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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运行分析表篇一
;摘 要 自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各级医疗保障部门持续推动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内蒙古自治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1月1日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分析制度》,旨在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基金财务和统计数据在基金运行过程中的决策支持作用,及时有效防控和化解基金运行风险,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最终实现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但该制度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简要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改进对策。
关键词 医疗保障 基金 内蒙古自治区
在新时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注重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和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的风险防控。为此,各地医保部门针对基金风险防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于2019年1月1日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分析制度》(内医保发〔2019〕1号,下文简称分析制度)。分析制度通过建立数据分析机制,发现基金在运行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为基金管理部门采取及时有效防控措施提供数据支持。
一、《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分析制度》的主要内容
分析制度共有6章23条,其中总则指出,该制度规范了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的运行情况作出的分析。要求运行分析的数据来源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和统计季报、年报及预算报表,数据必须真实、有效、可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分析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运行分析基本框架、各项分析要素、分析方法和指标控制几方面的内容。
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分析制度》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数据不实,影响运行分析质量
数据是管理的基础,数据是分析制度的灵魂,离开数据谈分析,分析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运行分析的基础数据来源于医疗保障基金的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基础数据的采集受客观和主观两方面的影响。
1.客观原因造成的基础数据不实。第一,客观原因造成的财务基础数据不实。财务报表体现的是在收付实现制下的医保基金收支余财务数据,由于医保基金管理采取的是“收支两条线”模式,收入由税务部门征收,医保部门负责待遇支付。首先,目前金保工程和金税工程关于医保费征缴还没有建成共享的信息平台,医保费征收数据因在两部门间传递不及时易造成医保部门滞后入账的现象,一般医保记账数都小于税务实收数。其次,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收入中个人缴费由税务部门征收,但财政补贴收入由中央、自治区、市、县四级组成,补贴指标通过各级财政部门层层下达。而医保部门与财政部门没有共享信息平台,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财政部门已记账但医保部门未记账而造成的数据不实现象。
第二,客观原因造成的统计基础数据不实。统计报表体现的是权责发生制下与医保基金收支相关的业务发生数。首先,职工医保使用的是五险合一的金保业务系统,居民医保使用的是联德系统。由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使用的是两套不同的系统,而不同系统对同一分析要素的口径界定不同,所以易导致基础数据不实。其次,由于业务系统中基础数据繁杂,受技术条件和工作人员权限分配的约束,有些基础数据很难准确提取。如参保人数统计,系统中有正常参保的,有中断参保的。中断参保的人员有中断时间短的,也有中断时间长的。按政策规定,只有中断时间超过6个月,系统才能停止该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当期参保人数中不应统计该参保人员,但目前类似的基础数据很难准确提取。
2.主观原因造成的基础数据不实。医疗保障部门和其他事业单位一样,缺乏专业会计人员和统计人员。目前大部分从事会计和统计工作的人员没有系统学习过会计或统计专业知识,对会计和统计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主观上不重视财务和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和严肃性。有的会计人员不严格按会计分期的月度记账,而是按季度或按年度记账,凭主观想象填报数据。有的统计人员不是从业务系统取数,而是直接按相关考核指标要求填数,这些做法都严重影响了数据的真实性。
(二)数据缺乏可比性,影响分析质量
1.财务数据缺乏可比性。第一,筹资比率和待遇政策的不同导致各地的财务数据没有可比性。首先,在职工医疗保险方面,内蒙古自治区的15个统筹区中,鄂尔多斯市等10个盟市目前执行“6+2”筹资模式,即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6%缴纳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医疗保险费;兴安盟等2个盟市执行“7+2”筹资模式;通辽市等3个盟市则执行“8+2”筹资模式。由于筹资模式不一样,不同统筹区医保基金收入口径不同,即使在待遇政策相同(实际上各盟市待遇政策千差万别,各不相同)的情况下也会导致基金结余不一致,进而影响不同统筹区间“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指标的比较。其次,居民医保采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目前自治区范围内不同统筹区的居民享受相同的国家和自治区的财政补贴标准,但不同统筹区因经济发展状况不一样,各统筹区之间市县两级财政补贴标准相差较大。如2020年鄂尔多斯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市县两级财政补助为 323元/人,乌海市居民医保市县两级财政补助为 192元/人。在收入口径不一致的情况下,分析计算得出的“統筹基金可支付月数”是不具有可比性的。
第二,收付实现制降低了会计信息可比性。现有收付实现制不能全面反映医保部门作为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如“暂收款”和“暂付款”项目,常常涉及核算债权债务,对于应收未收、应付未付的具体事项无法如实体现。这就导致医保部门相关资产与负债核算不实,不利于年终结转事项的正确处理,也不符合会计可比性的要求。如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模式下,各统筹区在给自治区异地平台和自治区药采中心预付结算资金时,“暂付款”增加;年底清算时,对于已实现市级统筹的地区来说,在减少“暂付款”的同时增加“医保基金支出”;对于未实现市级统筹的地区来说,因市级经办机构需要和旗县经办机构进一步清算,如果清算不及时就会在市级经办机构形成应收未收的款项,在旗区经办机构形成应记未记的“医保基金支出”和应付未付的债务。这样就会影响同一统筹区不同年度支出项目的可比性,也会影响不同统筹区在同一年度支出项目的可比性。
2.统计数据缺乏可比性。缴费基数是职工医保统计中一项重要的数据指标,包括鄂尔多斯市在内的2个盟市目前实行双基数,即职工在职时按缴费基数的6%+2%缴纳基本医疗费;退休后由所在单位按缴费基数的6%缴费,个人不再缴费。其余13个盟市实行单基数,即职工在职时按规定缴费;退休后无论单位还是个人都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
在分析制度的指标控制解释部分中规定“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20个月的统筹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待遇保障水平”。首先应明确,如果允许各统筹区自主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势必会加剧医保制度碎片化现象。其次还应明确,待遇保障水平不是越高越好,保障范围不是越大越好,提高到一定水平就不可再提高,否则就容易从保险滑向福利,从长远看也容易给医保基金的收不抵支埋下隐患。
三、《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分析制度》应用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规范数据源头,着力提高数据质量
1.加快推进医保、税务、财政部门之间共享信息平台的建设。首先,国家要完成医保信息平台的总体设计,结束各省市在信息系统建设和投入上各自为政的局面。在建设主体功能系统的同时,推进地方平台的建设,逐步实现国家平台和省级平台的全面对接,搭建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平台。其次,医保部门要和税务、财政部门共同建设信息共享的医疗服务平台,最终实现全国医疗保障信息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最后,各地要加强对基础数据质量的管理,坚持业务类数据来源于生产数据库的原则,从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环节开始,抓规范工作。要切实注重生产库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生成统计报表数据,并实现统计报表数据来源的可追溯查询。
2.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首先,医保部门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及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同时结合当前机构改革、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大局和社会对医保事业发展的需求适时调整会计人员的培训内容,选择有针对性并可有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内容进行培训,避免出现主观原因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其次,医保部门应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让统计人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医疗保障统计工作,杜绝人为干扰基础数据的行为,不断推动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发展。
(二)统一医保政策,提升数据可比性和决策支持能力
1.做好医保省级统筹工作。首先,分析制度中各统筹区财务和统计数据缺乏可比性的根本原因,可以发现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各统筹区现有的医疗保障制度尚不统一、不完善,还没有成熟和定型;跨制度、跨险种、跨统筹区政策不协调、不联动。只有实现省级统筹,全自治区执行统一的医保政策,不同区域同一险种采取相同筹资模式(职工医保中个人与企业的缴费责任分担比例相同,居民医保中个人缴费与财政补贴分担比例相同,且长期保持不变),各级医保部门的基金管理效率才能进行衡量和对比。从中央顶层设计到各部门出台政策都应从全局出发,从长远利益出发,做到政策可执行、可配套、可评估。其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从收付实现制过渡到权责发生制,可以有效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建立并完善统计工作制度。探索退休人员缴费政策,根据权责对等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权利与义务。已经实行双基数的盟市是否要取消该政策,还需要进一步调研。各地要建立统计报表制度,确保统计报表及时、准确地逐级上报,建立统计数据会审和工作检查与考评制度,并进行通报,提高本地区统计报表工作的整体水平,建立统计数据责任制度。
(三)稳定待遇政策,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中长期收支平衡
各级医保部门要严格根据医保待遇清单确定的项目、决策权限、政策标准开展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因地制宜,完善细化,确保政策平稳过渡,待遇平穩衔接。在医疗卫生费用与医保待遇持续提高的背景下,需要建立基本医保的筹资水平与待遇挂钩的动态平衡机制,地方部门不能随意提高待遇保障水平,以保障医保基金的中长期收支平衡。
(作者单位为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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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医保基金会计核算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制度不完善等,严重影响了基金管理的效率,文章将简要分析医保基金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继而明确医保基金会计核算对基金管理的影响。
关键词:医保基金;会计核算;基金管理
我国主要是依据社保基金制度对医保基金进行会计核算,社保基金制度要求采用收付实现制。但是随着医疗行业的发展,医保基金会计核算涉及的内容越来越多,这种核算体系已经无法满足医保基金会计核算的需求了,相关人士提出应用权责发生制可以解决核算问题,因此应该进行深入研究,优化核算基础,提高基金管理质量。
一、相关概念
(一)医保基金
医疗保险基金简称为医保基金,是社会保障五大险种的主要构成部分之一,是國家为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向企业和个人筹集的基金,主要用于职工的基本医保。医保基金主要包括个人账户以及社会统筹基金这两个部分,个人以及单位需要按照相应的比例缴纳保险费用。医保基金需要保证收支平衡,其费用来源主要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费用、个人缴纳的费用、医保费用的利息和滞纳金以及其他资金。开展医保基金财务管理需要完成筹集及使用基金;完善制度,加强考核,真实反映医保基金的收支情况等任务,也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医保基金的管理直接影响着个人的利益,因此应该按照基金管理的原则开展基金管理工作。
(二)收付实现制
又被称之为现收现付制,主要是根据实际收付处理经济业务,明确收入的核算方式,具有一定的优越性。用收付实现制明确企业的收支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利用收付实现制可以反映出企业所拥有的的现金。
(三)权责发生制
又被称为应收应付制,主要是根据会计期间已经出现的收入和费用以及应当负担的费用进行核算。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具有较大的区别,比如二者在处理费用以及收入时坚持的原则不同,获得的结果也不同。
二、利用收付实现制进行医保基金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不满足医保基金会计核算信息化的需求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会计电算化的水平越来越高,医保基金会计核算的信息化程度也不断提高。在这种大环境下,如果仅利用人工进行医保基金会计核算的话就会导致会计核算效率低下,因此必须开展信息化管理。同时,各级医保机构的会计工作人员为了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和科学性需要提供大量的医保基金收支记录、医保基金收支数据,以弥补收付实现制的不足。但是这不仅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还会影响到计量的科学性,导致总结报告无法准确反映医保基金的发展情况,就会影响到基金管理的质量。
(二)无法准确反映医保基金的收支情况
1. 无法准确反映收入情况
在收付实现制下,无法全完准确地反映出医保基金的收入情况,这就无法为管理人员的决策制定提供财务数据的支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进行医保基金会计核算只能反映出医保基金已经记账的收入,不能完整地反映出某一时期的收入状况。比如说,一些参保方可能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应该交付的医保基金,如果按照收付实现制计算收入情况的话就无法反映出参保方无法及时缴费的情况,就会影响到资金管理。其次,还有一次性缴费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的话,会计报表体现出的前期结余会比较多,后期资金比较少,这就无法真实反映所有的收入情况。
2. 无法准确反映支出情况
收付实现制自身存在一些缺陷,所以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进行医保基金会计核算很容易出现数据偏差,继而加大基金风险。从实际情况来看,无法利用会计核算准确展现定点医院的医疗费用情况。比如说,当前我国很多定点医院都会选择预付制或者是后付制这两种结算方式支付医疗费用,但在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无论是利用预付还是后付都无法客观反应医保费用的支出情况。所以,当期的收益以及损失情况无法真实反映出来,就会影响到基金会计报表以及财务编制的真实性。
(三)无法为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的编制提供参考
无法准确反映医保基金的收支情况就会降低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这样就无法为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的编制提供参考。同时,基金管理人员在进行重要决策时如果参考这些数据的话就可能会做出错误决定,就会对医疗保险体系的运行造成严重影响。
(四)无法有效处理年末未明确归属的医保费用和利息
当前,相关制度中规定,需要对年末没有明确归属的医保费用和利息进行合理处理,根据经验划分医保个人基金以及医保统筹基金,将其归类于待转保险费收入以及待转利息收入当中。但是,在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的影响下,利用经验划分医保基金比例会导致年末的个人基金以及统筹基金虚增,无法真实反映财务情况。
三、优化医保基金核算基础、提高基金管理质量的策略
(一)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方式
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进行医保基金会计核算会出现很多问题,而应用权责发生制可以弥补收付实现制的不足。联合应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可以全面反映医保基金的运行状况以及财务结果,还能够提升基金数据的全面性,提高基金管理的水平。因此可以将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结合起来,增强会计核算的精准性和透明度。首先,应该设置“应收医保费”科目,利用“应收医保费”科目核算医保费的欠费情况。财务部门需要利用“应收医保费”科目记录单位以及个人应缴保费和未缴保费的情况,等到单位以及个人补缴相应的保费时再进行更改。同时,应该根据个人以及单位建立收入明细账,从而更准确地反映出医保基金的收入状况,增强财务报表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基金管理人员提供方便。其次,可以利用收付实现制进行其他医保基金的收支会计核算,准确记录已经收到的款项和实际支出的款项,从而保障医保基金的财务成果。
(二)增设待转基金项目
在医保基金当中存在很多没有明确归属的医保费用收入和利息收入,因此应该增设待转基金科目,以便核算没有明确归属的收入情况。第一,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待转基金科目。第二,在设置完成之后,经办机构在收到未明确归属的医疗保险费用收入以及利息收入时,需要借记现金,将这部分收入划分到待转保险费收入或者是待转利息收入当中;在明确归属之后,财务部门需要将这部分费用划分到待转基金当中。经过处理之后,待转保险费收入以及待转利息收入在每个月月末以及每一年的年末都不会有余额,比之前的处理方式更加简单快捷。第三,财务人员可以根据待转基金科目当中的余额调整账面余额和实际余额这两者之间的差额,有利于对经办机构的调账行为进行约束,增强医保基金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三)完善会计报表
完善会计报表可以准确全面地反映出医保基金的收支情况,因此应该不断完善会计报表。财务部门在进行医保基金会计核算时应该科学合理地记录所有的收入情况、支出情况、利息情况,增强会计报表的全面性。其次,在编制会计报表时,会计人员应该合理填制“待转基金”项目。会计人员需要按照相应的方法填制报表,在报表当中展现当期没有明确归属的医疗保险费收入以及利息收入,同时需要保证“待转基金”项目当中的余额和待转保险费及利息收入的总和是相等的,这样才能够保证会计核算没有出现问题。此外,会计人员需要根据核算结果编制医保基金的收支预算计划,对下一期的医保基金支出和收入情况进行预估,从而合理调整各项计划,提高基金的运行效率。
四、应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核算基础的优势
(一)可以增强医保基金收入记录的准确性
采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是十分可行的,不仅能够弥补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的不足,也能够满足政府宏观管理的需求,增强医保基金数据信息的精准性。比如说,在征缴医保费用时,可以利用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记录已经收到的医保费用。但是,如果参保单位没有按时缴纳医保费用的话,就需要利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进行未缴纳费用和利息的记录。只有这样才可以如实反映医保基金的收入状况,增强医保基金征缴的精准性,为决策部门提供依据。
(二)可全面反映医保基金的运行状况
医保基金需要实现收支平衡,所以支出也是基金管理的关键。应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可利用应付医保费用科目如实反映实际的支出情况。此外,应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可以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增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
五、结语
简而言之,单纯使用收付实现制无法准确反映医保基金的收支状况,也无法更好地编制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因此应该对医保基金会计核算基础进行改革和創新,将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结合起来,弥补收付实现制的不足,从而改善基金管理效果。
参考文献:
(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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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及全年基金运行风险预警 我县城乡医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各部门的指导下,较好的完成了筹资及半年基金管理工作。半年来通过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建设,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和基金使用的监管,采取协议管理较好的保证了参保群众受益率。但各级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基金支出明显高于去年,基金处于高风险运行。为及时总结经验,保证今年城乡医保基金更科学、高效的管理,现将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我县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情况 (一)城乡居民参保情况。截止6月底我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322778人,较2017年增加了3170人。
(二)资金筹集情况。2018年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预计为324805人,筹资标准为人均7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490元(中央财政356元、省级财政115.6元、县级财政18.4元),个人缴费210元(含意外伤害与大病保险60元);
基金总量为22736.35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为15915.445万元,个人缴费为6820.905万元。意外伤害与大病保险经政府招标确定交由人财保险公司经办,按人次60元标准筹集,基金总量为1948.83万元,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统一划拨给人财保险公司,因此2018年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实际可用总量为20787.52万元。
二、2018年上半年与2017年同期数据对比 1、就诊人次对基金支出的影响 2018年上半年总补偿人次为102106人,住院补偿35149人次,其中:乡镇卫生院住院11649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33.14%;
县级住院17752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50.51%;
市级医院1848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5.25%;
省级及省外医疗机构3900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11.1%。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12624人次;
占总住院人次的35.92%。普通门诊63353人次,慢性病门诊3604人,特殊病种住院1620人次。
2017年同期总补偿人次为55254人,住院补偿23277人次,其中:乡镇卫生院住院8872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38.11%;
县级医院住院11674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50.15%;
市级医院701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3.01%;
省级及省外医疗机构2731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11.73%。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6750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28.99%。普通门诊31188人次,慢性病门诊789人次,特殊病种住院358人次。
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18年上半年补偿人次变化为:总补偿人次增加了46852人次,住院补偿人次增加了11872人,增长了51%,其中:乡镇卫生院住院增加了2777人次;
县级医院住院增加了6078人次;
市级医院住院增加1147人次;
省级及省外医院住院增加了1169人次。市级以上医院住院增加了2316人次;
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增加了5874人次。门诊就诊增加了32165人次,增长了103.13%。慢性病门诊增加了2815人次,特殊病种住院增加1262人次。
由上述数据可以得出:2018年上半年我县住院人次大幅增加,县级医院增长最多;
建档立卡贫困户较2017年同期翻了一倍,占增长人次的一半,说明贫困户实际报销不低于90%的政策刺激了贫困患者就医需求;
普通门诊也增长了一倍。由补偿人次增长情况可以看出2018年上半年比2017年同期住院增长了84.79%,对基金支出影响较大,因此2018年上半年就诊人次大幅增长是影响2018年上半年基金支出的主要因素。
2、基金使用情况 2018年上半年城乡医保基金支出资金14547.48万元,占可用基金总量的69.98%。其中:住院基金支出12888.16万元,占可用基金总量的61.99%;
普通门诊基金支出1093.36万元,普通门诊基金支出占可用基金总量的7.51%;
门诊慢性病基金支出565.97万元,门诊慢性病基金支出占可用基金总量的3.9%。乡镇卫生院住院基金支出1866.16万元,占可用基金总量的8.97%;
县级医院住院基金支出7243.4万元,占可用总基金的34.84%;
市级医院住院基金支出987.49万元,占可用总基金的4.75%;
省级及省外医院住院基金支出2791.11万元,占可用总基金的13.43%。
2017年同期城乡医保基金支出资金8691.87万元,其中:住院基金支出7589.39万元;
普通门诊基金支出863.97万元,门诊慢性病基金支出238.51万元。乡镇卫生院住院基金支出1012.35万元;
县级医院住院基金支出4105.29万元;
市级医院住院基金支出429.78万元;
省级及省外医院住院基金支出2041.97万元。
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18年上半年与2017年同期基金支出增加了5855.61万元,增幅达67.37%。其中:住院基金支出增加了5298.77万元,增幅达69.82%;
普通门诊基金支出增加了229.39万元,增幅达26.55%;
慢性病基金支出增加了327.46万元,增幅达137.29%。乡镇卫生院增加853.81万元,增幅达84.33%;
县级医院增加3138.11万元,增幅达76.44%;
市级医院增加557.71万元,增幅达129.76%;
省级及省外医院增加了749.14万元,增幅达36.69%。
由上述数据可以得出:2018年上半年基金支出同比2017年同期各级医院增长幅度均较高,其中乡级卫生院、县级及市级医院增幅最大。住院基金支出是影响基金支出的主要因素,根据基金支出额度,县级医院住院基金支出是影响基金支出的重要因素。
3、住院次均费用 2018年上半年住院次均费用为6171.8元/人,其中乡镇卫生院住院次均费用1984.65元/人,县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5904.83元/人,市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8201.19元/人,省级及省外医院住院次均费用20325.67元/人,慢性病门诊次均费用3152.17元/人。
2017年上半年住院次均费用为5445.29元/人,其中乡镇卫生院住院次均费用1452.99元/人,县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5300.86元/人,市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10429.97元/人,省级及省外医院住院次均费用19031.16元/人,慢性病门诊次均费用2650.78元/人。
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18年上半年住院次均费用增长726.51元,增长率为13.34%,其中:乡镇卫生院住院次均费用增长531.66元,增长率为36.59%;
县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增长603.97元,增长率为11.39%;
市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降低了2228.78元,降低幅度为21.36%;
省级及省外医院住院次均费用增长1294.51元,增长率为6.8%;
慢性病门诊次均费用增长501.39元,增长幅度为18.91%。
由上述数据可以得出结论:2018年各级医疗机构上半年次均费用都有大幅增长,尤其是乡镇、县级、省级以上医院,是2018年上半年基金支出幅度增长的重要因素。但市级医院有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抚州光明眼科医院开展了免费白内障手术,导致就诊人数(817人次)大幅增加,拉低了市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
4、政策调整情况 1、2018年取消个人账户,全面实施门诊统筹制度,个人门诊统筹余额不能结余到下一年使用,导致门诊就诊人次大量增加,门诊基金支出金额增加了229.39万元,但未超过当年统筹预算数,对2018年上半年基金支出影响不大。
2、健康扶贫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医实际补偿不低于90%的政策。2018年上半年住院12624人次较2017年同期增加了3481人次,基金支出了4050.82万元较2017年同期增加了2381.41万元,增长幅度达142.65%,因此健康扶贫政策对2018年上半年基金支出影响较大,是导致基金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
三、2018年上半年基金支出情况分析 1、基金支出情况:2018年上半年基金支出为14547.48万元,占可用总基金的69.98%,2017年同期支出8691.87万元,2018年上半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与2017年同期对比,增加了5855.61万元,增幅达67.37%。因此2018年上半年基金支出超过控制水平线,存在较大风险。
2、影响2018年上半年基金支出的主要因素。表因:是某些医院住院人次、次均费用增长过快造成基金支出量增长幅度过大,尤其是县级医院;
内因:一是医改政策因素影响。如门诊诊疗费用支付过大过多,仅县人民医院2018年上半年就支付了35.55万元、县级医院药占比控制导致各种检查费用大幅攀升、各种检查费、护理费用及治疗费用收费标准政策提高;
二是医疗机构特别是医生主动控费意识不强。医疗机构追求医院更好发展,医务人员追求利益最大化,要求他们自己主动控制医疗费用上涨,没有更有效的医改政策是很难行得通;
三是健康扶贫政策刺激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就医需求,2018年上半年基金超支的50%以上是扶贫方面的以及在政策执行中的诸多问题如占着床位拒不出院、出院不办理手续也不缴纳个人负担费用、小病大治、冒名住院等,在当前一切以扶贫工作为重的环境下希望有关部门能高度重视医保基金超额运行的巨大风险;
四是城乡医保制度整合后存在一定磨合期、责职划分不明确,导致医保控费政策衔接不到位,医保政策管理方面应该出台有效措施加大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的力度。
四、2018年全年基金支出情况预测 根据2017年同期基金支出数据和年终支出数据,结合2018年上半年数据可以得出全年基金支出将达到139.96%,超值39.96%,约为8306.69万元,其中:健康扶贫支出超值达22.91%。约为4762.82万元。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上半年基金支出情况,2018年下半年主要工作包括:
1、加强政策宣传,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保政策,严格把握病人入院指征和标准,合理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患者就医,防止医疗资源重复浪费。
2、加强对住院基金支出的监管力度,重点对挂床住院、门诊患者转住院的检查力度,减轻违规住院对住院人次增长过大的压力。重点打击借证就医、小病大治等违法行为。
3、继续做好次均费用控制工作,尤其是县乡医院次均费用,加大监管与审核力度,确保2018年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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