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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出资购房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出资给乙方用于购置位于
二、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
1、上述房产系由甲方全额出资购买,登记在乙方名下,不视为甲方对乙方的赠有,其房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完整权利,乙方承诺在任何时候不对该房产主张权利,并不得干涉甲方权利的行使。
2、与该房产相关的房屋买卖合同书,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办理产权登记的发票及完税凭证等资料的原件交由甲方持有。
3、满五年后,乙方过户回给甲方名一,在未过户期间,乙方不得对该房产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得私自过户或将房产转移其他人名下,甲方不知情,甲方有权追究其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
4、因国家征收、征用等行为所产生的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两份协议由甲方保管。
甲方:乙方:
婚后出资购房协议书篇二
最高法: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属个人财产
2011年08月12日13:05中国新闻网我要评论(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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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高法今天公布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首次明确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属个人财产,同时取消婚外同居约定补偿条文。
中新网8月12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有关情况。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据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13日起正式实施。重点对结婚登记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拒绝亲子鉴定后果,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处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解释称,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
解释指出,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完)取消婚外同居约定补偿条文
今天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共19条,明天开始正式实施。征求意见稿原来是21条,也就是正式发布的司法解释比原来少了两条。缺少的两条正是原来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饱受社会争议的。
比如征求意见稿中第二条关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性补偿”的问题的条文被取消。为什么取消这一条?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长杜万华说,因为婚外同居这种现象比较复杂,在具体实践中难以以司法解释相关的条文来一一对应,不规定不等于不正视。他指出,基层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的时候,以后要坚持维护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他们将通过案例指导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同时还取消了关于夫妻之间离婚的时候一方要证明举债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条款。【详细】
附:最高法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包括六个方面
这部司法解释共有19个条文,涉及的内容十分丰富,其重点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首次明确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主张撤销结婚登记应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
(三)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四)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五)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六)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详细内容】
婚后出资购房协议书篇三
合伙出资购房协议书
甲方:,19 年 月 日,身份证住址:,身份证号码:。通信联络地址:,电话:。
乙方:,男,19 年 月 日,身份证住址:,身份证号码:。通信联络地址:,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房屋并以乙方名义购房等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并以乙方名义购买房屋一套(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信息为:),房产总价款 万元人民币。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甲方出资 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 %;乙方出资 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 %。
三、产权比例
该房屋所有权归甲乙双方共有,甲乙双方是该房屋实际上的产权人,甲乙双方共同享有对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乙方不得单独对该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担保及赠与等。双方确认:甲方享有该房屋 %的产权份额,乙方享有该房屋 %的产权份额。
四、甲乙双方已经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购置该房屋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其他事项
购买房屋过程中,相应法律文件、手续等以乙方名义办理,乙方为甲方提供身份证件及协助办理所有相关手续、文件、资料。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商品房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
甲方有权监督和过问购买该房屋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报告购买该房屋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或通知。
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出售该房屋)、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产权比例承担,并以银行转账支付。
六、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办理在乙方名下,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但须交由甲方保管。
七、所有购房相关费用支出均由甲乙双方按照产权比例负担,以乙方名义取得的合同、房地产证、契证、交款凭据、证件等等法律文件资料均由甲方持有和保管。乙方应全力办理有关购房手续。
八、乙方应将购房事宜通知乙方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子女及配偶等),保证其利害关系人不得向该房屋主张任何权利。若其利害关系人向该房屋主张任何权利给甲方造成损失,则有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乙方保证,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各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须向
十二、该房屋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该房屋,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双方按各自享有的产权比例承担。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任一方决定出售该房屋,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该房屋,应书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应按公平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的一方的房产份额。如果一方接到另一方出售该房屋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该房屋;如果不同意出售该房屋又不愿意购买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该房屋,并应给预积极配合。
十三、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该房屋,具体约定如下:
1、购房首付款(包括定金)人民币 元由各方按照产权比例承担,并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2、名义借款人为乙方 ;
3、按揭贷款的期限为 年;
4、由甲乙双方每月按照产权比例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房产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各方按产权比例承担。
十四、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或签订相应补充协议,该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违约责任
各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七、双方承诺,本协议的通讯地址即为各自邮件寄送地址,邮件发送后三天即视为送达。通讯地址若发生变动,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20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婚后出资购房协议书篇四
共同出资购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
方:
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充分协商,就三方共同投资购买房屋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购买位于,小区
栋
单元
层
号单元房一套,房产总价款。
二.出资金额 :房屋价款元,由甲方丙三方共同出资,出资比例为1:1:1。所有资金三方均应按比例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
方的账户内。以
方的名义支付,当时发生当时支付。
三.产权比例:甲乙丙三方各享有此房屋产权的1/3。
四.物业考察购买:甲乙丙三方共同对所购房屋进行了实地考察并达成共同购买协议。
五.购买房屋的法律文件的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甲乙丙)方
委托(甲乙丙)方
全权办理购房定金、购房手续及款项的支付;《房屋预售合同》 等相法律关文件的签署;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气开通入户等所有相关手续。
六.房屋产权证的签名、办理、保管:房屋产权证署名方“”,由方依法办理,并由方妥善保管。
七.物业费、装修装饰等由此房屋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办理共同承担即各1/3。
八.物业管理,出租、出售及收益分配比例: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负责所购房屋管理、维护、出租、出卖等事宜;出租价格、出售价格及出售时间由三方共同商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做主,收益比例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九.购置物业税费承担:购房、产权登记所支付的公证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中介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丙三方各承担1/3。十.物权行使:甲乙丙三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置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两方可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三方书面同意。
十一.如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丙三方享受或承担 1/3。在同等条件下(市场价或经双方认可的评估价),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有优先购买权,但交易价格按市场价,买方承担各项过户的费用。特别说明:此房屋经甲乙丙三方根据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共同约定继续持有或出售,限售时间为5年,若市场发生较大的不利情况,三方共同讨论可不受5年限售的约束。
十二.争议解决办法: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而产生的争议,先由三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提交本辖区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三.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四.违约责任:甲乙丙三方均应遵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两方赔偿因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十六.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婚后出资购房协议书篇五
出资购房协议书
甲方:张
刘 乙方:张 丙方:王
乙方与丙方为夫妻,甲方是乙方的父亲母亲,为避免纠纷,爱情永固。经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上三方对甲方出资购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给乙丙双方购买位于
市
区
道
号
街坊的房产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
2、上述房屋的出资方式为甲方一次性全额付款,资金来源为甲方财产,乙方、丙方未出资。
3、若发生不幸,因性格和感情不和等原因乙丙双方离婚的,以上房产不作为婚后家庭共同财产,丙方对房屋所有权不进行分配,房产为乙方个人财产。
4、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