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律培训的通知法规培训通知篇一
一、培训时间
20xx年9月11日至15日(11日报到,15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xx技术交流中心。
三、培训内容
(一)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专题介绍;
(二)环境保护税法专题介绍;
(三)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专题介绍;
(四)“两高”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解读;
(五)环保体制改革最新进展情况专题介绍。
四、培训对象
各省级和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每单位限报3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承办。
(二)请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将报名表(见附件)于20xx年9月1日前传真至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三)培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电话:
传真:
(二)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
电话: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xx年8月4日
法律培训的通知法规培训通知篇二
一、培训时间
20xx年9月11日至15日(11日报到,15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xx技术交流中心。
三、培训内容
(一)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专题介绍;
(二)环境保护税法专题介绍;
(三)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专题介绍;
(四)“两高”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解读;
(五)环保体制改革最新进展情况专题介绍。
四、培训对象
各省级和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每单位限报3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承办。
(二)请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将报名表(见附件)于20xx年9月1日前传真至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三)培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电话:
传真:
(二)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
电话: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xx年8月4日
法律培训的通知法规培训通知篇三
一、培训主题
《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及法律风险管理》
二、课程安排
【课程一】中小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实务
【课程二】中小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
【课程三】中小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课程四】中小企业劳动合同法律热点问题
三、培训时间
20xx年9月22日-24日
四、培训地点
xx山庄
五、日程安排
9月22日上午10:00至12:00【报到及开班仪式】
9月22日下午15:00至18:00【授课】
9月22日晚上19:00至21:00【分组讨论,经验交流】
9月23日上午09:00至12:00【授课】
9月23日下午15:00至18:00【授课】
9月23日晚上19:00至21:00【分组讨论,经验交流】
9月24日上午09:00至12:00【授课】
9月24日下午【返程】
六、培训费用
入选的学员无需承担培训费用及食宿费。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市执业两年以上的.律师;
2.近两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二)报名方式:本次培训报名采用律师事务所统一报名方式。请各律师事务所于20xx年9月14日12时前,使用律师事务所账号登录xx市律师协会网站报名。(20xx年9月13日14时开放报名通道)
(三)注意事项:
2.报名截止后,将根据报名情况筛选参加培训人员;
3.请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自行调整好工学矛盾,保证报名律师的参训时间。若报名成功后不能参加的,下次培训不予考虑。
xx市律师协会
20xx年9月11日
法律培训的通知法规培训通知篇四
一、培训主题
《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及法律风险管理》
二、课程安排
【课程一】中小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实务
【课程二】中小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
【课程三】中小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课程四】中小企业劳动合同法律热点问题
三、培训时间
20xx年9月22日-24日
四、培训地点
xx山庄
五、日程安排
9月22日上午10:00至12:00【报到及开班仪式】
9月22日下午15:00至18:00【授课】
9月22日晚上19:00至21:00【分组讨论,经验交流】
9月23日上午09:00至12:00【授课】
9月23日下午15:00至18:00【授课】
9月23日晚上19:00至21:00【分组讨论,经验交流】
9月24日上午09:00至12:00【授课】
9月24日下午【返程】
六、培训费用
入选的学员无需承担培训费用及食宿费。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市执业两年以上的律师;
2.近两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二)报名方式:本次培训报名采用律师事务所统一报名方式。请各律师事务所于20xx年9月14日12时前,使用律师事务所账号登录xx市律师协会网站报名。(20xx年9月13日14时开放报名通道)
(三)注意事项:
2.报名截止后,将根据报名情况筛选参加培训人员;
3.请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自行调整好工学矛盾,保证报名律师的参训时间。若报名成功后不能参加的,下次培训不予考虑。
xx市律师协会
20xx年9月11日
法律培训的通知法规培训通知篇五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民生的.能力,高质量完成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为此,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于20xx年5月 18日至20日在鹿寨县组织法律援助培训。请贵单位接通知后于5月13日前上报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
一、培训地点:xxx。
二、培训人员为:
1、各县、区司法局主管法律援助工作的局领导、法律援助中心各1人。
2、市法律援助中心工、青、妇、残、老龄委工作站各1人。
四、各县中心报到时至少报送5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案件卷宗,经验收合格后录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信息数据管理系统。
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20xx年5月13日
法律培训的通知法规培训通知篇六
法律培训是大幅度提高基层法律素质和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而实效性是检验培训质量的标志。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法律培训的通知,提供给大家参阅。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一、考前培训
(一)培训内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中的行政赔偿部分,以及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培训时间:6月16日-17日(周四、周五)两天,培训地点:衢州市委党校(衢州市世纪大道686号)。
培训采取封闭式教学的模式,由市委党校集中管理,培训期间食宿自理,费用标准为480元/人,交费方式为公务卡或现金。请学员于6月16日上午8:45前到市委党校学员楼总台报到,办理入住手续并领取相关资料。
(三)培训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已报名并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系统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附后)。
二、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采取网上无纸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60分钟,题型有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不定项选择题),各题型分别占总分的20%、27%、36%和17%。
(二)时间:20xx年6月25日(详见准考证)。
(三)地点: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西区江源路18号计算机综合实训楼)。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衢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公布20xx年度衢州市级法定培训班收费项目和标准目录的通知》(衢价费〔20xx〕4号)并结合具体情况(无教材),本次培训及考试收费标准为:部门126元/人、乡镇156元/人,该培训及考试费用请在6月10日前缴入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账号:1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衢州分行营业部)。如有疑问的可向区法制办咨询(联系人:应静颖,联系电话:,515605)。
(二)参考人员可进入“浙江省政府法制办网站”首页上的“执法考试在线练习”进行在线练习和模拟考试。
(三)请参加培训人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各市属印刷企业:
一、培训时间
培训:20xx年12月6日—20xx年12月7日
二、培训地点
秀泉映月温泉花园酒店(重庆市巴南区东泉镇正街102号,联系电话:023—66459838)
三、培训对象
重庆市辖区内持《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市属印刷企业各派1名负责人参与培训。
四、培训要求
(一)本次培训将进行现场闭卷考试,成绩连同参训情况将纳入印刷企业本年度年检审核内容,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
(二)培训期间严格考勤纪律,各企业参训人员须提前安排工作,避免缺勤缺考。
(三) 本次培训委托重庆市印刷协会承办,各印刷企业请将参训人员名单于20xx年12月2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
(四)本次培训免培训费,食宿自理,详见市印协通知。
联系人:韩烈俊 韦会强,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附件:
各有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相关医疗机构:
一、时间
二、地点
深圳博林诺富特酒店(福田区侨城东路20xx号)
三、参加人员
(二)全市各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或管理人员代表;
(三)市局医疗器械流通处,市市场稽查局、各辖区局、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相关监管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主要对《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进行解读和培训。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时派员参加,10月18日下午14时开始签到,14时30分准时开始培训。
(二)请各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将参加人员回执(附件)于20xx年10月14日(星期五)12:00前传真至83070758,联系人:胡甜,电话:;也可以通过我市医疗器械监管qq群直接报名(经营环节群号:193274354,使用环节群号:486551898)。
特此通知。
附件:20xx年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单位法规培训参加人员回执
法律培训的通知法规培训通知篇七
一、培训时间
20xx年9月11日至15日(11日报到,15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xx技术交流中心。
三、培训内容
(一)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专题介绍;
(二)环境保护税法专题介绍;
(三)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专题介绍;
(四)“两高”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解读;
(五)环保体制改革最新进展情况专题介绍。
四、培训对象
各省级和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每单位限报3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承办。
(二)请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将报名表(见附件)于20xx年9月1日前传真至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三)培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电话:
传真:
(二)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
电话: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xx年8月4日
法律培训的通知法规培训通知篇八
一、培训内容
《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民法》等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专题。
二、培训对象
1、全县各乡镇(区)妇联主席,村(社区)妇联主席和村妇女小组长。
2、全县各乡镇(区)农村妇女。
三、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20xx年8月—20xx年4月。
原则上26个乡镇(区)各1场,有特别需求的乡镇(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县妇联申报,增加授课场次。
四、相关要求
1、县妇联聘请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授课,各乡镇(区)妇联负责组织好参加培训的人员并积极对接,做好培训相关后勤服务,每场参训人员不得少于60人。
2、各乡镇(区)妇联要高度重视,积极与县妇联对接联系,提前3个工作日与县妇联商定培训日期,在20xx年4月前全面完成培训任务。认真组织本乡镇(区)妇女参加“法律明白人”培训,培训期间所有人员须遵守培训纪律。
3、各乡镇(区)妇联要收集整理好参加培训的相关影像资料,积极挖掘法律知识培训的受益妇女典型,并通过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法律培训的通知法规培训通知篇九
一、时间
二、地点
深圳博林诺富特酒店(福田区侨城东路20xx号)
三、参加人员
(二)全市各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或管理人员代表;
(三)市局医疗器械流通处,市市场稽查局、各辖区局、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相关监管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主要对《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进行解读和培训。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时派员参加,10月18日下午14时开始签到,14时30分准时开始培训。
(二)请各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将参加人员回执(附件)于20xx年10月14日(星期五)12:00前传真至83070758,联系人:胡甜,电话:;也可以通过我市医疗器械监管qq群直接报名(经营环节群号:193274354,使用环节群号:486551898)。
特此通知。
附件:20xx年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单位法规培训参加人员回执
法律培训的通知法规培训通知篇十
一、培训主题
《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及法律风险管理》
二、课程安排
【课程一】中小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实务
【课程二】中小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
【课程三】中小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课程四】中小企业劳动合同法律热点问题
三、培训时间
20xx年9月22日-24日
四、培训地点
xx山庄
五、日程安排
9月22日上午10:00至12:00【报到及开班仪式】
9月22日下午15:00至18:00【授课】
9月22日晚上19:00至21:00【分组讨论,经验交流】
9月23日上午09:00至12:00【授课】
9月23日下午15:00至18:00【授课】
9月23日晚上19:00至21:00【分组讨论,经验交流】
9月24日上午09:00至12:00【授课】
9月24日下午【返程】
六、培训费用
入选的学员无需承担培训费用及食宿费。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市执业两年以上的律师;
2.近两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二)报名方式:本次培训报名采用律师事务所统一报名方式。请各律师事务所于20xx年9月14日12时前,使用律师事务所账号登录xx市律师协会网站报名。(20xx年9月13日14时开放报名通道)
(三)注意事项:
2.报名截止后,将根据报名情况筛选参加培训人员;
3.请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自行调整好工学矛盾,保证报名律师的参训时间。若报名成功后不能参加的,下次培训不予考虑。
xx市律师协会
20xx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