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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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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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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篇一

2016年12月4日,迎来现行宪法颁布32周年暨全国第14个法制宣传日。大东区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大力加强“以法治国”理念为契机,紧紧抓住以“构建和谐大东、法治大东、平安大东”主线,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现将我区开展活动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精心筹划,周密部署,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扎实有效地展开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进一步提高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深度和广度,11月18日和20日,我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两度修订和完善我区2016年12·4宣传活动方案,把原来拟开展的“八个一”活动,精减至“四大主题”活动,并根据近段的雾霾天气变化情况,把以室外普法宣传为主调整至以室内普法讲座、法律咨询为主的活动方式;结合我区目前工作重心,把普法宣传重点由区所属的街道向区直机关执法职能部门延伸,有重点地对区56个机关、事业单位提出了普法宣传的内容要求和建议;对关乎民生的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物权法释义,土地流转等内容进行重点普法宣传。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次向区主管领导、区政法委领导汇报了今年我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根据区办公会决定,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提供2万元专项资金。各街道也相应提供了活动保障经费。确保了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接地气,务实风,使“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成为为百姓解难的法治平台和阵地。

根据党的十八大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今年“12·4”普法活动重点突出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正值我区刚刚荣获“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12月4日10时,在区政府一楼大厅,由辽宁省司法厅法律宣传处周文处长、沈阳市司法局董华光副巡视员向大东区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杨大巍、副区长牟丽博颁发了牌匾和证书,同时也宣布大东区“12·4”普法宣传日活动正式开始。大东区前进街道位于城乡结合部,恰逢栅户区改造和农村土地流转的攻关时期,老百姓热盼着对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诠释和解读,在“12·4”法制宣传日上午,组织“双联服务惠民生,律师送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主会场设置在可以辐射前进地区10个自然村的望花村,前进街道司法所、前进街道管辖的社区及村委会工作人员与辽宁铭博律师事务所三名专业律师与前进地区约有400余名群众参与了此项活动。结合前进地区实际情况,解读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重点对百姓关注的土地流转、农民权益、物权法等热点问题进行了现场咨询答疑,将法治意识灌输到民众心中,引导民众学会理性维权、合法维权,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普遍称赞,据统计,全区14个街道119个社区与区内34个律师事务所180名律师共同开展并组织了活动法律讲座26场、开设法律咨询服务台69个,法律咨询及服务达1730余人次,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促进社会和谐。全区近30个委、办、局以不同的形式组织并参与了法律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重点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消防安全、婚姻法、物权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共向市民发放《法律服务便民手册》、《市民最关心的200个法律问题解答》等6种法律服务手册5600本,普法宣传方便兜1400余个。创新新型媒体普法传播模式,开通“惊涛读法”微博和“惊涛读法”微信,发送和转发法律及普法信息和报道80余条,收到了众多的关注和正面的评价。辽宁省司法厅法律宣传处周文处长、沈阳市司法局董华光副巡视员等省、市检查组在区司法局领导的陪同下,专程到莱茵河畔社区,一同与社区居民参与“12·4”普法宣传日活动,观看了莱茵河畔普法歌曲演唱、法治社区书画摄影作品艺术展览,并对我区开展的“法律服务七进社区”活动、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突出重点,抓实铸牢,把“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引向纵深发展的良好局面。

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我区在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将这两大群体的普法内涵引向更高更深层面发展。一是根据市委组织部与市司法局于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学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活动的通知》,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委组织部联合组织开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的学习正式纳入普法宣传的内容,有力的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通过召开一次中小学青少年普法维权法律服务联席会议,2016年12月9日(原定12月4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区司法局、教育局、综治办、关工委、共青团、57所中小学负责青少年普法的领导及负责人召开一次大东区中小学青少年普法维权法律服务恳谈会,落实我区参加第二届全国“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和申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活动,并对此进行研讨和部署。目前,我区正式向市申报参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评选活动,9个中(小)学申报参加第二届全国“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篇二

为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我乡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具体的抓好法制宣传日的落实工作,现就活动开展落实情况小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明确分工。

在接到县明传通知后,党委政府立即安排乡综治委牵头,成立由派出、司法、工商、交通、卫生等九家成员单位的普法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宣传日工作。经过会议讨论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具体分工如下:

1、由乡司法所起草活动方案,并安排成员单位撰写法制演讲稿。

2、由党政办负责制作宣传标语、横幅,今年活动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3、由乡文化广播站负责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建设;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等内容。

4、由司法、工商、交通、卫生等单位负责在2个街道设立法制咨询台,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5、派出所人员是法制副校长和指导员,于11月25号组织以上单位到中心校上法制课,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及筹备工作。

二、集中时间,突出宣传主题。

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进行宣讲。此次活动从11月20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结合宣传主题,先宣传动员,再组织实施,最后总结验收。

三、上下联动,不走过场。

在11月20日下午召开9个行政村及2个街道工作会议,安排落实法制宣传日活动,要求每个单位紧扣活动主题,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张贴标语不少于10条,有活动内容,有活动记录,有舆论氛围,真抓实干,让广大干群都能够得到学习、教育、提高,从而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群众受教育,干部能依法行政,确保这次活动不走过场。

四、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

各单位要利用座谈会、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展览、影碟光盘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要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努力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力。

五、要注重实效,服务社会。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群众的需求和自身工作职责,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把法制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法律知识和法律精神送进千家万户,要把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从而减少我镇犯罪人员因是法盲而走向犯罪,维护地方的稳定,让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六、安排好总结验收工作。

在活动结束之际,普法领导组组织检查验收,对开展好的单位在全体乡村干部会议上予以表彰,开展没成效的村或单位通报批评,并在年终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总之,通过宣传活动,在公民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不断的增强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公平正义的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1、活动主题。

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__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动员全局人员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治国、依法治交的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活动开展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12月3日主持召开动员大会,制定了本次活动方案以及活动内容,明确了各科室在这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

(1)悬挂横幅。为了配合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增强宣传力度,在局办公大楼门前悬挂“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横幅标语,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2)12月4日上午9点,积极参加县司法局、依法治县办组织的“12.4”全县法制宣传活动。在北门闸广场认真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按要求布置好宣传咨询台,准备了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散发食品安全知识、合理用药知识等宣传材料。同时,工作人员现场向群众宣传依法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意义,回答群众提出并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等相关热点问题。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安全合理用药知识。告知群众如何识别药品、保健食品,假如购买到假劣食品、药械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宣传活动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发放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读本120余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问题45人次。通过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普及了识别假劣药知识和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增强了广大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同时也展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新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活动意义。

通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活动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但在广大职工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篇三

12月4日,是我国第xx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积极贯彻实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把我局法制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我局结合单位实际,紧紧围绕法治xx,把普法教育、依法治县、依法行政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为我县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现将我局的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宪法宣传周活动,2018年12月3日xx局长主持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宪法宣传周文件,成立了本次活动的领导小组,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及活动内容。

为了配合宪法宣传周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宣传力度,在局机关醒目地方悬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等横幅标语,在显眼的地方悬挂名人画像及其格言、各种规范守则等,营造法制氛围。

1、利用办公会、学习日等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出工作要求。

2、组织学习:学习《宪法》、《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的一些法律知识,加大培养法制观念的力度。

3、宣传板报:在局大院开辟一个法制园地,采取海报等形式,以职工学法为内容、定期搞好法制宣传。

4、法制展台:利用在法治广场展台宣传,增强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篇四

为做好今年“12·4”全国宪法日系列活动,学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强化了学生的而安全意识,促进了校园的和谐。现将我校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如下: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1、我校各班开展了以“文明、安全”为主题的班队活动,在班会准备的活动中,孩子们纷纷走进社会、家庭进行调查研究,把自己的收获写成了有教育意义的文章。

2、我们在全校进行了“宪法在我心中”的主题班会观摩,把整个班会活动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3、学校举行“宪法在我心中”法治手抄报比赛。

4、学校在升旗仪式上作了“12·4宪法宣传日”的动员讲话。

5、致家长一封信。学生对上学路上的交通法规到独自一人在家时的自我保护,再到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形成家校共教,孩子们从不同程度受到了的法制安全教育。

总之,在这次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中,学校的老师,学生都学到了很多东西。了解到宪法的权威性和公平性,在以后的工作中,学校也会重视法治教育,让学生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篇五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对“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存珍。

副组长:周其华、王银波。

成员:张丽、范珍菊、高文珍、唐保明、汪艳、李若艳。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周副校长办公室,周其华任办公室主任。

为便于开展活动,领导小组分两个活动小组:

1、外出宣传组:

组长:周其华。

活动内容:利用星期天组织师生上街开展“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倡议书并开展募捐倡议活动。

宣传活动时间:3月6日和20日上午9:00——10:30。

地点:县工商银行门口(大通商厦附近)。

2、校内宣传组:

组长:王银波。

成员:高文珍、汪艳、李若艳、各班班主任。

活动内容:在校内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组织师生开展“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募捐活动。

(二)明确活动主题,制定方案,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为了确保活动的针对性、学校结合学校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砚山县一小20xx年“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以“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为主题,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的宣传活动内容。

为了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倡导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弘扬社会正气,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3月7日,在周一升旗仪式上县一小以“三月法制宣传月”、“三八”国际妇女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世界水日为契机,紧紧围绕“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这一宣传主题,拉开了“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三)全校上下联动,精心组织确保活动的实效性。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实效性,学校领导班子、年级组均作了具体的分工,形成上下联动机制。

一是德育处通过周一升旗仪式的《国旗下的讲话》、校园广播、班级板报、制作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等宣传形式,对学生广泛宣传《让新时代英雄永驻人间》(20xx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简要事迹),大力宣传陶恂、杨玉禄为下井救人光荣献身、陈锐走亲戚时奋勇扑灭山火光荣献身、朱家伟从水塘中救出2名落水儿童后光荣献身、铁飞燕勇救遇险工人、周家德为制止抢劫勇擒歹徒被砍伤、周鑫凌晨下水救人不幸光荣献身的先进事迹,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

二是组织各班充分利用班会、班委组织开展“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募捐活动,各班学生纷纷捐出自己的零花钱关心、关爱见义勇为人员。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把宣传教育摆在学校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红领巾广播站、黑板报、手抄报的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利用星期天组织师生上街开展“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倡议书20xx份开展募捐倡议活动;学校德育处通过广播、板报等宣传形式,对师生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

通过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全校师生积极参与,截止3月28日共募集到“关爱见义勇基金”5650.9元,其中教职工捐款1060元,学生捐款4590.9元,使本次“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二、存在的问题。

我校综治维稳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年级组和教师对“综治维稳宣传”活动重视不够,活动组织不力。二是受资金投入限制,宣传的密度不够,在宣传广度、深度上还需加大。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针对宣传活动存在的不足以及当前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实际,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继续把综治维稳宣传活动引向深入,更好地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综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落实各项综治维稳措施,推动“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按照综治维稳宣传内容和今年的全县综治维稳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加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广播、板报、学校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加强与广播电视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严格政法宣传纪律,坚决杜绝和防止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案件的恶意炒作。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篇六

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组织各类审判业务骨干14人,在党组书记、院长罗振宇和政治部主任郭云祥的带领下,利用周末时间来到哈西火车站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法官们设立了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并设列宣传展板,向进出火车站和候车的旅客发放法制宣传单,介绍宪法知识。宣传板引来了众多的围观群众,他们不时地向法官询问展出的内容和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台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法官们耐心细致地为群众解答诸如劳动合同纠纷、交通肇事后申请执行、相邻关系纠纷等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并向群众赠送相关内容的资料和书籍,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来咨询的李先生向法官讲述,其刚购买没几天的房子因水管漏水泡了楼下住户,人家向他索要4万无的损失费,自己觉得漏水跟自己家没有关系,不应该赔偿,可不赔对方就不让自己装修,整天和对方争吵,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听了法官的耐心解答,李先生刚来时紧锁的眉头舒展了,满脸笑容向法官表示感谢。

此次活动,哈铁中院共接待旅客340余人,回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420余个,发放法律书籍、诉讼指南等法律资料200余份,宣传单近千份。旅客和车站工作人员纷纷表示,希望今后多举办这样的宣传活动,使自己更多地掌握宪法和法律知识,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篇七

201x年12月4日是我国第3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x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讲话,宣传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引导师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培养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我校按照平乡县教育局的安排,组织全校师生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期间开展了法治宣传和学习宪法活动。

12月4日,举行了“124”及“宪法”的站队仪式,是全体生生牢记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等关键词,并带领全校师生进行宣誓。各班于12月4日下午第四节召开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公民”为主题的班会,班主任老师带领学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国旗法》、《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学校的规章制度,并对学生进行了遵纪守法教育。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治意识,使学校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了法治在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篇八

为了进一步把我校法制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201x年“12.4”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根据市教育局指示精神,我校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把普法教育、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作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培养文明之花的重要工作来抓。给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现对本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教师法制意识。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非常明了“身教胜于言传”的内涵。要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教师首先要有强烈的法制观念,要知法、守法、严于律己。因而我们成立了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学校利用每周一的例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制意识和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

二、营造文化氛围,注重校园法制宣传。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因此我校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友爱、严于律己、奋发向上的文化氛围,力争让学生在健康、洁净的环境和“团结进取,努力创新”的校训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社会责任感。我们还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学校led屏幕循环播放相关的宣传标语等,营造氛围。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剖析法律案件,通过班会、晨会向学生进行“法在身边”的法制教育和现场讨论会,学生在良好的校园环境中受到熏陶,在积极的校园氛围中受到教育,从而明确了真善美、假丑恶,提高了对外来文化,各种犯罪违纪诱因的免疫力。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篇九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议将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为纪念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由我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主办,法学院承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普法活动在我校隆重开展。活动主场地设在南校区二食堂前坪,并在校本部升华广场、科教南楼、铁道校区、湘雅校区分别设立由法学院师生组成的法律宣传咨询站。

简短的开场后法学院院长陈xx教授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带领在场师生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我是光荣的法律人,忠实履行法律人的神圣使命,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努力学习,诚信廉洁,我将倾毕生之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保护公民权利、为捍卫宪法的尊严而努力奋斗!

宣誓后开展了文艺表演、现场宣誓签名、问卷调查、法律知识竞答、法律知识现场解答、分发普法宣传册等活动,现场气氛活跃,参与度高。陈云良教授谈到:“中国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义非凡,在首个宪法日之际法学院承办的一系列主题活动旨在校园中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提高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增强公民法制观念,维护宪法权威。中国的法律发展关乎每一个人,希望全校师生都投入到“法治梦,中国梦”的建设中。”现场还进行了“中国宪法之路”大型图片展,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介绍了我国的宪法发展历程,包括四部分:晚清的立宪运动、民国立宪的曲折过程、红色革命政权的宪法探索及建国后的宪法发展过程。

12.4当天,我校法学院师生组成的各个法律咨询点向在校师生和工作人员分发宪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活动现场为全校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法学院的师生们从法理角度分析各种行为的性质、效力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运用法律知识为公民解决实际问题。咨询点的法学院团学会主席王远征介绍:“在国家宪法日这个标志性的日子里作为法学学子投入到宣传活动中感觉到无比神圣,希望学以致用,呼吁更多的师生们关注宪法,学法守法。”

本次活动以宪法日为契机,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普及宪法知识,推动全校、全社会进一步形成了解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和贯彻执行宪法的良好氛围。

背景介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活动重点内容。

(一)深入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首要内容;培养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意识是树立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核心要求。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全校干部师生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近期认真学习贯彻全会《决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四、活动主要形式。

(一)在国家宪法日当天,校内各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报告会、集体学习会、主题班会、宪法教育课等形式,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校团委组织升国旗仪式。

(二)党委宣传部和有关单位要运用校内媒体资源、展板、宣传页和微博、微信等平台,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作为宣传口号,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宪法教育浓厚氛围。

(三)校“六五”普法办公室要购置发放有关学习材料,做到《宪法》单行本全校教职工人手一册。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要积极组织相关专业师生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院系要组织师生在校内外广泛开展宪法教育实践活动。

(四)发动校内专家学者、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对全校干部师生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总体性宣讲;以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下形成的宪法学术研究成果为支撑,引导广大师生形成对宪法原则与实践的正确认识;加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基础的宪法研究,鼓励和支持有关宪法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五、时间安排。

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12月底结束。

六、工作要求。

(一)保证全员参与。校内各单位要将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活动的组织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实,做到全校干部师生知晓国家宪法日,全员参与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二)科学安排教育内容。开展宪法教育,不仅要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学习立法法、选举法、人大及各类国家机构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宪法性法律,还要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篇十

每年12月4日是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未成年人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烟台永铭中学开展宪法学习活动。

学校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利用周一升旗时间时间由教师为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开展一次“知法、守法、做合格学生”主题班会活动,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并组织学生制作法制安全教育手抄报。使师生做到知法、守法、护法,营造了宪法教育的良好氛围。

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营造了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使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篇十一

在今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系统高度重视,加强了对“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领导,按照县委政府安排部署和要求,做到早计划、早组织、早部署、早安排,各中小学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12.4”法制宣传日来临之前,教育局就对全县“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提出了具体安排意见。同时成立了领导小组。

组长:郑华。

副组长:屈世康陈雨松。

组员:各中学、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校长,机关各股室长。

领导组设办公室在法规监审股,王荣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负责12.4法制宣传工作的具体事务。

12月2日,教育局召开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筹备会,会议就“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作了具体安排。

1、12月3日,由教育局副局长领导,相关职能股室等部门进学校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共咨询人数1256人次。

2、书写张贴标语62条,散发传单10000余份,通过学生将宣传资料散发到村居农户家中。

3、本单位、各级学校结合自已工作职能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同时有的还组织学习新修正公布的《劳动法》。

4、各中、小学校,开展了“我是守法小公民”学法活动;召开“12.4”主题班会;出专题板报、板刊和开展法制讲座。

5、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十不准》、《妇女儿童保护权益法》。

6、邀请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

三、围绕主题,开展法律“四进”活动。

在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我系统紧紧围绕“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主题,开展法律进校,法律进机关,创造普法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教育提供法律支持,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篇十二

在第xx个宪法日来临之际,南京市xx小学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动,增强同学们对宪法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培养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观念。

12月2日下午,xx小学五六年级的同学们,在学校统一组织下,在各班级观看了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视频,效果良好,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

12月2日下午,在高年级同学观看视频的同时,陶小三四年级的同学们在班级开展了“宪法日”主题班会课。班主任们结合本班的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有的班级把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演绎成小品进行表演;有的班级通过故事会的形式进行宣讲。班主任老师还带领同学们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国旗法》、《小同学们守则》、《小同学们日常行为规范》等学校的规章制度,并对同学们进行了遵纪守法教育。

12月5日上午,xx小学召开宪法日主题晨会,对全校师生进行宪法的相关知识宣讲,使同学们了解了宪法中关于国旗、国歌、国徽以及首都的规定;宪法的历史意义,宪法的修改,宪法的地位和作用等。

通过以上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普遍提高,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观念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宪法日教育活动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篇十三

今年12月4日是第--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大力宣传党的xx大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精神,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国土资源管理法治观念,为建设“法治国土”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按照焦国土资办〔20--〕28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行动,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法制宣传日主题,以“两法一细则”为内容,围绕当前国土资源工作重点,结合单位实际,创造条件,联合我局8个国土资源所和二级机构及各有关股室共同参与,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掀起了国土资源普法的新高潮。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

根据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向局领导进行了汇报,并积极与有关单位进行了联系,联合制定了“12·4”法制日宣传活动方案,并对活动的落实进行了筹划和准备,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在宣传中,我局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法制宣传日主题,重点突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任务的宣传,突出对宪法的宣传,突出对‘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和《测绘法》宣传。同时,结合本部门实际,针对当前国土资源的中心工作,重点加强了以土地管理“两法一细则”为主体的法律法规宣传,就全局干部职工关心的用地申报审批、规费的标准和收取范围等事项及土地基本国情、国策等内容作了重点宣讲,注重法制宣传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在宣传中,我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大众媒体,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组织了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增强法制宣传的力度,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12月4日,我局联合局各国土资源所和二级机构的有关股室和骨干人员,在县政府门前及城关镇门前、8个乡的主要街道设立了宣传咨询台,进行法律咨询活动,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讲解有关政策规定,发放宣传单,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宣传日期间,我局在县政府门前和多个宣传咨询处悬挂宣传横幅13条,播放滚动标语3条,摆放宣传展版8块,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9辆,共解答群众咨询达200余人次。另外我们又针对景区、岸上乡及山区违法占地的特点,岸上国土所和岸上乡人民政府紧密配合出动6辆宣传车,在12月1日至12月2日开展声势浩大的两天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千余份并把宣传单发放到每个家庭、酒店、宾馆及游客手中,并制作成光盘在修武电视播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通过大力开展“12·4”法制日国土资源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土资源管理法治观念,为促进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我县的国土资源工作的全面进程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篇十四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3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了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近日,平昌县龙岗小学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12月4日晚,利用周前会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体教师高度重视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紧紧围绕主题,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活动落地生根。

积极宣传,营造声势。学校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显示法制标语;12月5日上午,召开“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动员大会,宣读了《平昌县龙岗小学“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积极宣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律法规体系,努力营造了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创新形式,多点落实。学校要求中层以上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要竖好榜样,立好标杆,要原原本本学学,对照先进典型学,结合实际学,要认真对照,深刻反思,切实学会用法治观念指导工作、用于实践;学校班主任要组织本班学生,召开专题班会,上一堂法制课,并通过师生普法知识竞赛、小品等多形式,积极宣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等系列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小手拉大手”形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篇十五

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形成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维护宪法”这个主题,在全县开展宪法及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二、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宗教场所等活动,开展宪法及道路交通安全、禁毒防艾、非法集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反假币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把法律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使宪法、法律走进千家万户工作总结。

三、采取摆摊设点、悬挂法治宣传横幅,展示法治宣传展板、播放法治宣传影像、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上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四、各部门和各类媒体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充分利用电视、电脑、手机、地铁和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等载体,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各级各部门及12各基础司法所组织本单位志愿者5―10人,统一着装,印制、宪法及部门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深入本单位志愿者网格化服务区域内的社区、景区、小区、车站、集贸市场、商场和各乡(镇)农贸市场,采取向人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增强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篇十六

12月4日下午,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组织区级机关各部门、簇桥街道办事处在簇锦公园法治文化园地,以赠送法律书籍、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制谜语竞猜等形式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各街道办在本辖区人口较为集中的地方,依托法治大讲堂“73“计划的三支队伍,组织开展了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讲座、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x,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王x,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x,区政府副区长张x,区政协副主席苟x参加了活动。

二、开展百场宣讲活动。

在中小学开展了“校园法制小先锋”宣誓主题活动,在新进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同时,以法治大讲堂为载体,组织开展了宪法知识培训、学法座谈会、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演讲比赛等宪法知识宣讲辅导活动200余场次。

三、组织千人签名活动。

在x区机关办公区、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点簇锦公园等地,制作4个大型“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武侯”国家宪法日签名板,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社区群众上千人参加签名活动,以增强大家的宪法意识。

武侯区治区办、学法用法组、区司法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共印制有关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成都、建设法治武侯内容的宣传折页资料共计8万余份,购买《宪法》读本1000册,在宪法宣传日活动期间,发送全区各单位、企业、社区和院落。

五、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和城市路牌、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等宣传阵地和平台,在全区显著位置投放了以宪法宣传为主题的公益广告、海报、标语等,并开展了宪法宣传专题报道。窗口服务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开展了法治宣传标语的滚动宣传。在活动期间,向全区手机用户普发了法治宣传短信4000余条,悬挂宣传广告、横幅、标语300余幅。

同时,积极组织各单位人员参加了x市第三届“我最喜爱的普法员”评选、“成都普法”手机报公益短信征集、“宪法知识竞答”等,区法院王x被评为成都市“优秀普法员”。

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让干部群众更加深刻地了解宪法,认识宪法,感受宪法,激发了大家积极参与“普宪”活动的热情,使大家更进一步熟悉法律、认知法律,提升法治意识。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篇十七

为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武清区法建办积极安排部署全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进一步增强全区公民法治观念,不断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认真制定了《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精神和内容,引导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主题,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教育,积极推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宪法专题学习;组织相关区级领导参加市法建办组织的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零距离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真正做到带头学法、模范守法。

充分发挥阵地普法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台、武清资讯等媒体、利用户外广告、led电子显示屏、村(居)法治宣传橱窗宣传宪法法律。通过普法网站、普法微博、微信平台等新兴媒体开展宪法宣传,使群众能随时随地接受宪法教育。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将组织区直33个单位和部门在黄庄街道泉鑫佳苑社区举办大型法律宣传活动,通过秧歌会营造氛围,led电子屏播放宪法标语、宣传片、印制《宪法》宣传日历、折页、购物袋等普法宣传产品和资料发放给群众,引导广大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学法用法,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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