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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简短(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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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简短(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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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制定需要明确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以确保方案落地。在制定方案时,我们还需要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变数和风险,并进行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应对策略。方案范文中的实例可以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如何制定和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简短篇一

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xx年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县域内全部农业机械。

加强对农用机动车辆的管理和检查,治理农用车无证驾驶、“带病运行”、违章载客等现象。

3、严格规范农机登记及驾驶证申领行为,严把拖拉机验检、保险、审核、发牌发证关。

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年底结束。3月-6月自查自纠、县农机主管部门抽查;7月上旬,进行一次专项治理情况检查和交流活动;10月中旬,对各镇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11月中旬,县安委会组织检查验收;12月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各镇农服中心、农机管理站要按照此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各项措施。局农机科、农机监理所负责此方案的具体实施,按照时间节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确保实现20xx年农机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简短篇二

现将《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人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安监委〔20xx〕5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房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作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房管局,各局属单位要有主要行政负责人抓该项工作。及时分析本单位开展“百安活动”的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抓安全生产的合力。

二、突出抓好重点。重点抓好直管公房安全管理、中心城区城市房屋拆除、冬季防火点工作,坚持重点部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改善安全生产软硬件条件。

三、强化日常监管,加强联合执法。各区(市)县房管局在加强日常执法检查的同时,要适时联合所在地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生产、违章作业等活动,坚决铲除滋生事故的土壤。

四、加强应急防范和应急值守。针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强降温天气,各区(市)县房管局,各局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把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落到实处;针对今冬明春天气多变、气温起伏大的特点,认真落实防火、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在遇到险情时领导干部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靠前指挥。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12月20日一20xx年12月31日;

第二阶段(实施整改):20xx年1月1日一20xx年3月20日;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xx年3月21日一20xx年3月31日。

“百安活动”结束后,各区(市)县房管局、各局属单位于20xx年4月1日前向市局“百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材料。此次活动将纳入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目标考核。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简短篇三

根据中共xxx委宣传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订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建设“平安xx”、加强安全社区建设,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限度地降低各类事故与人员伤害,促进安全建设目标。

20xx年我社区创建工作分四阶段实施。即:启动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

(一)启动阶段(20xx年5月30日)。组成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由xx担任,成员由社区工作者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社区。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30日-6月底)。按照实施方案和计划,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实施计划,逐项完成安全促进项目。

(三)总结阶段(20xx年7月)。对20xx年度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总结。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提升公民安全意识,提高社区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和伤害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建设“平安院校”、实现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要把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保障有力,措施到位。

各社区要创造条件、调动力量、克服困难,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做到“资金、人员、责任、任务”四落实。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全面分析、制定措施、及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三)严格标准,务求实效。

街道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安全社区创建标准,实实在在地开展每一项安全促进项目,坚决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成为建设平安的坚实基础。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简短篇四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和6月7日全县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的部署要求,结合文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成立文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文广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1、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室、网吧等文化经营场所,重点排查电器接入线路是否安全,装修材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巡查制度是否坚持等。

2、歌舞娱乐场所是否使用烟花爆竹,冷烟花和火炮,是否使用明火照明。

3、各文化单位的排查重点是对危旧建筑、库房、文保单位的电网线路、违章用电、危险物品物理等。

4、各经营场所、文化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工作岗位责任落实情况。

1、动员部署阶段:时间6月10日-6月25日,召开全体职工和文化经营业主动员会,各单位、各业主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

2、组织实施阶段:时间6月26日-9月15日,各单位、各业主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对文化市场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坚决取缔消防不达标的经营场所,禁止娱乐场所燃放烟火、禁止人员密度聚集、禁止安全疏散通道达不到要求。

(2)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各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配齐配强安全设施,落实安全工作岗位责任,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3)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4)严格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三不放过”,即隐患未查清不放过,隐患未整改不放过,问题未解决不放过,力争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总结验收阶段:时间9月15日-9月30日。局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各单位、各业主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0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局领导小组。

安全专项整治实行分工负责制。局长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系统安全生产负总责;协助局长分管专项整治工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负责人;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职”对分管的工作及挂点的单位负责,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抓巩固、抓深化、抓提高,力求实效。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专项整治与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结合起来,;二是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三是把专项整治与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建立群防群治的管理体系,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2、制订工作方案。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各自职责,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范围、整治重点、整治措施。

3、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整治方案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整治工作效果显著。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简短篇五

为实现我矿20xx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一级的工作目标,特制定“一通三防”标准化达标运行工作方案。

第一阶段:6月1日—7月30日。

工作目标:“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二级。

工作任务:1、“一通三防”各项图纸、方案措施、记录台帐做到齐全;2、井下通防设施安装按照矿每月生产计划任务,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落实完成;3、井下“一通三防”现场动态管理达到二级标准化要求(风门等通风设施完好,风筒吊挂平直编号管理,井下巷道定期防尘洒水冲洗巷道,防灭火器材齐全,按要求安装各类监控设施)。

第二阶段:8月1日—年底。

工作目标:“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一级。

工作任务:1、“一通三防”各项图纸、方案措施、记录台帐做到进一步完善,符合一级标准化检查要求;2、井下通防设施安装按照矿每月生产计划任务,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落实完成(风门等通风设施的安装数量、位置、连锁、质量等符合一级标准化要求);3、井下“一通三防”现场动态管理达到一级标准化要求。

二、成立“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组。

组长:刘建明。

副组长:王志勇、李玉伟、任宏、杨卫东。

成员:通防部全体成员。

1、组长对“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全面负责。

2、副组长协助组长完成“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各自分工对标准化达标工作负责。

3、通防部全体成员在组长和副组长的带领下,认真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掌握专业知识和有关规定及井下现场通防工程项目建设规范,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1、通风技术组。

组长:任宏、杨卫东。

成员:杨仁瑞、王鸿俊、马海涛、杨晓泰、张瑶玉、任志勇。

杨卫冬负责职业卫生全部资料的编制和整理。

张瑶玉负责各专业信息平台填报汇总。

各项工作责任到人,但也要相互配合,切合实际认真完成各自工作。

2、监控组。

组长:宋春胜。

成员:张清海、张卫平、黄帅、刘强、李小鹏、王建贵。

负责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和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负责井下各地点自动喷雾装置的安装和日常的维护。

3、瓦斯组。

组长:曹旭峰、王永生、荆俏。

严格按照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认真检查各地点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情况,严格执行现场检查检测和汇报制度。

负责本区域通风设施、防尘设施、隔爆设施运行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4、通风组。

组长:郝培信。

成员:刘恩泉、任青海、胡灵荣、陈鹏、刘志元、马金玺。

负责井下各地点通风设施的安装和砌筑,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进行作业。

以上分工责任到人目标明确,每人严格按照分工完成好自己的工作,如有工作需要,各组相互协调共同完成。努力达到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矿井。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简短篇六

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三阶段分类整治工作,各分公司要利用各种方式开展分类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检查、整治,真正实现作业现场无隐患、安全管理无漏洞、作业程序规范化、员工操作标准化,达到消除或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阶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是对民爆管理使用、矿井通风、掘进面通风管理、电气设备、提升运输、采掘、回收、防火排水及尾矿库等进行分类专项检查整治,复查已整改的隐患情况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务必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实现公司安全生产。

1、5-6月份各分公司要对前一阶段的自查自改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分类复查,防止隐患反弹,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和重新整治。公司相关部室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生产单位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的督促指导整改。

2、7-8月份公司要组织有关部室进行分类安全检查整治。

(1)生产部负责矿山通风、采掘、回收、防水防火、地表防洪等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2)技术部负责选场、尾矿库的机械设备、设施、防护及尾矿库排放、检测、防洪等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3)资产部负责矿山重点设备、设施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4)保卫部负责民爆器材管理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及总库安全专项整治。

(5)工程部负责工程部管辖的外委工程队施工作业专项安全整治工作。

(6)安全部负责对各单位的专项安全整治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组织生产、技术、保卫、工程等部门对各公司进行综合专项安全检查。

(7)各分公司要组织相关科室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整治,要分类指导、专项检查、综合整治,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9-10月份公司要有关部室和单位分类专项安全检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查检查,各单位也要对前阶段的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分类专项整治取得的成绩达到巩固,保障安全生产。

在开展安全生产分类专项整治中,各单位要及时对各类专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对整治中发现的新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进行讨论、分析、研究,制定出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的整改,并加以落实整改。对于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和隐患,要报公司有关部门,由公司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各到位每月必须将各种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总结、汇总报公司安全部。

各部室、各分公司为做好第三阶段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取得好的整治效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排查,要亲自抓亲自排查,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排查行动具体落实到生产单位的每个人和每个作业岗位,不留死角。

2、突出重点,强化督查。要根据各单位的生产作业情况,对危险作业场所和岗位要重点进行排查,对通风、民爆、天井、放料漏斗等存在危险的生产系统进行重点排查。要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好重点危险场所的预防工作,提高现场安全管理能力。同时要对重点危险场所加大检查,强化督促排查工作,做到现场无隐患、岗位无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搞好总结,及时上报。各单位要及时掌握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和做法,每月底同排查情况汇总同时上报公司安全部。

20xx年5月20日。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简短篇七

为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按照《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思路,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进一步巩固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效,坚决防范遏制燃气较大及以上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到20xx年12月底前,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瓶装液化石油气跨区经营、黑气黑点、充装过期气瓶等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涉及燃气安全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和重大隐患。我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共23家,个别企业规模偏小、实力较弱,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在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问题突出。各县(市、区)要对辖区燃气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从业人员素质、安全制度落实、应急能力建设、市场经营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强化企业责任落实。严格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企业工作人员要百分百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在重要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要建立本企业信息监控平台,实现实时监测。二是强化专业培训考核。重点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不按规定组织参加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关资质,从业人员存在无证作业等问题。三是强化安全制度落实。重点整治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不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责任书签订走形式,“三违”行为突出;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四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重点整治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未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队伍、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演练不落实、走过场等问题。五是强化经营秩序监管。严厉打击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以及储存、充装、销售燃气等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开展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清理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企业,严格依法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地方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全面排查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燃气使用用户名录,重点排查整治用气环境、设施设备、防范措施等方面的问题。一是开展用气环境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燃气管道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设置气瓶间或违规使用燃气,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超量存储气瓶,在有钢瓶、燃具和管道的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居住人员等安全隐患。二是组织设施设备安全整治。重点整治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气瓶、灶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私接“三通”;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隐患。20xx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餐饮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所有餐饮用户完成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对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餐饮场所,燃气企业不得供气,有关部门依法严处。三是推动用户落实防范措施整治。重点整治未与燃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不按规定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场所安全投入不足,防火、防爆设备设施不完善,安全用气常识缺乏,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对老旧小区用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整治燃气设施、用气环境等安全隐患。一是组织户内用气环境安全整治。通过燃气企业入户安检,重点排查整治用户使用不合格气瓶、燃气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燃气具安装场所不符合安装要求,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在“开放式”厨房、通风条件不良场所使用燃气,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安全隐患。按照“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用户负担”相结合的思路,推动居民用户更换燃气专用金属软管,其他居民小区同步推进更换。二是组织小区燃气设施安全整治。全面排查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重点整治燃气管道埋深不足,燃气调压站最小保护范围内建设建构筑物、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燃气盘管、立管锈蚀严重,燃气管道未设套管穿板、穿越部位未作防泄漏处理、穿越电力和污水管沟或同沟敷设等安全隐患。对在老旧小区内违规设置的非法储存充装点、不符合安全间距及消防要求的供应站,以及“黑气点”要坚决取缔,依法依规处罚。三是组织“不常居住房”燃气使用安全整治。建立不常居住房燃气安全检查专项制度。全面摸清“不常居住房”底数,建档立册,准确掌握燃气具情况,强制改装终端智能气表和燃气安全保护装置等安全设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违法施工、野蛮施工以及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严格等问题。一是组织燃气工程安全整治。重点整治限额以上的燃气工程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未依法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对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要严格对主要管材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扩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和清退。二是组织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安全整治。制定燃气管线保护范围及控制范围工程活动管理办法,加大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惩戒力度,重点整治不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经安全交底开展作业,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落实重要部位、关键节点实施前安全条件验收,未落实燃气管线精准探测工作,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加大对不合格燃气具等排查整治力度,坚持源头治理,全面查处生产、销售、认证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组织违法生产销售燃气具安全整治。要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对产业集中区域、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等地区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不落实对经营者管理责任、未采取措施制止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堵住不合格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二是组织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整治。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现ccc认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求对其认证情况进行溯源,重点核查获证组织持续符合认证一致性要求、认证机构规范实施认证及对获证组织开展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依法严厉查处虚假认证、减少遗漏认证程序、未有效实施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同时加强ccc认证标识排查,重点对未标示中文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等“三无”燃气具产品,以及应标示但未标示ccc认证标志的燃气具产品进行核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组织对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进行普查建档,准确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积极推进更新改造,全面消除安全风险。一是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对已排查出阳东区需要改造3.5千米老旧燃气管道以及江城区1千米、阳东区3.1千米和阳春市1.6千米共5.7千米需要改造立管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重点推进改造,同时深入对现有燃气管道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改造。二是组织燃气场站安全整治。对燃气场站进行安全评估,重点整治周边环境新增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场站内燃气设施设备老化损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管理人员和运维操作人员专业素质不强等安全隐患。三是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清理行动。全面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排查,按照占压物是否有地下基础、占压物是否为正方位占压管道、占压物是否形成密闭空间、占压物内是否有人居住、压占物是否会阻碍管道巡检维护等进行排序,采取拆除占压物、管道改线、重点监控等方式排除安全风险隐患。四是落实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法定检验。加强公用管道检验机构监管,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检验检测,以及未经监督检验投入使用和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全面摸排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经营状况、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情况、气瓶流通使用情况并建立台账,重点排查整治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构建全流程智能监管平台。加快推进建设瓶装液化气智能监管平台,按照省统一的功能规范、数据共享交换技术规范,与省瓶装液化石油气“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平台对接。同步推进与智能监管平台相配套的钢瓶加装“二维码”以及钢瓶与充装秤联锁改造工作。二是推行统一配送入户模式。于20xx年6月前,研究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取消用户“自提气”,由燃气企业统一配送入户。三是积极推进“瓶改管”工程。按照应改尽改、能改都改的原则,推动供气管网已经覆盖的城中村、老旧小区等,以及公福机构和商业单位开通使用天然气,在主城区内具备条件的强制推行公福机构、商业单位“瓶改管”。四是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燃气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钢瓶等行为。在20xx年6月前,研究制定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集约化发展实施方案,加大力度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市安委会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启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20xx年1月至3月)。各县(市、区)组织对本地区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用户终端用气安全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区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三)重点攻坚(20xx年4月至10月)。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攻坚,严查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对于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线路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多措并举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总结提升(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对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高度重视,完善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推动,层层压实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各级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市燃气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商务、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重点执法。要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执法震慑。要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惩戒。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对无证经营、非法储存气瓶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加强刑事责任追究。

(三)强化督导,考核问责。积极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市安委办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宣传,广泛引导。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营造人人重视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分别于20xx年2月18日、5月18日、8月18日、11月18日之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清单》《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见附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上述时间节点后3日内将全市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安委会。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简短篇八

安全生产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推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强化执政为民、安全发展理念,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项重大举措。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直接监管和综合监管相结合,以直接监管为主”的原则,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镇党委书记、镇长对全镇安生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烟花爆竹、危爆物品及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黄桂松。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安监站:陈敬武;派出所:汪祚华;镇政府:驻村(居)干职。

主要职责:

1、安监站负责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协助公安部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2、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三)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盘进国。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运管所:周桂金;交警中队:黄仁龙。

主要职责:加强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公路建设、道桥等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协调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公路毁损的抢修和公路战备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在县政府领导下打击非法客运。

强化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对校车严格实施新标准审验。组织指导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及督促整治工作。

(四)公共消防及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黄桂松。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派出所:汪祚华;文广站:唐江南;镇政府:驻村(居)干职。

主要职责:加强消防宣传,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抓好重大节日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五)学校安全。

责任领导:唐瑛娉。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联中:蒋思勇;中心校:李永志。

主要职责: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主导责任;督促学校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依法履行安全宣传、管理和保护职责,创建“和谐校园”。指导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避险演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日常监管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加强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以校舍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楼道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为重点,督促学校加强对各类隐患的排查并及时进行整治,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六)食品药品和卫生安全。

责任领导:唐瑛娉。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卫生院冯日春。

主要职责:

1、负责消费环节餐饮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助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2、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废弃物、放射诊疗安全处置管理工作;参与组织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援。

(七)工商贸流通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盘进国。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交中心赵云。

主要职责:加强对工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工商贸流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以及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建筑工程在建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和专项检查。

(八)地质灾害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黄政华。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国土资源所:雷小福;镇政府:驻村(居)干职。

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机制和远程监控体系,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安全。

(九)防汛、森林防火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邓运军。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林业站:莫华锋;镇政府:驻村(居)干职。

主要职责:按照规定全面履行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职责。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森林扑火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修订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强化森林扑火应急物资储备,开展扑火队伍技能培训,组织森林扑火实战演练,按预案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协调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十)水利、河道采砂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邓运军。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交中心:盘登基;镇政府:驻村(居)干职。

主要职责:水利工程设施及水库(水电站)、河道(湖泊)、堤防、水闸、渠道进行安全监控和事故防范工作;承担打击和清理无证采砂行为,维护健康、有序的河砂资源开发秩序的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查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非法采砂伤亡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一)安全生产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1、镇长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到辖区(主管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专题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

2、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镇长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应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3、镇长要督促有关部门加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打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查处辖区内的非法企业,排查治理辖区内的安全隐患;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组织打击主管行业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查处主管行业的.非法企业,排查治理主管行业的安全隐患。

(二)镇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并亲自抓部署、抓检查、抓宣传、抓督促、抓落实。

1、镇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每月到辖区重点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专题检查、指导和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

2、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其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应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3、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有关部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亲自组织查处所辖区域内的非法企业,及时组织排查治理所辖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各职能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要组织打击主管范围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查处主管范围内的非法企业,排查治理主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

(三)镇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在分管范围内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重要内容,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的其他工作同时安排,同步推进,并具体承担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和事故处理,同时及时与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沟通情况。

1、镇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每月到所属重点部门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指导和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组织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

2、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应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各级领导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时间,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自接到事故报告后,1个小时内出发赶赴事故现场。

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考核、约谈和述职制度。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相关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行政问责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各村(居)辖区内一年发生1次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2次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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