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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明篇一
兹有我单位职工,于年月日结婚,共生育一个子女,子女姓名,于年月日申请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证号为:,属独生子女。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xxxxx单位年月日。
兹有我单位职工,于年月日结婚,共生育一个子女,子女姓名,于年月日申请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证号为:,属独生子女。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xxxxx单位年月日。
独生子女证明篇二
我单位教职工_________,性别___,生于___年___月___日,身份证号_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与___镇(乡)___村_________登记结婚,(未婚、初婚、再婚、离婚),至今只生育壹(男、女)孩,子女姓名为___,系其独生子女。无任何违法生育和抱养(外送)子女行为。
本人单位(章)。
___年___月___日。
独生子女证明篇三
我单位教职工同志,性别,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离婚)_______,结婚时间年月日,于_____年____月___日生育一孩(男、女)___,子女姓名,系其独生子女。
特此证明。
本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均正确无误、真实、合法。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人签名:_____。
本人单位(章)。
xxxx大学计划生育委员会(章)。
计生委员签字:
经办人签字:
【2】。
我单位(乡镇、街道)_______同志,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离婚)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与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结婚,于_____年____月___日生育(收养)一孩(男、女)___,子女姓名_______,系独生子女。该子女为该同志生育(收养)的唯一子女,且无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字:
单位(乡镇或街道计生办)联系电话:
【注】办理时须携带双方结婚证、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并留存上述复印件于计生办。此证明请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留存校计生办。
独生子女证明篇四
基本情况:本人,身份证,户籍地。生身父亲,身份证,户籍地;生身母亲,身份证,户籍地,父母亲系原配夫妻,均只生育过一个孩子,无其它任何生育和收养行为。
本人声明:本人为父母生育(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无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特此申明。如以后发现本人不是父母生育(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或有同父异母或有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盖章或手印)申明日期:
办事处)(章)。
年月日年月日注:本证明由独生子女父母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和镇(街道)出具,若父母户籍不在同一地方,则分别由父、母户籍地出具。
独生子女证明篇五
2你可以看一下独身子女申请的条件: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希望可以帮到你!
3(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榷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独生子女证明篇六
我处居民___,于年月日出生,其妻(夫)于年月日出生,二人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系初或(再)婚,于年月日合法生育一胎男或(女)孩,该夫妇只有并自愿只生育这一个子女,于年月日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因丢失,申请补办。
村(居)公章。
经办人。
20xx年__月__日。
独生子女证明篇七
我单位(村、社区)_______同志,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离婚)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与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结婚,于_____年____月___日生育(收养)一孩(男、女)___,子女姓名_______,系独生子女。该子女为该同志生育(收养)的唯一子女,且无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村、社区计生办)盖章。
所在街道计生办意见: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独生子女证明篇八
我单位____(乡镇、街道)____,性别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与____(身份证号)结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收养)一孩(男、女),子女姓名______,系独生子女。
该子女为该_________生育(收养)的唯一子女,且无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经办人签字:______。
单位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独生子女证明篇九
我单位(乡镇、街道)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于年月日与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结婚,于年月日生育(收养)一孩(男、女),子女姓名_____________,系独生子女。除该子女外,该同志未再生育和收养子女。
单位(或街道、乡镇计生办)盖章。
独生子女证明篇十
兹有___,男,身份证号______,女,身份证号___,二人于_年_月_日在___登记结婚,于_年_月_日生育一男(女)孩,姓名为___,并于_年_月_日在___办理独生子女证。___夫妇至今只生育一子(女),无任何违法生育和抱养(外送)子女行为,___系其独生子女。
本人单位(章)。
_年_月_日。
独生子女证明篇十一
兹有_________,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女,身份证号_________,二人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登记结婚,于___年___月___日生育一男(女)孩,姓名为_________,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办理独生子女证。_________夫妇至今只生育一子(女),无任何违法生育和抱养(外送)子女行为,_________系其独生子女。
单位(或街道、乡镇计生办)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独生子女证明篇十二
根据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在本市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同独生子女证):
(1)本市户籍公民。
(2)依法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自愿不再生育。
(4)子女不满十六周岁。
符合上述要求请携带本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一张到本人户籍地办理。外省市户籍的可以在原户籍地申领,待户口迁入本市后,可以凭原籍的《光荣证》换领本市的《光荣证》。您可以携带上述材料到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申领手续。您爱人为外省市户籍,如需申领,请到原籍地办理。
【2】。
1、职工到本单位计生部门领取《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一式两份见表样)。
2、按表要求填写与审批;。
3、交二张一寸照片到本单位计生部门;。
4、由单位计生部门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3】。
1、夫妻双方写申请书;。
2、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一份(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4、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5、孩子的户口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此外还需要准备夫妻合影照片4张。
独生子女证明篇十三
_______县_______乡(镇)_______村(居委会)___组居民_______同志,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离婚)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与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婚,于_____年____月___日生育(收养)一孩(男、女)_____,子女姓名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独生子女。该子女为该同志生育(收养)的唯一子女,且无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村或居委会(社区)盖章。
单位(乡镇或街道计生办)意见:
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
单位(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盖章。
村或居委会(社区)意见:
独生子女证明篇十四
我单位教职工______,性别,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婚姻状况_______,结婚时间年月日,于_____年____月___日生育一孩___,子女姓名,系其独生子女。
本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均正确无误、真实、合法。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人签名:_____。
本人单位。
计划生育委员会。
计生委员签字:
经办人签字:
独生子女证明篇十五
我单位职工___,性别男,生于___20xx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已婚,其妻___生于___20xx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于___20xx年__月__日生育一女,姓名____,系其独生女。
20xx年__月__日。
独生子女证明篇十六
我处居民xxx,于年月日出生,其妻(夫)于年月日出生,二人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系初或(再)婚,于年月日合法生育一胎男或(女)孩,该夫妇只有并自愿只生育这一个子女,于年月日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因丢失,申请补办。
村(居)公章。
经办人:xx。
xx年xx月xx日。
独生子女证明篇十七
我单位(乡镇、街道)。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离婚)。
于
****年**月**日与。
同志(身份证号)结婚,于。
年
月
日生育(收养)一孩(男、女)。
子女姓名。
系独生子女。除该子女外该同志未再生育和收养子女。
单位(或街道、乡镇计生办)盖章。
****年**月**日。
独生子女证明篇十八
申办对象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榷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领证条件】。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注意事项】。
(2)领榷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不予发证。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