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为实现特定目标而进行制定的一种明确的行动计划。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到现实的限制和条件,以增加方案的可行性。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成功的方案实施经验和教训,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25)》和《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要求,推动全市健康企业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企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树立健康经营理念,打造文明健康绿色的职业健康环境和企业健康文化,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主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自愿参与、属地管理,创新引领、健康优先,行业推动、文化促进,能建尽建、动态评定,措施激励、助企惠民的原则,面向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企业开展。
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成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完备、成效显著的健康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以县(区)为基本单位,面向各级各类企业开展。自20xx年起,各县区市级健康企业数量不少于2家的标准开展建设。
(一)建设评估内容
按照全国爱卫办等7部门印发的《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和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编写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要求,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四个方面的60项指标。
(二)建设评估方法
1.自主申请。企业依据《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进行自评,具备条件的均可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委提出健康企业建设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健康企业申报表》(附件1)、《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2)、《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附件3)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县级审核。根据企业申请材料,所在地卫健委牵头负责组织审核,对达到标准的企业按得分高低编制《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册》(附件4)并附相关申请材料于每年7月31日前报至市卫健委。
3.市级认定。市卫健委根据企业所在地审核上报的情况,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组成市级健康企业评估组,按各县区评分高低分层随机抽取50%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复查评估(10家及以下复查评估须全覆盖),按照通过率核减该县区通过市级评估的家数。通过市级评估的认定为市级健康企业。
(三)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健康企业承诺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1.承诺制度。建立长效管理及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健康权益。自公布健康企业名单之日起,每满3周年的前3个月内,健康企业需向市卫健委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附件5),由市卫健委作出复核认定。
2.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卫健委编制《退出健康企业名单》(附件6)与当年通过认定的健康企业名单同步在网站公布。
(1)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员工死亡的;
(3)发生饮水污染或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故造成群体健康危害的;
(4)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
(6)有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的;
(7)发现弄虚作假,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8)满3周年未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的;
(9)复核不符合要求的。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应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卫生健康部门和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创新举措,按《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各地要成立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负责健康企业评审工作,为健康企业建设、评估验收、经验总结等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地要充分发挥疾控中心、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和行业协会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推广等提供支撑。
(三)强化措施激励。推进健康企业评估结果逐步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健康企业,其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属地健康企业提供优惠的技术服务。
(四)强化宣传动员。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对健康企业建设的典型事例、特色做法、建设成效进行总结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等活动,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请各县区卫健委于6月10日前将本次工作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卫健委。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篇二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xx〕29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任务,促进我市健康服务业发展,现提出我委落实《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
(一)大力支持社会办医
1.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在符合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原则下,鼓励慈善机构、基金会、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非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支持企业、投资机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举办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连锁经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健康服务业。鼓励港澳台地区以及国际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并按本市有关规定享受支持政策;鼓励中外合资、合作办医;鼓励符合资质的个人开办诊所。进一步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重点专科建设、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的政策。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政府主导下组建或参与区域医联体建设。到20xx年,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床位配置达到每千人1张以上。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2.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牵头单位:基层卫生处
3.进一步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在职称评定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的政策。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处(人才处)
4.进一步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学术地位方面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的政策。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医学科研和继续教育项目,参与重大疾病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处
5.放宽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的乙类大型设备购置的限制。
牵头单位:药械处
6.探索与推进公立医院在保障资产安全、医疗质量安全且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前提下,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开展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财务处(审计处)
7.大力发展独立的检验、检查医疗机构。引导发展独立的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病理中心等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和社会化水平。建立健全检验、检查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质量控制体系与监管机制。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综合监督处
8.加快康复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康复护理专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合作、有序衔接的多元化康复护理体系。探索护理服务社会化。
牵头单位:老年与妇幼健康服务处(康复护理处)
9.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护理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以托管、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整体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鼓励符合资质的护士开办护理机构。
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10.将中医医疗机构康复科纳入康复护理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康复护理体系中的作用。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11.发展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服务。大力发展各类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推广科学有效的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等)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营利性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等)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防治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的“十病十药”科技攻关。建立5个中医药产学研联盟。允许有资质的中医师在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开发符合本市特点的中医养生保健食品和用品,推广中医药健康饮食养生、保健服务,发挥中医药保健品在疾病预防、康复等方面的作用。做好以朝阳区为试点的国家中医药服务贸易区建设,支持北京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机构和示范基地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鼓励知名中医医院或中医药企业到境外举办中医医疗保健服务机构,利用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平台,加强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二)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
12.发展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健康咨询等健康服务。引导体检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开展连锁经营。支持体检机构向健康管理机构转变,开展慢性病风险评估和生活方式、危险因素的干预。加快发展心理健康服务,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和辅导机构。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和辅导机构。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13.加强对体检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健康咨询机构的信息披露、监管与政策引导。
牵头单位:综合监督处
(三)加快健康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14.积极推进医养结合。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健康养老服务领域,统筹和整合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加快建设形成养老照料、康复护理、疾病救治、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多元化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和配套地方性标准,为医养结合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指导各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就近建立协作关系,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逐步实现养老机构医疗保障全覆盖。
牵头单位:老年与妇幼健康服务处(康复护理处)
15.探索建立以老年健康服务为主的中医医疗保健机构,或在中医医疗机构建立老年病房。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16.支持在养老机构内设立医疗机构。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17.鼓励社会力量在社区提供居家养老、照料、康复、健康咨询、临终关怀等相互衔接的健康服务。
牵头单位:老年与妇幼健康服务处(康复护理处)
18.加强健康服务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和扶持医疗、健康旅游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全产业链的医疗健康旅游服务体系。培育以健康服务为主体的旅游项目和产品。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19.加快健康服务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协同创新能力,推动健康软件开发、移动医疗、远程医疗、电子病历等技术的发展应用;利用智能化健康信息服务技术,加强医疗预防、健康咨询服务;推动健康数据库建设,加强数据挖掘利用,为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健康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并逐步实现信息共享。支持推广健康云服务。探索卫生计生、民政、人力社保、食品药品监管、体育等部门的健康服务信息共享机制。
牵头单位:信息统计处
20.发展健康文化与教育产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健康知识,鼓励出版健康养生图书,支持创作健康相关影视作品、电视专栏节目,大力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牵头单位:公众权益保障处
(四)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
21.加强健康服务产品的研发制造与应用。发挥中药在“治未病”方面的作用,开展传统中药的二次开发。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22.加大健康服务业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力度。支持在京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健康服务相关学科专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开展健康职业教育。规范并加快培养护士、养老护理员、药剂员、营养配餐员、育婴员、保健按摩师、康复治疗师等从业人员,鼓励多途径、多元化开展各级各类技能培训。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探索开展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等职业培训工作。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处
(五)促进产业聚集和园区发展
23.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创建国家级医学创新中心。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
(一)放宽市场准入
24.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健康服务业准入制度,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进一步开放市场和降低门槛。制定《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医疗机构设立的基本标准、审批程序。坚定不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限,建立公开、便民、高效和规范的审批工作机制。将100张床位以下的专科医院的设置审批权限等下放至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二)公平获得生产要素
25.保障社会力量举办的健康服务机构公平获得土地、资金、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统筹全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加快推进《北京市医疗服务及公共卫生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
26.完善人才保障政策。进一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出台《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放宽多点执业限制,不再将医师第一执业地点所在单位同意与否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27.探索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28.探索建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医师工作制度并区别聘用合同,探索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人才充分有序流动的机制。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处(人才处)
(三)扩大健康服务业市场空间
29.严格控制并逐步压缩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规模,为社会办医留出空间。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四)完善服务管理政策
30.建立医疗机构设置和规划信息公告制度。社会力量举办的健康服务机构在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设立与加入、人才培养、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五)完善健康服务法规标准和监管
31.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支持健康服务企业、质控中心、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积极开展相关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健康服务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推进健康服务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32.积极探索政府、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协同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加强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监管,控制滥用非营利地位行为,确保充分提供公益性服务。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的监管。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失信惩戒以及强制退出机制,引导健康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增强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乡工厂企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促进广大职工健康行为的形成,预防职业中毒、职业病、传染病和常见病的发生,保护和促进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健康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实现“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的目标,建设健康企业、和谐中堂。根据磁县人民**办公室(通知)[20xx]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乡深入推进“健康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增强广大企业和职工的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全面深化“健康企业”创建活动,营造安全健康的生产和工作环境,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弘扬磁县人文精神风貌,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健康素质和生活品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建立适应工厂职业人群需要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服务体系,人人享有职业健康教育,人人享有职业卫生服务,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和职业、生活环境,减少和消除职业性及其他有害因素,降低职业病、常见病和工作相关疾病的发病率以及工伤事故的发生率,努力建设健康企业、和谐辛庄营乡。通过不断提高工厂职业人群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从而促进工厂三个文明建设和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到20xx年底,全乡重点培育选树1-2家企业达到健康企业标准,作为典型引导,全乡各企业将全面推动创建活动的全面展开。到20xx年底,30%的乡镇规模以上企业达到健康企业标准,20%的小企业达到标准;到20xx年底,规模以上企业50%达标,小企业30%;到20xx年底,8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达标,60%的小企业达标。
选择邯郸振华活性炭作为试点项目,先行启动立项工作。其余企业条件成熟的也可创建。
(1)工厂企业在生产、管理、物流、生活等方面适应现代文明,全面塑造健康文明的现代企业形象。
(2)总的来说,工厂和企业保证了企业所有职业群体都能享受职业健康教育和职业卫生服务。
(三)工厂企业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健康教育规划,落实有效措施实施规划并对执**况进行评估。
(4)工厂和企业应改变健康宣传方式,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健康教育。
(5)企业要有计划地开展劳动卫生法制教育,加强行政干预管理。
(六)工厂企业的安全、环保、劳资、宣传、教育、文化、后勤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组织均应有协调配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实施措施。
(一)工厂企业健全有关健康教育管理组织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项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记录等。将卫生科普知识纳入职业技术培训,进行有关生理、心理卫生、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安全卫生、常见病防治、自我保健等知识宣传教育。
(2)提高企业员工的健康观念。有毒有害作业工人100%获得“知情权”,了解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护方法知晓率达90%。
(三)企业员工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有所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员工保护和减少职业危害和意外伤害的技能和正确行为率达到95%。
(4)建立健全厂企职工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制度。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率均在95%以上,并建立了健康档案。
(五)促使各种危害健康的疾病发病率有明显下降,尤其是预防和控制职业中毒和职业病、食物中毒和急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和应急事件在工厂企业的发生。
(6)工厂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并定期更换内容;并以广播、卫生标语闭路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卫生知识宣传。
(一)明确职责,加强协作。乡“行动”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建立机制,共同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共同参与。广泛宣传创建健康教育示范企业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提高广大工厂员工和健康教育工作者的创建意识。
(3)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基地。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建设健康教育馆、展览馆、培训室等,配备必要的电视、**等健康教育宣传设备。
(四)加强培训,规范管理。健康教育人员应主动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结合社区卫生服务,建立健全工厂职工健康教育档案;各类健康教育档案按档案管理,按年装订成册。
(五)加强督导,实施考核。乡“行动”办要按照有关要求,对各企业的创建情况进行考核,以更好的状态迎接县的考核评选。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深入推进健康历城建设,保护和促进职业人群身心健康,提高健康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推动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根据《历城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实施方案》(济历城政字〔20xx〕19号)文件要求我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统一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以倡导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生为目标,以保障和促进劳动者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健康素养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愿;坚持健康优先,因地制宜、科学实施;坚持依托文化、产业协同、共建共享的原则。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环境危险因素以及劳动者自身行为等因素对健康的影响,为企业职工营造健康生活方式的支持环境。规范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制定符合历城区实际的健康促进企业建设评价标准,提升健康促进企业建设水平和效果,促进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可持续发展;通过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康环境、提供健康管理与服务、营造健康文化,切实提高职业人群健康水平。在各企业探索、创新开展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健康促进活动。力争20xx年底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省级健康促进区标准并通过验收。
(一)创建对象
按照属地化管理、自主参与的原则,采用申报制。凡三年内未发生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及安全责任事故的我区各类大中型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主动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提出申请,填写《历城区健康促进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健康促进企业创建计划、企业基本情况介绍等相关材料,于8月30日前报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审核确定。
(一)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加强健康管理
1.成立由单位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组成的健康促进企业建设领导小组,由专兼职人员从事健康促进工作,并建立以班组为基础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单位考核,落实相关工作经费。
2.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如职工定期体检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制度、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工间操制度、健身制度、食堂营养保障管理制度、弱势群体扶助制度等,规范企业职工操作规程,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健康管理水平。
(二)优化企业布局,营造健康环境
1.基础卫生设施完善,室内外环境整洁、优美,无卫生死角,生活垃圾、生产垃圾的储存运输和管理工作规范,符合卫生要求;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创建无烟单位。
2.生产布局合理,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做到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作业场所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生产性废水、废气、废渣和生活污水的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3.单位食堂食品加工场所、设施及人员配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有相关许可证,饮食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效;食堂开展“减盐、减油、减糖”行动,提供科学健康饮食。
4.在职工食堂、企业或车间出入口、宿舍、住宅区等职工相对集中的场所设置醒目的健康教育专栏及自助检测设施;运用企业文化积极传播健康理念,开展健康促进主题活动;在企业内部的网络、报纸、电视、广播设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栏;为职工提供锻炼和阅读环境,对弱势群体有健康帮扶措施,营造健康氛围。
(三)开展健康讲座,提供健康服务
1.通过问卷或访谈,掌握单位职工主要健康问题及生活方式等基本情况,掌握职工基本健康需求。
2.开展健康促进讲座。组织单位职工开展健康促进相关知识讲座,如科学就医、合理用药、传染病预防,合理膳食、戒烟限酒、心理平衡、母婴保健等,提高职工健康素养水平;组织在岗职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强化职工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和健康意识;组织职工开展安全急救培训,提高职工安全防护技能。
3.根据个体健康水平差异,提供职业健康促进指导。按要求设置完善企业卫生室。开展控烟教育、营养膳食、健康生活方式、运动方式等不同主题的健康促进指导,有效降低慢性病、常见病的发病率。
4.开展职业心理疏导。通过定期组织职工开展球类、游泳、棋类等文体活动,促进职工身心愉悦,打造积极心态,减少或消除职工的职业紧张因素,增强心理调适能力。
5.构建良好的健康促进氛围。通过为单位员工发放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与支持工具等手段,提高职业人群的参与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摸底准备阶段(20xx年8月)
制定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方案,召开区级启动会议,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及工作职责;各建设单位成立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康教育和劳动保护工作网络,由专人负责具体建设工作,收集职工体检资料。
(二)实施推进阶段(20xx年9月)
1.建设单位通过打造整洁优美的自然环境,布局合理的工作环境,温馨健康的人文环境,绿色清新的无烟环境,为全体职工提供良好的健康环境。
2.邀请专家组对作业场所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设备进行规范指导,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业卫生现场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评估,查找作业场所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提高作业场所安全水平。
3.根据体检结果,分析企业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和领域,制定适合的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和措施。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讲座和个体化的健康指导。
4.开展各项健康主题活动,提供多元化的健康服务;积极探索企业健康教育新方法。
1.按照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和总结。
2.整理相关资料上报,接受市级验收评估。
(四)巩固阶段(20xx年11月—12月)
巩固健康促进企业建设成果,推广先进的企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模式,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健康长效管理机制,使企业职工健康素养水平和身体健康指标明显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在历城区政府领导下,由历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动员发动、组织实施等工作,历城区疾控中心协助做好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健康促进企业是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狠抓健康促进服务措施落实,确保工作任务全面落地。
(二)部门协同参与。建设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和组织网络,制定符合本企业特点的建设方案。企业工会、安环、人力资源、卫生等部门在建设工作中要相互协作,各负其责,按照本单位建设方案组织讲座培训、有序开展工作。
(三)强化监督机制。在健康促进企业建设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方案,采取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以建设健康促进企业为契机,切实提升职工的健康素养水平。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健康北京20xx”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北京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北京行动(20xx-2030年)的通知》,推动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根据《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xx〕3号),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健康工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本市企业健康管理水平,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维护和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坚持健康优先,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将保障和促进劳动者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健康企业建设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负责。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鼓励工业企业积极参与,形成健康企业创建良好氛围。
坚持技术引领,实现创新发展。关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产生的健康新问题,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实现企业建设和劳动者健康良性协调发展。
到20xx年,全市选择30家大、中、微型企业建成试点健康企业。
1.企业管理者重视健康企业建设。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支持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健康体检,把对职工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家庭健康和生活方式健康作为主要内容,纳入企业的健康管理。
2.企业劳动者参与健康企业建设。设置健康企业宣传栏,引导职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经常健步走。定期组织开展健康企业宣传培训,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和普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知晓率达到95%以上。
3.全面建立劳动者健康档案。明确专门机构或部门、专人,将劳动者健康体检与身体机能测试检查有效结合,建立全面健康档案,定期为劳动者发送健康运动信息。促进企业关爱劳动者由物质关爱向本质关爱转变。
市、区成立由卫生健康、爱卫会办公室、经济信息化、生态环境、国资、总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组成的健康企业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市健康企业建设试点工作。
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一)建设对象
健康企业建设试点按照属地化管理、自愿参与的原则,试点建设面向全市各级各类工业企业开展,同时鼓励其他类型企业积极参与。
凡三年内未发生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及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流程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中央在京及市属工业企业健康企业建设评估和验收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其他工业企业健康企业建设评估和验收工作。
申报企业分别按照分级向市、区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健康企业建设申报表》(附录1)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市、区卫生健康委组织评估验收。
申报企业各项指标需符合《北京市健康企业基本要求》(附录2)要求。
(三)评估验收
1.评审。市、区卫生健康委委托负责技术指导的专业机构组成评审专家组,依据评估验收标准,对申报企业进行技术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2.审定。市、区卫生健康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通过验收的企业名单。
3.公示。验收达标的,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4.授牌。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市、区卫生健康委分别认定为“健康企业”,并统一授予“北京市健康企业”牌匾。
(四)资格复审
对已认定的健康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3年组织一次复审。复审工作按照分级由市、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可通过委托专业机构方式实施。
通过复审的企业保持“北京市健康企业”资格,未通过复审的企业,需在限期内整改后再次复审,如仍未通过的,取消其“北京市健康企业”资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区卫生健康委要把健康企业建设,作为健康北京建设和推进健康北京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市、区爱卫办要充分发挥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市、区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健康企业建设试点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和卫生健康有关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经济信息化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作用,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健康企业建设。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申报健康企业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国资委负责市属企业健康企业建设的组织、宣传和推动工作,积极制定完善市属健康企业相关激励政策。工会要积极宣传健康企业理念,倡导劳动者积极参与,将健康企业建设作为企业参评工人先锋号、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时的参考,促进健康文化,和谐劳动关系。共青团、妇联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共青团员、妇女职工积极参与“健康达人”等活动,助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
(二)强化技术保障
由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牵头成立市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负责健康企业评审工作,并为健康企业建设、评估验收、经验总结等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区要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组,负责本地区健康企业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
市、区卫生健康委要充分发挥疾控中心、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和行业协会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等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三)广泛宣传动员
市、区卫生健康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劳动者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试点健康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正面宣传、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大激励力度
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健康企业建设融入行业政策,积极探索健康企业建设与行业监管的联动机制,在松绑减负、用工稳岗、评优评先、宣传推广等方面为健康企业提供相应政策支持。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篇六
健康企业是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健康中国·衡水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给健康企业建设搭建平台,推进企业构建健康机制、优化健康服务、发展健康文化、培育健康人群,创造有益于劳动者健康的工作环境,助力提升职业健康水平,助推健康衡水建设落地见效,制定本方案(试行)。
倡导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和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及职业病、职业相关疾病、重点传染病和慢性病的发生,满足企业员工的健康需求,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健康素养水平,实现企业建设与员工健康协调发展。
到20xx年底,全市各县市区全面启动健康企业建设,高新区建成2家,其他县市区(不包括滨湖新区)各1家,共建成13家健康企业。企业职工身体素质明显增强,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健康素养大幅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得到全面普及,形成有利于健康的企业工作生活环境。
(一)健全管理制度。在企业内部健康领导机构的组织推动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保障企业员工的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建设健康环境。企业生产布局合理,基础卫生设施完善,病媒生物防制有效,员工生产生活环境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三)提供健康管理与服务。企业建立并完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通过体检和培训等多种形式,全时关注员工健康状况,强化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提供个性化职业健康促进指导,开展心理疏导,构建良好健康促进氛围。
(四)营造健康文化。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普及等活动,引导员工养成健康生活习惯,不断提高健康素养。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月一20xx年5月)
全市健康企业建设由市爱卫办统筹协调,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协作配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首批健康企业建设名单。各县市区爱卫办负责本地健康企业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及工作职责,做好广泛宣传动员,推荐首批健康企业建设单位,20xx年1月30日前报市爱卫办。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6月一20xx年6月)
参与建设健康企业内部成立领导小组,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具体建设工作;制定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落实工作经费,强化工作措施,发动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对企业员工开展基线调查,了解员工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素养水平,收集职工健康体检资料;根据员工的健康需求组织开展有效建设活动。
1.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建设企业通过打造整洁优美的自然环境、布局合理的工作环境、温馨健康的人文环境、绿色清新的无烟环境,为全体职工提供良好的健康环境。
2.发挥专家专业优势。市、县职业卫生专家组对作业场所中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设备进行规范指导,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业卫生现场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查找作业场所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提高作业场所安全水平。
3.做好健康知识普及。根据基线调查和体检结果,分析企业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和领域,制定适合的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和措施,有针对性的面向员工开展健康讲座和个体化健康指导。
4.注重总结和创新。通过开展健康主题活动等载体,提供多元化健康服务,积极探索企业健康教育新方法、新举措。各级要加强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年度建设效果评估,及时掌握健康企业建设进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效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
(三)验收评估阶段(20xx年7月一12月)
各地按照健康企业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和总结,整理上报相关资料,接受省、市验收评估;指导相关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员工健康长效管理机制,推广和宣传健康企业建设先进典型,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促进企业员工健康素养水平和身体健康指标明显提高,带动全市健康企业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属地管理、企业自愿参与的原则,面向全市各级各类企业开展。各县市区爱卫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将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总体部署。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爱卫办具体承担好部门协调、信息沟通、指导检查等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做好卫生与健康服务技术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有关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引导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作用,促进企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污染物超标排放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工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形式,宣传健康企业理念,倡导劳动者积极参与,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促进健康文化,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共青团、妇联要发挥群团组织优势,负责维护企业团员、青年和妇女等劳动者健康权益,鼓励企业建立各类文体协会,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二)全力做好技术支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全市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单位。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委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机构)承担健康企业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不断完善健康企业建设工作举措。要充分调动各级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机构的积极性,发挥专家优势和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标准研制、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等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三)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县市区要结合健康企业建设实践,采取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企业和员工的积极性,营造提升健康素养水平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宣传和社会动员,及时宣扬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健康企业建设。市爱卫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各地健康企业建设的示范典型进行经验交流和推广,带动全市健康企业建设全面深入开展。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压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健康企业建设是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具体行动,是推进健康xx、健康xx建设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在我区深入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年行动,促进健康“细胞”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职业健康意识,进一步推动企业压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健康企业建设评估管理工作。统筹推进职业健康重点工作,进一步创建有利于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倡导健康工作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职业病、工作相关疾病和常见病的发病率以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通过健康企业建设年活动,选择一批职业健康基础工作扎实、管理规范、职业病防治成效明显、近年来没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企业参与创建,发挥规上企业、生产性企业创建示范效应,进一步完善健康企业建设标准,按照企业规模、经济类型兼顾的原则,推进健康企业培育建设。
本次健康企业建设年活动分为宣传发动、制定方案、评估考核等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20xx年7月中旬前)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年相关宣传活动,引导企业树立职业健康意识,提升企业职业健康素养水平。重点面向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一线劳动者,开展咨询解答、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开展职业健康宣传进企业活动,动员广大企业积极参与,营造争创健康企业的浓厚氛围。
(二)制定方案(20xx年7月底前)
各单位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方案,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序时进度,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健康企业建设。今年原则上共需完成5家以上健康企业建设任务。
(三)评估考核(20xx年9月中旬前)
1、企业自主申请
具备以下条件的各类企业均可向属地卫健委提出健康企业评估申请:
(3)对照《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自评分在800分以上。
申请材料包括:《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1)、《健康企业评估申请表》(附件2)、《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上报
我区卫健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评估,并在《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的县区评估栏中填写分数。对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将《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和《健康企业评估意见表》(附件4,按评估分数从高到低排列)的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报送市卫健委相关科室。
3、市级考核评估
市卫健委将牵头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进行现场复查评估,并在《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的市级评估栏填写分数。现场复查评估以县区为单位,按评分高低分层随机抽取50%的申报企业进行,按照现场复查评估通过率核减县区通过市级评估的家数,最终确定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单,上报省卫生健康委。
为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年活动的领导,我区卫健委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企业负责、专业机构指导的方针,加强沟通协作,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总体部署。
二是加强培育扶持。
区疾控机构作为健康企业创建专业技术指导机构,要组织专家对创建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在企业对标建设、工艺技术改造、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等环节,进行重点培育和帮扶。
三是加强宣传和示范引领。
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加大对健康企业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的报道,适时组织参观学习、现场观摩等活动,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同行业、同类型企业提高创建水平。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篇八
为引导企业树立健康意识,打造健康企业、活力企业,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的通知》(闽卫宣传函2021262号)和《荔城区建设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实施方案》(荔政综〔20xx]93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区企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和《荔城区建设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的健康素质为目标,形成良好的健康企业创建工作机制,促进企业职工身心健康,增强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为建设健康荔城打下良好基础。
(一)总体目标
在企业全面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探索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营造健康氛围,提高企业职工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二)关键指标
1.建立健康融入企业日常的工作机制。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
2.健康促进企业的比例不低于20%。
3.传播健康理念,定期开展健康活动。
20xx年12月-20xx年12月。
(一)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机制
1.制定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方案。结合全国健康促进县(区)
标准和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见附件2),各企业全面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融入日常工作。
2.建立健康促进企业领导协调机制。成立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跟进指导工作开展及解决存在的相关问题,有效推进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3.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网络。健康促进工作网络以各企业为主导,以各企业的生产场地为基础,以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示范点为重要组成部分。各企业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促进建设教育工作,并定期开展培训。
(二)创建企业自然人文健康环境
1.各企业开展针对职工的需求评估。了解企业职工的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确定主要健康问题,制定本企业健康促进计划。研究制定适合的健康促进策略和措施,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
2.推进企业健康的公共环境建设。开展无烟企业创建活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有明显的无烟标识和健康提示,打造无烟环境。保持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场所物品堆放有序,垃圾分类且日产日清,打造自然环境。建立健康环境宣传栏并定期更新,提供锻炼和阅读场所,对弱势群体有健康帮扶措施,打造人文环境。
(三)开展形式丰富的健康活动
1.定期开展健康活动。发挥党建对健康促进企业的引领作用,结合主题党日,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健康主题活动、工间操、球类比赛等一系列健康活动,深化健康促进企业理念养成,提高促进职工健康素质。同时结合、融入主题党日活动。
2.按需开展健康服务。定期组织职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制定健康管理计划。有条件的企业应设置卫生室或医务室,有专兼职的卫生技术人员,有必要的医疗用品。条件尚不具备的应配置必需的医疗用品和急救药物,安排专人接受急救和疾病预防和知识培训。
第一阶段:计划和启动阶段。(20xx年12月)各企业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机制,广泛动员企业职工;制定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建设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0月)
各企业按照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方案和标准要求,积极开展建设工作,在本企业范围内落实建设措施。建设健康促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组织督导和指导工作,确保建设质量。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2月)
区建设健康促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健康促进企业标准(附件2)各项指标要求,组织对各企业的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检查,形成建设工作报告,总结并宣传推广有效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建设健康促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工作方案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督促落实相关企业的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评估,建立对各企业创建情况的督察制度,并有督察活动和记录。
(二)狠抓任务落实
各企业要根据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详见附件2),扎实推进各项建设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要细化分解建设工作任务,切实把建设目标层层落实。各企业要及时开展阶段性的自查自检,及时查找差距或问题,力争有达标、有巩固、有提高,进一步提升建设水平。
(三)强化督导评估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从促进企业职工身心健康、增强集体意识出发,积极为本企业创建活动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各企业高层人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参与创建;企业广大职工要踊跃参与创建的各项活动,真正使创建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真正成为促进企业职工身心健康的有效途径。健康促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督导检查方案,组织对各企业健康促进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规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根据《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估标准(试行)》、《达拉特旗爱卫办关于印发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旗创建健康促进旗工作总体部署和辖区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规,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主体落实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推动落实职业卫生基础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提高我旗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1、各企业成立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职工积极参与。
2、制定配套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年度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3、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有控烟阵地和定期宣传。
4、组织企业职工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培训,举办防护技能、应急演练。
5、组织企业职工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每年举办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全部资料)。
6、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每年更换不少于6期。
7、到20xx年底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职工吸烟率下降3%;职业防护知识、技能有所提高;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
8、全旗大中型企业到20xx年底全部达到健康促进示范企业标准。
根据《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xx版)》(附件2),考核的内容为:组织管理、健康环境、健康活动、建设效果等4个大项目、11个子项目,总计100分,现场评估达到80分及以上,认为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一)部署阶段(20xx年5月)
旗安监局将积极组织部署,开展摸底调查,认真筛选,深入企业宣传,根据摸查情况,从各生产经营企业中选出3个建设较好的企业参加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其他有条件的企业也要积极参加。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
本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按照“企业提交创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到旗安监局—参加创建企业制定创建方案——对照标准找差距——制定措施抓整改——企业自评”的步骤进行示范企业创建。旗安监局将指导企业按照《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xx版)》中的要求完成企业自评。
(三)验收阶段(20xx年12月)
旗爱卫办对参加创建的企业进行指导和初步考核验收,市爱卫办对参加创建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在考核验收中将严格按照《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xx版)》的要求,坚决杜绝流于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认识,精心组织
开展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规的实际行动,是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和申报管理数据,制定本单位创建方案,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监督落实情况,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二)大力宣传,认真开展
各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和组织辖内职业卫生基础较好的企业参与本次创建活动,按照企业主动申报创建,监管部门重点督促指导的原则,认真开展健康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同时,各主管部门要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等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企业按照《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xx版)》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
(三)以点带面,突出成效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总结职业健康示范企业的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座谈会和参观学习,以点带面逐步提高企业在职业卫生重点行业领域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强我旗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从业人员防范职业病危害的能力,提高企业劳动者的健康素质。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均不能参加创建活动
1.证照不全的;
2.近两年内发生过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导致职工死亡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
3.本年度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健康示范企业若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受到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取消示范企业称号。
联系人:陈文龙、刘欢(大)
联系电话:5185xxx
电子邮箱:1136158xxx5@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篇十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和《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法〔20xx〕3号)的具体要求,根据神东公司全面推进健康企业建设要求,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皮带机公司决定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按照集团公司“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战略部署,以职工健康为中心,推进健康企业建设。
统一领导,全员参与。健康企业创建坚持公司统一领导,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创建单位一把手全面负责,全体员工积极参与的原则,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实现健康企业共建共享。
细化标准,分批推进。结合皮带机公司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健康企业创建,实现健康企业应建必建。
携手创建,定期考评。积极参与地企联合创建,探索吸收专业机构指导,共同推动创建工作;定期开展创建评估阶段性总结。
(一)公司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组。
略
(二)工作职责:
1.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健康企业创建重大问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落实到位,审批表彰健康企业创建单位。
2.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分解、落实公司《健康企业创建指南及评估标准》相关标准内容,制定健康企业建设标准。对健康企业创建进行总体安排。负责健康环境建设,环境影响符合有关标准。厂界环境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和贮存、运输、处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要求。
3.党委办负责畅通职工民主参与健康企业建设的渠道,回应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和公司合法权益。负责企业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满足有关规定工业项目绿化布置符合要求,企业居住区的绿化布置符合有关规定。负责对女员工依法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严格落实《女员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4.经营办负责保障健康企业创建资金投入,负责劳动用工规范管理、负责开展心理健康管理和服务。
5.设计研发部负责粉尘、有毒有害气体防治、噪声危害防治管理技术指导工作,推广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并督促落实。
7.设备质量部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投入项目工程及费用管理工作。
8.党委办负责营造健康文化,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打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普及健康知识和先进理念,构建和谐包容的人文环境。传播先进健康理念和文化,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1.基本目标。将健康融入所有生产经营全过程。不发生因防控不当导致的较大及以上职业安全健康事故、环境事件和卫生事件。
2.职业健康目标。保持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劳动工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接触职业病危害员工职业健康培训覆盖率100%,重点岗位员工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和防护知晓率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100%,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
3.一般健康目标。员工肥胖增长率逐年减缓,慢性病防治素养和心理健康素养水平逐年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50%以上。
(一)制定企业健康管理制度
1.建立健康企业建设责任制
(1)公司经理是健康企业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成立健康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负责健康企业建设和管理的机构、职责及人员,设置或明确负责健康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机构及其职责,配备或明确健康企业建设专职和兼职管理人员。
(2)健康企业建设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做好健康企业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定期总结上报健康企业的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健康企业建设相关档案资料等。
2.建立和完善劳动者健康相关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
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依法建立健全促进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其他相关职业病防治制度。完善考核和奖惩制度,保障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
(2)建立和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制度。
经营办负责制定和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心理健康促进制度,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完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废气废水排放和固体废物处理制度,党委办负责制定和完善女员工保护制度、食堂管理和合理膳食制度、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制度、工间健身制度、职工健康体检制度、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其他健康促进制度等。
3.多措并举保障健康企业创建投入
(1)建立健康企业创建投入长效机制。经营办负责建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经费提取和管理制度,用于与健康企业创建直接相关的支出,专款专用。依法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资金,要足额用于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现场防护用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相关资产和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4.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和保险参保工作
(1)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经营办负责依据《劳动合同法》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等。合同存续期间,员工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也应向员工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二)建设整洁舒适的厂区生活环境
1.完善企业基础设施。
(1)厂区总体规划、总平面布置、运输线路及码头布置、竖向设计、管线综合布置满足《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规定,厂区道路交通设计符合《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建设必要的文化设施和体育活动设施。
加强企业路面、绿地、环境日常管理。党委办负责结合当地要求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和处理,有人清洁的公共设施、清除暴露垃圾、清理乱堆物料,确保厂区内无卫生死角,整洁卫生。
(2)党委办负责绿化工作。厂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满足《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和现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有关规定。居住区的绿化布置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的有关规定。
2.环境影响符合有关标准。
三车间负责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和贮存、运输管理工作,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和贮存、运输、处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要求,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xx)。
3.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就餐环境舒适整洁。
党委办负责对食堂监督检查工作。厂区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并依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食药监食监一〔20xx〕115号),达到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b级以上;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食堂负责人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就餐场所不能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毗邻;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并按规定处理餐余垃圾。
4.厕所和洗浴设施设置布局合理,管理到位。
党委办负责厕所和洗浴设施管理工作,各车间配备足够的更衣间、浴池等卫生设施以及沐浴液等卫生用品;办公楼参考设置。员工规范管理使用厕所和洗浴设施,利和物业确定专人负责保洁,确保清洁卫生。
5.设备质量部负责工作场所防尘防毒、防暑防寒、防噪声和振动、采光和照明等基本卫生要求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同时,工作场所采光设计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照明设计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工作场所温度、通风设计符合《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办公建筑的室内空气环境、光环境、声环境、暖通空调等设计符合《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t67)。
6.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采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6)、《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aq/t423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t197)等标准规范,技术部做好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三)提供健康管理与服务
1.多方位改进员工健康管理与服务
(1)提高医疗保健和应急处置能力。党委办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为车间配备急救箱等设备,各车间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更新。各车间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
(2)党委办负责在办公楼、各车间、等场所设置血压仪、体重测量仪、腰围尺等设备,方便员工免费测量,并张贴相关知识科普材料,提高员工自我保健意识。
(3)建立和完善全员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党委办负责制定员工健康检查计划,每年按计划开展覆盖全体员工的健康体检,为员工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委托大柳塔试验区人民医院开展员工健康评估,为员工查询个人健康指标、自我健康管理和企业针对性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供依据。将妇科检查和乳腺检查项目纳入女员工健康检查,确定专人负责女员工妇科健康检查工作,并统一规范建立女员工妇科健康检查档案。
积极开展婚前、孕前、孕期、哺乳期保健。党委办负责落实女员工产假、产前检查及哺乳时间。开展女员工保健工作的宣传与培训,提高员工孕产期自我保健知识和技能。
(4)开展员工全民健身活动。党委办(工会)负责组织本员工健身活动,设置必要的健身场所,配置必要的健身设施和器材,保障必要的活动经费。将员工健身列入工会工作计划,对员工实施分类管理和指导,组织员工开展体育比赛和大众健身比赛活动,鼓励采用较为灵活的工间休息时间,在工余时间组织行政人员开展广播体操、眼保健操等劳逸结合的健康运动。
2.强化职业健康管理和服务
(1)从源头减少职业病危害。设计研发部、设备质量部负责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作业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程度,减少重体力劳动和接害人员。根据需要使用密封性能好的设备,并设置抑尘收尘装置、降噪隔噪设施等。
(2)严格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配合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3年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每年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各车间根据监测、检测、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检测和评价结果应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向员工公布。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处理。
(3)有效防范或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针对能量性有害因素(如触电、物体打击等)、机械性有害因素、个人因素(如疲劳作业、带病上岗、操作不当等)、管理因素(如违章指挥、紧急处置程序不科学等)、急性化学中毒因素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应急准备,减少事故及其危害。生产协调部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3.开展心理健康管理和服务
(1)经营办制订并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通过心理学、职业健康等专业人员对公司状况进行研判并提出建议,对员工及其亲属提供专业指导和咨询,在压力管理、职业心理健康、职业生涯发展、健康生活方式等全面提供服务,提高员工归宿感。
4.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
(1)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党委办负责普及健康知识和先进理念,强化个人健康责任,使员工形成健康自主管理习惯,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态平和、保护环境、符合自身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党委办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并给予奖励。
(2)提高员工健康素养。党委办、经营办负责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慢性病、职业病和心理健康等方面教育活动,提升健康知识、行为、技能三方面素养,使员工从“要我健康”转变为“我要健康”,自觉选择安全健康的工作行为、生活方式,并内化为员工的健康思想认识,提升其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在“青年示范岗”“五好家庭”“安康杯”竞赛等活动中体现健康素养有关内容。
(3)提倡合理膳食不浪费。党委办负责定期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企业其他员工开展合理营养、平衡膳食、食品安全和“节约行动”教育培训。就餐员工合理取餐、少拿多取和按量打饭,坚持实践“光盘行动”,培养和保持节约习惯。
5.打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
(1)构建和谐包容的人文环境。管理人员和员工多沟通协商、多换位思考,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将企业打造成“大家庭”,形成彼此尊重、和谐温馨、相互信任、平等包容的人文环境。有效预防和坚决制止可能的工作场所暴力、歧视等。
(2)传播先进健康理念和文化。员工不仅个人养成健康工作方式,还要主动与他人分享健康知识、健康心态、健康行为、健康生活方式等。
(3)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党委办负责组织员工参与无偿献血、义务植树、助学助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及时总结可复制的健康企业创建经验做法,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
(一)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将集团公司《健康企业创建指南及评估标准》分解,各办部、车间根据《健康企业创建指南及评估标准》,明确创建时间表,积极推进健康企业创建各项工作,控制创建工作时间节点,落实创建阶段任务,定期开展创建评估,确保各分项指标达到标准指南具体要求。
(二)各办部、车间要根据创建时间节点,定期评估建设情况,及时记录内部整改意见和建议。
健康企业建设办公室联系人: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