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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题目(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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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题目(十一篇)
    小编:zdfb

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读后感的时候却不知道该怎么下笔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题目篇一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 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 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 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 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 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题目篇二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读张爱玲 《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几天,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张爱玲,民国女作家,善于描绘灰暗的闺房,善于捕捉人情冷暖,善用贴切 的语言描写人物内心的暗涌, 用她独有的犀利的洞察力将她笔下的人物描写得细致入微。

老实说,刚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 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会给我一种压 抑沉闷的感觉,让我透不过气,但又不可否认,黯淡隐秘的人性心理,在她笔下 都能让我们看到实质, 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 却让我们有着刻骨铭心的感 触。让我觉得,只有文字在她的笔下,才真正的有了生命,直钻进你的心里去。

最初听到的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是《红玫瑰与白玫瑰》 ,其中最经典的一 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吧,不然何来经典,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 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 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他赤手空拳打出了天下,一切如愿以尝,后半辈子卻蓦然发现,原来他从沒有真 正活过。对于振保,我认为可以理解却不能原谅,这样的男人爱的太自私也太虚 伪,他娶烟鹂,于是烟鹂就成了他的看到的蚊子血和饭粘子,他再遇到娇蕊时在 公车上哭了起来, 哭什么呢, 是在后悔以前的选择?还是后悔曾经不懂的珍惜? 这大概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

如果娇蕊当初和他在一起或许也要成为蚊子血和饭 粘子的话, 那么这样的男人还值得被爱着么?永远都在后悔和遗憾得不到的,麻 木冷漠就在眼前的,真是讽刺,这真是一个笑话。

或许, 爱情就是一个巨大的弥盖人心的童话, 是一个个并不壮烈也并不美丽 的悲伤的故事。就像被娶回家的玫瑰早已经枯萎了,变了样;而没得到的玫瑰却 永远在心口绽放。

陈奕迅的歌中不也是唱出了这种无奈么。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题目篇三

最近看了毕淑敏的《幸福的七种颜色》。不得不承认,它的题目吸引了我,传说中,七是一个吉祥的数字,然而文章里说,“幸福不是一种颜色,也不是七种颜色,甚至不是几百种颜色……幸福比所有这些的相加还要多,幸福是无限的。”

虽说这是毕淑敏写给在生活中遇到困惑的人们的心理读本,在我看来颇有“精神病院病例”的风范,但我不得不赞美它。它像是披上了隐身衣,悄悄走进了你的心里,或是说一把温柔的斧子,敲碎你心中闭塞的墙。

第一次看她的文章,是张蕊老师给我们听《提醒幸福》,有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人们常常只是在幸福的金马车已经驶过去很远,捡起地上的金鬃毛说,原来我见过它。”还有一次是一篇回忆门卫师傅的文章,在38套上——很不浪漫的一种相遇。我很佩服毕淑敏的心态,喜欢她的笑容,我想,她的笑容一定来源于对生活的完美认知,来源于内心强大的自信和从容。

书中有一篇文章,题为《轰毁你心中的魔床》,我没有主人公那么极端,但是我觉得这种问题是共性的。在事情没发生的时候,就给它贴上了标签,给生活强加了太多种“应该”。其实,没有人会注定怎么样,生活的美与丑,都在于它赋予了我们太多的可能性。对于一个价值观刚刚形成的小孩子来说,他知道“努力了就应该有回报,不踏实勤恳就一定没法成功”。随着阅历的增加,我们应该明白,不是所有的努力都会有回报,有时候走走捷径也没什么大不了。

说实话,我这个小盆友并不能读懂这本书,它提到了工作、生活中的压力,还有感情的困惑,我基本没面临。所以读后感写得并不全面,尽请见谅。我说要把这本书留着,十年以后,二十年以后,我再读它,一定是另一番感悟。妈妈说:但愿你永远也不需要它。希望是这样,我能到达一种给自己做心理医生的境界。

最后祝每一个人在新的一年幸福!这种幸福来源于心灵。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题目篇四

20世纪初,有感于欧洲资产阶级日趋颓靡,法国青年作家罗曼。罗兰一度希望借助“英雄”人物来感召人们变革现实,先后创作了多部名人传记,其中《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被称为世界“三大英雄传”,又称“巨人三传”或《名人传》。

无论是音乐大家贝多芬,伟大的雕塑家米开朗基罗,还是文坛泰斗托尔斯泰,在那闪耀着灼人光芒的背后,却是一个个的孤独者,精神上的孤独者,像是在茫茫无际的沙漠上徒步的行人,他们在不断地探索。

这是一种伟大的悲哀。精神上的痛苦让他们变得决绝,思想上的那种既受压抑又想冲破束缚追求自由的矛盾的内在爆发力,成就了他们无与伦比的艺术才华。

如果没有这种精神上的绝对的孤独,伟大的艺术作品该如何产生。音乐、雕塑、文学领域将平庸无奇,所谓的艺术再也不能称之为艺术。

贝多芬的孤独让人感动,他在孤旅中努力地寻找一个个突破口,希望能凿开一个小孔,他用音乐与外界的人沟通。

米开朗基罗,他的脚步是如此的匆忙,他的手永远是不停息地在抚摸着那一块块光洁的大理石,然后,在狂热的目光的注视下将这些冷冰冰的大理石一击一凿雕刻成一尊尊美丽的塑像。

托尔斯泰他拥有显赫的地位,多情的家人,可是他确确实实是一个孤独者,在精神的沙漠中为了创造一片片绿洲而努力开垦的行人。他永远渴望着人与人之间的爱,退让、宽刷微笑、质朴、明净,这是一种柏拉图式的美丽。

古人云:“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印证了三位巨人孤寂的人生旅程,然而,他们却创造了人类艺术的辉煌,他们的作品流传千古。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题目篇五

如果说谁能把众多人物在一部毫不冗长的小说里连一个有机整体,当推狄更斯的《远大前程》,他精妙的构思已在此部小说里到达极致。这是一部结合悬疑,感情,哲理于一体的小说,打破了狄更斯现实主义的创作束缚。

大多数人对贾斯薇小姐印象深刻,那个把自我囚禁在阴暗房间里的老女人,自我得不到真爱还报复其他无辜的男人。她的衣服是结婚当天的礼服,钟表停留在结婚时的时间,连发霉的结婚蛋糕都还保留着。作者设计他自焚的死亡方式顺其自然的,陈腐的东西必定要死亡,何况是有如此毒害如此危险的东西。狄更斯斯在刻画这个人物时明显受哥特式小说的影响,阴暗,抑郁的气氛占据了环境和人物内心。作者敢于表现和挖掘,恰当处理了主人公和这个人物的关系。

主人公匹普没有任何光彩夺目的地方,他的魅力来源于真实。一部小说要结合多重形象的人物,就要有足够的亲和力和引人入胜的情节。这两点作者都游刃有余,于是就让读者能够尽情陶醉其中,既探寻他的重重悬念,又在情节中感叹人物命运多舛,周游期间,至终才发觉“远大前程”的无奈,它可是是一个欲望的幻影,在匹普和我们的心间渐渐胀大,掩盖住最终一丝现实的景象。

我们不能说这是部杯具,飞黄腾达的幻想谁都应当有,可狄更斯所说的远大前程却是在讽刺虚有幻想的人。至于虚与实,幻想与现实,两百年后我们不是又生出截然不一样的看法么作者竭尽才华为我们讲述道理,可是两百年间,谁又能真正摆脱幻想,完完全全地创造出自我的远大前程呢

挣扎中的人在沉醉,清醒的人又不爱功名利禄,唯有平平凡凡甚至庸俗的人们,偷偷的幻想着,也许,有人也会给我一大笔钱,成就我的远大前程,谁管给钱的是逃犯还是什么。

发黄的书页里,我以一种敬畏的心境阅读狄更斯。我能看到他忧愁又苦笑的神情,太过沉重,我只能敷衍过去。这是罪过,好在从他朴实的语言里,我还能得到他和蔼的微笑,在他设计的完美故事链条中,我甘心沦落。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题目篇六

以前也接触过一些沈从文的作品,如《边城》《萧萧》。对沈从文也有一些了解。但读作品了解的还是有些片面。现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感触颇多。之所以与如此多的感触一般是基于我本身是湘西人。对他所写的人事都比较熟悉,容易引起共鸣。另一半是基于我对沈从文这个大山里走出去的作家的喜爱。

大山里的孩子不能像城里的孩子那样接受好的教育,但由于家庭的原因,沈从文从小就被送到学校学习,并寄予厚望。但他跟普通孩子一样,会逃课,会贪玩,会打架,甚至会比普通的孩子更顽劣,会贪玩。天天逃课,只要不上课就好。就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竟会成长出如此伟大的一个作家。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湘西当时很闭塞,人们思想愚昧,但很淳朴。他捉来了蟋蟀,店老板也会同他斗几回合。每次去赶集遇上大方的亲戚几人也能饱餐一顿牛肉。在这个老少边穷的地方,人们就过着如此粗放的生活。虽很苦。但他们却自得其乐,丝毫没有觉得很苦。反而觉得生活有滋有味。也许正是这样的生活环境才铸造了沈从文乐观的性格。以至于他在以后那些艰苦的生活中都没有叫过苦。

但他小时候看见杀人也不觉得害怕,反而会兴奋。会了也看这些事。不知道当时的人为什么会如此漠视生命。杀人死人似乎都是很平常的事。作为一个湘西人也没弄明白当时那里的人为什么不珍惜生命,在他们心中被杀似乎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沈从文在军队的日子也挺长的,跟过不同的部队,带着家人的厚望。总希望在部队有所作为,但每次都未能如愿。但幸好的是他没有因此放弃生活。抱怨生活。虽有时颓废过。但最终还是勇敢的面对,这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

那么久的军队的生活,让沈从文的生活变得很丰富。但对他后来的文学写作似乎没有什么影响。单看他的作品绝对想不到他有过军旅生活。在军队里他大部分是做一个文员。他很处理人际关系。所以他很受欢迎。沈从文在工作之余也常扮演一个大厨的身份。做的炖狗肉很受欢迎。沈从文对文学的热爱其实是与身俱来的,当他看到《辞源》的时候就产生了巨大的兴趣。就像一个饥饿者热爱美味的事物一样。一个人的文学创作会跟后天的培养有关。但我认为天分还是占主导作用的。

“生活虽然那么糟,性情却依旧那么强,有一次因一个小小问题与那表弟吵了几句,半夜里不高兴再在他床上睡觉了,一时无处可去,就在一个养马的空屋里,爬到有甘草同干马粪香味的空马槽里睡了一夜。到了第二天去拿个包袱告辞时,两人却又讲和了。沈从文在糟糕的生活下,没有抱怨,生活的那么自然,很真实。或许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在困境下乐观面对,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

别人的人生我没有资格去评价,只能从别人的人生中去学习,学习他的乐观,他的经验,他的坦然。这就是我的一点感受。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题目篇七

素净的封面,以及如诗般的书名,想来作者是一位安静的女子。

作者在序言中写道:这凡尘到底有什么可留恋的?原来都是这些小欢喜啊!它们在我的生命里,唱着歌,跳着舞。活着,也就成了一件特别让人不舍的事情。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触动了我的心,忍不住往下看。

丁立梅用那些朴实的句子,向我勾勒出一幅幅温馨动人的场景,生活中的一些小细节,在她的眼中有着别样的韵味。

给我印象较深的一篇文章叫作《让梦想拐个弯》。从小到大我有着或大或小的梦想,有些梦想我稍稍努力就可以实现,而有些梦想则需要长期的积累,在没读文章之前,我一直认为,有梦想就要通过努力去实现,遇到困难要克服,要永不言弃,梦想终会实现。而文中作者却说:梦想很可爱,但也很现实。当梦想飘渺如天上的云彩,任我们再踮起脚尖,也无法与它相握,这时,我们要学会认知自我,懂得放手,让梦想转拐个弯。

作者用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两件事说明了这点。一件是作者的高中同学迷上了诗歌,荒废了学业。没考上大学,失业,离婚,这些都是因为诗,然而付出了这么多代价,他写的一麻袋诗,发表了的却寥寥无几,旁人对他的劝告,他不听,他的老母在离去时对他是一万个放不下,在最后的最后他终于明白,这辈子,他成不了诗人。忙忙碌碌最后却无所成就,多么的悲哀啊!

第二件事情是发生在作者认识的一位服装设计师的身上,他曾经的梦想是一位钢琴家,父母倾家荡产栽培他,他在一次音乐会后突然觉悟,台上钢琴家行云流水般演奏风格,是他永远无法企及的,他不顾父母的反对,放弃了音乐,改行学起了他感兴趣的服装设计,并且很快脱颖而出。

相比之下,第二件事中的服装设计师是机智的,当他发现自己没有弹钢琴的天赋时,他毅然放弃钢琴,改行学习自己感兴趣的东西,闯出了一片天地。

“在哪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有时不一定是对的。

在哪里跌倒,还要在那里爬起来,岂不是加倍的难?也许,我们在哪里跌倒,应该赶快到别处爬起来。

兴致勃勃从事一项事业,结果一败涂地,为什么还要和自己作对,强撑下去?换一个行业好了,也许这个行业不适合你。

你短跑也许永远都是二三名,永远也超越不了第一个人,那就换长跑试试吧!或许你天生长跑就好!

正如文章在最后所说:野杜鹃一定也做过成为大树的梦的,当那个梦想遥不可及时,它让自己落入尘土,努力地在悬崖上,盛开出属于它自己的绚烂。

我们的梦想或许怎么都无法触及,那么就换一个梦想吧,你曾经为这个梦想付出的努力会让你成为业余者中的佼佼者,有时拿出来陶冶下情操,那便是极好的。

执着是一种可贵的品质,然而盲目的执着,却是对生命的浪费和伤害。亦如:生命之弦,原有它承载的极限和底线,绷得过紧,势必弦断。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题目篇八

最近,我在网上阅读了《中华上下五千年》。著名的历史学家庞朴曾经说过:“历史使人聪明,因为历史是前人的失败和成功的记录,是成功到失败或由失败到成功的经验积累。”听了这段话,你是不是迫不及待地想了解历史呢?那么,请跟我一起畅游弥漫着历史文化的《中华上下五千年》吧!

《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说的是在中华民族历尽风霜的苍茫大地上,燃烧着五千年来传承不息的文明之火。它点燃了千千万万个炎黄子孙的奋斗之梦,照亮了中国历史的前进之路。

《中华上下五千年》从盘古开天辟地说到大禹治水,从刘邦项羽写到贞观之治,从安史之乱谈到王安石变法,从鸦片战争一直到五四爱国运动。回味炎黄子孙千百年来的荣辱兴衰,字里行间都在传达着一句话,那就是:我们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已经创造而且正在创造自身新的历史。

《中华上下五千年》展现了五千年以来的社会变迁,其中最吸引我眼球的历史故事是:武王伐纣和抗金英雄岳飞。

“武王伐纣”讲述了远古时代,有一个叫商的部落,到了商纣时,纣王非常昏庸,根本不顾人民的死活,只知道一味地贪图享乐。姬发(周武王)在姜太公的辅佐下,打败了商纣王,消灭了商朝,建立了周王朝。这则小故事,让我懂得了:做为一代君王,心中必须有人民,昏庸无道者,必将灭亡。得民心者得天下。

“抗金英雄岳飞”主要讲述了爱国将领岳飞,抵抗金兵的故事。岳飞年青时,是一个有着远大理想的青年,贫穷激发了他的雄心壮志,刻苦的学习增长了他的知识和才干。他率领着岳家军,面对强大的敌人,毫无惧色,打得金兵四处逃散。他常对兵官说:“文官不贪财,武将不怕死,一个国家才有希望。”岳飞的领兵之道令我钦佩,岳飞的爱国主义情怀让我敬仰。

品读《中华上下五千年》,就如同在时光的隧道中自由穿梭,收获历史带给我的启示,真是一件快乐的事。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题目篇九

相信大家都已经读过了顶碗少年这一课吧!对于顶碗少年,你们是敬佩,还是……可是,是什么让顶碗少年成功。是坚强的意志,还是不轻言放弃。相信大家心里都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

可是坚持,又是最难的。多少人因为没有坚持而感到后悔。

如果我坚持每一天都看一页《静水深流》,也不至于此刻还没有读完。如果我每一天都坚持预习,课堂上也不会不知所措……很多事情都是因为没有坚持,而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然而,做什么事情也是贵在坚持。

我以往听过一则故事,两个人人进行赛跑,途中两个人的鞋子都掉了,一个人坚持下来,为自我国家争得了荣誉,而另一个人却没有坚持。最终自我的国家也被别人笑话。坚持,有多么神奇的力量。

同样是两个登山者,明明再有一步就能够登上山顶,可是另一个人却偏偏选择放弃。为什么不能坚持呢?坚持的人,最终爬上了山顶。看到了美丽的风光,而没有坚持的人,他登山只是徒劳罢了。坚持是最重要的,可是往往也是最不易做到的。

坚持就是胜利。如果按照这句话去做,你必须会通向成功的大门。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题目篇十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做《爱丽丝梦游仙境》。

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在一个中午与姐姐读书时,意外地走进了书中的世界。在那里,她经历了许多奇怪的事,并还结识了会说话的兔子,以及会动的扑克牌。当她醒来时,才发现这原来是个长长的梦。我觉得爱丽丝太幸福了,可以进入书的世界,即便那是个梦。想起爱丽丝刚刚掉入书中,我以为她会像一般女孩子那样大哭大闹,没了主意,但我想错了,她反而把自己的坚强与乐观呈现给读者,让我们知道主人公并不是个懦弱胆怯的小女生,而后面在与扑克牌士兵和王后的交流中更显出了她的聪明和勇敢。

爱丽丝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们看了她的故事后不由得去喜欢她,因为她经历的跌宕起伏而心跳不止,因为她逃脱困境而喜上眉梢。

也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想到了自已。我也有自已的梦,也曾经沉醉在梦境中,我曾经以为梦想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因为梦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梦中的仙境究竟有多远?我真的能走到伸出手就可以触摸到的地方吗?

不知什么时候天空已挂满星辰,低头看手中已经被自已抓了很久的《爱丽丝梦游仙境》,封面上的爱丽丝笑着和姐姐坐在红红的枫树下,枫叶撒了满地……我不由得笑了,爱丽丝可以勇敢乐观,为什么我不可以?梦境虽然遥远,虽然并不真实,可是心却是真的,只要有心,什么事做不到呢?

此时,我再次仰望天空,眼神不再迷茫。爱丽丝已经从梦中醒来,而我的梦想,则刚刚开始。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题目篇十一

阿长原是鲁迅家的一个保姆,可在鲁迅先生的眼中,却不是把她当保姆看待的。鲁迅先生并不是摆出有钱人少爷的身份讲述家里的佣人,而像是讲述一个有意思的朋友,无半点身份地位的优越感。在阿长与山海经中,鲁迅以真诚的笔调向我们介绍了他童年时的好伙伴—阿长。

说起阿长,鲁迅便先实在地说自己不喜欢她。因为她喜欢“切切察察”,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在年幼的鲁迅眼里,这当然是一个不怎么亲切的形象。而且她总喜欢管自己,“不许我走动,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说我顽皮,要告诉我的母亲去了。”这有些像我们,同样不喜欢打小报告的人。对于她谋害隐鼠,鲁迅频频提起,还有些记仇呢。这么诚挚可爱的话,鲁迅就像一个贪玩调皮的孩子。不喜欢阿长,还有原因“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阿长真是一个有些邋遢的人,难怪鲁迅烦。这么质朴的笔调,鲁迅和阿长真是打打闹闹又亲密的好朋友。

不可否认,阿长身上当然有好的一面,它不仅是鲁迅的朋友,也是他的老师,教给他一些人情世故,为人处事的道理,比如说吉祥话。鲁迅以谦虚的态度说自己的“保姆”对他的教育,这实在是可敬的。另外,阿长也教给鲁迅社会的黑暗,让他对世界有更深的认识。

阿长也是一个可爱的人,她胆小,提起长毛军还会拍着胸脯说“阿呀,骇死我了,骇死我了……”另外,她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封建传统遵循者,这在她教鲁迅的“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晒裤子用的竹竿底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中可以看出来。

令鲁迅难忘的,还有阿长送给他的山海经,这也说明他们之间深厚的友谊超越了主仆之间麻木的关系,他们真真是好朋友。

阿长身上也有可贵的品格,鲁迅也说“这实在是出于我意想之外的,不能不惊异。我一向只以为她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罢了,却不料她还有这样伟大的神力。从此对于她就有了特别的敬意,似乎实在深不可测;夜间的伸开手脚,占领全床,那当然是情有可原的了,倒应该我退让。”

文章最后,鲁迅对他的这位朋友阿长表示了诚挚的敬意。也告诉我们,友谊没有局限,我们要真诚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任何人身上都有珍贵的品质,都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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