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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的目的和意义篇一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勤对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第二条:总体要求:服从管理,坚持坐班,积极出勤。
第三条:考勤内容:
1、全体教师每天要按学校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同时,升旗、集会、教研活动、家长会、年级以上的大型活动及其他紧急情况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的出勤情况纳入学校考勤范围,班主任还要按规定的时间到班到岗(含晚加餐、就寝、出操、读报、班会、集会、周末组织学生离校等)。
2、全体教师必须坚持按课表上课,全体教师必须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集会、教研等学校或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
3、所有后勤岗位和特定岗位(例如:公寓管理、生活老师、保卫、食堂、驾驶、水电、清洁、医务、保管、超市、资料室等)必须按部门规定的要求到岗。
第四条:考勤管理:
1、全体任课教师正常上班期间每天例行在签到机签到两次,除一线教师外的所有干部和行政办公人员签到三次,后勤服务人员按实际特点有后勤主任具体安排。
2、教务处设查岗员,定时和不定时对教师到岗和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做记录。
3、学校行政领导不定时对教学和非教学岗位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记录。
4、分管教学领导、教务处、各学部、各年级组要定时做好教学岗位人员的巡课检查,并将缺勤情况(含早晚自习、监考等)交教务处登记。坐班情况的检查由年级主任负责并做好记录,每月30日上报校办公室做当月出勤统计。
5、办公室按月汇总、通报全校出勤情况,处罚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6、正常上班期间,所有学校教职员工进出大门要到门卫处进行登记,无故不登记者作旷工处理。
第五条: 请假程序:
1、各类假期在3天以上的,须校长审批;假期在半天以上3天以内的,执行校长审批,教职工病假3天以上需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急诊除外)的诊断证明,否则,不予批假。假期在半天以内,可由分管领导(含年级主任)审批,持有效假条到教务处、学校办公室备案,否则按无效假条处理。
2、班主任请假后还应将请假时间及代理班主任等情况一并报政教处登记(一般假期均由请假人协调,特殊情况由年级主任安排代理班主任,事假应由请假人支付顶工费)。
3、各类假期都应填写校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请假条,经相关领导签字后留存学校办公室备查。
4、一般情况下,公差和事假均应由教师个人协调换课,返校后换回,并报教务处,凡教师离校,均应向教务处提供换课相关事宜,否则,作旷课处理,病假或特殊情况下的课务安排实行个人换课和年级主任安排相结合,请假人必须与代课教师搞好业务交接并报教务处。教研组开展活动,全体成员必须参加,由组长负责考勤并将情况报教务处统计,未经请假视同旷工半天处理。
5、必须先履行手续然后离校,若属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病危需紧急抢救,家有突发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要电话告知有关领导同意,并在事后及时补齐请假手续,手续不齐备的病事假等视为旷工。
6、教职工假满或提前返校均应及时到校办销假,续假须重新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8、校级和中层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告知办公室。
第六条:请假期间的待遇:
(一)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事假每月累计一周以内,假期内扣除个人当日工资(非特殊情况不得在全校统一考试阅卷期间请事假),每月累计在一个周以上、两个星期(按7天计,不含公休假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下同)以内的,工资按月工资的30%计发。半个月以上,一个月以内扣发全部工资,一个月以上不批事假,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二)产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申请,产假期间发放基础工资。
2、在规定的结婚假期间(婚假时间为3天,晚婚者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加至7天),工资全额发放。
3、直系亲属死亡后,最高可批准5天丧假,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4、婚假、丧假期间的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的天数。
第七条:处罚细则:
1、上课迟到:上课迟到一次(五分钟以内)扣五十元。超过五分钟,但在十五分钟以内,扣一百元,十五分钟以后记为旷课,旷课一节第一次扣贰佰元,以后每旷课一次,翻番处罚。
2、早退:下课铃未响或下班时间未到,无特殊事由离岗者为早退。早退一次扣五十元。
3、坐班:未到一节扣三十元(以抽查记录和领导检查为准)。
4、换课:教师相互换课,未到教务处履行手续的均作旷课处理。
5、签到:全体教师实行指纹签到,凡未签到的每人每次扣五十元,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三十元, 以月为单位在工资中扣除。
6、旷工一整天(有课按课节计)处以贰佰元罚款。累计旷课5节次及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补充说明:
1、教师坐班时间:上午:8:00—11:50。下午:2:00—5:05(冬春季)。
2、全体教师周六和周日实行弹性坐班,即有课上课,无课可不坐班。
3、非教学岗位缺岗、失职的处罚情况由相关领导参照本制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4、本制度从2011年2月12日开始执行,员工出勤情况将作为评优表模的重要参考
5、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洛阳时代外国语学校
2011-2-12
考勤制度的目的和意义篇二
考勤制度
第一条
第二条本规定用于全体员工出勤情况的检查、考核与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考勤制度是每个员工的职责与义务,全体员工都应自觉遵守。按规
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不无故缺勤。
第三条各部门主管、各科室负责人应以身作则,严格管理,教育员工端正态度,认真执
第四条
1.2.
第五条
1.2.
3.行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工作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 夏季 白班——08:00~17:30 晚班——08:00~20:00 下晚班——08:00~15:00、10:00~17:30 执行时间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 冬季 白班——08:00~17:00 晚班——08:00~19:30 下晚班——08:00~14:30、10:00~17:00 执行时间每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特殊岗位工作时间 特殊岗位(保洁、保安、24小时值班岗)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要求,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时间。因特殊原因,短期内工作时间需要调整的,应由科主任提出,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任何部门、科室不得自行更改工作时间。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六条各科室考勤管理工作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科室设考勤员一名,根据出勤情况,实事求是的按规定填写统一考勤表,月末由科主任审核签字后,每月2日前报办公室。
第七条打卡
1. 员工按医院规定时间上下班,必须先签到或签退,方可上岗或离岗。
2. 签到或签退不得由他人代替。
3. 因工作外出不能按时签到或签退时,于公出前或公出结束后24小时内填写《公出
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于当日报办公室备案。否则,按未签到或未签退处理。
4. 员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由办公室通知本人后,上下班不再打卡;日
常考勤由科室负责。
5. 员工早上打卡后,不允许到院外用餐或办理私事。
6. 员工如工作半天,应于中午12:00之后签退、下午13:30(夏季)或13:00(冬
季)之前签到。
7. 参加院内会议、学习按要求签到、签退。
8. 忘记打卡,应于当天填写《忘打卡说明单》,交院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迟到、早退、脱岗、旷工
1. 迟到:上班30分钟以内未到岗为迟到。
2. 早退:未经请假提前下班为早退。
3. 脱岗
①.工作中未经请假擅离工作岗位为脱岗。
②.上班30分钟以上未到岗(未请假)。
③.早退5分钟以上。
④.参加会议、学习中途退场未请假。
4. 旷工:以下情况之一者为旷工。
①.擅离工作岗位2小时(含2小时)以上。
②.有事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离院。
③.请假期满未按期上班(未提前续假)。
④.病假两日不交证明书(急诊除外)。
⑤.因岗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
⑥.以虚假理由请、休假。
第三章请假、休假
第九条请假
1.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申请,办理请假手续。
2. 请假必须提前一天申请,不允许当天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请假,不允许事后补假。如
有特殊情况,必须讲明事由。
3. 连续请假超过15天,原则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4. 科主任、护士长等中高层管理者休息,原则上必须事先向院长报告。
第十条事假
1. 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充许请事假。
2. 员工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科主任、护士长批准;请假2天(含2天)以上,4天以下(含4天)由科主任、护士长同意,医务处主任、护理部主任批准。请假5天(含5天)以上,由院长批准。
3. 《请假单》经科主任、护士长、护理部主任、医务处主任、院长逐级签字后生效。
《请假单》必须于休假前由本人送达院办公室备案。
4. 续假必须在休假期满之前一个工作日内,征得科主任、护士长同意,医务处主任、护理部主任审查、院长批准后方可续假。
5. 科主任请假由院长批准。
6. 事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8小时按一个工作日计算。
第十一条病假
1. 医院对员工病假的管理,由医务处和护理部主任负责。
2. 非急诊或到外院就诊,需提前一天向科主任、护士长请假。
3. 急诊无法来院,应在2小时内告知科主任、护士长,并于两个工作日内交正规医疗
机构 的《诊断证明书》、病历及检查报告单等。
4. 员工在本院上班时间诊治,原则上不超过4小时,超过4小时应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二条休假
1. 公休假:每周1天,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安排。特殊岗位休假时间由医院另行规定。
2. 婚假:办理婚假手续必须持有在我院工作期间的合法结婚证明书,符合国家晚婚政
策的可连续休假一周,享受基本工资。
3. 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 丧假:丧假仅限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连续休息三天,享受基本工资。
5. 国家法定节假日:由医院统一安排休息。在未发通知之前,任何科室、个人不得擅
自安排休息。
6. 公休假原则上不允许连休,不允许累计存休。
第四章加班
第十三条加班
1. 因病人治疗、手术、抢救需加班时,由科主任当天填写《加班申请单》,月初随科
室考勤统计表一并报送院办公室,作为考勤和请领加班费的依据。
2. 医院有重大活动或突击性工作需要加班,由医院统一安排。
3. 加班以小时计算。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依据《加班申请单》安排在当月换休。在工作不允许换休的情况下,按每小时3元补助。
第五章值班
第十四条值班人员严格按《排班表》值班,不得随意调班,不得随意改变上下班时间和补
休时间。
第十五条各科室《排班表》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定,于每月1日前报医院办公室备案。第十六条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第六章考核
第十七条打卡
1. 未签到或未签退,第一次扣罚20元,第二次扣罚40元,第三次扣罚60元,当月
累计四次未签到或签退按辞退处理。
2. 代他人签到或签退,第一次扣罚双方各100元,第二次加倍扣罚。
3. 员工早上打卡后到院外用餐或办理私事,发现后以每次50元处罚。
第十八条迟到:30分钟以内按每分钟2元计算,30分钟以上按事假半天处理。
第十九条早退:5分钟以内按每分钟4元计算,5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按脱岗处理,2小
时以上(含2小时)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条脱岗:2小时以内(含2小时)每次100元。
第二十一条旷工:不足半日按半日计算,超过半日不足1日按1日计算。
1. 旷工半天,扣除当月工资200元。
2. 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400元。
3. 当月累计旷工两天以上(包括两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二十二条事假:扣除基本工资、提成及相关奖金等。
1. 基本工资:请事假扣除当天基本工资。
2. 提成:请假15天(含15天)以内按天扣,请假15天以上全部扣除。
3. 全勤奖:未出满勤,取消当月全勤奖。
第二十三条病假:住院期间的病假15天(含15天)内享受基本工资,15天以上按事假处理。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连续请假超过15天,原则上按自动离职处理。其他:
1. 擅自更改工作时间的科室,科主任扣罚200元。
2. 不按规定填写考勤表、如实上报考勤,扣罚科主任、考勤员200元。
3. 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扣罚100元。
4. 不按时交假条扣罚100元。
5. 擅自安排法定休假的扣罚100元。
6. 自动离职人员扣除当月工资、提成及相关全部奖金。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规定自2008年9月1日起执行。
考勤制度的目的和意义篇三
考勤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确保公司的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考勤范围:公司除总经理外,均在考勤之列。
3.责任人:各部门主管、经理。
4.考勤办法:考勤机打卡制度。
5.公司作息制度:各部门具体上班时间以部门排班表为准。
6.考勤周期规定
6.1月考勤周期:当月1日至当月底;
6.2考勤周期:1月1日至12月31日。
7.程序内容
7.1打卡
7.1.1新员工入司报到时,必须先到公司人事行政部领取员工考勤卡;
7.1.2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打卡(每日4次),具体按各部门排班表为准;
7.1.3有效打卡时间:上班有效打卡时间为上班前1小时,如上班时间8:00,则有效打卡时间为7:00-8:00;下班有效打卡时间为下班后1小时,如下班时间为17:30,则有效打卡时间为17:30-18:30;
7.1.4员工如忘记打卡,应在上班当日向所在部门领导说明情况,并填写《考勤补充表》,但在一个月之内不得超过一次,否则除了办理上述手续外,以每次递增20元扣款;
7.1.5员工无打卡时,需在当日向所在部门领导说明情况,部门经理给予登记备查,但员工必须在两天内到有关部门办理补班手续,逾期不办者,按旷工论处;
7.1.6员工因公或其他原因无法打卡时,需在当天填写《考勤补充表》,员工由所在部门经理出示证明,部门副经理以上干部由公司领导出示证明。逾期不办理手续或无正当理由未打卡者,按当天旷工半天论处;
7.1.7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每发现一次除了责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讨上报人事管理中心外,并对双方各处50-100元罚款,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
7.1.8各责任领导须严格把关,要真实反映员工出勤情况,为自己所出具的证明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违者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每次扣款100元。
8.迟到、早退
8.1迟到:超过上班时间10分钟以内到岗;早退:离下班时间提前10分钟以内离岗。超过10分钟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8.2月迟到、早退2次以内,每次扣10元;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含),按事假半天计算,之后每次按事假半天计算;从第7次(含)起,每次按旷工1天计算。
9.旷工
9.1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计为旷工半天;
9.2上班时间无故脱岗30分钟以上(含)计为旷工半天;
9.3逾期不履行考勤补卡手续的计为旷工;
9.4各类请假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计为旷工;
9.5旷工一天扣发3天工资;
9.6一个月内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者视为自动离职,其工资不予结算。
10.事假
10.1事假为无薪假,全额扣减;
10.2事假不得连续超过3天(不含节假日、公休日);
10.3事假累计不得超过7天(不含节假日、公休日); 10.4总经理特批个案另计。
11.病假(非职业病)
11.1非正式员工,病假为无薪假;正式员工,病假为部分有薪假; 11.2未经核准请假及需续假而未获准续假和弄虚作假骗取假期者,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按旷工、辞退处理;
11.3核准请假后应在离岗前办妥工作移交手续;
11.4病假需出示的证明:病历证明、医疗有效发票、病休证明、请假单;
11.5病假3天以内的:出示乡(镇、区)级医院病历证明; 11.6病假3天以上的:出示县(市)级医院病历证明。
12.婚假
12.1公司正式员工经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享受有薪婚假10天(含节假日、公休日、外地人员在途时间),超假按事假计算;
12.2试用期、临时工及其他用工形式人员享受有薪婚假3天; 12.3婚假需出示的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请假单。
13.丧假
13.1公司正式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本人法定供养人)死亡,经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享受有薪丧假3天(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外地人员在途时间),超假按事假计算;
13.2试用期、临时工及其他用工形式人员不享受有薪丧假; 13.3丧假需出示的证明:直系亲属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请假单;
13.4直系亲属范围: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4.产假
14.1公司正式女员工经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享受有薪产假90天(含节假日、公休日),超假按事假处理;
14.2试用期、临时工及其他用工形式人员不享受有薪产假; 14.3产假需出示的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假单。
15.哺乳假
15.1公司正式女员工分娩后经办理相关手续可享受哺乳假每天1小时,超假部分以事假处理;
15.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请假单。
16.护理假
16.1公司正式男员工配偶生育经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享受有薪护理假1天,超假部分以事假处理;
16.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假单。
17.工伤假:经政府法定部门核定确认,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8.审批权限及程序:
18.1主管级(含)以下人员请假,1天(含)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1天至2天(含)由部门经理核准,报分管领导审批;2天以上须经分管领导核准,总经理审批;
18.2部门副经理、经理请假,1天(含)以内由总经理审批;1天以上3天(不含)以内由总经理核准,呈地区集团总裁审批。
18.3部门副经理、经理请假3天(含)以上,以及副总经理以上干部请假,由总经理核准,报地区总裁审核,呈董事局主席批准。
18.4所有请假单都应报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备案,副经理以上(含)干部请假须报董事局人事管理中心备案。
永安之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考勤制度的目的和意义篇四
田坎林业工作站考勤制度
田坎林业工作站是毕节市林业局的一支派出机构,是指导和组织田坎乡林业生产的基层事业单位,是行使全乡范围内林业行政管理的主要力量,为了加强对全站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中的职能作用,根据市局对林业站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站长负责监督实施本考勤制度,安排每天工作并且必须知晓站员和工作去向。
二、每月进行一至三次的集中巡逻,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林业行政违法行为。
三、办公室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并在场天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值班人员在工作需要时必须听从站长调遣。
四、站里成员休息时间,由站长根据林业站工作情况统一安排,但休息时间每月不超过10天。
五、坚持请销假制度,全站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岗,私自离或工作时不认真负责者,视其情节轻重,严重者可给予旷工处理。三天以内的病事假由站长审批,三天以上的病事假需写假条经站长核实签意见后报市局审批,站长病事假由市局审批,病事假实行请、销假制度,凡无假条的病事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市局对我站的考勤制度进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任何人擅自离岗,影响全站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旷工一天扣本人工资100元。
八、全年个人病假累计超过半年,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旷工累计超过10天的,不参加当年年终考核。
九、旷工全年内超过十五天者,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作辞退处理。
十、本制度自二00七年元月一日起实施。
毕节市林业局田坎工作站
考勤制度的目的和意义篇五
明德小学考勤制度
为严明劳动纪律,增强教职工的组织性、纪律性,确保各部门的基本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勤制度。考勤是对教职工到校、到课、到岗、到会情况的考核。
1、学校教职工考勤
中心校由分管行政负责,村小由村小负责人负责,分块进行。考勤情况每周一结,月底汇总,公示后报档案室存档。
2、审批权限及手续 1)、审批权限
请假半天之内(含)的教学人员中心校由分管领导、村小由村小负责人签批;超过半天在一天之内由教导主任签批;请假超过一天在一周以内由校长签批;超过一周(含)则通过校务会研究决定后由校长签批。公假由行政会决定校长签批;行政会成员请假由校长签批。2)请假手续
教职工请假需按照规定,先根据请假时限长短持学校统一制作请假条到规定责任人处批假,由责任人签字同意后,再持条到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填写请假日志。3)销假
请假结束后要销假,先向批准人销假,再到办公室销假,不及时销假者所误时间以旷工计。4)补假
若遇有紧急情形,在校可先口头向分管领导请假,不办理请假手续,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假;若在家或路上遇到特殊急难情况,可先行处理,过后再到校相关责任人处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
3、病假
1)病假必须出具乡级及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或病历)2)父母、配偶,子女住院,治疗需陪床时,假期期限为:
陪父母为住院天数除以子女人数;陪配偶为住院天数;陪子女为子女住院天数一半;陪父母外的直系亲属为其住院天数的五分之一,住院天数以医院住院结 1 账清单为准。超过两个月的作个人请假处理。3)、意外事故以病假论。
4)、病假除以上规定外,不再作处理,但量化时按规定处理。
4、公假 1)、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假期为一周,连同星期
六、日在内共计7天(晚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一切待遇正常;子女娶嫁假期3天,兄弟姐妹娶嫁准假2天;超假以事假论。2)、丧假
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公婆、岳父母过世,可请丧假。假期视其情况为3——7天,工资照发,因故需延期作事假论。3)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者延长15天。但若遇跨学期情形或学校人员紧张,一般休假3个月,满三个月后上课。上班后6个月内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适当机动;满6个月后恢复正常上班。女职工意外怀孕后流产者,根据医院或计生部门证明给予两周工作日休假。产假和流产请假期间一切待遇正常。但流产请假需自行调整好自己工作后报相关处室备案。4)、函授进修考试等学习假
按主管部门(或进修学校)通知时间准假,离校前3天向学校提出口头申请,并填好请假条参加学习,按时往返,逾期不归或提前不假离校者以旷工论。所任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协调安排。旷课一节扣40元。5)、凡规定公假不予处理。
5、会议、升旗、临时集会、各种日常常规会议迟到、早退、请假一次扣3元,并扣1分/次;旷会扣10元,另扣2分/次。每月请事假超过2次后即按旷会处理。旷课每节扣40元,并扣2分/次。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扣10元,10—20分钟扣20元,20—30分钟扣30元,并扣1分/次。30分钟及以上按旷课处理,扣40元,另扣2分/次。
6、全校教职工每月合计请事假最多累计1天,每超过1天,即按所任工作予以每节课或每半天(非教学人员)扣5元,并扣1分/次。1天内不予经济处理。
7、一学期病假超过20天,事假超过10天或有2次旷工或旷课现象者不能参加 任何评优晋级。考核为“基本称职”。
8、考勤每周统计公布在公示内上,如有出入,请及时找相关人员核对。考勤在每期期末时与教育教学成绩挂钩。
9、全学期无任何迟到、早退、旷课、事假、病假等即按全勤处理。学校将视学校具体情况在学期末对全勤者予以表扬。
10、教师因病请假,另请其他教师代课,每节课补助该代课教师5元。
11、凡上级文件有规定的一律按上级文件的规定执行。
2012-9
明德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