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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篇一
本次考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中共常熟市委组织部。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篇二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安排。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24日,具体安排为: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相一致。
3.笔试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8年4月中旬在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查询。
(二)面试。
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录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篇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未形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二)有关职位专业科目考试。
扬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01、02职位入选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以口语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听、说能力,采用百分制计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此外,扬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01、02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笔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篇四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安排。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24日,具体安排为: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原则上在本市设置考点。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笔试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8年4月中旬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宿迁市考试鉴定网()查询。
(二)面试。
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前,招录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篇五
报名工作由泰州市组织人社部门会同招考单位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省内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6年1月11日9:00-1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1月11日9:00-1月18日16:00。
缴费时间:
2016年1月11日9:00-1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报名网址:
2、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市级机关由各招录部门负责,市(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由该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报考资格初审工作、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由招录单位的市级主管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审核机关根据本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起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参考。
3、报名注意事项。
(1)2016年公务员考录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还可向招录单位及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简章和相关要求,按简章和职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录用等资格,并按公务员考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4)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5)考生报考时,须符合职位计划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职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按《泰州市2016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录单位提出申请,招录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泰州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泰州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相关网站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录单位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1月16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录单位未同意或泰州市组织人社部门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职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7)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6年3月14日—15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
(8)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篇六
报考南京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需符合南京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志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3、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报考南京市公安局市局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报考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5.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6.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7.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8.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7.自2011年1月18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1.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二)报考要求。
1、报考本市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2、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经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3、2013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或取消录用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篇七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6年1月11日09:00-1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1月11日09:00-1月18日16:00;。
缴费时间:
2016年1月11日09:00-1月19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人事考试网( )。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录机关(部门及所属单位,下同)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考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初审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职位。
3、报考人员报名时可选择省内笔试考区,就近参加笔试。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该职位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通过该职位资格初审且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016年1月21日9:00-16:00。
5、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公务员局《江苏省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以及本简章等文件,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职位。本简章及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16年1月17日(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和报考对象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等按规定为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备。
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6年3月14日-15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扬州市: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经其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
7、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市级机关由招录机关负责;县(市、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由该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由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资格初审期间,各审核机关要根据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起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各审核机关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篇八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对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职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资格复审前,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对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对象(含同分并列者),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鉴于体能测评的竞争性和淘汰性,为保证每位入围体能测评考生公平竞争的机会,凡不能及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对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不足考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比例的,按其缺额进行一次性递补: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该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评和体检对象(含同分并列者),合格后列入面试人选。
(二)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考录简章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社会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前,报考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如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也应及时提供,鉴于其考录程序的特殊性,最迟必须在考察政审前提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公安人民警察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省统一规定,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三天截止。
报考资格复审工作,按照资格初审工作职责分工要求和《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关于资格审查问题”等相关规定进行。
各审核机关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
六、面试及有关职位专业科目考试与考试总成绩计算。
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篇九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其参加测评人数比例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法院和司法等部门研究确定。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招录机关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录用审批机关在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网站、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市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篇十
报考张家港市(不含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为:
时间:4月25、26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地点:张家港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三楼大厅(华昌南路3号港城大厦辅楼)。
二、资格复审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现场填表。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实填写《张家港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表》并签名。
(二)参加验审。考生根据报考职位条件,对照验审分组依次进行验审,验审时应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等相关证明;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人事档案代理等相关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在苏州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苏州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4.留学回国人员、赴港澳台陆生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5.大学生村官还须出具服务地所属县(市、区)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可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受托人须带好上述材料、本人身份证,并提供考生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书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2018年公务员招录资格复审。”
经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领取凭证。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领取面试通知书凭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该凭证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领取《2018年张家港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缺席资格复审,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9日。
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篇十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各招考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录用审批机关在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由于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公示后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自2015年起,我省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篇十二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十)报考人员均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
(十三)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8”),考录对象为:我市各县(市、区)本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考人员应政治素质好,能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工作能力,扎实工作,得到群众认可。乡镇(街道)党组织出具相应证明。
2013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或取消录用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篇十三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具备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
2.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6、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镇江生源的毕业生视为具有镇江户籍,按社会人员报考。
3.驻镇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系统的职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不受户籍或者生源地限制。
其他社会人员报考限镇江户籍(职位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4.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设区市市辖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5.定向考录残疾人职位(职位代码“80”)报考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6.定向考录大学生村官职位(职位代码“90”~“93”)报考对象为:本设区市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本设区市所属村(社区)任职的省、设区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职位明确面向所在辖市区定向考录的从其要求)。
7.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4”)报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我省设区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选派,报名时聘期已满考核合格且未续聘的大学生村官。
8.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职位代码“98”)报考对象为:在职位所在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五年、任现职两年以上,且近2年内所任职村(社区)在乡镇(街道)综合排名前三分之一或对象本人受到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及以上表彰(含县级部门以上表彰)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设区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等人员)。有关对象报考须经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并报所在辖市(区)组织部审核同意。
2015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详见报考指南第十条“关于回避问题”)。
考录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起算时间详见报考指南第三条“关于基层工作经历问题”)。
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篇十四
现根据《泰州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结合考试总成绩,按招录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了全市进入体检人员(详见附件)。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用(预收500元,多退少补),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
考生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2.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条件要求职位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5.考生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领取体检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另行在本网站公布,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予以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特此公告。
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篇十五
按照《宿迁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警察体测)、面试等程序,521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现将入围2018年宿迁市公务员考录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于5月23日上午6:10前至宿迁学院新图书馆二楼报告厅集中,并按指定座位号就座。考生体检前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规定时间内未到者,视同主动放弃。请广大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体检注意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请携带身份证、与报名信息表上相一致的照片1张、签字笔、体检费300元。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行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点击附件查看详情(百度云盘)。
2.宿迁学院新图书馆二楼报告厅入围体检考生座位表。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6日。
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篇十六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具备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职位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招录机关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监狱、戒毒管理系统的职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和户籍范围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考录简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设区市市辖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4.定向考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2”),考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5.定向考录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考录对象为:本设区市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本设区市所属村(社区)任职的省、设区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6.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考录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我省设区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选派,聘期已满考核合格且未续聘的大学生村官。
7.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考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五年、任现职两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设区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等人员)。优秀的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制定,并在考录简章中公布。
2014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现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