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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作合同细则(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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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作合同细则(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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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法律主张和法律保护的基础,对各方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如何起草一份合同是一个需要细心思考的过程。如果您需要一份关于劳动合同的范本,以下是小编为您精心收集的一些样例。

合作合同细则篇一

本酒店对团体的定义为________人或________人以上同时进店及离店的旅游团体。

二、旅行团房数确认。

所有订房请直接与酒店营业部联系,能否接受临时增减之订房,由酒店视客房出租情况决定接纳与否。贵社之正式订房通知单及行程资料须在客人抵达酒店前三天邮寄或送达本酒店营业部。

三、取消预定规定。

所有取消之订房必须提前三天通知,旅行团之订房如在人住前两天内取消,贵社需负责交付所订房数50%的费用,如酒店在贵社团体预定到达前24小时内才接到取消订房的通知或在最后时刻团体没有人住,则需收取一晚房租补偿酒店客房空置的损失。

由于自然环境因素(如台风、班机取消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而令旅行团不能如期到达,由此造成的损失,酒店可免收损失费。

四、住宿延期及超额订房。

如旅行团超过预订日期仍不能如期离店时,本酒店可根据客房的出租情况协助安排。

凡经本酒店确认的团体,因酒店客房全满而安排不下,本酒店负责将团体安排至同等级或高于本酒店等级的酒店人住,不再多收房费。

五、儿童收费。

本酒店对十二周岁以下与父母同住一房的儿童提供一张免费加床。餐费则按成人标准的50%收取。

六、订餐规定。

旅行团及散客订餐必须预先通知酒店,本酒店根据贵社计调部预订计划订餐,任何陪同均不能更改取消。

七、陪同餐安排。

旅行团如在酒店用餐,本酒店负责安排全陪及本地司机免费就餐。

八、付款方式。

本酒店全部账单均为月结,贵社必须在接获本酒店账单后十四天内付清。

本酒店开户银行:中国银行,fec账号:____________。

本合同系贵社与本酒店业务往来之惟一合法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任何条款细则更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另备附件。

签字: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合作合同细则篇二

一、学习(各科课代表、小组组长负责)。

1、课前:书本准备,发现没准备好,小组扣分0.5分/人。

2、每天各科作业完成情况。当天小组内所有成员各科作业能够全部按时交齐,小组没人加0.3分,小组内有未交作业情况,个人扣0.5分/次(不得找任何理由和借口)。

3、全部交回作业后,得“优”的个人加0.5分/次,完成不好的(被老师点名批评的),个人扣0.2分/次,累计计算。

4、如发现抄作业的现象,一经查实,抄作业的同学扣2分,借给作业本的扣3分。如果两人均是本小组的,小组扣10分。

5、放假复课作业全部按时完成各科作业的,小组全部完成每人加2分。如果有未能按时完成作业,扣0.5分/人次。

6、背诵按照老师要求完成的,个人加1分/次。默写(听写)得满分的同学加1分/次。未背抄写课文未抄写者,一次扣5分。

二、卫生(副班长和卫生委员负责)。

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勤换、衣作整洁。因个人卫生不到位,受到老师批评或造成严重影响的扣1分/次。

2、卫生委员检查卫生情况时,发现在谁桌下的,发现一处个人扣0.5分,无人认领但在小组区域的小组扣5分/处。

3、每天卫生保持良好的,全天小组附近无垃圾每人加0.5分。

4、公共区卫生:未打扫干净的,扣小组2分/处;按时、认真、干净的,受到表扬的每人加0.5分。

5、组内值日:如发现垃圾未倒,清扫工具摆放不整洁的,小组扣5分/处。如果没有打扫,小组扣10分。

6、乱扔乱丢发现一次个人扣2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4分。

三、纪律(纪律委员和小组组长负责)。

1、每天按时到校,迟到早退扣2分。打扫卫生上课未进教室的扣5分/次。

2、集会做到快、静、齐。站队拖拉,造成影响者个人扣2分/次。两操时做到姿态端正,不东张西望,不讲话。不按要求者扣1分/次。

3、一天纪律保持良好,没有被纪律委员、老师点名批评的事情发生,小组加1分。如被老师特别点名表扬的,如果是个人加2分,如果是小组纪律被表扬的,小组加3分。

4、课堂上,遵守课堂纪律,凡做与课堂无关事宜的一次扣1分,任课老师提出严厉批评的,或故意扰乱课堂纪律的个人扣4分/次。

5、自习期间,有1人说话每次扣1分。

6、如果出现斗嘴、辱骂甚至打架者,当事人扣5分。如果情节严重,当事人扣10分,并小组其他人扣2分。

四、展示(班长和小组组长负责)。

1、上课积极回答问题,受到老师表扬的加1分,自己统计报小组长,小组长报学习委员。

2、小组活动积极、活跃、效果很好,得到老师表扬的每人加1分。

3、公开课积极回答问题,所有回答人员每人加1分。

五、荣誉(学习委员、各小组组长负责)。

1、考试竞赛获得优胜小组,小组每人加2分。

2、单科专项测试获得满分的个人加3分,两科满分再加2分,三科满分再加3分,依次类推。

3、竞争小组之间,超过对手的小组每人加1分。

4、成绩奖励办法:

a、班级前3名的个人加8分。

b、班级前5名的个人加6分。

c、班级前10名的个人加5分。

d、班级前15名的个人加4分。

e、班级前20名的个人加3分。

f、班级前25名的个人加2分。

g、班级前30名的个人加1分。

h、班级排名进步5位及以上的的个人加分(进步位数-4)/5分。

6、附加项:

1、各项负责委员及小组长负责各项统计一周无误,各项负责的委员和小组长加4分。资料遗失或未按时统计交给班长的一次扣10分,统计有误或者未进行统计的,一次扣2分。

2、对加减分有异议的同学与自己组长一起到班长处讨论解决,如果班长解决有困难时报班主任处。

3、在评比过程中严禁对个委员和组长顶撞或干扰,出现一次个人扣3分。

七、汇总(班长负责)。

1、各项负责委员及小组长负责各项统计,并于当天放学前交到班长处进行最后统分。

2、每个星期进行总结,排名在前三位的为优胜小组。

3、每月进行小结,依据每周的排名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前三位的为本月优胜小组。

备注:

1、严格按照本细则执行,如有异议,可提交班委会讨论解决。

2、此细则为暂行,尚在讨论商榷期,欢迎同学们积极提出好的建设。

3、如有不完善的地方,随时进行补充说明。

合作合同细则篇三

为倡导学生干部的“责任、协作、竞争”意识,激励学生干部在“三自”教育中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依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为规范学生干部德育加分,特制定本办法。

1、考核对象:任职时间满一学期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包括党支部委员、团总支委员、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干部,社团联合会副部长及以上干部;甲级社团部长及以上干部,乙级社团副社长及以上干部;各班班团委;以上机构及人员名单均需在团总支备案。

2、考核方法:各学生干部须在任职前上交工作职责,学院团总支将作为考核参照。各学生干部均需开会述职,评议人员需2/3以上到场方为有效。党支部委员由该支部党员评议,团总支委员由各班团干部评议,学生会干部由学生会全体成员及各班班长评议,社联干部由各社团干部评议,社团干部由该社社员评议,班团干部由班级同学评议。

以打分的方式评议。优秀10~9分,良好8~7分,合格6~5分,4分以下为不合格。评议结束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评议结果。评议结果将作为考核的重要参照。

3、加分原则:学生干部的加分必须严格掌握,真正地与班级学风建设创建活动成绩挂钩,与学生干部在班级学风建设创建活动中的表现及实绩挂钩,与年度工作考核结果挂钩。

4、加分细则:

(1)凡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社团干部年度考核定为优秀。

(2)凡班级被评为学风特优班或2次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的。

(3)凡所在班级被评为学风特优班或2次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的,

(1)凡所在班级1次被评为优良学风班或优秀团支部的。

(1)凡所在班级未评上优良学风班或学风特优班的。

以下情况其班干部德育加分不得超过3(10)分。

(1)在班级学风建设评比中,连续两次列于最后三名的班级的学生干部。

(2)学生干部所在寝室有同学作弊的(若是学生干部有考试作弊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一律不再加分)。

注:同一时间段同时担任几个职务的不累计加分,计最高分,不同时间担任不同职务的可累计加分。

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由学办负责解释。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团总支。

2009年7月16日。

合作合同细则篇四

此小组合作学习评价方案以小组为单位记分,个人表现同小组成绩挂钩,每小组基础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一、课堂学习。

1、早课快速进入学习状态,最快进入学习状态的每个小组加1分。值周小组负责评选记录。

2、课前按任课老师要求,预习学案任务完成和学案整理情况,按人次加减分,1分/人。

3、小组合作学习过程中,成员积极参与,会的同学积极帮助其他同学并相互帮助,取长补短,共同学习,有团队合作意识。小组同学之间互相尊重,能倾听别人的意见。小组展示前达到全组全会,回答无误。回答完问题不管对错要说:“x组x号回答完毕”,上黑板展示先在最上面写下“x组x号+姓名”。

4、课上根据表现加减分,正确回答老师问题的,按组内号数或答题情况相应加分。

5、各科课代表根据课上老师的得分评价将得分写到《课堂量化评价表》中,并详细记录下当堂课中各小组详细得分情况。学习委员每天将各小组当天成绩统计汇总,然后记录到一周小组课堂得分表中。

二、作业。

1、以小组为单位收交作业,每一成员都担任组内学科小代表,明确分工,按要求及时收交作业,凡交上的作业先检查完成情况,不做或未完退回,做好统计交于课代表。

2、课代表每天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反映给任课老师。按时收齐的小组,加5分,每少一人小组扣1分,写不完交的扣2分/人。一星期一汇总。周末汇总给学习委员。

3、若任课老师有详细规定的,按任课老师规定执行。

三、测试。

期中、平时各科正式测试、期末考试成绩,前10名同学给相应小组加10分/人。小组平均成绩按排名高低加10、8、6、4、2、1分。成绩进步班内5名以上给小组加2分/人。

四、纪律。

遵守班规规定中的八项要求,无论是课间、课上、午休等都按“静”的标准要求自己,若出现违反班规现象,按人次给小组扣1分/人。

五、卫生。

1、平时卫生注意保持,小组范围内小组负责,有垃圾纸屑按数量给相应小组扣1分/个。

2、每节课前擦净黑板,不耽误上课老师上课,耽误者扣1分/次。

3、不做值日,不倒垃圾,按人次扣分,1分/人次。

以上由卫生委员注意观察,做好统计。

六、其他。

好人好事、参加文体活动等,加1分/人次。特殊情况酌情加分。

七、奖评。

1、每周末将上述各项小组成绩累加汇总,按成绩评出一个明星小组,颁发奖状并在展板上公布。

2、每2周评出各组明星组员:学习之星、进步之星、纪律之星各1人,组内不重复,在展板上公布表扬。

3、每周小组成绩相加,学期末评出冠军、亚军小组。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合作合同细则篇五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规及合作社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坚持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办社方针,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营效益,增加社员收入。

第三条合作社填制会计凭证、登计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合作社是股份合作的经济组织,依法独立享有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侵占、平调、截留和私分合作社的财产。

第六条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要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

第七条合作社的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八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第九条合作社在银行开设现金结算户应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备用的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

第十条合作社建立现金。

日记。

账和银行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准确及时反映现金的收付、提存和结余情况,做到账款相符。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合作社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十二条合作社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

第十三条合作社建立固定资产登记、保管和使用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准确、如实登记,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第十四条合作社接受捐赠、补助的资产列入资本公积金。

第十五条合作社固定资产需要处置时,原值在1万元以下由理事会决定,1万元(含1万元)以上由社员大会审议决定。

第十六条合作社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第十七条合作社按照帐、钱、物相互独立分管原则,配置专职会计员、出纳员和财产物资保管员,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

第十八条合作社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帐法。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十九条财务负责人具体领导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负责制订各项内部财务制度、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支出的限额审批。

第二十条会计员负责按规定设置账簿,开设账户,实行总分类和明细核算。正确运用会计科目,真实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按期编制会计报表。做好参谋作用,并依法实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一条出纳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做到序时登记,日清月结;不得“白条”抵库现金,不得挪用和坐支现金,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

第二十二条财产物资保管员负责合作社固定资产日常核算,根据会计凭证登记固定资产帐卡,定期进行盘点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二十三条合作社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后存档。在未办清交接手续以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第二十四条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依法取得营业收入时,要手续完备,使用统一的收款凭证和必要的内部凭证,并及时入帐。

第二十五条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需要支付费用时,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六条合作社财务支出执行“一支笔审批”原则,实行分档逐级审核,限额授权,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性开支。金额在2019元以下(不含的,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2019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l0000元以上的,由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八条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凡金额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九条合作社财务支出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经办人出具合法的开支原始凭证,并注明事由、时间、经办人和证明人姓名。

2、出纳员和会计员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3、合作社财务负责人根据审批权限负责审批。超出审批权限的,应签署审查意见后,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或社员代表会议通过。

4、对不规范且金额大于300元的支出原始凭证,必须到税务部审核办理补税手续,方可审批、支付。

第三十条合作社建立民主理财制度,保证社员对合作社财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第三十一条合作社年初财务收支计划和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通过社员会议的形式,征得社员同意并记录在案。

(一)有权对所公布的财务帐目提出质疑;。

(二)有权委托监事会查阅审核有关财务帐目;。

(三)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或解答;。

(四)有权逐级反映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三条监事会行使下列监督权:。

(一)有权对财务收支情况检查和监督;。

(二)有权代表社员查阅审核有关帐目,反映有关财务问题;。

(三)有权对财务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四)有权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有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合作合同细则篇六

1)班级教室和工地卫生获得学校表扬,奖该组2分/人次;被学校批评或被广播通知重新打扫,扣该组2分/人次。(由劳动委员将改组学生名单报告给相应的小组长)。

2)拾金不昧加2分。

3)迟到一次扣1分;旷课一节扣2分,病事假扣0.5。

4)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活动,只要参加即奖2分/次。参加学校活动获奖的,一等奖另奖5分/次;二等奖另奖3分/次;三等奖另奖1分/次。参加班级活动获奖的一等奖另奖3分/次;二等奖另奖2分/次;三等奖另奖1分/次。

5)对不良行为和坏人坏事进行检举者,奖2分/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者奖3分/次。8)说脏话扣1分/句;吸烟、喝酒、打牌扣5分/次;随地吐痰和乱丢垃圾者扣3分/次。打架闹事扣5分/次;进网吧扣5分/次;敲诈哦勒索、偷盗者扣10分/次;私自下河洗冷水澡扣10分/次。

6)无故窜班扣2分/次;

7)染发、佩戴首饰、男生留长发、穿脱鞋、穿背心者扣2分/次;谈情说爱者扣10分/次。

8)故意损害公共财产,乱涂乱画、践踏花园和草坪者扣2分/次。

9)私自操作教学多媒体电脑者扣1分/一次。

10)不吃饭者或不排队打饭者扣1分/次。

(二)学习习惯。

1)早自习进教室后不读书,经组长提醒后仍然不读书者扣1分/次;午休迟到、或说话者扣1分/次;预备铃响后不准备下节课书籍的扣1分/次。

2)不做家庭作业者扣3分/科;家庭作业不完成或乱做家庭作业者扣2分/次。

3)作文被评为班级优秀作文并上墙者奖2分/次;被评为小组优秀作文者奖1分/次;二者不可重复奖分,抄袭作文者扣5分/次。

者奖5分/次。交流。

读后感。

并形成书面作文贴上墙者另奖2分/次。

(三)课堂行为。

1)预习方面:以小组为单位在该组小黑板上展示预习答案,科任老师利用课前三分钟对学生的预习情况进行等级打分。a奖改组1分/人;b不奖也不扣;c扣该组1分/人;若发现其组内成员有未做预习作业者,扣改组1分/人。

2)上课回答问题方面:以小组为单位,科任老师根据自己的加减分条件给各小组加减分。

3)听写、默写方面:完全正确者、不完全正确、不过关者扣依实情给一定加减分。

5)不遵守课堂纪律,被老师点名批评者扣2分/次;课堂表现好,被老师点名表扬者奖2分/次。

(四)成绩评定。

考试成绩在75—80奖1分/科;80—85奖2分/科;85—90奖3分/科;90—95奖4分/科;95—100奖5分/科;以第一次月考成绩为基准,进步多少分则奖多少分,落后多少分则扣多少分。

合作合同细则篇七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区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遵循农民受益、市区联动、有序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统一预决算管理、统一账户核算、统一业务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保障待遇,提高新农合基金抗风险能力,逐步实现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均等化,形成公平可及、保障适度、资金安全、管理高效的新农合制度。

(一)纯农人员。

本区农业户籍及其外省市农业户籍配偶,且未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城保、居保等)的人员。

(二)镇保人员。

2019年度选择参加新农合门急诊统筹的镇保人员。

参合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家庭内已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人员除外)。

根据国家和本市医改规定的筹资和补偿要求,综合上年度基金收支情况,医疗费用增长以及基金使用结构(基本医疗基金占85%、大病保险基金占5%、风险金占10%),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筹资标准。

(一)筹资标准。

2019年,新农合市级统筹人均筹资标准为1800元/人(备注:不含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资金来源包括:

1.个人缴费:按照我区2019年度新农合缴费标准缴纳。纯农人员的个人缴纳标准为310元/人;镇保人员参加新农合门急诊统筹的个人缴纳标准为1000元/人。特殊群体(指农村户籍的低保家庭成员、五保对象、60周岁以上老年农民、持证残疾人员,其中60周岁以上指195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人员)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区、镇(金山工业区)两级财政及区残疾人保障金作全额补贴。

2.区、镇财政补助:纯农人员各投入600元/人,镇保人员各投入615元/人。

3.市财政补助:纯农人员、镇保人员均投入290元/人。

(二)筹资方式。

1.集中投保资金。

个人缴纳资金由镇政府负责收缴后通过各镇(金山工业区)新农合基金专户在当年2月底前上缴区合作医疗事务中心基金结算户;特殊群体的个人投保补贴经费由区、镇(金山工业区)财政和区残联在当年2月底前按时上缴区合作医疗事务中心基金结算户;区、镇(金山工业区)两级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根据上年度参合人数由区、镇财政列入年度预算计划,补贴资金由区、镇(金山工业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缴纳时间另行通知。

2.中途投保资金。

2019年中途参合对象全额缴纳年度个人参合资金。中途参合对象个人缴费资金于参合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经区合作医疗事务中心基金结算户汇缴至市合作医疗事务中心收入户。

四、参合规定。

(一)参合时间。

参合对象应当在2019年12月10日之前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年度缴费,方可享受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农合待遇。

(二)参合方式。

在规定的时间内,纯农人员和镇保人员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主动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登记签约、缴费手续,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一)所属镇村卫生室。

(二)一级医疗机构。

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钱圩精神病院。

(三)二级医疗机构。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金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金山区亭林医院、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金山区妇幼保健所、金山区众仁老年护理医院。

(四)三级医疗机构。

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北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南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北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医医院、上海长海医院、上海长征医院、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上海市同济医院、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胸科医院、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上海市皮肤病性病防治中心、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补偿项目参照本市城镇职工医保规定执行。

(一)门急诊。

村卫生室、一级、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分别为80%、70%、60%和50%。按照以上补偿比例,由基本医疗基金先行支付300元(补偿费用),超过300元以上部分设个人自付段300元(可报费用),封顶补偿5000元。

(二)住院及门诊大病。

一级、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分别为80%、75%和50%。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门诊大病按照住院补偿政策执行。住院及门诊大病补偿封顶12万元。镇保参合对象不享受住院及门诊大病待遇。

(三)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当年度已享受新农合住院(含门诊大病)基本医疗待遇的纯农参合对象,经新农合基本医疗基金补偿后,当年累计自付政策范围内费用仍超过1万元的,对超出部分再补偿70%,封顶补偿8万元。大病保险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具体办法由市合作医疗事务中心另行制定。

(四)过渡性保障。

参照2019年我区新农合补偿标准,对于区内两家三级医疗机构(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高于市级统筹补偿水平的部分,由区政府予以过渡性保障。

1.筹资标准。

人均筹资增加70元/人,由区、镇财政投入,以上费用需专款专用。

2.补偿比例。

门诊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为10%(包含在门诊封顶补偿5000元范围内),住院(含门诊大病)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为20%(包含在住院及门诊大病封顶补偿12万元范围内)。

3.补偿方式。

实时结算。

(五)其它补偿。

1.精神病协议病人:住院医疗费用按照《金山区贫困精神病人免费住院治疗费用分担办法》(最新版)文件精神予以补偿。

2.家庭病床:对于经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评估符合收治范围的家庭病床病人,其可报医疗费用按照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报销比例进行事后报销。

3.其它:参合对象凡在本市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仅限上海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和住院可报医疗费用统一按照25%比例予以补偿,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外地就医补偿政策参照本市城镇职工医保规定执行。

(一)补偿时限。

1.享受待遇时限: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中途参合对象经确认后,次月起享受新农合待遇。

2.医药费发票零星报销受理时间:2019年2月1日起至。

2019年1月10日止,跨年度住院发票须在出院当年度内办理报销,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二)补偿程序。

合作医疗补偿费用统一由区合作医疗事务中心负责协调并拨付。

实行实时结算的合作医疗费用,原则上不再另行报销,补偿经费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后由区合作医疗事务中心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未实行实时结算的合作医疗费用由参合对象回所在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合作医疗进行补偿。

(三)提供资料。

实时结算:参合对象就诊时必须携带“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和“社会保障卡”(外省市农业户籍参合对象持合作医疗保障卡);如前往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住院者以及持合作医疗保障卡人员需前往所在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合作医疗办理“住院登记回执单”。

事后报销:参合对象报销时必须提供社会保障卡、原始医疗费发票、门急诊就医记录册、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投保人农村商业银行卡等。

(一)基金分配。

当年基金和区历年结余基金全部纳入市财政新农合基金专账统一管理。基本医疗基金(85%)按区县核算使用,用于基本医疗费用补偿。风险金(10%)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作为市级共济基金,用于弥补基金非正常超支造成的基金临时周转困难。大病保险基金(5%)划拨商业保险机构,用于大病医疗费用二次补偿。历年结余基金按区县核算使用,用于弥补当年市级统筹基本医疗基金超支。

(二)监管机制。

1.审核制度:所有合作医疗补偿费用均实行网上和事后审核制度。

执行。

(三)制度管理。

1.建立考核制度。

加强服务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各镇(金山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合作医疗的考核按照当年新农合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2.建立基金风险分担机制。

(1)实行区镇两级政府风险分担机制。统筹资金发生缺口,应分析造成资金缺口的原因。凡属政策因素导致的,原则上在当年统筹资金中列支;当年统筹资金不足时,在区历年结余资金中列支,区级历年结余基金不足(指结余基金不足年筹资额的10%)的按程序申请动用风险金等市级共济资金,再超支部分按市、区两级财政投入比例分担,其中区、镇按1:1承担。

(2)实行与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风险分担机制。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门急诊医疗费用全面实行按总额及按人头付费管理制度,对于超预算部分资金缺口,将根据考核情况,由区合作医疗事务中心与各定点医疗机构分担。

1.门诊大病享受规定。参合对象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挂号、结算时和事后报销时需出示《金山区新农合门诊大病登记凭证》后方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2.异常结算次数管理。对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月门急诊就诊次数累计15次以上,或连续3个月内门急诊就诊次数累计30次以上的参合对象将不予实时结算,由参合对象申请后经区、镇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予以报销。

3.中途参保、退出规定。对于中途参保人员,按照《金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途参保相关规定》文件精神执行;年内改变保障性质的,新农合账户予以冻结,保费不予退还。

4.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参合对象无特殊情况至实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必须使用社会保障卡,否则产生的自付费用不予受理报销。

5.跨区就医规定。申请跨区就医的参合对象参照《关于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农民跨区就医的试行意见》(沪卫基层〔2019〕1号)文件执行。

在总结本区总额预付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新农合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具体按照《金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金合医委〔2019〕3号)文件执行。

按照《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金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金府发〔2019〕21号),区、各镇(金山工业区)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工作和人员经费列入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予以全额保障,不得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

(一)本操作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原有办法与。

本细则不一致之处以本细则为准。

(二)本操作细则由区合作医疗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合作合同细则篇八

三、取消预定规定。

四、住宿延期及超额订房。

如旅行团超过预订日期仍不能如期离店时,本酒店可根据客房的出租情况协助安排。

凡经本酒店确认的团体,因酒店客房全满而安排不下,本酒店负责将团体安排至同等级或高于本酒店等级的酒店人住,不再多收房费。

五、儿童收费。

六、订餐规定。

七、陪同餐安排。

旅行团如在酒店用餐,本酒店负责安排全陪及本地司机免费就餐。

八、付款方式。

本酒店全部账单均为月结,贵社必须在接获本酒店账单后十四天内付清。

本酒店开户银行:中国银行,fec账号:____________。

合作合同细则篇九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

(四)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

(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

(六)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八)保险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

(九)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

(十。

一)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

(十。

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

(十。

四)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三、赔偿处理。

(一)若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二)生产出售的同一批产品或商品,由于同样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财产损失,应视为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________年。

四、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三)保险期满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期间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的总值书面通知本公司,作为计算实际保险费的依据。实际保险费若高于预收保险费,被保险人补充其差额,反之,若预收保险费高于实际保险费,本公司退还其差额,但实际保险费不得低于所规定的最低保险费。

本公司有权在保险期内的任何时候,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一定期限内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总值的数据。本公司还有权派员检查被保险人的有关帐册或记录并核实上述数据。

(四)一旦发生本保险单所承保的任何事故,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

3.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五)若在某一保险产品或商品中发现的缺陷表明或预示类似缺陷亦存在于其他保险产品或商品时,被保险人应立即自付费用进行调查并纠正该缺陷,否则,由于类似缺陷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五、总则。

(一)保单效力。

被保险人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险单的各项规定,是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二)保单无效。

如果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保险的实质性内容,则本保险单无效。

(三)风险变更。

保险期间,被保险人若生产、出售某种新产品或保险产品的化学成份有所变动,应在10天内书面通知本公司,并根据本公司的要求,缴纳应增加的保险费,否则本保险将不扩展承保该产品。除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保险单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1.被保险人丧失保险利益;。

2.承保风险扩大。

本保险单终止后,本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保险人本保险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四)保单注销。

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对本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月比例计收,后者按日比例计收。

(五)权益丧失。

责赔偿。

(六)合理查验。

时,将以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在该项缺陷或危险未被排除并使本公司认为满意之前,对其有关的或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

(七)重复保险。

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八)权益转让。

若本保险单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九)争议处理。

下列特别条款适用于本保险单的各个部分,若其与本保险单的其他规定相冲突,则以下列特别条款为准。

合作合同细则篇十

1、早上6:40前、下午2:20前、晚自习7:05前到教室;迟到每人次扣3分。

2、不得旷课。旷课每人次扣4分,并记录在案,累计达一定节数,根据学校处分条例处理。

3、不得请假。请假每人次扣3分。

次扣3分,事后不补交由家长签名的请假条每人次扣3分。

5、在校时间内,未经班主任同意,不得私自离开学校。特殊情况需要写好请假条(必须有学校领导、班主任和班长签名),班主任电话联系家长,签名后方可离校。违者以旷课论处。

二、学习。

(一)上课(该分值主要由上课教师打分)。

2、交流讨论:组内分工明确,讨论积极主动、热烈有序,发言面广,有礼有节;达到解决问题或产生新问题的目的。不讨论或讨论与学习内容无关的扣1分。

3、展示:参与积极主动,一周内各成员至少应有一次展示。少一人展示则该组扣1分。板演规范清楚,讲述或发言响亮、清晰,条理清楚,见解或方法独特、有新意。

4.组内各成员尊重他人发言,善于倾听,在倾听中思考,在倾听后评价他人发言,及时补充自己的想法。

5.善于思考,能主动发现和提出问题,并有条理地表达思考过程。

6.组内学习风气浓厚,成员间互相帮助,主动为学习有困难的组员解惑答疑,共同进步。

7.组长认真组织安排组内学习活动,组内成员服从组长的安排,听从组长的指挥。

(二)作业。

1、课堂作业(测试)打a或达到90%分值的加1分。

2、及时上交作业,各科收交情况由科代表进行整理记录,未交者每人次扣2分。

3、作业不得抄袭,抄袭每人次扣2分。

(三)、考试。

测验、考试以诚实为首要准则,不得作弊。科任教师组织的单元测试作弊每人次扣10分,学校、年级组组织的月考、中考、期考作弊每人次扣20分。

考试成绩90分以上加2分,80分-89分加1分,不及格扣1分,40分以下扣2分。

三、纪律。

(一)课堂纪律。

1、上课铃响后未进教室坐好,每人次扣2分。

2、组员课前准备充分,物品放置整齐,安静等待上课。无追打、乱扯、闲聊、大声喧哗等不良现象。违者每人次扣3分。

3、课堂上交流讨论时无乱扯捣蛋、高声喊叫等不良现象发生。违者每人次扣2分。

4、课堂上玩手机、看闲书、睡觉、讲话者每人次扣5分。

5、课堂上上甲课做乙事者每人次扣3分。

6、听从教导老师和班干部的管理,尊重老师和班干部。违者每人次扣5分。

(二)集会纪律。

1、周一升旗或平时集会时要肃立、行注目礼。期间不得讲话、玩手机、吃零食,看书等做与集会无关的事。违者每人次扣3分。

2、做广播操时要有力度,有节奏感,姿势正确,动作到位。不认真者每人次扣3分。

(三)课间纪律。

1、下课后,值日生负责及时清理讲台、擦净黑板。未完成每人次扣1分。

2、不随意使用班级电化设施(电脑、音响、投影设备)。违者每人次扣2分。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3、进出办公室喊报告,看到老师主动打招呼,有问题虚心和老师提出,并表示谢意。

(四)、宿舍纪律。

1、跑校生到宿舍,住校生乱串宿舍,每人扣4分。

2、学生夜不归宿或午休不归,每人次扣20。

四、劳动。

1、每个人都必须保持自己座位周围干净,不乱扔纸屑和瓜皮果壳,不随地吐痰,违者每人次扣2分。

2、注意班级卫生,按要求打扫教室并负责当日保洁工作。未完成每人次扣1分。

3、不服丛分配或偷懒者,每人次扣2分。

4、要做好卫生工作,卫生检查不合格值日生扣1分。

五、仪容仪表:

1、全体学生必须按照校规在每天穿戴校服、套桌套。未穿校服套桌套,每人次扣1分。

2、在校期间,不佩戴任何首饰。如:耳环(钉)、戒指、手链、项链、玉佩挂件等。违者每人次扣1分。

3、女生不染发,男生不留长发。违者每人次扣1分。

4、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违者每人次扣1分。

5、不说脏话不骂人。违者每人次扣3分。

6、任何情况下不得吸烟、喝酒,不得打架,更不能纠集社会人员到学校。违者每人次扣20分。

六、加分项。

1、每月黑板报主要由团委负责,各小组依次轮流帮忙,组长依据任务量对组员进行分工,不帮忙不出力、态度不好不积极主动者,每人次扣2分。

2、凡为班级带来任何荣誉的均可加分。加分项分值年级组级别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学校级别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4分。

3、好人好事(拾金不昧或其他),依情况每人次分别计1、2、3、5。

其他未尽事宜视情况参照本方案执行。

高中班级管理制度细则。

高中班级管理制度细则(一)。

一、班级管理机构。

1、班长:班级实行班长负责制,在班主任不在时代表班主任。负责宏观调控班级所有事务,及时收集、反映学生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班主任保持工作联系,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维护班风、学风建设,重点协调值日班长负责教室课堂自习的纪律。

2、团支部书记:负责团委的工作,组织学校团委组织的比赛如演讲比赛、歌咏比赛、文艺会演等,协调文艺宣传委员负责黑板报筹办。

3、学习委员:带领各科科代表做好工作,建立班级学习小组,建立一个富有浓厚学习风气的班级,学习委员应协助班长主动做好围绕学习开展的各项工作,协助教师搞好教学工作的开展,。

4、体育委员:负责两操一课组织领队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学校组织的体育比赛如运动会、篮球赛等。

5、卫生委员:负责平日及大扫除的卫生工作,主要是检查、督促、把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同学清扫。

6、生活委员:负责学生的饭卡充值和挂失,水票的购买等生活工作。

7、文艺委员:负责每天三次课前一首歌的组织工作,协助团支部书记组织好歌咏比赛、文艺会演、黑板报等。

8、室长:负责宿舍内的卫生和纪律,确保有一个良好的卫生和休息环境。

9、课代表:各科代表负责完成各科教师布置的任务,要做到腿勤、手勤。

10、值日组长:负责当天的教室、卫生区的卫生工作,主要是带领相关同学及时的打扫干净。

二、班级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一日常规要求。

一、上课。

1、上午、下午、晚上必须按时到教室(预备铃前10钟)。由值日班长负责考勤,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对表现好的学生要表扬奖励。每迟到一次扣除当月一日常规量化总分1分,有事必须亲自向班主任请假(写请假条,由班主任批准后交班长)无故旷课1次扣除当月常规量化总分5分。

2、课间小预备铃响后,立即进入教室。保持肃静,做好上课前的一切准备(准备书本文具等)。书本一律放在桌子的左上角。小预备铃响后还在打闹者,一次扣除当月常规量化总分1分。

3、上课铃响后,老师进入教室,班长喊起立,待老师还礼后全体同学坐下。下课铃响后,老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老师还礼走出教室后同学再出教室(如老师有事未出教室,同学可先走)。

4、上课时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认真记笔记,不得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独立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每缺交一次作业扣除量化1分,考试作弊1次扣除当月常规量化总分10分,并且当场试卷判零分。

5、上课时坐姿要端正,不随便说话,讨论要积极认真,发言要举手,经老师许可后再发言(臂肘触桌面)。发言时要起立,坐姿端正,声音宏亮。

6、上课时不随便出入教室,不擅离座位,调换座位。下课铃响后才能出教室,户外课不许中途回教室。每违规一次扣除当月常规量化总分1分。

7、上课时不准戴帽子、围巾、手套。不许穿背心、拖鞋、短裤,运动场不许赤背。每违规一次扣除当月常规量化总分1分。

8、衣着打扮要符合中学生身份。举止要端庄大方。男生留发不过发界,女生不烫发,不能梳披肩发,不化妆,不佩带饰物。学生不准带手机。违反规定者立即改正,并扣除当月当月常规量化总分5分。

二、自习(包括晚自习)。

自习课学生应自觉学习,不得随便出入教室和下座位,要保持教室安静。在老师进行辅导时,发问要先举手,经老师许可后再轻声发言。

9不准谁便移动座位或调动位,如有发现,扣除1分。

10课禁止转笔转书,如有发现,扣除1分。

11上课不准在教室吃零食、不准照镜子、不准梳头及递纸条、左顾右盼,如有发现,扣除1分。

12上自习课应自主自觉学习,不准说话、讨论问题,如有发现,扣除1分。

三、两操(早操和课间操)。

13、一定要坚持上操(因故不能做操者,必须亲自向班主任请假),无故不请假者扣2分。

14、出操时要做到:集合迅速,列队整齐,保持安静,口号响亮。

四、寝室规定。

1、下晚自习后20完成所有事情,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准说话,分不准点灯,不准用手机,违纪者扣除2分,手机没收。(以学校通报为准,没有具体到人的,全宿舍都扣)。

2、所有物品按寝室公约规定摆放到位,卫生打扫要及时、符合要求。如有违规扣除相关人以及室长每人2分。

3、寝室内不得乱扔零食袋子及废弃物,违规者一次扣除1分。

第二部分班费及班上公物的管理。

一、费的管理。

班上都有一定数额的班费,用于班上的公共开支。班费的筹集、使用和报销都应有相应的制度。班费的使用班费可用来购买书报、对优秀生进行奖励、对生活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用作活动经费等。班费使用时,数额较小的由负责同学决定;稍大数额的由班委会决定;数额再大些,最好听取班上全体同学及班主任的意见。经手人凭发票或有关单据向负责同学实报实销。负责同学要定期向全班同学公布班费收支情况。

二、上公物管理。

班上公物管理要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可由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负责教室设备的管理和维修的组织工作,课桌椅实行定人、定物、定管理,定期进行评比检查,按规定实行奖励、表扬、批评或赔偿。

第三部分违规处罚规定。

1、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处罚分批评、写说明书、警告、劝其退学等形式。

2、违规一次在班级一日常规量化总表上扣除相应的分数,每月由班委会及学生代表(两名)累计一次总得分,连续两次月累计积分在班上最后三名的同学由家长到校协助教育一次。每学期一次操行总分。

第四部分奖励加分管理条例。

1、拾金不昧,价值超过五元一次加一分,但弄虚作假者将严厉批评,并扣除5分。

2、寝室卫生打扫在学校量化考核中积分在六个寝室评分最高的,全寝室成员总积分各加1分,寝室长加2分。寝室连续一个月没被学校违规通报,全寝室成员总积分各加1分,寝室长加2分。

3、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积极主动参加者,一次加1分。在大型考试及和各种大型活动中受到学校点名表扬或奖励者,一次加2分。

4、在班级管理中积极为班级管理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者,一项加1分。

5、一个月内没有扣分者,每人加2分。

6、教室卫生值日不注意保持、监督或不倒垃圾桶,当天的值日生每人扣1分,卫生委员和值日组长扣1分;一月内教室卫生、门窗及黑板讲桌卫生保持好,奖卫生委员和值日组长2分。

7、值日班长由于不主动开展工作且当日出现严重问题扣除其当日量化分2分,一月内被评为优秀值日班长加3分。

8、每月内一人在某学科课堂学习主动,积极发言在30次以上,加2分(由课代表负责评估)。

9、月主题征文或通讯报道在学校获奖,一篇加2分,并给予物质奖励。

10、每月内一人所有学科作业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者,加2分(由课代表负责统计)。

11、每月内某一学科全班同学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及时送交,课代表加2分。

12、每次各科月考成绩每上升10个。

高中班级管理制度细则(二)。

班级管理制度。

班训:完善人格,有效学习、坚持付出、预约成功。

班风(校风):严谨的态度严明的纪律严格的管理严肃的作风。

组织形式:小组责任制。

责任人:小组长。

具体安排:

全班分为七个小组,每小组七至八人,设小组长一名,组内收各科作业同学各一名,收齐作业后交各科代表。小组长负责本小组的所有事务,如分工安排、收费、发放物品、纪律维持。每小组轮流负责一周值日,称为值周小组,在本值周内,负责教室、卫生区、自行车摆放等相关值日项目。

小组长负责组织、督促本值周内的卫生落实,带动小组成员的学习进步、做好值周内的卫生、学习、纪律等方面的管理和记录,并就本小组值周情况进行总结,提炼经验和总结教训(周日晚自习),每周一交班会随笔。

小组间实行评比,在卫生成绩、学习成绩等方面,评出优秀值周小组、学习成绩最优小组、纪律表现最佳小组等奖项,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凡本小组成员出现严重违纪,取消本小组阶段性评优的资格。

此项内容由副班长负责。

评价方式:发展积分制。

为了更好的促进每位同学的发展,特制定发展积分制,每位同学有起始80分的积分,根据加减分情况,其最终得分作为每学期评优及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家长会汇报的依据之一。

班规班纪:

一、出勤:

1、早晨、下午,晚自习前十分钟预备铃前进教室。教室保持安静,禁止一切嬉闹、打逗。课间二分钟预备铃保持绝对安静,准备好上课相关物品,进行预习。上课铃响进入教室算迟到。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算早退。(因公,需要班主任认可,因事需要家长提前请假,不在评价范围)。

2、请假制度:如请假需要家长亲自联系班主任,事、病假期不超过一天。住宿生,需要持医务室证明,最多在宿舍休息半天,多者由家长接回家治疗。一天以上病假者,需要由医院出示的建休病假条,按芦台一中学分管理方案执行。禁止旷课,旷课者按学校学分管理规定处理。

3、住宿生必须按时按规定出早操或是出小早自习。如果因病,也需要到场见习,补开假条,否则视为旷课。课间操必须全员到位,因病长期不能参加,需有县医院证明,其他短病假需医务室假条。

4、课间操、眼保健操属于课程内容,必须认真对待和参与,否则算缺勤。

5、奖罚:如出现迟到、早退。进行第一次罚抄写班规五遍,第二次通知家长,学生班内做保证,第三次,回家反省,扣发展积分1分。三次以上者,取消评优资格,综合素质等级降一级。

每一学年全勤的同学,加发展积分2分。

此项出勤记录和统计由组织委员负责,认真填写考勤登记表,将缺勤或迟到等问题如实、准确记录并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二、纪律。

1、二分钟铃响应立即保持安静,出入教室不许打逗、说话。上课、自习课纪律应保持绝对安静,禁止一切嬉笑打逗。教室内禁止吃零食(早点在早自习十分钟铃响前吃完)。课间不大声喧哗,不看闲书,不乱串座位、班级。

2、上课不接下言,不说闲话,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得到老师允许才能回答或提出问题,鼓励积极回答问题,自习课问老师问题应起立低声,并向老师致谢。升旗、集会等应保持安静,不做小动作、不说话,听从指挥,严肃认真。

3、进入学校禁止带手机、3等一切通讯、娱乐设备,一经发现,全部没收。3次以上,扣发展积分2分,取消评优资格,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降一级。

4、在校期间,出现打架、斗殴等建纪情况,视情节记过或劝退,取消评优资格,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

5、服从班委对班级纪律的管理,不与班委作对,服从班委的要求和管理,及时改正。

6、在校一律穿校服,发型、服饰符合学校要求,不合格者不允许进教室。

6奖罚:

由于纪律问题,每学期被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等点名批评,采取具体的惩罚措施,如正强化:禁言、十分钟不间断脱稿主题演讲;负强化措施,停课,回家反省等)累积3—5次,扣除发展积分1分,6—8次扣发展积分2分,8次以上取消评优资格,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降一级。

课堂纪律,由任课老师在每学期期中和期末两个阶段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综合各科表现,优秀者加发展积分1分,不合格扣1分。

此项内容由班长负责。

三、学习。

1、课堂表现:要求认真听课、积极参与、不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不与老师发生冲突、有问题意识,积极向任课教师问问题。

2、作业质量:及时交作业,保证作业质量,禁止抄作业、替写作业等情况,每天早自习前收作业。

3、考试诚信:认真对待考试,严禁作弊。

4、学习目标:给自己定阶段性、合理的学习名次目标,不断提升自己的竞争、向上的意识,并为之付出坚持不懈的努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高情商,善于自我管理。

5、奖罚:不交作业,罚写同样的作业5遍。3次以上不交作业者,扣除发展积分每次1分。

以入学年级名次为基础成绩,年级100名以内,在每学年的月考、期中、期末考试等大考中,年级名次的平均,基础成绩为年级100名以上的,提升10名以上,加发展积分2分,基础成绩为年级100至400以内,每提升30名以上,加发展积分2分,400名以后,每提升50名以上,加发展积分2分。

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交由德育处严肃处理。取消评优资格、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

此项内容由学习委员负责。

四、集体。

1、认真完成班主任布置的各项任务,主动参与班级活动。

2、同学之间宽容互谅、不起矛盾,不给小组拖后,认真完成班委、组长安排的各项值日卫生。

3、尊敬老师,不顶撞老师,不与老师发生冲突,虚心求教。

4、爱护集体财物,不损害、破坏集体财物。

5、奖惩:

不完成相关集体任务或不能按质完成,3次以上,扣除发展积分1分。

在各项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

与教师发生冲突,除采取具体的强化措施外,3次以上者,取消评优资格,综合评价等级降一级,此项内容由团支书负责。

五、卫生。

1、值日生按时到位,保质保量的完成值日任务。

2、教室常规卫生包括:讲台、黑板、窗台、地面的清扫、清洁。

3、严格执行大扫除卫生安排,严禁缺勤、偷懒,三十分钟完成扫除任务,走读生回班上自习。

4、奖惩。

教室、卫生区、车棚每周扣分超过三次,每扣一次分,扣除值日责任人发展积分1分。宿舍卫生由当日值日生负责,当值宿舍卫生超过三次扣分,扣除值日生发展积分1分。

大扫除不到位者,采取强化改正措施,三次以上者扣除发展积分2分。五次以上者,综合评价降级。

值周小组整周都是满分,小组成员全部加1分,宿舍卫生两周不减分,宿舍成员全部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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