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职称评审工作方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篇一
为促进教师专业快速成长,夯实“争创全国示范性学校”的人才基础,更为全面、科学地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成绩,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认真实施学校的办学理念,遵循“以实绩为先、以能力为重”原则,特制定本办法,以规范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组长:校长z
副组长:书记z,副校长z,纪委书记z,工会主席z
主要组员:党政办主任、教务科长、学生科长、教科室主任
评审推荐原则: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导向性原则,全面性原则
1、学历与资历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含5年);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含4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取得硕士前已工作1年以上的减1年)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初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应具有本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
2、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计算机过级证书
教师须具备计算机高级合格证书。
4、普通话过级证书
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
5、符合要求的继续教育证书
6、年度考核
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7、论文要求
申报高级教师资格必须有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论文;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必须有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论文。
下列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1、未达到上述七条要求者。
2、处于解聘、待岗、试聘、长期病休等期间者。
3、申报教师在任现职期间,本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担任班主任(行政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作或担任班主任工作由于个人原因中途被撤换,或在限定时间内仍不能胜任者。
4、违反株洲市教育局制定的《教师十不准》,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经济上、荣誉上)并受到学校处罚者。
5、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被举报查实者。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职称参评申请表提出申请,未提出申请者不予考虑。
2、资格审查
职评工作小组审查资格,公示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教师名单。
3、考核小组核分
参评教师必须在核分截止日前提供材料,过期不予受理。考核小组根据计分标准、材料逐一核分。
4、根据考核小组的核分由高到低排序,按指标的120%舍尾取整确定入围人员。
5、入围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参加每人限时5分钟的述职,入围申报中学高级和一级的教师要接受全校教师的民意测评。考核组综合测评。
6、考评小组核分,职评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公示计分和最后推荐结果。
7、学校上报后,在评审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未通过,隔一年才能申报。未尽事宜,由学校职称评定小组集体决定。
以7月5日为时间分界点。
(一)班主任或其它管理经验(20分)(由学生科负责考核)
1、任期内(指高级职称申报日前五年,中级四年,下同),在方南中学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者(或年级主任、年级组长、年级干事)。计分办法:第一年计2分;第二年计2+1=3分;第三年计3+2=5分;第四年计5+3=8分;第五年计8+4=12分。未从事此项工作者不得分。
2、任期内,被评定为校级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工作者加1分;被评定为市级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工作者加3分;被评定为省级以上级别的优秀班主任(含省级)或德育工作者加5分。每学年只取一次最高级别计分,可连年叠加。
3、任期内,担任学校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中层干部、学校德育专干(专指学生科负责年级、班级管理考核或学生干部培养者)可按班主任计分办法的2/3计分。副班主任可按班主任计分办法的1/2计分。校级、市级、省级优秀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分别计1分、3分、5分。
(此项考核中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由教务科考核计分,中层干部由党政办考核计分,德育干事由学生科考核计分,最后将得分情况汇总到学生科。)
4、上述三项可以叠加,但总分不超过20分。
(二)教学业绩(40分):以《方南中学教师教学成绩的认定方案》考核为依据。
具体分为三项:
2、ab评价档,满分30分,
高考科目教师根据每期两次的ab评价法原始成绩,以满分30分折算评价分,取近五年的平均值作为被评教师的个人分数。
音、体、美教师按工作量、竞赛成绩、及课外活动组织情况经教务科考核合格的按30分的75%记分,认定不合格按50%记分,学校认定的高考专业教师,完成高考指标加3分,超高考指标按0.5分/人次累加;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及其他类教师成绩按工作量、竞赛成绩、课外活动组织情况经教务科考核合格的按30分的75%计分,认定不合格按50%记分。
(三)论文(10分):
该项得分标准分别按照省级一等奖以上(含省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和省级三等奖计5分、4分、3分和2分;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论文按每篇8分、6分计分。(由教科室负责考核,须出示原始论文及获奖证书,原始证件由教师本人保存,并在异议提出时及时出示,申报高级考核近5年的论文,申报中级考核近4年的论文。)
(四)课题(6分):
参与各级课题的立项、研究者,分别按照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校级1分的标准进行计分;参与各级课题子课题的主要人员,则比照相应等级下降一级计分;课题的一般参予人员按上述各项应有分值的四分之一计分。课题不仅限于立项审批,必须要真正实施,对于假课题、死课题均不计分,同时需无条件退还学校发放的相关费用。(由教科室负责考核,申报高级考核近5年的课题,申报中级考核近4年的课题。)
(五)业务考试(4分):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业务考试,考试内容、难度与高考相同。不参加考试或考试舞弊者,该项记0分;正常参加考试者,计1分;考试成绩占同学科教师排名前50%者,记2分;考试成绩占同学科教师排名前25%者,记4分。(由教科室负责考核,按先年考试分数排名打分。)
(六)培养青年教师(3分)
在任职期内(指高级职称申报日前五年,中级四年),带有经学校指定的徒弟记2分,被学校评为优秀师徒加1分,但总分不超过3分。
(七)专业评审评分(7分):将专业评审的满票数计7分,每个人的专业评审得分则按得票率乘以7即得分。
(八)教龄计1分/2年(学校同意的脱产学历提升学习年限不扣除,病休、离岗休息时段扣除)。
1、教学实绩类材料由教务科提供。
2、班主任工作类材料由学生科提供。
3、教研类材料由教科室提供。
4、其他考核荣誉性材料由办公室提供。
调入教师教学成绩从其人事和业务档案中认定;若档案中无记载,则要求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成绩统计表,由学校职评组比照执行。
(最高分限定为20分)
(一)支教、赛课
1、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派支教(含到外国语、凤凰支教)的教师加计2分/年,最高分限定为6分。
为鼓励教师去外国语、凤凰支教,按申报人数与教育局下达指标的比值确定外国语、凤凰的入围人数,若不满1人可跨年累加至满1人为止。(由党政办负责考核)
2、赛课按全国一、二、三等奖5分、4分、3分,省一、二、三等奖4分、3分、2分,市一、二、三等奖3分、2分、1分,校一、二等奖2分、1分计入加分项目,最高分限定为6分。(由教科室负责考核)
1、完成一个奥赛周期且有学生获得省级二等奖者,加3分;
4、有学生获得国际奥赛金牌者,按每人次20分的标准计数。
教师在其他非奥赛类学科竞赛活动中取得的成绩,由教务科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并交校办公会讨论决定。原则上非奥赛项目加分应比照奥赛项目的相应水平减少50%。(由教务科负责考核)。
(三)其他考核、荣誉性计分(以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及文件为依据,荣誉一年度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项,申报高级5年内,申报中级四年内可连年累计。且不能与“(一)班主任或其它管理经验”项中所获荣誉重复计分。最高分限定为10分)
1、年度考核优秀计1分/次,学校嘉奖(五“十佳”、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月度人物)计1分/次。
2、省级及以上劳模和优秀荣誉计5分/次;市级优秀荣誉计3分/次。
以评定职称当年为限,五年以来,每年考核优秀者奖1分。
(四)、教研成果加分(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
(1)、公开教学:任现职以来,承担国家级、省级、县级示范课、教改课、研究课。国家级分别记12分、10分、8分;省级10分、8分、6分;县级8分、6分、4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同一奖项以最高一项计分。满分为12分。(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
(2)、优质课:获得学科教学、说课竞赛一、二、三等奖,按国家级、省级、县分别记10分、8分、6分;省级8分、6分、4分:县级6分、4分、2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同一奖项以最高一项计分,满分为10分。(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
(3)论文、案例、教案评比:任现职以来,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认可的获奖论文、案例、教案、说课稿被评为一、二、三等奖,按国家级分别记10分、8分、6分;省级8分、6分、4分;县级6分、4分、2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满分为10分)。
(4)学科辅导: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满分为10分)。
(5)教学质量加分:职称评定当年度,教育局组织的学科统考(中考、期考),以全县科任人数中间数为基数1,每前进一名加0.5分。
(自评者必须按上述各项记分如实进行自评并计总分,在规定时间内将自评表及自评依据原件送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五)、其他加分:
(1)、任现职年限:每年记1分。
(2)、教龄与学历:按不同学历的周年计算,不足部分按月计算,提高学历则分段计算。每周年:本科记1.2分、专科记1分、中师记0.8分。
(3)、职务加分:任现职以来。正校长每年记6分;副校长每年记5分;正主任每年记4分;副主任、班主任每年记3分;科组长、团支部书记每年记2分;科任每年记1.5分。(兼职者按最高一项记分)
(六)、教职工民主测评:
申请教师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述职后,全体教职工按《xxx县中小学教师考核评估指标》进行评分。评分标准为:德20分、能20分、勤20分、绩40分,当场累计总分,扣除三个最高分和三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5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七)、学校行政会议考核
学校行政会议对申请教师进行考核评分,评分标准为:德20分、能20分、勤20分、绩40分,当场累计总分,扣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5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八)、申评中学高级、中学一级职称按以上四项的得分累加,经学校行政领导会议审定后,按上级分配的指标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上送申评名单,并公示七天。
(九)、被确定上送申评教师填表,准备材料上送评审。
(十)、材料上送评审的教师,当年未被评选的,三年内,本校教师如有符合该职称评选条件的,该教师不得再参加本校该职称的评选。
(十一)、20xx年6月16日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本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参照《xxx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制订,如有与上级文件或规定相抵触则按上级文件和规定执行。
xxxx中学
20xx年6月10日
职称评审工作方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篇二
以有利于学校发展、突出岗位实际贡献为导向,以规范管理为手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为实现学校转型、建设沈阳开放大学提供良好的人才环境。
根据评审工作要求,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见《沈阳广播电视大学职称评审委员会职责》。其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由人事处负责。
⒈申报范围
学校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人员。
⒉申报条件
符合辽宁省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学历年限按整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0月。
⒊个人申报
提供符合政策规定的论文、著作、教材等原刊(本);
申报人的学历认证、论文检索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打印页;
科研处出具的科研成果级别认定结果。
⒋部门推荐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申请职称评审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填写量化赋分表,出具20xx年度招生指标完成情况证明及推荐意见。
⒌资格审核
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不满足评审条件或未如实填报申报材料的人选取消其评审资格。
⒍量化考核
对申报职称评审人员继续采取量化方式进行考核(量化考核标准详见《沈阳广播电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办法(试行)》。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学历资历、教学教辅成果、学术成果分值汇总后反馈本人核实,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将此四项分值分别乘以相应权重后求和、排序、公示、报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
⒎评审会推荐
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学校职称评审工作,评审采用票决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获1/2及以上赞同票为获得推荐资格。
若获1/2及以上赞同票的人数超过上级下达指数,按得票多少顺序取至规定名额;若在确定最后1名人选时存在同票现象,对同票者由评审委员会重新投票表决;若获1/2及以上赞同票的人数低于上级下达的指数,根据第一轮得票多少顺序,按已投出数与指标差额的2倍确定下一轮候选人,继续投票,依次类推,最多不超过三轮,若三轮内无法确定,则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此次职称评审依照主系列和非主系列申报人数比例分别确定推荐指数。选票分主系列和非主系列两个部分。两个系列按各自指数投票产生的人选,为学校上报推荐人选。
⒏校党委会审批
评审结果报学校党委会审批。
⒐公示
拟推荐人选在校园网公示。
⒑上级审核
学校公示无异议,职称评审材料上报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报各系列评审会评审。
⒈关于外语和计算机要求。职称外语政策继续按照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xx〕11号)执行。
申报评审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分别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的两个不同模块考试;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通过一个模块的考试。计算机考试模块不允许重复选择。下列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计算机免试:博士毕业生,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大专以上的毕业生,年满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⒉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所提供的论文、著作、科研立项、成果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发表或取得的,并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非本专业的不作为推荐依据。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的论文应为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
⒊今年申报工作在正常纸质材料报送的基础上,继续进行网络申报、推荐、评审。学校经评审、公示确定的推荐人选需登陆辽宁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及高端人才网络申报评审系统,点击进入辽宁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及高端人才网络申报评审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信息,申报人选要确保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并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承诺。
⒋专业技术人员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需在表中“备注”栏内承诺处签名。对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评审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者予以解聘,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⒌所有申报人员均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信息查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首页“快捷通道”中的“计算机职称证书查询”进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查询。
⒍以上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评审条件及表格均在我校校园网主页“师资队伍”栏目中下载。
见附件。
⒈在评审过程中,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向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对有严重教学事故或违反师德师风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⒉为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职称评审过程。
⒊严禁参评人员拉关系、私自散发个人材料,凡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评委不得营私舞弊,打击压制、报复参评人员。
职称评审工作方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篇三
紧紧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对人才工作的要求,以优化教师队伍岗位结构、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目标,坚持“师德为先导、实绩为主导、教研为向导”的原则,依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材料员:xxx
1、9月5日:召开今年符合申报中、高级职称条件的全体老师会议。学习文件,公布指标,了解材料评分细则。
2、9月6日--9日:申报人员上交实绩展示材料,材料验核评分小组对照评分细则打分。
3、9月12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申报人员公开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4、9月13日:召开全体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先民主评议,按1:1.5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评审小组进行无记名投票;领导小组对投票结果再次评议,确定今年正式申报人员名单;校内公示;申报人员准备具体材料。
5、9月19日:公示期满,学校正式上报申报人员名单。
6、9月22日:申报材料上报教育局人事科。
职称评审工作方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湘人社发【20xx】100号、长教职改办【20xx】5号和长职改字【20xx】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含南周实验)教职员工岗位设置实际,为圆满完成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工作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此方案。
1、职评领导小组:z
2、职评小组:z
学习文件——制定方案——大会动员——书面申请——资格审定——材料公示——评委初评——领导小组复评——校内分榜——领导小组审定——公榜上报。
第一阶段:
11月17日:向市局上报学校职评工作方案和量化标准;
第二阶段:xx月份(具体日期待定)
教育局指标下来后按职评会结果排序公榜;公榜后个人分头整理写材料;组织鉴定;验收材料;报送材料。
本年度申报职称除满足原有文件规定的参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按日程操作,过期责任自负;
3、中、高级同步进行;
5、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