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摘要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论文篇一
名称:xxx公司
地址:xxx
地址:xxx
证书号:xxx资质等级:xxx
法定代表人:xxx
估价对象位于xxx,其合法产权人为xxx公司,建筑面积共9687.69平方米。
其中主楼一幢,1—5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7430.12m2,平均层高3.6米,建成于20xx年,于20xx年底重新改造装修,外观九五成新,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xxx。
副楼一幢,1—3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2257.57m2,平均层高3.2米,建成于20xx年,外观九成新,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xxx。
20xx年8月15日
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
1、合法原则,以估价对象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
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以估价对象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
3、替代原则,要求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正常价格。
4、估价时点原则,要求估价结果应是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
1、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1)委托书;
(2)委托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国家标准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
3、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4、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掌握和收集的有关资料。
估价对象为商业房产,同一供求圈内的整体成交案例极少,无法适用市场比较法;同时由于其具有明显的收益性,因此适宜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采用科学的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细致的测算,确定该估价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抵押价值为人民币贰仟贰佰陆拾伍万叁仟肆佰元整(¥2265.34万元)。
变现能力是指假定在估价时点实现抵押权时,在没有过多损失的条件下,将抵押物转换为现金的可能性。
①中介服务费:5%——6%
②契税:4%
③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5.5%
④所得税:20%
⑤过户手续费:2%左右
⑥印花税:0.5‰
⑦其它费用
xxx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号:xxx
xxx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号:xxx
20xx年8月12日—xxx
本估价报告有效期为自报告出具之日起壹年,即从20xx年8月18日至20xx年8月17日止。
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摘要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论文篇二
在(20xx)执申字第246号裁定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虽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已明确规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许可由住房建设部门负责,但是,财政部确实也已发布文件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可以对房地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机构究竟能否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目前确系模糊问题或存在部门冲突,有待于政府部门再行发文予以解决,人民法院不宜对资产评估机构能否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进行审查认定。换言之,人民法院在对执行财产进行评估时,应当委托专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但是,对于已经委托资产评估机构作出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不宜认定为无效。
《资产评估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评估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评估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目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划分了资产评估、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估价,矿业权评估、保险公估和旧机动车评估等6种专业类别,其中资产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分别由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督管理。
根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从事资产评估业务,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由其他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据此,资产评估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则涉及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管理的问题。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未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估价业务的,出具的估价报告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综上所述,未进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其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无效,应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摘要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论文篇三
二、 委托方
名称:xxx公司
地址:xxx
三、 估价方
地址:xxx
证书号:xxx 资质等级:xxx
法定代表人:xxx
四、 估价对象概况
估价对象位于xxx,其合法产权人为xxx公司,建筑面积共9687.69平方米。
其中主楼一幢,1-5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7430.12m2,平均层高3.6米,建成于2003年,于2007年底重新改造装修,外观九五成新,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xxx。
副楼一幢,1-3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2257.57m2,平均层高3.2米,建成于2003年,外观九成新,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xxx。
五、 估价目的
六、 估价时点
2014年8月15日
七、 价值定义
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
八、 估价原则
1. 合法原则,以估价对象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
2. 最高最佳使用原则,以估价对象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
3. 替代原则,要求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正常价格。
4. 估价时点原则,要求估价结果应是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
九、 估价依据
1. 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1)委托书;
(2)委托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3. 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4. 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掌握和收集的'有关资料。
十、 估价方法
估价对象为商业房产,同一供求圈内的整体成交案例极少,无法适用市场比较法;同时由于其具有明显的收益性,因此适宜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十一、 估价结果
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采用科学的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细致的测算,确定该估价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抵押价值为人民币贰仟贰佰陆拾伍万叁仟肆佰元整(¥2265.34万元)。
十二、变现能力分析
变现能力是指假定在估价时点实现抵押权时,在没有过多损失的条件下,将抵押物转换为现金的可能性。
①中介服务费:5%--6%
②契税:4%
③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5.5%
④所得税:20%
⑤过户手续费:2%左右
⑥印花税:0.5‰
⑦其它费用
十三、估价人员
xxx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号:xxx
xxx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号:xxx
十四、估价作业时间
2014年8月12日—xxx
十五、估价报告有效期限
本估价报告有效期为自报告出具之日起壹年,即从2014年8月18日至2009年8月17日止。
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摘要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论文篇四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
20xx年四月八日到20xx年四月十五日
20xx年四月十五日(趋于拆迁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
3、评估委托书:
4估价评估人员勘察了解的情况;
5、房屋所有权证(新北全字00311100号);
6、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新乡市城市拆迁赔偿标准》。
本评估报告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前提下,结合评估目的和评估物业具体情况,具体遵循估价时点原则、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替代原则。
根据估价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本报告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还原法对拆迁评估房地产进行整体性评估,至于部分无证构筑物、墙体及其占用的土地已包含在内,未单列其价值。另外虽然在本报告中未完全采用新乡市人民政府有关拆迁条例的补偿指导价,这是因为待拆迁房屋的装饰、装修及层高未在指导价中予以考虑完全。本报告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的精神进行评估。
人民币小写:206247元
大写:贰拾万陆仟贰佰肆拾柒元
本报告评估时效为半年,自20xx年四月十五日起生效。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地产市场状况和评估对象自身情况发生变化,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将发生相应的变化,评估结果也需做相应调整。
该评估报告结果仅供拆迁部门补偿时参考,不做其它用途。
1、估价假设条件
(1)有自愿销售的卖主和自愿购买的买主;
(2)该物业可以在公开市场上自由转让;
(4)不考虑特殊买家的额外出价。
2、限制条件
(1)对于房产的建筑面积等有关收据,均以委托方提供的房产证为法律依据,对于土地面积委托方未提供有关土地资料。
(2)本报告中的拆迁补偿价,是指估价结果专供拆迁人与补拆迁人协商被拆迁房屋补偿价格的房地产估价,不包括搬迁补助费、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价格。
(3)未经评估单位书面同意,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及任何相关资料均不允许在任何公开发表的文件、通告或声明中引用,本报告的解释权归评估单位所有。
1、本评估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人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2、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3、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4、我们已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并对标的物现场勘察的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承担责任。但评估人员对评估标物的勘察限于标的物的外观和使用情况状况。除非另有协议,评估人员不承担对评估标的物建筑结构质量进行调查的责任,和其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于接触到的部分进行检视的责任。
5、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了重要专业帮助。
本报告评估的标的.物为一座位于新乡市胜利路xx号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属于xxx,该人持有新乡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新房权证字xxxxx号),评估的具体范围为房屋所有权证所载的建筑物及部分与之配套的构筑物及占用范围内的土地。
2、位置座落及环境状况
评估标的物座落于新乡市胜利路xx号(xx号与xx交叉口),该房屋南临xxx、北临xx商业铺面,门前为我市主干道胜利路,属新乡市二级区段(按原划分区域标准)该建筑后面(即东侧)为住宅房,监卫河河道。评估房地产属于正在出租的营业性用房,地处新乡市市级商业服务,房屋利用率极高,是理想的房地产投资、经商场所。
3、建筑物基本状况描述
评估标的物为一幢二层砖混结构建筑物。建筑时间为1981年,目前底层为出租商业经营场所,前墙粘贴古式仿砖瓷片,二层是前墙挂招牌,双开玻璃弹簧门,一层地面铺设花岗岩地板,墙壁贴纹布,顶层为轻钢龙骨吊顶,后为了经营方便设方格木棚,门框已经装饰修饰,并有磨砂单开门。二层目前为商业经营人的住所、属于出租,地面铺设普通地板砖,内墙888涂料抹平,部分粘贴壁纸,空间经磨砂玻璃隔开,予制过梁,现浇顶,二层设室外楼梯,由于该建筑物曾改造过,为经营和使用方便,楼梯靠南及二层东墙已经全封闭(含顶层临时)经评估人的现场勘测及调查了解,评估房产北墙长为8、35米,临街前墙为6、45米,建筑总面积(产权证)为78、90平方米于该幢建筑物经过二次装修使用及维护情况较好,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之规定,房屋成新率为九成新。
1、专业人员组织评估小组,拟定评估工作方案。
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摘要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论文篇五
(1)委托书;
(2)委托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3. 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4. 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掌握和收集的有关资料。
估价对象为商业房产,同一供求圈内的整体成交案例极少,无法适用市场比较法;同时由于其具有明显的收益性,因此适宜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