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自建房建筑承包合同自建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篇一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行政法规,遵循平等、互利、合理的原则,就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资兴长远房地产远景花园
二、工程地点:资兴市天桥中天公司原址
三、结构类型:框架结构、电梯
四、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五、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
六、承包范围:设计图纸内的桩基础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小区给排水、道路工程图纸以外的经甲方认可的附属工程及双方文字约定的内容均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系总承包工程。
第二条 双方诚信
甲、乙双方为确保合同诚信,特作以下承诺:
乙方承诺:
乙方为表达信誉,在签订本专用条款后一周内自愿向甲方交纳本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壹仟贰佰万元整(¥120xx000.00元)。
一、甲方承诺:
1、收到乙方信誉金后,甲方承诺在100天之内搞好项目三通一平,并通知乙方进场开工桩基础工程。若甲方在100天后仍不能使桩基础开工,每月按信誉金总额25‰的月息支付补偿金给乙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2、信誉金退付方法:桩基础工程完工,土建工程开始后7天内信誉金80%退回乙方;如在桩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的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长,保证金交款时间已满六个月,退80%保证金,其余土建工程(即承台开始施工)时7天内退完。
3、本工程需履行招标程序所需的有关资料及手续和办理由乙方提供,乙方按程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中标。
第三条 价款结算与审定
1、工程竣工决算按竣工图及相关签证的工程量计算。
2、本工程决算定额按20xx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工程》、《湖南省安装工程量消耗量标准工程》、《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工程》;本工程量计价办法执行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xx]406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规定及相关文件,费率标准按各专业相关标准计取不下浮。
3、材料价格按同期郴州市《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预算信息价格计算,无信息材料价格的按市场价格经双方签证计算。
4、人工工资单价按施工期现行发布价格(取上限值,即市场工资单价)执行,按其它工程和装饰工程分类计算,如有新的规定按新发布的文件执行。
5、经双方协商,税前造价下浮5%后的工程造价为工程结算造价。
第四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开工前做好建筑物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2、本合同签订后,土建工程开工前1个月内提交建筑施工许可证给乙方。
3、本合同签订后,在正负零以上开工前1个月内提供完整的建筑、水电安装设计施工图五份及坐标控制点叁份。
4、组织甲、乙方和设计、勘察、质监、监理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并做好各方签署的会审交底纪要。
5、负责协调好周边关系,不得有强买强卖随意阻工现象出现,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二、乙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设施、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2、组织施工人员和材科、机械进场。乙方在进材料时,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同等价格优先当地人。
4、做好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切实保证施工人员安全,如因乙方违规操作,防护措施不到位.所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施工人员应办理暂住证、用工证等有关手续。严禁偷、赌、嫖等违法人员进入工地,乙方对施工人员违反计划生育的,应向有关部门报告,所造成的责任及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工期
一、乙方自接到甲方所提交的建筑施工许可证通知日期起计算,总工期为540天(有效工作日)全部竣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工期顺延。
2、设计变更的;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
4、甲方施工员和监理不按时签证,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的;
7、乙方每推迟交付一天,按500元/天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第六条 工程质量
一 、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合格工程。
二、本工程以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由郴州市质安监站实行质量安全监督。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和国定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隐蔽工程必须由乙方自检合格,填写验收表格,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甲方代表在接到乙方的隐蔽工程验收通知一天内必须进行检查签证,否则视为认可,但乙方须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代表。
2、乙方按合同内容全部完成,技术资料审核符合要求
3、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提供技术资料叁套(原件一套,复印件二套)给建设方,并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算起,屋面五年,水电二年,主体终身,其保修金按工程结算总造价预留5%,第一年期满退付2%,第二年期满退付2%,五年期满后退付1%。
第七条 建筑材科,设备的供应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图施工,施工材料必须具有出厂证、产品合格证并及时按规定送检。
一、本工程中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
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一律不得使用。
三、因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
二、甲方按每栋进度及完成工程量支付该工程进度款,并及时拨付汇入施工单位帐户,如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工,停工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并按月利率2.5%计算利息。
三、工程款支付时段如下:
2、桩基础工程:
工程完成至50%时,按完成工程量的清单报价的75%拨付进度款,工程完工后支付已完工程清单报价的80%,余款在工程检测合格后,办完工程决算后,付工程款95%,余5%尾数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
3、主体分部工程:
①、各栋承台及地梁基础完成按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拨付进度款;
④、各栋斜坡屋面完成现浇板按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拨付进度款;
①~④项主体(含基础、屋面)共拨付总造价的60%工程款,合计为720元/㎡。
4、装饰装修分部工程:
内外装饰装修分二个阶段拨付工程款,每个阶段完成总工程量50%,每个阶段拨付已完成工程量造价80%的进度款;内外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共拨付总造价的20%工程款,合计为240元/㎡。
5、安装分部工程:
铝合金窗、栏杆、扶手、防盗门、水、电安装时,拨付总价的10%进度款,进度款按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付款,每栋分两次付款。
6、待本工程各栋竣工验收,结算造价审定后,二个月内甲方付足该栋总造价的95%,预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7、每次拨付工程款甲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如甲方违约,则按总结算后余款的2.5%每月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8、甲方所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和履约保证金退还必须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基本帐户,否则乙方不认可,造成双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及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技术交底和三方会审,做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及结算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其增加工程量,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方法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和施工图纸。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时,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件
一、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即生效。
三、本合同签订后,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自建房建筑承包合同自建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篇二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承包范围: 等工程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工期:本工程拟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1.5、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二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甲方指令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安全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边单位(住户)的关系。
第四条:工期约定
4.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2、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甲方指令、设计变更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7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2)种:
(1)固定价格。
(2)可调价格:按照国家工程规定和 工程建筑计价规定计算总造价,并按实际工作内容、工作量进行调整和总价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三次支付工程款:
(1)工程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40%的工程款 元整;
(2)工程工作量完成80%后,支付合同总价40%的工程款 元整;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作量经审计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工程审核总价的95%,5%的余款为质量保证金,半年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定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七条:有关安全生产没和防火的约定
7.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的相关法规、规范。
7.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8.1、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连续停工7天以上,甲方应按照国家及上海市建筑工程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怠工费。
8.5、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延期交付赔偿金。
8.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工程竣工结算
执行上海市20xx定额;费率参照上海市发布的费率参考标准并考虑到夜晚加班施工、民工涨价因素,土建装修执行9%(记取基数为直接费)、安装执行48%(记取基数为直接费),措施费按5%执行,抹灰油漆工98元/工日、木工106元/工日、砖瓦工90元/工日、其余工种80元/工日,加班费不再另计;材料按合同工期内市场综合信息的有关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结算,其规格、式样、主材价格须经甲方认可。总工程款按总队审计部门审定金额结算。
10.2、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所购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技术及质量标准。
10.3、工程施工中所需的场地及水电费由甲方提供,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按实结算。
10.4、其他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盖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自建房建筑承包合同自建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篇三
一、双方责任:
1、安全第一,乙方进入施工工地现场,掌门师傅应负责一切安全。监督一切安全操作要领,不违规危险操作,违规操作与甲方无关。若发生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提供相应100米平方有效图纸两张,由甲方负责指导修建。甲方负责一切建房所需的原材料。
二、施工要求:
1、一楼室内净高4.3米。二楼以上室内净高均为3.1米。
2、外墙砌墙全是18墙,楼梯四周墙砌墙全是18墙,内部墙砌墙全是单墙。
3、厕所打现浇(平面应低于厨房预制板,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互相协商)。
4、厨房为开放式厨房,应由甲方负责指导砌好灶台。
5、砌砖的水泥沙浆强度最好调为三沙比一水泥,砖与砖的沙浆饱满度最好要达到85%以上。圈梁和挑,浇注过后不应有蜂窝,麻面等。
6、砌砖整体完成后,屋顶及地面、墙内外,水泥沙浆抹平,室外墙四周贴瓷砖,一楼前门外及四周地坝铺平水泥沙浆。
7、在砌砖,及浇注圈梁过程中,乙方施工时要保证质量,墙要平整,房屋直角的地方不要纵角,最顶楼墙与下一层墙偏差不能大于10毫米。
三、付款方式:
开工后,修好一层,按一层的45%款付给,余下的55%交工合格后一次付清。
四、施工日期:
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月 日要修建好一楼(按图纸修好一楼,包括一楼楼顶封闭,墙体砌砖完成,地面平整抹平水泥沙浆)。
至 年 月 日止主体完工。
经双方协议如同意,签名如下:
甲方: 电话:
住址:
乙方: 电话:
住址:
年月日:
自建房建筑承包合同自建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篇四
承包方: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工程具体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工程概况
(一)名称:绿城翡翠湖玫瑰园3#楼钢结构梁柱工程
(二)工程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工程形式及内容:
工程形式:地下室至17层所有钢结构坚心梁柱
第二、工程合同范围
(一)工程合同范围:
钢结构梁柱的制作、运输、安装、检测,以及预埋件的制作安装等工程。
(二)本合同不包括内容:
1、照明设施,水、电、暖气、通风、土建工程;
2、钢结构防火涂料及施工。
第三、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本合同签订后,如果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由发包方负责;
2、负责对基础、预埋件埋设工程的施工及质量的验收工作,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接通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施工场地构件运输进场的平整,拆迁障碍物,便于承包方进场施工; 现场的垂直运输塔吊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要合理调配好塔吊,配合好承包方的现场施工。
(二)承包方: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教育,进行施工技术、工程图纸交底;
4、协助发包方做好施工场地周围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的保护,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第四、材料、设备供应:
备、钢构配件等,用于本工程。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及经济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第五、工程期限:
(二)开工前七天,发包方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承包方收到开工通知书六天后进入施工现场。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现场施工。
2、不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边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未按合同规定付款、工程进度款影响施工。
5、如遇外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灾害等)而延误工期。
第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一)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及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
(二)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主体竣工验收通知书及验收资料,发包方应在十五日内组织验收,如十五日内不组织验收或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视为合格。
(三)发包方按施工图及说明和国家的有关规范和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承包方提供质保单。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视为合格工程。
(四)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发包方正常使用若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为发包方修理,修理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如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损坏,发包方应承担材料及人工费用。
第七、工程造价
(一)本工程为包工包料,钢构部分按照每吨钢结构综合单价8096元/吨结算。 全部工程总造价为暂定人民币3500000.00 元整(大写叁佰伍拾万元整),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结算,工程量按图纸及现场签证部分实际发生量进行理论计算决算(综合单价包括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检测费、图纸深化费)。
(二)该工程开具的发票,70%为材料发票,30%为人工劳务费。
(三)发包方不得向承包方收取现场施工配套费及其他管理费用。
(四)现场水电由发包方向承包无偿提供使用。
第八、风险责任
(一)本工程承包方从原材料、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责任即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二)在施工当中,由于施工不当或质量缺陷等承包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
(三)承包方负责图纸深化设计,深化设计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承包方对其所深化设计的图纸负全责。
第九、付款及结算方式:
(一) 合同签定后三天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总额40﹪的工程预付款。
(二)钢结构进场施工时且主构件制作完成50%时,付合同价款的30%。
(三)全部构件制作完成付合同价款的15%,)。
(四)全部安装完成7日内付至决算价款的95%,
(五)发包方预留决算后总额的3%为质保金,此款在主体结构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发包方:承包方: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