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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桩租赁服务合同(十九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2-15 12:45:45
打桩租赁服务合同(十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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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打桩租赁服务合同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位机打桩施工的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规格: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总量: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价款: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结算: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施工完成后______日内,及时向甲方上报工程竣工资料及相关施工记录,否则由此造成是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竣工资料交接手续完善后,报经甲方现场管理员、技术员及资料员认可后,至甲方工程部办理结算手续。

3、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和质量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处理,如遇地下障碍造成断桩,甲方负责提供桩乙方负责打桩。

六、工程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乙方的桩机设备必须经检测合格,并具备有效的“桩机准用证”方可进入现场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证书原件交由甲方保管,完工后设备出场时归还乙方。

3、乙方自行配备操作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上岗证书,如果乙方使用假证或非实际操作人员代替证,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七、工程付款:

1、乙方设备和人员进场后,甲方付进场费__________元,不在工程款内。

2、工程施工结束,并办理完相关结算手续后,付至总工程款的________%,余款_______%待工程全部完工一个月内付清,在施工期间达10000米付进度款________%。

八、工程安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工程管理:

1、乙方桩机设备和人员进场后,必须派驻固定的现场负责人,并且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脱岗,以便于甲方的工程管理和相关事宜的联络。

2、乙方必须负责做好施工现场打桩记录,并及时上报甲方技术员或监理单位。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管理和安排,特别是机械设备的安排和调动,不得自作主张,从而影响工程的整体进度和安排,否则甲方有权给予一定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给予清理出厂及不予结算的处罚。

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并在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帽等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须佩戴安全帽并系好,施工用电的操作和安全必须有专人负责,不得违规用电,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夫由乙方自负。

5、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出现对业主、监理和甲方管理人员无礼的行为,不得出现打架斗殴的行为,否则甲方将按____________元/次的金额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十、工程工期: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每天补贴给乙方__________元/天。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打桩租赁服务合同篇二

租赁单位:______________。

出租单位: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就租赁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机械明细: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价款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以上租赁机械价款包含的内容:乙方提供满足甲方施工需求的机械。

1、单价中包括司机及油料费、维修、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政府部门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

2、运土车单价中含土方消纳费用,乙方必须保证运土车每车不低于20方。

备注:本合同台班单价包死,合同有效期内不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

第四条、租赁机械相关资料要求:乙方随标的物携带生产厂家资质、负责人身份证及政府部门需要的机械年检和安全备案等相关资料。

第五条、租赁机械供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根据合同所签订的机械型号、规格、数量进行机械准备。具体使用时间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把机械运送至施工现场。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出租的机械设备须状态良好,并应按检修规程及时做好整套机械的保养、维护工作,以确保甲方工作的正常进行。操作手必须安全操作,文明施工,服从甲方工地负责人的指挥,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安全规定,否则出现安全事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2.施工过程中乙方机械操作手需服从甲方工地负责人的时间安排,操作手持证上岗,不得擅自离岗,并全力配合甲方施工生产,若因操作手不在岗在位影响甲方施工,每发生一次罚款乙方________元。加班费用已含在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

3.保证在接到甲方电话3小时内相关机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机械到现场后,必须遵守现场一切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4.应保证相关机械的工作性能及安全性能,出现故障时必须迅速排除,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5.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6.运土车外运及消纳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承担。

第七条、租赁机械结算支付、时间、地点、方式的约定:机械台班费用采用一月一结,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付清当月货款。甲方以转账支票或电汇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需向甲方开具国家规定的正规有效发票,发票抬头为:______________,开票单位必须与本合同乙方名称一致,付款原则为先开发票后付款。

第八条、质量保证期限、保证金及售后服务: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由于乙方机械原因影响甲方工期,乙方应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双方工作人员必须有书面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员权限由授权委托书详细规定。对于没有授权委托书的人员,合同相对人有权拒绝签字验收。对于没有书面授权的人员的任何行为,甲方一律不予认可。

第十条、租赁设备的保管与维修

1、租赁期间,租赁设备的维修及费用由________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变更

1.在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租赁机械设备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十二条、租金以实际发生结算,并按照双方约定方式支付,乙方每次领取租金时,必须向甲方开具有法律效力的发票后方可领取。双方对租赁机械的验收、结算以甲方出具的单据为准。

如乙方不提供相应发票或者乙方所提供的发票被甲方审查认定为假发票,甲方有权不支付租赁费。

如乙方开具的发票经有关部门审查认定为假发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签订合同时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等信息,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才支付款项。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或不符合相关发票法律制度的规定,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做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继续向乙方追偿损失。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立即向乙方追偿相关损失和违约金。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未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质量、数量提供租赁设备,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______%的违约金,并向甲方支付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首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采取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

二次报价单

投标书及附件

所供机械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双方的联系地址确认:

甲方: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双方在此确定:上述地址视为双方联络地址。如任何一方的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发生变更,应于发生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向原地址发送的快件、传真等均视为送达,因此而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未通知方承担。

第十七条、双方互相承诺:本合同所产生债权不得转让第三方,债权转移视同放弃债权。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并正确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后即告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1、依据工程需要,乙方应配备足够的运土车及机械数量,由于乙方原因机械无法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可安排其他单位进行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打桩租赁服务合同篇三

甲方:证件号码:

乙方:证件号码: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方法,《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因需要租用甲方,房产证号。

2、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租金每月元,按个月付一次,以后每次付租金应提前15天,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继续租用。如租期满后乙方是否继续租用甲方房屋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同时甲方在租赁期满后是否继续将房屋租予乙方使用也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租用甲方房屋。

4、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以下设备也租予乙方使用:,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乙方需付甲方水、电费设施押金元,抄见数:水度,电度,煤气度,租期满时乙方付清一切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中介费元由乙方支付。合同生效后中介费不予退还。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房屋结构或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房屋损坏应照价赔偿。

7、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行为以及治安事故,则一切责任自负。

8、甲、乙双方未经对方同意不能终止合同,如有违反按违约处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对方违约金元。在租赁期内乙方如要转租他人应经甲方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

9、未尽事宜: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电话:

乙方签字:电话:

年月日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支持企业发展,甲方愿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特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出租房屋、面积、租金等:见附页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期_____年____个月

第四条费用及交纳

一、租房押金

1.租房押金交纳标准为50元租赁房屋总面积。

2.乙方租赁房屋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应交纳租房押金_______元。

3.租房押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同时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企业孵化与综合服务协议书》各项条款的基础上于合同期满之日起7日内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退租部分房屋,租房押金不予调整,直至乙方全部退房迁出时,由甲方一次性退还押金。

4.乙方提前退房,甲方有权按每提前一个月扣除租房押金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归甲方所有,具体数额依此类推。

5.乙方在任何情况下欠交租金时,甲方有权直接抵扣租房押金充抵租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6.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以租房押金抵扣。

二、租金

1.租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同时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纳,以后的交纳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前十天,标准见附页。

2.若乙方迟交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收取标准为:

逾期一个月内的,甲方有权收取日租金的10%乘以迟交天数作为滞纳金归甲方所有逾期一个月以上,不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收取日租金的20%乘以迟交天数作为滞纳金归甲方所有。逾期超过二个月的,甲方可以采用协商或法律手段追回乙方所欠各项费用,其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逾期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用房屋内的一切财产,自留置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应完全履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对留置的财产依法进行处理,由留置所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取违约金或留置乙方财产后,不影响乙方项下义务的履行或甲方其他权利的行使。

3.若乙方提前退房,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同时甲方将向乙方收取45天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用以弥补因乙方提前退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自乙方按合同交纳租房押金和租金之日起,按合同向乙方提供室内设施完好的房屋,否则,按本合同第四条项下的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负责房屋自身的维修,除乙方人为造成的房屋损坏和不可抗力外,保证房屋不漏雨、倾斜、倒塌等。

3.承担出租房屋的房产税。

4.合同期内,在乙方正常履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按租房押金的计算方式向乙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房押金和租金。

6.出现其他违约情况时,依法承担责任。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租房押金及租金。

2.使用房屋前,检查好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外,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维护房屋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

4.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批准后的方案若需更改须重新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须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向甲方支付恢复所需的费用,该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同时承担由于恢复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甲方有权批准或不批准乙方所提方案。

5.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

6.承担承租地域内所发生的事故责任,对事故造成的相邻各方及甲方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依法经营,若发生诉讼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具实承担。

9.三资企业承租房屋,除应当接受本合同中乙方项下所有义务外,应当依法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使用费。

10.乙方不得占用大楼公用面积或在公共区域随意摆放物品,如乙方有特殊需要,需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11.乙方不得在承租场所内从事不符合《企业进驻国际创业中心申请审批表》,或未经甲方允许的非高科技开发经营的项目。

第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乙方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赔偿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甲方项下的义务时,乙方也享有相应的权力。

第八条合同期满前,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当在本合同期满30天前向甲方提出继续承租的要求,经甲方重新进行资格审查批准后延续原合同期限或签定新的租赁合同如在合同期满前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到期自行终止。

第九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关系如需恢复,须重新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如须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与《企业孵化与综合服务协议书》一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二份,乙方保留一份,自双方签字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效力相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享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打桩租赁服务合同篇四

出租方(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光纤租赁协议如下:

一、租用标的物及其范围

1.1本协议所称光纤租用是指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接入地点需求,为甲方提供的连接甲方在 市内不同接入点之间的纤芯。

1.2乙方根据甲方光纤租用及互联网租用的要求在符合国家有关的电信业务规定,用户端无特殊问题的前提下,在 年 月 日前为甲方提供所租用的光纤及互联网带宽。

二、租用种类、数量、租期及费用

2.1甲方租用乙方光纤的接入地点、芯数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光纤租赁确认书》为准,所租光纤的路由长度则以双方书面确认的《光纤验收合格证书》为准。各区清单如下:

裸纤地址芯数

2.2甲方租用乙方 m互联网线路,接入地点为 区。

2.3甲方租用乙方的光纤、互联网线路开通时间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光纤开通验收表》中确认的开通时间为准。本协议生效后,甲方租用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协议到期前 个工作日内,双方如无异议,则协议顺延 年。本项目的打包价为人民币 元/月,租用期为 年,每 年付款一次,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4如在协议期内因国家光纤租赁资费调整,本协议中所述光纤租赁的资费发生变动,经双方协商并书面认可后,甲方按照新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光纤的租赁费用。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3.1乙方应按双方签字确认的《光纤租赁确认书》所指定的开通时间内开通甲方指定光纤。

3.2乙方应保证出租的光纤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通信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及其他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光纤维护依照电信行业相关标准及iso20000相关服务级别要求执行。

3.3乙方应尽可能采用各种有效方式组织甲方租用光纤的通路,最大限度地保证甲方租用光纤的安全运行。

3.4乙方应负责对向甲方所提供光纤以及相关设备的定期检查、日常维护、修缮及保养,加强值班和监测,保证光纤不中断。当光纤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 小时内修复。

3.5乙方由于割接、维修等正常计划原因需中断甲方租用的光纤时,应至提前 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安排相应措施尽量保证该光纤的畅通,对于紧急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3.6乙方报障电话为:

3.7乙方客服电话为: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4.1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各项费用。

4.2甲方应保证其连接到光纤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4.3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服务,并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的使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终止向甲方提供服务,甲方须赔偿乙方的损失。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4甲方租用电路只能传递与自身业务有关的信息,不得将自己租用的或租用后分割的电路转租给第三方。如果甲方擅自转租乙方专线,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且乙方不向甲方转租的第三方承担本协议的维护义务。

4.5乙方在甲方所辖区域内进行施工时,甲方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乙方的施工予以配合,进入甲方所在物业,如果需要支付管道租赁费用,由甲方承担。

4.6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安装接入设备的位置以及相应标准电源,负责妥善保管乙方设备,并负责协调乙方在甲方所属区域内的管线敷设工程的相关事宜。

4.7服务期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对甲方所辖区内的乙方线路、设备进行管理维护,避免人为的破坏和损坏。甲方如发现光纤发生故障,应及时向乙方报障。如果由于甲方怠于通知乙方及时排除故障,对扩大的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甲方须妥善使用乙方提供的相关设备,由于甲方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所造成光纤或相关设备损坏、丢失的(正常、合理的损耗除外),由甲方负责支付修复、恢复费用并赔偿乙方的损失。甲乙双方认可放置在甲方机房内的乙方设备,若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坏的,甲方负责赔偿。

4.8甲方不得利用租用的市内专线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制作、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不得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否则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服务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五、开通及中断补偿

5.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光纤测试完毕后,向甲方提交有关测试数据报告,即《光纤开通验收表》,甲方如认可测试数据后在《光纤验收合格证书》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此时为此条光纤开通之日,计费起始日为 年 月 日。

5.2甲方在收到乙方送达的《光纤验收合格证书》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在测试报告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甲方如在 日之内未对《光纤验收合格证书》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未提出异议的,则以乙方送达《光纤验收合格证书》的当日视为光纤开通日,计费起始日为 年 月 日。

5.3如在本协议规定的开通时间内,乙方未能按时开通,则乙方需在延迟开通的时间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的每日违约金为该条光纤租赁月租金的万分之 (每月按三十天计),逐日累计,不足一天的按一天算。违约金在该条光纤开通后自甲方向乙方交纳的首月的月租金内扣除。

5.4甲方租用的光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中断,乙方对甲方应予以补偿。但因光纤中断给甲方造成的其他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补偿费用的计算,根据中断时间的时长和次数进行计算(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中断除外),补偿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5.4.1每月累计中断时间不超过 小时且中断次数不超过 次,乙方无须补偿;

5.4.2中断次数超过 次,每中断1次补偿当月租金的 %;

5.4.3中断时间超过 小时不足 小时,每超过 小时(不足 小时按 小时计)补偿当月租金的 %,最多补偿当月租金的 %;

5.4.4 若中断事宜同时适用5.4.2款和5.4.3款约定的,以赔偿额较高的计算方式进行赔偿。

5.4.5中断时间超过 小时,甲方有权不付当月租金。

5.5如果出现光纤中断甲方应立即向乙方申告,由乙方派人到现场查明原因并及时修复。

5.6由于甲方自备设备的故障或甲方操作不当造成的光纤中断,乙方不予以补偿。

5.7在协议期限内因甲方原因未达到承诺的租期,其剩余月份甲方需按月租金的 %累计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六、计费及费用缴纳期限

6.1乙方应在每上半年 月 日前及下半年 月 日前将甲方租用乙方服务当前半年租费的付款通知寄送甲方。甲方付款时间分别为:上半年 月 日前,下半年 月 日前将当前半年租费付清,如逾期不交,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欠付金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交纳租费逾期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追回欠费和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不良影响由甲方自己负责。

6.2服务开通后,若当月使用周期不满一个月,则按当月实际使用天数结算,转入次月一并交纳。

6.3甲方有责任在租用光纤期满前,付清全部租用费用,甲方未付清所欠乙方费用前,乙方没有义务继续向甲方提供服务。

6.4甲方以转账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所述光纤月租赁费用

七、权利义务的转让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

八、保密

甲乙双方对彼此之间相互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九、违约责任

9.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应按本协议相关条款之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9.2本条如与第五条中断补偿的约定有冲突之处,以第五条的约定为准。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应努力减小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损失。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严重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第三方电路故障等不可抗拒的事件。

十一、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以下原因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4.由于一方严重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二、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信息,应按本协议列明的地址以邮件或图文传真的方式发送。任何一方对其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十三、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该争议应提交 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除正在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余权利,并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四、其他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打桩租赁服务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制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租用乙方挖机_____台,租期定为______月,进出场费如未做满__________月由甲方支付单面进场费,做到_________月以上由乙方支付进出场费

二、租机方式甲方租乙方的挖机工作时间包括机械行走时间,乙方每月机械保养、维修累计时间______月每天所折的金额扣除。挖机月租费为每月:__________元

三、以上月租均为乙方挖机挖斗______月租费,如甲方破碎,按每小时破碎累计金额和计算。

四、挖机租期超出______月后,不足十日按十日算,超出十日按二十日算,超出二十日按_________月计算,超出________月按超出每天累计计算。

五、付款方式:从签订协议起,挖机做满_________月结一次帐,在租赁期结出出场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

六、机械及操作人员的安全:_____甲方负责现场施工措施,如:_____地下管、电缆、空中电线等确保乙方机械安全,乙方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安排,但甲方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确保

乙方机械操作人员生命安全及机械安全,若甲方施工人员指挥不当,造成一切事故全部由甲方负责。未工作时甲方确保乙方的机械安全,如有损坏全部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负责挖机的柴油及驾驶员的食、宿,乙方负责机器的副油及保养。

八、甲方租用乙方挖机,只限于在甲方的工地内工作,甲方无权擅自调动挖机到其它的工地工作。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打桩租赁服务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经好友协商,现就乙方租用甲方墙面及楼顶经营广告事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约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

乙方租用甲方位于赤湖镇边防派出所对面房屋的 1 面全部墙壁,做为乙方经营广告场地,以下简称场地。

第二条:租赁期限

场地租期限从公元 20xx年 月日至 20xx 年  月  日为止。

第三条:租赁租金及其他费用。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场地租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广告安装和使用上的配合协调工作并保护广告牌的完整性(除自然灾害外)。

2、甲方应同上下左右邻里协商好该场地的使用权。同时把该场地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在租赁期间若乙方的使用权受影响不能正常发布广告,甲方应当承担给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退还剩余租期期限的所有租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期内,若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支付给另一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如广告牌的制作费用等),同时按实际违约年限退还租金,并以租金的50%加以赔付。

第六条: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期内,若甲方要转让或出租房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与新房东处理好本租赁场地的相关事宜。若新房东不履行本协议事宜,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2、在合同期内若政府部门及相关部门不允许设立该广告位,则本合同终止,甲方应一次性退还乙方剩余租期的全部租金。

3、本合同期满后,该广告牌所有材料(如铁架及相关配套设备)属乙方所有。在没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处理该广告牌; 三十天后甲方有权拆掉广告牌,但应适当保管所有材料以便乙方取回。

4、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出租场地,乙方有优先续租权,甲方须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内与乙方协商续租事宜。

第七条:合同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年月日

打桩租赁服务合同篇七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是本地最大的语音信息运营商,拥有_________地区最大的语音信息平台,甲方利用自己独特信息源的优势,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通信行业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就合作开办_________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业务项目内容

乙方作为语音平台及硬件提供商,甲方作为信息内容提供商,双方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开展语音咨询服务。

甲方可利用乙方所提供硬件设备和号码资源开展24小时的信息咨询服务。并负责所属信息的组织,整理,分类及维护。

乙方利用自有平台及确定资源,以租赁的方式向甲方提供业务所需硬件设备,计费系统和号码资源。

二、运作方式

本咨询网采取用户拨打特服号码接入智能平台系统,收听甲方24小时所提供的信息咨询服务。并通过乙方计费平台,向用户收取相应的使用费。

甲方以收取到的信息使用费,按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硬件设备,计费系统和号码资源的租赁费。

信息使用费由乙方代甲方向用户收取,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代收劳务费。本信息咨询台对外宣传的名称为:_________;号码为:_________,费率为:_________;服务内容为:_________。

三、甲方责任

甲方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

甲方提供电话中继线路,提供工作场所,设置投诉接待员及投诉电话,号码为:_________。

甲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准确,可靠,科学。因提供错误信息而给使用者带来经济损失的,引起各类事故的及法律纠纷和诉讼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必须遵规守法,不得为提高话务量而使用欺骗等不正当的手段经营。如因此而造成用户经济索赔及投诉,由甲方承担用户全部损失。

甲方不得有将乙方提供的特服号码转让,买卖,交易等违规行为,不得提供超出本协议服务内容的信息服务,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作。

甲方不得在自动信箱中经营考试成绩查询,交通违章查询,社保,住房公积金以及乙方所规定的其它实用性信息。

甲方不得以乙方的名义进行各种宣传。

甲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采集,编辑,制作,传播下列内容: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__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合法权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如有违反,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四、乙方责任

乙方提供特服号码_________个。

乙方按时提供硬件设备,号码资源,专线电话相关的计费系统,计价收费设备和与此相关的技术人员,设备,并保证投入设备的正常运转。

根据甲方的要求制作信箱流程并开通信箱。

乙方提供相应的场地、设备、人员用于接待用户及明细账查询。

乙方有权对甲方经营场地、设施、信息质量、信息内容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五、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结算:乙方从第三个月起将第一个月收取到的信息费扣除乙方应得的劳务费和租赁费后转入甲方指定账户,以后以此类推并提供月拨打清单。甲方必须开具国家认可的税务发票以供乙方入账。

税务:各自支付各方所得应付税款。

六、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与其它声讯台合作,如发现甲方与第三方合作,并提供信息服务,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协议,同时,停止支付甲方一切费用。

七、甲方仅限于在申办服务内容范围发展。在可能的条件下双方在各自的业务与咨询信息网中应优先向各自的用户介绍对方的业务。

八、在进行广告宣传活动时,必须注明电话信息咨询费率,以提高信息商品价格的透明度。双方宣传口径需统一,并在宣传及发布信息时,公布甲方质量监督电话。

九、在甲方所提供信息不准确以致影响乙方的信誉的情况下或甲方连续三个月拨打量不足_________分钟/月/每特服号码,本协议自动终止。

十、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经营风险,系统故障等,由此引起的问题,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由不可抗力的原因引起的系统撤销,双方各自处理本端设备,由此引起的损失互免追究。

十一、保密条款

本协议在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一年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应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从对方得到或双方共创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经营技巧和其它保密资料。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所列之条款,如一方发生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并终止合作协议。

十三、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打桩租赁服务合同篇八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机械租赁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乙方向甲方租赁顶管机,并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

1、租赁机械名称型号:

2、租赁期限: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

3)不发生因租赁机械原因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

4)达到乙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租赁项目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 建设部《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6) 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7) 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8) 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9) 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

10) 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11) 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12) 电网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

13) 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14) 业主项目部、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业主项目部和乙方(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 双方在未签订机械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提前进场及使用该机械。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指导员工正确使用。

4) 双方应相互协作,并按照各自的责任处理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有关安全工作以及安全问题、事件,应认真组织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5) 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6) 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 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乙方以及业主项目部、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业主项目部、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2) 按规定提供租赁机械的车辆年检审合格证,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 按约定由甲方操作租赁机械的,指派有证书的操作人员,定人、定机进行操作。

4) 按约定由乙方操作租赁机械的,负责对乙方操作人员进行指导。

5) 负责租赁机械的进场运输安全。

6)随机配备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证应在有效期内。

7)操作人员应服从现场乙方指定的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要求,有权拒绝执行。

8)因租赁机械故障等原因,需临时使用替代机械时,应确保替代机械符合本协议要求。

9)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因设备本身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事故以及吊运设备材料损坏事故,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并及时向甲方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

10) 按相关规定对甲方进行安全考核,作为安全保证金的考核依据。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 按照规定在现场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

2) 负责对甲方的机械年检查、人员持证上岗进行核查;并对入场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

3) 根据合同约定,督促相关责任方负责现场道路、基础平整和承压符合起重机械作业的要求。

4) 将租赁机械纳入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按照现场机械管理制度加强对租赁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

5) 对使用租赁机械进行作业前,编制相应的顶管施工方案,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交底,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6) 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采取安全措施,必须指定专人监护。

6、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

甲方按照合同价款,预留5%安全保证金,并在租赁项目结算时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考核结果对乙方进行结算。

7、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三、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协议有效期按照租赁合同期限。租赁期限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安全保证金的扣款标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附录(《安全保证金扣款标准》)的规定执行。

5、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6、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出租方) (租赁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打桩租赁服务合同篇九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

随机人员:________

机手补助:____________

租赁金额:____________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厚,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

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首月_____________元/月,次月__________元/月,第三月____________元/月,第四月___________元/月,第五月____________元/月,第六月__________元/月,乙方在甲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____________元,并且完全支付进场和反程运费押金_____________元后办理提货手续。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________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小时,超出部分按_____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_____________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另乙方承担摊铺机叶片。滤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布超过_____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得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时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租赁机械收据。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打桩租赁服务合同篇十

承租方:_____________出租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磋商,就甲方租赁乙方花卉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花卉盆景,观景植物大约盆。

二、为了确保花卉,观景植物的效果及质量。乙方在租赁期间根据以下范围负责花卉调换。

1-3月:变叶木、鹅掌材、国王椰子、富贵椰子、棕竹夏威__、金三棕非洲茉莉、龟背竹、兰花、春羽天门冬小天使、绿宝石、富贵竹、铁树、龙须树、茶花等

鲜花:仙客来、凤梨、杜鹃、君子兰等

4-6月:鹅掌材、国王椰子、富贵椰子、棕竹、夏威__金、三棕非洲茉莉、龟背兰兰花、春羽天门冬小天使、绿宝石、富贵竹、铁树、龙须树、橡皮树、摇钱树、榕树、散尾葵、发财树、也门铁茱萸、__________________等。

7-9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10-12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三、在租赁期间人为损坏,遗失。由甲方按市场价格赔偿,花卉,观叶植物自然植物自然死亡,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负责派专业人员对花卉,观叶植物进行养护,保证植物的观赏性。甲方应在双方协定的日期按时结账。

五、付款方式:按______计算,金额______元。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进行另行商定。

七、合同时间一年,期满后无异顺延。

八、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方双方各执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打桩租赁服务合同篇十一

承租人: 出租人:

证件类型及编号: 证件类型及编号:

住所: 住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保管箱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位于(地址)的型组第 号保管组 个。

第二条对价缴付方式承租人同意就下列方式择一打“√”,租用保管箱:

1.租金及保证金。

2.押金(免再缴付租金及保证金)。

第三条租用期限

1.保管箱租用期限(以下简称租期)自 年 月 日起算,以 为一期。

2.承租人于期满时依第四条第二款或第五条方式缴足租金及保证金或押金,本租约展延一期。

3.原缴付对价方式如有变更者,均自变更日起重新算租期。

第四条租金

1.租金应在起租日及续约日,保证金或押金应于起租日,由承租人依当时出租人公告的租金费率标准或者当事人特别约定的租金费率缴付。

保证金于续约时如有调整,其差额应由承租人补足或由出租人退还。

2.以押金方式承租的,承租人于租期届满愿意续租,而出租人费率标准变动时,出租人应于租约到期前,以书面列明调整后的费率及应补缴或退还押金的差额及补缴的期限(至少三十日以上),通知承租人自下一租期起适用新费率。

在书面通知补缴押金差额期间尚未届满前,或出租人未为书面通知时,视为依本租约条件续约。

3.前项情形于下一租期届至前,费率有调降的,仍应适用新费率。

第五条转账授权条款

1.本租约每期应缴的租金以及应补缴或退还的保证金及押金差额,承租人委托出租人于到期时:

(1)不通知承租人;

(2)通知承租人后;

(3)通知承租人后,承租人未于七日内通知出租人有关差额的退补方式。

2.同意就承租人开立于出租人 银行、 分行 存款第 号账户存款,自动转账代缴或将退款径行存入,并以本租约为授权证明。

3.本租约存续期间,有第三条第三款情形者,其差额应由承租人补足或由出租人退还。

第六条保证金或押金的抵扣

承租人因违反本租约约定,对出租人负有损害赔偿责任,于损害赔偿金额确定时,同意出租人直接就所缴保证金或押金抵扣,抵扣不足的,仍由承租人负责补缴。

第七条承租人开箱手续

1.承租人开启保管箱应凭钥匙、原留签名或其他约定的方法,填写开箱纪录卡,经出租人核验后会同开箱,至开箱后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出租人不得继续会同办理,其或存或取,由承租人自理。

但入库人数众多时,出租人有权合理限定同时进库开箱的人数。

2.第三人持有保管箱钥匙及承租人原约定之辨识方法,申请开启保管箱,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同意视同承租人本人申请开箱,出租人不得拒绝。

第八条置放物的范围与限制

1.保管箱由承租人自行置放有价证券、权利证书、贵重物品、纪念品及其他物品文件等,但不得置放危险物品、违禁品、易爆易燃品、有碍公共安全或卫生物品及潮湿有异味,容易腐坏变质的物品。

2.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致使保管箱或库房其他设备或使第三人放置的物品受到损害时,均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3.若有事实足令出租人怀疑承租人违反第一款约定,出租人得通知承租人于指定期限内处理,但为避免危害公共安全,或因司法、警察机关调查犯罪之需要,出租人得不通知承租人直接行会同司法或警察机关依法搜索或扣押置放物;置放物被扣押的,出租人应将该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九条保管箱钥匙的持用、留存与保管

1.保管箱钥匙备有两把,一把交承租人持用,一把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共同加封后留存出租人,承租期满退租时,承租人领用的钥匙应归还出租人。

2.出租人于租约终止前,不得使用上述封存的钥匙。

但有第八条第三款但书、第十七条及第二十条情形的,不在此限。

3.承租人不得自行依样配制钥匙,一经发现即由出租人无条件没收销毁复制钥匙;因此发生纠纷与损害的,应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4.承租人遗失钥匙应付赔偿金 元(大写: 元整),因而致出租人或第三人受有损害的,应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出租人的注意义务

1.出租人对于保管箱及放置保管箱场所的安全、防护及修缮、开箱手续,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2.出租人提供保管箱及放置保管箱的场所,若未达到主管机关所订定的基本安全标准,或出租人对于进出开启保管箱的作业手续未完全依照其所订作业规章和本合同约定的程序操作者,推定出租人未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上述基本安全标准,附录于本合同之后,而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于该标准提高时,依新标准适用。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责任

1.因保管箱的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使承租人的置放物发生被窃、灭失、毁损或变质损害的,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同意依下列方式办理:

(1)承租人于损害发生后申报其置放物品内容及损失金额,在未超过人民币 元之范围内,由出租人依据承租人申报损失的金额径予赔偿。

(2)承租人主张其损害逾前款金额者,在承租人举证证明其置放物品的内容及价值后,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实际损害负金钱赔偿责任,但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前款第二项的情形,承租人能证明出租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受最高赔偿金额的限制。

第十二条承租人或其继承人的通知义务

1.承租人或其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以书面或出租人语音服务系统或专线电话通知或其他约定方式通知出租人:

(1)遗失钥匙或变更密码。

(2)更换或遗失印鉴。

(3)变更姓名。

(4)承租人为法人团体,变更组织或代表人姓名。

(5)因继承开始或其他重大情形暂停保管箱的使用。

2.出租人于前款第

一、二、五项通知到达后至承租人办妥各项作业前,应停止本保管箱的开启作业。

对因未停止而导致承租人或其继承人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3.承租人或其继承人未依第一款规定通知出租人时,因此所受的损失,出租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租期届满未续租

1.租期届满,承租人应到出租人处办理续租或退租手续。

2.租期届满,于承租人办妥退租或续租手续并补缴租金或缴交逾期损害赔偿金和违约金前,出租人应停止会同开启保管箱。

3.逾期办理退租的,自原到期日起,到办理退租手续之日或破封开箱之日止,计收逾期损害赔偿金及违约金。

4.上述逾期损害赔偿金之标准,以办理退租手续当日租金费率为准,依同额之月租金,按月计收,未满一个月的,按日计收。

违约金依逾期损害赔偿金加百分之 计算。

第十四条未依约定缴足保证金或押金的处置未依约缴足保证金或押金时,承租人自逾期日起至缴纳日止依补缴 利息,加计迟延利息。

第十五条租约终止的程序与租金的返还

1.承租人可随时终止租约,但应亲自或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到出租人处办理。

2.承租人终止租约时应按月计付租金,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收,自承租人已缴租金、保证金或押金中扣抵后,由承租人补缴不足的差额或由出租人退还多付的租金、保证金或押金。

第十六条终止租约的事由及租金的返还

1.终止租约的事由:

(1)出租人因修缮、迁移保管箱或结束保管箱业务时。

(2)出租人依第四条第一款约定,催告承租人补缴押金差额,逾期 个月后,承租人仍未补缴的。

(3)承租人积欠租用保管箱费用,届期未清偿,经出租人提前

日催告清偿,仍未清偿的。

(4)承租人因使用保管箱或进出保管箱设置场所对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

(5)有事实足令出租人怀疑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置放物的范围与限制的约定,经出租人通知于指定期限内到出租人处处理,承租人逾期未办的。

(6)承租人违反本租约其他约定。

2.出租人因前款第一项事由终止租约时,应按实际出租日计收租金,并依法定利率加计利息后,退还已预收而未到期的租金;若出租人系依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事由终止租约时,应无息按日返还承租人已缴的租金。

保证金、押金,在办妥退租手续时无息退还。

3.上述应退还的租金、保证金及押金可依法抵销。

第十七条破封开箱事由及方式的约定承租人在租期届满经出租人通知后,逾 个月未办理续租,或本租约经终止,而承租人未在出租人通知期限内,配合办理停止使用保管箱事宜的,出租人可依法请求 会同办理破封开箱手续。

第十八条破封开箱后对置放物的处置

1.破封开箱后,对箱内置放物依下列方式处理:

(1)由出租人会同前条 人清点置放物及编制清单后,暂用包裹签章封存,并立即通知承租人,限期 个月内领回。

(2)如承租人不于上述期限内领回,而所缴保证金或押金不足抵偿逾期租金、破封开箱费用及其他损害赔偿时,出租人可以依法自行拍卖径行处分抵偿,有剩余时,另行存储候领,不足时,应由承租人负责补足。

(3)承租人不于上述期限内领回,而置放物显无变卖价值时,承租人同意抛弃置放物所有权,任由出租人处置。

2.前款第二项及第三项情形,出租人应将其处理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十九条分租与转租的禁止承租人不得将所租保管箱分租或转租第三人或将保管箱租赁权作为质权标的。

第二十条第三人的强制执行

第三人向法院申请对承租人的置放物实施强制执行时,出租人应依法院之命令开启保管箱,移交置放物品于法院;置放物经移交予法院后,出租人应立即将其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二十一条文书的送达

承租人同意以本租约所载的住所为相关文书的送达处所,若承租人或其联络人的住所变更,承租人应立即以书面或其他约定方式通知出租人,并同意依变更后的住所为送达处所;如承租人未以书面或依约定方式通知变更住所时,出租人仍以本租约所载的住所或最后通知出租人的住所,为送达处所,于通知发出后,经通常的邮递期间即推定为已送达。

第二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可选一种):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特约事项

承租人与出租人特别约定事项如下:

1.

2.

3.

第二十四条未尽事宜

本租约如有未尽事宜,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另行约定。

第二十五条本租约一式 份,由 方各执 份,以资信守,本租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承租人(签章): 出租人(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打桩租赁服务合同篇十二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就中央国家机关20__-20__年度公务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20__-20__年度公务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采购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汽车租赁,包括各类短期或中长期的汽车租赁、包车服务及配套的服务支持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采购汽车租赁或包车客运服务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及京外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20__-20__年度公务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20__-20__年度公务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定点承诺

4.1.租赁业务开展范围

4.1.1甲方确定乙方为20__-20__年度中央国家机关车辆定点租赁企业。乙方可以在其租赁业务合法开展的城市或地区,承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及京外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汽车租赁及包车服务业务。

4.1.2乙方应按照租赁或包车服务发生地有关政府规定的《汽车租赁合同》范本和《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包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与用户签署相关服务合同,合同可服务范围及标准不应低于本框架协议约定要求。

4.2.租赁或包车服务价格

4.2.1用户进行汽车租赁或包车服务时,乙方应以投标承诺的价格优惠率为优惠服务的下限,按照用户需求的方式,通过直接报价、电子反拍、线下询价等方式,提供具体的租赁价格,提供相应的服务。甲方将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乙方的中标优惠率及对应时期的市场价。如乙方根据市场经营情况调整租赁费用标准,应按投标报价承诺的优惠相应调整租赁价格,并在用户平台维护租赁价格信息。

4.3.费用结算

4.3.1车辆租赁服务结束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租赁验收单》,打印并经用户签字确认,乙方据此直接与用户结算,并为用户开具合法的汽车租赁或包车客运专用发票。

4.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4.1甲方有权按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要求和《中央国家机关定点采购工作规程》、招标文件、本合同、乙方的投标文件等文件文本对乙方承诺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车辆租赁服务业务系统维护、操作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事项进行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和管理;并建立退出递补机制,退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5条“违约责任”和第11条“合同的终止”中的内容,退出的乙方名额将按中标备选供应商排名,复核后递补入围。

4.4.3甲方有权对乙方承诺的协议价格、服务承诺等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对乙方的市场价格以暗访等形式收集数据,作为对乙方履约情况监督考核的依据,据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者作为考核评分依据。

4.4.4如用户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等问题向甲方投诉,甲方有权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可要求乙方及时消除影响、弥补损失。

4.4.5甲方有权在其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布对乙方考核、监督检查及乙方履行协议的情况。乙方的考核结果,可以作为下一期中央国家机关车辆租赁定点采购项目招标的评分参考依据。

4.4.6甲方通过车辆租赁查询系统对乙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租赁服务业绩自动统计,可以作为下一期中央国家机关车辆租赁定点采购项目招标的评分参考依据。

4.4.7甲方对用户拖欠乙方汽车租赁费用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4.8甲方有义务向乙方确认合格的用户名录。乙方据此认定甲方车辆租赁合格用户,并履行本合同。

4.4.9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中央国家机关车辆租赁综合业务系统,用以实现网上公告、信息展示与披露、电子反拍、供应商抽选、查询检索、统计分析等功能,并负责该系统的管理与更新完善。

4.4.10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租赁业务开展中的关系与矛盾,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汽车租赁和包车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4.4.11对乙方业务开展和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4.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5.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汽车租赁业务范围内的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对用户提出超出协议规定服务范围和虚开发票的要求,乙方有权拒绝;用户不能出示有效证明,证明其在协议服务范围之内的,乙方有权拒绝向其提供协议价格的服务。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租赁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乙方取得中标通知书并签署框架协议后,即获得为用户提供车辆租赁服务的资格。乙方根据用户的要求,向用户提供投标文件承诺服务范围内的相关车辆租赁服务,其他服务应不低于《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和《北京市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相关条款。属于包车服务的业务不应低于北京市关于包车客运的相关服务规范和要求。乙方在京外地区开展汽车租赁的,服务要求应满足所在城市或地区的行业管理规范及相关要求。

4.5.2乙方的义务

4.5.2.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用户的利益,全面履行投标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优先服务用户,确保服务质量,圆满完成车辆租赁服务工作。

4.5.2.2乙方应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定点采购工作规程》、招标文件、本合同、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提供的价格、设备设施、服务质量及服务能力进行的综合考核评定、监督检查和管理,严格履行《中央国家机关车辆租赁定点采购服务承诺书》。

4.5.2.3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特定时间内对社会举办的优惠活动,用户有权参加其优惠活动并享受其优惠政策;乙方的设施设备、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4.5.2.4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的优惠率为最低优惠率,中标价格为最高限价,用户可与乙方进行议价;如果乙方下调市场价格,则乙方应按照投标承诺的优惠率及时下调政府采购价格,否则视为“超过协议规定价格收费”。

4.5.2.5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按投标文件承诺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险种及保额为用户承租的车辆投保,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用户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乙方负责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5.2.6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按投标文件承诺自行承担风险的险种及保额为用户承租的车辆提供保险服务;用户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乙方按承诺自行承担风险的险种及保额承担赔偿及相应法律责任。

4.5.2.7乙方同意甲方建立的退出递补机制,退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四条“违约责任”和第七条“协议的终止”中的内容,退出的乙方名额将按中标备选供应商排名,复核后递补入围。

4.5.2.8乙方接受并积极参与用户使用直接询价、电子反拍竞价、供应商抽选竞价以及单独采购方式采购车辆租赁服务的活动。

4.5.2.9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不能完成以下工作将被记录并作为考核及监督检查评分的依据。由于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以下工作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乙方承担。

按时参加甲方举办的培训及召开的会议;

按甲方的要求填报并更新维护相关信息和资料;

配备专人负责协议采购相关事宜,按要求填报及更新相关信息,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

按要求登录车辆租赁查询系统维护数据,打印“中央国家机关车辆租赁服务电子验收单”,经双方确认后作为用户入账依据。乙方应保存好协议有效期内所有结算单据及合同,甲方有权对结算单据及合同进行检查并作为考核评分的依据;

按照甲方规定的《中央国家机关车辆租赁服务电子反拍竞价规则》参与竞价活动,报价真实有效,杜绝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竞争;按用户需求参与供应商抽选并按规定参与报价。

向用户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

乙方财务部门具备公务卡结算的能力;

为用户建立用户档案并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建立健全客户服务制度等内部管理机制并严格执行;

不做向用户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和管理;

告知用户乙方承诺为政府采购租赁车辆提供的保险承担方式、险种及保额,并应在与用户签订的合同中写明,告知方式以甲方的要求为准。

4.5.2.10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做好车辆租赁查询系统上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包括经营门店基本信息;待租车辆情况;新增车辆申报;单位名称变更;变更证书;更新图片;及时变更联系人、联系电话、预订电话等。

经营门店信息和已租待租车辆情况要求至少每月维护一次,如果逾期未予维护更新,将被记录并作为综合考核评定及监督检查评分的依据;

乙方的名称、地址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由甲方进行变更,如果未能及时变更单位名称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保证车辆租赁查询系统中所有可以上传图片的项目中上传了真实齐全的图片,若发现未能保证图片的真实齐全或未及时更新图片将被记录并作为综合考核评定及监督检查评分的依据;

乙方应保证车辆租赁系统中各经营门店联系人、联系电话、预订电话真实有效,若发现未能及时修改联系人、联系电话、预订电话,出现不能联系到乙方的情况所造成的影响由乙方承担,并将被记录并作为综合考核评定及监督检查评分的依据。

4.5.2.11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保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如乙方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服务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

5.违约责任

5.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乙方违约行为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用户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5.2乙方违反协议约定,出现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经调查属实,给予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内暂停其车辆租赁定点服务资格,整改期满后乙方向甲方书面申请恢复资格,甲方检查合格后予以恢复,拒不整改的取消车辆租赁定点服务资格。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无正当理由拒绝按协议承诺服务用户的;

超过协议规定价格收费的;

提供虚假发票、保险单的;

使用无汽车租赁及包车客运业务资质的车辆提供政府采购服务的;

实际出租车辆与租赁合同、结算明细单中填写车辆不符;

未按《投标人保险及风险承担承诺书》中的承诺执行的;

被用户投诉并经甲方查证属实的;

不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的;

不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甲方综合考核评定、监督检查及管理的;

违反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5.3.乙方与用户签订的租赁合同中,乙方的义务不得低于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以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否则相应的条款无效,乙方相应的义务以本协议为准;

5.4.如乙方承诺向保险公司投保,但实际协议履行过程中并未向保险公司投保,致使发生保险事故后无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5.乙方违约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监管部门可依法对其采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有关规定,各定点采购业务中标供应商应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整。本期特予以优惠,乙方无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协议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乙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终止。

11.3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甲乙双方协商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乙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无法执行协议,协商又不能解决的,乙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

11.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取消乙方车辆租赁定点服务资格,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乙方被用户投诉违约情节特别严重的;

在实地抽查中发现重大违约违法行为,严重损害用户利益或政府采购形象的;

乙方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在本协议签订后被甲方发现的;

乙方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化,未按规定向甲方申报,已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的;

乙方未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相关部门处理并经甲方核实后认定的;被行业管理部门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乙方未执行网上竞价成交结果的;

发生事故后,乙方未能按照《投标人保险及风险承担承诺书》中的承诺为用户进行理赔的。

11.5出现本协议“5、违约责任”中“取消车辆租赁定点服务资格”情况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3.4如关于车辆租赁服务采购的政策调整,本协议相关内容将随之相应变化,届时将以补充通知形式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布并通知到乙方。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吴瑞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421室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民生银行北京东单支行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打桩租赁服务合同篇十三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吊车及潜孔钻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机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机械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租金支付:承租方于机械进场前缴纳押金____________元,租赁费用以承租方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承租方工程项目结束,出租方机械设备退场后由出租方开具租费结算单,承租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70%支付租赁费,在出租方开具正规发票交承租方后,承租方应按发票总额结算所有租赁费用。

五.其它:如承租方工程项目因故延迟,本合同租赁时间顺延。

六、技术安全要求:按照承租方《施工现场机械操作安全规范》执行。

七、双方责任承租方

1.按合同约定及时付给出租方租金。

2.给出租方机械操作手提供食宿方便,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1.按承租方要求及时将机械进入工地交付使用。

2.负责办理检测手续及各种管理部门的所需证件。

3.提供机械相关资料。

4.服从承租方指挥,接受承租方检查。

5.负责机械维修、保养,提供24小时服务,满足施工需要。

6.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7.因出租方操作人员造成的机械故障事故,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由承租方全额赔偿。

八、其他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一个工作日扣除,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日,扣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机械应扣、罚租金__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机械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双方发生争执,可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6.本合同经出租、承租双方企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打桩租赁服务合同篇十四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打井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____________型钻机2台、钻机钻机柴油机发电机2台、15吨吊车2辆。

第二条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5个月,即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10_____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___________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的_______日由出租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及发票交承租方办理结算手续。承租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支付租赁费。

3、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在机械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________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________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机械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第四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押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_______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六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当租赁机械毁损功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一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七条技术安全要求:因操作人员的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由出租方负责,否则由承租方负责。

第八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如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超过三天以上,则超过的天数不收台班费。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4、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发电机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承租方延迟支付设备进场费或者延迟预付机械租费时,出租方设备将延迟进场功停机。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3、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出租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承租方及时付清租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

打桩租赁服务合同篇十五

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租用客房事宜签定协议如下:

1.租约: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房租价格

签约之日起:凡属乙方订房者均享受以下签约房价。

a标:_____________元。

b标:_____________元。

c标:_____________元。

三人间:_____________元。

用餐标准:自助三餐含于房价中(餐券概不退换)。

3.乙方客人在酒店内住宿,须向甲方出示本人有效护照或居留证件并出示乙方公司的书面证明。

4.乙方住客的退房时间为中午十二时,如住客继续使用房间,则其房和服务计费如下:下午六时前加收_____%房租,下午六时后加收______%房租。

5.乙方住客可将其贵重物品存放在酒店行李寄存处,否则如有任何贵重物品遗失时,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在退房时,或遵循酒店特殊要求时,应前往酒店收银处办理退房及其它手续。

7.乙方住客应遵守甲方订立或公布于酒店内的宾客行为守则。

8.甲方对乙方住宿的责任只在住客与接待处办理好入住凭证时开始至住客办理退房手续时为止。

9.除天灾及其它特别原因,甲方难以提供住宿外,如因甲方原因而使住客不能在酒店居住时,甲方应安排乙方住客入住其它酒店。

10.优惠项目

(1)乙方可凭甲方的就餐券按时在_________就餐。

(2)商务中心各项服务均可享受_________%的优惠。

(3)卡拉ok可享受_________%的优惠。

11.乙方客房内增住其它客人,需经甲方前厅部同意,并到前厅部办理住房登记手续。

12.客房内不得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客房内严禁使用电炉或其它功率在500瓦以上的电器设备,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因乙方使用保护不当而造成客房建筑及其它物品损坏等情况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14.合约期满时在当时房价及上述各条情况均没有更改的情况下,同时双方也无其它异议时本协议书可自动延长一年,期满中止合同或收回合同,均应在协议终止前一个月并通知对方办理中止或收回合同协议手续。

15.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打桩租赁服务合同篇十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履行地点: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

租赁物名称数量质量规格技术要求配套设备租金

备注准确的“名称、质量、规格、数量、单价”以实际交付的为准,并由承租方书面确认。租金按___________元/______月或___________元/台班填写。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期限暂定为个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准确的进场时间以承租人通知为准。

租金按第种方式结算。

1、以台班形式结算租金的,实际工作台班以承租人签字确认为准,具体结算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

2、以______月租形式结算租金的,准确的租赁期限从承租人签发验收合格证书之______日起算,至归还租赁物时为止,具体结算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实际租赁期限不足1个______月的按照______月租费÷30天___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租赁物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承担。

第三条承租人工作

1、承租人应在租赁物进场前______日以书面通知出租人详细的进场时间地点和其它具体细节。

2、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四条出租人工作

1、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如期完成租赁物的进场、保养等工作。

2、出租人驻承租人现场的工作人员需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承租人的指挥和安排,对于严重失职和违章操作,承租人有权通知出租人换人,出租人应立即派合格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工作,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4、出租人在承租人现场的企业形象宣传、设备外表标识,必须遵守承租人的有关规定。

5、保证机械正常运转,保证承租人的施工生产。

6、向承租人提供有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和负责办理机械检测和安全使用手续,提供机械相关资料以及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

7、出租人应为租赁物做财产保险。

8、出租人按承租人要求做好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的所有应采取的措施,以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9、出租人操作手在工作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以及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由出租人负责,承租人概不负责。

10、出租人操作手及租赁物造成第三方伤亡及经济损失,由出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第五条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

1、租赁物操作手由出租人负责配备,安全管理教育由出租人负责,工资、食宿和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由出租人负责,与承租人无关。

2、租赁物在租赁期由负责______日常燃油及辅助材料,由负责______日常附属油料、修理费用和保养费用,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3、租赁物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出租人应编制在租赁物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计划,保证有足够的配件库存,按计划进行维修保养,及时修复或更换不合格的配件,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以便保证能够正常运转,满足承租人的需要。

5、出租人因机械故障停机,应在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______日,扣租金如果一个______月中因故障停机累计超过五个工作______日,扣半______月租金如果停机超过十个工作______日,扣全______月租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不能按期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合同,逾期超过天未交货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出租人提供的租赁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要求,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承租人有权选择继续使用该租赁物或解除合同

3、出租人不按期派人协助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验收、调试、安装,致使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出租人除继续履行外,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中__公司注册登记地铁路运输法院”管辖处理。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

份,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出租人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

打桩租赁服务合同篇十七

保管箱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箱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位于(地址)_______之_______型_______组第_______号保管组_______个,双方约定遵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 合同的性质

本保管箱的利用关系为租赁。

第二条 对价缴付方式

承租人同意就下列方式之一择一打“√”,租用保管箱:

1.口租金及保证金。

2.口押租金(免再缴付租金及保证金)。

3.口其他(_______)。

第三条 租用期限

保管箱租用期限(以下简称租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算,以_______为二期。

承租人于期满时依第四条第二款或第五条方式缴足租金及保证金或押租金,本租约展延一期。

原采缴付对价方式如有变更者,均自变更日起重新算租期。

第四条 对价之缴付、补缴及退还 租金应于起租日及续约日,保证金或押金应于起租日,由承租人依当时出租人公告的租金费率标准或者当事人特别约定的租金费率缴付。

保证金于续约时如有调整,其差额应由承租人补足或由出租人退还。

以押租金方式承租的,承租人于租期届满愿意续租,而出租人费率标准变动时,出租人应于租约到期前,以书面列明调整后的费率及应补缴或退还押。

租金的差额及补缴的期限(至少三十日以上),通知承租人自下一租期起适用新费率。

—在书面通知补缴押租金差额期间尚未届满前,或出租人未为书面通知时,视为依本租约条件续约。

前项情形于下一租期届至前,费率有调降的,仍应适用新费率。

第五条 转账授权条款

本租约每期应缴的租金以及应补缴或退还的保证金及押租金差额,承租人委托出租人于到期时:

1.口不通知承租人;

2.口通知承租人后;

3.口通知承租人后,承租人未于七日内通知出租人有关差额的退补方式; 同意就承租人开立于出租人_______银行、_______分行_______存款第_______号账户存款,自动转账代缴或将退款径行存人,并以本租约为授权证明。

本租约存续期间,有第三条第三款情形者,其差额应由承租人补足或由出租人退还。

第六条 保证金或押租金的抵扣

承租人因违反本租约约定致对出租人负有损害赔偿责任者,于损害赔偿金额确定时,同意出租人得径就所缴保证金或押租金抵扣,抵扣不足的,仍由承租人负责补缴。

第七条 承租人开箱手续

承租人开启保管箱应凭钥匙、原留签名或其他约定的辨视方法(注尸),填写开箱纪录卡经出租人核验后会同开箱,至开箱后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出租人不得继续会同办理,其或存或取,由承租人自理。

但入库人数众多时,出租人有权合理限定同时进库开箱的人数。

第三人持有保管箱钥匙及承租人原约定之辨识方法,申请开启保管箱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同意视同承租人本人申请开箱,出租人不得拒绝。

第八条 置放物的范围与限制

保管箱由承租人自行置放有价证券、权利证书、贵重物品、纪念品及其他物品文件等,但不得置放危险物品、违禁品、易爆易燃品、有碍公共安全或卫生物品及潮湿有异味,容易腐败变质的物品。

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致损坏保管箱或库房其他设备或使第三人放置的物品受到损害时,均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若有事实足令出租人怀疑承租人违反第一款约定,出租人得通知承租人于指定期限内处理,但为避免危害公共安全,或因司法、警察机关调查犯罪之需要,出租人得不通知承租人径行会同司法或警察机关依法搜索或扣押置放物;置放物被扣押的,出租人应将该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九条 保管箱钥匙的持用、留存与保管 保管箱钥匙备有两把,一把交承租人持用,一把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共同加封后留存出租人,承租期满退租时,承租人领用的钥匙应归还出租人。

出租人于租约终止前,不得使用上述封存的钥匙。

但有第八条第三款但书、第十七条及第二十条情形的,不在此限。

承租人不得自行依样配制钥匙,一经发现即由出租人无条件没收销毁复制钥匙;因此发生纠纷与损害的,应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承租人遗失钥匙应付赔偿金_______元,因而致出租人或第三人受有损害的,应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出租人的注意义务

出租人对于保管箱及设置保管箱场所的安全、防护及修缮、开箱手续,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出租人提供保管箱及设置保管箱的场所,若未达到主管机关所订定的基本安全标准,或出租人对于进出开启保管箱的作业手续未完全依照其所订作业规章和本合同约定的程序操作者,推定出租人未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上述基本安全标准,附录于本合同之后,而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于该标准提高时,依新标准适用。

第十一条 损害赔偿责任

因保管箱的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使承租人的置放物发生被窃、灭失、毁损或变质损害的,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同意依下列方式办理: 1.承租人于损害发生后申报其置放物品内容及损失金额,在未超过人民币_______元之范围内,由出租人依据承租人申报损失的金额径予赔偿。

2.承租入主张其损害逾前款金额者,在承租人举证证明其置放物品的内容及价值后,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实际损害负金钱赔偿责任,但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

前款第二项的情形,承租人能证明出租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受最高赔偿金额的限制。

第十二条 (承租人或其继承人的通知义务) 承租人或其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以书面或出租人语音服务系统或专线电话通知或其他约定方式通知出租人:

1.遗失钥匙或变更密码。

2.更换或遗失印鉴。

3.变更姓名。

4.承租人为法入团体,变更组织或代表人姓名。

5.因继承开始或其他重大情形暂停保管箱的使用。

出租人于前款第

一、二、五项通知到达后至承租人办妥各项作业前,应停止本保管箱的开启作业。

对因未停止而导致承租人或其继承人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承租人或其继承人未依第一款规定通知出租人时,因此所受的损失,出租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租期届满未续租

租期届满,承租人应到出租人处办理续租或退租手续。

租期届满,于承租人办妥退租或续租手续并补缴租金或缴交逾期损害赔偿金和违约金前,出租人应停止会同开启保管箱。

逾期办理退租的,自原到期日起,至办理退租手续之日或破封开箱之日止,计收逾期损害赔偿金及违约金。

上述逾期损害赔偿金之标准,以办理退租手续当日租金费率为准,依同额之月租金,按月计收,未满一个月的,按日计收。

违约金依逾期损害赔偿金加百分之_______计算。

第十四条未依约定缴足保证金或押租金的处置

未依约缴足保证金或押租金时,承租人自逾期日起至缴纳日止依补缴______________利息,加计迟延利息。

第十五条 租约终止的程序与租金的返还

承租人可随时终止租约,但应亲自或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到出租人处办理。

承租人终止租约时应按月计付租金,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收,自承租人已缴租金、保证金或押租金中扣抵后,由承租人补缴不足的差额或由出租人退还溢付的租金、保证金或押租金。

第十六条 出租人终止租约的事由及租金的返还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书面于_______日前通知承租人终止本租约:

1.出租人因修缮、迁移保管箱或结束保管箱业务时。

2.出租人依第四条第一款约定,催告承租人补缴押租金差额,逾_______个月后,承租人仍未补缴的。

3.承租人对出租人积欠因租用保管箱费用,届期未清偿,经出租人订_______日催告清偿,仍未清偿的。

4.承租人因使用保管箱或进出保管箱设置场所对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

5.有事实足令出租人怀疑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置放物的范围与限制的约定,经出租人通知于指定期限内到出租人处处理,承租人逾期未办的。

6.承租人违反本租约其他约定。

出租人因前款第一项事由终止租约时,应按实际出租日计收租金,并依法定科率加计利息后,退还已预收而未到期的租金,若出租人系依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事由终止租约时,应无息按日返还承租人已缴的租金。

保证金、押租金,在办妥退租手续时无息退还。

上述应退还的租金、保证金及押租金可依法抵销。

第十七条 破封开箱事由及方式的约定

承租人在租期届满经出租人通知后,逾_______个月未办理续租,或本租约经终止,而承租人未在出租人通知期限内,配合办理停止使用保管箱事宜的,出租人可依法请求_______,会同办理破封开箱手续。

第十八条 破封开箱后对置放物的处置 破封开箱后,对箱内置放物依下列方式处理:

1.由出租人会同前条____________人清点置放物及编制清单后,暂行包裹签章封存,并立即通知承租人,限期_______个月内领回(注四)。

2.如承租人不于上述期限内领回,而所缴保证金或押租金不足抵偿逾期租金、破封开箱费用及其他损害赔偿时,出租人可以依法自行拍卖径行处分抵偿,有剩余时,另行存储候领,不足时,应由承租人负责补足。

3.承租人不于上述期限内领回,而置放物显无变卖价值时,承租人同意抛弃置放物所有权,任由出租人处置。

前款第二项及第三项情形,出租人应将其处理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十九条 分租与转租的禁止

承租人不得将所租保管箱分租或转租第三人或将保管箱租赁权作为质权标的。

第二十条 第三人的强制执行

第三人向法院申请对承租人的置放物实施强制执行时,出租人应依法院之命令开启保管箱,移交置放物品于法院;置放物经移交予法院后,出租人应立即将其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二十一条 文书的送达

承租人同意以本租约所载的住所为相关文书的送达处所,若承租人或其联络人的住所变更,承租人应立即以书面或其他约定方式通知出租人,并同意改依变更后的住所为送达处所;如承租人未以书面或依约定方式通知变更住所时,出租人仍以本租约所载的住所或最后通知出租人的住所,为送达处所,于通知发出后,经通常的邮递期间即推定为已送达。

第二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特约事项

承租人与出租人特别约定事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未尽事宜

本租约如有未尽事宜,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另行约定。

第二十五条 本租约一式______份,由______方各执______份,以资信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打桩租赁服务合同篇十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租赁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经营餐饮业,并保证其具备餐饮经营的必备条件。

第三条:双方约定租赁期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合同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经甲方同意,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房屋每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房租的支付方式为:乙方于租赁开始时即付甲方一次半年租金____元,以后以此为标准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租金后使用。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甲方须于租赁开始前交付该租赁房屋,并提供该房屋符合经营需要的相关设施、设备。

第六条: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房屋的经营使用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该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的修缮由甲方负责,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亦不得人为故意损坏设施、设备。

第八条: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交还甲方,并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如有短少或人为故意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租赁期满后,乙方必须结清应缴水电费及房租,对租赁期内自行添置的其他设施、设备负责及时搬迁,不得留存物品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房屋。

第九条:租赁期内,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出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征得对方同意,并商定补偿损失事宜。

第十条:租赁期内,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人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

打桩租赁服务合同篇十九

甲方:_____男,汉族 _____人,______ 出生,住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系出租房产的共同所有权人。

乙方_____________系通化市建设银行退休职员

丙方:_____________,土地所有权人。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的住宅房产及宅基地和自留地一事,经丙方同意签订协议如下:

一、__________系__________的合法继承人,向乙方转让的房产和宅基地和自留地是甲方拥有合法的继承权,共同财产所有权人对本合同予以确认。

二、丙方对该房产及宅基地和自留地属于_____________合法继承财产予以确认。并对甲方出租该房产及宅基地和自留地予以同意。

三、甲方出租该房产及宅基地和自留地使用期限为50年,乙方租赁期不超过甲方的使用期限。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变化重新约定。

四、租赁费共计人民____________元整,该款中的_______元钱为甲方房产转让价款。该款中的___________元为乙方租赁该宅基地和自留地的租赁费。上述款项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本租赁合同于双方签字付款后即时生效。

五、本合同生效后,土地仍然属于丙方所有,土地上的建筑物的财产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丙两方不得对地上建筑的所有权主张权利。

六、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如有土地征用或被拆迁情况,涉及该土地和房产的拆迁补偿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对所租赁的该宅基地和自留地及之上的建筑物享有转让、转租权利,如发生继承事宜,乙方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甲方丙方无权干涉。

八、房产及宅基地和自留地面积以甲方丙方提供的实际草图为准。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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