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文物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篇一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守文物安全红线、底线和生命线;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不断健全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源头治理,持续整治火灾隐患,有效化解重大文物火灾风险;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应用,切实增强火灾预警防控能力;实施标准化、精准化管理,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演练,扎实推进文物消防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三年行动,文物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文物、博物馆单位管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重大文物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文物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一)全面排查整治。排查各级各类具有火灾风险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重点排查大型古建筑群、传统村落、作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博物馆和其他文博开放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工地。
木结构和砖木结构文物建筑,重点排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对外开放的文物建筑和大型建筑群,还要排查人员疏散逃生通道、消防演练、人员疏散逃生演练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博物馆、纪念馆,重点排查电气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人员疏散逃生通道、消防演练、人员疏散逃生演练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传统村落,重点排查文物建筑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周边防火环境、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分区隔离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文物保护工程工地,重点排查用火、用电、消防器材配备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
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建立火灾隐患问题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负责人员,逐项抓好整改治理。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限期整改。本单位无力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属地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报告。
(二)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对本辖区内文物单位的消防设施建设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掌握底数,分类推进。现有的消防设施,要加强维护,聘请专业机构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运行测试,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状态,随时能够应对突发火情。方案已经批准、资金已经到位的消防工程项目,要抓紧组织施工,确保年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目前没有消防设施的存在较高火灾风险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要统筹计划安排,抓紧推进项目立项、方案编制等工作。要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暂无消防设施且距离专职消防救援队较远的存在较高火灾风险文物保护单位,要配备小型消防车、手抬式机动消防泵、灭火器等消防装备和器材。
(三)健全消防专业队伍。距离消防救援机构较远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要建立健全专职消防队;各单位单位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按照有关标准和实际需要,配齐专(兼)职消防人员,配备好消防器材装备。加强训练和严格管理,打造具有防火灭火实战技能的专业消防力量。
(四)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按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和本单位实际,建立完善并严格实施定期和日常巡查制度,明确检查巡查人员及其职责,科学设定检查巡查内容、频次和路线,做好检查巡查记录,建立检查巡查档案。对检查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及时对账整改,不整改不销账。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加强文物消防安全检查督察,组织开展重点节点检查、重点文物单位检查和年度检查,对文物、博物馆单位日常检查巡查情况进行督察。
(五)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周边防火环境状况,按照有效实用、便于操作的要求,科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针对特殊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火灾高发期,以及可能发生山火、林火等突发性火情,制订专门预案,采取专项措施。按照实战实操要求,定期组织本单位所有消防力量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应急处置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加强应急保障工作,做到随时能够执行应急任务。要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联防联动,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博物馆预案制订和消防应急演练进行指导,提升专业水准。
(六)实施标准化、精准化管理。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从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风险评估、安全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检测、消防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教育培训、监督考核等方面,建立健全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标准化、精准化管理,规范、细化消防安全管理程序和环节,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等,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七)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重要论述的宣传贯彻活动,以先进思想理念武装头脑、指导文物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法规宣贯、消防常识普及和火灾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树牢风险意识,强化安全观念。通过张挂消防安全宣传图标、发放安全警示资料、进行音像广播等方式,增强周边社区和群众安全意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消防工作。要定期开展人员安全培训,及时开展新入岗人员岗前培训,消防系统操控人员持证上岗,着力培养会消防管理、会操作消防设施器材、会检查整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消防安全“明白人”。
(一)推动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积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推动文物安全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文物安全投入,健全文物安全管理队伍,加强文物安全力量。
(二)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积极协调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认真研判、分析评估本行政区域内文物火灾风险,安排部署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督察督办文物火灾事故,督导整改文物火灾隐患,增强文物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能力,组织做好文物消防设施建设,切实提升文物消防安全总体水平。
(三)全面夯实单位直接责任。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认真履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按相关规定和文物防护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消防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和措施。
(四)实行专项整治行动分级负责制。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负责本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和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文物、博物馆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协调解决本辖区内文物、博物馆单位自身解决不了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对本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和文物消防安全负属地日常监管责任。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将组织本辖区内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重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三级以上博物馆开展重点检查整治,协调解决本辖区内重大文物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对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和文物消防安全负监管责任。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至少每季度要对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分析,总结工作,查找问题,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
从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8月底)。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结合实际制细化全县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要求,全面做好全县县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9月至12月)。各文物、博物馆单位按照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组织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检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整改和措施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照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开展火灾隐患深入整治。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会同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和突出问题。
(四)巩固提升(2022年)。重点督办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整治、消防设施建设、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教育培训等消防能力提升情况,健全完善防范化解文物火灾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全面增强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治理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强化督促指导,及时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三年行动有序进行、按期完成。
(二)明确机构人员。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明确牵头领导、承办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开展三年行动有关工作。
(三)加强督导问效。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应当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对三年行动开展不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主要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要进行专项督察、约谈或者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责问责。三年行动期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适时组织赴各单位督导检查。
<文物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篇二
根据有关通知精神,我市立即组织所辖19个县(区)文化(文体)局及市直文博单位开展文物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我市拥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4656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4处443点,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5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77处,其他不可移动文物431处。在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共60家;其中:国保5家(中国工农红军xx旧址、中国工农红军xxx旧址、xxx旧址),区保xx家(xxx,xxx,xx),市保x家(xxx),县保xx家。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消防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局长做出批示,分管领导黄志锋副局长亲自抓。在局务会上,局领导安排部署火灾隐患排查实施行动,要求相关科室及时组织、全面排查我市文物文博单位火灾隐患,重点对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古建筑、有山林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各级文物收藏单位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将问题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积极创造条件力争早日整改,
确保文物安全。与此同时,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市直各文博单位也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了专项行动的扎实开展。
(二)认真排查,务求实效
全市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及市直文博部门积极组织行动,针对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的文物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实施、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灭火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与使用和消防安全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对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易引发火灾的隐患进行排查。市文新广电局派出督查组,由副局长带队,对全市辖区内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情况进行了督查。重点检查了国保单位xx军部旧址、xx政治部旧址,xx旧址、xx建筑群;区保单位xxx、xxx会馆、xxx讲习所旧址、xxx旧址、xxx遗址;市保单位xxx、xxx等。各县(区)、各文博单位也由相关领导带队,在各自辖区内开展文物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
经检查,各县(区)、各文博单位做到: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到位、措施落实、责任到人。二是消防安全制度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到人。大部分文保管理单位制定了安全保卫制度、夜间值班制度、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制度、消防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制度等。重点的文保单位有消防安全责任人,并签订了消防安全状;部分单位实行领导带班及职工值班职守制。三是消防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消防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市国保、区保单位以及大部分市、县文保单位配备了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线路也按要求安装,没有使用大功率电器,没有使用明火。存放物品方面,单位内部没有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剧毒物品。对外开放的文博单位基本做到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标志,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四是加强日常检查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对使用文博单位的单位和住户,文博单位不定期地对用户进行用火用电情况的检查,并作了经营限制,制定注意事项,传授用火用电知识,提高他们的防火意识;同时与各租户签订了安全防火责任状,加强监管,定期检查电器、电路等设备的安全性,消除火灾隐患。五是加强消防培训和演练。各文博单位不定期的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使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进一步增强。
通过开展此次文物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一是摸清了我市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现状,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早日进行整改,杜绝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通过排查整治工作,一方面强化了我市消防安全及火灾隐患的防范意识;另一方面也使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文物安全的重要性及本辖区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足,
从而把消防安全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变成一种常态机制。
我市辖区内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xxx家,其中:国保xxx家,区保xxx家,市保xxx家,县保xxx家。此次排查整治行动,我市共检查xxx家,其中:国保xxx家,区保xxx家,市保xxx家,县保xxx家。发现火灾隐患xxx处,其中:重大隐患xxx处;分别报告当地政府和消防部门xxx处。制定整改措施xxx个;督促整改xxx处,下发整改通知书xxx份,已完成整改xxx处,尚未完成整改xxx处。共有xxx个文保单位确定文物消防安全责任人,有36个文保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了责任状。2014年至今全市文博单位开展消防演练18次。
1、**区县(区)级文保单位xxx因年久失修,主梁等建筑构件严重腐蚀,临时安全支架因承重过度出现弯曲,随时有坍塌的危险。同时,该文保单位未配备消防设备。此前,文化局已下发整改通知;目前该文保单位的使用人已搬离该文保单位,后续的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
2、xxx县区级文保单位“xxx”、县级文保单位“xxx”、“xxx旧址”损坏严重。xxx旧址、xxx旧址有使用单位,其余为闲置空房,均不具备供水条件。xxx县博物馆已对文物建筑配置了干粉灭火器,并对使用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加强用火、用电、易燃物品的安全使用管理,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检查电器、电路等设备的安全性,消除火灾隐患;同时,
继续争取县财政扶持,修缮文物保护单位;聘请文物协管人员,加强对闲置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管。
3、xxx县县级文保单位“xxx旧址”产权归属xxx镇政府,街道的群众一直把旧址当庙堂使用,每月的初一、十五都有群众在门口上香,xxx县虽然把整改通知书发给了xxx镇府,但在旧址门口烧香的现象并未能阻止。目前xxx县纪念馆已督促他们加强防火工作,并在旧址内配备了xxx个灭火器。
4、xxx县县级文保单位xxx会馆,为砖木结构,年代久远,靠近村民住所,村民消防意识缺乏;建筑物的周边杂物等易燃物随处堆放,缺少防火措施;未按规范敷设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严重,线路老化和无绝缘防护,用电、用火的隐患点较多,火灾风险大;建筑物缺乏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未设置电气火灾防控措施。目前xxx县博物馆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对文保单位周边杂物等易燃可燃物随处堆放的;未按规范敷设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线路老化和无绝缘防护等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二是与xxx镇落实安全责任制。三是争取相关的消防设施建设经费,完善文物建筑保护单位的消防设施建设。四是做好宣传,切实提高民众的文物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文物建筑保护单位安全工作的有效度。
5、xxx县xxx处县级文保单位xxx、xxx庙,目前无人居住没有用电,周边也没有用电安全隐患。但是,节日上香人数较多,有用火安全隐患。博物馆工作人员找到祠堂管理人员,进行用火安全教育,并从屯中接来自来水到房里备用。县保单位xxx人民政府旧址用电线路乱搭乱拉,电线老化严重,存在用电安全隐患;并且节日上香的
人数较多,有用火安全隐患。目前博物馆采取了下以措施:一是找到旧址管理人员,进行用火安全教育,并从屯中接来自来水到房中备用;二是屋内电线重新布局,全部更换老旧的电线。
6、xxx县国保单位xxx共有xxx个单体建筑,目前整个建筑群无消防水源,消防基础设施短缺。每个单体建筑内均未设置室内或室外消火栓,无法保障在发生火灾时的灭火供水持续不间断。原先配备的干粉灭火器也已经过期。临近单位、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检查中发现临近小学的古建筑有被学生投掷烟花爆竹的现象,加之学校监管不力,极易使古建筑发生火灾。同时,该小学男生宿舍陈旧,用电线路铺设不合理,如发生火灾,极易危及古建筑。游客人员不听劝阻,在建筑群的单体建筑将军庙、岑氏祠堂、增寿亭内违规在木香案台上设烧香,乱丢烟头,火灾风险大;岑氏祠堂与居民推放的木棺和木材易燃物的猪舍相距不足50公分,一旦猪舍发生火灭,就会秧及文物建筑物,后果不堪设想。针对以上情况,xxx县文物管理部门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争取县人民政府的重视,请求县人民政府颁布《xxx文物建筑群保护管理规定》,加大文物古建筑日常安全防范管理,建立长期有效的安全体系;二是提升文物建筑物消防能力,规范和健全消防安全防火技术措施;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整改力度。
一是以此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把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日常事务和目标责任制管理中,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文物保护整体水平,确保全市文物安全无事故。
二是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并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状况向各有关部门进行专门汇报和沟通,争取重大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
三是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出现检查盲区和死角,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确保信息畅通,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建立文物安全检查联动机制。通过与消防部门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联合检查,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
五是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加大文物保护经费投入、完善文物安全防范设施,消除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解决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是加大文物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文物保护氛围。不仅要向普通群众宣传,增强他们的文物保护意识,而且要向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宣传文物保护的重要性,使他们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人人参与文物保护。
文物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篇三
为确保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文物保护与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通过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
××*年*月××日--××年××月××日
本次检查的文物单位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是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情况
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机构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
2、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大型古建筑群是否建立专职或兼职消防队伍;
3、是否明确岗位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档案建立情况
1、是否建立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防火巡查、检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
火灾隐患整改;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专职和兼职消防队的管理;
火灾应急预案演练;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
2、是否按规定建立消防档案,消防档案是否完整、规范。
(三)消防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情况
1、是否按相关要求安装火灾报警和灭火设施、设备;
2、是否按相关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4、消防水源、消火栓等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
5、是否设立必要的消防通道;
6、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7、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设施运行情况。
8、职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情况。
(四)消防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消防安全预案是否科学、有效,具有可操作性;
2、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五)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1、日常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检查和抽查情况;
2、对火灾隐患是否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3、文物保护单位是否被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娱乐场所;
4、古建筑之间或毗连古建筑是否存在私搭乱建情况;
5、古建筑保护范围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品。
(六)用火用电管理情况
1、是否按规定规范文物保护单位内旅游、宗教活动等用火、用电以及工程施工、生活用火用电行为;
2、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寺庙宫观是否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燃香活动。
3、古建筑内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定期检测。
(七)其他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消防安全检查主要采取各文物单位自查自改、地方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检查、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重点抽查的形式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改
由各文物单位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分析查找消防安全隐患,针对消防安全隐患,认真组织进行整改,并及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在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集中检查期间各文物单位要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做好书面记录备查。
(二)联合检查
由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组成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单位实施联合检查。对重大文物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的重大问题向当地政府报告或通报,并作为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重点督办单位进行跟踪督办。
(三)汇总上报
检查工作结束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对本辖区内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检查报告,并于xx年3月15日前分别以书面形式报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
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被公安机关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点博物馆进行统计,填写《文物系统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统计表》(见附件),随检查报告一并报国家文物局。
(四)重点抽查
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联合组成检查组,适时对全国各地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和重点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防范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预防和减少文物单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是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成立文物单位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机构,制定详细、周密、具体的检查工作计划和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务求实效。
(二)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通过本次检查要切实摸清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的底数,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研究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文物单位的火灾防范能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协同配合,形成长效机制
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协作,各司其职,依法履行职责,把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纳入工作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并形成良好的工作管理机制。
文物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篇四
(一)目的
为积极构建“指挥调度指令化、力量调度模块化、社会资源联动化、作战力量协同化”的灭火应急救援战勤保障模式,确保公安消防部队处置各类重特大灾害事故及日常执勤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开发区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处置预案》相关要求,特制订本预案。
(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省消防部队战勤保障建设指导意见》、《湖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湖州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
(三)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队要“能打仗,打胜仗”的总要求为指导,在开发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和应急办、公安机关的指挥下实施,通过社会联勤保障机制的建立,加大供水、供电、供油、民政、医疗、公安等单位救灾资料开放共享的力度,全面整合社会作战力量、资源,积极参加重大灾害事故的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对火灾和应急救援的处置能力和战勤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地抢救人民群众生命,减少和避免财产损失。
(四)适用范围
当发生高层建筑火灾、地下建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石油化工火灾、建筑坍塌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台风等自然灾害和船舶火灾等重特大灾害事故,针对灾害事故现场对技术、物资、生活、卫生勤务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及时调集社会联勤力量实施战勤保障。
(五)遵循原则
1.就近保障与属地保障相结合原则。各街道要立足本行政区实际,充分利用、有效整合社会应急救援资源,尽可能按就近、属地原则做好灭火应急救援联勤保障。
2.专业保障与社会联勤保障相结合原则。建立消防部队与各联勤保障单位相结合的全市灭火应急救援联勤保障体系,打破目前灭火应急救援保障力量分散、资源浪费、效能低下的传统保障格局,使日常性保障向作战现场保障延伸,逐步形成“统一管理、分散储备、分级响应、运转协调”的保障机制。
根据开发区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灭火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办公室设在开发区大队,负责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工作。
(一)日常管理
开发区灭火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中心为全市灭火应急救援联勤保障协调机构,负责社会各应急联勤保障单位的灭火协调和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根据灾害处置需要,统计分析开发区各类重特大灾害事故规律和特点,为修订和完善灭火救援保障应急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2.负责制定开发区重大特灾害事故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勤保障应急预案和人员培训及演练工作计划;
3.向现场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每半年组织开展重特大火灾及灾害事故灭火救援社会应急联勤演练,检验和评估各应急联勤保障单位联勤保障准备情况。
(二)应急指挥
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后,开发区灭火应急救援全勤指挥部为现场指挥机构,根据联勤保障范围和重特大灾害事故现场实际,实施对所属部队和社会应急联勤单位的统一指挥,主要职责:
1.确定战勤保障行动方案,决定应调集社会应急联勤保障单位和物资种类及数量;
2.统一指挥协调社会应急联勤单位战勤保障行动,协调交警等部门确保物资运输畅通,检查监督各种保障物资的供给;
3.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达的其他各项保障任务。
(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职责
主要由公安局、消防支队、建设局、卫生局、交通局、自来水公司、安监局、环保局、急救中心、经贸委、电力局、政园林局、民政局、气象局、管道燃气公司和市电信分公司等单位组成。
开发区灭火应急联勤保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等联动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现场秩序稳定;
加强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保证救援工作道路畅通;
参与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2.消防支队:承担应急救援联勤保障指挥部(110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及灾害事故信息受理、研判、报告,视情提请开发区应急救援联勤保障指挥部(110指挥中心)启动本预案。
3.建设局:协调设计单位提供有关建筑设计、配套设施资料和专业人员,提供相关抢险抢修物资装备保障。
4.卫生局: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伤员联动工作,及时掌握伤员救治情况,必要时组织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和技术指导,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
督促医院开通实行医疗绿色通道服务工作。
5.交通局:负责事故现场道路的排险抢修,提供运输车辆疏运人员及物资保障工作。
6.自来水公司: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自来水管网加压和管道抢修联勤保障工作。
7.安监局:根据有关法规和规定,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联动工作。
8.环保局:负责对事故现场环境进行监测,测定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提出和落实控制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遗留物质可能对环境产生的污染。
9.急救中心: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救治伤员。
10.经贸委:负责协调抢险物资的调剂和支援联动保障。
11.电力局:协调相关地区电力部门采取断电、架设临时供电线路等措施,为救援工作顺利进行提供联动保障。
12.政园林局:协调供水、供气部门及时调整管网压力,或架设临时供水管线,确保火场扑救用水需要。
13.民政局:负责对特定作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政策落实,帮助做好缺乏自救能力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
14.气象局:负责为灭火救援提供气象保障服务,如遇特殊火灾可能造成的大气化学污染扩散、转移,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省气象台,做好数据处理反馈信息的接收并提出处理意见。
15.管道燃气公司:负责事故现场抢修煤气管道和关气的联动工作。
16.电信分公司:根据重特大火灾救援工作需要,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应急通信保障,确保救援指令、信息传递畅通。
其他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灭火救援联勤保障工作需要和市应急救援联勤保障指挥部(110指挥中心)的要求,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联勤联动保障工作。
(一)预案启动及信息报送
当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根据灾害应急救援需要,消防大队无法独立完成战勤保障任务时,应及时提请灭火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启动《开发区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勤保障预案》,并报告开发区总值班室和公安局指挥中心。
1.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建设局、园林局、电力局、环保局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开发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由应急办、灾害事故现场指挥部负责调度。
2.社会企事业应急联勤保障单位由消防大队根据灾害事故作战保障实际需要依据保障协议负责通知调集。社会企事业应急联勤保障单位应依据协议要求,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或预案,组织车辆、人员、物资及技术力量,迅速准确地到达现场。
(二)联勤行动
1.如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消防大队应立即向应急救援联勤保障指挥部(110指挥中心)报告。
2.应急救援联勤保障指挥部(110指挥中心)接到消防大队报告后应立即下达指令,各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和救援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救援现场。
3.联勤单位到场后,在联勤保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保障工作。
(1)物资装备小组:负责救援所需要装备和灭火剂、油料、被装物资的供应和分配,由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牵牵头;
(2)生活给养小组:负责参战人员的饮食生活保障,由辖区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牵头;
(3)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转送工作,由各街道卫生部门牵头;
(一)信息保障
各街道要进一步完善119接处警系统和消防无线通信系统,并为联勤单位配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施;
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重特大火灾及灾害事故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和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电信分公司等通信运营企业要做好应急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二)物资保障
各街道和相关部门及各联勤保障单位应根据所担负的职责任务,制定本单位的应急联勤保障机制,落实人员和车辆,储备相应的物资和配件,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区域,并落实应急制度,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三)资金保障
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一)消防大队应根据灭火应急救援保障工作的实施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专业技术训练,确保参战的人员分工明确,编程有序,技术保障到位。
(二)消防大队应根据年度联勤保障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讲评联勤保障工作实施情况,部署工作任务;
定期组织开展联勤保障演练,提高各联勤保障成员单位的应急保障能力。
本保障预案是开发区灭火应急救援战勤保障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本,各街道和有关部门应当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保障应急预案。本预案定期进行复审和修订。
本预案由开发区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