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医院实施drg工作计划的目的篇一
第十五条drg基准点数以历史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数据为主要依据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后保留8位小数。各drg的基准点数=该drg权重×100。
第十六条病例点数计算
(一)正常病例点数=对应的drg基准点数×差异系数;
(二)低倍率病例点数=对应的drg基准点数×(该病例实际发生医疗费用÷全区本drg病组例均费用),最高不得超过该drg基准点数。
(三)高倍率病例点数=对应的drg基准点数×差异系数+单议后的核准追加点数。
其中:高倍率病例单议后的核准追加点数=核准追加倍数×基准点数×差异系数;核准追加倍数=(该病例实际发生医疗费用-不合理医疗费用)÷相同等级医疗机构的drg例均费用-高倍率判定界值。
(四)整组单议病例点数=(病例实际总费用-单议确定不合理费用)÷全区drg例均费用×100。
(五)月度总点数=月度所有病例点数之和。
(六)年度总点数=年度所有病例点数之和。
医院实施drg工作计划的目的篇二
1、2021年2月,按照无锡市医保局要求,扩大观察点医院数量,确保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观察点医院全覆盖。
2、2021年3-4月,制定我市drg试运行付费方案报无锡市医保局备案,确定两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启动drg付费试运行。
3、2021年4月-12月,按照无锡市《关于印发无锡市2021年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结算办法(试行)的通知》(锡drg试点办[2021]1号)文件要求,借助无锡drg业务系统对我市试运行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按月按drg试结算,同时与现行结算办法并行比较,持续监测指标变化情况,不断优化完善,年中适时进行综合评估,测算具体费率。结算清单上传完整率100%和病案抽检准确率70%以上的机构当年可转为按drg实际付费。加强对其他9家观察点医院的督促指导,力争年内基本达到drg结算试运行要求。
(二)信息建设
1、2021年2月-2021年4月,督促各观察点医院严格按照市局贯标文件要求,每周通报完成进度,确保如期完成贯标工作。
2、2021年4月至12月,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指导组的规范要求,做好chs-drg分组版本的更新测算、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版本的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宜兴drg数据标准始终按照国家规范执行。
3、积极和无锡市医保局、市卫健部门对接,开展试点医院、观察点医院电子病历关键信息的共享开发工作,夯实drg监管信息数据基础。
(三)监管培训
1、积极组织各观察点医院参与无锡统一开展的结算清单线上培训、drg理论基础及付费测算和drg相关的医保编码标准等相关培训。
2、每季度分别组织全市观察点医院开展drg专题培训和工作研讨,总结交流工作进展情况,研讨drg推进过程的问题困难,并鼓励医疗机构内部积极开展drg培训和外出学习交流。
3、积极协调配合无锡市医保中心对观察点医院按季度进行的病案抽检,结果记入综合评估。
4、2021年4月起,专门组建宜兴病案抽检专家组,重点对新纳入的9家观察点医院进行培训指导,提高结算清单上传完整率和病案抽检准确率。按季度对实行drg付费医院进行病案抽检,抽检结果记入年终清算,涉及违反协议约定的按协议进行处理。
5、组织各drg试点医院和观察点医院选派一名病案质控人员加入“无锡市drg数据质量管理交流群”,及时交流结算清单等医保关键信息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提高病案质控质量和填报水平。
医院实施drg工作计划的目的篇三
(一)巩固完善drg付费体系。
1.总额预算,精控基金。(1)建立年度医保基金支出合理增长机制。根据住院人数增长情况、gdp发展水平、物价指数、上年度基金收支增长情况等因素,结合浙江省下达金华的控制目标,协商谈判确定住院基金年度支出增长率。以上年度住院医保基金实际支出总额和基金支出增长率确定当年统筹区住院预算医保基金支出总额。总额预算住院医保基金支出包含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促使医疗机构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2)建立区域医保总额控制机制,年度医保预算总额不再细分到各医疗机构。(3)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基金预算结余部分的85%,由各医院按点数比例分享,反之医院对超出预算部分按85%比例承担损失。
2.病组定价,“点数法”付费。(1)根据国家drg分组技术规范及编码标准、浙江省drg分组标准,调整完善我市疾病诊断分组器系统(2016年7月起已投入运行,634组)、drg付费系统,实现金华drg框架与国家标准统一。(2)进一步完善疾病分组支付标准(以平均历史成本确定),引入ecc(临床诊断复杂度)技术进一步优化我市drg,形成医保、医院、医生、患者四方认同的成本“标尺”。(3)引入“点数法”,以点数法调控各医院的医保基金额度。将病组、床日、项目等医疗服务支付标准,按相对比价关系用“点数”形式体现,年终按决算总额与总点数确定点数价值及医保结算总额。
3.智能监管,强化管理。(1)全面推进医保智能监管体系。依托全市统一的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启用事前(信息)提示、诊间审核、事后(全数据)智能审核三大功能,实现对医疗服务行为全过程的刚性监管,同时也将提醒、警示服务实时推送到医生工作站,让医师自觉参与“规范医疗、控费控药”。(2)探索医疗服务质量辅助评价分析。从综合指标评价、drgs评价、审核结果评价、医疗服务效果评价、患者满意度评价和医疗过程评价六个维度(共纳入50个指标,目前评价使用了37个)系统全面评价医疗质量,防止医院出现服务不足,推诿病人的情况。(3)探索建立点数奖惩机制。在综合智能监管评分、医院控费实效、群众满意度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形成医院的年度考评结果,并通过调节点数予以奖惩。
(二)规范全市医保支付政策。
1.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推进住院医疗服务按drgs点数法付费。全市执行统一的drgs标准,统一的drg基准点数,具体drgs点值由各统筹区按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确定。以各医疗机构的服务总点数值为清算依据,清算年度医保基金。
2.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drgs支付方式
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鼓励医疗机构在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前提下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选择适宜病种(中医骨科治疗等)探索开展按疗效价值付费。
3.完善drg付费相关配套办法
(1)完善drg付费实施办法。将跨省、跨市、市内县域间异地就医住院纳入“病组点数法”支付,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等的支持力度,探索长期慢性病按床日付费形成机制及其它多元复合支付方式。
(2)完善与drg付费相适应的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通过协议管理,指导医疗机构完善内部医疗管理,规范医疗服务。
(3)优化工作机制。通过不断优化完善预算协商谈判、特病单议、点数形成、病组调整、激励约束、招标采购等与深化支付方式改革相配套的工作机制,确保预算管理科学、医保支付合理,从而充分激发医疗机构主动控费提质的内生动力。
(三)开展基于drg大数据分析应用
1.构建基于drg大数据的科学、合理的数据分析体系。通过优化筛选评价指标和指标分析模型,建立多维度、多指标的drg大数据分析系统,对医疗质量开展分析评价,及时发现和防止医疗质量下降、医疗服务不足、分解住院、低标准入院、虚假住院、挂床住院、高低反套等预付制医保支付方式可能引发的问题。
2.建设drgs监管系统。通过运用人工智能算法模型、机器学习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drgs付费模式下医疗机构出现的套高诊断、服务缺失等行为,及时发现基金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及风险,保障基金安全,提高医保管理水平。
(四)完成国家局部署的工作任务,培养医保人才保障队伍。
1.根据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的要求和医保信息采集标准,按时完成信息采集及统一报送工作。
2.做好drg付费办法实操培训,提高医保部门运用drg工具的能力,引导医疗机构做好病案、编码培训工作,切实规范病案编写工作,培养医保人才保障队伍。
3.工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