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样板房合作协议样板合同协议篇一
乙方: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荣跃xx旗下的银河首座小区 栋 户型约 平方米、 栋 户型 约 平方米、 栋 户型 约 平方米三户房屋作为双方合作的"银河首座"样板房,该样板房的整体装修、家居产品、布置、风格以乙方经营的装修公司为主,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设计规划出理想的样板房效果。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整体装修、家具、家电、饰品的设计与展示。双方协商确定该样板房展示的装修及家居系列产品以乙方提供的清单所列产品为准,如日后需要改动,需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新增装修另列清单作为本协议附件。
四、双方合作方式如下:
1、提供样板房装修、家居、装饰及家电:
即乙方为甲方提供样板房所需装修工程、家居、装饰及家电,但甲方须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格总额的50%,合计 ____元(大写:____ )作为提供装修工程的`保证金,合同期间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团购装修数量对样板间进行补贴,补贴比例:团购10-15套补贴工程价格总额的30%、团购15-20套补贴工程价格总额的40%、团购20-30套补贴工程价格总额50%、团购40套以上补贴工程价格总额的100%。
2、一次性买断样板间装修工程:
即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样板间装修、家居、装饰及家电,甲方按乙方成本价一次性给付乙方总工程款的80%,合计 ____元(大写:____ ),乙方需要提供甲方项目所有户型装修方案两套及成本。
3、渠道合作共赢模式:
即乙方为甲方提供样板房所需装修、家居、装饰及家电,以甲方名义或甲方授权名义积极向其业主推荐乙方装修工程,并组织业主团购活动,乙方根据甲方业主客户在乙方消费的金额按照销售总额的10%比例给予甲方返还宣传推广费,合同期满,如返还给甲方的宣传。推广费用高于乙方所提供的样板房装修等工程协定总价格,超出部分以现金返还。
五、甲方须确保乙方所提供的装修工程内的家居产品、装饰、家电的安全,如有遗失或破损,则按双方约定的产品价格的50%进行赔偿。
六、乙方提供买断式合作的样板房装修、家居的日常保养、清洁卫生由甲方负责,每月定期对提供的装修、家居等进行维护保养。
七、其他相关约定:
1、装修的实景照片允许各合作方在其各网站上公开。
2、协议期满后,甲方由权对所展示的样品做任何处理。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未达成一直,交由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解决。
甲方:____ 乙方:
代理人:____ 代理人:
日期:____ ____日期:
样板房合作协议样板合同协议篇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发包单位:__________
设计单位:__________
发包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发包单位应向设计单位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设计成果及所有权
1、设计单位应向发包单位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2、设计成果的所有权
只要发包单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则设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制作与提交的图纸、说明书等设计成果之所有权、知识产权归发包单位所有。未经发包单位同意,设计单位不得擅自向他人披露、提供或用于宣传、展览,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估算为人民币整。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在具备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设计单位应先向发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真实、合法、合规的有效发票,发包单位在收到发票后向设计单位进行付款;否则,发包单位有权拒绝向设计单位支付任何款项,且不承担迟延付款责任。若设计单位提供的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合格,不能在税前列支,设计单位应向发包单位赔偿由此而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照发包单位要求重新出具合格发票。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单位责任:
6.1.1发包单位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单位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单位不得要求设计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单位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设计单位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时,设计单位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单位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单位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单位应按设计单位所耗工作量向设计单位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单位已同意,设计单位为发包单位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单位应保护设计单位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单位同意,发包单位对设计单位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单位应负法律责任,设计单位有权向发包单位提出索赔。
6.2设计单位责任:
6.2.1设计单位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单位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单位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gb50016-20__《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352-20__《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16-20__《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50015-20__《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jgj50-20__《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
6.2.3设计单位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单位交付资料及文件。
6.2.4设计单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单位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单位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单位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5设计单位应保护发包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单位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发包单位有权向设计单位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设计单位承诺,在未得到发包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赔偿由此给发包单位造成的各项损失。发包单位承诺,在设计单位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且设计单位不同意终止本合同时,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赔偿由此给设计单位造成的各项损失。
7.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单位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单位应根据设计单位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3发包单位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单位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单位。发包单位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单位均按7.2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4设计单位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单位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单位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单位责任大小向发包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5由于设计单位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6合同生效后,设计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应双倍返还定金。
7.7设计单位保证其在签署合同时在合同中注明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e-mail、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及帐号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5天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发包单位无须承担因此产生的通知延误或送达不能的责任;发包单位按设计单位留存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e-mail、邮政编码发送通知的,在信函(包括但不限于挂号信、快递、ems等)、传真以及e-mail发出后即视为送达。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单位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单位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单位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单位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单位需要设计单位的设计单位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单位承担。
8.4发包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7本合同一式贰份,发包单位壹份,设计单位壹份。
8.8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单位向设计单位支付订金后生效。
8.9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1其它约定事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
住所: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样板房合作协议样板合同协议篇三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1.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常州地税局院内
1.2工程名称:常州鑫悦大酒店样板房装饰工程
1.3工程装饰装修面积:71.2平方米
1.4工程承包范围
(1)施工图范围内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1.5工程承包方式
按确认的施工图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的方式(部分主材甲供祥见报价单)
1.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20xx年10月1日;
竣工日期:20xx年10月30日。
1.7工程款计价原则
2.施工图纸
2.1施工图纸:由甲方负责提供叁份正式的施工图纸给乙方。
2.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3.甲方工作
3.1开工前五日内确保具备乙方入场施工的各项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3.3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3.4参与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3.5审核乙方工程进度表,负责按本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工程款。
3.6三工作日内确认乙方提供的材料样品。
3.7工程完工后,及时验收并收房。
4.乙方工作
4.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由材料供应商直接进行安装及施工的项目不能视为转包及分包)。
4.3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2)负责工程成品、设备的保护。
(3)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做到工完场清。
4.4乙方必须及时发放本工程所有施工人员的工资,在甲方足够支付工程款之后乙方如未及时发放施工人员的工资,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4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邵启洪。到位率80%。
5.工程变更
5.1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工程变更协议和甲方确认的变更联系单均作为竣工结算的根据。
5.2因工程变更产生的费用增加的,乙方应及时如实上报,甲方在乙方上报联系单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5.3甲方发出的变更、签证通知单,应加盖甲方指定的印章,否则乙方可以不接受;乙方出具的要求甲方结算价款的变更、签证单,如果没有甲方指定的印章,甲方将不予结算费用。在施工前,双方确认指定印章式样。
5.4甲、乙方均应对变更、签证通知单分专业连续编号、妥善保存;甲乙双方都应设置变更、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交付对方单据时应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5.5原则上甲乙双方应在每项变更签证实施前,商谈确定总费用;特急变更签证也应在施工后5天内谈定价款;乙方提交的变更签证结算书,应与事先商谈的价格一致。
5.6当变更、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乙方要及时督促甲方工地代表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审核费用;对于乙方在签证单上明确确实时间而甲方未及时确认的,视为认可乙方费用及相关内容。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现场甲方人员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谈判,否则以甲方确认的数量为准。
6.材料供应
6.1按双方确认的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供应。
6.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6.3双方必须对各自负责采购或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提供产品的相关质量合格证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确保所有材料符合质量合格要求。
6.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材料提供方先行垫付;如检测合格则检测等相关费用由提出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则检测、经济损失等相关费用均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7.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不可抗力;
(2)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7.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7.4因甲方原因(比如施工图纸不到位、工作面不能及时交接、施工条件不具备)造成乙方抢工、窝工的,乙方应及时上报情况说明及费用索赔书,甲方在48小时内给予确认并采取相关措施以确保工期。
7.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8.质量标准
8.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8.3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0-800执行。
8.4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9.工程验收
9.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
(3)交付验收。
9.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单后2日内组织验收(逾期不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通过)。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移交及结算手续后,结清尾款。
9.3双方进行交付验收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
10.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0.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加变更洽商的结算模式,除设计变更外其余一律不作调整。
10.2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0.3工程变更产生的费用按该合同第6条约定执行。
10.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工程结算价为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价加洽商变更价)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15工作日内甲方审核完成,在此期间如未审核完成即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所报结算金额并支付乙方工程完工款。
11.违约责任
11.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1.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1.3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1.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1.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部分工程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双方应分清责任,按责分担损失。
12.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合同解除
14.附则
14.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14.2双方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的变更或补充,同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应。
14.3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5.其他约定事项
15.1其它事项:本工程所涉及时间除注明外均为日历天。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
样板房合作协议样板合同协议篇四
乙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天江郦城a栋804室、c栋802室、c栋604室 。
1.2 工程内容以甲方批准。
1.3 工程承包方式:
(1) 包工、包全部材料及窗帘;
(2) 开发商提供家具、电器、装饰品、装饰画及植物。
1.4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
第二条 合作方式
3.1 甲乙双方各承担开发项目25%的费用 元。(因有四家合作,所以每家按25%承担)
3.2 甲方负责设计、施工,与开发商的合同签定。
3.3 乙方可以为样板房提供主材,主材可以作为出资费用(须成本价),计入成本核算,如不够,另行补费。
3.4 恒森.阳光国际六部电梯门、圆形门卫室的广告位、圆形门卫室二楼甲乙双方无条件使用到20xx年11月30日。
第三条 利润分配
4.1 利润定义:卖掉样板房后所产生的利润。
4.2 分配方式:甲乙双方按利润各按25%分成。(因有四家合作,所以每家按25%分成)
第四条 免责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终止,甲乙双方不负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各承担25%。
第五条 违约责任
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5.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协商合同终止,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3 因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在该工程进行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6.1 工程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在天江郦城交房后三个月内结清工程全部款项。
6.2 本样板房成本价:
(1) a栋804室以万元作为本工程的成本价;
(2) c栋802室以万元作为本工程的成本价;
(3) c栋604室以万元作为本工程的成本价;
6.3 在此期间,
(1) 若开发商将样板房售出,开发商按工程合同价支付款项;
(2) 若售出价格高于合同价格,开发商按实际售出价格支付款项;
(3) 若开发商未售出或售出价格低于9.2约定成本价,则开发商按9.2约定成本价支付款项。
(4) 甲乙双方在样板房未售出期间,享有向开发商优先购买权,享受开发商优惠价格,优惠价格为元,购买样板房方须付清合作方所承担的装修费用。
第七条 透明化
具体合作项目进行期间,所有的交流、对话、协议、成交等均需甲乙双方进行或在对方知晓的前提下进行。
第八条 其它
未尽事宜将由本协议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 甲、乙双方直接签定合同的,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9.3 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单位名称:重庆市创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名称:
(公章)(公章) 法人代表:刘 洋法人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样板房合作协议样板合同协议篇五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b样板房及会所部分饰品进行布置,具体布置方案以甲方提供的方案要求及实际摆设的效果为准。
二、装饰品名、装饰位置、数量、金额详见报价表。
三、总金额:合计人民币,其中b型样板间、会所元。总金额含包装、运输、搬运、安装费用,以及验收之前的保管费用。
四、乙方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五、布置时间、地点、方式:交货至工地,并于2年月日前全部安装就位完毕。
六、结算方式:饰品全部安装就位完毕经甲方及设计师认可后,付清全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交由甲方。
七、协议的修改、补充及协议书中的未尽事宜,经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经商定不得违反,任一方违约所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如有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z市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九、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如对已布置就位的产品款式、尺度有异议,乙方应无条件更换,除货款相应调整外,其它费用不再另计。
2.甲方指定z白士德楼宇管理有限公司为货物接收、保管单位,货物由甲方、装修公司和物业公司共同验收。
3.乙方同意在样板房展示期间,提供饰品定期保养服务,以便使饰品在房屋出售移交时保持良好状态。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饰品受损,乙方同意提供受损部分更换服务,费用酌情向甲方收取。
甲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样板房合作协议样板合同协议篇六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
(公章)
代表签字:签字:
签约地点
一、团体的定义
本酒店对团体的定义为______人或______人以上同时进店及离店的旅游团体。
二、旅行团房数确认
所有订房请直接与酒店营业部联系,能否接受临时增减之订房,由酒店视客房出租情况决定接纳与否。贵社之正式订房通知单及行程资料须在客人抵达酒店前三天邮寄或送达本酒店营业部。
三、取消预定规定
所有取消之订房必须提前三天通知,旅行团之订房如在人住前两天内取消,贵社需负责交付所订房数50%的费用,如酒店在贵社团体预定到达前24小时内才接到取消订房的通知或在最后时刻团体没有人住,则需收取一晚房租补偿酒店客房空置的损失。
由于自然环境因素(如台风、班机取消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而令旅行团不能如期到达,由此造成的损失,酒店可免收损失费。
四、住宿延期及超额订房
如旅行团超过预订日期仍不能如期离店时,本酒店可根据客房的出租情况协助安排。
凡经本酒店确认的团体,因酒店客房全满而安排不下,本酒店负责将团体安排至同等级或高于本酒店等级的酒店人住,不再多收房费。
五、儿童收费
本酒店对十二周岁以下与父母同住一房的儿童提供一张免费加床。餐费则按成人标准的50%收取。
六、订餐规定
旅行团及散客订餐必须预先通知酒店,本酒店根据贵社计调部预订计划订餐,任何陪同均不能更改取消。
七、陪同餐安排
旅行团如在酒店用餐,本酒店负责安排全陪及本地司机免费就餐。
八、付款方式
本酒店全部账单均为月结,贵社必须在接获本酒店账单后十四天内付清。
本酒店开户银行:中国银行,fec账号:____________
本合同系贵社与本酒店业务往来之惟一合法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任何条款细则更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另备附件。
甲方:
乙方:
一、协议内容:
1. 甲方免费为乙方铺放安装vpd数字客房系统 台;
3. 设备权属:vpd数字客房系统所有权为甲方;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按乙方要求完成铺机安装数量和装机要求。
2.负责乙方与技术方的有效衔接,将乙方提供的文字、视频广告和
pop样片等相关信息交技术方,及时为乙方的系统内容进行更新,并定期向技术方支付系统远程更新和维护费。
3.负责合作存续期内的vpd数字客房系统保修;如出现硬件故障,当
日为乙方换机或现场完成维护,以保证乙方的正常营业使用;并为乙方提供技术维护人员的培训。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负责互联网线装备到客房和服务器放置点
2. 每批次装机前,向甲方提交“数字客房安装申请表”,安装结束后
派专人负责验收。
3. 负责vpd数字客房系统在客房的安全使用;对损坏、丢失、被盗
等人为损失进行赔偿。
4. 为住店客人重点推荐已安装数字系统的客房,进行有效宣传,并
安排专门的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适时维护。
5. 负责宾馆内部产品供货商广告的招募、推广及自身广告内容、图
片、视频的提供。
四、利益分配约定(甲方免费安装 乙方有偿使用)
1.系统收费:(选择其中之一)
a.乙方按已安装数字客房实际销售价的 # %向甲方支付每天系统使用费,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系统使用费结算后支付给甲方(遇节假时,日期顺延)。
b.甲方按乙方的装机数量和入住比例,收取 元/台/天的系统使用费,其中甲方80%;乙方20%。每月26日结算次月系统使用费。
c.付款方式:银行按甲乙双方确认委托代付款
2.广告收费:
b. 由甲方推荐的其它企业广告(全国所有一体机广告平台装入),乙方收取40%广告提成。余下交付技术方。广告收费标准(见附件)。
五、合作期限:
2. 合作期满前一个月,如需续约,双方另外签订合作协议。
六、保密条款
双方对于因签署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机密资料和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七、违约责任
1. 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中途退出;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合作期限的全部收入给另一方。
2. 乙方不得非法复制、破坏或反编译系统软件,如有违背本规定,技术方保留追偿和索赔的权利。
3. 乙方如未按约定时间向甲方支付系统使用费,延误的时间须按应支付总金额每日10%向甲方交付滞纳金。如超期十日,甲方将对所装系统进行停机,待费用结清后,再行开机。
4. 如乙方超过一个月未向甲方支付系统使用费,甲方有权拆除在甲方安装的系统,并按违约损失追究乙方赠偿责任。
八、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或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而影响甲、乙双方正常合作时,不视甲、乙双方违约,双方均表示认同。
九、其它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提交当地司法机构仲裁。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从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乙方验收之日起生效,期满五年合同终止。(即 2015 年8月16日起至 2015 年 8月 15 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均可优先续约。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地 址: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收款账户:付款账户:
收款账号:付款账号:
签约日期 : 年 月 日
本合作协议书由以上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并生效,双方现就乙方委托甲方为其提供酒店的客房预订销售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名词解释:
●保留房:乙方每天预留一定数额房间给甲方自由销售,所预留的该部分房间为保留房,保留房分为:1.签约保留房,签约保留房为甲乙双方在协议中商定好的固定预留房数量;2.额外增加保留房,额外增加保留房为乙方根据其不同时期的客房销售情况,在签约保留房基础上为甲方临时额外增加的保留房数量。
●网络售价:指甲方公布在其预订网站上,客人通过甲方向乙方预订客房支付的优惠价格。
●客人:指通过甲方预订系统向乙方预订客房的客户。
●佣金:乙方根据约定比例向甲方支付的佣金。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具体商业条款
2.预订价格: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网络售价应低于乙方前台最低价格(包括促销期间的价格,下同)和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分销渠道的价格,或者至少不高于上述价格。
通知甲方“关房”。
4.奖励/特殊优惠:乙方应将提供给其他客户渠道或第三方网络分销渠道的任何奖励、佣金、促销或其他特殊优惠,平等地提供给甲方。
5.酒店信息:乙方保证其在“酒店信息表”中所列的信息准确无误,并承诺其提供给甲方的信息真实、完整;如其信息发生变更,则乙方需要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更新。由于乙方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更新不及时所产生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此外,如遇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生道路中断、恶劣天气、电信中断、停水停电和设施故障等影响客人入住体验的特殊情形,则乙方需立即通知甲方,以便于甲方及时提示客人注意。
6.合作期限: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合作期满前30日内,如合作各方均未向对方书面提出终止合作协议的,则本协议将自动顺延一年,依此类推。
预订条件及其操作细节
6.预订条件及操作细节
6.1预订确认:甲方将以传真方式向乙方进行预订。对于乙方承诺给甲方的保留房数以内的预订,在甲方向乙方发出订房传真的同时,视同乙方已确认预订。因此,甲方可直接先行向客人确认订单。乙方在收到给类预订信息后,应立即向甲方回复确认该预订,对于保留房意外的预订,甲方需得到乙方确认后方可向客人确认订单。
6.2保留房变更:乙方可以提前通知甲方变更添加保留房的数量和类型,在乙方没有空余客房可供预订的特殊情况下,乙方应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关房”处理。
6.3价格信息: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客房所适用的价格。乙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变更价格,但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确认。乙方应对此等价格以及该价格变化的准确性负责;没有接到乙方变更价格通知之前的订单,乙方应按原价格做末单确认。
6.3.1若乙方门市价格下调或推出低于网络售价的特惠价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调整,以便使网络售价始终低于乙方现行的门市价格或特惠价。
6.3.2乙方应保证甲方客人入住当日的前台价格始终不低于其向甲方提供的网络售价,否则,乙方构成违约,乙方应对价格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五倍的赔偿,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6.4订单审核:乙方应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配合甲方进行订单审核工作,审核方式为:次日通过传真进行日间订单审核,同时于每月3日通过传真进行月订单审核。
事先预订的甲方客人,乙方应要求其先在甲方进行预订并经确认后方可安排入住,特殊情况可先安排客人入住,但应在入住一小时内通知甲方预订中心补发预订单。
乙方不可在未通知甲方的`情况下,以自身及其他公司名义和/或不同于甲方的价格擅自安排客人入住;如发生此类严重违约情况,甲方有权立即中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并将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5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不等的罚金,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当已入住的甲方客人要求延住或增加入住房量时,乙方同样应先让客人直接向甲方预订中心联系;由甲方重新预订并获得乙方确认方可。如因特殊情况乙方与甲方的预订中心联系不上,可按甲方之售价先予以延住或增加,并先计入甲方房晚总数,然后五小时内通知甲方补发预订单。
6.6结算:乙方按甲方网络售价直接向甲方客人收取所有费用并为甲方客人出具正规发票。甲方于每月3日向乙方提供上月甲方客人入住详细资料,经双方核对并书面确认后,结算月佣金由乙方在该月15日前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甲方须向乙方开具发票。如乙方无故逾期支付佣金,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交纳应付款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同时甲方有权暂停对乙方提供的一切服务。如乙方逾期三十天未付款,则乙方构成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当在甲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交纳全部欠款及滞纳金,否则甲方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当双方统计的房晚数有出入时,以甲方的日审单(有乙方签名)为准,如有跨月份的订房,计入下月份,凡预订后未入住的不计入房晚数内。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结算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即构成违约,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7如果乙方不能兑现客人的预订,则乙方应直接给予客房免费升级;或将客人安排到其他服务质量相当的酒店,并承担客人首晚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费差额损失、交通费用等。乙方应向客人解释说明不能兑现预订承诺的具体原因。如果乙方一个季度内多次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合作。此外,乙方应将上述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应照常支付甲方佣金。
7.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8其他事项
8.1甲方作为专业的酒店预订服务提供商,将致力于为乙方提供全方位的酒店预订销售服务;但由于市场、季节等众多不可控因素,甲方对于乙方客房的预订销售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保留房)不能做出任何承诺。
8.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8.3保密协议:未经披露方书面明示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允许披露该披露方的任何保密、专有信息或商业机密,或不按照本协议所允许的目的使用该信息。
8.4不可抗力;如果不能履行本协议是由于一方所不能预见和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如战争、罢工、火灾、恶劣天气、航空运输中断以及政府行为等,则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可相应免责。
8.5甲乙双方可就本协议未尽事宜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署生效后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8.6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审计结算联系人:
审计结算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