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篇一
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系统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题和主线,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天天见”“天天新”“天天深”及“三做一评”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以研究解决新时代新常态下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际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建设。
重点加强党委和党支部的政治学习,每个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新党章》,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二、组织领导
市供销联社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熊庆郎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王军任副组长,毛伟平、李龙、朱晖、赵新波、高运轩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办公室。各基层党支部也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建立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
三、责任分工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社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一)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
1、党委书记对供销社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2、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全力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3、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联点企业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企业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
要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科学化党建工作指标体系。
1、党委班子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党委班子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工作责任
1、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员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2、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形式之一,积极参与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坚持开展文明劝导和周末大扫除活动。
2、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3、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四、监督考核
市社党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对基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
1、重点检查考核各基层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2、各基层党支部每半年向市社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级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3、每年年底前,市社党委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篇二
一、明确主题
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系统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题和主线,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天天见”“天天新”“天天深”及“三做一评”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以研究解决新时代新常态下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际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建设。
重点加强党委和党支部的政治学习,每个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新党章》,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二、组织领导
市供销联社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熊庆郎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王军任副组长,毛伟平、李龙、朱晖、赵新波、高运轩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办公室。各基层党支部也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建立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
三、责任分工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社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一)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
1、党委书记对供销社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2、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全力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3、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联点企业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企业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
要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科学化党建工作指标体系。
1、党委班子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党委班子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工作责任
1、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员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2、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形式之一,积极参与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坚持开展文明劝导和周末大扫除活动。
2、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3、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四、监督考核
市社党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对基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
1、重点检查考核各基层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2、各基层党支部每半年向市社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级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3、每年年底前,市社党委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篇三
为了更好地贯彻河西区教育系统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统筹、协调、推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工作,学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
组长: 环湖中学书记 董彦萍
环湖中学校长 杜惠荣
副组长:环湖中学副校长 王岚
环湖中学副校长 钱洪涛
成员: 韩蕊 王淑玲 门秀薇 龚云浩卢庆顺 赵筱怡 宁普玲 李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建设。
建立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体领导、分工明确、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党组织负主体责任,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加强会商研判。坚持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分析研判制度,掌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和舆情动向,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好突发淤青的引导管控。
加强研究报告。党支部每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并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
加强风险防控。在学校内做好正面引导宣传工作。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
严格执行市教委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督导。加强学校报刊、广播、橱窗、led屏的管理。对学校报告厅加强管理,防范违反意识形态导向的活动,防范邪教的渗透。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队伍建设
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教师进行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觉悟。加强对网络人员、通讯员培训,着力在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上加强。
(四)加强对教职工队伍的思想理论建设
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努力创办理论学习示范校。大力开展教职工敬业行动,努力打造让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队伍。
(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
积极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阳光学子”。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形成家庭、社会与学校携手育人的强大合力。
(六)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的安全维护
学校党支部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主导权,书记亲自抓,并对学校“两微一端”进行清理,确保学校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
(七)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助推文明城区建设。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党员继续到社区报到,服务在社区。继续开展读书活动。
(八)加强思想领导 强化监督保障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层层细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摆上重要位置
(二)强化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三)强化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篇四
一、工作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就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院各科室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院党支部班子对本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就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与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与宣传的领导就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支部其她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要对思
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要及时向院党支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支部班子会议要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研究加强与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强化理论学习教育。认真制定年度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周集中学习1次,将中央、省委与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与材料作为党支部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抓好网络阵地建设。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审查监管。各单位通过各类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信息,要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按照信息公开条例与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要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审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就是否适宜;信息中的文字、数据、图表、图像就是否准确等。未经本单位领导许可严禁以单位的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严禁交流传播涉密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各单位网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要有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
(四)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与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各单位要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工作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的各种责任,切实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三、责任追究
党组织与党的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与《党支部(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1、对党中央与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与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与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篇五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全校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责任,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围绕“xxxxx”活动要求,强调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也关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
指定相关制度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学校教育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处于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关乎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乎学校教育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学校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和落实机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追究问责,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二、健全领导体系学校党支部按照分部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校本部门本单位工作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校党支部对学校各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教师的意识形态工作负指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的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向导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主要工作亲自部署、主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及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联系部门和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系、督查全校意识形态工作。全校各科室部门要积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校党支部负责统筹协调本校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把支部承担的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支部书记要旗帜鲜明的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四、建立健全责任体系1.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机制。要按照“政治家、教育家”、“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学校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学校党支部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支部每半年要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通过学习文件,党员们统一了思想,表示要增强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要坚定理想信念,丰富知识结构,提升职业技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在日常生活中,微信朋友圈里负能量或不正面的帖做到不转发、不议;网上发帖做到正能量、积极健康有意义。
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明确xx党委、各分场、各科室负责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东港市委关于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要求,结合xx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充分发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牢牢把握党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学校网络阵地的重要地位。
(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xx党委、各分场、各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三)坚持正面宣传,唱响时代主旋律
牢牢把握xx网站网络阵地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xx主导产业发展和党建文化建设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三、实施细则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升网络舆论辨别力
引导xx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把实现个人价值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统一起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干部职工头脑,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干部职工在网络上自觉规范言论,注重宣传正能量,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严格机关干部队伍管理,加强年底考核中的政治立场考察,严把政治关口。
(二)加强xx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加强xx网络舆论引导,建立网络舆情常态检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加强对xx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信息内容的审核和管理,及时排查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掌握xx干部职工在各类社交网站上的动态,形成覆盖全面、及时准确、管理有效的xx网络信息管理机制。
(三)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的标准和“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的要求,选优配强各级党组织宣传思想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队伍。明确各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人。各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是各党支部书记,xx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党政同责,以党支部为主。责任人要承担起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的管理责任和督查责任,各部门上传至各类网络媒体上的所有内容必须经由责任人审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xx党委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党支部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
(二)完善管理体制
建立xx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分场、各科室共同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格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负其责。
(三)建立定期研判制度
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和信息协调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情况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党委办公室每半年对xx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场党委报告,各分场、各科室工作责任落实和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综合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责任追究
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1、对中央或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利用网络组织开展的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执行不力的;
2、在处置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部门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对部门内党员机关干部公开在网络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本部门网络宣传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部门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7、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 < <
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篇七
一、总 则
第一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高校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任务。做好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事关党对高校的领导,事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第二条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校区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59 号)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2015〕52 号)文件精神,结合校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规范和加强校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责任。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第四条
党委班子是校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校长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方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权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
党委宣传部作为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有重要责任,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推进落实责任。
第六条
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校区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七条
党委组织部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党委统战部履行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作用,最大限度把各类优秀人才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第九条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共同对本单位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切实担当和落实主体责任,有效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党政联席会议经常讨论研究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并明确 1 名分管领导和 1 名宣传员,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履职尽责,加强本单位阵地建设与管理、相关人员教育与引导等工作。
第十条
机关各处室根据职能分工具体做好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并明确 1 名宣传员。
第十一条
工会、共青团组织担负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的政治责任,通过文化引航、品牌引领、典型引路等方式方法,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凝聚改革发展稳定力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师生等工作,把广大师生员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
第十二条
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性原则、强化责任,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教学、科研、学生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落实,一同检查考核。
第十三条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校区党委抓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党委宣传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院(系)共同参与、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十四条
成立校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宣传部长兼任。各单位要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对本单位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第十五条
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构建高校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大格局。以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以配齐建强队伍为重点,以提高工作能力为核心,以改革完善激励机制为保障,统筹推进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和心理咨询教师等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骨干队伍建设,培育建设网络评论队伍。
第十六条
强化专题研究。把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党委工作重要内容,校区党委会每年开展 2 次专题研究,定期在党内通报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第十七条
加强监督考核。校区、院(系)两级班子把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列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重要内容。纪委把此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党委组织部把此项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第十八条
党委宣传部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负总责,建立备案和可追溯制度。负责制定完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抓好校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加强校区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强校园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
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大做强网上正面舆论宣传,提高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坚决抵御敌对势力渗透,牢牢掌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
第二十条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课堂、讲座、论坛、社团等宣传思想阵地的规范管理。
(一)教务处对课堂管理负责。强化课堂教学纪律,制定加强校区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健全课堂教学管理体系。严格境外原版教材使用的管理。加强学科专业教学科研机构管理。
(二)科研处对科研讲座、学术讲座负责,加强校区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发布管理。
(三)团委对大学生社团负责。制定大学生社团的成立和年度检查制度。
(四)工会、学工部、团委、各院(系)组织的各类报告会、讲座、讲堂以及举办读书会、学术沙龙等活动,主办单位为责任主体,审批和监督部门为党委宣传部,影响重大的须报主管校领导或校区党委审批。
第二十一条
切实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要着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师头脑。
(一)进一步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工作。
(二)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支部活动,推进“四进四信”工作深入开展。
(三)深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工作,建立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制度,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
(四)加强外籍教师和海外引进人才的聘用管理工作。
五、强化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校区、院(系)两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政领导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本单位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对所属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丧失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问题的。
(六)在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在校内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三条
校区、院(系)两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抓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不力,或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对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导致问题未能及时有效处理的,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四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人员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人员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对校区、院(系)两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由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
党委宣传部可直接向党委提出问责建议,也可视情况会同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并将问责情况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篇八
为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解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根据上级要求和教体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教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意识形态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意识形态工作目标
(一)坚持政治方向。坚持教育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把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贯穿到立校办学、育人育才全过程,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
(二)坚持育人为本。把坚定理想信念放在首位,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构建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协同机制,使各个教育环节同向同行,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三)坚持分工合作。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合理分工,强化责任,明确要求,齐抓共管,全员支持参与,构建全校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
三、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四、意识形态工作任务
1.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
2.定期研判、及时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学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加强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及时总结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督促党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4.加强对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对学校主题活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的价值引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5.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倡导文明上网,加强对公用微信群和qq群的管理,准确把握整体舆情动态,引导网上舆论。健全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完善校园网络安全防护,提高校园网络信息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6.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度量衡,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注意把握好"时、度、效",遇到突发情况后,迅速分析研判,及时向上级报告的同事,及时表明立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防止问题发酵放大。
7.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纪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市委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五、意识形态工作措施
1.开展自查自纠。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相关工作形成总结报告。
2.完善制度体系。按照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照自查情况,健全意识形态定期研判、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工作通报、网络信息管控等制度,完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体系。
3.强化宣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开展专题党课,加强学校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强化校园宣传阵地建设,引领校园主流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青少年爱国拥党意识,营造和谐文化氛围。
4.做好舆情疏导。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完善舆论引导和舆情疏导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理和报送。
5.加强督查考核。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篇九
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制机制,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与监管,根据河东区教体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完善责任体系,坚强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王庆彬同志任组长,党支部委员、副校长周涛宇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主要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河东区教育局党组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全面领导和组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2、下设办公室,由杨茂兰同志任主任,教务处、工会、大队委各1名同志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学校党支部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检查、督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建立常态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1、学习教育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学习;每年班子成员开展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授课,每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1篇。
2、报告工作制度。学校党支部每半年向区教体局党组以书面形式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设立舆情信息员,遇有重大舆情,第一时间迅速报告。
3、风险评估制度。在酝酿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项目、工作举措时,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相关部门、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方案发布前,进行必要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
三、扭住关键环节,牢牢掌控阵地
1、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对校内新媒体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监管力度。加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和校园舆情收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有效应对涉及师生的舆论事件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
2、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课程开设、教材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落实教学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力度,确保教学质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确性。
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把关。对教师进行上岗培训,评选教师先进典型,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激发爱岗敬业热情。
4、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管理。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文化平台。开展“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工作,积极投身实践。深入挖掘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不断扩大传统优秀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团总支、工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5、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师生员工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6、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师生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分析问题、商议对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教务处利用学科优势,组织力量对当前思潮和热点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引导意见,为学校党支部、行政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舆论引导提供参考。
四、加强检查督导,深化责任意识
建立健全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1、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各教研组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3、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领导干部,按照实事求是原则,依据xx区教育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问责和约谈,并报区教育局党组备案。受到问责的领导、教师,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