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有效的计划可以减少我们的压力和焦虑感。合理安排优先级,将重要的任务排在前面,以确保最大利益的实现。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是我们规划人生的重要一环,它决定了我们未来的发展和成就。
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计划篇一
我校拥有两个校区,本部和羊蹄小学教学点,共有教学班16个,748名在校学生。校园环境幽雅,布局合理,人文气息浓郁,绿化率达10%以上,是一所特色学校。我校实施精细化管理、开放式办学、全方位育人。学校优秀的教师群体、丰富的校园文化、先进的办学理念、鲜明的办学特色、突出的教育教学业绩,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尤其在留守学生的教育管理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创新尝试为进一步贯彻省、州、县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切实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快乐、全面成长,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特制定小村乡民族中心小学“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更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1、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使留守儿童建档率达100%;。
2、留守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4、对涉及留守儿童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100%给予法律援助;。
5、留守儿童家长家教知识普及率达95%。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机制,发挥学校主阵地的作用:
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实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方案,加强领导,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使学校真正成为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主渠道。
1、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学校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少先队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加强上下联系和沟通,做到相互配合和协作,切实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
组长:张定忠校长。
副组长:秦中银教务主任。
谭美林教研主任。
姚善安政教主任。
黄承文后勤主任。
成员:全体教职工。
学校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学校安排负责学籍档案管理的人员对留守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卡的有关内容。通过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学校设立留守儿童亲情电话。
3、真情关爱,“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学校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学校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食堂要注意营养搭配均衡,有益身体发育。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寄宿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
本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和其他教职工。配对帮扶教师和其他教职工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建立教职工关爱留守儿童成长日记,培养更多的优秀教师成为“代理家长”。凡寄宿在校的留守儿童,教师要不时与留守儿童互相交流、沟通,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生活情况;非寄宿的儿童,教师要定期走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5、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
学校要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要求班主任每月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留守儿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开展人文关爱活动。让留守学生通过教师和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建立留守儿童、学校、家长(监护人)、政府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留守儿童在校期间遇到突发事件,要30分钟内告知委托监护人,1小时内告知在外务工家长,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以保证留守儿童的安全第一的要求,不得拖延推诿。与教职工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
7、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学校要着重开设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积极探索利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引导留守学生走过人生发展时期。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育资源,积极开通亲情专用电话或电子信箱开设知心信箱,开设心灵驿站,建立沟通心灵的绿色通道,给学生以心理咨询和辅导。学校应指定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学生喜爱的教师负责落实相关任务;同时注意方法,给学生创造平等和谐的心灵交流环境,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生活的幸福和人间亲情,切实提高留守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心理健康水平,着力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开展磨砺教育的研究试点,着重培养留守儿童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增强他们的社会适应性。要定期举行文艺、体育、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让留守儿童在欢乐和睦、积极向上的环境中学习成长。
8、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
加强对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要作为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工作目标体系之中。建立和完善工作考评制度,定期对班级、部门和教师进行考评,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如因工作不力和失职而造成影响的,师德和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并给予经济处罚。
(二)构建全社会的教育网络,形成关爱合力:
1、加强与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交流与沟通。
学校要向留守儿童的家长公布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联系电话。增进学校和家长的沟通联系。利用电话、家访等指导家长或临时监护人掌握与学校和儿童沟通的方法技巧,提高教育儿童的水平。遇到重大事情,老师要及时与在外务工的留守儿童父母进行交流,达到真诚沟通、解决问题的目的。还要通过书信、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与家长定期联系,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式,共同关注儿童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生理状况,引导鼓励儿童努力学习,自爱自强,做一名合格的社会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加强委托监护人的教育培训。
学校要办好家长学校,着力提高委托监护人对自身责任的认识,加强委托监护人在受托期间,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的育人阵地和育人功能,通过举行培训班、召开座谈会、汇报会等途径,加强对儿童或其监护人的教育和培训,向他们传授科学的育人观和教育方法,使之提高文化水平,转变思想观念和教育方式,提升育人水平。
3、加强同社区、村组和家庭的合作,营造浓厚良好的育人氛围。
学校要主动与当地文化、工商、妇联等部门配合,调动一切可利用的教育资源,关爱留守儿童。重视家校合力教育,要求家长采取多种形式与儿童交流、沟通,多关心儿童的身心健康,让儿童体会到父爱母爱,努力形成政府、村组、学校、家庭四级联动的教育网络,营造浓厚关爱氛围和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明确职责,努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1、加强寄宿制中小学的建设与管理。
通过广泛宣传,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动员留守儿童寄宿,抓好寄宿生的晚辅导、住宿、就餐等日常工作,让寄宿生能够安心、舒心,让家长放心。让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应有的教育、管理、照顾与关爱。同时,结合农村留守儿童日益增多的现状,转变办学理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特别的照顾,要将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按政策纳入“两免一补”计划,通过免收杂费、书本费,提供生活补助等方式,确保他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3、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集中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力度。引导留守儿童远离不良嗜好、不法场所、不轨人群,人格上做到自尊,生活中学会自立,独处时能够自律,成长中力求自强,防范不良行为,快乐健康成长。
4、建立研讨、交流制度。
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总结,定期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定期举行论坛,交流经验,研究工作,探索新路,采取措施,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巩固成果,增强实效,不断提高留守学生教育管理的水平,发挥学校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计划篇二
根据区教体局的有关“加强留守儿童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指导,结合我校留守儿童成长状况及实际需求,更好地发挥少先队和学校关工委等组织的实践育人功能,更好地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深入推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特制定本计划。
二、工作目标。
在总结以往我校留守儿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1、按要求建设和管理好学校留守儿童之家,确定专人进行日常值班,并每天安排行政人员不定时地督查活动开展情况。
2、继续实施“结对帮扶”活动,指导老师进行有关结对帮扶的资料建设。
3、结合学校德育教育主题活动,开展各项留守儿童关爱活动,提高留守儿童综合素质。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机制,加强关爱工作的领导。
根据本学期实际情况,调整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并努力实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计划,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调整后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刘高潮副组长:徐抗震、王胜会。
领导组下设留守儿童之家办公室:
主任:王胜会。
副主任:段康、朱冯霞。
成员:吕成龙、高群勇、朱冯霞、杨成俊、时维新、刘明及各班主任。
办公室职责: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实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计划,加强领导,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使班级真正成为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主渠道。
(二)、努力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加强对贫困留守儿童的资助工作。
争取镇关工委、妇联、校外德育活动基地等部门的帮助,协调社会各方力量资助贫困留守儿童,争取社会各界关爱留守儿童.
(三)、积极开展留守儿童素质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留守儿童之家的教育资源,组织留守儿童开展读书竞赛、文体比赛、生活小技能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同时要注重对留守儿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留守儿童互助互爱,自强自立。
(四)、实施教职工和热心学生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
在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配对帮扶教师和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五)、开展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讲座活动,收集并及时处理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和其他的问题。
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学校着重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方面的知识讲座,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计划篇三
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留守学生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更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通过对留守学生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1、建立留守学生档案,使留守学生建档率达100%;
2、留守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3、关爱留守学生,在学校班级实行结对帮扶活动.
1、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关爱留守学生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学生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关爱留守学生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各班班主任。
2、建立留守学生档案。
学校认真调查研究,做好摸底工作,建立每个留守学生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
(1)实施“3+2+1+1”模式关爱工程,组织师生结对互助帮扶活动。
“3+2+1+1”模式,即由3名普通学生、2名留守生、1名爱心家长和1名教师共同组成,由教师和爱心家长一起对这些孩子进行重点帮扶,定期对帮扶儿童进行学习辅导、生活支助以及心理上的了解、沟通.开展“亲情对对碰活动”.让被帮扶的留守儿童感受到亲情的温暖,享受“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天伦之乐.另外,在“课外访万家”活动的大力推动下,对留守生进行入户走访,了解他们在家的学习、生活情况,并与其监护人商讨措施,共同教育。
(2)关注儿童健康心理,开设“悄悄话”活动信箱。
学校结合本地方特色和学生认知水平,编写了一套校本教材,分低、高两个学段,每一学段分上、下册,每一册教材都融入了符合本学段学生年龄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安排教师专门对儿童进行不同阶段的心理健康教育。鼓励给老师同学写“悄悄话”纸条,为师生搭建起彼此了解、互相沟通的有效平台,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3)开展“亲情互动”活动,架设交流、沟通的桥梁。
留守儿童的父母长年在外打工,为了弥补留守儿童缺失的亲情,“留守儿童之家”特开通亲情热线电话和电脑视频,让他们能与父母面对面地谈话、交流.并组织留守儿童配合学校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周一个电话,每月一封信,每月与班主任联系一次,每月与科任教师联系一次,每年至少回家一次。让他们在与父母的`交流中找回亲情,感悟真情,以乐观向上的心态面对人生。
(4)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和班级博客,搭建自由、开放的交流平台。
为了更好地让留守儿童家长及时、如实地了解孩子在校各方面的表现及活动情况,学校将近期开展的活动及时上传校园网站,并在各班级博客中开辟“留守儿童之家”专栏,设置本班留守儿童个人照片、信息资料及日记习作等,定期将每个儿童近期好的表现及存在的问题在博客里公示出来,和家长们进行交流、沟通,构建“学校、教师、家长”三结合的教育模式。
4、丰富课余生活,创造和谐关爱的成长环境。
为了丰富留守儿童的课余生活,学校组织留守儿童开展各项活动。
(1)安排“留守儿童之家”开放时间,让留守儿童在活动室内自由活动,增进彼此感情,感受学校大家庭的温馨。
(2)开设手工、绘画、电子琴、篮球、乒乓球等兴趣小组,每周二、周四下午,指派专业教师进行辅导训练。
(3)举办一次留守儿童生日聚会,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学校这个大集体的温暖。
5、定期评选留守少儿之星,增强榜样示范力量。
学校每学期评选2次留守少儿之星,向全校学生宣传他们的事迹,号召全校学生学习他们自主自理、自强自立的精神。
6、开展“圆梦活动”,实现留守少儿小小的愿望。
7、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学生的谈心制度。
学校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要求班主任每月与“留守学生”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留守学生”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开展人文关爱活动.让留守学生通过教师和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计划篇四
《意见》是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为切入点的第一份系统性地明确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的国务院文件,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创新,为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遵循。各乡镇、县有关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按照《意见》精神,把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各乡镇、县有关单位要按照《意见》精神,准确把握各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要求,严格履职尽责。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县级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教育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
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健全评估帮扶机制。乡镇人民政府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四)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有关单位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教育、公安、司法、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民政局要牵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二)加强能力建设。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临时监护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活动场所,提供必要托管服务。县财政局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完成督查机制,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督查,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对关爱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和跟踪问效,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对本通知的执行情况,县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计划篇五
规范留守儿童工作机制。规范我市在校(园)留守儿童档案建设,20_年底,全市排查出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210575人,20__年排查出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198319人,排查出的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204553人,全部按“一人一卡、一户一策”的要求建档并开展关爱服务工作。
20__年6月,根据省关于关爱留守儿童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一人一卡一策”的留守儿童排查建档工作,并对学校教师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__年6月全市排查出在校(园)留守儿童260070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221191人,全部按要求建档。
设立留守儿童关爱专项资金。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教育惠民行动、社会关爱行动、家庭温情行动”,从20__年起,我市市县两级财政通过压缩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的8%,设立留守儿童关爱专项资金。20__年5533万元,6045万元,20__年6146万元,三年共计17724万元。
该资金的`安排使用主要是解决我市留守儿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通过发放现金、物资等救助形式,解决贫困留守儿童生活困难问题,如直接发放贫困留守儿童救助金,购置衣服、被子、学习用具发放给留守儿童等;二是通过改善学习环境,解决留守儿童辍学问题,如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购置教学设备、建设“留守儿童之家”等;三是通过改善学生生活条件,解决留守儿童生活问题,如学生宿舍建设、食堂建设等。
二、注重强化控辍保学、积极创建平安校园。
制定并全面落实控辍保学“五项制度”,实行双线目标管理。对控辍保学工作实行层层目标任务分解和落实,明确规定县(区)长、教育局长、乡(镇)长、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校长、家长、班主任和教师的控辍保学职责。重点抓好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初中二年级以上学困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厌学学生等的管控工作,减少辍学。同时成立重点工作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控辍保学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半年对各县(区)、各乡(镇)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的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对辍学率超标的县(区)、乡(镇)限期整改。通过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小学辍学率从20__年的4.52%下降到的0.29%,初中辍学率从20__年的8.17%下降到的1.41%。
建立完善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常态机制。20__年以来建设学校警务室1072个、治安岗亭985个,配备学校安保人员4582人、法制副校长2655名、法制辅导员7959名,在1030所学校安装视频监控。建立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印《毕节市学生意外伤害案例分析暨预防手册》,认真落实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健全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园设施设备等教育教学、生活场地设施设备等安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安保人员巡逻巡查,坚决打击涉及校园和学生的违法行为,强化学生安全常识教育和安全演练,加强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排查收缴力度,禁止学生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创建平安校园。近两年来,校方责任事故起数和人数连续两年实现“双降”目标。
三、注重强化齐抓共管、推动服务关爱工作。
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20__年以来,我市大力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新建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有903所学校新建了学生宿舍,可解决28.6万学生住宿问题。同时加强寄宿学校管理,优先保障在校留守儿童住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优先享受,让他们居住有保障,吃饭有着落。
积极开展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目前,全市已建设留守儿童之家20__个,其中按照省、市“五有五全”标准建设的标准化留守儿童之家553个,为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创造了条件。同时开通了亲情电话3000多部、视频聊天室726个,为留守儿童与父母亲情沟通搭建了平台。
强化心理健康师资队伍建设。目前,我市配备了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778名,覆盖中小学527所。20__年暑假,拟培训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3000余人,实现每个学校均有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师,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疏导。
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安全第一课、观看安全教育专题片、消防和防震减灾演练等方式,对留守儿童进行用火用电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疾病预防、防溺水、防毒、防灾害事故等安全常识教育,教育留守儿童不吃腐烂、变质的饭菜和“三无”食品,生病要及时就医,不乘坐无牌、无证或报废的车辆,禁止搭乘超载车船和无家长监护外出游玩,不在野外用火,不玩火,不乱拉电线,用好家电,不参加任何有危险的活动,让留守儿童学会自我防范、自我保护。
当前正值暑期,在校就读的留守儿童回到了自己的家,开始了暑期生活,我市还积极开展一系列活动:举行一次“留守儿童暑期家访”活动、开展一次与留守儿童父母和监护人的交流沟通活动、举行一次“同在蓝天下.携手共成长”主题帮扶活动、举行一次“阅读伴成长.书香满家庭”读书活动、举行一次“学会感恩和平安度假”专题教育活动、举行一次“鸿雁千里传真情”书信活动、举行一次“家务我能行”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一次农村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开展一次控辍保学宣传活动、开展一次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督查活动等“十个一”活动,让广大留守儿童与其他儿童少年一样,过一个幸福、欢乐、安全、和谐的暑假。
四、注重强化政策保障、提升救助救济能力。
规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积极推进食堂供餐的“贵州模式”,切实落实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四统”。制定落实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各项管理制度,按照“6543”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全市按照“贵州模式”供餐,覆盖学生103万余人,实现乡(镇)村学校全覆盖。
认真落实学生资助政策。20__年以来共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2.7亿元,受助学生达21.5万人。发放中职助学金6349万元,资助学生4.3万人;发放普通高中助学金1.18亿元,资助学生7.9万人。
大力开展生活资助活动。一是全市各级学校发动教职工对生活贫困留守儿童进行生活资助。据不完全统计,20__年以来,全市学校和教师个人累计购买了价值104.6万元的生活物资、83.9万元的学习用具、直接资助接济生活费98.5万元等资助了留守儿童,共资助了6.59万人次。二是学校和教职工联系引领社会各界对生活贫困留守儿童进行生活资助。据不完全统计,20__年以来,共资助了留守儿童2.66万人次,资助了价值167.7万元的生活物资、115.5万元的学习用具、直接资助接济生活费558.5万元。
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计划篇六
在中国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用勤劳获取家庭收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但他们却留在了农村家里,与父母相伴的时间微乎其微,包括内地城市,也有父母双双外出去繁华都市打工。这些本应是父母掌上明珠的儿童集中起来便成了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留守儿童。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和整理的农村留守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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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留守儿童工作计划。对这一特殊群体的成长、教育已成为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如果没有一个健康和-谐的优良环境,势必影响他们的每一步成长,只有创造优良的环境,才会让他们在健康和-谐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一、指导思想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落实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关注和-谐发展,服务经济,共创美好未来为落脚点,奉献一片爱心,让留守儿童在健康和-谐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二、活动内容。
(一)目标任务针对我镇300多名留守儿童得不到直接监护人的关爱,加之农村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因年老体弱或文化水平较低,无法担负起教育辅导孩子的责任,他们的生活习惯比一般家庭孩子差一些,有的成绩明显下降.如何确保留守儿童不失学、不违法犯罪,同时让外出务工的父母安心挣钱,这就需要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关注。(二)工作内容我们深深体会到大多数农村农民外出赚钱,解决了贫困问题,但对留守儿童的成长,却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在建立和-谐社会和城市化进程中,留守儿童的教育困惑,逐渐凸现出来,这不仅是一个家庭自己的事,更是全社会应关注的大事。1、留守儿童家长教育能力与孩子自身发展的需求有差距。据调查,凡外出务工的夫妇家庭没有时间过问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对孩子的需求、交往、兴趣关注很少,更谈不上给儿童精神上的慰藉和知识上的辅导。2、营造关心留守儿童的社会环境,增强全社会力量的帮助参与。妇联、团委、人武是社会群团组织,我们组织这一次活动,意在呼吁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的关心教育工作,以便影响本地区不在利用游戏厅、网吧、舞厅来坑害未成年人.特别是要与学校加强协作,引导留守儿童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和发挥他们个人兴趣和专长,给他们创造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留守、单亲儿童茁壮成长,3、建立留守儿童的牵手扶助体系,确保对留守儿童的关心教育工作落实到位。针对留守儿童在校学习情况,生活状况,行为习惯开展一系列的活动,落实扶助措施,每个月对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与其在外务工父母反馈,使我们真正成为留守儿童的第二监护人,让孩子得到健康成长。4、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功能,减轻留守儿童的心理压力。由于父母双双外出务工,留守儿童在心理上存在许多困惑与疾病,因此学校除提供良好教育的同时,更要注重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要在他们身上倾注更多的关爱,让他们在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得到更多的温暖,从而弥补亲子关系的缺失和精神失落,提供一个健康成长的平台。
(三)参与对象镇妇联、宣传、团委、人武、**中学相关教师及部分留守儿童的监护人。
三、活动要求及措施凡牵手扶助联系留守儿童从初一开始,直至18岁之前,重点是初中阶段。联系要求:定期到学校、家庭了解留守儿童阶段性的学习、生活情况及校内外表现,以便有的放矢地开展思想工作;定期与联系的儿童父母交换意见,以便形成有效的家庭、学校、社会的立体化教育网络,确保儿童成人成才。要求参与这项工作的牵手扶助人员,做到有求必应,有难必帮,使外出务工的家庭夫妇安下心在外赚钱,让留守儿童在“三位一体”化的牵手活动中健康成长,让家庭成员实实在在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群众团体组织力量的作用。同时也是增强党员、干部服务妇女儿童,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三农”大局的意识。
四、活动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4月上旬。
2、征求意见阶段4月下旬。
3、召开座谈会5月中旬。
4、拟定。
活动方案。
5、实施活动计划6月。
五、活动的效果群团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凝聚广大群众的重要手段,我们要通过活动的开展,要使广大群众认清形势,正视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暂时困难,引导更多的农村家庭积极投身到富民创业致富奔小康的大潮中,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同努力奋斗。六、考核及奖励。考核奖励分为两块。一块为牵手扶助志愿者、班主任。以初一第一学期期末学习成绩总分名次为考核基数,到第二学期期末,学习成绩在班级里每上升1个名次,被考核人加10分,保持在班级前5名的加10分。学生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以学校处分为依据),另加20分,学生获得“三好学生”称号的加10分。依据上述加分的办法,每一学年累计得出的加分总分即为牵手扶助志愿者及班主任老师的考核得分,考核分是多少就奖多少元。牵手扶助人员所得总分等于包保留守、单亲儿童各自所得考核分的总和。学校班主任按本班相关学生所得考核均分为实际考核得分。第二学年的考核就以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生考试成绩名次为依据,加分办法不变。另一块是奖励学生(不含学校正常奖励)。设有班级优秀奖和越位进步奖。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在班级前第一名的奖100元,2—5名的即为优秀奖,奖学生30元。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比第一学期期末(或上一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名次进步达5名的即为进步奖,奖学生15元。
留守儿童工作计划。这一特殊群体的成长、教育已成为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如果没有一个健康优良环境,势必影响他们的每一步成长,只有创造优良的环境,才会让他们在健康环境中茁壮成长。
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落实xx年中央“一号文件”,关注发展,服务经济,共创美好未来为落脚点,奉献一片爱心,让留守儿童在健康环境中茁壮成长。
(二)工作内容我们深深体会到大多数农村农民外出赚钱,解决了贫困问题,但对留守儿童的成长,却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在建立社会和城市化进程中,留守儿童的教育困惑,逐渐凸现出来,这不仅是一个家庭自己的事,更是全社会应关注的大事。
1、留守儿童家长教育能力与孩子自身发展的需求有差距。据调查,凡外出务工的夫妇家庭没有时间过问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对孩子的需求、交往、兴趣关注很少,更谈不上给儿童精神上的慰藉和知识上的辅导。
2、营造关心留守儿童的社会环境。妇联、团委、镇政府是社会群团组织,我们组织这一次活动,意在呼吁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的关心教育工作,以便影响本地区不在利用游戏厅、网吧、舞厅来坑害未成年人.特别是要与学校加强协作,引导留守儿童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和发挥他们个人兴趣和专长,给他们创造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留守、单亲儿童茁壮成长。
3、建立留守儿童的牵手扶助体系,确保对留守儿童的关心教育工作落实到位。针对留守儿童在校学习情况,生活状况,行为习惯开展一系列的活动,落实扶助措施,每个月对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与其在外务工父母反馈,使我们真正成为留守儿童的第二监护人,让孩子得到健康成长。
4、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功能,减轻留守儿童的心理压力。由于父母双双外出务工,留守儿童在心理上存在许多困惑与疾病,因此学校除提供良好教育的同时,更要注重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要在他们身上倾注更多的关爱,让他们在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得到更多的温暖,从而弥补亲子关系的缺失和精神失落,提供一个健康成长的平台。
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计划篇七
为进一步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更好地发挥学校、社会、少先队组织的实践育人功能,深入推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改善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促进留守儿童健康、快乐、全面成长,特制定关爱留守儿童实施工作计划。
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培养更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实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计划,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使学校真正成为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主渠道。
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
3、真情关爱,“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各个班级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
(2)生活上优先照顾。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每月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留守儿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5、开展人文关爱活动。
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计划篇八
留守儿童是指外出务工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村留守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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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结合我乡的具体实际,更好地发挥学校、社会、少先队组织的实践育人功能,深入推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快乐、全面成长,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特制定道口乡中心小学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实施工作计划。
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更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1、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使留守儿童建档率达100%;
2、留守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3、对涉及留守儿童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100%给予法律援助;
4、关爱留守儿童,在学校班级实行结对帮扶活动。
一健全机制,发挥班级主阵地的作用。
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实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计划,加强领导,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使班级真正成为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主渠道。
1、成立辅导班级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其基本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学校安排负责学籍档案管理的人员对留守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信息的有关内容。通过联系制度的建立,加强班级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3、真情关爱,"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班级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
在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配对帮扶教师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建立教师关爱留守儿童成长。
日记。
教师要不时与留守儿童互相交流、沟通,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生活情况;对其他的儿童,教师要定期走访与其他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5、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
学校要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要求班主任每月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留守儿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开展人文关爱活动。让留守学生通过教师和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6、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学校要着重开设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明确职责,努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1、加强班级的建设与管理。
通过广泛宣传,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让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应有的教育、管理、照顾与关爱。同时,结合农村留守儿童日益增多的现状,转变办学理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班级要对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特别的照顾,确保他们完成义务教育。
3、积极发挥班集体作用,开展各项活动。
课外活动时间,学校将双亲在外的留守儿童,组织成一个新的班集体,定期开展各项活动。由教导主任汲广然担任班主任,拟每月开展一次大型文娱、体育、读书等活动,也可邀请关工委领导来校上课,学校领导也可以不定期对班级授课,对这些学生进行人格教育,自信教育,自强教育。
4、定期表彰自强留守儿童,进行榜样教育。
对于我校的留守儿童中出现的优秀学生、自强学生进行表彰,这是树立留守儿童自信的重要激励工作,拟在学期末表彰一批自强学生。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精神,发挥妇联组织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构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监护和资助体系,整合社会资源、拓宽社会援助渠道,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优化留守儿童生存、发展和参与的社会环境,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更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留守儿童关爱工程的实施对象为父母均外出务工的0—16岁在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及散居的农村留守儿童。本次活动的主要目标是:新建1个一星级村级“留守儿童之家”,培训5名班主任(心理健康知识)或临时监护人(家庭教育知识),聘请20名爱心家长。
(一)新建1个留守儿童活动之家。新建的“留守儿童活动之家”基本做到“四有”:有宽敞安全的活动场地,有乒乓球、羽毛球、象棋、扑克等活动器材,有一部亲情电话,有图书室等;“留守儿童活动之家”统一设立“三室”:图书室、亲情室、活动室;管理实行“八个一”一份。
倡议书。
一份成长档案每学期一封亲。
情书。
信、做一次家访、一张爱心联系卡、一个心理咨询台、一部亲情电话、一套。
规章制度。
让孩子们充分感受到活动之家的亲情和温馨。
(二)推进“四个一”计划,广泛开展社会关爱活动。开展一次征募自愿者行动,一次交流观摩活动,一次百人培训活动,一次综合表彰活动。
1、摸准信息,建立“台帐”。一要建立留守儿童(包括学龄前儿童)档案,做到清楚留守儿童的姓名、性别、年龄,清楚留守儿童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清楚留守儿童病史状况,清楚留守儿童父母的务工地点和联系方式,清楚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通过摸底调查,各学校要将调查信息分类整理建档,同时将调查统计表汇总报乡妇联备案。二要开办亲情热线电话,加强留守儿童与外出务工家长的联系与沟通。三要开展针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培训、咨询活动和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2、建立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教育指导机制。有计划地培训5名班主任(心理健康知识)或临时监护人(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普及家教知识,教育留守儿童家长及临时监护人切实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优化养育和监护行为。要利用节假日、农忙时节组织召开返乡家长会,引导留守儿童家长树立正确的教子观,掌握科学的家教知识。
3、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帮扶活动。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针对留守儿童的各种帮扶活动。组织学校的教师、妇代会主任、退休老同志、共青团员等计20名人员担当“爱心家长”。充分发挥共青团和青年志愿者队伍的骨干作用,开展“心手相连”结对帮扶活动,做好关爱和服务工作,使每一名远离父母的留守儿童都能“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为孩子们提供心理疏导、作业辅导、生活帮助等服务。
4、组织对特困留守儿童的社会救助(动员社会捐助)。
实施县留守儿童关爱工程采取项目运作方式,采取“项目支持一点,政府投入一点,成员单位帮扶一点,乡村、学校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办法,筹措资金,完成项目实施。
(一)建立领导机构。乡政府成立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乡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全乡要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各行政村、学校也要成立留守儿童工作委员会或工作小组,负责具体事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乡团委负责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和督查评估工作,切实推动工程有效实施。乡财政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乡卫生部门负责为留守儿童提供与城市儿童相同的计划免疫等医疗卫生服务;乡关工委负责组织“五老”队伍开展对留守儿童的帮扶工作;乡民政办结合有关工作,适时开展留守孩子关爱工作,重点帮助贫困留守孩子解决实际问题,特别对残疾儿童予以关爱;乡司法所要加强法律知识宣传,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乡妇联、团委要广泛动员,组织志愿者开展与留守儿童的关爱活动;公安、工商、文化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努力创造平安、和谐、卫生、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三)定期不定期研究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服务工作。协调组织落实各项活动,解决实际问题;研究出台有关加强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或措施。
(四)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分工协作制度,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和有效的考评机制、督查机制、激励机制,不断总结实施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积极加以宣传和推广,以更好地指导和推动项目实施,为培养和造就更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才作出应有的贡献。
《意见》是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为切入点的第一份系统性地明确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的国务院文件,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创新,为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遵循。各乡镇、县有关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按照《意见》精神,把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各乡镇、县有关单位要按照《意见》精神,准确把握各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要求,严格履职尽责。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县级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教育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
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健全评估帮扶机制。乡镇人民政府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四)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有关单位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教育、公安、司法、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民政局要牵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二)加强能力建设。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临时监护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活动场所,提供必要托管服务。县财政局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完成督查机制,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督查,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对关爱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和跟踪问效,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对本通知的执行情况,县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