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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企业派遣合同(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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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企业派遣合同(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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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形式可以多样,可以是口头协议,也可以是书面文件。合同的履行期限和方式也是需要明确约定的重要内容之一。以下是一些常见合同范本,供参考使用。

企业派遣合同篇一

第一条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提供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

为保证甲方工程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第二条人员派遣。

1.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2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种、护照号码及____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____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工程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2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增加人员的工资,按本协议附件1所列工资标准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种,其工资标准应由双方驻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据工程进度,如现场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后实施。

第三条准备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________美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________银行________帐号。

第四条工资。

1.派遣人员的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________机场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国________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尽可能安排最短路线,以缩短路途时间。

2.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详见附件1.

3.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1/25.

4.根据________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增长____.

第五条工作时间及加班。

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____天,每周____天,每天8小时。

2.每周休假____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临时调整工作内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平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5;。

(2)平时夜间加班(22点至次日晨5点)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0;。

(3)节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0;。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资/200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工资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同时支付。

第六条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选办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电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资采购用车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费用。

第七条节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员有权享有____国政府的法定节日。

2.所有乙方人员在工作满11个月零____天后,应享受____天的回国探亲假,由________国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机场的往返机票由甲方支付,应尽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线。

3.如果现场施工需要乙方人员推迟回国休假时,乙方同意说服其人员延期休假,甲方同意为了补偿乙方人员的损失,应给予适当的报酬。

4.关于补偿上述损失的报酬,可根据当时的情况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但这项补偿不应少于________国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机场之间的单程机票价金额。

5.乙方人员由于家属不幸等原因,工作满半年以上时,经双方现场代表协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亲假。如有关人员已享受回国休假,其往返旅费应由乙方负担,对这一类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资。

第八条旅费及交通。

1.甲方负担乙方人员从________机场至工程现场之间的往返旅费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须的食宿费。但乙方应努力减少这项额外费用的开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进入________国的入境费用(例如机场税等)。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时也提供现场代表、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用车。

3.乙方应凭机票或收据(按购票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向甲方结算。

第九条税金。

乙方人员应在________(其原居住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人员在________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社会保险。

1.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选办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的人身保险费。

2.乙方人员在工地发生工伤,甲方只承担其医疗费用,如发生死亡事故,乙方应负担所有的费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抚恤。

3.如乙方人员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时,遗体运回其原居住国或就地埋葬,遗物运回其原居住国,一切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4.派遣人员经医生证明因疾病或工伤而缺勤30天以内者,发给基本工资;在30天和90天之间者发给基本工资60;超过90天者则不发工资。

第十一条医疗。

1.乙方所有人员在____国发生工伤或疾病时,其医疗及住院费由甲方支付。

2.现场医务室需用的常用药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购置计划,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国或其他地方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员在200人之内,配备医生一名,男护士一名,超过200人时,是否增加医务人员,由双方现场代表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劳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所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每人每年两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镜、安全帽、安全带等。

第十三条支付办法。

1.除机票费和准备费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项费用,均按80美元与20的________国货币的比例支付,如需要改变这一比例,须经双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资和应付乙方的机票费应于休假当月之初支付。

3.乙方现场会计每月末编制派遣人员工资及其他各项费用表,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伙食费等项,经甲方审查和批准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电汇________银行________帐号,银行汇费由甲方承担。20的________国货币在现场支付。

4.美元与________国货币的兑换率,按支付日当天________国政府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5.乙方派遣人员到达现场后,甲方同意预支每人1个月的伙食费,如需预支其他费用,由双方现场代表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住房和办公用房。

1.甲方将按下列标准免费提供乙方人员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师、总监工每人一间;。

(2)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医生、会计师、翻译及其他管理人员2人1间;。

(3)其他工人每人约4平方米,但每间不超过12人。

2.住房内包括空调、卫生设备、家俱和卧具等备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员所使用的办公设备(如打字机、计算器、复印机等)、洗涤设备和用品。

第十五条人员转换。

1.乙方负责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的合格人员到________国现场工作,如甲方认为派遣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双方现场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负责替换,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________国政府的法令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如违反当地法令和风俗习惯而必须送回国的,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负责送回,机票由乙方负担。如需另派人员替代时,则乙方应负责________机场至现场的旅费。

3.乙方人员因疾病和公伤,经甲方指定的医生证明确实不能继续工作者,应送回其原居住国的,其旅费由甲方负担,如身体状况不合格者,经双方医生检查证实,是因乙方体检疏忽,必须送回其本国的,其旅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由于天灾、战争、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甲方应负责将乙方人员送回其原居住国。

2.如遇上述情况时,甲方人员不撤退,乙方人员亦不撤退,但甲方应支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

第十七条争议及仲裁。

1.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按(____)项仲裁: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2)在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按照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2.争议一经裁决,双方必须忠实履行,所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八条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签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结束,所派遣人员返回其原居住国,以及双方帐目清后终止。

2.本合同与附件及工程内容,不经另一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文、________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2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律师事务所见证人: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律师。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派遣合同篇二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地址:

开户行: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开户行: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委托甲方提供劳务派遣,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从年月日起派遣名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乙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

派遣期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  个月。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劳动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

b.

c.

2、甲方负责按照上列条件组织招录劳务人员,也可由乙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及岗位》,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及岗位》,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3、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辞退派遣劳动者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有权要求甲方在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2)不服从乙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乙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劳务费用结算条款: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包括但不限于劳务人员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乙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费用各项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大写:)标准向乙方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乙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期不满1个月的,派遣服务费按1个月计算)。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乙方仍需要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到甲方账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

企业派遣合同篇三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每月_______元。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_____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____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合同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合同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合同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_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合同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合同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合同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内容为准。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企业派遣合同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1、经用人单位———冲电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ki”】批准,今甲方为派遣乙方到oki工作,并提供相关人事管理服务。

2、乙方为派遣员工,同意接受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年2月日起至__年2月日止。甲方负责从乙方学校到oki的免费往返接送。

1、双方协议规定:乙方每小时的劳动报酬为9元人民币,计算工时按照oki实际考勤计算。

2、甲方于每月1日前支付乙方上月25日前的工资,工资发放形式为转账到乙方的建设银行卡号。

四、福利待遇。

1、用人单位为乙方提供免费体检一次。

2、从培训时间开始计算乙方的工时。

3、oki提供周一到周六的免费中餐和晚餐;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周一到周六的早餐费2元/天,星期日食堂不提供伙食,甲方向乙方提供伙食费12元/天。

4、oki2月6日到17日为年假时间,甲方向需要会老家过年的乙方提供每人100元的交通补助。不回家过年的,在oki食堂不供应饭食的时间段,甲方向乙方每天提供15元的特别供应。

五、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1、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以及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乙方表示无条件接受甲方以及用工单位的双重管理。

2、如乙方在被派遣到用工单位过程中,因乙方的严重触犯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导致被用工单位退回属于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爱护用工单位的财物。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离职手续。

1、在__年2月日由甲方统一安排办理,需要乙方协助。

七、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乙方签名、甲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派遣合同篇五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派遣与用工。

第一条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派遣员工系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派往乙方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派遣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用工关系。

第三条《劳动合同》系指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附件。

第四条派遣期即用工期,系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派遣人员到乙方工作的年限。

第五条派遣费系指甲方将人员派往乙方工作而向乙方收取的费用。根据本协议附件一、附件二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派遣费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内容:

(一)派遣员工的工资;。

(二)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费;。

(三)派遣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费用;。

(四)派遣员工的补充医疗保险;。

(五)派遣员工的商业保险;。

(六)派遣员工的福利费;。

(七)管理服务费: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等费用。

第二章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以及其派遣员工本协议中与其有关的内容。

第七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甲方应与乙方所需劳务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

第八条甲方负责定期对派遣员工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派遣员工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教育派遣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派遣员工的思想工作。

第九条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为派遣员工提供以下一项或多项服务:

(三)为派遣员工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证件办理等服务;。

(四)为派遣员工组织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

第十条乙方要求甲方为乙方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的,服务涉及的相关费用另行协商支付。

第十一条甲方应听取乙方和派遣员工对甲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派遣工作。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十三条派遣员工在劳动关系、用工关系范围内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可依据本合同要求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应根据国家的规定为派遣员工办理并征缴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缴费用,以上费用的征缴比例和缴费基数均以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订后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

第十六条甲方负责派遣员工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派遣员工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三章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十八条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下列义务:

(二)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前必须明确告知其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四)对派遣员工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为连续工作的派遣员工,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六)不得将派遣员工再派遣到其他单位;。

(八)派遣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乙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约定的试用期满后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九条乙方应健全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按照本协议约定内容和条件,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派遣费和其它费用。

第二十一条对决定用工的派遣员工,乙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期限依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派遣期内。

对同一派遣员工,乙方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甲方派遣员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派遣员工加班。遇特殊情况需要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乙方须依法予以倒休或支付加班费。

第二十三条派遣员工的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假,由乙方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安排。

第二十四条派遣员工的婚丧假及婚丧假期间的待遇、派遣员工本人的丧葬待遇,由乙方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予以提供。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执行女性派遣员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的政策。

第二十六条对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派遣员工,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派遣员工医疗期、并支付医疗期待遇。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得歧视派遣员工,不得扣押派遣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派遣员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派遣员工收取财物。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权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乙方的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书面通知派遣员工和甲方后,可以随时退回派遣员工,并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35天(如遇法定节假日,乙方应在法定节假日开始前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员工本人和甲方,或者额外支付派遣员工1个月工资后,退回派遣员工,但乙方应依法向甲方支付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由甲方按时足额向派遣员工支付:

(二)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乙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三十一条派遣期满,乙方终止用工向甲方退回派遣员工,应提前5天(如遇法定节假日,乙方应在法定节假日开始前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

第三十二条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中涉及该派遣员工的内容终止执行,乙方可不支付该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

(一)派遣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派遣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本条第二项涉及工伤死亡或乙方责任的,乙方应依法律法规等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派遣期内,除双方协商一致、或因乙方工作变动导致需要减少派遣员工数目的,以及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退回派遣员工的情形,乙方不得退回。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三条的内容,乙方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具体规定,也可与派遣员工以协议的形式作具体约定,但应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送甲方备案。

第三十五条乙方可依法与派遣员工就专项培训、保密等事宜订立协议。

第三十六条乙方应通过订立协议等方式与派遣员工就工作交接进行约定。

第三十七条乙方搬迁办公地址时须提前4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双方业务联系。甲方亦同。

第三十八条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若甲方拒不改正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退回派遣员工,而无需向甲方或派遣员工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第四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所涉及的派遣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地、月工资金额、工资支付方式、派遣时间、派遣期限,以及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的派遣费、付费方式等在本协议附件一中约定。

第四十条甲方应于每月月底前向乙方出具本月费用支付确认单,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于每月日前依据确认单上的金额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乙方于收到发票后日内甲方支付上个月派遣费。如果由于甲方未及时开具发票而导致乙方延期付款的,乙方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派遣费中涉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费用,应随着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及比例的调整而做相应调整。

第四十二条派遣员工工资由甲方支付。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派遣费后,应于当月日前按时、足额支付派遣员工上月工资,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依法代扣代缴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个人缴纳部分。

第四十三条派遣员工加班、加点费用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计算。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约定由甲方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甲方派遣费,造成甲方无法按时支付派遣员工工资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的,给甲方及派遣员工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按时足额支付甲方派遣费,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派遣员工工资、办理社保的,给乙方及派遣员工造成损害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派遣员工可以提出辞职:

(一)未按照本协议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三)未按照约定支付派遣费,致使甲方无法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乙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派遣员工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派遣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员工工作的,或者乙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派遣员工人身安全的,派遣员工可以立即辞职,不需事先告知乙方。

第四十七条乙方拖欠派遣费、拖欠派遣员工工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撤回派遣员工,乙方由此给甲方及派遣员工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仍有义务向甲方支付所拖欠的费用。

第四十八条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办理社保、提供相应服务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此给乙方及派遣员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乙方已支付给甲方服务费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四十九条甲方或乙方违法约定试用期,且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责任方以派遣员工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派遣员工支付违约金。

第五十条本协议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涉及的内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据。乙方提供资料和证据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一条派遣员工向乙方提出辞职,乙方接到通知后不及时通知甲方的,甲方按照收到乙方书面形式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派遣员工向甲方提出辞职,甲方接到通知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的,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章争议与仲裁。

第五十二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三条甲方与派遣员工因本合同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有利害关系,乙方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其它。

第五十四条派遣员工辞职应向甲、乙双方书面提出。若只向甲方或乙方书面提出,则甲方或乙方应自接到该书面辞职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第五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等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等规定办理,法律法规等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用协议附件另行约定。

第五十六条与本协议相关内容的变更,应采用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约定。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五十七条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的印章后,自年月日起生效,至派遣员工的派遣期限中最迟到期的派遣期满终止,但每个派遣员工的派遣期限,以附件一中约定的派遣期限为准。

第五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章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五十九条双方约定,增加以下的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

企业派遣合同篇六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丙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为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各方可以协商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______岗位______人,工作的内容________,工作地点_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甲方、丙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用工单位连带责任义务。

3、乙方承诺,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保证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____________(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度。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______小时,每周休息______天。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________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员工享有与乙方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丙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丙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_日,工资发放形式为______(由甲方、丙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丙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丙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______元人民币(每小时______元人民币),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______元人民币(每小时______元人民币);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______元人民币。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五、社会保险。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1)由甲方、丙方共同负责发放员工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丙方共同结算一次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丙方共同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丙三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员工的工作______(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________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员工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务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丙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按照本协议和劳务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员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丙方及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员工由甲方、丙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员工义务,或者出现《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情形,致使员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员工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员工因违反《民法典》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员工因出现《民法典》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丙方共同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员工有《民法典》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丙三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丙三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三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甲、乙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民法典》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员工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丙双方。

(2)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丙双方。

(3)甲、丙双方按照派遣员工总数每人每月______元人民币标准(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______%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或者是每小时______元人民币标准)。其中甲方可得劳务派遣服务费每人每月______元人民币(每小时______元人民币标准);丙方可得劳务派遣服务费每人每月______元人民币(每小时______元人民币标准)。

3、乙方每月______日前要求甲、丙双方共同去乙方公司领取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乙方支付给甲、丙双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4、甲、丙双方在乙方发放工资的代表面前,分别领取各自约定所得劳务派遣服务费,同时当场将劳务工工资发放到每个劳务工手上,帮助劳务工缴纳社会保险;甲、丙双方中有一方没有到场共同领取劳务费用,乙方不能发放劳务费用;只有在甲、丙共同到场的前提下才能发放劳务费用;假如只有甲、丙一方到场领取了劳务费用,导致另甲、丙另一方不能得到劳务派遣服务费(中介费)或劳务工没有领到工资、劳务工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甲、乙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十、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三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签章)丙方: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签字)。

企业派遣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人才派遣员工,乙方已经了解并同意甲方与本合同首次的用工单位合作协议的合作条款。根据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依照劳动合同法中关于人才派遣的有关的规定,本合同期限自签署日起两年有效,首次用工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工作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

2、如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有义务另行将乙方派遣到类似岗位就职,如乙方未被甲方派往其他用工单位就职,须按时在甲指定地点进行政治学习、上岗培训等业务学习,同时,甲方应按乙方工作地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数发给乙方,直至乙方被派遣工作或本合同终止为止。

3、如乙方拒绝上岗培训、学习或执行其他派遣义务,甲方可依据员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有关规定,确定乙方拒绝派遣或学习的行为,脱离了甲方管理,属于单方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关系,甲方应同意乙方的协商解除行为,本合同可以依法解除,甲乙双方均无任何经济承担责任。

第二条工作岗位内容、地点、工作职责:

1、乙方具体工作岗位的岗位标准、内容和地点由用工单位与乙方在岗位合同中确定,该合同与本合同同等有效,对于合同期内是否符合录用要求,用工单位岗位协议的制度和标准,具有参照依据。

2、甲方或用工单位可根据经营需要,依照乙方的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和工作表现,依据有关员工的规章制度,有权调整乙方工作的岗位、内容、地点,乙方有义务接受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用工单位实行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用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和报酬的支付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加班费、绩效奖金和其他相关福利由用工单位承担。

3、乙方享有中国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享有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

第四条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政府规定的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和工作条件。

2、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防护用品。

第五条劳动报酬:

1、经双方约定,乙方作为派遣员工,每月基本工资为工作地的政府公布的最低数确定;乙方其他薪酬、福利和社保、公积金等基数,可参照实际用工单位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计划实行,甲方可根据需要代理。

2、甲方每月通过开户银行汇入乙方银行卡的基本工资和为用工单位代发的相关加班费和津贴一并发放,该银行凭据可替代乙方签收凭证。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综合保险金)。基数参照第五条第一款。

2、乙方因患病或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用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乙方医疗期。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乙方,甲方、用工单位可按法律规定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当乙方用工单位发生任何付款违约等情况时,甲方有召回乙方的权利,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劳动管理。

第八条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法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不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一)在用工单位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依法建立的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因采取欺骗手法而获得本合同的签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法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支付乙方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如原派遣合同终止,或中途解除,或用工单位项目结束等原因,而发生变化,致使乙方岗位缺失,导致本合同已无法履行。

3、乙方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用工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和用工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须承担因此给用工单位造成的损失赔偿。

4、如甲方或用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无须提前而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甲方或用工单位采取欺骗手法,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或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用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5、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或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或用工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工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乙方拒绝甲方的派遣行为,或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经甲方、乙方和用工单位三方协商一致的,可解除本合同,但甲方须对乙方进行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规定的。

第九条协商约定条款。

1、关于保守用人公司商业秘密的约定。

(一)乙方从事的工作中所涉及的单位及个人资料都属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二)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离开甲方后,乙方不得利用用工单位商业信息为任何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

3、甲方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时,乙方确认劳动合同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

4、在乙方被录用前所提交的员工登记材料均为乙方真实情况,乙方承担材料真伪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损害赔偿责任。

1.甲、乙和用工单位三方任何一方在法定追诉期间,有证据证明给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根据损失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如从事用工单位高级管理或从事商业秘密工作的,在约定服务期内违反第九条第1款之规定解除本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用工单位未提供保密补偿金除外。

1、甲方乙方和用工单位三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使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2、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为:

(一)三方须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有争议的一方可向对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不服仲裁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解释须经三方协商一致认可。

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乙方成功赴用工单位工作,并乙方用工单位向甲方足额付款到帐后生效。

甲方:(章)乙方:

代表签字:年月日。

企业派遣合同篇八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派遣合同期限:

1、派遣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派遣人员(名单附后)共计_______名。以实际派遣人员数量为准。

3、本合同期限不少于________年,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导致初始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不满________年,由甲方给予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员工可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本合同。如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则视为该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

二、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及人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附件为准。

三、劳动合同的制订和执行:

甲乙双方应共同制订《劳动合同》,明确甲方、乙方及乙方派遣人员三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一份。

四、劳务人员招聘:

1.甲方应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劳务人员的条件、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条件。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试的劳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文凭、技能证书等证件,人数应多于甲方招用人数(视劳动力市场而定)

3.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同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本企业内部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

4.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与其他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如甲方自行招员工,须以劳务用工的方式告知乙方,由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

5.甲方应与劳务人员签订上岗合同并明确岗位职责。

五、劳动保护:

1.乙方在派遣前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等教育。

2.甲方负责入职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人员。

3.甲方应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

六、劳动报酬:

1.由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3.甲方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调整劳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工制度。

5.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派遣给甲方的劳务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为签订当年的最低收入。

6.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收入由甲方按规定核算并由甲方按约定时间委托银行及时转入乙方企业银行账户,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劳务工资发放给劳务人员,甲方应负责代扣代缴劳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本市户籍的劳务人员城镇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其他应缴纳的保险金费用。

2.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务人员到区社保中心申报缴费手续。

3.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外省市劳务工的综合保险及社保费用。

4.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来从业人员到区外劳所申报缴费手续。

5.乙方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加盖公章的《派遣人员参保缴费清册》(社保、综保等)

6.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可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及婚、丧、产、哺乳、年休等假期待遇及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7.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加班、节假日上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8.在新三险实施时,乙方按合同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缴费,若甲乙双方在缴费发生争议时作为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八、工伤处理: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乙方到场共同处理。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乙方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配合处理,工伤的医疗费由甲方垫资处理。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赔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据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医疗、救护、交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与派遣人员除本合同中第十二条中规定以外的将派遣人员退还乙方及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律按《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执行。

十、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或支付赔偿金。

十一、甲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八条之规定。

十二、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还给乙方:

1.甲乙双方派遣合同期满的。

2.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的。

3.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4.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中应有明确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的条款,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员)。

6.如发现冒名顶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证和假的证明或发现简历和个人资料与事实不符合的。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工单位造成损害的。

8.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违反计划生育的。

11.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2.甲方与乙方订立派遣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派遣人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13.除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外,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建有劳动关系,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14.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情形中甲方依法承担用工期内的经济补偿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责任。需要乙方提供相应证据的,乙方应提供证据。

十三、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1.劳务人员在合同期间由于甲方原因停工,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向其支付报酬。

2.乙方应以甲方要求办妥派遣人员录用手续,因甲方情况变化取消与乙方的派遣合作,致使乙方终止与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支付给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未及时将劳务人员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管理费通过银行等方式划入乙方指定账户造成未及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社保、综保)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每月____日至____日双休日提前)将退工名单书面告知乙方,而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四、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退工的名单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时办理退保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及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社保费或综保费、劳务人员在务工派遣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及社保费或综保费和管理费通过银行划入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及缴纳社保费或综保费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应与派遣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且未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五、费用结算:

1.甲方按每人每月_________元(人民币)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工管理费。

2.本市城保及镇保员工,甲方还须支付每人每年内档案管理费100元。及支付社保员工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每人每月实际社保缴费基数的1.6%缴纳,由乙方代缴。

3.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社保费、管理费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甲方付费后及时向甲方提供付款凭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规劳务发票。劳务人员入职后满日即产生管理费用,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十六、管理责任: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由双方共同处理,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理赔等)和家属工作及外来人员住院理赔工作。

2.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安全意识、遵守用工方的厂纪厂规,并做好对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

3.乙方应协调甲方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劳动争议。

4.乙方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务工期间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5.若乙方有员工离职未提前通知时,由甲方提供相关证明并协助乙方对该员工作相应的处罚,乙方应及时补充甲方空缺岗位上的劳务人员。

十七、合同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要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一方违反约定未提前通知另一方,则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该数额为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前6个月的月平均管理费用)的违约金,。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终止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约,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八、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上海市法律法规有悖的,按国家和上海市法律法规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再商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认为需要另选约定的条件:员工合同签订时,身份真伪、签字真伪以及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真伪的审核,由乙方负责的,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的,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具体名单由双方签字盖章的人员明细附件为准)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企业派遣合同篇九

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企业劳务派遣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参考。

编号: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_____街道(乡镇)。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由甲方提供经乙方代表面试合格并录用的劳务人员赴_______乙方履约一事,经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事项。

乙方拟通过甲方招募_____名中国员工,赴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从事_________工作。

二、工薪。

乙方支付受雇员工的月底薪如下,底薪从劳务人员抵达_______之日起计算。

工作内容及工资图表略。

三、乙方确保按以下条款履约。

1。合同期限为_____年,自劳务人员抵达_______之日算起。合同期满后,可依乙方和劳务人员双方意愿签订续约合同,续约合同应告知甲方。

2。劳务人员抵达乙方履约后的试用期为_____个月,如不能胜任工作,试用期将再延长_____个月。_____个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人员将被遣送回国,回程机票费用由劳务人员自理。

(二)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未满因乙方或非劳务人员的原因需与劳务人员终止雇佣关系时,乙方应支付劳务人员_____个月的底薪金额的补偿金并免费提供返回中国的机票。

2。合同期未满因劳务人员自身原因需与乙方终止雇佣关系时,劳务人员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未满合同期的实际时间按比例返还乙方因申请劳务人员前往乙方履约的开支(机票、工作准证的申请费用及更换费用),返回中国的机票费用自理,按乙方安排的时间离境返回中国。

(三)工作时间、月薪金、年终奖金及支付形式。

1。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每周工作_____天,每天_____小时。

2-1。计件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星期六工作及完成生产定额后超时工作为加班,加班薪金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时)1。5加班时间?计算。

2-2。月薪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超时工作或在星期六工作发给加班津贴,加班津贴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时)1加班时间?计算。

3-1。计件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星期日或公假日加班,加班薪金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时)2加班时间?计算。外派劳务合同范文节选!

3-2。月薪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星期日或公假日超工作发给加班津贴,加班津贴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时)1。5加班时间?计算。

4-1。劳务人员抵达乙方履约后的底薪工资由乙方在每月的_____号之前按汇款当日中国官方美圆外汇卖出牌价(此汇牌价仅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另加0。01后的汇率,兑换成人民币汇入劳务人员指定的个人中国帐户并承担汇费。

4-2。劳务人员抵达乙方履约后的加班薪金/加班津贴每月的_____号之前结算,以_______当日牌价兑换成纳币汇入劳务人员在_______的银行户头。

5。花红视乙方的经营状况以及劳务人员的实际表现由乙方决定有否及多少。

(四)食宿。

1。乙方免费为劳务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法定标准的住宿条件并配备相应的生活设施(如床具及生活用品),免费提供水、电。

2。乙方免费提供劳务人员在厂期间基本膳食,确保卫生和合理的营养。

(五)公共假期和病假及医疗费用。

1。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满一年,可享有不包括公休假日在内的_____天有薪假期,假期必须依乙方安排当年休完,否则将作废。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劳务输入单位(甲方):

住所:

住所: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期限和提供服务的内容。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年月日止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提供服务的内容:按照甲方的工作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劳务人员的最终决定权归属于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月____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款项包括: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含工资、加班费、奖金、福利、社保费用等);。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3、如在第三条服务期内,甲方或乙方提前解除或终止与劳务人员的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需支付的赔偿金或经济补偿费用,由甲方承担和支付;服务期满,劳务人员退回乙方时,但乙方不能安排劳务人员新的岗位的,则乙方也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承担和支付,如乙方先垫付,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4、如发生工伤事故的,需向劳务人员支付的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劳务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需承担的全部费用;如发生非因公受伤或患病的或死亡的,需支付给劳务人员的医疗费用、抚恤费、丧葬费、补助金等费用(如法律规定需要支付才承担,否则不用支付)。

5、按国家法律规定,因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产生的需向劳务人员支付的其他款项;。

6、双方约定的应支付给乙方的其他费用。

(二)费用的标准。

2、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______元/人·月。

4、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

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计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计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乙方可委托甲方代为发放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如甲方要求直接向劳务人员发放劳务报酬等,乙方承诺接受并全面配合。

2、劳务派遣服务费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3、在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工资或甲方要求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劳务报酬的情况下,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单位与个人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劳务报酬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由乙方依法代缴,并在代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代缴凭证送甲方审核。

五、甲方权利。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出现相关情形后的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于3个工作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___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6、其他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7、劳务人员有以上1-6情形的,甲方应提供充足的证据,如缺少证据导致被生效法律文书裁决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承担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十五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如该劳务人员办理了社会保险),甲方应保障劳务人员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

(七)如果因甲方不履行有关法定义务或劳务合同约定义务,而与劳务人员产生纠纷,乙方应诉所需支付的交通费、律师代理费由甲方承担和支付。或者由乙方委托甲方指定人员参加仲裁或诉讼程序,生效法律文书裁决由乙方承担的义务最终都由甲方来负责。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保障劳务人员权益不力,导致甲方卷入纠纷,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如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依法负责处理,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劳务人员代办社会保险。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各复印一份给甲方人力资源部和劳务人员。

(五)如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如有未办理工伤保险的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甲方按《工伤保险条例》承担劳务人员的赔偿费用。

(六)劳务派遣人员工伤及职业病范围外的伤、病、亡自担其责(法定须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除外),甲乙双方协助处理有关事宜。

(七)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八)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甲方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服务。

(九)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十)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的范围和限额以乙方已收取的劳务费50%为限。超过部分,甲方放弃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如属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则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___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或重新签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或续订或重新签订合同手续、处理有关事项。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甲乙方各执___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企业派遣合同篇十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劳务派遣这一形式逐渐走入人们的视野。作为一名从事企业劳务派遣工作多年的员工,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这种形式的优势和不足。下面,我将从准备阶段、工作开展、职业发展、心理调适和未来展望五个方面来谈谈我对企业劳务派遣的心得体会。

首先,准备阶段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在进入劳务派遣岗位之前,我们需要充分了解市场需求和企业对人才的要求。同时,我们还要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技能,增加自身的竞争力。此外,要积极储备跨岗位的知识和技能,以应对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和企业的需求。一位优秀的企业劳务派遣员工,需要具备良好的协作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对未来职业发展的规划。

其次,工作开展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企业劳务派遣员工通常会在不同的企业进行工作,所以我们需要迅速适应新环境,即使是短期的工作也要尽职尽责。在工作中,我们要勇于承担责任,保持积极的心态,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此外,我们还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积极融入团队,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领导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企业劳务派遣中获得更多的机会和回报。

第三,职业发展是每个员工所追求的目标。作为企业劳务派遣员工,我们应该不断地关注自身职业规划和发展,积极参与各种培训和学习机会,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同时,我们还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积极参与企业内部的活动,展示自己的才能,争取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此外,我们还要保持工作的热情和动力,勇于面对挑战,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第四,心理调适是我们在企业劳务派遣中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由于经常换岗位和环境,我们需要快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同时要和新的同事相处融洽,保持积极的心态。在遇到困难和压力时,我们要学会自我调节和放松,寻找合适的方法来释放压力,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此外,要与同事分享心得体会,相互支持,共同成长。

最后,让我们展望一下未来。企业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就业形式,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需求增加,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也将越来越大。一方面,我们要适应新的就业类型和市场需求,加强自身的能力和竞争力,拥抱变化和挑战。另一方面,我们还要积极争取自己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公平和合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企业劳务派遣中久久为功。

综上所述,企业劳务派遣既有它的优势,也存在一些不足。然而,只要我们能够充分准备、勇于承担责任、积极参与学习、良好的心态和未来的展望,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在企业劳务派遣中取得良好的成绩和收获。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奋斗,我们可以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收获事业上的成功和满足。

(注:字数限制导致部分内容过于简略,仅供参考)。

企业派遣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派遣合同篇十二

甲方:×国××公司法定地址:(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乙方:中国××公司法定地址:(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国国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国之日起到离开×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公司账户,并按×国×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国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银行账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到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账户.乙方人员从返回,由甲方通过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一)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一一10平方米;。

(二)其余人员为4一一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饮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工作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

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七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旅费和替换者来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项措施.

2.在××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员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年,从乙方人员到达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年后,月工资增长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人员,不享受从到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至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后,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国×市签字.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职务:职务:

日期:年月日

企业派遣合同篇十三

人力资源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开办的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人力资源派遣服务机构,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这一用人方式最早起源于日本、美国。它的特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人不用人",用人单位"不招人用人",这种招聘和用人相分离的用人模式,是国际上十分流行的用工形式。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劳动保障制度的完善以及新一代求职者就业观念的变化,劳务派遣开始在不同层次的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得到发展。并顺应着这种国际化的趋势成为今后劳动力市场不断成熟完善的用工模式。

在尊重企业用人自主权和个人择业自主权的基础上,由骏伯人力资源公司直接对企业及其人员提供人事管理和系列化服务。骏伯人力资源承担的人力资源派遣服务能够使企业从具体琐碎的人事管理业务中脱出身来,全身投入企业经营和市场竞争,也使企业内部人力资源部门人员可以将更多精力关注于人力资源乃至人力资本管理当中。

劳动合同法:创建规范的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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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为辞职事件渐渐淡出媒体视野的同时,企业关注更多的还是事件背后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解读。在日前举办的“和谐劳动关系与企业制度创新”论坛上,全程主持《劳动合同法》起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等上百名中外劳动法专家以及近千名企业代表再次把脉这部新法。与会者一致认为,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很可能成为中国劳资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拐点。

立法专家:充分考虑了各方的公平。

“《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者单方诉讼保护吗?显然不是。”全程主持新法起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明确表示,“劳资双方具有先天不平衡性,新法的出台是各方博弈的结果,已经充分考虑了公平,希望各方不要误读。”

“中国经济前30年的高速增长,其实是建立在中国亿万廉价劳动力的基础之上,从世界范围来看,人力成本在我国gdp中的比例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信春鹰语重心长地说,“现在,到了该改变的时候。要实现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梳理劳资关系迫在眉睫。”

针对新法实施可能限制企业用工自由同时增加企业用工成本的说法,信春鹰评价是“企业和媒体的集体误读”。她分析认为,出现这种误读大致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新法的一些调整被少数企业片面理解引发过激反应,又被媒体放大;另一方面,多年来少数企业已习惯于资方的天然优势。一旦这种绝对的优势被打破,难免发出葡萄太酸的感慨。

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劳动法学会会长郭军同意这种判断,他表示,在用工方式上,企业可以“想用固定就固定、想用不固定就不固定、想用全日制就全日制、想用非全日制就非全日制,这几乎是一种绝对的用工自由”。郭军认为,考虑到我国还没有建立弱势劳工群体对抗强大资方的制衡机制,相应的司法保障和劳动监察力度也远远不够,在这样的背景下,新法依然给了用工单位很大的自由。

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合伙人吕立山认为,中国政府适时推出《劳动合同法》有加强企业合规管理的意图。

“这部法律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企业用工成本控制等方面带来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不失是完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及转换企业用工模式的一个契机。”德衡律师集团合伙人会议主席栾少湖律师的观点代表了相当多律师的观点。

谈到部分企业避之不及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深圳华商律师事务所张燃律师表示,无固定期限合同既不是不能终止也不是不能变更。在劳动者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无固定期限合同都可以由企业单方解除;另外,作为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企业和员工平等协商的前提下也完全变更。“可以说,只要是合理的用工行为,就没有不能终止的合同。”

国际劳动争议专家、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合伙人麦安吉评价新法是中国重要的一部法律。他提醒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关注新法三方面的重大调整:一是鼓励企业长期用工,他认为这对劳动力依赖型企业将是一个大的挑战;另外一点是新法强调劳资关系中的三方制衡,工会在企业中的影响力将会逐步得到加强;此外,他建议外资企业特别注意程序的合规,比如企业规章不能由企业单方制定等。

面对即将实施的新法,不同企业的反应完全不同。

“新法实施对我们的影响不大。”某大型国企的人力资源总监告诉记者。由于这类企业劳动关系一般稳定,内部规章制度也比较健全和完善,没有感受到太多新法实施的压力似乎在情理之中。

在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中间,从事企业人力资源工作的企业代表普遍表示压力“非常大”,一些服装和水产品行业的企业代表担心,《劳动合同法》严格实施的话,他们所在企业基层员工的收入至少需要增加一倍,他们由此担心自己所在的企业能否继续运营下去。

还有很多企业代表表示新法的一些规定不是很明确,比如法规过渡体制的进一步说明、无固定期限合同履行中有义务方的明确、劳务派遣中的临时性问题等等。

根据劳动争议与仲裁部门的数字,1987年至2005年,我国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长了50多倍,而近5年的平均增幅大约在26%左右。专家同时预测,新法实施后劳动合同争议案件还将大量攀升。

信春鹰透露,与《劳动合同法》配套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本月有望出台,而另一部《社会保险法》已完成草案,等待送全国人大审议。据了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取消劳动仲裁的收费,同时延长申诉期以及缩短审理期限,部分案件还将有望一裁终局。这几个调整都是朝着降低维权成本,同时加强执法效率的方向去努力的。而在明年新法实施后,相关司法解释也将不断出台。

《劳动合同法》谨防十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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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即将施行,市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学、用新法时,要谨防陷入以下十大误区:

误区一:《劳动合同法》只保护劳动者。

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可以依法裁减人员。

误区二:《劳动合同法》只适用于企业。

“劳动者”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劳动合同法》里的“劳动者”显然是狭义的,是有明确的法律适用范围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要指出的是,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法律同时明确,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但考虑到事业单位实行的聘用制度与一般劳动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管理体制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误区三:规章制度职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单位的规章制度职工当然得遵照执行,如有违反,也当然照章处罚。但作为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必须有两个前提:一是程序合法,二是实体内容不得与现行法律相违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同样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拒绝执行也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这不算违反合同和用人单位制度。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还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误区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解除。

不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都存在误解,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这样误解的结果是,一些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单位签订,而很多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

《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给出了明确界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就表明劳动合同的终止是不确定的,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的解除情形时就可以解除的。其实,许多单位的实践经验表明,与符合条件的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增加凝聚力,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而大多数职工也明白,不好好工作或者不与单位同舟共济,就是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也白搭。

误区五:订立合同是企业跟职工的事,与工会无关。

我国《工会法》第二条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六条明确:“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会的维权其实是很具体的,比如参与劳动合同文本的制定和修改,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还包括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权提出意见等。既然法律赋予了工会这一神圣职责,用人单位就必须予以配合和协助,而职工应该学会紧紧依靠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误区六:收押金违法但可以要求职工提供担保。

收取职工押金、扣押身份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这几年遭到严厉地打击和查处,于是一些单位转而要求职工提供担保,否则就不予以录用。《劳动合同法》首次明令禁止用工担保,其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作为用人单位,应该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利用强势地位,要求职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费用、扣押各种证件。如果违反,作为职工来讲,应大胆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就业权、财产权不受侵犯。

误区七:事实劳动关系提前通知就可终止。

对应订未订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根据现行规定,单位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终止,只不过要根据未订合同的期限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这种做法就不一定可行了,除非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否则,即使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不能被以提前通知的形式终止掉,而且,用人单位还将为不签合同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一个月以上一年以内违法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工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由于对劳务派遣这种新生事物缺乏法律规范,使一些用工单位认为使用劳务派遣工责任义务少,一些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权益往往受到侵害,发生工伤等问题后,还会出现两家单位互相推诿的情况。

为防止用工单位规避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明确,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同时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误区九:求职应聘须如实回答所有提问。

一些用人单位认为全面了解求职者的情况是自己的权利,于是许多女性应聘者面试时会被问及“你有没有男朋友”、“什么时候想要孩子”等问题,甚至必须通过尿检和妊娠反应检查,确定没有怀孕后,才能被录用。

为保护劳动者的隐私权,《劳动合同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也就是说,不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单位都无权过问,劳动者也有权拒绝作答。

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部分与工作有关的劳动者个人情况,如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员构成等。

误区十:裁员是用人单位想裁就裁的一些企业认为裁员是企业说了算的,想裁就裁,想裁多少就裁多少。面对单位的裁员,许多劳动者也表示无奈。

《劳动合同法》不仅对裁员的条件有明确规定,对裁员的程序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裁员并非是企业想裁就裁的。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仅限于四种: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至于裁员程序,《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部新法的阵痛:解读《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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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华为辞职门事件最终可能证明对这家企业的声望毫发无损,但对于将在一个月以后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来说,显然是一个不祥之兆。人们已经看到,7000名华为员工“辞职”、沃尔玛无原则解雇中国员工乃至奥林巴斯萌生去意,其实只是一部新法引起剧烈阵痛的开始,由于缺乏相关制度的设计与配套,实施这部新法的步履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注定会变得凌乱而纠缠不清。

基于人本的一部法律虽然无法承受所有的公平与正义之重,但它仍然让人充满期待。自全国人大2006年3月20日将《劳动合同法(草案)》公之于众并征求意见,仅仅一个月的时间,通过网络、报刊、信件各种渠道表达的意见竟达19万余件。权威的立法专家也承认,在共和国历史上,还没有一部法律在审议通过之前引起如此广泛的关注。就在今年6月19日《劳动合同法》得以通过不久,国内谨小慎微的政治观察家便断言这部新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即使在国际上亦属名列前茅。据说,一向自以为是的美国国会也多次采取行动,敦促布什总统对中国新《劳动合同法》所给予工人权利和保护的条款予以公开支持和赞扬。

牵动成千上万劳动者和资方神经的一部新法,其目的当然不是为了带给世界以惊喜。细心的研究者发现,过去始终在雇主和雇员之间谈不拢、伤感情的纠葛问题在这部新法中甚至都没有得到清晰的描述,但这丝毫不妨碍《劳动合同法》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将要产生的深刻影响——它不只是代表一个时期的劳资新政,更是建设新型劳资关系、缔造现代企业文明与和谐社会的一个至关重要的起点。

寻求单兵突破。

2005年,一幅名为《乞薪》的新闻照片在多家网站挂出来,又迅速被删除。由于没有官方评论,使整个事件显得扑朔迷离,但有幸看到过这张照片的人无不深感震惊——数十位衣衫褴褛的农民工齐齐的跪在寒风凛冽的工地上,只为向老板讨要那微薄的血汗工钱好回家过年。这样一幅真实的照片对于描述一个转型社会的劳资关系,显然胜过千言万语。它不只是为富不仁者道德沦丧的一个写照,更印证着弱势劳工与资方的权责倾斜已走向极致。

在过去的十多年时间里,《乞薪》现象俯拾即是。按照劳动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常凯的分析,从1995年至今,中国经济结构已经有很大变化,产权结构中私产已经占据相当大的地位,经营权也已经市场化,中国由此形成了由所有权和经营权联合起来的利益主体和集团,它们共同面对劳动者。在此情况下,劳资矛盾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市场中的主要矛盾。同时,现实中劳动者的权利却一直被忽视。旧体制不复存在,新体制下的权利没有建立,这种权利真空会导致激进行为,导致付出高昂的社会成本。“《劳动合同法》要解决这个问题,要从形式平等达至实质平等,公权介入是一大特点。”常凯说。

一般都认为,常凯概括的这个背景无疑是《劳动合同法》的深层立法原因。在一部法律颁布实施之前,耗费比较长的时间让公众参与讨论,并认真对待和广泛吸收其中的不少意见,从这个意义上说《劳动合同法》应该是一次成功的尝试。制定和推行一部新法显然不同于那些有气无力的局部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劳动合同法》得益于本届中央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对弱势劳动群体权益加强保护的政策愿景——借助一部法律比依赖政府官员的“爱民”和企业所有者的仁慈显然更加有效。这也同时决定了,在完成缓和劳资矛盾、保护劳动者权益和实现法治这些国家诉求的过程中,《劳动合同法》必须肩负起前卫的角色,实施单兵突破。

劳动合同法起草之初即伴随着巨大的争议,不同的利益方也为此展开过各种博弈。因此,推行这部新法的复杂程度显而易见。学者李曙光认为,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转型期,实施一部新法应考虑整个制度的协调性,中国当下的问题非常复杂。一部好的劳动合同法应该是在几个利益主体之间寻找到平衡点,既要有强大的工会组织,也要有对抗的企业家团体,能够形成一个好的谈判机制,这样才能保护好各方的合法权益。

在多数劳动关系研究者看来,李曙光并非杞人忧天。在中国还远未形成自下而上结构的真正意义的工会组织,也没有形成一个追求个人利益并且负责任的企业家阶层,而缺少这些步调一致的主角,《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肯定不会一帆风顺。

众所周知,具备了法律条文并不意味着一个法治时代的到来。法治是个包含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诸要素、诸程序、诸制度在内的系统工程,拥有完备且运转有效的法律体系,才能够保证法律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部平衡劳资利益和实现社会正义的良法,它已经存在,要全面付诸实施,建设一个高效的行政系统、革新执法者理念也同样不可或缺。

与《劳动合同法》密切相关且迫在眉睫的另一个问题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一个务工者在甲省缴纳的社会保险不能随身完整的带到乙省的限制规定,有可能使成千上万的农民工看到了一个灰色的前景——他们在一部新法中获得的保护仅仅成为“纸上的权利”。今天的农民工作为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人口迁移活动的主角,他们从乡村到城市,常常居无定所,加之户籍制度改革的裹足不前,使他们效力的企业单位更加不确定。他们唯一可以指望的是,曾经为之欢欣鼓舞的《劳动合同法》能够力破旧制,把权益落到实处。

困境还是契机。

在《劳动合同法》6月19日获得通过之后,企业突击裁员的现象已是公开的秘密,只是不像华为、沃尔玛这些业界翘楚使整个解雇事件变得家喻户晓,并就一部即将实施的新法引发了一场广泛而持久的讨论。不过,令人印象深刻的是,这部法律涉及的最重要的主角——资方却在这场讨论中鸦雀无声。

在《法人》记者就新法的推行试图进行的实证调查中,百分之九十的企业婉言拒绝了记者关于用工成本的采访。而在一年以前,许多企业在媒体面前的表现却大相径庭。他们不但积极参加媒体主办的各种哗众取宠的评选活动,渴望跻身“最受尊敬的公司”、“最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这些金钱铸就的榜单,而且热衷于在所有有影响的论坛上就企业的社会责任高谈阔论。事实上,“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花言巧语可能非常诱人,也有利于企业赢得暂时的品牌口碑,但它总是造成勤勤恳恳的员工丧失权利认知和企业低成本扩张的恶性循环。

《劳动合同法》可能面临着很多困难,但它首先竖起了一个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标杆,更为重要的是,它将推动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快转型和升级步伐,而不会在单纯依靠廉价劳动力这一棵树上吊死。

低廉的劳动力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给中国企业带来的好处比人们想象的要多,这种好处远远超过了员工们在整个社会所享受到的权益。由于廉价劳动力在全球大受欢迎,它已经将不计其数的外资企业吸引到了中国。从更宏观的角度看,通过全球化市场的相互作用,中国廉价劳动力得以让所有在华企业(包括国内企业)维持了其本来不可能获得的增长水准。不幸的是,这种不近人情的增长手段或许维持不了多久。一旦这种手段失效——它最终肯定会失效,那么廉价劳动力在中国增长奇迹中的特殊作用将突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劳动合同法》只是促使这种关注更早的降临了。其实在此前,困扰中国经济的事件已经发生,劳资纠纷日益加剧,反倾销案件层出不穷,产品召回事件接踵而至,巨额的国际收支盈余导致的流动性过剩,这一切棘手的问题都与廉价劳动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证明依赖低廉劳动力的扩张方式是该结束的时候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劳动合同法》适逢其时,如果不能很快采取行动,那么不只中国,整个世界都可能为此付出代价。

“1992年到现在,十多年过去了,当年担心发生的资本收益过分压低劳动报酬现象,不幸被言中,已经成为当前全社会面临的严峻问题。”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宋晓梧列举了一系列数字,对此提出警告。自1992年以来,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一直在下降,1980年、1990年和2000年分别为17%、16%和12%;2000年到2003年,这一比重虽略有上升,但依然徘徊在12%至12.5%之间。与之相对的一个可比数据是,美国的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近年来一直稳定在50%左右。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主任范建平的研究表明,最近十五年经济增长的好处过多的分配给了政府和企业,企业和政府占总收入的份额一直稳步上升,而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不断地削弱。有学者甚而指出,中国绝大多数劳动力的工资仍然处在“生存工资”阶段,工人的工资基本等于其最低生活费用,也即维持在生存、勉强糊口的水平。某种程度上,正是这种“生存工资”成就了中国故事和竞争优势。

而《劳动合同法》将渐渐改变这一切。根据权威的劳动法实务专家估算,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正式推行,企业的用工成本普遍提高至少三分之一。对于一些低技术、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突然增加的人力成本无疑是一个噩梦。许多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加工合同和出口订单,低价几乎是唯一的竞争武器,而持久的支持这种低价优势的只有低廉而源源不断的劳动力,广东省绝大部分企业员工工资近十年来不升反降的现象乃是最清楚的注脚。毫无疑问,一大批类似的企业在按照劳动法的要求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之后,利润空间已微不足道,剩下的选择要么苦苦支撑,要么关门大吉。

但是,并不是所有企业都一筹莫展。在一些雄心勃勃的企业领导人看来,法律本身并不是财富,但一个普遍守法的环境更有利于创造财富。这部新法看上去压缩了经营者的利润,其实是实现新一轮增长的契机——不仅推动那些追求更高商业目标的企业实现转型,进行技术和管理创新,同时鼓励企业毫不犹豫的摈弃低成本扩张的诱惑,从而追求卓越的品质。

进入中国22年投资达13亿美元的英特尔公司一位高管说,他们看重中国的工资成本,但不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在他看来,《劳动合同法》带来的是一个利好消息,在一个守法的容易获得共识的氛围中,所有的企业都获得了公平的竞争与成长机会。

现代企业文明的曙光。

新的《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让很多企业胆战心惊。在这部新法实施之后,一个最为明显的事实是,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难度更大,代价更高,员工更新也变得更加困难。

出于“规避风险”以及成本因素的考虑,很多企业赶在新法实施前辞退员工,重构劳资关系,对人员进行“大换血”。这些每天都有传出的企业新闻,无疑将成为这个冬天最炙手可热的话题。

热衷于对社会事件做广泛发言的观察家郝洪说,突击解雇员工的风潮实际上是基于对一部新法精神的最大误解。《劳动合同法》固然维护了弱势劳工的合法权益,但更是旨在实现双方力量与利益的平衡,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新法对劳动者权益的重申或升级并不是对劳动者的“特别照顾”,而是在明确劳动者责任的前提下一次权益的“对等归位”。

“任何法律关照的是一种秩序关系,不可能直接指导劳动力价格的确定,资强劳弱的现状不是一部法律所能纠偏的。”郝洪承认,当代中国和谐的劳动关系最终还得寄望于——一个成熟而自愿承担责任的企业家阶层,塑造一种真正具有现代意义的企业文化和企业文明。

种种迹象表明,《劳动合同法》开始推行之后,一种“普遍违法”的现象似乎难以避免。事实上,早在《劳动合同法》颁布的前十年,就有一部《劳动法》。关于劳动用工问题并非无法可依,而且《劳动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宗旨和规定曾经也赢得了众多掌声,当时许多评论认为,其保护力度在国际上都属前列。但是,之前的《劳动法》因为缺乏可操作性、执法不力,造成了严重的普遍违法、法不责众现象。研究表明,在沿海地区,约70%的企业行为与《劳动法》相抵触。

如果就此认定《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可能会延续这种普遍违法的积弊,显然有些悲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背景的支撑下,《劳动合同法》和原《劳动法》相比,前者的实施可能会获得更多的政治支撑。

中国政法大学刘承韪博士在接受《法人》采访时表示,法治的实现需要良法的存在和普遍的遵从这两个条件,我们毕竟有了一部平衡劳资利益和实现社会正义的良法这一前提。况且,法律规则可以塑造社会事实,成就一大批追求卓越的企业,共同推动我国劳动用工制度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刘承韪相信,为劳动者赢得权益和尊严,还需要更多的内容。

据一位参与《劳动合同法》起草工作的专家透露,即将实施的这部新法或多或少的汲取了日本劳动者保护法案中的某些精神。“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与日本的终身雇佣制异曲同工——它决不单纯是劳动者的福音,它同样也是培养员工对企业忠诚并调动其创造力的法律机制,日本企业甚至日本经济的巨大成功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这种长期用人制度。终身雇佣制实际上是企业中劳资关系的平衡点,既能为员工的职业生涯提供牢靠的保证,从而安心工作,具有归属感,也是企业调动创造力、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这种和谐的劳资关系,也恰恰是打造成功企业、建设现代企业文明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基石。

堪称世界上最杰出ceo的杰克·韦尔奇也表达了相同的英雄所见:解雇是诚实的残忍,但真正残忍的不是炒鱿鱼,而是忠诚缺位后的社会心理负担。每天担心被扫地出门的员工越多,称得上伟大的企业就会越少。

(1)工程总承包:承包范围最广:从项目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各项目、各专业)、请施工监理、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最后交钥匙给业主,直接对业主负责。业主可以委托他方做工程总承包,也可自已管理,分项发包。

(2)施工总承包:从业主或工程总承包处接受投资及施工图,负责整个工程所有分项;各个专业的全部施工任务,接受业主及业主委托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最后交钥匙给业主,直接对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工程总承包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将部分分项、分专业工程再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分包,但要管理、监督分包单位的工作质量,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向业主或工程总承包负责。

(3)施工承包:是从业主或施工承包处分包部分单项工程、某专业工程进行施工。接受业主(施工总承包)及业主委托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最后交钥匙给业主或施工总承包,直接对业主或业主委托的施工总承包负责。

(4)劳务分包:从施工承包单位手中分包某个工序的劳务工作。只包工不包料。

企业派遣合同篇十四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制度的变革,企业劳务派遣在我国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用工方式。作为一名一线员工,我有幸参与了企业劳务派遣工作,并深切地体会到了它给企业和个体带来的好处。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灵活就业的优势。

企业劳务派遣为企业和个体提供了一种更加灵活的就业方式。我在参与企业劳务派遣工作时,发现自己不再局限于一个固定的单位,可以在不同的企业之间轻松切换。这使得我能够不断接触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提高了我的多元化就业能力。同时,由于劳务派遣通常是一个临时性的就业方式,我也能够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在不同的时间段选择不同的工作,让自己的工作更加有针对性和有趣。

第三段:学习与成长的机会。

企业劳务派遣还为个体提供了学习和成长的机会。在我参与企业劳务派遣期间,我有幸接触到了许多专业领域的工作,并与各类专业人士进行了深入交流。通过与他们的合作和学习,我不断提高了自己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此外,我还能够通过参与各种培训和研讨会,了解最新的行业动态和技术趋势,使自己能够适应行业的发展和变化。

第四段: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企业劳务派遣使我深刻认识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我需要与来自不同企业和不同背景的同事合作。通过与他们的沟通和协作,我学到了如何更好地与他人合作、协调资源和解决问题。团队合作的能力不仅对于个体的工作效果有着重要的影响,而且对于整个企业和项目的成功也至关重要。

第五段:适应能力和职业规划的重要性。

最后,企业劳务派遣使我意识到适应能力和职业规划的重要性。在这种灵活的就业方式下,我需要不断适应不同企业和不同工作环境带来的变化,并做好自己的职业规划。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适应能力,主动寻找发展机会,才能够在企业劳务派遣中获得更多的机会和挑战。

总结:

通过参与企业劳务派遣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了它带来的灵活就业、学习与成长的机会、团队合作的重要性以及适应能力和职业规划的重要性。我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企业劳务派遣将成为更多求职者和企业的首选,为我们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挑战。而且,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才能够在企业劳务派遣中取得更大的成功。

企业派遣合同篇十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文中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文中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 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甲方(单位盖):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企业派遣合同篇十六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

2、甲方输出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三、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2、劳务费用各项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标准收取输出劳务服务费。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每月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根据乙方的用工需求,天内提供合适人选供乙方考核,对乙方确定的用工对象,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

2、甲方每月日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3、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生育事宜,由甲方负责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

4、乙方辞退的劳务派遣人员由甲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各类应付资金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五、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与其签订《上岗协议书》,明确劳务内容以及要求和工资(劳务费用)标准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处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劳务派遣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终止上岗协议,并退还甲方,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六、劳动争议处理:

与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起仲裁、诉讼。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企业派遣合同篇十七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中,企业劳务派遣作为一种常用的用工方式,已经在很多企业中得到应用。作为一名参与过企业劳务派遣的工作者,我从中收获了很多,也体会到了其中的种种心得和感悟。

首先,企业劳务派遣教会了我如何适应不同工作环境和岗位。作为一名劳务派遣员工,我需要根据不同的派遣工作岗位迅速融入并上手工作。我学会了尽快熟悉新的工作环境,与同事们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在这个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和个人承担责任的意义。适应能力让我能够从一种工作环境快速转换到另一种工作环境,提高了我在工作中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其次,企业劳务派遣让我不断充实自己的能力和技能。在不同的派遣工作岗位上,我从事了许多不同的工作内容,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能。这些工作经验不仅提高了我的专业能力,也培养了我的解决问题和应对挑战的能力。来自不同行业和领域的派遣经历让我能够对不同工作的要求有更全面的了解,也使我有机会学习和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企业劳务派遣让我意识到自己的职业发展需求和规划的重要性。在不同的派遣工作中,我渐渐明确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调整自己的发展方向。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反思,我明白了持续学习和自我提升的重要性。我开始制定自己的职业规划,设立中长期的职业目标,并采取行动去实现这些目标。企业劳务派遣给了我更多选择的机会,也让我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职业目标和意义。

第四,企业劳务派遣教会了我如何与各类人员相处和沟通。在不同的派遣工作中,我接触到了来自不同背景和层次的人员。这些人员中有优秀的同事和领导,也有比我低一些的劳务派遣员工。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合作,我学会了如何与不同类型的人相处,也不断提高了自己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这方面的收获使我在工作和生活中更加得心应手,也非常受用。

最后,企业劳务派遣让我了解到企业的需求和运营的全貌。作为劳务派遣员工,我往往会接触到不同企业的管理层和工作人员。通过与他们的接触和交流,我能够了解到企业的需求和运营的内外部环境。这种了解不仅让我更好地协调合作,也提高了我在工作中的判断力和抓住机会的能力。企业劳务派遣为我提供了参与企业运营和决策的机会,让我更全面地认识和理解了企业的运营机制和业务需求。

总的来说,企业劳务派遣给我带来了很多的收获和体验,也让我在工作和职业发展的道路上有更多选择和机会。通过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岗位,充实自己的能力和技能,规划职业发展,与各类人员相处和沟通,了解企业的需求和运营全貌,我能够更好地应对工作和生活中的挑战,也为自己的职业发展打下了更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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