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读后感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佳作《战争与和平》读后感500字篇一
什么是战争?德国的卡尔。冯。克劳塞维茨指出,战争就是一场大规模的决斗;它是一种暴力行为,意在强迫对手服从己方意志;它是严肃的手段,为达成严肃的结果。在我看来,很少有什么正义的战争。战争是残酷的,表现在一个方面就是会有大量的人员伤亡,包括士兵和平民。
安得烈公爵在第一次受伤后,幸运地活了下来;但是幸运没有光顾他第二次,他抛下七岁的独子,死去了。安德烈公爵的死很令人难过,他的儿子本已在出生时失去母亲,然后又失去父亲。虽然有姑姑照管他,但那姑姑在心底承认,对他没有对自己孩子那样的感情,虽然她也为此感到抱歉,并且想要做自己做不到的事。一个曾经那么依恋和爱戴哥哥的妹妹,在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后,还是要把重心放在自己家里。这也许就是人之常情?
索菲娅是另一个令我同情的人物。她是一个孤女,自幼寄养在姑妈家。她爱她的表哥尼古拉,爱得坚定不移、毫不动摇。然而她没有财产,不能挽救已现颓势的贵族家庭,因此她的姑妈始终坚决反对。尼古拉的感情变化莫测,从来不能给她一个,而她还是不计后果地拒绝了另一个追求者。索菲娅美丽、坚韧、通情达理,她为这个家庭做了很多牺牲,这是她的优点还是她的弱点?她知恩图报,阻拦了想要和人私奔的娜塔莎,保护和挽救了那个险些自毁一生的丫头。这个轻浮的娜塔莎不断地陷入恋爱,她为了一个面孔漂亮、头脑愚蠢的家伙放弃了和安德烈公爵的婚约,前者根本没有打算对她负责,后者为她再受打击。安德烈公爵在妻子难产死后一直心情冰冷抑郁,他因为娜塔莎而再次萌生的柔情和对生活的希望又破灭了。
娜塔莎最后嫁给了安德烈的朋友皮埃尔,一个性情温和宽厚的富翁,生了一堆孩子。尼古拉娶了安德烈的妹妹,一个有钱的伯爵小姐。索菲娅一直未嫁,她尽自己所能为家里每一个人出力,却从得不到感谢。而娜塔莎对嫂子说,索菲娅是一朵谎花,不会结果。她忘了和索菲娅从童年时代开始的情谊,对她的陪伴和好处,显得无情无意。这很令我伤感。
一部《战争与和平》写尽众多人物的悲欢离合,托尔斯泰作为一名文学巨匠,对人物的描写十分细腻准确,使人宛如亲见。我认为是托尔斯泰的作品使他伟大,而非他的人品。他曾和女农奴生下一名私生子,还把他的私密日记拿给妻子看,使妻子想要“烧了他的日记和过去”。他曾经嫉妒陀思妥耶夫斯基娶了一个好妻子,因为后者的妻子对后者的写作事业帮助巨大;他令妻子不断生孩子,却拿这事来责怪她“只会生孩子”。和这样的男人相处,一定很不容易。
佳作《战争与和平》读后感500字篇二
文学是一把通往知识殿堂的金钥匙,文学是一种富有神奇力量的精神食粮,文学是一双可翱翔于碧蓝天波的隐形的翅膀,文学是一座比彩虹还美的七色彩桥……
我常泛舟在浩瀚的书的海洋里,领略到了书的无穷魅力。
列夫.托尔斯泰是俄罗斯的作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富有自己的思考、感情。他的《战争与和平》这一部名著,共分上下两册,主要记叙了拿破仑与亚历山大之间为争国土、输赢的持久战争。在这部书中,托尔斯泰是有爱有恨的,他并不单单表示自己对哪一路人马的支持,他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记叙并议论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切,也适时地做了一些批评,称赞,或只是一些简单的个人感受,但这所表现出来的令人振奋的感觉是极其巨大的。
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不仅描写了一个时代的转化过程,更添加了那个时代中人物的观念,拿破伦作
为一个国家的统治者,所到之处无不受人们的热烈欢迎和爱戴,但与之相同的是,亚历山大也受到了他的国民的支持,这些足以证明,一个时代的成功或是灭亡,取决于这个时代的统治者的影响力。
记得托尔斯泰这样说过:“认为苹果之所以落下是因为细胞组织衰退分解的植物学家和那个认为苹果落下是因为他想吃而祈祷结果的树下小孩一样都是正确的。”这确实是一段极富寓意的话,如果将它与战争联系在一起,我们不妨可以这样理解它:说拿破伦去莫斯科是他愿意去,他的毁灭是因为亚历山大希望他毁灭,这二者同样无法判定谁对谁错。
其实,这历的每一个有名的人物,并不是因为他们本身的魅力而让人们记住的,而是由于在他们身上发生了一件或几件让世人为之振奋或震撼的事件,所以人们才记住他们的。从历史角度来看,他们都是不能自已的,因为他们的所有行为都与历史的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早就注定的了,他们的自以为是通过世人允许而表现出来的。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给我们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敌对或友好的关系,展示了人性,它是本值得赏读的书!
佳作《战争与和平》读后感500字篇三
很厚的一本书,看了好久,内容很多,又有点零碎,所以看完之后留在脑海里的内容有点乱,但是,对一个个性如此鲜明的人的敬佩之感一直都很深刻,他对自己是生命如此负责。
“乔布斯的个性体现在他创造的产品里。正如苹果的核心理念,从1984年最初的麦金塔到整整一代人以后的ipad,一直都是端到端的软硬件整合,乔布斯本人也是如此:他的个性、激情、完美主义、阴暗面、欲望、艺术气质、残酷以及控制欲,这一切都跟他的经营理念和最终的创新产品交织在一起。”
乔布斯桀骜不驯、喜怒无常、追求灵性、反叛、具有强大的现实扭曲立场……老公说他做人有点失败,因为会毫不情面地批评那些科技精英,很多人都怕他,但是他做事很成功,把苹果和皮克斯做得那么成功,让那些行业精英为他做事。可是在书中最后提到有人问他为什么有时候那么刻薄,他说是因为他对别人保持一种绝对的忠诚,把自己内心的情绪和想法完全地表现出来,我对这种回答有一定的理解。“礼貌圆滑、会小心不去伤害别人的领导者,在推动变革时一般都没那么有效。”
他的现实扭曲立场,如此强大的气场,虽然很多人很不解,但是事实证明,他的这种强大气场,让别人做到了这些人认为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我觉得这其实是一种不屈服精神的极致体现。
我说乔布斯其实是一个艺术家,它能将理念、艺术和科技融为一体,这在我们现在用的iphone和ipad中得到了体现,每个细节的设计,每个线条的美感,都是经过他们一点点努力才有的,如果不是乔布斯和苹果最求卓越的精神,如果不是他们对完美的执着,怎么会有如此卓越的产品出现?
书中最后部分描写了乔布斯对微软的一些认识,我很认同:“要抨击微软很容易。他们显然已经丧失了统治地位。他们已经变得基本上无关紧要。但是我欣赏他们所做的,也了解那有多么困难。他们很擅长商业方面的事务。他们在产品方面从未有过应有的野心。比尔喜欢把自己说成是做产品的人,但他真的不是。他是个商人。赢得业务比做出伟大的产品更重要。他最后成了最富有的人,如果那时他的目标,他实现了。但那从来都不是我的目标,而且我怀疑,那最终是否是他的目标。因为他所创建的公司,我很欣赏他——它很出色——我也喜欢跟他合作。他很聪明,实际上也很有幽默感。但是微软的基因里从来都没有人问精神和艺术气质。即使当他们看到mac以后,他们都模仿不好。他们完全没搞懂它是怎么回事儿。”他的认识很深刻,微软追求利润,他在创造产品,改变世界的产品。
书的前部分乔布斯给人的感觉有点冷血,可是在书的最后体现除了他不多的温柔和慈爱,那是对他的妻子和孩子们。虽然他桀骜不驯,但是他对婚姻有着绝对的忠诚,也许跟美国的文化也有一点的关系。在跟妻子20周年纪念日中他说一段话中有一句让我很感动“很多年过去了,有了孩子们,有美好的时候,有艰难的时候,但从来没有过糟糕的时候。”
书最后还提到当妻子告诉他奥巴马想见他时,他说他不想去,进一步极致体现了他的个性。
很少敬佩一个人,我敬佩他,一个改变世界的人。如果他还活着,他一定会把科技和艺术还有理念运用到极致。
佳作《战争与和平》读后感500字篇四
对于李鸿章,无人不晓,谁都知道他是那个签了一系列晚清屈辱条约的人,不少人好因此给他冠上了了卖国贼的称号。学习近代史可谓让每个学生难受的了极点。从古代史那引领世界好几千年,到近代落后挨打一百年,巨大的落差,感情上是难以接受。如果我有阿宽的超能力,我相信我回去修正历史的。于是,所有的愤怒发泄到李的身上。签了那么多条约,果然卖国贼无疑。
上学期无意去旁听了一个法律专业同学的商法课。碰巧那老师讲到晚清时期民商法律问题,其中他讲了一些对于李的看法。说他是晚清第一能人,大清帝国的裱糊匠。诧异呀,与我所知大有出入(不要笑我孤陋寡闻哦),他能牛在哪呢。之后很留意他向我们推荐的的一本书——梁启超的《李鸿章传》。说来惭愧呀,暑假借来竟没有读,原封不动的还给图书馆。终于,在这一星期下定决心,读完了。
李和梁分属不同的政治派系,对其所说,还是比较可信的。也可见梁对其还是相当敬重的。或许,维新派和洋务派还是一脉相承的关系呢。读完这本书,对李鸿章可谓大有改观。
书中说李鸿章是时势所造之英雄,而非造势时之英雄,我深表赞同。正像梁所说,吾敬李鸿章之才,惜李鸿章之识,悲李鸿章之遇。具体原因我也不讲述,未免有照搬之嫌。我只说说几点我所转变的看法。
看完此书后,不禁为李扼腕叹息。从镇压太平天国发家,之后又平了北方的捻乱,卓越的军功足以光耀门楣,就像郭子仪一样挽救了大唐。开办洋务,风云中外政坛四十余年,风光无限啊。到1895年,七十好几了,我倒情愿他死了,这样就不用背负国人的诟骂了,相反,绝对是十九世纪的伟人。但如果这样就不是李鸿章了。
他的由盛而衰犹如大清的命运,李的衰亡史即为大清的衰亡史。他不如曾国藩,他的老师急流勇退,保住了一生的好名节。试想,李鸿章也功成名退了,当时中国还有谁可以顶替他的位置。我们诟骂他,可我们如果坐在那个位置上,能保证做得比他好吗。人才匮乏,出了一个李鸿章,我们就应该谢天谢地了。没有他,还指不定会是什么样子呢。
大清的裱糊匠,缝缝补补而已,那时的人们不都是这么做的吗,他只是其中一个。兴办洋务,他比谁都渴望国家强大。签署屈辱条约,没有谁比他更撕心裂肺。书中有一情节让我不禁落泪。十年前,李鸿章在天津傲慢的接见了伊藤博文,根本不放在眼里。十年后却在日本低声下气的与其签订了马关条约。国内叫骂声一片时,谁又能理会李当时的苦楚。
在国内无一人之时,李鸿章站起来,独自承担了这一切(虽然他办的不那么好,可谁又保证办的比他好呢),他应该受到尊敬,他是个英雄,至少他是内心强大,敢于承担责任的人。
我们的历史教科书罗列式的史实,很容易误导我们在心里将李鸿章一棍子打死,对此我向好几年对其的误解表示“忏悔”。你怎么样呢?
佳作《战争与和平》读后感500字篇五
恩格斯传详细系统的叙述了恩格斯的一生,从中我看到恩格斯是一个聪明好学的学生,一个无所畏惧的青年,一个学识渊博的学者,一个深谋远虑的思想家,一个一呼百应的领袖。他的一生经历丰富,他有着在不来梅的商人生涯,有着柏林的军旅生活,有着以后在巴黎在伦敦作为无产阶级领袖的一天天的来往奔波。他与马克思志同道合,有着共同的目标和理想,有着共同的事业。书中说“当两个智慧的头脑碰到一起,消除了误解的樊篱,所产生的力量定能撼动乾坤”,我也从传记深入浅出的文字中深切地感受到恩格斯不及私利,以慷慨与满腔热忱投入革命事业,支持另一个思想的宽厚与广博。
选择这本书其实有一点我的“私心”。往往都说马克思是最伟大的奠基人,为人类社会的方向指明了方向,但是恩格斯仅仅是最有力的支柱、最坚实的伙伴、最无私的第二提琴手,我心里暗暗有些不平之气。所以也更想知道是怎样伟大的灵魂才会如此伟岸又如此的谦逊。
纵读全书,首先吸引我的是恩格斯自身的人格魅力。伟人之所以伟大或许不单单是因为思想在历史的长河中闪烁而长久不衰,更是因为他们能有独特的气质以征服人于无形。恩格斯高大魁梧,英俊的外表更有着与之匹配的气度。阅读的丰富、涉猎的广泛让他谈吐自如,常常语出惊人,又不失风趣幽默。他的家中也有如“斯泰因小姐的家中”一般的星期天聚会,他广纳善言,善于聆听让有才之人纷纷汇聚到他的左右。别样的经历,丰富的人生体验也让他有着开放的视野与广博的胸襟,让他能从各个阶层中得到灵感和思索。他的人格魅力在举手投足之间,让我相信一个开放宽阔的内心定会聚集不可估量的力量。
不可不提的还有他在理论创作中,不断总结新经验,扬弃旧观念,提出了具有新鲜感,时代感的新论点,这些新论点就是在今天看来,仍是穿越了时空隧道,闪烁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理论火花!他告诉广大政治家,任何理论的出现都是时代的要求,历史发展,理论既要创新,也要扬弃,理论结合实际才能发展。他一生的时间似乎都在忙碌,都在奋斗,做编辑,参加城市活动,组织工人协会,参加武装起义,经商,探讨各个领域的学术。他涉猎的领域并不是浅尝辄止,而是会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批判杜林的唯心主义先验论和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时,第一次系统的阐发了马克思主义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他似乎生下来就是为政治经济奋斗而献身的,或许我们倾尽一生也只能参透他的一、二个重要理论思想,他却创造了如此多的伟大政治思想理论。在波澜壮阔的革命事业中他也是保持警惕,及时调整,不让固有思想束缚前进道路,不让过激言论推动急于求成。
他与马克思的友谊一直为后人称道。读完传记我才深刻的认识到,恩格斯给予马克思的不仅仅的辅助与支持,更是启发与推动。共产党宣言的诞生很难想象没有之前恩格斯撰写的共产主义信条草案和共产主义原理这两稿的基础,马克思去世后资本论第二卷的出版也离不开恩格斯依据手稿字字斟酌、深入思考的辛勤付出。只有两个灵魂相通的人才能惺惺相惜,才能跨越时间与距离,谱写出振奋人心的结晶。而恩格斯甘愿做第二把手,又是他何等的谦逊与豁然。
△格斯死后没有墓地,他的骨灰散落在武玻河谷,与大地融合。而他的故居,有世界各地的人慕名而来,常年络绎不绝。一生有限,在有限中创造无限就成就了难以言喻的价值。凝视伟人的背影,沿着伟人的足迹,让思想一直饥渴,让灵魂一直警惕。
佳作《战争与和平》读后感500字篇六
对于张爱玲老师,我是久闻大名的,但一直没有读过她的东西。读《金锁记》也是因为疯狂的爱上了电视剧《金锁记》。
起初读觉得有点空洞,应该是受了电视剧的影响。而且,语言上有点《红楼梦》的味道,显的与当时的背景格格不入。好在大致的情节还是和电视剧一样的。
细读下来才发现,张爱玲老师的文笔是真的好。开场就用两个丫头的偷偷对话,把该交代的都交代了。不费笔墨,不重浓彩,更懒得絮烦。而七巧的一出场就把她的性格和家庭的矛盾,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大方向来说,《金锁记》的电视剧和书,所表现的中心不同。虽然都是通过一个封建家庭的兴衰写了一个爱情故事,除了七巧的人物性格没变,其它的人物都变了。
电视剧中,我看到的,是封建社会对爱情的摧残,是封建礼教对人性的抹杀,是对封建社会的抨击。而书中的《金锁记》,我看到的,是人性最本来的面目,他们也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表现出来的却是人性最原始的一面。那么,之所以要把它改成电视剧那样,也就可以理解了。
一个龌龊的姜季泽让我觉得七巧可怜、可悲、可叹;而一个痴情的姜季泽让我觉得可惜、可感、可痛。书中的《金锁记》,找不到一个正面角色,所有的人,都以反面的表现为主。连主人公七巧也是从弱点出发去描写的。给全书增加了悲剧色彩。
从文学艺术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书版有更高的艺术价值,有推陈出新的另类味道。从感情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电视剧版有更高的论说性,反映了大方向的社会问题。各中滋味,就只有自己细细品味了。
人毕竟是感情动物,我个人比较偏爱电视剧版,不是说书版不好。只是我觉得,人性的优点比人性的弱点更值得宣扬。
正如易中天老师所说:“人文学科的东西,它没有一个终极真理,也没有什么标准答案。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看法,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方法,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读法,结论不重要。”
同样都是很好的爱情故事,都样都是很不幸的结局,给我带来的震撼却截然不同。也许,这正是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原来文学艺术也可以这样的。”要看你怎么去塑造。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那句话:“冷静的缔结人生,客观写实的描写着灰色卑琐世界。”
我所能学到的,是张爱玲老师想表现的东西,和她的写作手法。
佳作《战争与和平》读后感500字篇七
小时候的我们,听信了童话的“花言巧语”:相信世界永远是真、善、美的,而假、恶、丑的黑暗永远被光明“灼伤”。只要学会了“魔法”就可以当上拯救世界的“勇士”;只要不贪吃女巫的糖果就不会变成雕像、只要善待他人,就能得到人们的赞扬,得到仙女的庇护、只要……
可是,我长大后,发现,“社会”,它变了:变得冷酷、变得爱财,视钱为万物之上、变得以大欺小,以多欺少,以强示弱……
这就是拜我们人类所赐。
就像《兽类的瘟疫》中,最老实的羊竟被认为是最有过错的祸灾。试想一下,身为猛兽的狮子、老虎,罪过一点也不比羊的过错少。可,谁叫羊憨厚老实呢?这就是强权者自私自利的'品质特征。虽然嘴上说的冠冕堂皇,自己的利益却一点也不会损失。这只是动物之间的纷争,用在我们人类又何尝不是?强权者就只会拉帮结派,可谓心机重重,所以人们也常常这样说:谁最老实,谁就有罪过。
但,我很快又发现,“社会”,这个阴晴不定的家伙,他就好比一只变色虫,不断地变幻着不同的色彩,让我看到它的另一面:友情的温暖、默默付出的奉献、高层人民对于底层人民的关怀……
也许,人类“觉悟”了。
正如《两只鸽子》中的一只鸽子,他要去遨游世界,一路上遭遇诸多痛苦与不幸,但是当他回到家园,友情依然在那里等着它。这则寓言用在我们人类身上同样受益终生:我们总是以为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自己的世界很无奈,一心想去闯江南北,但却忘了外面的世界依然有着危险存在。其实,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就是有着亲人与朋友的家园。记住,不要匆匆忙忙就启程远航,不管你们想象是多么奇幻,世上没什么地方能胜过有亲人与朋友的家园!
社会离我们不远了,濒临社会,我们要尽快赶上它的脚步,否则,就会被他淘汰。在这关键时刻,不妨找一找这本《克雷洛夫寓言》,读一读吧!它可以让你了解社会的“变幻”规律,了解人类的性格本质。
佳作《战争与和平》读后感500字篇八
鲁迅对长妈妈怀有深厚的感情,在《朝花夕拾》中就有好几篇文章回忆到长妈妈有关的往事,其中《阿长与山海经》是专门回忆和纪念她的。
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鲁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寻购《山海经》的事,并将自己渴求已久的绘画版《山海经》赠送给我,而且叙述得很详细,写出了鲁迅对长妈妈充满了尊敬和感激。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沧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
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鲁迅此篇文章包含着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次回到淳朴的年代,去关心身边的每一个人吧!
佳作《战争与和平》读后感500字篇九
项羽是因为在鸿门宴上不杀刘邦而失去天下吗?我不同意这种看法。
首先从当时军队的实力上看,显然刘邦处于劣势,可以说如果项羽决心杀掉刘邦,那简直轻而易举。即使失去了鸿门宴这一次大好机会,以当时项羽的实力,机会多得去了。可项羽却没有这么做。一是因为项羽优柔寡断,没有主见,听了曹无伤之言便要杀刘邦,却又听项伯之言便又认为刘邦有功,而没有听从谋士范增的告诫。二是因为项羽本是贵族后裔,自视甚高,认为做事当光明正大,在宴会上杀人是小人行径,不屑为之。相反的刘邦却阴险狡诈,心狠手辣,听从张良,收买项伯,对项羽毕恭毕敬、俯首称臣,却心怀异志,可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从用人的角度看,刘邦懂得让手下人尽其才,樊哙张良对他忠心耿耿,连项羽的叔父项伯也被他收买过来,还有后来的陈平,以及决定楚汉之争胜败的韩信,皆由项羽麾下转投刘邦。而项羽众叛亲离,不但叔父出卖了自己,还把自己在刘邦那里的间谍给出卖了。这叫其余部属如何对其忠心?韩信陈平这样佼佼者不知重用,致使帐下人才匮乏,从前部属对他反戈一击。
试看鸿门宴上诸人的对照——同是武将,樊哙粗中有细,关键时刻力挽狂澜,项庄却因项伯阻扰未能成功击杀刘邦;同为谋士,智者张良始终掌控全局,范增却无法说服项羽依计行事,徒然发怒,撞碎玉斗泄愤。这场较量,谁胜谁败,还用说吗?
刘邦能迫使项羽自刎乌江,靠的是善于用人,因为自己不过是一介平民,想夺取天下,必要仰仗他人。所以他对属下虚心,换得属下对他忠心。而项羽自恃身份,又挟大破秦军主力之威,根本没把刘邦这对手放在眼里,对部属也非常高傲,且无主见。
所以项羽虽能称霸于一时,却终于败于刘邦手下,不是因为鸿门宴没下决心杀刘邦,而是他缺乏作为君主的政治品格,不善用人才。
佳作《战争与和平》读后感500字篇十
清秋夜雨,灯影映窗红。读三遍《浮生六记》,怔怔之久,感动着前人的一段恩爱悲欢。
我感动于沈复与陈芸的爱情,我羡慕着他们平常生活的诗情画意,我倾心于他们的真挚恩爱,至死不渝,我仰望着他们一生平凡却心胸磊落,超然脱于俗尘。
沈复,生活初是小康,但后家道中落,虽为平民百姓,没有功名,却是一个多才多艺的知识分子。他与妻子陈芸虽在饥寒交迫的日子下生存,但却志趣相投,彼此恩爱。但最后,夫妻二人却天人永隔,满是凄惨。就在陈芸去世让沈复再找一人时,沈复说:“卿果中道相舍,断无再续之理,况‘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耳”。
罕有文人的爱情传说可以感动我。比如,李隆基杨玉环的悲剧华彩只令我惋惜,李清照赵明诚的颠沛流离只使我可怜,蒋鹿潭黄婉君的貌合神离只让我心疼,冒襄董小宛的九年恩好只叫我难过……
通读后,不觉中发现,另一种想法却涌上心头。
沈复作为一介书生,虽然娶了聪明又有情趣的芸作为妻子,但他自己却在家中不懂得如何处理与亲人之间的关系,窝窝囊囊,连自己的妻子都保护不了。最终落得自己都被排挤出门,与芸四处飘泊,无所依靠,外出借钱,半路差点身亡,幸得他人相救才得以苟活。
卷一卷二的那些情趣,只能作为生活的点缀,却无法成为主流。那些让人看起来羡慕不已的闺房之乐,在缺少衣食的现实面前显得不堪一击。在《坎坷记愁》中写到沈复二人投奔夏氏家中。淳朴的夏氏虽嫁了农民,但丰衣足食,生活稳定,一家人其乐融融。相比芸,聪明的芸嫁给了沈复这个才子,却遭到家人的排挤,外出流浪,且重病在身,受尽了艰苦。
芸最终去世了,沈复以“夫妻恩爱不到头”来做自我安慰,但陈芸去世的真正原因,他并未在自己身上找过。朱奇志点评曰:“芸之早夭,谁致之耶?大户人家,是非众多,此其一也;姑婆偏信,冷酷无情,此其二也;三白迂阔,不善生计,此其三也。三白作此荒.唐论,不知是糊涂还是敷衍?”
沈复空有一身知识,但自身的知识终是被现实所击败。不懂变通,不通人情世故,就算全身上下全是浪漫细胞又有何用?芸嫁于沈复实在是凄凉。到头来,芸的一生终究只化作沈复一句“夫妻恩爱不到头”,只成了读者心中解不开的故梦罢了……
佳作《战争与和平》读后感500字篇十一
没有人可以否认爱的力量,但爱依旧挽救不了老王那因肝癌而即将逝去的生命,面对得了孤独症的大福,老王有两个选择:带他一起走,或者教会他如何生活。也许是大海不忍心看生命就此终结,所以大福依旧活着,而老王也就自然而然的开始教他应该如何生活。
从最简单的脱衣服,到做饭,再到坐车,拖地,老王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与此同时,老王也在为大福寻找新的家,被人泼了无数次冷水,吃了无数次闭门羹,他始终没有放弃,终于找到了一家肯收留大福的福利院,将大福送了过去。但大福不习惯没有父亲的日子,到了夜晚便开始哭闹,这使老王心中一紧。于是在生命即将终结时,他扮作乌和儿子一起游泳,并告诉他:自己永远在他身边。而后老王走了,但大福依旧在做饭时数数,汽车到站时说“我下”,将衣物归类,拖地时将脚印擦掉……种种镜头不禁使人潸然泪下;老王的辛苦并没有白费,大福可以自己生活。也许这些镜头并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无法感同身受,但有一个镜头我们一定经历过。
老王跟大福说了很多次:“狗不可以放在电视上。”经过老王的嘱咐,最后大福学会了。可是将大福送到福利院之后,老王在百般思念中,竟也情不自禁的将狗放在了电视上。
还看到过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智商只有6岁的男孩舟舟,他的妈妈得了乳腺癌,为了让舟舟明白:妈妈永远在你身边,注视着你,不要为妈妈的死伤心。她对舟舟说了一段话,其中一句是:“如果舟舟有好吃的东西要给妈妈,就埋到土里,妈妈就会吃到。”试问一下,哪位家长不曾告诉孩子要节约?但又有谁能说舟舟的妈妈浪费?这只是一种很单纯的爱罢了。
这钟镜头生活中也有发生。小时候,喜欢画画,却并不往纸上画,画在了奶奶家的墙上,奶奶也多次说不要画。时间长了,我长大了,便不再画了,但奶奶却始终没有将画迹擦去,有时反而将一些重要的事记在墙上,防止自己忘记。
谁说狗不可以放在电视上?谁说好吃的东西不可以浪费?谁说墙上不可以写东西?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着爱与思念,一些事情就不能按照冷冰冰的“正常逻辑”来思考,而应该怀着爱去衡量,所以有些事情就没有了对与错。
佳作《战争与和平》读后感500字篇十二
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代表作。作者以简洁而细腻的文笔,通过一个富有激情的妇女爱玛的经历,再现了19世纪中期法国的社会生活。揭露资本主义社会残害人性,腐蚀人的灵魂,甚至吞噬人的罪恶本质。包法利夫人从小在修道院接受教育.在那期间,爱玛迷上了看小说,尤其是那些有关男女情爱的书.书中男主人公不是伯爵就是子爵,这让她深深地着迷了。就因为这样,包法利夫人才会不满于医生夏尔的胆小懦弱,迟钝无能。就因为这样,她才踏上了寻找理想中的爱情之路。但当时的法国正在被黑云笼罩。她最终在被骗与人的只求自身利益之中结束了她的一生。从而体现出社会的另一面,也同时批判了当时的社会黑暗。
包法利夫人是一个悲剧人物。她追求浪漫的爱情,奢华的生活,却不知她所处的环境给不了她想要的。当爱情建立在物质基础上时,就注定了它的悲剧结果,无论过程如何使人沉沦,结局都只有一个。是谁使她走向了绝路?是人们的冷漠淡然使她求助无门,还是自己对命运的屈服?最终导致了爱玛的悲剧,或许可以说是当时的社会逼得她服毒自杀的!然而从包法利夫人身上也看到了每个人都会对理想抱有一种追求的态度,只是相对于我们来说对理想幻想的少了些,而包法利夫人对理想幻想多了些。不是每个人都会追求理想也许相对我们而言这些都是虚幻的,并不真实。包法利夫人所追求的太过,而反应出的就是对于自身的不满足。
包法利夫人(爱玛)从小在修道院接受教育.在修道院接受教育期间,爱玛迷上了看小说,尤其是那些有关男女情爱的书.书中男主人公不是伯爵就是子爵,这让她深深地着迷了.小说中的情节使她对爱情充满了童话般的幻想,以为结婚就可以实现她的愿望.在机缘巧合下,爱玛嫁给了医生夏尔.可是在婚后才发现一切远没有想象中的美好.在蜜月里,她体验不到快乐,在此后的相处中,她发现自己的丈夫是个胆小懦弱,迟钝无能的人.她心中的白马王子在哪生活在她看来变得不再绚丽多姿,只不过是日复一日的活着罢了.也许小说就是小说太带有情节性。之后爱玛接二连三遇到了莱昂,这是爱玛在幻想后遇到的第一个有共同爱好的人,而爱玛却想象她的世界随后于莱昂私通,现实带给爱玛的却不是好的结局。由于莱昂慢慢发现自己爱上了这个有夫之妇,莱昂最后选择了离开。因此怀念就此慢慢冲淡了。而另一个男人与走进了她的世界。
罗多尔夫对爱玛的气质所迷倒。于是他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个女人弄到手。在他的花言巧语下爱玛被他迷的神魂颠倒。这也表现出爱玛对于爱情的追求,写这些当然是为了给小说的结局做铺垫。事情也同时要伴随着悲剧的结局。当爱玛决定和罗多尔夫双宿双飞时,她觉得找到了小说中向往的生活。可是命运却又让她跌进无底的深渊。之后爱玛一蹶不振。
最终她积债如山陷入身败名裂的绝境。爱玛求助于她的情夫,但他们在这时却像个缩头乌龟似的避之不及,没有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在这一刻,危急自身利益的时候,世间丑态在爱玛眼前展露无遗.她走投无路了,最后选择了死亡.。
悲剧的现实却不得不令人相信,爱情仿佛很遥远,我们期望中是很遥远,而我们身边的我们却并不认为那是爱情。艾玛死后的情况是荣镇象平常一样,静悄悄的,包法利却睡不着,一直在想艾玛。罗多夫为了消磨时间,整天在树林里打猎,晚上回家睡大觉;莱昂在城里也睡得不错。这时偏偏还有一个人睡不着。在墓地旁,在松林间,一个小伙子跪着,哭得伤心,他的胸脯给呜咽撕碎了,在黑暗中一起一伏,无穷的悔恨压在他心上,像月光一样轻,像黑夜一样深。这个小伙子就是朱斯坦(药剂师家的学徒)。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个女人是多么的愚蠢与令人可憎又可怜了,对她真正好的人,他却从来不珍惜,对她虚情假意的人,她却奉为至爱,甘愿倾家荡产。艾玛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单纯的美,夏尔可以理解为一种淳朴的真与善。两者同样不具备智慧,而她们的结合,表面上看是一种真善美的结合,应该会幸福,但是结局却是令人扼腕的悲剧。当爱玛死后夏尔。包法利也随之死去。艾玛的美是一种外表的美,她的心灵并不具备的美的土壤,因为那是一颗躁动的心,一颗时刻幻想的心,一颗愚蠢粗陋的心。而我们的男主人公夏尔(包法利先生)呢?不具备俊朗的外表,却具有一颗真善的心,对于爱情,对于很多方面,而更多是表现在爱情上。这也得到一个结论:在漂亮外表掩饰下的女人是难以得到爱情的,而当平凡外表的老实人遇到这样的女人那更大的不幸福便是必然的了。
包法利夫人造成的悲剧启发我们如果遇到这样的女人,千万不要像包法利先生那样痴迷其中,不可自拔,最后弄得家毁人亡。所以我们要时刻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大致明确自己的倾向,珍视自己身边的幸福。也同时提醒广大青年学生一定要定位好,认清自己的经济地位,明确阶段,不做超阶段的消费,适度适量符合自身经济状况的消费才可能长久的发展。
在现实面前,梦想和许诺是多么可笑!生活还在继续而悲剧还在不断上演,现实中不要过多追求虚幻的世界,我们要在现实生活中活出自我,谁都不会代替你,应为你为自己而活。至于梦想,谁没有梦想在自己的认真的过每一天的同时梦想的大门会想你打开!
佳作《战争与和平》读后感500字篇十三
提起记载遗文轶事的笔记小说,你想到了什么?提起志人小说的代表,你想到了什么?提起中国最早历史价值的小说,你又会想到什么?告诉你,它就是中国历一个伟大的传奇——《世说新语》。
《世说新语》是南朝刘义庆组织文人编写的,梁代刘峻作注。分为政治、德行、文学、方正等三十六门。全书共有一千多则记载了许许多多富有哲理、趣味十足的文言小故事。
读《世说新语》,感觉就像听古人讲故事。寥寥数语便能将一个时期的思想风貌娓娓道来。怪不得鲁迅先生称它为“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魂奇。”
不仅这些。《世说新语》还是“无数”成语的“发源地”呢!我们熟知的“拾人牙慧”、“一往情深”、“咄咄怪事”、“一览无馀”、“望梅止渴”等等,都出自《世说新语》里的一个个小故事。让我们一起领略吧!
我最喜欢的一则是《道旁苦李》一文。它讲的是七岁的王戒在和小朋友们玩的时候,看见路旁李树上结了很多李子,多的都快把树枝压断了。孩子们争先恐后的去摘李子,而王戒一动不动。有人问他原因,他说:“长在路边树上还会有那么多李子,定是苦李。”摘到李子的孩子尝李子,果然苦。
这个故事暗藏玄机,不但夸奖了王戒小小年纪便有很强的推理能力和善于思考的好习惯,还侧面指出“路边苦李,没人青睐”。借苦李传达出无用的事物活人就会被人所弃的道理。而故事中的王戒从小就脱颖而出,终后为竹林七贤之一,成为西晋大臣。
读完这本书,引发了我许多的思考。在生活中,要细于观察,善于思考,并进行推理判断才能实现有价值的人生。
《世说新语》,“读其语言,晋人面目气韵,恍惚生动,而简约玄淡、真致不穷,古今之绝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