员,但缺乏责任心,不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导致重资产使用、轻资产管理。
二是存在有账无物、账实不符的情况。本次资产清理时,发现部分设备因损坏老化未及时报废,或因人员变动导致资产流失,或已捐赠但未办理报批手续,或因部门拆分合并、存放地点变化未及时办理调拨手续,部分会议礼品、学生奖品等消耗性物品作为资产处理,从而出现设备资产有账无物、账实不符的情况。部分已拆除的房屋构筑物因未办理资产处置手续,造成房屋建筑物资产有账无物、账实不符。
三是存在设备利用率低、闲置浪费的现象。一些教学科研部门的部分设备资产因利用率低而闲置浪费,形成在学校办学经费特别紧张的情况下,教学科研设施设备利用率低的现象。此外,学校少数大型设备购置未经科学论证,配置不尽合理,需要通过内部调剂,提高资产利用率。
四是少数人员缺乏产权意识。学校少数教师对科研经费购置资产或社会捐赠资产的产权意识较为模糊,认为该类资产属于个人所有,而不是学校的国有资产,导致对这类资产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无法有效充分利用。
五是本次资产清理发现的其他问题。
近年来,我校基建项目配套购置的部分设备资产随基建项目打包入库到房屋建筑物资产,不利于设备资产的管理。检查中还发现:部分设备无资产标签;存放在各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医院而产权属于学校的资产,无法核实资产在用状况。
根据省教育厅资产清理复查、省财政厅资产清理全面核查反馈的结果,以及校内资产清查情况,针对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现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四点意见,请各部门(单位)认真执行。
第一、要强化资产制度宣传,提高资产管理认识。
学校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有管好、用好学校国有资产的责任。不论资产管理部门,还是资产使用部门,都要加强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和制度的学习宣传,强化教职工资产管理意识,改变过去“重购置、轻管理”、“重需求、轻效益”的认识,从自身做起,从部门做起,自觉加强资产管理工作。
第二、要加强资产管理培训,增强资产管理责任。
资产管理工作政策性、业务性较强。今后,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培训,普及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和制度,提高管理人员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对资产使用部门(单位)和资产管理人员给予一定的激励措施,增强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第三、要优化资产配置管理,努力实现资源共享。
学校各部门要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资产配置要遵循合理配置、调剂与购置相结合、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规定程序报批采购。大型设备配置要科学论证;要建立健全实验室资源共享机制,避免重复购置,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资产的利用率。
第四、要重视资产日常管理,规范资产使用管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资产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建立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负责,资产管理员具体管理的责任体系,明确。
岗位职责。
规范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维护资产安全与完整切实做好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同志们,学校国有资产是进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物质基础和保障。资产管理工作既是一项常规性工作,也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需要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共同努力,需要全校上下的共同配合。学校新设的国有资产管理处即将全面接管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学校将以20xx年资产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健全资产管理运行机制,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巩固资产清理成果,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和规范处置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提升学校资产管理水平,为建设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九
工作报告。
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局:
根据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按照市财政局与市局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年12月31日。
(
经清理,本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为1户,即行政本部1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1、成立局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本局的资产清查。
工作方案。
2、按照本局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以财务、综合办公室为主,各科室密切配合进行。
3、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单位自查。包括单位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及时做好工作底稿,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1、截至×××年12月31日的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资产合计×××××元。
(1)×××。
(2)×××。
(3)×××。
2、截至×××年12月31日的负债清查结果情况。
负债合计×××元。
暂存款×××元。
3、截至×××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净资产合计×××元。
(1)×××。
(2)×××。
其中:经常性结余×××元。
专项结余×××元。
我局无发生资产盘盈和盘亏情况。
四、对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
(二)原因分析。
×××××。
(三)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建立资产理责任机制。二是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账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基础工作。四是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本次清产核资有关文件等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加强对资产的监控,把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动作、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真正发挥存量资产的效能。
××××××××××局。
×××年×月××日。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2号)精神,为组织开展好我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确保全镇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充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19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政府成立“大历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镇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镇党政办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其中:
(一)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单位,允许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汇总上报。
(二)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镇党政办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三)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数据进行核对。经过清查后的固定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财办〔2019〕52号)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镇财政所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五)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9〕1号)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予以核实认定。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是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9年2-3月)。
2.开展业务培训。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十
根据财政部、财政厅、财政局要求,我局成立了以邓锡华为组长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清查时间为5至6月份,清查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二级单位及其下属单位。
邓锡华指出,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运转、提供服务的物质基础,也是党和政府执行能力的重要保障,更是“两型”社会建设、公路体制改革、降低行政成本的内在要求。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通力合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明纪律的原则,按规定要求、规定时限,深入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严禁拖拉推诿、敷衍塞责,确保在6月20日前完成清查工作,切实做到帐表、帐帐、账卡、帐实相符。
清查会由副局长易树松主持,总会计师刘晓贞部署了清查工作,路政处处长马意军出席了会议。会后,邀请国子软件公司人员讲解了资产清查业务软件使用知识。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根据霍政办〔2019〕62号和霍邱县人民政府财政局财资〔2019〕39号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县政府及财政局有关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
工作方案。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财政分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镇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以2019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一)我镇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财政分局及镇直单位负责人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将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镇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镇直单位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镇财政分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上报登记。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9年3月)。
2.组织镇直各单位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9年4月-7月)。
1.镇直各部门、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指导本单位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镇财政分局,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送镇财政分局。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2019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可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3.2019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按照财政部和省、市县的要求,编制全镇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连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三)总结阶段(2019年8月-9月)。
1.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县政府报告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镇财政分局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财政分局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各单位负责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镇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局机关各科室,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市投资审计局、直属分局:
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184号)要求,为扎实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制定《六安市审计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3月30日,我厅召开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厅2019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武建新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武建新指出,此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是财政部统一安排的全国性工作,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近十年来财政投入形成国有资产情况的大清查、大盘点、大“摸底”。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专业性、纪律性强,各单位一定要从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水利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财政部门的各项要求上来,把资产清查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武建新强调,各单位要精心安排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省厅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制定详细。
工作计划。
和工作进度表,突出重点内容,抓住关键环节,细化工作步骤,明确时间节点,责任落实到人。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经得起历史、经得起实践、经得起上级部门的检验。
武建新要求,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看齐意识、担当意识,凝心聚力、聚焦重点,圆满完成国有资产清查各项任务,为我省水利事业的改革发展做出新贡献。
为响应县政府的号召,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单位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国有资产不浪费、不流失,县国土资源局积极采取四项举措,扎实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股室、二级单位、乡镇所提交。
自查报告。
依据资产实际情况制订详细的清查方案进一步明确清查职责、范围、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做好本单位的清理核查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并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专门负责人员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清理核查工作规范高效、按时保质完成为清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细化清查方式。严格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步骤、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组织实施资产清理和清查。在清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认真做到“以账查物,以物查账,见物就点”,本次资产清查是依据固定资产账目明细表、固定资产卡片与实物进行一一核对,确保清查无死角。对在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纠正,做到固定资产责任到人、账实相符、管理到位。
三是强化资产管理。各股室、二级单位、乡镇所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虚报瞒报,否则,一经查实,将追究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深化队伍建设。为保证此次国土局资产清查工作的质量,局财务股开展了资产清理工作培训和软件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廉政意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队伍。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十一
为适应我区国有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核实国有企业资产情况,做好企业业绩考核、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和市国资委《市国资委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京国资评价字„‟13号)精神,区政府经研究决定,从4月起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一、工作目的和意义。
(一)清产核资是明确产权归属,保证国有资产出资人到位,初步做到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科学评价和规范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基础。
(二)清产核资是提高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健全制度,夯实基础,明晰权属,构建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框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
(三)清产核资是以改革发展为主线,以结构调整、加快股份制改造、强化监督管理为重点,规范企业改制的前提和关键,是进一步搞活国有企业的需要。
二、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白云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资委。
三、工作目标。
(一)核实国有企业资产情况,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二)清查核实企业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并根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促进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制度,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三)全面清查核实企业的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规范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和财务报告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做好资不抵债或难以维持经营企业的情况分析,推动企业调整内部结构,提高经营效益。
四、工作任务。
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由区国资委组织分步实施,有关重大问题由区国资委提交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工作由清产核资办公室负责,各企业负责组织本系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一)区国资委负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部署,制定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及中介机构审计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核查。
(二)为保证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质量,做到操作程序科学规范,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规定,西城区需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可自行选聘具有规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报区国资委备案。会计师事务所经统一培训后,方可参与清产核资工作。
(三)企业应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清产核资办事机构,负责本系统清产核资工作实施。
五、工作范围。
(一)区国资委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各类全资子企业、控股企业(以上均含等股、相对控股)。上述各企业投资举办的境内外企业或设立的各类机构以及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种经济实体,均包括在清产核资企业范围内。
(二)底前经批准上市的公司,可不进行清产核资工作,但要做好有关资金核实和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工作。
六、工作内容。
(一)户数清理。
指区国资委根据国家清产核资工作要求,对属于清产核资工作范围内的'企业,以特定的“基本单位”为清查、统计对象,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统计、核对、汇总工作。
(二)账务清理。
指以清产核资资产清查点为基准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企业内部资金往来和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指对企业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及“账外账”、“小金库”的清理,以及企业有关抵押、担保、或有负债等事项的核对。
(四)损溢认定。
指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
(五)资金核实。
指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权益数额。
(六)完善制度。
指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之后,认真分析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清产核资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重要的是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负责人任期审计制度。
七、清查时间。
资产清查时间统一为205月31日。
八、工作时间。
区国资委从年3月开始,计划年内完成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6年3月初—5月底)。
1.制订《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成立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转发相关配套文件、报表。
2.统一部署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落实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3.督促企业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清产核资办事机构,制定本企业切实可行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4.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第十九条,企业实施清产核资步骤:制定本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聘请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二十条,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以及所聘社会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据此,西城区需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可自行选聘具有规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报区国资委备案。中介机构参审费用由企业负担。
区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企业清产核资结果核查工作,相关费用由区国资委负责(用收益收缴资金列支)。
5.举办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班,讲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政策、制度、办法及清产核资工作要求、报表。
6.确定企业清产核资基本户数。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6月上旬—9月底)。
1.组织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完成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损溢认定、报表编制、中介审计、结果申报、资金核实等主体工作。
2.企业清产核资主体工作任务完成后,区国资委将委派会计师事务所对开展清产核资企业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清产核资文件要求进行核查。
通过核查逐步建立健全规范的检查机制和操作程序,从而保证企业资产状况、会计信息和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损溢认定和资金核实阶段(2006年10月上旬—11月底)。
1.区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并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定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帐进行认定。
2.区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帐等清产核资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复核,报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做出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确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权益数额。
(四)总结阶段(2006年12月初—12月底)。
1.企业在接到清产核资批复文件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2.区国资委将对企业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并上报区政府。
九、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清产核资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各企业今年的重要工作内容,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得力,保质保量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二)认真执行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等制度规定,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保证清产核资工作过程规范,结果真实、准确。
(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暴露存在问题。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均应按有关要求取得合法证据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经济鉴证材料,不得虚报、瞒报。区国资委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督察,凡查出损失不实的和虚报、瞒报的,要依法处理。
(四)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企业应认真清理、分类排队、分析原因,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五)企业经批准财务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认真加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继续进行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六)通过清产核资工作,企业应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或存在的资不抵债难以持续经营的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分析分类,依法予以合并、歇业、撤销、出售和破产,加快推动企业经营结构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总体运营效益。
(七)在清产核资工作中,企业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及时将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工作组织和意见或建议,通过简报、情况反映、专题报告或阶段工作总结等形式报送区国资委。
(八)做好清产核资相关工作的后续管理。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按照有关批复文件的要求,企业进行账务处理,并将账务处理结果报区国资委;二是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搞好企业内部结构调整,减少级次、突出主业,同时对资不抵债或长期亏损的子企业实施关、停、并、转;三是对批准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和建立相关机构积极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自1993年、1995年分别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以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财力的不断增长,市级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对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摸清市级国有资产新“家底”,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构建市级国有资产投融资平台,决定在市级单位开展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一、清产核资工作组织领导。
市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工作。
清产核资工作范围包括市级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三、清产核资基准日。
12月31日。
此次资产清查范围主要是对不动产及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及其负债的清查。
1、不动产及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土地资产、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办公用品、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等。
固定资产应按原始帐面价值进行清查登记,有物无账资产先按实物量进行清查登记并暂估入帐,出租、出借资产,必须如实清查登记上报。
2、流动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预付账款、应付及预收账款等。
3、对外投资清查的范围包括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4、基建工程清查的范围包括在建或停缓建工程,如完工未交付使用、交付使用未验收入帐等工程项目。基建工程按20累计发生额清查登记。
5、无形资产清查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各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原始帐面价值清查登记,无帐面价值的由单位自行暂估入帐。
6、负债清查的范围和内容主要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借入的各种款项等。
第一阶段:3月5日前各单位完成土地、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清查工作,并将相关清理报表(表一)及软盘报送市财政局。
二、表三)及软盘报送市财政局。
各单位清产核资报表一律以独立核算单位向市财政局报送。
第三阶段: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本结束后,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在9月30日前将组织对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补课。
六、清产核资工作要求。
1、鉴于此次清产核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清产核资工作。
2、资产清查要求全面彻底,在清查中要以物对账,以账查物,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不重不漏,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准确、完整。
3、对清查不彻底或存在其他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处理。
4、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做好本单位房屋建筑屋、对外投资等项目的资产价值评估工作。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十二
自财政部下发《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1月至10月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以来,全国很多省市结合自身特点,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全国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单位资产清查。
湖南省首先召开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积极部署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要求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山西省早动手、早准备、早安排,清查工作认识到位、政策法规学习到位、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和监管工作服务到位,“四到位”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据介绍,阳泉市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动员部署会议上提出要求,此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将一直持续到今年8月,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
为建立一个全市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重庆市政府也将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重庆市财政局要求,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防止清查工作在执行中变形走样,夯实整个财政管理基础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违法行为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周天勇对记者说,“在清查过程中,要注意将资产按照不同归属类别进行分门别类,而且可以把资产清查工作当作是国家政策性改革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将不必要的建筑、服务设施等出租或卖出,同时也是一种资产基础的积累,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财政部还同时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明确了资产清查核实的工作内容和各方管理职责,规范了资产清查核实的工作流程。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十三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我***制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县财政局“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组织实施”的原则,在本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本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随县*******。
三、工作方法。
由机关财务科负责组织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各二级单位积极做好配合。
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县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我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资产基础数据明细台账,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防止“前清后乱”现象。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5月)。
单位进行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对本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履行好资产清查工作主体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如实填报报表,不得弄虚作假,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十四
根据《__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东财〔20xx〕47号)和《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东财〔20xx〕28号)文的要求,我们对本单位进行资产清查。
(一)本单位成立于年月,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法定代表人是,法定地址为__市,人员编制人,在编干部职工人,实有人员(含临工)人。单位主要职能为。
(二)工作基准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xx年xx月31日。
本次资产清查的工作范围是:本单位及未单独核算,与本单位合并填报报表的单位个,分别为。
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由本单位填报有关数据单位个,分别为。
(四)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
3,资产清查工作程序:(1)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学习有关政策,研究工作报表,做好人员分工;(2)对本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时间安排:×月×日至×月×日;(3)进行帐务清理,财产清查,时间安排:×月×日至×月×日,组织人员输入固定资产电子卡并进行核对,时间安排:×月×日至×月×日;(4)导入资产清查报表,分析资产清查结果;(5)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上报有关数据;(6)工作总结和完善单位资产管理方向制度。
通过对本单位20xx年xx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益情况的清查,本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为×元,清查值为×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元,清查值为×元:净资产总额账面值为×元,清查值为×元。
(二)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截至20xx年xx月31日,本单位会计账中资产总额账面值为×元,资产清查报表中资产总额账面值为×元,差额×元,属于会计差错调整。具体情况为:。
三,重要事项说明。
(一)资产损益及资金挂账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资产损失×元,占资产账面值的。主要包括流动资产损失×元,固定资产损失×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损失×元,无形资产损失×元,其他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元;具体损失原因分别为。
(二)资产盘盈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资产盘盈×元,占资产账面值的。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盘盈×元,固定资产盘盈×元,无形资产盘盈×元,其他资产盘盈等×元;具体盘盈原因及入账,计价情况分别为。
(一)存在的资产管理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二)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三)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备查材料。
(一)单位20xx年度结转后资产负债表。
(二)土地,房屋建筑物产权证明资料(复印件)。
(三)土地,房屋建筑物分布,使用状况及经营情况书面说明材料。
(四)需申报处理资产损益和资金挂帐明细表。
(五)20xx年市审计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六)其他需要提供备查材料。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十五
据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整个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涉及全区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和部分社会团体。主要是从“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完善制度”五个方面入手,对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彻底、全面清查,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通过清查,将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降低政府运行成本;进一步堵塞资产管理漏洞,清理腐朽温床;同时也将有效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此次资产清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将于2019年7月全面完成。
根据《信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县纪委安排,按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的要求,我镇按时完成了国有资产清查的相关工作,现将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通知要求,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花少锋任组长、镇长何秋彦任、常务副书记丁鸿朗、纪委书记黄士华副组长,纪检、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城关镇国有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县国有资产清理工作动员会议后,我镇及时召开了国有资产清理动员布置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一是领导亲自动员,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机构;二是各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积极配合;三是工作人员要迎难而上,克服各种困难,吃苦耐劳、努力工作;四是建立了督促检查机制,责任层层落实。
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在相关单位的指导下,通过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目前我镇顺利地完成了此次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预定的目标和任务,结果如下:
一是在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推进过程中,清查人员认真做好资产核查、数据汇总、往来款项取证、对盈亏、报废资产的分类清理和技术鉴定工作。做到了以物查账、以账对物,账实相符,规范了单位资产处置行为,履行了资产处置审批程序,防止了资产流失及其他违规现象。
二是进一步增强了我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识和紧迫感,对在国有资产调查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
三是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程序,锻炼了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得到极大提高,为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督管理,合理有效地配置相关资源,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创造了条件。
按照县纪委的统一部署,我镇如期完成了前两个阶段阶段的工作,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业务流程不熟悉,缺乏工作经验,业务素质不高。二是部分单位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对新增资产尤其是捐赠资产做到及时入帐,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根据霍政办〔2019〕62号和霍邱县人民的政府财政局财资〔2019〕39号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县政府及财政局有关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
工作方案。
一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财政分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镇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以2019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一)我镇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财政分局及镇直单位负责人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将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镇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镇直单位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镇财政分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上报登记。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2.组织镇直各单位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1.镇直各部门、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指导本单位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镇财政分局,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送镇财政分局。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2019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可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3.2019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按照财政部和省、市县的要求,编制全镇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连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1.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县政府报告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镇财政分局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财政分局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各单位负责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镇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局机关各科室,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市投资审计局、直属分局:
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184号)要求,为扎实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制定《六安市审计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4月18日。
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184号)要求,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局实际,现制定如下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一)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局机关、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市投资审计局和直属分局。
(一)市审计局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成立以涂成富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
(二)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按照市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局纪检组组织专人或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一)准备阶段(2019年4月)。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拟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上报市财政局(国资委)备案;。
3、组织人员进行培训,规范资产清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9年5月-6月)。
1.在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情况,协调单位各相关科室(局)做好配合工作,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2.按照《2019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说明》的填报规定和要求,根据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分别进行单位基本情况清查、账务清查和财产清查工作。对使用的国有资产逐一进行盘点、核对和清查。依据资产清查软件,填制资产卡片和资产清查表格,录入基础数据,编制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
3.6月20日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后于6月3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国资委)。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三)资产核实阶段(2019年7月)。
迎接市财政局资产清查结果的专项检查,根据市财政局(国资委)审核通过的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资产清查组织,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明确分工,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序推进资产清查工作。
(二)有效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培训会,认真学习资产清查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抄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