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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档案的规章管理制度(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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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档案的规章管理制度(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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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总结需要注意哪些常见的错误和陷阱?如果你需要写一篇总结,以下是一些经典的范文供你参考。

档案的规章管理制度篇一

为提高公司基础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基础台帐,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档案是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映公司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具体体现,它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映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状况,并对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形象奠定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公司安全生产基础档案由综合科负责建立和保管;

1.驾驶人员档案。

2.车辆技术档案。

3.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档案。

4.安全生产会议、例会档案。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档案。

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7.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档案。

8.开展各种安全管理活动记录档案。

9.道路交通事故档案。

10.开展安全检查记录档案;

11.安全生产各类工作方案、目标、计划、总结、应急预案档案。

12.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各类文件档案。

1.综合科认真建立各类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和完善;

2.各类安全生产的档案记录应记录及时、书写认真、保持整洁;

3.档案应由专人妥善保管,随时接受管理部门检查;

4.因保管不善,造成重要档案资料遗失的,按公司规定追究档案管理人员责任。

档案的规章管理制度篇二

1、为了规范学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及所属各单位档案管理。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资行政中心。

二、档案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基本要求。

(一)档案划分及管理部门。

1、档案是指本学校过去和现在,在从事经营管理、教研活动、企业文化等活动中形成的对学校有保持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历史记录。

2、学校设立档案室,隶属于行政部,并设置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学校制定明确的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档案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

3、学校档案根据其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分为学校级和部门级,学校级档案应按标准规范进行分类,有规范的档案编号和标签,并建立电子与纸张分类目录。

(二)各部门资料管理。

1、学校所属各部门必须设兼职的资料管理员,制定明确的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规范部门档案管理,实行部门档案与学校档案归口管理。

2、各部门根据部门资料性质结合学校级档案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标准分类管理。

3、档案的借阅和移交、销毁,必须按照学校管理规定执行。

三、档案分类。

(一)档案质量。

1、档案封面应逐项按照规定用碳素钢笔或中性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封面题名应能准确反映出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

2、档案文件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破损的档案文件要进行修复处理。

3、档案必须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联系,区分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4、档案盒表面为《档案目录》,档案盒内文件没有提名的,由档案人员根据内容拟定标题。

5、档案盒封面应注明立卷人,审核人,立卷时间。

(二)立档。

1、档案文件材料按照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法规性文件的历次稿件排列在定稿之后。

2、跨的请示与批复,有批复的在批复年立卷,无批复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跨的规划放在第一年立卷;跨总结放在最后一年立卷。

3、档案文件资料按时间顺序排列,收交时公文处理用纸在前,收文在后;内部制发文件,发文正稿在前,依次为公文处理用纸,发文底稿。

(三)分类。

1、档案各级分类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并要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如:证照类目、制度类目、文件类目、合同类目等)。

2、学校档案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证照类:营业执照及各类证照,注册资料、年检资料、学校章程等;

(2)文件类:分外来文件(政府职能部门的往来文件)和内部文件;

(3)制度类:管理制度汇编;

(4)合同类:分内部经营管理合同和业务合同两种。

(5)计划总结类:分计划及总结等;

(6)会议纪要类:办公例会纪要等。

(五)档案编号。

1、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登记目录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2、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应事先审查讨论,并拟定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

3、学校档案员负责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按照《档案登记目录表》条款“对号入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学校档案管理工作。

四、归档及保存年限。

(一)归档的文件资料,应按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者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的排列并填写《卷内目录》。

(二)归档的同类文件资料在卷内应按保存期限分别装订,保存期限分为定期和永久。定期按文件材料的保持价值分为1年,5年,10年。

1、永久保存:

(1)学校章程、合同。

(2)股东名册。

(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

(4)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

(5)财务报表。

(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

(7)不动产所有权及其他债权凭证。

(8)工程设计图。

(10)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2、10年保存:

(1)预算、决算书类。

(2)会计凭证。

(3)事业计划资料。

(4)其他经核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3、1年至5年保存:

(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

(2)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4、1年以下暂时保存:

(1)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

(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拟订文件资料保存期限的补充规定。

(四)归档的文件资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均不得分开。

(五)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表。全部档案组成后,要对档案做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

五、档案日常管理。

(一)借阅。

1、借阅手续:

(1)各部门经办人员因业务需要借阅档案时,应由其部门负责人出示书面借阅条向档案员借阅,经办人必须在学校借阅登记表上签字。

(2)档案员接到借阅条,经核查后,取出该项档案,并在借阅登记表上注明借出日期和归还日期,以备及时催还。

(3)档案归还时,经档案员核查无异后,档案即归入档夹,填写归还日期,取消借阅记录。

2、借阅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画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和摘抄档案。

3、借阅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需借阅部门负责人书面请示,经行政部主任批准。

5、借阅人应于规定期限内归还。如有其他人借阅同一档案时,应变更借阅登记,不得私自授受。

(二)销毁。

1、每年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由档案员编制纸质和电子的《档案销毁清册》,报学校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销人后方可进行销毁。《档案销毁清册》需注明:销毁档案目录、学校负责人意见、档案人签章、监销人签章、销毁时间。

2、销前,按照清册清点;销后,在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档案销毁清册》需永久保管。

3、保管期限已满但仍不能销毁的档案有下列四种: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未了事项;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应单独抽出立卷,直到事项完结时为止。

(三)移交。

1、需要进行移交的档案,需由档案员编制《档案移交登记表》,报学校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交人后,方可进行移交。《档案移交登记表》需注明:移交档案目录、学校负责人意见、移交方签章、监交人签章、接收方签章、移交时间、移交原因。

2、移交前,按照清册清点;移交后,在清册上签字,《档案移交登记表》一式两份,移交方和接收方各一份并永久保管。

(四)保密。

1、档案室的任务是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已形成的全部文件资料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主动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档案员应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树立全心全意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的思想,主动,准确,迅速地为利用者提供档案资料。

3、爱护档案室的一切设施设备,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及随意翻动。

六、附则。

(一)在本制度框架下,学校各部门可根据实际状况制订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制度发生冲突,经报行政部备案后,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制度自印发试行之日起执行。

附表档案员职责。

1、负责收集、统计、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学校档案;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2、认真学习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3、定期擦拭档案架,保持档案清洁,以防虫蛀腐朽,如有破损或褪色的资料,应当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装订部分过窄或有字迹的资料,要用纸加以衬边。纸面过大的书写材料,要按宗卷大小折叠整齐,对字迹难以辨认的资料,应当附上抄件。

4、归档要注意整洁,归档前要先对文件资料进行分类,再把文件资料按类别分组后分别装入卷宗,以便归档时所有资料都能随手而得,避免盲目查找。

5、做好保密工作,并采取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措施。

6、每年进行一次档案清理,编制或更新《档案保管手册》做好文件索引,以便查找。

档案的规章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第七条本制度从二o一四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档案的规章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档案的规章管理制度篇五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做好档案的保密及使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部门的档案管理。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完善。

二、档案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基本要求。

(一)档案划分及管理部门。

1、档案是指本公司过去和现在,在从事经营管理、企业文化等活动中形成的对公司有保持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历史记录。

2、公司设立档案室,隶属于办公室,并设置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制定明确的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档案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

3、公司档案根据其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分为a级和b级,档案应按标准规范进行分类,有规范的档案编号,并建立电子与纸张分类目录。

(二)各部门资料管理。

1、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设兼职的资料管理员,制定明确的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规范部门档案管理,实行部门档案与公司档案归口管理。

2、各部门根据部门资料性质结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的标准分类管理。

3、档案的借阅和移交、销毁,必须按照公司管理规定执行。

三、档案分类。

(一)档案质量。

1、档案封面应逐项按照规定用碳素钢笔或中性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封面题名应能准确反映出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

2、档案文件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破损的档案文件要进行修复处理。

3、档案必须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联系,区分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4、档案盒表面为《档案目录》,档案盒内文件没有提名的,由档案人员根据内容拟定标题。

5、档案盒封面应注明立卷人,审核人,立卷时间。

(二)立档。

1、档案文件材料按照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法规性文件的历次稿件排列在定稿之后。

2、跨的请示与批复,有批复的在批复年立卷,无批复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跨的规划放在第一年立卷;跨总结放在最后一年立卷。

3、档案文件资料按时间顺序排列,收交时公文处理用纸在前,收文在后;内部制发文件,发文正稿在前,依次为公文处理用纸,发文底稿。

(三)分类。

1、档案各级分类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并要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如:证照类目、制度类目、文件类目、合同类目、计划总结类目、会议记录类目、财务类目、基建类目等)。

2、公司档案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证照类:营业执照及各类证照,注册资料、年检资料、公司章程等;

(2)文件类:分外来文件(政府职能部门的往来文件)和内部文件;

(3)制度类:管理制度汇编;

(4)合同类:分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和业务合同两种;

(5)计划总结类:分计划及总结等;

(6)会议纪要类:董事会议纪要等;

(7)财务类:财务会计的凭证、报表、财务分析等;

(8)基建类:公司基建项目的各种资料。

(四)档案编号。

1、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登记目录表》,将所有分类各级。

2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2、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应事先审查讨论,并拟定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

3、公司档案员负责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按照《档案登记目录表》条款“对号入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四、归档及保存年限。

(一)归档的文件资料,应按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者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的排列并填写《卷内目录》。

(二)归档的同类文件资料在卷内应按保存期限分别装订,保存期限分为定期和永久。定期按文件材料的保持价值分为1年,5年,10年。

1、永久保存:

(1)公司章程、合同。

(2)股东名册。

(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

(4)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

(5)财务报表。

(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

(7)不动产所有权及其他债权凭证。

(8)工程设计图。

(10)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2、10年保存:

(1)预算、决算书类。

(2)会计凭证。

(3)其他经核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3、1年至5年保存:

(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

(2)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

(3)员工与公司合同期满不在签约或解除之合约4、1年以下暂时保存:

(1)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

(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拟订文件资料保存期限的补充规定。

(四)归档的文件资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均不得分开。

(五)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表。全部档案组成后,要对档案做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

五、档案日常管理。

(一)借阅。

1、借阅手续:

(1)各部门经办人员因业务需要借阅档案时,应由其部门负责人出示书面借阅条向档案员借阅,经办人必须在公司借阅登记表上签字。

(2)档案员接到借阅条,经核查后,取出该项档案,并在借阅登记表上注明借出日期和归还日期,以备及时催还。

(3)档案归还时,经档案员核查无异后,档案即归入档夹,填写归还日期,取消借阅记录。

2、借阅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画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和摘抄档案。

3、借阅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需借阅部门负责人书面请示,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

5、借阅人应于规定期限内归还。如有其他人借阅同一档案时,应变更借阅登记,不得私自授受。

(二)销毁。

1、每年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由档案员编制纸质和电子的《档案销毁清册》,报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销人后方可进行销毁。《档案销毁清册》需注明:销毁档案目录、公司负责人意见、档案人签章、监销人签章、销毁时间。

2、销前,按照清册清点;销后,在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档案销毁清册》需永久保管。

3、保管期限已满但仍不能销毁的档案有下列四种: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未了事项;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应单独抽出立卷,直到事项完结时为止。

(三)移交。

1、需要进行移交的档案,需由档案员编制《档案移交登记表》,报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交人后,方可进行移交。《档案移交登记表》需注明:移交档案目录、公司负责人意见、移交方签章、监交人签章、接收方签章、移交时间、移交原因。

2、移交前,按照清册清点;移交后,在清册上签字,《档案移交登记表》一式两份,移交方和接收方各一份并永久保管。

(四)保密。

1、档案室的任务是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已形成的全部文件资料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主动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档案员应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树立全心全意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的思想,主动,准确,迅速地为利用者提供档案资料。

3、爱护档案室的一切设施设备,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及随意翻动。

六、附则。

(一)在本制度框架下,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实际状况制订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制度发生冲突,经报办公室备案后,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制度自印发试行。

附表档案员职责。

1、负责收集、统计、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公司档案;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2、认真学习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3、定期擦拭档案架,保持档案清洁,以防虫蛀腐朽,如有破损或褪色的资料,应当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装订部分过窄或有字迹的资料,要用纸加以衬边。纸面过大的书写材料,要按宗卷大小折叠整齐,对字迹难以辨认的资料,应当附上抄件。

4、归档要注意整洁,归档前要先对文件资料进行分类,再把文件资料按类别分组后分别装入卷宗,以便归档时所有资料都能随手而得,避免盲目查找。

5、做好保密工作,并采取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措施。

6、每年进行一次档案清理,编制或更新《档案保管手册》做好文件索引,以便查找。

档案的规章管理制度篇六

1.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交行政部统一管理。

2.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兼职档案员(各部门内勤)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可靠(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印件与底稿、请示与批复)无缺页、破损现象。

4.下发文件不仅要在硬盘、软盘中保存留档,还应留有书面材料存档。

5.凡归档的文件必须留原件存档,书写整齐,用毛笔、蓝黑色钢笔、碳素笔抄写,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员有权退回原部门重新书写。

6.重要文件如部门需用可进行复印,但原件必须归档。

7.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一律交办公室统一登记、立卷、归档管理。

二、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工作尽职尽责,自觉遵守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阅、鉴定、销毁、移交等工作。档案质量和工作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负责公司有关部门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档案库房各项制度的落实。

5.积极提供档案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利用效果,认真总结经验,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三、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各部门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2.兼职档案人员要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把好案卷质量关,按时完成兼管档案的任务。

3.兼职档案员应于次年2月底前,将整理好的档案向档案室移交。

4.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5.接受本公司专职档案员的监督指导。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部门立卷制度。

1.凡本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属本部门立卷归档范围。

2.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兼职档案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各项档案管理制度,按综合档案室提出的各项要求立卷,保证立卷质量。

五、档案保管制度。

1.各门类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配备档案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

2.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各类档案应做到存放合理,排列有序,查找方便。

3.档案员对室藏档案材料要经常进行检查,对已到借阅期限尚未归还的档案材料,要及时跟踪追还,防止丢失。

4.库房要保持清洁卫生,温度要经常保持在14—24℃,相对湿度要保持在45—60%,防止危害档案的现象发生。

5.档案库房内做到“八防”即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定期检查。

6.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停电时,一律用手电照明,不得使用易燃器具。

7、与档案库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随时关好库房门窗,确保安全。

六、档案保密规则。

1.档案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性,遵守保密纪律,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各项制度。

2.凡到综合档案室查阅档案者,都要认真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严格履行档案查阅手续,档案原则上不准带出档案室,确需带出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指定时间内归还档案室。

3.查阅档案时,不得翻阅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文件材料、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档案室。

4.本公司工作人员不准将文件、材料带进公共场所和其他场所,不准带回家中,要及时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5.对于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公司机密或造成一定后果者要依据《保密法》的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七、档案借阅制度。

1.借阅档案要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凡借阅者,应自觉履行借阅手续。

2.凡借阅档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在借阅期限内按时归还。

3.借阅人员对档案材料妥善保管,注意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借他人。

4.借阅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复印、抄写档案资料。

5.档案管理人员对归还的借阅材料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档案材料完好无损时,方可办理归档手续。对摘抄、复制的档案材料,经认真核对,正确无误时,方能签字盖章。

6.一旦发现档案材料在借阅过程中被拆、涂抹或缺失等毁损现象,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档案的规章管理制度篇七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切实加强我单位系统内人事、文件档案的管理,由单位办公室指定专人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保管,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档案工作职责。

1、搜集、保管档案、材料,为国家和部门积累档案史料(含声像档案);。

2、收集鉴别和整理档案材料;。

3、办理档案、材料的查阅、借阅和传递;。

4、登记干部职工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5、为有关部门提供档案、材料情况;。

6、做好档案、材料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8、推广、应用档案、材料现代化管理技术;。

9、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永久、长期档案、处理短期或不予立档的材料;。

10、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2、档案管理单位人员根据规定,确定是否应提供材料;。

3、凡查阅档案利用单位应派中共正式党员干部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4、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5、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6、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

档案的规章管理制度篇八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三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四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归档范围:

1、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以及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六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借阅档案要认真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薄》。

2、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3、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检查,如发现遗失、污损、或随意涂改情况的,要追究借阅者责任,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第七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必须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核对清楚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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