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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库房管理制度篇一
1、计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标准计量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落实。
3、督促检查本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和在岗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4、制定本公司计量人员业务技术培训计划,主持全公司计量工作人员的技术考核。
5、负责把本公司的各类计量器具按上级计量部门审批的检定周期及时送检,并负责编制本公司计量器具周期检查表。
6、根据本公司需要制定计量、仪器的购置计划,并负责全公司计量器具的.发放,报废审批工作。
1、计量设备购进后,应经调试验收,检查其包装、外观有无损坏,附件、备件数,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使用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技术文件是否备齐,对其全部性能的测试是否达到要求,并送国家法定计量机构核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使用计量器具须按照其说明书操作,并应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技术要求、结构原理等。
3、使用计量器具时,必须按照计量器具的维护注意事项,经常性地进行维护、保养。
4、在正确使用计量器具时,要注意观察其灵敏度、准确度和稳定性,发出超出允许误差规定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5、公司计量领导小组定期对所属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并定期请市计量部门来技术指导和维护保养。
6、主要计量设备,应建立使用登记制度,每次操作、维护、保养后都要认真记录。
1、计量器具投入使用前,必须先进行校正。
2、厂部技术人员每月对全公司范围内的计量器具进行一次全面地检查。
3、按计量器具检定周期报请市标准计量部门执行周期检定。
4、厂部计量领导小组,对各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进行造表、登记、上报市计量局。
计量库房管理制度篇二
为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对本企业在用的计量器具及有关计量检测设备按有关检定规程进行周期检定,使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在用的计量器具及有关检测设备的周期检定(校定〉工作。
2.1生产部负责对本企业在用计量器具的a、b、c分级管理,开展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2.2供应部门配合生产部对特殊设备上的计量器具实施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2.3各使用部门配合质检科开展检寇工作。
3.1生产部根据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的使用频度、使用环境条件、测量对象等因素,每年末编制下一年度的周期检定计划。
3.2按周期检定的年度计划,每年向有关使用部门发出当年'周期检走通知单',使用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检计量器具送至生产部。周期检定工作由生产部统一安排,各使用部门密切配合,使计量器具检定工作能按顺序进行,确保周检率100%。
3‘3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的周期检定,严格按主持考核的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所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规定的周期执行。
3.4对列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按规定由市级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规定的周期执行。
3.5非重点部位计量器具可延长检定周期的二至四倍,一次性检定计量器具可在入库验收后投入使用,但修复后的应重新检定合格后方能再次使用。
3.6专用量具按周检计划送检。
3.7需委外检定的计量器具,各有关检定人员按周检计划,在规定期限内送有关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办好送检手续,做好计量。返回后发放至使用部门。
3.8生产部每年统计出本年度计量器具受检率、合格率及各部门送检率,报部门负责人。当合格率低于95%,须调查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使检定周期不断完善。
计量库房管理制度篇三
本计量管理制度依据中铁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及结合本制梁场的实际情况而制定,在实施过程中结合六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的要求,来实现制梁场对计量设备仪器的全过程管理。
1、自觉遵守《计量法》,认真执行计量法律、法规要求。
2、做好在用计量设备仪器的建档、检定、台帐工作,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和合格证。
3、及时办理计量设备仪器流转、报废、入库手续,做到帐、卡、物相符。
4、做好计量设备仪器标识管理工作,防止不合格器具继续使用。
5、按计划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计量设备、仪器的周检和自检工作,确保检测设备的合格使用。
6、积极参加因计量原因引起的纠纷和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7、督促落实计量设备、仪器严格按照“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全过程控制。
8、做好信息反馈、接受各级计量部门的考核和监督。
1、各部门必须根据施工生产、生活、工作的需要编制计量检测设备配置计划,经场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采购。
2、采购的计量设备仪器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和生产厂家获得计量认可编号的标识,不合格者由采购部门及时退货。
3、入库的计量设备仪器须由计量管理人员注册登记。
4、计量设备仪器流转要严格交接手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分清责任及时检修。
5、多功能测量装置,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需功能正常,经校准合格者可使用该正常功能部分。
6、对长期不使用的计量设备仪器,由使用部门提出封存请求,经制梁场计量管理员审核、报场领导审批后,办理封存手续,张贴封存标识,同时调整周检计划。
7、封存的计量设备仪器超过半年的要对其进行启封检查。
8、封存的计量设备仪器需用时,由使用提出启用申请,经批准启封的计量设备仪器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9、对使用日久无法修复的不合格计量仪器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上级计量管理部门和公司中心试验室核实批准后可进行报废处理。
10、对严重损坏或遗失计量设备仪器者,由使用者写明原因给所在部门,经单位领导查明情况,追究责任、签证赔偿意见,送上级计量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损失手续,并填卡备案。
11、凡有计量设备、仪器报废,须根据需要按种类型号及时配置新计量设备仪器以满足检测的需要。
12、计量设备仪器台帐和周检计划应进行动态管理,并定期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本制度明确计量标准负责人和检定/校准人员对计量标准的使用、维护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办理程序。
1、标准器和配套设备的存放应满足检定规程所要求的环境条件,使之满足计量标准的计量特性的要求。
2、作好计量标准维护工作和相应的记录。
3、计量标准的使用要正确合理,一定要按操作规程进行检定,不得超载使用,作好相应的履历表记录。
4、计量标准出现故障,要及时进行维修,修复后一定要检定合格后才能进行工作,作好相应的维修记录。
计量管理人员应在年末或年初制定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的周期检定表,经计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1、计量标准的检定周期必须按国家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周期安排,不得延长。
2、计量标准的受检率必须达100%,受检合格率亦要求达100%,否则将更新计量标准器或配套设备,并记录在案。
3、计量标准器必须达到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机构检定,配套设备如果自建了标准,可按规程检定,否则须送到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或授权机构检定。
4、计量标准在必要时(如使用频繁),须在两次周期之间进行运行检查,确保计量标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如果计量标准发生偏离(如温度的变化等),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偏离。
6、检定/校准人员应认真填写计量标准履历表和历史记录卡,其检定证书和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7、计量标准检定合格后,其标准器应贴上彩标“计量标准”和“合格证”,配套设备贴上“合格证”。
8、计量标准的标准器和配套设备均纳入“a类”管理。
为确保检定记录和证书的准确可靠,本制度明确提出检定过程中的实际操作、原始记录、数据处理、证书填写、数据复核和证书签发的各项要求。
1、检定/校准人员必须依据检定规程,按操作程序进行检定,不得违反。
2、检定/校准人员须按规程要求如实填写检定记录,应字迹清楚、项目齐全,不得任意涂改和编造数据。检定记录应有检定人员和复核人员签名。
3、数据处理要求正确,数据的有效位和数据修约及数据运算均要符合要求。
4、证书的填写应按检定规程的要求,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应有检定人员、复核人员、计量负责人的签名,证书应有相应的检测数据。
5、复核人员在认真审核无误后,才能在检定记录和证书上签字。若复核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作好记录。必要时复核人员应重新进行检定,找出问题的所在。
6、检定记录和证书的填写和签字不得使用铅笔和园珠笔,应使用兰色或黑色自来水笔或签字笔。
7、计量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应对检定证书的结果负责。
8、检定记录和证书由管理人员妥善保管,证书复印件随被检计量检测设备交使用人保管。
9、检定记录和证书,任何人无权更改;需要查阅检定记录时,须经计量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本制度明确了对计量标准、检定/校准人员的安全要求及工作责任事故,并对事故的发现、报告、处理作了相应规定。
1、试验室的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设施应满足检定的要求,确保计量标准和检定人员的安全。
2、计量检测事故分自然事故和责任事故,其性质由计量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确认,如果不能取得共识,可请上级计量部门派专家认定。
3、凡因计量标准本身质量问题而在使用中出现的事故属自然事故;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事故属于责任事故。
4、计量标准出现事故时,必须先关机,并维护好现场,当事人应及时向计量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第二条规定确认事故性质。如隐瞒不报,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5、属于责任事故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由计量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责任者的认识态度和事故大小,提出处理建议,由主管领导审批后,作出通报批评和罚款处理。
6、计量管理员应妥善保存好事故有关记录和处理文件。
本制度明确了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的内容,设置专人管理,确定了借阅、保存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1、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
1.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1.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1.3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1.4计量标准履历书;
1、5计量标准操作程序;
1.6计量检定规程及计量技术规范;
1.8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
1.9计量器具检定证书;
1.10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
1.11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
1.12计量标准更换申请表;
1.13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请表;
1.14检定员证(复印件);
2、计量标准由计量管理人员(或检定人员)专门管理,妥善保存。
3、计量标准技术资料不得随意借阅,有必要借阅时,须经计量负责人同意,并进行登记,明确借阅内容和时间。归还时应进行验证。
4、计量标准技术资料应妥善长期保存,以利于追溯。
1、计量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计量法规及技术业务知识,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对计量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计量技术和管理水平。
2、专业计量检定人员应经过培训,获取政府计量部门颁发的相关项目的检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3、对计量人员的考核按计量管理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计量法规的宣传贯彻、计量设备仪器周检工作、计量设备仪器台帐、档案管理等各项情况进行考核。
4、为计量管理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5、对不执行计量管理制度、控制程序和影响、阻碍计量工作正常开展以及不能按时完成计量任务的,应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作罚款处理。
计量库房管理制度篇四
为提高分公司计量管理整体水平,及时纠正管理中出现的漏洞,确保计量的准确、公正性,达到标准化、制度化管理,特制定分公司计量管理实施细则,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1、分公司计量管理在经营经理的领导下,由用电科负责计量管理全面工作,计量班、各供电所负责具体实施。计量班、各供电所及相关班组开展计量工作要遵循电能计量工作标准,按照分公司的计量管理制度和办法,履行规定的手续,完成表计的校验、轮换、安装、故障处理、计量改造等工作。
2、计量专责师职责:负责分公司电能计量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2)负责上报年度电能计量需求计划,并组织安排实施。
(3)负责故障表的处理审核工作;
(4)负责表计校验的抽检工作。
(5)负责对计量组、供电所领用计量器具、设备的审核签批工作。
3、计量内勤班组的职责:
(1)负责分公司各类电能表的校验、检定工作;
(3)负责填报各种计量报表;
(4)负责标准设备的日常维护、送检工作;
(5)负责发放表计及库存表、帐卡管理工作。
4、计量外勤班职责:
(2)负责购电卡表的安装、故障处理:
(3)负责故障表的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5、各供电所职责:
(3)负责供电所库存电能表的管理工作;
(4)及时巡视辖区计量装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协助计量外勤班组完成专变用户和综变总表的表计轮换及现场校验工作。
1、计费表的管理:
(1)轮换表计划:由计量专责师每年1月5日前下达年度轮换计划,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下达季度轮换计划,每月5日前下达月度轮换计划,一式四份,计量专责师留存1份,计量组1份,交供电所1份,月度计划转业扩1份。
(2)现场校验计划:由计量专责师按现场校验周期做出计划,并监督实施。
(3)领表:必须由计量组、各供电所装表员负责,由计量管表员将电表参数、安装地点等填入领表票内,装表员凭票到计量专责师处审核签字后,手续完善的管表员出表,月末计量管帐员(兼)凭领表单做出入库手续。领表一律填写领表单,一式两份,管表员一份,管帐员一份,计量组、各供电所每次凭轮换计划领表,新装、故障表、异动凭业扩报装工作票领表,计量改造凭改造计划领表。
(4)交表:领表单位拆回的表计,凡属分公司产权的一律交表库。各所库存表不得超过20块(轮换期间除外),否则,计量组不予领表。领表单位交表和工事单要随时返回,当月发生的表计工程必须在每月25日前结清。
(5)工作票管理:轮换表由领表单位凭轮换表计划到业扩窗口开取异动工作票。工作票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写清用户名称、局号、厂号、底数、变比、安装地点等。
2、装表管理:
(1)新装表工作必须在客户业扩报装手续完成的情况下办理。
(2)凡计费总表必须使用分公司储备表,表箱、电缆等材料按设计预算书计划,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至电能表二次前设备。
(3)新装、异动由业扩部门填写工作票,并按业扩流程办理。
(4)装表员到用户装表时,应将所领取的表计、互感器参数准确无误的填写到异动工作票上。工作完成后,由装表员封表封箱,将表壳封印、校封印填写在装表工作票上,装表人签字后,由用户同时签字认可,装表员保存备查。安装ct及315千伏安及以上专变,装表接电后,由装表员对电能表接线进行检查。送电前,还需进行现场校验,校验正常后,在工作票中注明运行正常字样。装表后未接电的,由装表员负责在用户接电时再予以现场校表。
(1)、新购入高压计量箱由计量专责师、计量组长负责验收数量、质量后,由表库管理员逐台登记变比、容量、产地等参数并入账。
(2)使用前,互感器校验员必须按检定规程要求,进行逐项测试,合格后填写检定报告,交计量管理员备用,不合格的退回厂家。
(3)、发出前的高压计量箱必须在箱体显著位置标明变比,对双变比的计量箱在送电时按实际使用变比标明,今后变更变比的计量箱需凭业扩部门提供的工作票,按实际使用容量进行变更。
(4)、业扩部门在受理客户申请时,如需安装高压计量箱,必须在设计通知书内注明,设计人员在做设计预算时,要将所需计量材料、费用与整体预算同时做出,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计量组检查验收。
(5)高压计量箱一定要装在产权分界处,安装时要考虑防窃电和导线二次压降,核实变比后,及时传递工作票。如确有困难不能装在产权分界处时,报计量专责师,重新定位,并与客户协商签订线损协议。
4、购电卡表管理
(1)新申请的专用变压器用户,必须安装购电卡表。由业扩部门通知客户,所需材料由设计人员同其它材料一起做出预算计划,转计量组一份,由计量组和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装。
(2)现在运行的专用变压器,客户欠费时,由所长提前一周将客户明细交计量专责师,由计量组负责安排计划,组织材料、安装。安装完毕后,工作票上必须由辖区收费员签字,证明不欠电费后,方可开户打卡、售电。
(3)购电卡表电能计量装置、互感器、二次回路由计量外勤班负责安装、维护管理、故障处理、加封、上卡、更换等工作,进入工作现场必须由两人以上完成,购电卡表一经安装任何人无权私自解除运行、拆封,计量外勤班在客户安装完毕后,加装一次性表箱封,并将封印号登记在工作票上备查。
(4)发现购电卡表故障,由各供电所报计量专责师,转计量外勤班现场处理,核实电费余额,如需更换表计时,应将旧表剩余电量读出并转入新表。
(1)运行表计丢失的,由各所、计量组报计量专责师,由主管经理、用电科、计量组统一核实后提出赔表、追补电量等处理意见。填写计量故障处理单后,各级把关签字后发行。
(2)因客户原因造成丢失、烧毁的计量装置,对电量异常的经检定后,由分管单位做出追(退)电量结果并通知客户后,由客户交齐补收电费和陪表款后再装表,不得先装后赔。
(3)因计量装置异常、计量不准确,经检定后,校表室出检定报告,管理单位计算出追(退)电量后,传递到有关领导审核签字,转客服(供电所)发行。
6、表计校验:
(1)表计校验必须按规程规定作好各种实验(包括:清洗、预热、误差、潜动、走字等)。
(2)返回表库的表计修理时计数器必须归零。
(3)对新购入的新型号表要按批次对新表的性能、质量抽检,校表员日常校表要核对各种表计的常数,严格按检定标准校验,不得缺项、漏项,校验结果必须做好记录,按规定分类存档,以备查阅。
(4)表计合格证每月由校表员到计量专师领取,并将当月校验记录数量与当月发合格证进行核对。
(5)专用变电能表必须做调前校验,发现超差表必须及时报计量专责师并记录在工作票及校验记录上,以便追补电量。
(6)受理用户的电能表校验,要严格按入网许可的厂家、型号收表,严禁接收已淘汰的电能表。
(7)故障表校验:由管辖单位出据证明,校验员未拆封前,校验并填写检定结果报告,经双方同意后拆封,并按检定结果通知管表单位,计算追退电量。
7、验封及核对表底数:
(1)出表时由领表人验大盖封印,交表时由管表员验大盖封印,如无封印或封印被破坏,报请用电科,由用电科、计量组、供电所三方查明原因予以处理。
(2)旧表及事故表必须交回计量组核对表底数,发现有异常时,及时报计量专责师。
(3)表计管理员要及时核对工作票与拆回表底数是否一致,发现表底数与实际不符时,要及时向用电科、拆表部门反映,并经双方联合查明原因。
8、表计报废:
(1)凡属淘汰型号表,待年终由计量组提出报废计划,登记电能表参数,由计量专责师及用电科核实后上报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对报废表在名牌上用钢印注明报废字样销毁。
(2)各所库存表丢失,由各所负责赔偿。
9、表库的管理
(1)库存、运行表要做到帐、卡、物相符,计量组牵头每半年要对表库盘点一次。
(2)运行、库存表计台帐各所和计量组要在每年12月25日前核实一次。
10、报表
(1)计量内勤班除按规定上报供电公司各种统计报表外,还应在每月1日前将上月的表计轮换情况、现场校验计划、表计故障情况表报计量专责师一份。
(2)各供电所每月25日前将本月发生的“计量装置故障情况统计表”报计量专责师一份。
计量库房管理制度篇五
一、目的:计量器具是公司制造产品时量值传递的主要工具,为加强计量器具的管理,为公司质量目标提供有力保证,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发放、流转、封存、停用、报废、校验工作都应遵循本管理办法。
三、职责:本办法的主要责任者为计量器具管理人员(技质部设专人负责),其次为采购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及使用人员。
四、计量器具采购、入库、发放、流转、校验管理:
(一)采购
1、购置申请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并填写“物资申购单”。
2、申请者必须在“物资申购单”上注明计量器具名称、规格、型号。
3、“物资申购单”由技质部部长审核,生产副总及总工确认。
4、采购人员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进行采购。
(二)入库
1、计量器具到货后,应通知计量管理员验收,查对说明书,合格证,原始资料及附件应齐全,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如检验不合格,应立即通知采购和财务部门,办理拒付,退换或退货手续;新购进的计量器具、仪器,已超过出厂检定期的,要送计量质资部门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2、国内生产的计量器具生产厂家必须有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经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入库后,仓库人员应进行编号登记建帐。计量器具资料由计量管理员负责存档,并根据说明书制定操作规程。
(三)发放
1、使用部门填写“领料单”到仓库领用,“领料单”须经部门负责人和计量管理员签字。
2、凡属计量器具,出库后应到计量管理员处登记、编号。
(四)流转
1、计量器具如因生产任务或工作场所变动而需要流转,使用单位和使用场所时,由计量器具原领用部门到仓库办理相应的手续。
(五)校验
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
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必须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并建立校验记录台帐。
(六)计量器具的封存、停用、报废:
1、封存:因生产经营调准等因素而不用的计量器具,经计量管理员核实,企业分管领导批准后,贴上封存标志。封存后禁止投入使用,若要重新启用,则须经重新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2、停用:在用计量器具发生故障,在短期内无法修复的,计量管理员应立即报技质部负责人同意后停用,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启用,修复后应由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3、报废:凡已失准的计量器具,且不能修复,由计量管理员根据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数据办理报废手续,对报废的计量器具做废旧物资处理,严禁报废的计量器具流入使用,申请报废期间,不得使用失准的计量器具。
五、责任
1、计量仪器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计量仪器,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发生遗失或人为损坏,则根据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照价赔偿。
2、凡使用封存、停用、报废计量仪器的,除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0元/次,并对因计量产生的质量后果负责。
六、本办法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