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工伤目击证人证言篇一
(2)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3)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及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4)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xxx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证明。
(5)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xxx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6)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
(7)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工伤目击证人证言篇二
一、 职工信息
姓名:;性别:×;年龄:××岁;身份证号码:;籍贯及现住址:,岗位:.
二、 受伤过程
×年×月×日早晨6:00左右,我公司职工在青岛市开发区给客户安装机器时,被掉下的物件砸伤右脚,随即被送往青岛骨科医院治疗,14日下午被转至×人民医院继续住院治疗。经初步诊断,右脚多根趾骨骨折,具体病情详见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单等。
三、 原因分析
在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体现出以下几个因素:首先,安全教育不足,加之其本人安全意识较低,对生产、生活中的不安全因素在思想上麻痹大意,所以造成了这次事故。
四、 纠正预防
公司管理层在召开事故原因调查分析会后,又立即组织召开了安装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会,教育外出安装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安装要求,杜绝三违现象,必须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申请人(签名):
x 年 x 月 x 日
单位意见:
工伤目击证人证言篇三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住址:
证人须知:
一、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二、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三、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但是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四、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五、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
七、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
八、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证明人:
日期:
工伤目击证人证言篇四
一,《谁底》道具程序、《谁是卧底》手牌
游则:在场xx人中(xx-1拿到同一词语,剩下1人拿到与之相关的另一词语每人每轮用一句话描述本人拿到的词语,既不能让卧底察觉,也要给同胞以暗示每轮描述完毕,xx人投票选出怀疑的卧底,得票最多的人出局。
若卧底撑到最后一轮(剩3人时),则卧底获胜,反之,则大部队凯旋二,《谁是凶手》道具:《谁是凶手》卡牌
游戏规则:游戏开始前每个人选择一个身份牌——侦探,凶手,目击者。
侦探负责找出凶手,目击者负责提供线索(mc),凶手负责隐藏
游戏开始后每人每轮要抽取一张蓝牌和红牌,目击者不用。
(红牌是作案手段,蓝牌是遗留线索)。
第一轮天黑请闭眼,凶手睁眼。
目击者(mc)睁眼,并选择自己的作案手段\\\/遗留线索
天亮了,全部人睁眼
目击者根据凶手的选择为侦探提供线索。
注意:线索有专门的线索卡牌。
案发地点,作案手段,死者身材,死者特征,面部表情等等每一轮玩家讨论并投出一个人,如果不是凶手则游戏继续,最后剩下2人时则,凶手获胜
三,《就不听指挥》道具:卡通手指套
游戏规则:出题人坐在一个板凳上,手戴一个卡通手套其他人排成一队依次上前出题人用手迅速的指向一个方向,况且说“看这边”,然后挑战者务必看向一个方向(左右上下),这个方向务必和出题人指的方向不一样注意:可能你会觉得很简单,但自己试玩一下,速度快点一定会爆笑的
四,《害你在心口难开》道具:词卡,头套游戏规则:分2队进行pk,每队5人参赛务必正面回答问题,不能故意回避务必说出头上的原词,同义词不算,有星号标记的词是动作词;4、被淘汰者出具,不能再参与游戏若猜出本人头上的词语,可示意裁判,说出答案。
猜对可以任意淘汰对方一名队员,猜错则被淘汰有一方全军覆没,则游戏结束五,《撕名牌》道具:名牌若干方案一:参加人数12人,分成4组,每组3人参赛人员知道自己的队友是谁,相同颜色衣服的即为自己的队友游戏开始之后,在规定范围以及规定的时间之内4组进行pk,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存活人数多者获胜方案二:参加人数12人,分成4组,每组3人,明确分组最开始就知道自己队友有哪些,敌方有哪些每队有一名女生队员(女生名牌被撕,整队失败)注意:男生的职责就是保护女生,男生不可以撕任何人的名牌,只有女生可以撕名牌。
a女生撕掉b队伍男生的名牌,则b男生变成a队成员,保护a队女生;如果a队女生撕掉b队女生名牌,则b队out。
六,《锤锤指压板》道具:指压板若干,气球锤两个,眼罩2个,面粉一袋,铃铛2个。
游戏规则:游戏分成两个队伍玩家带上眼罩和铃铛在15*15的指压板中互锤,被击中的玩家淘汰,直到一队全员淘汰
工伤目击证人证言篇五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 年4月13日上班时间受伤补偿事宜,经友好协商后,乙方要求与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一、受伤事实确认: 年4月13日乙方在甲方生产场所作业时,在5米高作业平台摔下,当时甲方在作业现场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致使乙方坠地受伤,乙方身上创伤五处,
1、左眼眼睑缝合数针,致使左眼不能完全睁开,视力受到影响,
2、左手桡骨粉碎性骨折,术后恢复好之后,左手力量受到影响,不能做重活,
3、左腿髋臼骨折,恢复好之后,行动受到影响,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自理潜力,
4、左侧骨盆骨折,恢复之后对正常行动产生必须的影响,
5、左脚第五趾粉碎性骨折,对正常的站立及行走产生必须的障碍。
甲乙双方对以上伤情及伤情对以后工作和生活产生的影响确认无误。
二、甲方在治疗期间第一时间垫付医药费,并且在乙方受伤后第一时间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让乙方的伤情及时得到控制,让乙方家属急切的情绪得到宽慰。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支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生活护理费。
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河北省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劳动潜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等行政法规和法律文件达成以下赔偿资料。
1、(一)医疗费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贴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因乙方身体多处骨折,年龄较大,恢复期间及恢复后由此次工伤引起的并发症和对身体带来的负面作用进行治疗和康复,中间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并且甲方先行垫付治疗和康复费用。
2、伤残补助金、乙方在受伤恢复后由于伤情带来的身体和精神上的创伤对乙方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乙方需要甲方支付伤残补助金,补助标准(原工资的85% 2100)1785×补助期限25个月=44625元
3、生活护理费,由于乙方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因此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甲方提出生活护理费用,直至乙方年满60周岁共计×=
4、停工留薪期盼
遇:
第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二、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计算初始日期, 年4月13日
第四、计算标准月薪2100元
第五、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四、乙方自愿放弃其它任何经济赔偿要求,也放弃向有关部门提起工伤认定、工伤等级认定及仲裁或诉讼的主张,除协议所列资料乙方今后不会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追讨任何待遇及经济补偿。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章):(乙方代表签名):
经办人:身份证号:
工伤目击证人证言篇六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x月x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十人社工伤认字[20xx]1620号),向xx市xx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十人社工伤认字[20xx]1620号)。
事实及理由:
xx于20xx年x月x日向被申请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称其本人在20xx年xx月x日下午16时左右在申请人xx市xx有限公司车间干活时受伤,请求认定工伤。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该案件后,仅以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录音作为唯一的认定工伤的核心证据,申请人xx市xx有限公司认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的证据严重不足,理由如下: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录音从证据类型来讲,很明显属于证人证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采纳本证据认定工伤,必须应当找电话录音的证人当面核实证人身份真伪、证言证言真伪,且众所周知录音证据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录音证据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的概率非常大,其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局限性极大,无论是在行政诉讼还是在民事诉讼中,录音证据都应有其他证据佐证才能作为证据被采信。据此,申请人认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以一份未经核实的录音证据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明显属于《xxx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三款第(1)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的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撤销该工伤认定行为。
综上,恳请复议机关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十人社工伤认字[20xx]1620号)。
申请人:
20xx年12月19日
工伤目击证人证言篇七
(1)院前抢救记录是什么?
受伤后,是肯定要去医院接受治疗的。如果伤情比较严重,还需要拨打急救电话。发生工伤之后,如果是乘坐急救车前往医院的,后期申报工伤的时候,需要用到院前抢救记录的。
这个院前抢救记录就是在救护车上,大夫或者护士是怎么救治你的,相当于是个病历。上面也会写有接到电话时间、出车时间、到达现场时间和大概路程。也是相对重要的辅证材料。
这个院前抢救记录在工伤认定成功之后,工伤药费申报时,会作为申报急救车费用的辅证材料。
(2)院前抢救记录如何获取?
受伤时打的哪个电话,就还打哪个电话。他会告知你如何获取,一般这个材料不主动要是不会给的。
工伤目击证人证言篇八
大家好!我是今天的金牌记者王“精彩”。下面就由我来向大家报道今天的学校大见闻,让我们快来看一看吧!
咦,门口怎么这么多的人呢,发生了什么事?快让我们进去瞧一瞧。“呜呜……”谁在哭?走进一看,噢,原来是杜同学正坐着,双腿并放在另一张椅子上,眼泪还不停地向外流出,那抹眼泪的模样真是让人心疼。“这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们来采访一下事件的目击者,听一听他们怎么说。
“同学,请问杜同学这是怎么回事?”
“杜同学啊,她不是在学校食堂吃饭嘛,可是她下楼去买东西,不知是谁从后面不小心撞了一下,杜同学就滚了下去,现在腿好像骨折了。”一位同学耐心地为我们解说着。
“噢,好的。谢谢你。”问完了目击者,我们再问一下当事人是怎么说的吧。
“呜呜……只是腿骨折了……”杜同学呜咽着。大家伙正七嘴八舌地安慰着,突然有人喊道:“老师来了!”正说话时,有位老师进来了,戴着眼镜,微矮的身躯,一切焦急都写在脸上,步履匆匆,几步就跨进了教室,走近了杜同学身边。看到这,我的心里泛起一阵感动:那不是她自己的孩子,她为什么如此着急呢?大概这就是老师可尊可敬之处吧?担心每一位同学的安全,保护培养祖国的花朵,一生尽职尽责……在我思绪万千之际,老师已经给杜同学的家长打完电话,径自回办公室了。看着老师大步流星的背影,我为自己刚刚的想法感到可笑,早已世风日下了啊!同学们也都议论纷纷。可是老师又回来了,手里还多了一杯水,原来老师只是去办公室为杜同学取一杯水,我不仅为自己自私的想法感到汗颜!
杜同学擎着泪花一点点慢吞吞地喝着水,不时低头想着什么,多次欲言又止。过了一会儿,老师看我们围着杜同学转,怕杜同学心烦,所以一把背过杜同学,用那瘦弱的身躯往办公室走去,一步一步虽有点踉踉跄跄,但还是坚持背到了办公室,我看着这一高一低的背影,泪又下来了。我为自己拥有这样的老师,可以生活在这个班级里而感到自豪!
今天的大新闻就是这样,让我们一起期待下一次的新闻吧!
工伤目击证人证言篇九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乙方工伤事故赔偿问题,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严格按照本协议书条款执行:
1、乙方于今年进入甲方维修队任职杂工员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时,由于乙方擅自操作抽水机并导致其右手被严重挤伤(第2—5指毁损伤)。后甲方及时送往深圳市__________人民医院理解治疗,治疗期间甲方派专人对乙方进行护理,并已支付其在工伤治疗期间的一切费用(含医疗费)。现已愈合出院。
2、现乙方要求甲方就上述工伤事故给予其赔偿并提出离职。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一次性工伤赔偿款(包括后续医疗费、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工伤期间工资、护理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现金付款),以终结双方有关工伤事故赔偿问题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并放弃追究甲方的一切法律职责。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不得就上述赔偿问题另行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如乙方违背上述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赔偿职责。
3、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三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赔偿费,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赔偿款之日搬离甲方维修队。
4、本协议自签订时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按手模):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工伤目击证人证言篇十
申请人:汪某某,男,1969年5月9日生,汉族,无业,住南京市.
被申请人: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刁,职务:局长。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宁劳社工认字(20xx)第0750号工伤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并确认申请人于20xx年9月27日发生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
事实与理由:
**年3月28,申请人收到被申请人作出的宁劳社工认字(20xx)第0750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汪学明于20xx年09月27日发生的事故伤害认定为不属于工伤。申请人认为:
一、该工伤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申请人在事故发生时就职于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厨师长一职,此一、二审法院判决书业已认定。而被申请人将申请人职业定为生产运输工人,此为认定事实错误。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书认定的案情为:在工作休息期间,因个人原因滑倒受伤。此与实际事实不符。实际情况是:申请人身为厨师,他的工作职责就是为学校师生提供饮食,因此,别人休息的时候正是他们工作的时间。事故发生当天,大概在8点多,学生早餐时间也接近尾声。申请人看食堂就餐人员不多了,也不太繁忙了,因申请人自己尚未吃早饭,就准备乘这段空闲时间抓紧弄点吃的。就在申请人从食堂窗口拿好饭菜转身离开时,因食堂地面有积水,不小心滑倒受伤。而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吃饭时间为个人休息时间,对此申请人不服。吃饭、上厕所为一个人最根本的本能需求,不应将此时间段定为工作休息时间,况且吃饭也是为了上午的工作需要做准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的此种情况应认定为工伤。
另外,被申请人仅根据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而认定申请人是在工作休息期间,因个人原因滑倒受伤。对此,申请人想作以下说明:
在一、二审诉讼阶段,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否认与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且不承认申请人在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包的江苏警官学院二食堂从事厨师一职。为了证明其主张,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2份经律师调查取证的书面证言。一份为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食堂一员工的证言,一份为南广学院门卫的证言,2份证言均证明申请人20xx年8月至10月在南广学院工作。另外,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二审阶段申请了一证人出庭作证,且此证人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国珍有亲属关系。此证人出庭作证,否认申请人20xx年9月份在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且其称并不认识申请人。但,事后事实证明,申请人20xx年9月份在南京**公司工作与其存在劳动关系。因此,申请人认为,南京**公司在一、二审诉讼阶段向法院提供了虚假的证人证言。此次工伤认定阶段,南京**公司又向被申请人提供了证人证言,且证人均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存有利害关系,故申请人认为**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不足采信。而被申请人却单方采信了**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而认定申请人所受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
现申请人对该工伤认定不服,特依法向贵局提起行政复议,请求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申请人:
工伤目击证人证言篇十一
工伤赔偿标准
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第31条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第31条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工伤目击证人证言篇十二
20xx年,本人工作以诉讼为主,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为辅。诉讼仍旧以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案件为主。空话少谈,举例3个例子,如下:
20xx年10月,本人代理了谌卫军诉余杭区安吉路良渚实验学校的劳动争议案件。这起案件虽然不属于重大疑难案件,但是20xx年是学校教师劳动人事争议频发的一年,因教师个体对思想价值、教学理念的追求,导致学校和教师关系紧张,最终引发多起风波。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本案也就有了鲜明的时代特征。
此案20xx年11月26日上午在余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参加了的庭审并提出了如下六个方面的代理意见:
1、被申请人考评行为没有事实依据;
2、“教代会”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
3、《考核办法》严重违法;
4、《考核办法》不仅违法,而且荒诞;
5、调岗、解聘行为违法、且非常不合理;
6、余杭区教育局的回复没有证明力。
以上六个方面的代理意见获得仲裁庭的认可,仲裁裁决被申请人余杭区安吉路良渚实验学校的解聘行为违法,为谌老师的维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本案昭示:学校领导在管理模式中应当放弃“官本位”的落后思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治校。教师面对学校的违法乱纪行为,应当勇敢站出来,运用法律途径,合法维权,以求维护自身利益。
20xx年11月,外来农民工韩某在浙江温岭某镇途径某桥时,不幸坠落河中溺水身亡。受害者家属委托本人维权。经本人对事故桥梁的缺陷进行现场勘查、认证,并对相关法律进行了认真分析,判断某镇政府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本人代理受害人家属在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某镇政府告上法庭。
值得一说的是,由于韩某落水的地方地处偏远,事发又在傍晚,周围没有摄像头。“韩某是否在桥上坠落河中”,是一个很大的争议焦点(庭审中也是围绕这个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事故发生后,本来有很多目击证人和围观群众,但是家属当时没有注意联系证人。等到委托本人维权时,一个证人都联系不上,于是本人耐心寻找事发时候的目击证人,在事发现场周围的居民区挨家挨户地上门寻觅,同时建议受害人的亲属在当地到处张贴告示,最终联系上了宝贵的证人,获得目击证人的同情,并勇敢站出来作证。
本人认真分析事故现场和案情,当庭提出了以下重要观点:
1、除了后岸闸,没有其他地方可以落水;
2、后岸闸外围区域没有落水条件;
3、施救现场情形可以证明死者从后岸闸缺口中落水;
4、步行时间吻合落水时间。20xx年11月5日傍晚6点前后,死者还在家中熬猪油,六点半左右,死者从住处(下村文明路27号)步行出发到事故地后岸闸,从两地距离分析,行走时间至少需要20分钟,死者落水的时间恰好吻合这个时间点;
5、死者尸体擦伤痕迹。从公安机关法医学检验鉴定书上看,受害人左季肋骨区见一×cm擦伤,两肘背见散在擦伤。这些外伤痕迹的产生,是因为受害人从后岸闸缺口处掉落时,身体和闸口石板发生了摩擦碰撞。综上五个方面的分析,可以证明受害人必然是从后岸闸闸口中掉落河里。本人的以上观点获得法庭的支持,本案经过一审、二审,最终法院认定镇政府存在过错,并判令镇政府支付巨额赔偿金。
除了办理诉讼案件,本人还为下沙某劳务公司提供劳动法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化解多起劳资纠纷。例如:某工人上班途中不小心摔伤导致骨折(非交通事故),该工人咨询了所谓“专业人士”后,一口咬定“属于工伤”,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数万元,后来冲突愈演愈烈,长达数月未能解决矛盾,严重干扰了用人单位的正常经营。用人单位咨询本人后,本人经分析认为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认定条件,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没有赔偿义务。由于伤者对用人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存在偏见和不信任,本人给用人单位提出如下建议:双方一起到辖区的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当面咨询工伤认定科的国家工作人员。这个办法获得用人单位的认可,于是用人单位派人事专员陪同伤者以及伤者的亲属一起到了辖区人社局,该局工伤认定科现场明确告知伤者该种情形不属于工伤,并当场出示了法律条文。经过耐心疏导,加上用人单位出于同情给伤者若干慰问金,终于化解了本次劳资争议。本人处理法律纠纷的方法也获得了顾问单位的好评。
作为年轻律师没有机会办理重大案件,以上成功案例,也令我能成为律师而自豪。聊聊数语,以作上年度总结。
工伤目击证人证言篇十三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伤事故申报程序,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
第三条
工伤管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工伤管理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工伤管理职责
第四条
各部门必须把工伤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并考核,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同时也是工伤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部门负责安全工作的安全员对工伤管理负具体的责任。
第五条
工会是工伤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在职员工工伤及档案的管理。各部门必须有专人负责工伤管理事务。
第六条
负责分管工伤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工伤管理的专业知识,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管理工作,必须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本单位工作事故的综合分析情况,并在今后防范工伤事故的具体措施。
第三章
工伤范围
第七条 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第八条 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职工有本条第
第九条 公司职工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第四章
工伤报告处理
第十条
各部门须办理工伤者必须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的3日内将完整的事故报告及事故分析报安办和工会各一份(时间、地点、受伤经过、部位必须写清楚)。特别情况应在10日内完成报告手续。
第十一条
需鉴定的工伤问题,必须由部门写出申请报告及完整的相关材料,工会审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
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由安全员或带班组长到安办登记(其他人员不准代替),登记人员要严格把关,并逐级报告领导,经领导签字、安办、工会审核后方可办理工伤。报分管领导签字、财务科科长签字、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批准。
第五章
工伤管理
第十三条
员工在作业场所因工负伤,所在部门必须在8小时内报安办登记。超过规定时间,按迟报事故处罚事故单位当班带班组长、安全检查员各500元。
第十四条
发生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安办或当班值班人员应及时进行现场勘查,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所有上报调查的事故不论是否有工伤,都必须于第二天认真进行事故追查,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准确记录有关技术数据。各种登记、报告、分析必须存档。
第十五条
工伤休息三个月以上人员,经鉴定后复工的,由所在部门报办公室备案,如原受伤人员旧病复发,伤者本人可提出恢复工伤申请,经鉴定机构鉴定确诊,认定确是因工伤引起的旧病复发,方可办理工伤待遇。
第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工伤鉴定,对鉴定确诊休息的员工应安排治疗,对不具休息的工伤应及时安排复工。
第十七条
工伤复工员工要求重新住院及转院治疗,必须经鉴定机构鉴定,方可办工伤相关手续。否则一律不予办理工伤手续。
第十八条
工伤经鉴定复工人员一律回原岗位。因严重“三违”造成的工伤复工前应经安全培训班进行岗前培训后,经有关领导评定后复岗。
第十七条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补办工伤的,必须是6个月以内发生的工伤,超过6个月,一律不予补办。补办工伤必须履行调查证等手续,有调度登记、事故追查分析记录、调查报告、医院病志必须经过科学仪器诊断的部位,然后提交安办,经工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十八条
补办工伤部位者,必须是在30天之内发生的工伤,如超过30天,一律不予补办,补办工伤部位必须有足够证据,并履行调查取证等手续,有事故追查分析记录、有调查报告、有经过医院科学仪器诊断部位完整的记录。然后交安办、经工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十九条
精神异常者、有脑外伤引起精神障碍者需住院,必须有市级以上的医院颅脑损伤完整病志复印件、负伤的原始材料、社会调查材料、直系亲属有无精神病史证明材料,需住院治疗者必须有人力资源部出据的脑外伤工伤证明,需经公司指定到省级一医院鉴定后,方可住院治疗,鉴定与工伤无关的精神病患者,一切费用自费。
第六章
工伤调查
第二十条
发生事故安办有关人员和安办主任必须参加事故调查。发生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办牵头,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发生轻、微伤事故由所在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织事故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调查事故必须本着“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职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防范同类事故的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调查工伤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经济损失;必须确定事故责任者;必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必须写明事故经过、原因、教训、处理意见、今后措施,由安办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安办、工会讨论后,作出处理决定,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妨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必须按事故调查组、安办的处理意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积极组织处理整改。凡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导致事故重复发生的,从重追究部门负责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三条
凡对工伤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指使他人^v^、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对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从重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部门、项目部用不正常的手段私自了结工伤的,公司概不负责,发生上访的给予发生事故的部门、项目部负责人给予从重处理。
第七章
第二十五条
依法保护员工举报和控告工伤违纪行为,并对其举报和控告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工伤认定申请(1)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电话快报社保处(电话:8800071),并于30日内向社会保障行政科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出30日申请的,在工伤认定受理前产生的费用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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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在省厅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让更多的人享受社会保障为目标,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不断加大工伤保险的征管力度,取得了较快发展。特别是xxx《安全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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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目击证人证言篇十四
一般情况下,证人证言满足证据的三种属性就具有证明的作用。至于证明力的大小,还要看以下几个方面:
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
根据《证据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人的认知、记忆、表达能力。
证人所作证言,必须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态相符,不能表达意志,神志不清的人不能作证人。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人证言的提供方式。
若证言是在法庭上提供,且经过原被告或控辩双方的质证,证人的资格、能力,证言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合法性由于经历过双方唇枪舌剑的洗礼,证人证言的可信性会非常高。相反,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不得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言与其他证据相比具有一定的主观因素,证言真实性的程度易受证人主观意识的干扰。因此,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尽量排除证人作证的主观臆断、猜测或者推断,在作证时也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证人是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工伤目击证人证言篇十五
申请人:____市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市西城路25号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__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____市市府路9号,负责人:______,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____年3月14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十人社工伤认字[20____]1620号),向____市____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十人社工伤认字
[20____]1620号)。
事实及理由:
______于20____年1月21日向被申请人__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称其本人在20____年12月6日下午16时左右在申请人____市________有限公司车间干活时受伤,请求认定工伤。
__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该案件后,仅以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录音作为唯一的认定工伤的核心证据,申请人____市________有限公司认为__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的证据严重不足,理由如下: 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录音从证据类型来讲,很明显属于证人证言,__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采纳本证据认定工伤,必须应当找电话录音的证人当面核实证人身份真伪、证言证言真伪,且众所周知录音证据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录音证据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的概
率非常大,其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局限性极大,无论是在行政诉讼还是在民事诉讼中,录音证据都应有其他证据佐证才能作为证据被采信。据此,申请人认为__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以一份未经核实的录音证据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明显属于《xxx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三款第(1)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的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撤销该工伤认定行为。
综上,恳请复议机关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十人社工伤认字[20____]1620号)。
____市____
申请人(公章):____市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