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生活中,总结是提高效率和提升能力的有效方式。一个好的总结具有概括性和凝练性,清晰地表达出所要阐述的内容。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经历的回顾和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
环境卫生通知篇一
为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县城,净化、美化城区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和工作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垃圾乱扔乱倒。城区各单位、门店要严格执行门前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责任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地乱扔乱倒垃圾,不得向街面排放或倾倒污水、油污,不得将建筑垃圾、弃土随意倾倒。
二、加强城区交通管理,各类车辆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照停车须知的要求规范停放,停放时间不得超过凌晨12时,否则给予相应处罚。
三、依法规范经营秩序,严禁在城区主干道、重要次干道、桥面乱设摊点、流动叫卖,沿街各商铺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店外走廊出店经营、占道经营。
四、强力整治“牛皮癣”,严禁广告乱挂乱贴。依法严厉整治城区乱涂乱画行为,严禁非法设置广告、店招店牌和在城市建(构)筑物、公用设施上乱贴、乱挂广告。有发布小广告或信息需求的,应在指定的公共信息宣传栏发布。所有广告、店招必须依法审批、规范设置、定期维护。
六、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管理,严禁在道路两侧的树木上悬挂灯箱、条幅、布幔,捆绑彩旗和气球等广告宣传品;严禁在树木周围及树根下倾倒垃圾、油污、脏水;严禁在绿地、绿带内乱堆乱放、挖砂取土、烧纸、放牧;严禁在绿地和树池内倾倒污水、废弃物;严禁烟熏、火烤、钉、拴、刻、划树木、攀折花木;严禁擅自砍伐、移植、毁坏城市树木花草、花坛等损坏城市园林绿化设施。
七、严格市政设施管理,禁止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和其他损坏城市道路的行为;禁止拆移、损坏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信号灯、电子监控、卡口、显示屏、交通护栏、防撞桶(柱)、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池等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卫生设施的行为;禁止损坏、挖断城市供排水管网、城市燃气管网、城市照明亮化、通信管线及其设施的行为。对于公用市政设施破旧、损坏、废弃的,责令产权单位限期拆除或者修复。
八、严格执行规划法规,严禁乱搭乱建。县城区各单位、商铺、门店、住户、施工企业和个人要自觉遵守城市规划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不得在城区乱搭亭、篷,不得乱建固定建筑物,不得非法占用市政设施,不得非法占道施工作业或擅自开挖和破坏城市管线道路、公共绿地等公共市政设施。
九、本次城市综合环境整治为时两个月,自2014年3月24日开始至2014年5月24日结束,在综合整治期间对拒不执行本通告或者有关市容环境管理法规的,本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从重从严予以行政处罚,以暴力威胁、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__年__月__日。
环境卫生通知篇二
根据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近期,镇上将对各村、镇属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观摩评比,届时将依据评比结果对各村社、单位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排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10月8日至1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组长:
组员:
逐村、逐社进行观摩评比,采取现场打分的方式,看亮点、看成绩,看不足、看卫生死角,做到观摩评比细致、公平、公正。每到一村,由村书记介绍村上基本情况(包括典型经验、特色做法、自查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并逐社进行点评汇报。
各村庄前街道、农户庭院、庄前屋后、主干道路、渠道渠岸等重点区域垃圾清理情况,秋季秸秆打捆集中堆放情况,垃圾收集池建设及保洁员队伍建设情况。
镇政府将采取“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以奖代补的激励方式,督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对于本次现场观摩评比前三名的村,书记、主任、文书每人奖励1000元现金或物资;每村评出一个先进社,对社长进行表彰奖励,每人奖励800元现金或物资奖励。对于后三名的村主要负责人在总结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并对整治不力的区域限期整改,提升到位后再进行观摩验收,对于敷衍塞责,整改不到位的,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村、镇属单位作为整治活动的实施主体,要高度重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必须形成书记、主任亲自抓、村社干部具体抓,包村干部督促抓的工作机制,确保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2、坚定信心、深入推进。各村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坚持实施,力争把此项工作一抓到底,推向正轨化、推向规范化、推向日常化。
3、全力配合,做好考评。各村、镇属单位要按照分工职责及考评标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力配合观摩评比工作开展,促使环境整治取得成效。
环境卫生通知篇三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榕委办[xxxx]5号中共福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委、市政府xx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实行责任制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社会卫生环境,预防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根据区领导的指示,xxxx年我办将汇同区执法局、区环卫所,每月开展对社区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公布得分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评比,年终进行评比十佳卫生社区并给予奖励。(检查标准附后,检查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xx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xxx年三月九日。
环境卫生通知篇四
xxxx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近期对你公司济南经四路、泺源大街两家证券营业部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3、与银行签署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存管协议不完整;
4、营业部清算日志记录不连贯,内容不完整,无清算人员签字;
7、济南经四路营业部为个别客户办理强制取款业务,且没有相关审批手续;
9、存在未经证监会批准的银证通业务;
10、营业部面临转岗人员较多,不利于员工稳定。
针对上述问题,你公司须督促济南两家营业部进行以下方面的整改:
1、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并督促营业部严格执行;
2、进一步加强账户资料清理工作;
3、尽快与相关银行签署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存管协议;
5、督促营业部暂停银证通业务,并制定计划逐步清理;
6、妥善处理大量员工转岗问题,避免产生不稳定因素,并且制定处置风险的预案。
你公司须于xxxx年4月15日前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我局将在适当时机对上述两家营业部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本次检查是例行的现场检查,上述结论不代表我局对你公司济南两家证券营业部其它情况的实质性判断。若上述两家营业部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以此次检查未发现为由免除法律责任。
xxxx年三月二十九日。
环境卫生通知篇五
随着盛夏的来临,蚊虫滋生泛滥,较容易出现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为保证各单位员工有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职工夏季作业安全,根据当前条件下生产作业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夏季环境卫生工作做如下通知:
1.集团中心要求每周五下午安排进行大扫除。
2.各二级单位要求每月必须组织1到2次卫生大扫除。
办公区域、宿舍、食堂、厂区场地、公共区域等。
1、清除卫生死角,墙面、玻璃保持干净,办公桌面保持整洁,私人物品应按规定放置,保持工作区域和宿舍内环境卫生。
2、对生产区域内积存的垃圾进行一次集中清除,杜绝生产区域垃圾乱扔、乱倒、污水乱泼等现象。所有职工应坚持每日清扫,加强长效卫生管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整齐的办公环境。
3、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对房前屋后的排水沟、污水沟进行清掏整治,设立固定垃圾投放点。办公区域内有树木花草、绿化带应定期塑形减草和浇灌花木,以达到美观效果。
4、加强厨房、厕所环境清洁,确保厕所各种设施功能完好有效,为广大职工提供卫生、整洁、便利的入厕环境。厨房应定期做好蝇虫消杀工作,保证菜品新鲜清洁,预防蝇蛆滋生,避免影响职工生活。
各中心、各二级单位要围绕夏季环境卫生工作,积极开展夏季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提高夏季环境卫生作业管理质量,促进我司生产环境工作的全面提升。集团中心人事党政办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有未按要求进行大扫除的,将已书面形式提出整改要求,如逾期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环境卫生通知篇六
xxxx有限公司等117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
你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xx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xxxx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闽通信监管〔xxxx〕1号)的规定和要求,于20xx年3月31日前报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材料。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单位,我局可依法责令改正,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按时改正的,为经整改年检合格;拒不改正的,为年检不合格。年检结果和处罚情况将在经营许可证附件《年检和违法记录》中记录,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现要求你公司立即整改,并于20xx年4月20日前提交经营许可证年检材料。逾期我局将依法予以年检不合格处理,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xx省增值电信运营企业信誉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xx省通信管理局。
20xx年4月9日。
环境卫生通知篇七
___d工程有限公司:。
由于20__年_月_日准备南充现代物流园一期还房消防验收。目前电力施工单位安装的电力部分还没得到监理单位和南充现代物流园管委会验收,电力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地下室与电井里强电桥架绝大部分无盖板。
(二)地下室桥架与桥架之间有的地方空隙较大,吊架与吊架之间距离过大。
(三)地下室分配电室高压进线桥架安装时被压变形。
(四)地下室强电桥架洞有的没用防火泥堵塞。
(五)地下室二标段72,73号风机电箱不能自动启动。
这些问题到时严重影响一期还房消防验收,电力施工单位必须在本周六、周日完成上述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到位,影响消防验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电力施工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损失费用,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发展有限公司。
20__-1-29。
环境卫生通知篇八
为规范企业及职工参保缴费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保险工作健康发展,按照“依法纳入、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xxx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市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我市辖区内各类企业、事转企单位、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托管档案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职工),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按《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xx】60号)有关规定计算,依据上年度省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工资低于省平均工资60%的按省平均工资60%核定缴费基数;工资高于省平均工资300%的按省平均工资300%核定缴费基数;工资介于省平均工资60%-300%之间的按实发工资核定缴费基数。用人单位职工按缴费基数的28%缴纳养老保险费(20%由用人单位承担,8%由职工个人承担,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省平均工资60%或100%做为缴费基数,按20%缴纳养老保险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三、参保缴费办理程序及规范措施。
1、参保登记。本通告发布前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或本通告发布后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本通告施行之日或者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员工工资花名册等有关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自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缴费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到地方税务机关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于上年度省平均工资公布后,持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照片等资料到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2、申报缴费。缴费单位应于每月十五日前,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手续,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地方税务机关开具社会保险费征收凭证,并将加盖地税部门公章的缴费申报表多联单返还社保所一份。用人单位按月申报职工缴费基数时,应如实提供《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和《参保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人员发生增减变化的应提供人员增减变动表,单位减员的应提供经鉴证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缴费人数少于系统在册人数又不能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按欠费处理。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社保所和地税部门规定的缴费方式按年缴费,跨年度缴费的将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规范措施。缴费单位未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社保经办机构应及时进入依法催缴程序。首先进行电话催缴,并送达《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限期缴费单位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对于未按期限申报缴纳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补缴金额,并制作《社会保险费核缴通知单》,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未按规定缴纳,或者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单位,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直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收: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
(二)扣押、查封、拍卖、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缴费额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费款。
对本通告发布实施后仍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将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按上述程序依法征缴养老保险费。
4、监督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法对单位缴费情况进行检查时,被检查的单位应当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检查,不得谎报、瞒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有关资料。
四、法律责任。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是个体工商户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外,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征缴;迟延缴纳的,由税务机关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的罚款。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环境卫生通知篇九
各区城管局、街道办事处:
春节即将来临,为更好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和清洁、舒适的居住环境,为全市人民和中外嘉宾欢度新春佳节营造良好的节日气氛,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和清冰雪工作通知如下:
一、环境卫生管理方面。
1、提高道路的清扫保洁质量。在做好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一要重点加强对旅游通道、政务通道、商务通道、景观道路和公共广场的清扫保洁,达到“七净五无”的质量标准,夜间保洁市城管办要求延长至22:00时;二要组织好道路脏、乱、差死角的清理和沿街暴露垃圾的清除,增加巡回收集频次,达到路面、墙根、电杆根、树池、花池、楼道(洞)口等处无散袋垃圾,无散堆散放的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的'标准;三要对街面雨水井口乱泼污水形成的冰包、冰面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消除视觉污染和路面湿滑产生的不安全因素;要在春节前对辖区内无排水地区的污冰圈进行一次彻底清刨,方便居民倾倒污水和出行。四要及时清扫烟花爆竹垃圾,尤其是绿地内的烟花爆竹碎屑,确保道路及居住区的卫生整洁。对收集的鞭炮纸屑一律运往垃圾处理场消纳,严禁就地焚烧污染环境;五要加强果皮箱的清理保洁,及时清理果皮箱内积存垃圾污物,擦拭蒙尘,确保垃圾不满溢、不落地,外观清洁。
2、提高对环卫设施的管护水平。一是要做好水冲公厕、移动公厕的保洁管理工作。要强化公厕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窗口服务意识,对主要商业街区、冰灯观光区域、居民集中区域的公厕要开放至22时,并要做到文明礼貌、规范服务、方便市民、游人;二是节前要对旱厕进行一次全面清掏,防止节日期间发生粪便满溢现象;三是要对全市范围内的垃圾间、垃圾箱、垃圾运输车等环卫设施、设备加强维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节日期间的环卫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整洁。
3、提高居住区内环境卫生水平。节日前,各街道办事处、市容所要配合节日大扫除,加强对居民小区的巡视,发现装修垃圾,及时与物业协调,督促其按规定堆放并及时清运。对不服从管理者,一方面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同时立即组织专业队伍及时清运,保证卫生环境不受影响。
4、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收运管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作业单位在清运生活垃圾时,要严格按照作业标准和规范文明作业,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同时要保持垃圾清运车辆车容车貌整洁。要针对节日期间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易增多的特点,作业部门要及时调整好车辆,安排好人员,增加拉运频次,确保各种垃圾及时收集运输。各街道办事处、物业公司要提前调配垃圾收集保洁人员,落实专人看管垃圾站点和清扫保洁,确保垃圾不满溢,箱外垃圾要及时入箱。
二、市容管理方面。
1、加强牌匾广告亮化检查,保持城区牌匾广告亮化整体完好。节日期间各区市容管理部门要加大牌匾广告亮化管理和检查力度,市容监察员要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加强夜间巡视,发现缺字断空等问题立即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确保城市亮化和设施完好,为城市增添浓厚的节日气氛。
2、深入推进清街工作,整治沿街和居住区内乱堆乱放杂物现象。要对政务通道、旅游通道、商务通道以及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集散点、景观区域重点进行清理整治,保持节日期间重要区域、节点的市容市貌整洁靓丽有序。
3、及时维修维护公共设施,保持功能完好、容貌整洁。一是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保证设施设置形态和功能完好,做到设施完整,功能完善。二是各公共设施管护单位,要对城区公交站亭、交通护栏、报刊亭、早餐亭、公共电话亭等设施进行维护,对缺失设施进行修补,对歪斜的设施进行扶正或更新。
三、清冰雪工作。
1、做好清冰雪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市气象台天气预报,春节放假期间将有多次降雪天气。各清冰雪责任单位一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节日期间清冰雪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二是做好清冰雪作业人员准备,针对春节期间用工荒的实际,提前签约清冰雪人力,落实运输车辆,做好迎战大雪、暴雪的思想准备。三是提前做好清冰雪机械准备,各单位要在节前对清冰雪设备再次进行全面检修、保养,确保设备完好;接到清冰雪指令后,各机械化作业车队要将作业车辆进行统一集结,24小时待命。四是物资准备,备好通讯设施、融雪剂、照明灯装置、安全标识,特别是要做好融雪剂的储备工作,达到应对清除大雪、暴雪的储备量,做到有备无患。确保物资储备充分、调配合理;五是保证通信畅通,各区清冰雪办、清冰雪作业单位的领导和值班人员、工作人员的手机、对讲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通信畅通。
2、按照标准和时限及时清除。节日期间,各清冰雪责任单位和部门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遇有降雪,以雪为令,立即组织清冰雪人员和设备,按照清冰雪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按标准和时限完成清理和拉运任务,确保城市交通顺畅和市容环境整洁。
四、投诉案件受理工作。
节日期间,各区要加强平台投诉案件的受理,确保案件处理及时率。各区受理平台要加强值班,对市级平台转来的案件要及时受理,及时移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处置;各相关责任单位接到平台转来的案件后,要及时整改,在规定的时效内处理完毕,并及时反馈市环卫办,确保平台案件的处理率、及时率、办结率。
五、要做好作业安全、保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节日期间,各区要制定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应急方案,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值宿和自检自查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沟通汇报,启动应急方案,快速处理。各部门要加强安全工作,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各类安全警示标识要齐全好用,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市环卫办将每天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领巡查组,对市区主次干道、商业繁华区域、旅游集散地等重要场所、重点路段的市容环境卫生状况,作业人员在岗及管理人员跟班情况和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将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及时整改,并进行节日通报。节日期间的检查结果将列入201月份考核成绩。
各区节日期间值班名单请于1月18日之前报市市容环卫办督查科。
环境卫生通知篇十
各分院、部:。
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是学校管理育人的重要体现,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必然要求.随着我院校园面积的扩大,学生人数的逐年增加,校园内“随意乱丢的不文明行为”和“卫生死角”已对学院形象造成一定不良影响.为了进一步净化、美化校园环境,加强校园文化氛围建设,根据2017年10月8日姚小英院长组织召开的“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提人文素养,促学风建设,建示范校园”活动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清洁环境卫生,净化美化校园的专项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目前,我院已处于“示范建设验收”工作的关键时期,我们要站在确保我院顺利通过“示范建设验收”和学院持续发展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学院的工作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开展清洁环境卫生、净化美化校园活动的意义,按照姚院长的统一部署,严密组织、精心安排、迅速行动,加大清洁环境卫生、净化美化校园活动的工作力度,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让校园卫生状况取得明显改观,努力建设整洁、优美、卫生的花园式学校.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
二要明确任务.根据学院“”会议精神,对校园内的环境卫生、学生公寓卫生、学生餐厅卫生、公共厕所卫生、教室卫生等都要明确人员,明确任务,分项管理,同步推进,对每一项工作都要责任到人,并明确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间,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学生积极分子的作用,全力推进清洁环境卫生、净化美化校园活动.
三要加强监督.严防随意丢弃、乱倒垃圾,对校园环境卫生意识较差、邋遢、脏乱的个人和寝室,要视情节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强化责任、加强领导。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副院长寿兵同志为组长,各分院、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清洁环境卫生、净化美化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该项活动的组织安排和督导检查.
二是明确责任意识.各分院、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把每一项任务都细化分解,责任到人.
三是全程跟踪督查.院活动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全面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程跟踪督查各分院、部整治环境卫生、净化美化校园活动的开展情况.
四是加强检查考核.加强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干部工作的指导,严格“班级考核”、“勤工助学工作考核”、“宿舍考核”,开展“示范班级”、“示范寝室”创建活动,树立榜样,宣传典型.
五是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清洁环境卫生、净化美化校园活动的长效机制,每周二下午为全校卫生大扫除时间,每周三下午2:00为定期督查时间,每天下午4:30为勤工助学岗位工作进行检查,晚上对教室卫生进行再抽查.让“清洁环境卫生、净化美化校园”成为每一个部门、每一名学生的自觉行为,共同维护好校园环境卫生和校园净化美化成果.
附件: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寝室、教室卫生评比标准。
学工处。
2017年10月9日。
【关于进一步开展环境卫生大清除活动的通知】。
环境卫生通知篇十一
xxxx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xxxx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xxxx〕2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重点检查的通知》(新财监〔xxxx〕8号),我厅组织检查组于xxxx年6月30日至7月11日,对你所xxxx年度和xxxx年1至5月执行审计准则、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核算及缴纳税费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
(一)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
1.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货币资金”年末余额执行审计程序不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确认依据不足。
xxxx年3月13日,你所出具的“哈密星鑫镍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新万鹏审字〔xxxx〕第034号),注册会计师对“现金”年末余额31,642.50元,未进行盘点,未对大额凭证进行抽查;对“银行存款”年末余额为32,226.06元,未进行函证,未对大额凭证进行抽查。
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九条“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通过恰当的方式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得出合理的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和第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实施函证程序……。如果不对这些项目实施函证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的规定。
2.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债权”、“债务”年末余额执行审计程序不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确认依据不足。
xxxx年3月5日,你所出具的“哈密市骁麒矿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新万鹏审字〔xxxx〕第26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1,646,212.02元、“应付账款”年末余额2,165,600.30元,未实施函证程序及替代程序,未获取或编制账龄分析表,未对大额凭证进行抽查。
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三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如果不对应收账款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的规定。
3.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在建工程”年末余额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确认依据不足。
xxxx年3月5日,你所出具的“哈密市骁麒矿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新万鹏审字〔xxxx〕第26号),注册会计师对“在建工程”年末余额7,334,088.36元,未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未实施实地检查程序,未查阅资本支出预算、相关会议纪要,未对大额凭证进行抽查。
4.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应付职工薪酬”年末余额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确认依据不足。
xxxx年3月13日,你所出具的“哈密星鑫镍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新万鹏审字〔xxxx〕第034号),注册会计师对“应付职工薪酬”年末余额为1,800,000元,未实施实质性分析性程序,未与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相关账项核对。
5.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未分配利润”年末余额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确认依据不足。
xxxx年3月5日,你所出具的“哈密市骁麒矿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新万鹏审字〔xxxx〕第26号),注册会计师对“未分配利润”年末余额-305,230.29元,未予关注。经查,截止xxxx年12月31日,该公司仍在筹建期,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计入未分配利润科目,账务处理错误,注册会计师未进行调账。
上述3至5项问题,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九条“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通过恰当的方式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得出合理的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的规定。
(二)审计报告正文不规范。
经抽查,xxxx年1月1日至xxxx年4月30日你所出具的哈密市骁麒矿业有限公司等18户企业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报告正文中“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描述不规范。
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第二十九条“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应当说明,编制财务报表是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一)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二)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规定。
(三)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恰当。
xxxx年3月13日,你所出具的“哈密星鑫镍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新万鹏审字〔xxxx〕第034号),注册会计师对“短期借款”年末余额39,242,290.51元,在工作底稿中标注“受时间及客观条件,企业未提供函证及借款合同,报告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意见与工作底稿意见不一致。
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第十二条“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一)在评价根据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规定。
(四)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不一致。
年3月5日,你所对“新疆华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xx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新万鹏审字〔xxxx〕第024号),留存的审计报告有明显的改动痕迹。经延伸检查,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审计报告(新万鹏审字〔xxxx〕第024号)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留存的审计报告与发出的审计报告所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不一致。
年4月21日,你所对“哈密市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xxxx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新万鹏审字〔xxxx〕第053号),留存的审计报告有明显的改动痕迹。经延伸检查,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审计报告(新万鹏审字〔xxxx〕第053号)中“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为1条,留存的审计报告“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为2条。留存的审计报告与发出的审计报告所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不一致。
上述1至2项问题,违反了《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五十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的要求,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不得有下列行为:……(二)对同一委托单位的同一事项,依据相同的审计证据出具不同结论的审计报告”的规定。
(一)验资工作底稿编制不完整。
xxxx年1月20日,你所出具的“新疆大安特种钢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报告(新万鹏验字〔xxxx〕第005号),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变更注册资本审验时,验资业务约定书填写不完整,未约定收费金额,验资报告上无注册会计师签名。
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就下列主要事项与委托人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五)验资收费”和第二十二条“验资报告应包括下列要素……(七)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的规定。
(二)验资报告获取的证据不充分。
年1月20日,你所出具的“新疆大安特种钢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报告(新万鹏验字〔xxxx〕第005号),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变更注册资本审验时,未获取被验资单位最近一期会计报表,未获取法人股东出资前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年1月28日,你所出具的“新疆国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筹)”验资报告(新万鹏验字〔xxxx〕第006号),注册会计师在实施设立注册资本审验时,未获取法人股东出资前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上述1至2项问题,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第四条“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是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的规定。
你所股东代黎民,出资5,000元,出资比例1%,经核实现为昆仑银行吐哈分行鄯善石油支行行长;股东李根平出资2,000元,出资比例0.40%,经核实现为国投新疆煤炭物流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上述两名为挂名股东。按照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少于5名股东的要求,已达不到事务所的设立条件。
违反了《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八条“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名以上的股东……”和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规定。
xxxx年1月至xxxx年5月,你所共出具审计报告195份、专项审计报告43份、验资报告78份,经查实:有121份审计报告、39份验资报告业务收费低于或高于指导价20%以上。
违反了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新计价费〔20xx〕1942号)“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20%”的规定。
xxxx年1至12月,你所从“管理费用”预提劳务费155,000元,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当期未作纳税调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31,000元。
上述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厅责令你所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
(一)对质量控制和执业质量存在的问题,责令你所按照《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加强内部质量控制,进一步提高执业质量。
(二)对设立条件存在的问题,责令你所在两个月内辞去挂名股东人员,并按照规定补充缺失的股东,同时将情况报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
(三)对未按标准收费的问题,要求你所今后严格按照《xxxx区注册会计师对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执行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收费,收费标准控制在上下浮动20%以内。
(四)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问题,责令你所依法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并补缴税款31,000元。
请你所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将相关整改情况及完税凭证复印件报自治区财政厅监督检查局,我厅将择期对你所相关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
xxxx区财政厅。
xxxx年10月28日。
环境卫生通知篇十二
各科室、员工:
201x年春节即将到来,为确保公司放假期间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使全体员工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就放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1、车间停车期间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停车方案进行,杜绝侥幸心理和懒惰思想。
2、停车后做好本部门、车间预防工作,做好防寒、防冻、防偷盗等工作。
3、放假期间,值班人员登记上岗,对各地点巡查要到位、要及时,值班人员手机应24小时开机。
4、各部门节前要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消除一切隐患,重点部位要进行认真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做到确保万无一失。
5、冬季是发生火灾的高峰期,家用取暖电器使用多,用电量大,要特别注意用电安全,做好冬季防火工作。
6、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关好门窗、检查水电是否关掉。确保不发生被盗、漏水、漏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7、放假期间驾车人员要认真学习好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开“英雄车”、堵气车、严禁酒后驾车。
8、回家探亲或外出旅游,途中要注意防盗、防骗,注意人身安全。
特此通知。
xx化工安环部。
201x年xx月xx日。
环境卫生通知篇十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户外广告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商户及个人不得擅自设立招牌、广告、气拱门、气球和悬挂横(条)幅,且各商户实行“一店一招牌”,严禁占道设立落地式招牌,违者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处理。同时,对乱贴乱画的个人,每次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责成恢复原状。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垃圾,违者由县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乱扔、乱倒垃圾的行为,由县城管执法部门每次处以20元罚款。
三、各经营户以门为界,严禁出店经营或占道作业,严禁麻辣(烧烤)摊占道经营,违者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按指定地点规范经营,并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流动摊贩,摆摊建棚,堆放物料,占道施工,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四、城区内施工必须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设置洗车平台,实行围栏作业;施工现场必须边施工边清理,施工期间无废水、泥浆流出场外;违者每天处以200-500元罚款。
五、机动车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的,可采取锁定车轮等措施,处100元罚款,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摆放的,处50元罚款。
六、禁止擅自砍伐、移植和非正常修剪城区树木,违者除责令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外,并处以赔偿额2倍以下的罚款;禁止擅自改变城市绿化用地性质,或者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违者责令其限期退还绿化用地,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外,并处以每平方米20元至100元的罚款。
七、违反以上规定视情在媒体曝光,对侮辱、殴打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或阻挠其执行公务及阻碍、妨碍本通告实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莲花县城管局。
20----年2月21日。
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按照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现将我市东区、西区、仁和区的部分城市区划定为“禁燃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区”范围。
(一)东区。
炳草岗片区:金沙江南岸东起密地桥南,西至渡口桥南以及炳三区、炳四区。弄弄坪片区:东至马簏青沙湾加油站,西至凉风坳隧道,南临金沙江,北靠山体。原501电厂至54片区:东至山前已有建构筑物边线;西至仁和沟;南至巴斯箐加油站;北至原501电厂。瓜子坪片区:东北以攀矿铁路线为界,西至杨家湾、--村一带,南抵金沙江北岸。
(二)西区。
清香坪—大水井片区:东起凉风坳隧道的西端,南临金沙江畔,西至河石坝片区,北靠白岩子后山。河石坝—格里坪片区:东起河石坝,西至格里坪工业园区的东端,北临丽攀高速公路、南临金沙江。陶家渡片区:西起宝鼎大桥,东至法拉大桥,北临金沙江,南至攀煤集团水电分公司。
(三)仁和区。
54至仁和片区:北部紧邻市东区,南部至先锋村,东至巴斯箐加油站,西至总发。塆庄片区:渡仁西线与营盘山之间的用地,南至中坝公路,南北长约1700米,东西宽约700米。普达片区:东至迤沙拉大道,南至那召,西至板山箐水库,北靠近南山工业园区。金江片区:东临金沙江,西至成昆高速公路,南到大桥沟,北接市轧钢厂。
二、“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煤焦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等高污染燃料。该区域内凡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如锅炉、茶炉、炉窑、炉灶等,应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限期拆除或改造使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三、以上“禁燃区”区域内现有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的一切单位(攀钢集团、攀煤集团矸石电厂、三维发电公司主要生产设施除外)和个人,限期于年12月31日前停止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
四、各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进行经营性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办理、审查有关证照。
五、违反本《通告》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逾期继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责令限期拆除或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六、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严格标准的原则,“禁燃区”相关工作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市目标督查办组织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督查考核。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攀府函〔--3〕54号)和(攀府函〔--6〕53号)同时废止。
--市人民政府。
年12月29日。
为了预防疾病,防止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传播,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杭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区范围内违反环境卫生管理等行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垃圾和粪便。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垃圾,对集中堆放的垃圾要当日清运干净。
二、严禁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等废弃物;不得乱倒污水;不得在里弄、街道、广场等露天场所和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垃圾和树枝树叶。
三、严禁在街道辖区、风景点内饲养家禽家畜。
四、严格实行养犬许可证制度,严禁无证养犬。不得违反规定携犬出户。对弃养犬,应主动交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进行统一处理。
五、临街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应当按照"门前三包"的规定做好责任区内的卫生工作。
六、车辆运输液体、散体物料及废弃物应当密闭、包扎、覆盖,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沿路泄漏、遗撒。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体排放污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不得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水体排放船舶残油、废油,不得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
九、单位和居民应当采取措施杀灭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并保证病媒生物的密度控制在规定的标准之内。
十、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予以从重处罚: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等废弃物的,责令其清除干净,并处以50元罚款。
(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等废弃物,乱倒污水,乱扔动物尸体,随意焚烧垃圾、树枝树叶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500元罚款。
(三)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500元罚款。
(四)未经批准擅自养犬的,对犬只予以没收或捕杀,对单位养犬的,处以10000元罚款,对个人养犬的,处以5000元罚款;违反规定携犬出户的,对犬只予以暂扣,对养犬人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并吊销《养犬许可证》。
(五)临街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责任区内的卫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20----元罚款。
(六)车辆运输液体、散体物料及废弃物未实行密闭化运输,或在运输途中沿途泄漏、遗撒严重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20----0元罚款,并可暂扣其车辆直至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
十一、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或者限期治理。
十二、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生活垃圾,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0000元罚款。
十三、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20----元罚款;向水体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0000元罚款。
十四、单位和居民未采取措施杀灭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致使病媒生物密度超标的,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从重处罚。
十五、对暴力抗拒、阻挠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十六、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对经查证属实的,有关部门应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十七、积极倡导文明行为,市容环境卫生、环保、卫生、教育等部门及新闻单位应当加大保护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力度。
十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等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街道应当予以协助。
十九、萧山区、余杭区以及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二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和谐黄岩建设,推进“多城同创”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现就加强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文明卫生,做文明市民。严禁乱搭建、乱张贴、乱停放、乱占道、乱堆放、乱养殖、乱抛撒、乱扔乱溺等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管执法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十一)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本通告自20----年7月1日起在城区范围试行。
亲爱的爸爸妈妈:
您好!
清明节放假安排: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恢复上课。4月3日(星期五)为洗晒日,请爸爸妈妈将幼儿园被褥带回家洗洗晒晒。幼儿园在清明节前后会做好教室内各类物品的消毒工作,为宝贝们节后入园做好环境清洁准备。
----幼儿园。
年三月三十日。
环境卫生通知篇十四
为了加强公司环保监督管理,提高和改善公司现场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
3定义。
污染物排放单位:指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的生产车间及其他部门,以下简称排污单位。 。
4职责。
4.1管理组织。
4.1.1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环境保护现场检查。
4.1.2负责现场管理的部门在组织联查时应将环保作为检查内容之一。
4.2职责分工。
4.2.1安全环保处每年要制定检查计划、组织或参与检查、评估检查结果、纠正违规行为、下达整改通知、审查整改计划、监督整改措施的结果及违规考核等。
4.2.2各排污单位要配合安全环保部门检查,包括组织协同检查人员、提供相应材料、必要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负责措施的实施。
5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5.1基本要求。
5.1.1环保检查的基本任务是掌握各时期每个单位的环保管理情况,发现各种排污隐患和违规排污行为,及时整改或纠正,达到从源头控制污染的目的。
5.1.2环保检查必须有明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检查结果要形成文件。
5.1.3对环保检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有相应的处理结果或结论。
5.2检查内容。
5.2.1对重点污染岗位,检查是否按相应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
5.2.2检查污染事故隐患,并提出防范和整改意见,发现并制止违规排污行为。
5.2.3检查生产现场,特别是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5.2.4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5.2.5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行为是否符合要求,内容包括项目单位与施工方是否签订了环境保护协议及协议执行情况。
5.3检查方法。
5.3.1日常检查。
由各排污单位主管环保的领导、环保员、根据规定对本单位生产全过程进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监控。
5.3.2综合性检查。
由安全环保处组织相关单位主管环保的领导、环保员、设备员及相关操作工,根据“环境保护现场检查表”的内容,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检查。
5.3.3重点抽查。
重点抽查不定期进行,抽查的对象为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排污设备和排污点以及新投产或复产的单位。
5.4检查程序。
5.4.1日常检查。
5.4.1.1检查内容:各单位根据规定对本单位生产全过程进行运行监控。
5.4.1.2。
组织实施检查:
a
5.4.2综合性检查。
5.4.2.1检查计划:检查计划的内容包括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主要内容和检查方法等。
5.4.2.2组织实施检查:综合性环保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b
5.4.3重点抽查。
5.4.3.1抽查范围:安全环保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和重点排污点。
5.4.3.2抽查频次:对重点排污单位和排污点进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
5.4.3.3填写抽查记录:抽查结果要填写“环境保护现场检查表”。
5.5纠正和整改。
5.5.1安全环保处对发现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或排污隐患进行现场纠正,对坚持违规不予纠正的单位,包括建筑施工方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可能酿成重大污染事故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通报。
5.5.2安全环保处对检查出的不能现场解决的违规排污行为和隐患要逐项进行分析、研究,然后对排污单位下达“排污隐患整改通知书”。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排污单位编制整改计划,限期解决,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资金需要量较大的项目可以列入环措、技措、大修计划,年度内解决。
5.5.3整改完成后排污单位应通知安全环保处验收,并填写“整改反馈单”。
5.5.4对拒绝做出整改或不按规定执行整改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考核责任单位500元,考核责任单位主管领导200元,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
5.5.5环保现场检查的相关记录,包括体系运行监控表、年度计划、现场检查表、整改通知书、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验收表以及经济处罚或处分意见等,由安全环保处收集、整理、归档。
附录a。
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监控表。
环境保护现场检查表。
单位:年。
检查单位(签字):被查单位(签字):
环境卫生通知篇十五
各位领导、各小组长、环境卫生着整治评比先进户及在座各位居民代表:
你们好!非常感谢大家百忙之中前来参加本社区首次环境卫生评比表彰大会。今年4月份以来,根据市、区环境卫生工作指示精神,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指导下,社区两委制定了严密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估办法,积极宣传、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迅速行动,采取了下组入户宣传、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道路专人负责管护、疏通清理沟渠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对社区范围内环境卫生进行了全面综合整治。经过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社区居民房前屋、田间地头及公共区域都得到了得到较好治理,各类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整体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得到了社区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
为持续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激发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热情,经社区两委研究并呈报乡党委同意,决定从8月份开始,每个季度为一个评比时段,在社区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活动,大力表彰“爱卫”亮点户、先进户。本次评比采取先推选后评比的方式,即由各居民小组推选,再由社区组织各妇女组长和环境卫生整治监督员交叉检查评比,()在11个居民小组中共评选出26户“”。今后的评比活动社区将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以之前已经发放到户的环境卫生相关指标为考核评价标准,由各小组组长、妇女组长及环境卫生整治监督员共同组成考评小组,在每个季度末对社区每个住户进行打分评比,然后根据评分结果排名集中评选。每次评选20-30个先进户进行奖励表彰,评比结果在社区和各组公示。
最后,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对本次获表彰的家庭表示祝贺,希望你们发挥表率作用,再接再厉,争取连续上榜,同时也希望社区广大居民行动起来,创先争优,为建设美好家园贡献一份力量!
环境卫生通知篇十六
为了加强公司环保监督管理,提高和改善公司现场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管理。
3定义。
污染物排放单位:指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的生产车间及其他部门,以下简称排污单位。
4职责。
4.1管理组织。
4.1.1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环境保护现场检查。
4.1.2负责现场管理的部门在组织联查时应将环保作为检查内容之一。
4.2职责分工。
4.2.1安全环保处每年要制定检查计划、组织或参与检查、评估检查结果、纠正违规行为、下达整改通知、审查整改计划、监督整改措施的结果及违规考核等。
4.2.2各排污单位要配合安全环保部门检查,包括组织协同检查人员、提供相应材料、必要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负责措施的实施。
5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5.1基本要求。
5.1.1环保检查的基本任务是掌握各时期每个单位的环保管理情况,发现各种排污隐患和违规排污行为,及时整改或纠正,达到从源头控制污染的目的。
5.1.2环保检查必须有明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检查结果要形成文件。
5.1.3对环保检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有相应的处理结果或结论。
5.2检查内容。
5.2.1对重点污染岗位,检查是否按相应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
5.2.2检查污染事故隐患,并提出防范和整改意见,发现并制止违规排污行为。
5.2.3检查生产现场,特别是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5.2.4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5.2.5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行为是否符合要求,内容包括项目单位与施工方是否签订了环境保护协议及协议执行情况。
5.3检查方法。
5.3.1日常检查。
由各排污单位主管环保的领导、环保员、根据规定对本单位生产全过程进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监控。
5.3.2综合性检查。
由安全环保处组织相关单位主管环保的领导、环保员、设备员及相关操作工,根据“环境保护现场检查表”的内容,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检查。
5.3.3重点抽查。
重点抽查不定期进行,抽查的对象为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排污设备和排污点以及新投产或复产的单位。
5.4检查程序。
5.4.1日常检查。
5.4.1.1检查内容:各单位根据规定对本单位生产全过程进行运行监控。
5.4.1.2。
组织实施检查:
a
5.4.2综合性检查。
5.4.2.1检查计划:检查计划的内容包括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主要内容和检查方法等。
5.4.2.2组织实施检查:综合性环保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b
5.4.3重点抽查。
5.4.3.1抽查范围:安全环保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和重点排污点。
5.4.3.2抽查频次:对重点排污单位和排污点进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
5.4.3.3填写抽查记录:抽查结果要填写“环境保护现场检查表”。
5.5纠正和整改。
5.5.1安全环保处对发现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或排污隐患进行现场纠正,对坚持违规不予纠正的单位,包括建筑施工方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可能酿成重大污染事故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通报。
5.5.2安全环保处对检查出的不能现场解决的违规排污行为和隐患要逐项进行分析、研究,然后对排污单位下达“排污隐患整改通知书”。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排污单位编制整改计划,限期解决,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资金需要量较大的项目可以列入环措、技措、大修计划,年度内解决。
5.5.3整改完成后排污单位应通知安全环保处验收,并填写“整改反馈单”。
5.5.4对拒绝做出整改或不按规定执行整改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考核责任单位500元,考核责任单位主管领导200元,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
5.5.5环保现场检查的相关记录,包括体系运行监控表、年度计划、现场检查表、整改通知书、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验收表以及经济处罚或处分意见等,由安全环保处收集、整理、归档。
附录a。
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监控表。
环境保护现场检查表。
单位:年。
检查单位(签字):被查单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