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是无价的财富,我们应该不断学习,充实自己。如何有效应对压力,成为我们心理健康的关键所在。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财务结算通知篇一
各位毕业班的同学:
毕业结算即将开始,为了让各位同学有序、快速、顺利地完成毕业结算,不影响后续工作的进行,请同学们于6月6-7日登陆信息管理系统,根据系统中的欠费金额在6月7日前向“一卡通”绑定的银行卡内存入足够金额(以6月6日以后的金额为准),以便由财务处统一扣取所欠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资料费、水电费等),尽量避免于结算当天到财务处排长队进行结算。
财务处将于6月6日将该退的款项退回到学生的绑定工行卡,并将于6月8日划扣所欠费用,请注意绑定工行卡的正常使用和足额。如果遗失补办了工行卡,请于6月1日前至学生服务大厅更新卡号。
特此通知!请同学们互相知照。谢谢!
财务处。
20xx年4月26日。
财务结算通知篇二
校区各单位:
根据学校财务处20xx年财务结算的统一安排,为做好20xx年年终财务结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结算及次年开账时间。
20xx年财务报账截止时间为12月26日(27、28日为双休日),12月29-31日为内部转账、结账、账务清理,期间暂停办理各项业务,20xx年开账时间根据学校财务处的安排另行通知,敬请各单位提前做好资金使用安排工作。
二、严格执行年度预算。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校区下达的年度经费预算,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不得超预算。
三、及时结清借款。
各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暂借的各种款项,应于12月26日前到财务科办理核销、结算手续。对逾期未办理者,将按照《西南大学往来款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扣发借款人工资、津贴,直至所扣款项能冲抵借款为止。
四、做好项目资金的清理、结算。
对基本建设、维修改造、设备购置等项目由任务承担部门落实清理,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项目必须在12月25日前完成支付,其他项目凡能在年终前办理财务结算的必须办理结算,不得延至下年。
五、催收学生欠费。
学费、住宿费收入是学校经费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收入不能及时到位,将会影响到校区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也将影响到系部事业基金的分配。请各教学系部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落实措施,督促欠费学生尽快交清欠费。
特此通知。
财务办。
20xx年12月11日。
财务结算通知篇三
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20xx年度财务决算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年终财务决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抓紧预算执行,确保款项及时支付。请各单位按照预算安排,抓紧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已完成的专项工程要尽快办理工程决算,并及时清算工程款;已采购的设备要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及时支付设备款;通知供应商、服务商及时和学校办理结算手续;饮食中心、资产公司要及时和校内各相关单位办理各项结算。
2.三公经费当年必须结账,不得跨年报销。按省财政要求:三公经费指标年底必须清零,不得结转。因此,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及维护费、会议费(我校承办的会议)、培训费等经费必须在本年度办理报销或冲账手续,不得跨年报销。若因报账时滞,不能报账,由报销人或单位自行负责。
3.认真核实账务。请各单位派专人及时登录计财处网站或到计财处核实本单位(项目)经费收支明细账,尤其注意有无下错项目问题。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到计财处更正。
4.及时办理票据核销。有创收的单位请及时办理各项收入的催收、上缴及分成手续。凡领有财政票据和税务发票的单位及个人,请于12月16日前到计财处办理核销手续,逾期未办理,不予办理领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单位进行处理。
5.做好固定资产盘点核对工作。请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固定资产清理、核对、计提折旧等相关事宜,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做好材料盘存及出库工作。请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采购中心、基建处、后勤处、教材发行中心和校医院等单位及时对物资、材料及药品库存进行盘存,并将盘存结果在规定时间前书面报告计财处财务科对帐。对已经出库的各种物品要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并于12月16日之前交计财处财务科进行帐务处理。
7.及时办理借款核销。按照要求,当年借款需在当年结清,不得延期或跨年借款。请各单位通知有关老师认真核对并于12月16日前完清冲借支或还款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还清借款的,按四川省审计厅整改意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8.决算期间时间安排:
(1)20xx年度财务科报账收票截止日:20xx年12月16日。
(4)20xx年开账时间:20xx年1月3日,1月3日-1月6日现场报账(不预收票据)。
财务结算通知篇四
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20xx年度财务决算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年终财务决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抓紧预算执行,确保款项及时支付。请各单位按照预算安排,抓紧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已完成的专项工程要尽快办理工程决算,并及时清算工程款;已采购的设备要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及时支付设备款;通知供应商、服务商及时和学校办理结算手续;饮食中心、资产公司要及时和校内各相关单位办理各项结算。
2.三公经费当年必须结账,不得跨年报销。按省财政要求:三公经费指标年底必须清零,不得结转。因此,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及维护费、会议费(我校承办的会议)、培训费等经费必须在本年度办理报销或冲账手续,不得跨年报销。若因报账时滞,不能报账,由报销人或单位自行负责。
3.认真核实账务。请各单位派专人及时登录计财处网站或到计财处核实本单位(项目)经费收支明细账,尤其注意有无下错项目问题。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到计财处更正。
4.及时办理票据核销。有创收的单位请及时办理各项收入的催收、上缴及分成手续。凡领有财政票据和税务发票的单位及个人,请于12月16日前到计财处办理核销手续,逾期未办理,不予办理领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单位进行处理。
5.做好固定资产盘点核对工作。请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固定资产清理、核对、计提折旧等相关事宜,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做好材料盘存及出库工作。请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采购中心、基建处、后勤处、教材发行中心和校医院等单位及时对物资、材料及药品库存进行盘存,并将盘存结果在规定时间前书面报告计财处财务科对帐。对已经出库的各种物品要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并于12月16日之前交计财处财务科进行帐务处理。
7.及时办理借款核销。按照要求,当年借款需在当年结清,不得延期或跨年借款。请各单位通知有关老师认真核对并于12月16日前完清冲借支或还款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还清借款的,按四川省审计厅整改意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8.决算期间时间安排:
(1)20xx年度财务科报账收票截止日:20xx年12月16日。
(4)开账时间:201月3日,1月3日-1月6日现场报账(不预收票据)。
财务结算通知篇五
各学部、院系,20xx届本科毕业生:
学校依法收取学费、减免学费。学生毕业离校时或提前离校时应结清学费。20xx届本科生毕业在即,根据有关规定,就学费结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费结算主要包括两种情况:超学分学费和非师范转免费师范生返还学费。
(一)超学分收费。
1、以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为核算基准,学生实际修读学分超出本科培养方案总学分5学分以上的部分,学校收取超额学分的学费。超学分学费按照每学分125元进行收费(留学生每学分300元)。
2、免费师范生免除在校四年修读学费和住宿费(休学时间不计在内),超过四年免费年限后修读的学分需按照学分交纳学费。
(二)非师范生转为免费师范生返还学费。
非师范专业转为免费师范专业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二、财务处和教务处已经完成了20xx届本科毕业生的学费结算工作,请各学部、院系和毕业生协助做好工作。
1、非师范生转为免费师范生应返还的学费,财务处将在6月23日之前汇入学生学费卡,请有关同学注意查收。
2、需要补交学费的学生,请在7月3日之前补交学费。中国学生请到学校财务处交纳学费,也可以在网上生活支付平台中支付;外国留学生请到国际教育中心(中北校区老物理楼257)交纳学费。
3、教务负责将学费结算情况通知各学部、院系,请学部、院系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如有问题请咨询教务处林老师,电话:。
教务处。
20xx年6月12日。
财务结算通知篇六
集团各部门、各公司:
为做好20xx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全面准确地反映各种经费的收支余状况,现就年终财务有关工作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清理本年度收入、支出和往来款项。
(1)年底前凡有在财务预开发票或收据而资金未到账情况的,请经办人员继续向对方单位催收款项;资金已经到账的,请及时和财务人员核对,确保准确入账。
(2)此前有暂付款(借款)尚未冲账或还款情况的(包括备用金,也需授权领导重新审定签批),请经办人员务必于20xx年12月20日之前到财务处结清往来。确实无法冲销的,请经办人员提供书面说明,明确暂付款项去向、用途及不能结清的理由,由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从12月21日起,凡有未核销暂付款情况且又无合理书面说明的,暂停办理对应项目经费的财务报销事项,所涉及的经办人也将被限制办理其它有关财务事项。
(3)请诚信、直方大、唐堂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预算检查项目经费开支情况,如有费用混淆列支的,请于20xx年1月8日前书面申请财务调整(不允许跨年度调整经费支出)。
2、票据报销时间安排。各类经费现金报销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29日,当年发生的发票(电话费、交通费、差旅费等)请在当年报销,隔年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果年底因时间关系或其他原因确实无法获得当年日期的发票的,请将发票时间开具到20xx年1月。
3、完成集团各部门、各公司与金瓯土地公司财务的费用清算工作。
4、进行财产清查盘点。请各公司相关资产管理部门于12月21日做好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的盘点准备工作,12月31日前将盘点等情况报财务部,由财务部组织核查。
5、财务年度决算涉及到公司员工、项目、资源资产等相关基础数据信息,这些基础信息属于公司决算的重要内容,是集团绩效考核部门进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以上事项望周知,由此大家工作上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再次感谢大家对我部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财务结算通知篇七
毕业结算即将开始,为了让各位同学有序、快速、顺利地完成毕业结算(6月23-24日),不影响后续工作的进行,请同学们于6月13日后登陆信息管理系统,根据系统中的欠费金额在6月16日前向“一卡通”绑定的银行卡内存入足够金额(以6月13日后的金额为准),以便由财务处统一扣取所欠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资料费、水电费等),学院财务处将于6月17日统一进行银行划扣。尽量避免于结算当天到财务处排长队进行结算,如果遗失补办了工行卡,请于6月10日前至学生服务大厅办理重新登记卡号。
财务处将于6月15日将该退的款项退回到学生的绑定工行卡,并将于6月17日划扣所欠费用,请注意绑定工行卡的正常使用和足额。
特此通知!请同学们互相知照。谢谢!
学院财务处。
20xx年5月26日。
财务结算通知篇八
财务结算工作是财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财务部门为单位和人员服务的一项最为普通的业务工作。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财务结算通知模板,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校属各单位:
年终将至,一年一度的财务结算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能够做好本年的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xx年财务处办理报销业务的截止日期为12月19日(星期一)。请各单位及有关人员,务必在12月19日以前,将尚未报销的各种票据及年度内需支付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有关报销和结算手续。12月20日(星期二)将停止报销工作,财务处将进行年终结账、转账等财务结算工作。
二、对各类尚未结算的借款,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清理,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核销的暂付款项,请以书面的形式说明原因,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送财务处。
三、校内单位之间发生的费用,务必在年底前办理结算手续。
四、请各二级学院主管财务的领导安排有关人员按照年度下拨的预算指标及时与财务处核对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
五、望教务处、研究生院、台港澳中医学部、国际学院学办,以及各二级学院及时与财务处核对,做好学生欠费的催缴工作,保证学校年度预算的完成。
六、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算[20xx]18号)及教育部《关于调整项目预算和上交结余资金的通知》(教财司函[20xx]392号)文件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应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对已经发生的项目支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结算。特别是20xx年及以前年度拨款的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基本科研业务费、本科教学工程、财政捐赠配比资金、人文社科类及其他教育部批复的项目经费,均应在12月19日之前执行完毕,如有经费结余,教育部将按规定收回结余资金。
除此之外,今年教育部追加拨付的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也应加快支出进度,以免影响以后年度经费划拨及经费支出。
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课题、创新团队、优秀教学团队、重点学科等)按照科技处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办理结算业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按照教务处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办理结算业务。
七、全校各材料库请于12月19日前结账、盘库,于20日起与财务处核对账目,23日前将库存材料结存情况及年终盘盈盘亏表上报财务处。
八、20xx年12月20日至31日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票据,必须在20xx年寒假前结算报销。对于超过规定日期或未能及时办理资金结算的单位和个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20xx毕业班生:
毕业结算即将开始,为了让各位同学有序、快速、顺利地完成毕业结算(6月23-24日),不影响后续工作的进行,请同学们于6月13日后登陆信息管理系统,根据系统中的欠费金额在6月16日前向“一卡通”绑定的银行卡内存入足够金额(以6月13日后的金额为准),以便由财务处统一扣取所欠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资料费、水电费等),学院财务处将于6月17日统一进行银行划扣。尽量避免于结算当天到财务处排长队进行结算,如果遗失补办了工行卡,请于6月10日前至学生服务大厅办理重新登记卡号。
财务处将于6月15日将该退的款项退回到学生的绑定工行卡,并将于6月17日划扣所欠费用,请注意绑定工行卡的正常使用和足额。
特此通知!请同学们互相知照。谢谢!
学院财务处。
20xx年5月26日。
公司各销售业务人员:
公司决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新制订的销售制度,为了明确费用界限,要求相关销售人员做好如下结算工作:
(1)凡是20xx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所有销售费用单据要求在5月30日前全部到财务结算完毕,过期不再结报。
(2)凡是20xx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销售方面的所有费用及提成将严格按照新销售制度规定执行。(对以前的老项目。
合同。
发生的延续销售费用需要单独报董事长核报)。
(3)要求财务人员必须为每一位销售业务人员单独立户、分清核算、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山东沃得格伦中央空调公司财务科。
20xx.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