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加明确自己的目标和方向,有助于实现自己的梦想。在撰写总结时,我们需要全面回顾所涉及的方方面面,不可偏颇。想要写好一篇总结,不妨参考以下这些优秀的范文。
读《草房子》有感200字篇一
有一次,桑桑病了。可他想起以前答应过自己的妹妹柳柳去县城看看,他就忍着病痛,带柳柳来到县城里。直到最后一件事就是带柳柳去看城墙。在台阶上,他发现柳柳的脚磨出了两个红血泡,就说:“快到哥哥背上去,哥哥背你。”柳柳不肯,桑桑就硬把柳柳拉到背上。登完一百多级台阶,他终于把柳柳背到城墙上面去了。柳柳在城墙上看得很欢喜,可桑桑却已经无力站起来了。看到这,我的眼眶模糊了。哥哥为了妹妹,不顾病痛带妹妹去县城,还背着妹妹上城墙,这是怎样的一种兄妹之情啊!
虽然我只看完一部分,但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深深感动,眼泪也不由自主地掉下来了。
这本书很感人,但有时也会俏皮一会儿。
它非常的好看,值得大家去读一读。
读《草房子》有感200字篇二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很多书,都是当代作家曹文轩的名著。每一本书,都让我受益匪浅。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是的《草房子》。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发生在乡村的故事。桑桑的父亲是校长,非常有名气。而桑桑的淘气和顽皮,却经常给父亲惹来麻烦。最终桑桑惹怒了父亲,他撕毁了属于父亲的荣誉,遭到了一顿毒打。也就是因为这次毒打,父亲才发现桑桑脖子上的肿块,于是便开始了四处求医问药。费尽周折,终于治好了桑桑的病。
这本书给我印象较深的人物,还有秃鹤。秃鹤的脑袋光溜溜的,绝无一丝瘢痕,在阳光下,他的脑袋像打了蜡一般亮。就因为他没有头发,所以引来同学们的奇怪的目光,总是想摸摸他那个秃头。为了改变自己的形象,秃鹤也没少费了心思。结果还是光头一个。可是,春节汇演时,秃鹤却立了一大功。因为剧中人物必须是秃头才行。
这本书里还有一位秦大奶奶。她是贫穷的,但也是善良的,富有正义的。她冒着生命的危险救了落水的孩子,安然无恙;最后竟然是为了掉到水里的南瓜,而失足落水被淹死了。但是她的善良永远留在了人们的心里。
读完这本书,让我受益很多。桑乔为了给儿子桑桑治病,四处求医问药。让我更加深刻地体会了父母伟大而深沉的爱。无论我们犯过多少错误,我们的父母都是爱我们的。想到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感恩过我们的父母吗?父母心甘情愿为我们做着一切,我们说过几次谢谢?所以,我们都应该学会感恩我们的父母。
秃鹤为了班集体的荣誉,不顾同学们的嘲笑,担当起节目中秃头连长的角色。最后,为班级争得了荣誉。再看看我们,是多么的吝啬,班级需要几盆花,有些同学都不舍得拿出一盆。这本书让我们明白了,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热爱班集体,都应该有团体精神!
这本书,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语,但是每一个人物,每一件事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所以我喜欢《草房子》。
读《草房子》有感200字篇三
有一首歌,永远在我的耳畔回响;有一种情,永远在我的心头荡漾,这就是爱。爱是人类最好的语言。我细细品读曹文轩叔叔写的《草房子》,被那浓浓的爱包围着、感动着。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药寮”这一章,它让我多次流下了泪水。桑桑不幸患上了绝症,我为桑桑这样短暂的生命流下了眼泪。桑桑的爸爸走南闯北,四处寻访名医,但却一次次的失败,为了孩子,他急白了头发;为了孩子,他踏破了鞋子。在几乎要绝望时,温幼菊老师带桑桑到她的药寮里,为他熬药,鼓励他,而桑桑也在时时刻刻勇敢地与命运抗争,终于,父亲的爱创造了奇迹,他访到了名医,桑桑又能健康地上学去了,我高兴地又一次流下了眼泪,而桑桑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有了深切的感悟。
我们的生活中不是常有这样的情景吗?
记得暑假中有一天,我在同学家玩,不知道怎么的,头疼得很厉害,直冒冷汗。我打了个电话给妈妈,当时他正在开会,听说我头痛极了,那担心的话语如同连珠炮似的跳了出来:“你现在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发热?”“别急,我们马上过来……”不出五分钟,爸爸妈妈就到了。当时,我脸色苍白,有气无力地躺在沙发上,妈妈见了,眼神里多了一份惶恐,连忙扶我坐进了车。我头痛欲裂,不断地呻吟着,爸爸妈妈一个劲地安慰我:“快到家了,回去睡一觉就没事了……”妈妈轻轻地按摩我的额头,我顿时觉得身体里涌动着一股暖流,仿佛就在火炉旁,暖暖的!可后来我的病未见减轻,反而呕吐了。爸爸妈妈担心得连夜把我带到医院检查,看到我没事了,这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读着《草房子》,我感动颇多;合上《草房子》,我心潮澎湃。我觉得,书中的草房子,不是一栋栋“草”房子,而是一栋栋爱的房子,它会永恒地刻在我的心中,让我感受到爱的美丽!
读《草房子》有感200字篇四
今年暑假我有幸读了《草房子》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曹文轩,这是一部长篇小说,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桑桑的小男孩。书中主要写了小男孩桑桑的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六年时光,这其中的酸甜苦辣,全都一字一句的记录在书里了。这本书感情丰富,内容波涛起伏,它究竟是怎样的一本书呢?就让我来告诉你吧。
秦大奶奶原来是学校里的“全民公敌”,但后来又成了学校里的“英雄人物”。就仅仅因为一只南瓜,她就奋不顾身的跳下水,救一只麻油地小学的南瓜,她却把它当成了宝贝似的,不顾自己的安危,跳下水去捞,最终不省人事,我钦佩秦大奶奶的这种精神!
桑桑在六年的小学生后里,从一个天真、顽皮的小孩渐渐长成一个成熟懂事的少年。他打童年不是只有快乐,他也有过痛苦和绝望,他得过一种怪病,脖子上长了一个大肿块,使他疼痛难忍。他和爸爸走遍了大大小小的医院与诊所,吃遍了无数苦药,最终战胜了邪恶的病毒。在这灰暗的几个月里,他变得懂事坚强,不那么看重名利与得失。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得负债累累。一个整天穿的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虑、有求必应的生活,优异的学习成绩,口袋里时常有各式各样的零食,即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等领袖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上的失败,致使他的优越感完全丧失。假如是我都无法承受这一切,但杜小康勇敢的承受了这一切,并且在学校门口还摆起了小摊。
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常常被孩子们叫成秃鹤,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陆鹤用他特有的方式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和尊重,他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当学校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承担了这个重要角色,并且演的一丝不苟、活灵活现。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觉非常有趣,故事幽默风趣,我觉得它很“接地气儿”,有时引人大笑,有时令人深思,有时给人启示,正因为这些,我经常看的津津有味,我喜欢这本书的作者,喜欢它的内容,喜欢他的人物,被桑桑、杜小康、陆鹤他们开朗、可爱、活泼而感动,被秦大奶奶的朴实善良而震撼!
你有没有喜欢《草房子》这本书?我觉得它是一本值得我珍藏的好书!
读《草房子》有感200字篇五
纸月病好了以后,每天早上都会迟到,几乎每当大家上完一节课后才到学校,大家都觉得很奇怪,有一天,桑桑一大早就起来了,为了知道纸月是怎么迟到的,桑桑就故意给妈妈说自己去找昨夜未归的鸽子了。
桑桑使劲地划着船向板仓驶去。当到板仓时,太阳才探出了头,桑桑悄悄地躲在了一座桥下,他四处张望,见桥头来的不是纸月,而是三个男孩,他们在土路上晃荡着,并没有走开的意思,好像在等一个人,而让桑桑意想不到的是他们在等纸月,桑桑仔细一看,原来是板仓小学有名的大坏蛋,连老师也没法管住他们,尤其是那坏蛋老大刘一水,人称“豁嘴大茶壶”,另两个是刘一水的“跟屁臭”,桑桑这才记起来,他们专门欺负纸月。读到这儿,我仿佛看见桑桑正朝着这几个大坏蛋咬牙切齿,他双手握成了拳头,双脚在地上跺来跺去,好像想报复他们一样。
后来,桑桑给爸爸说了,爸爸和地方政府向板仓小学警告了一番。从此,刘一水便不敢再欺负纸月了。
你们说,难道桑桑不勇敢吗?
读《草房子》有感200字篇六
我读了草房子的第四章“艾地”。在油麻地学校有一幢小草房,这幢房子很寒伦,学校很讨厌这幢房子。特别是这几段:
油麻地小学四周环水,很独立的样子。
秦大奶奶那幢小草房在西北角上龟缩着,仿佛是被挤到这儿的,并且仿佛被挤着,再坚持不住就会被挤到河里。这幢小房是油麻地小学最矮小的草房,样子很寒伦。它简直是个赘瘤,是个污点,破坏了油麻地小学的和谐与那番好格调。
学校与地方联合,想将秦大奶奶逐出这片土地,花费了十多年的功夫,然而终于没有成功。
秦大奶奶坚决地认为,这片土地是属于她的。
也许确实是属于她的。
我想:“别人的土地是不能被强迫占有,因为她的土地是她自己决定的,别人是管不着的,这才是和谐社会。
读《草房子》有感200字篇七
在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草房子》这本书。这本书是著名文学家曹文轩写的,作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
这本书的几个故事,都是在油麻地小学发生的。这本书,讲了调皮、聪明、善良的桑桑、孤寡老人秦大奶奶、深深相爱却又不能在一起的蒋老师和白雀、捍卫自己尊严的秃子陆鹤……其中让我最感动的是秦大奶奶,她的丈夫早就去世了,没有子女,一个人孤零零的。她唯一拥有的就是油麻地小学里的那座草房子。学校想把秦大奶奶赶出去,但她死活不肯走。没有人理解她,在人们眼中,秦大奶奶就是一个疯婆子。直到有一天,全村人出动了,他们把秦大奶奶的的房子拆了。于是她开始报复学校。她赶着鸡鸭,让它们到处拉屎,让学校上不成课。是桑桑喊秦大奶奶一声“奶奶”,让她改变了。她救了小女孩乔乔,油麻地小学的所有人都很尊敬她。同学们一看见秦大奶奶就亲切地喊着“奶奶”。秦大奶奶开始守护油麻地小学,最终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落入了水中,离开了人世。
读完这本书,泪水在我眼眶中徘徊。这本书以桑桑的口吻来写,充满童真童趣,也感人肺腑。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我们不能逃避困难,要满怀希望,微笑着去面对。
爱是在你困难的时候伸出的一双手,爱是一首飘荡在夜空中的歌谣,爱是沙漠中的一泓清泉,爱是一场洒落在久旱的土地上的甘霖。
读《草房子》有感200字篇八
生命是什么颜色的?又是怎么样的?会不会混合了各种各样的色彩?可能是烟花般的绚丽多彩,也可能是石板桥那般古朴却饱经历史的冲刷,又可能是像被人扔在地上的烟头那样肮脏。世界上混合了各种各样的生命,也混合了各种各样生命的态度,就像臧克家的《有的人》中所写“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短短一个月,我从四本来自不同作家、有着不同写法、讲述不同故事的书中,领略到了几种不一样的态度、不一样的命运、不一样的人生、不一样的生命。
那童真般的美好,那美好中的童真,有时候会让我“扑哧”一笑,仿佛整个人都陷入了软软的棉花糖中间,不愿起身;有时候又因为里面那种纯真的感情泪流满面,感动至心底那处最柔弱的地方。那风中摇曳的草房子,那在阳光下闪烁着美好金光的草房子,让我一直沉浸在一种童真中,却在童真中有着一份那样的淳朴,它有点醇厚,像一屋子的老酒。《草房子》好像代表了作者甚至那个年代任何人的童年,它也告诉我,生命是灵动的、鲜活的、有着各种各样复杂而又美好的情感的。它的颜色,是像灰板桥那样的淳朴,又像太阳下的草房子那样闪烁着神圣的金色光芒,它美好,令人珍惜。
要说这种闪耀金光却不刺眼的生命是至始至终的,却是有一种,原先是美好的、向上的、代表了青年的奋斗与斗志的生命,在一次又一次的磨难后,并不能保持原本灵魂的美好,并不能用自己的斗志与梦想去支撑自己,开始像一栋顶天立地的大楼慢慢倒塌了那样,慢慢地颓废下去,最后变成了那样一副令人惋惜的空壳,不相信自己,却相信不存在的空穴来风的“命运”,不相信自己可以努力去改变命运,就那样被所谓的命运推着走。开始不相信世间的美好,为了一点利益可以出卖朋友,付出可以付出的任何东西,只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忘记了自己的初衷,也忘记了原来的梦想,更不记得以前为了梦想奋斗的快乐。
很多大人现在不都是这样吗,可能没那么严重,可是已经忘了小时候信誓旦旦地说:“我要为社会除恶。”诸如此类的话语,忘记了小时候的童真,却是在长大后为了各种各样的利益去付出那些本不该被付出的东西,却把该付出的汗水和努力抛在脑后。也为了自己的欲望忘记了情感,变得利欲熏心,变得不成人形,变成空壳一副,飘飘荡荡。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只知道往更高的地位爬过去,把更多的财富往肚里吞,却不考虑这些东西都是靠着自己不择手段得来的。而在这种生命的时间里,它会用这些金钱去做一些自己原本觉得肮脏丑恶的事情,却自以为是觉得自己这样活着才不会累,像原来那样脚踏实地地奋斗实在太累,付出得太多,觉得付出已经不值得了。总以为自己找到了实现梦想的捷径,却不想那却扭曲了原来的初衷、原本的梦想。
这种生命,可能是一个人的悲哀,在临死之际,握着那华而不实的金钱和地位,醒悟自己的一生到底有多么碌碌无为,多么丑恶;或许它根本就不会后悔,总认为自己是完美的,用自己虚假的外表欺骗着自己、催眠着自己。而它的颜色,则是从闪耀的金光慢慢褪色,变成一种人人唾弃的肮脏的灰黑色,很浑浊,看不到一丝光亮,却又在表面将自己装扮成高贵的黑色,以显示自己的地位如此之高,财富如此之多,让人人都羡慕它的表面的华丽,却讨厌它内里的肮脏。
那座边角的小城,记忆了大部分人一生都要经历的一件事——爱情,爱情这个词,对于我来说,陌生,但是又有点熟悉,感觉有点缥缈,不实际,因为没有切身体会过这种在成年人嘴里很美好的东西。这种感情对于十六七岁的女孩子的确很有诱惑力,这种情感却不一定都是美妙的,冒着粉色气泡的。在这座边城里面,却是带有点利益、但更多的却是情感。只是不像大部分的爱情小说那样,它没有完美的结局,只有一个又一个互相牵挂的背影。爱情给人的生命带来大片的色彩,等待的可能是用后半生的泪水浸泡破碎的情感,也可能是白头到老的至死不渝。它需要付出感情,需要真情实感。但是,在一些爱情中,可能是为了一方甚至双方的利益,这种爱情就好像带着利益的枷锁,时时刻刻都在提醒着这份情感只是为了利益。
它不代表整个生命,却给生命添上大片的染色剂,或美或丑、或美好或悲哀,它是粉色的,却在粉色中带着点什么别的颜色,在温暖中带着点别样的色彩,给各种各样的人的生命带来点睛之笔或者负担或者根本不重要。每个女孩子小时候可能都幻想过那骑着白马的王子,每个男孩子小时候可能都设想过自己的女神,可是谁知道长大之后,在自己生命里的那抹粉色孰轻孰重,又有谁知道那抹粉色里到底带着什么色彩呢。
呐喊?我不知道到底应该为什么而呐喊,或许根本没有我值得呐喊的东西,又或许我值得呐喊的东西太多了。现在这个社会里,无奇不有,为什么想要呐喊?释放压力?没错,释放压力。
很多人因为各方面带来的压力苦不堪言,甚至有人在这种压力下与原来判若两人。有的人可能会变得利欲熏心,有的人却会变作太毕恭毕敬,生怕得罪别人。它从不向上攀登,虽然不满足于现状却又安于现状,对比自己地位高的人恭敬,不敢得罪一丝一毫,也不敢坏了那些自以为是的规矩。它是灰白色的,很渺小的感觉,没有什么太鲜艳的色彩,总是认为自己就比别人矮一截,不显眼,按部就班的麻木,不做什么反抗,像个已经设定好的机器人一般,听命与比自己厉害的角色,不想想自己到底应该怎么改变。
在见识到了各种各样的生命、各种各样的生命态度之后,我放弃了我以前所相信的“世界都是美好的”的念头,知道了这个世界是由不同的颜色、不同的生命、不同的态度所组成的。生命到底应该是什么颜色的,一成不变的炫丽美好的金色到底好不好?可是其他的生命颜色呢?生命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我们应该拥有怎样的生命?可能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答案,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生命是美的,觉得自己为自己的生命添加的色彩是好的,可是到底是不是这样?或者说是每个人都太自以为是了?我们学会了去评判别人的生命颜色,却忘了反观自己的生命颜色到底是什么。这个世界的生命太多了,正是因为每个生命独一无二的颜色,才组成了这个绚丽的世界。
读《草房子》有感200字篇九
这本书语言平实,细细读来总令我感到淡淡的忧伤。活泼、善良还有些鬼点子的桑桑;文弱恬静的纸月;热爱学习、惨遭家庭变故的杜小康;光头、倔强的陆鹤;有孝心的细马;可怜的秦大奶奶……他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那些喜怒哀乐的故事中,我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我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记。
故事说的是少年桑桑,一个喜欢“异想天开,时常做出些出人意料的古怪行为”的男孩,他跟随父母来到油麻地读书的六年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活泼好动的桑桑惹过不少麻烦:他为了让自己养的鸽子有个像样的家,就把家里用的碗柜改制成一所鸽笼;他在夏天里想到城里卖冰棍的人总将冰棍裹在棉套里,就突发奇想地在大热天里穿上棉衣棉裤……“所有这些奇怪的念头和行为,让我觉得桑桑真的很可爱。他对纸月默默的关心和帮助,也显示出了他正义、善良和柔情的一面。
桑桑周围的人,我最欣赏杜小康。他虽然身在豪门,却一点也不傲气,成绩总是很好。特别是在红门愈渐冷清时,他对学习深深的热爱,令我感动不已。杜小康曾经家境富裕,又是班长,因为父亲出事,他小小年纪就遭遇了人世的起伏,只得含泪辍学,跟着病弱的父亲离开油麻地去放鸭子、摆小摊。可是他却在生活的艰辛与贫困中成熟起来,心里时时刻刻都怀念着油麻地小学的桑桑们。杜小康在养鸭子的生活中,因为心存信念,他战胜了恐惧和孤独,更加成熟。芦苇荡里的一场暴风雨让杜小康感受了一场生死的洗礼,他觉得自己突然地长大了,坚强了。
我是一个活泼好动的女孩子,妈妈总说我不够稳重,应该向杜小康好好学学。重温这个情节,我有了更深的体会:如果我能象杜小康那样,细致、稳重、成熟,一定不会出现那么多的”抄错题“现象,也不会经常”丢三落四“。杜小康的失学,让我想到了自己,我每天都能快乐的去学校,每天都能与好朋友一起玩耍,假如突然有一天自己的这些幸福消失了,我会变得坚强吗?我会有这样的学习欲望吗?可能一样东西只有失去了才会真正明白它的珍贵吧。我真想钻到小说里和杜小康做个好朋友,去感受那一片油麻地,感受那一片空阔的芦苇荡,感受一个坚强同伴的内心。
是”草房子“,更是杜小康让我懂得了坚强,懂得了珍惜。
读《草房子》有感200字篇十
这个星期我和爸爸诀定看一本名叫《草房子》的书,于是每天晚爸爸给我读一篇文章。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是中国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他写过《细米》《白瓦黑瓦》《根鸟》……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草房子》。
《草房子》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桑桑,他是油麻地小学校长桑乔的儿子,他是个既与众不同又人见人爱的孩子,因为他经常异想天开,或者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古怪行为。
其实,桑桑的异想天开和古怪行为都是因为他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因为爱鸽子,所以他改造了橱柜;因为爱家人,所以他剪掉了蚊帐;因为爱同学,所以他穿上了棉衣……我要向桑桑学习,做一个人见人爱的有爱心的好孩子!
读《草房子》有感200字篇十一
《草房子》这本书是北京大学教授曹文轩写的。这是一部讲究品味的少年长篇小说。作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伤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闪......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
书中最让我觉得为主人公高兴的故事是《秃鹤》。秃鹤是一个小男孩的名字,他本应该叫陆鹤,因为他头上寸发不生,是个十足的小秃子,所以同学们就叫他秃鹤了。
秃鹤在油麻地小学经常被欺负。一次,秃鹤的父亲给秃鹤买了一顶帽子,到了学校,阿怒和桑桑几个同学故意为难秃鹤,他们抢走了帽子挂在了旗杆上,让同学们嘲笑秃鹤。
秃鹤在一次大会上故意捣乱,让同学和老师们很不满意,因此都不理他了。一次文艺演出,原本是柳三下演杨大秃瓢,可因为杨大秃瓢是个秃子,而柳三下有一头乌黑的头发,他的父亲始终不同意剃发,这戏也没办法演了,这时秃鹤自告奋勇要演主角,这个节目演的很成功,为学校争了光,秃鹤赢得了同学和老师的信任。
精神令我敬佩。
掩卷沉思,书中的每个人物栩栩如生,每一个故事历历在目,让我感动,让我懂得如何和同学相处,如何做一个最好的自己!这本书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