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经验的沉淀和提炼,是我们取得进步的重要方法之一。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需要注意切忌主观偏见,客观公正。接下来是一些常见的总结模板,供大家参考和使用。
公共场所工作总结9篇篇一
为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儿童食品和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局于九月初至十月底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开展儿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大检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是否持有效证照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以及擅自改变经营方式等问题,经营场所是否卫生整洁并有相应的通风、防腐、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者设施等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
2、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大排查。对儿童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抽查,对食品经营者索取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逐项核查,凡是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限期整改。
3、开展劣质食品大清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和其经营者依法查处。
4、着力规范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行为,强化日常监管。严格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依法审核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在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加强食品经营条件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填写的查验记录真实、完整,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溯。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广告宣传等食品经营行为。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经营承诺书》,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维护食品消费安全。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69人次,执法车辆93台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04户次,对65户次存在没有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未持有效的健康证明等行为食品经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经营承诺书》104份。
1、部分食品经营者卫生安全意识淡薄,忽视卫生管理,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没有达到卫生标准。
2、部分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未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3、部分食品经营者没有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填写的查验记录真实、完整,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
1、继续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守法诚信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2、努力消除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行归纳分析和研究,结合实际提出解决方法和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周边问题发现、日常巡查和责任制度。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坚决打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单位,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全面总结活动经验,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及时把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巩固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公共场所工作总结9篇篇二
控制烟草危害一直是政府关心的一件重要公共卫生工作,我国政府多年来一直努力开展控烟工作。已把烟草危害的控制列为社会公共卫生问题,逐步制定法规加大力度予以落实。当前的控烟工作还应继续坚持以正确引导为方向、积极宣传为措施、普及烟草危害知识,提高公众主动参与为目标,继续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以取得了控烟工作的最终胜利。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烟草业干扰控烟”,口号为“生命与烟草的对抗”。宣传内容包括免费体检,健康咨询、资料发放、标语、横幅、展板浏览等形式。
公共场所工作总结9篇篇三
2016年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全年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为等大力开展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全年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和日常卫生监督工作,成绩显著,现总结如下:
(一)监督覆盖率:截至12月份,我院共直管公共场所2家,其中旅馆业2家。
(二)培训工作:为提高公共场所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
(三)专项整治工作:为了更有效的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今年我院加大了执法力度,对直管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先后开展了沐浴场所、歌舞厅、游泳场馆等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卫生信息未公示、卫生许可证过期等违法现象,针对问题,我科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限期整改,为社会各界创造了良好地卫生安全环境,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2016年,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公共场所监督工作方面:一是部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经营者转让频繁,且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业主法律意识淡薄,以致于部份从业人员不能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二是监督与监测不能同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办新证及复核必须出示同年度的监测资料,由于不能及时有效进行监测,致使监督工作滞后;三是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无监测资料,无法开展卫生学评价,严重影响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集中消毒餐具单位监督工作方面:一是卫生监管法规依据不足.
(一)进一步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力度。2017年我院将在乡直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实施“制度全、资料全、设施全;亮证照、亮公示、亮标识;服务优质化、监督规范化、培训常态化”的“全、亮、化”管理。一是强化监督指导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逐步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设施、加强卫生管理,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同时,进一步建立与经营单位之间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向管理相对人宣传卫生监督法律法规,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自觉承担起卫生安全责任,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加强卫生许可证发放、年度审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市卫生局规定的发放要求做好资料准备工作,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完善档案资料,增加硬件建设投入。三是进一步督促使用集中空调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中央空调卫生管理制度及预防空调通风系统传播传染病的应急预案,定期对风管、过滤网、冷却塔等主要部件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在开放季节安全卫生的运行。四是强力开展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和性病综合干预工作,作为试点乡,我院将把此项工作列为2017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严格规范管理,按照试点乡标准要求,力争我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摆放率达到100%。五是强化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动态,完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信息功能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档案,实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上报,从而进一步提高体检率。
2016年12月04日。
公共场所工作总结9篇篇四
2010年古交市卫生监督工作在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创造卫生安全的公共卫生环境.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档案管理:
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达到了100%。对辖区内所有的公共场所(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歌厅、游泳馆等)经营单位建立台帐,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我市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
人员的体检率达到了100%以上。培训率达到了100%以上。
2、卫生培训:
根据市卫生监督所的具体要求,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卫生培训。并于疾控中心六楼会议室举办了服务行业单位人员培训讲座。
3.公共场所量化分级:
今年下半年我们对所管辖区域公共场所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进行了全面的监督,现场审查,初步评分工作。各单位按照监督意见进行了硬软件设施增补、改进工作。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两个游泳馆达到b级,两家酒店由c级升为b级,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
4、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自9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采用空调的单位未落实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制度,部分场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极少数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我所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到10月底为止,己对相关经营单位责令整改。同时事后进行了巡回检查,直至整改合格。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我市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已得到进一步规范,为社会各界创造了良好的卫生安全环境,促进了我市的发展,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五、自身学习:
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认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的同时,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六、存在问题:
1、一些单位负责人对硬件设施改造要求还存在“看、等、拖”的消极思想,无证经营,无证上岗,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依然存在,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继续对全市住宿业、美容美发业等公共场所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古交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公共场所工作总结9篇篇五
2013年监督三科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年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为等大力开展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全年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和日常卫生监督工作,成绩显著,现总结如下:
(一)监督覆盖率:截至12月份,我科共直管公共场所68家,其中旅馆业36家;文化娱乐场所5家;游泳场馆3家;电影院3家、茶馆2家、图书及展览馆3家;商场8家;书店3家;美容美发店2家,洗浴3家。全年共审、办、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58家,其中新办证12家、换证16家,持证率为100%,全年共体检5962人。共监督检查156户次,监督频率为每户2次以上,监督覆盖率为100%。
(二)培训工作:为提高公共场所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一年来我科共组织举办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16期,参加培训的公共场所单位共有61家,培训人数1292人,主要培训了公共场所卫生知识、要求及规范。为及时落实培训效果,培训后再次对公共场所进行大面积日常检查,发现各单位卫生制度健全、制度落实较为到位、记录规范等,取得了很好的培训效果。
(三)量化分级管理:为进一步加大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推进力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我科在去年评审的基础上,今年对直管的36家宾馆饭店再次进行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复查评审,按照量化分级评审标准,经评审,锦江国际酒店、中乐百花酒店、信阳宾馆三家单位因卫生管理规范被评定为a级单位,从而使a级单位增加为6家,其余b级为27家,c级为3家。宾馆饭店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100%。通过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一步树立起经营单位是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自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了我市公共场所的卫生水平。
(四)中央空调清洗工作:为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行为,提高卫生管理水平,防止传染病传播和健康危害事故的发生,维护大众的健康权益,今年以来,我科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卫生要求》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大上门监督指导频次,严把集中空调清洗准入关。主要是加强空调清洗机构的资格审核工作。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清洗消毒的公共场所,设施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我科采取不给予新办、延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处罚等措施。截止目前我科直管19家设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已有x酒店、x宾馆、x宾馆等11家单位进行清洗,其余8家单位正在协商中,力争到明年初,把市直管设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单位清洗率达到100%。从而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的健康利益。
(五)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和性病综合干预工作:按照《河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关于开展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和性病综合干预的通知》文件要求,一年来,我科大力开展了全市范围内宾馆旅店、洗浴及娱乐场所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先后深入x、x等县进行了指导,通过反复检查指导,促使全市36家星级宾馆,均在客房内摆放有安全套,摆放率达100%;普通旅馆酒店755家,摆放安全套749家,摆放率为99%。2013年我市的宾馆、旅店等经营单位基本接近达到了放置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覆盖率为100%的工作目标。目前省局已把我市作为此项工作的试点市。
(六)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工作:为规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管理行为,加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透明度,让消费者及时了解卫生监督信息,更好地保护自我健康,维护消费权益。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法规的要求,我科制定了2013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实施方案及计划,进一步加强了对市直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公示卫生监督信息工作的检查指导,一年来先后在x、x、x等68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统一放置了“x市公共场所卫生信息公示宣传机”,将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信息、单位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健康信息、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咨询投诉电话等向公众公示,让消费者及时、便捷地了解该经营单位卫生监督情况,做到明白消费、投诉有门,实现和谐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
(七)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是对全年卫生监督工作的量化总结,为扎实开展此项工作,2013年,我科固定了信息报告员并认真学习了2013年信息报告工作的新要求,做到了规范填报,严格审查,确保了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本年度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中,共完成市直管公共场所72家经营单位填报及审核上报工作,填报率为100%,确保了2013年度的报告任务圆满完成。
(八)公共场所快速检测工作:自2013年5月我局购买公共场所快速检测设备以来,在监督三科成员的努力下,使现有仪器试剂物尽其用,相继对17家商场、宾馆及3家游泳场馆开展了微小型气候和池水余氯的快速检测,检测合格率为100%,做到了快检工作有条理有依据的进行,使公共场所快检工作有了初步成型,为提供参考依据做好公共场所监督工作打下了基础,同时使我市的公共场所监督水平迈上一个新的起点。
(九)专项整治工作:为了更有效的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今年我科加大了执法力度,对直管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先后开展了沐浴场所、歌舞厅、游泳场馆等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卫生信息未公示、卫生许可证过期等违法现象,针对问题,我科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限期整改。截止11月底,全年共立案8起,处罚金额45000元,目前8起案件已全部结案,相关经营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各项专项整治,市直管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已得到进一步规范,为社会各界创造了良好地卫生安全环境,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集中消毒餐具单位监督情况。
为加强我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规范餐饮具消毒经营行为,提高餐饮具卫生质量。2013年我科在监督中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年初协助市局出台了《x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规范》,下发到每个餐具消毒企业,从专业知识的角度来规范企业,提高技术能力。在日常监管中开展了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培训了相关卫生法律、法规。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在监督过程中严查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饮具清洗、消毒、烘干的机械设备和筷子消毒专用设备,包括生产用水和清洗餐具时间、消毒温度及消毒时间必须符合卫生要求等;另一方面加强了消毒餐具的抽检检测,为准确及时掌握消毒企业餐具的消毒质量,餐具检验由去年的委托送检改为今年的抽检,严禁了各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向疾控中心进行送检。按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的要求,每年至少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消毒餐具抽检1次,样品不少于10件。为保证我市餐饮具消毒质量,我科规定每季度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消毒餐具抽检了1次,检测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微生物和理化指标。全年共抽检市直管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消毒餐具120件,合格率100%。此外,我科帮助指导创联餐饮具集中消毒公司自建了产品检验室,开展了感官指标及大肠菌群的检测项目。从而有效督促餐具消毒企业落实消毒措施,确保了餐饮具消毒质量。
三、食品安全风险快速检测情况。
为落实《2013年x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快速检测工作方案》,完成省卫生厅下达的食品安全快速监测任务,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风险预警,我科先后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计划,协助我局自建了食品快速检验室,购买了检验仪器及试剂,并集中全科力量,在今年8至10月份,先后抽检了我市各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和食品加工(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猪肉、牛肉、羊肉、肉丸、肉馅、饮料、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熟肉制品、水发食品等共计10大类食品1000份样品。由于工作任务重,工作中我科加班加点,按照省厅要求严格按步骤做好每一个检测项目,并把每一个检测项目结果均认真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快速检测结果登记表》进行了填写,并于10月25日将全部检测结果上报至x市卫生监督局,从而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省卫生厅下达的食品安全快速监测任务。
四、目前存在的问题。
2013年,三科在我局领导支持下,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公共场所监督工作方面:一是部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经营者转让频繁,且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业主法律意识淡薄,以致于部份从业人员不能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二是监督与监测不能同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办新证及复核必须出示同年度的监测资料,由于不能及时有效进行监测,致使监督工作滞后;三是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无监测资料,无法开展卫生学评价,严重影响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集中消毒餐具单位监督工作方面:一是卫生监管法规依据不足,国务院2004年取消了消毒服务机构的卫生许可,对少数卫生审查不合格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或者随意降低生产工艺标准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不能采取诸如取缔的强制性行政措施。按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只能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监督管理,行使监督管理职权。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工商行政部门的发证信息通报后,方可指派两名卫生监督人员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不利于对日益增多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二是由于利润较低,部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单位硬件设施投入不足,均没有自检室,无法开展批批检验,委托检验在时间上很难满足生产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力度。2014年我科将在市直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实施“制度全、资料全、设施全;亮证照、亮公示、亮标识;服务优质化、监督规范化、培训常态化”的“全、亮、化”管理。一是强化监督指导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逐步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设施、加强卫生管理,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同时,进一步建立与经营单位之间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向管理相对人宣传卫生监督法律法规,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自觉承担起卫生安全责任,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加强卫生许可证发放、年度审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市卫生局规定的发放要求做好资料准备工作,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完善档案资料,增加硬件建设投入。三是进一步督促使用集中空调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中央空调卫生管理制度及预防空调通风系统传播传染病的应急预案,定期对风管、过滤网、冷却塔等主要部件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在开放季节安全卫生的运行。四是强力开展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和性病综合干预工作,作为试点市,我科将把此项工作列为2014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严格规范管理,按照试点市标准要求,力争我市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摆放率达到100%。五是强化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动态,完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信息功能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档案,实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上报,从而进一步提高体检率。
(二)进一步强化规范集中式消毒餐具单位经营行为。一是完善管理规范,制定统一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管理台账(包括日常管理、采购消毒剂索证管理、生产过程记录、进出货管理),从而提高监管效能,提高餐饮具消毒质量。二是实施远程监控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质量监管,2014年我科将督促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对其生产线中的各个环节(清洗-消毒-包装)分别安装了视频采集设备,并通过互联网技术将采集到的监控画面与我局进行了联网,我科执法人员在监视器前就能实时时刻对消毒单位生产运作各环节开展远程监控,从而对提高监管效率,规范企业自律,来推动我市餐饮具消毒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五日。
公共场所工作总结9篇篇六
卫生监督工作认真贯彻了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了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了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创造卫生安全的旅游住宿环境.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档案管理:
对我县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达到了100%。对辖区内所有的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建立台帐,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我县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和培训率:通过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精神,结合我县的具体实际情况,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2、卫生培训:
根据省市具体要求,对我县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了一次卫生培训。在县党政大楼七楼会议室举办了公共场所行业单位负责人培训讲座,到会人数有五百余人。
3、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卫生监督所的统一部署,自3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采用空调的单位未落实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制度,部分场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极少数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我所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到10月29日为止,己对16家经营单位进行了处罚。同时事后进行了巡回检查,直至整改合格。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我县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已得到进一步规范,为社会各界创造了良好的卫生安全环境,促进了我县的各方发展,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
自身学习。
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认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的同时,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四、存在问题。
1、执法力度需进一步提高。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公共场所工作总结9篇篇七
在根据_《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阳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与法规。光华路办事处控烟工作在街道办党工委的高度重视下,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做了大量宣传工作,现将一年来的控烟工作总结如下:。
为扎实地开展控制工作,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控烟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亲自挂帅,由于领导班子的确立,把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了有重点、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控烟工作,在开展控烟工作中,我们始终对辖区公共场所、单位、社区居委会进行了认真组织宣传。
1、辖区各公共场所禁人员禁止在礼堂会议厅(室)吸烟。
2、禁止在学校内教学场所、礼堂、图书阅览室、幼托机构的幼儿活动专场及其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吸烟。
3、医疗机构的候诊室、诊疗室、病房等禁止吸烟。
4、禁止在音乐茶座厅(室)、歌舞厅、电子娱乐室、录像放映厅吸烟。
我办在此项活动中,通过社区控烟宣传,教育和亲人的劝告、督促,严格控制子女吸烟,在家庭内部形成_吸烟有害_的观念及政府部门开展禁烟活动和_无烟家庭_等活动,提高居民的控烟认识。
总之,在控烟教育中心的健康教育仍然须加大宣传吸烟对身体的危害及烟民对烟认识,要改变传统观念中_吸烟作为一种显示地位和经济地位的方法_。
公共场所工作总结9篇篇八
2014年,公共场所科按照所里全年工作安排部署,明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紧密联系我市公共场所实际,认真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标准,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以及检测工作,以经常性卫生监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积极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预防传染病,增强服务意识,强化依法行政观念,确保人民群众健康,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基本情况。
二、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
三、工作情况。
1、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为了更好高效地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结合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实际,制定了《天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4年公共场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和《天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4年公共场所监督检查计划》,明确了今年公共场所工作的目标、责任、任务和方法步骤,对各项工作进行详细分解,成立了相应的案件组,快速检测组,量化分级组以及档案管理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完成了全年抽检任务。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2014年重点卫生工作抽检计划,联系我市公共场所快速检测工作的实际,详细制定了《2014年度天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抽检工作计划》和《2014年度天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抽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监督检查的范围、内容和具体任务,并对抽检工作做出了详细的工作安排,按照分类别,分时段集中进行。对承担工作任务的卫生监督员进行了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范的培训,明确了公共场所重点监督检查的监管职责,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各类公共场所监督检查采样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要求,靠实了责任。
3月至10月,重点采集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沐浴场所、游泳场所共225户,4900份样品,其中空气858份,合格772份,合格率;公共用具3867份,合格3644份,;余氯175份,合格175份,合格率100%。
召开2013年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级单位授牌会议,按要求开展2014年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级工作。
公共场所工作总结9篇篇九
根据区卫生监督所的工作要求,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卫生条件,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民健康,认真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主要完成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公共场所215户,其中影剧院1家;宾馆、旅社、招待所25家;舞厅5家、酒吧、咖啡厅5家;公共浴室12家;理发、美容店89家;游泳池16家;饭店39家;足浴17家;棋牌室2家、商场5家。
二、常规工作。
全年共作出当场行政处罚案件27件,其中罚款40元的11件,警告16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15份;立案1件;完成新证审核10家。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其实施细则以及《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二年复核一次和每六年换证一次。对需年检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年检工作。
(一)第一阶段:摸底告知。
2010年5月18日起对年检单位发放年检通知书,共发放年检通知书90份,摸底过程中发现有17家单位已经转业或关门。
(二)第二阶段:现场审核、年检、培训阶段。
1、对申请换证或复核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核,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予以年检。今年共需年检单位数为104家,其中已年检84家、关门17家、未年检3家。
2、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
(三)特殊事项。
1、有17家农村理发店、便民理发店,并且3个座位以下(含3个座位)的理发店,不需提供检测报告。
2、有3家不使用集中式中央空调通风系统且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中型饭店以下(含中型饭店)的公共场所,不需提供检测报告。
今年的年检工作户数多,时间紧迫,在全体成员的努力和配合下,我们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2010年度的年检工作。
三、专项工作。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住宿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按照沪卫监(2009)009号《开展本市部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遵循公开透明及统一规范的原则,对全镇范围内经营面积350m2以上的住宿场所共8家,其中1家已停止营业。
(一)监督检查情况。
1、存在问题。
自查和公示,7家单位没有一家能很好的完成,有自查没公示,有的索性两项工作都没开展。布草间卫生管理问题,没能做到专间专用,内放杂物屡见不鲜,有些单位为了多赚钱将布草间改为客房,布草堆放没有固定场所。清洁工具的交叉使用也是一个普遍现象。此次检查的7家中只有1家单位能按照要求规范操作。
2、处罚情况此次检查中对1家单位进行了当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四十元。
(二)量化分级情况。
根据住宿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的相关内容,涉及场所内的卫生管理、功能区卫生要求、公共用品卫生要求、集中空调、从业人员等五大项26小项进行评分。共评出b级5户、c级1户、不合格1户。
徐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0年11月。
公共场所工作总结9篇篇十
加大公共卫生监督力度,加强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档案管理:
对黄楼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达到了100%。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黄楼辖区内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和培训率:。
2、结合黄楼辖区内的具体实际情况,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户数7户,公共浴室2家,理发店美发5家。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
2、专项整治工作。
自3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理发店、浴池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经营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
三、自身学习。
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认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的同时,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四、存在问题。
1、执法力度需进一步提高。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丰县梁寨镇黄楼卫生监督室。
2014年12月26日。
公共场所工作总结9篇篇十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xx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9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xx〕10号)等精神,我局派出检查组于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浙江xx财务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等)进行了检查。现就有关检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经检查,我们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1、收据填写不规范。20xx年1月1日财字第2号,收回节能环保补助资金16万元,收据大写“拾陆万元整”,金额填写不规范。
2、党员活动经费支出未附“一事一单”资料。如20xx年6月31日财字第31号:支付党员活动支出982.00元,未附“一事一单”资料。
3、记账凭证后无合同。20xx年2月28日财字第8号:付花木租赁费8640元,属于20xx.9.27-20xx.9.26期间花木费,无20xx.9.27-20xx.9.26期间的花木租赁合同,附件为20xx.9.27-20xx.9.26期间的花木合同。20xx.9.27-20xx.9.26期间的花木租赁合同,租赁日期存在涂改现象,涂改未盖公章。
4、低值易耗品管理不到位。如20xx年2月28日财字第13号:购入文件柜未附入库验收单备,未见备查簿登记。
(二)浙江xx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1、凭证上无会计主管、审核、出纳等人签字盖章,凭证封面无会计、复核、装订人签字盖章。
2、现金管理不规范,现金收付无相关收据。
3、部分往来款账面挂账人员与银行回单收付款人不符。
4、会计科目应用错误,待摊费用误登记长期待摊费用。
5、银行存款存在按收支差额登记入账。
6、员工自负公租房房租费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房租费,未做所得税纳税调整。
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要求二家单位进行了整改,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并要求被检查单位今后严格执行各种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同时,财政部门将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助,形成监管合力,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为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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