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不能含糊其辞。编写合同时,应当详细列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平等保护。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份合同范文,仅供参考。
合同争议处理篇一
甲方(企业)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企业工会)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印制。
四川省总工会本合同由企业工会(以下简称乙方)代表全体职工与企业(以下简称甲方)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和甲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甲方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川省集体合同条例》,《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是甲,乙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甲方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甲方尊重并支持乙方依法开展工作,听取乙方对生产经营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及建议,与乙方协商处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乙方尊重并支持甲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教育职工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努力工作,圆满完成甲方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
第六条甲方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甲方与职工订立,解除,变更,终止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乙方帮助和指导职工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甲方新招用职工,其试用期限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拖欠.
第十一条甲方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安排职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职工工资.
第十三条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第十四条甲方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保证职工收入的相应增长.
第四章休息休假。
第十五条甲方依法实行每日工作时间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工种和岗位,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第十六条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最长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十七条职工在劳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甲方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八条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四川省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十九条甲方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条甲方应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二十二条职工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六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三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为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二十四条甲方根据经济效益状况为职工建立补充保险.
第二十五条甲方按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福利费,每年向职代会报告当年福利费使用情况.
第二十六条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七章职业技能培训。
第二十七条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职业培训规章制度,规范对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第八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八条甲方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甲方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三十条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
第九章裁员。
第三十一条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乙方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乙方或者职工的意见,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第三十二条甲方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第十章奖惩。
第三十三条甲方按照国家,四川省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职工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四条甲方对职工进行处分时,应事先征求乙方意见,乙方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合同争议处理篇二
淘宝发布《淘宝赠品问题争议处理规范》更新公示通知,将对原《淘宝争议处理规则》的解读版“淘宝赠品问题的争议处理”,更新为《淘宝赠品问题争议处理规范》。据悉,这次规则变更将于2016年11月14日正式生效。
所谓赠品,是买家以购买交易商品为前提而获得的卖家承诺或双方约定的赠予物或服务。据悉,在卖家与买家的交易中,赠品的争议时常涌现,尤其是当卖家对赠品内容含混不清、有歧义时,容易造成买家误解,产生了相关的争议。对此,为了让淘宝赠品争议问题的规范更加清晰、完整,淘宝更新《淘宝赠品问题争议处理规范》。从变更内容看,这次调整主要删除《淘宝争议处理规则》中已覆盖的'内容,并对描述做了明确和简化。
值得卖家注意的是, 卖家应当明示赠品的品种、规格、数量等要素,若表述内容出现含混不清、有歧义等情形的,按有利于消费者的原则进行认定。
不过,对于交易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况,买家应当确保赠品完好且一并退回。如果因买家原因导致赠品无法退回,或退回途中损毁、灭失的,卖家不得以此拒绝交易商品退货,但可按赠品价值自交易货款中扣除相应价款。
合同争议处理篇三
工会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次工会法修改增加了关于发生集体合同争议解决的程序性规定。这一规定在劳动法中已经作出了规定。
这是劳动法中的有关规定。工会法这次修改,对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作了补充。增加了对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法对劳动争议仲裁规定的是“仲裁前置”的.法律制度,即如发生劳动争议,必须通过仲裁机构仲裁后,才可以提起诉讼。在实际中,有些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超过时效或者其他原因不予受理,这样就使法律救济手段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老百姓“告状无门”,影响社会安定。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工会法对劳动法中解决集体合同争议的程序作了补充,即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立法法确定的“后法优于前法”的法律适用规则,对集体合同争议解决的程序,应当适用工会法。
合同争议处理篇四
答辩人:重庆xxx清洗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xx支路xx号28—4#。
法定代表人:xx,职务:经理。
因于杨x诉答辩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1、原告所称双倍工资补偿的主张不能成立。
答辩人从用工之日起就一直主动要求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但原告总是借口工资低,要求涨价,所以一拖再拖,但是这个过程中原告又不提出辞职申请书,答辩人就认为她还是正在考虑的过程中,因此,就一直等待她的答复,由此可知是原告自身的原因导致了劳动合同无法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答辩人无须给其双倍工资的补偿。
2、原告没有履行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尽的义务,无权要求给予年月2月份的工资。
原告2011年月2月28日不辞而别,在公司主管通知其应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事后,仍然不来上班或来办理离职手续,由此给答辩人的经营活动造成了恶劣影响。
公司在其旷工多日后,决定将其开除。
其工资折低因其不辞而别行为给公司造成的财产损失。
3、原告主张加班费没有任何凭据。
4、原告本可以主动来答辩人处办理离职手续或者双方协商处理所产生的矛盾,很多问题是可以理清的,可是其却无视答辩人的利益,对答辩人的'劝告置之不理。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求无凭无据,刻意而为,当属恶意诉讼,请求法官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致
重庆市xxx区人民法院。
重庆xxx清洗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xx月9日。
合同争议处理篇五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由于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广泛,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条件等等,所以处理劳动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也很广泛,主要有《劳动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集体合同规定》、《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
合同争议处理篇六
为了给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放心的网购坏境,维护淘宝网健康的.市场秩序,针对淘宝网交易中大件商品、二手数码商品、闲鱼社区交易等特殊商品或交易的争议,做出规则的完善调整。
3、《淘宝争议处理规则》第四章第八节原“闲鱼(闲置)市场交易争议处理规范”调整为“闲鱼社区交易争议处理规范”。
合同争议处理篇七
一、本申诉书样本是根据《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制作的。
二、本申诉书是为指导人事争议当事人进行仲裁申诉时,供申诉人使用的。
三、申诉人在书写申诉时,应用钢笔或打印。申诉书由正本和副本组成,副本份数应按被诉人数提交,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被诉人。
四、“请求事项”是指申诉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应具体写明。
五、“事实与理由”部分应注意将证据、证人的详细情况写明。空格不够用时,可续加中页。
格式。
合同争议处理篇八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申请人:张开盛,男,1963年1月生,汉族,早应退职而仍未退职的教师,住余姚市低塘街道洋山村南区72号。电话:。邮编315491。
被申请人:1、余姚市历山初级中学,法定代表人:黄智万,校长。
第三人:1、余姚市教育局,王标,局长。
2、余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周树刚,局长。
3、余姚市信访局、低塘街道办事处等,毛溪浩,市长。
仲裁请求:1、责成被申请人履行五个工伤认定申请案的人身损害赔偿。
2、责成第三人对加害行为,和不认定为工伤行为负法律责任。
3、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依法连带赔偿损害。
事实和理由:12月26日26日,申请人向余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了三个工伤认定申请,至今未果,并被余姚市信访局等两次协调报浙江省教育厅认定工伤加害。而朱开权代表的余姚市教育局于3月9日又实施两次雇凶绑架伤害的工伤行为,3月7-17日继续实施了多个部门实施的拦访行为,可是这两次的工伤认定申请,仍被余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不法行为侵权。特一趣提出仲裁申请如下:
一、对1990年6月20日的伤害,历山中学于1991年5月22日签名册有协议。即不用机动车赔了全部有其赔偿了,结果至今昔对比仍未赔偿一分钱。这就是造成申请人家破人亡的前因之一。可是,余姚市教育局纪委书记的方晓英还违法要求申请人,要对这一不依法处理的行为“感恩”,如此是非不分的人,其还能在余姚市教育系统内公正执纪执法吗?请裁决。
二、余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4月2日口头告知:仍仍要请上级机关的复议机构、法院来做娘舅。为此,请裁决第三人协调的被申请人两次报请浙江省教育厅认定工伤的决定违法。要赔偿对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害。又对第五个工伤认定申请案,是余姚市的司法部门长期不作为放纵拦访的加害的,特别是被申请人也参与了其中的陷害压制行为,特请直接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人身损害的'侵权之债,和合同之债的赔偿。
三、对第三、四个已经法院对工伤认定申请被乱作为的多次诉讼,都是与被申请人中的吴建岳、黄智万作伪证相关联的,因而请裁决被申请人在前面两种人身损害的赔偿之外,对相关复议、诉讼及上访的损害也承担赔偿的责任。
特依法提出上述独立法律关系的仲裁请求。
此致
申请人:张开盛。
合同争议处理篇九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入住被申请人妇产科分娩,于___日0时55分接受被申请人施行子宫下段剖宫产术,1时03分顺利产下一男婴,并安全返回病房,婴儿于1时08分转被申请人儿科治疗,转科诊断:
1、早产极低体重儿,
2、新生儿肺透明膜病。
鉴于婴儿肺透明膜病,需要使用机械通气机(呼吸机)进行机械通气治疗,在医护人员告知后,申请人当即签字同意被申请人采取该措施治疗。但因被申请人缺乏充足的治疗设备(其呼吸机正在使用),致使被申请人束手无策,一直没有对婴儿进行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更甚的是,直至3时05分,被申请人才迟迟告知申请人建议转______市人民医院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申请人为抢救孩子,使其能及时得到治疗,二话没说,亦当即签字同意转院。可是,直至4时,被申请人才迟迟办理转至______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收治婴儿后,由于被申请人没有出具转院记录,需要重新化验、诊断,确诊病情,至5时,才使用呼吸机治疗。
被申请人在婴儿病历中记录使用固尔苏治疗,有诸多疑点:
五是如果使用了固尔苏,在8小时内不能吸痰,被申请人在转院前没有出具转院记录,实为掩盖其没有使用固尔苏的结果。
婴儿到市人民医院后,经人民医院的全力抢救,因婴儿出生后需要及时使用呼吸机辅助治疗,而被申请人没有该设备,使婴儿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长期处于低氧状态,最终导致肺出血死亡。这一损害结果,完全是被申请人的过失行为所致。
为了更加清晰、明确的证实被申请人的过错,特向贵局提出医疗鉴定申请,请求贵局依法给予鉴定。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争议处理篇十
姓名或单位名称。
姓名或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性别。
年龄。
民族或国籍。
文化程度。
民族或国籍。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