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承揽合同管辖篇一
承包方:
一、工程包工不包料。乙方自带全部建筑施工工具,自行进行建筑施工,乙方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并清除室内全部建筑垃圾,甲方按建筑每层人民币 元/平方米支付工时费,结算面积以双方验收时共同确认的面积为准。
二、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按双方确认的书面文件,无书面文件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工程劳务费在浇地梁时付 元;第一层浇顶时付 元;第二层浇顶时付 元;其余款项在房屋验收、结算后扣除3%的保修金后一次性付清。发生的所有与劳务有关的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主要义务
1、提供施工图纸给乙方,图纸经乙方签字后作为施工和验收的依据。
2、签收乙方提出的材料计划并按乙方要求的材料数量和质量提供各种建筑材料。
3、按约定按时支付费用及时验收。
六、乙方主要义务:
1、按甲方要求和建筑规范完成打地板、浇顶、砌砖、贴瓷砖(室内、室外墙面装饰)、腻子粉涂刮等工程,工程应达到甲方扫地即可入住坐房。
2、提前提出合理、合规范的材料用料计划交甲方购买,对甲方购买回使用的材料进行验收、签收。
3、为甲方提出、提供合理、合规范的施工方案和许多技术。
4、乙方负责出檐盖青瓦压高及室内半墙瓷砖(厨房、客厅、卫生间、楼梯走道)。
5、柱梁无凸凹无蜂窝,如出现柱梁空洞大,由乙方负责返工。赔偿经济损失。
6、房屋支砖粉刷平整度不得超过1公分。
7、标高3.42米,一层二层3.42米。
七、乙方必须合法用工,对所用工人负责完全的法律责任:乙方必须按安全生产规程施工、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完全责任。
八、乙方应本着合理、合规的原则节约用材,造成返工、浪费的,乙方负赔偿责任。
九、工程按国家标准合格等级和双方书面约定进行验收、交付。
十、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家规定执行,保修期一年,自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依法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满,房屋无质量问题,保修金退还乙方。
十一、任何一方违约则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含误工、诉讼、工程误期等)。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处理,双方补充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十三、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发生法律效力。
十四、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依法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揽合同管辖篇二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身份证件: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身份证件:
2、工程承包总面积: ,每平方米价款 元,工程总价款计 元。
3、承包方式:承揽方负责工时和sbc120防水材料及挤塑板保温材料,其余辅料(水泥、水、电等)由甲方无偿提供。
1、乙方按照承揽标的物及甲方要求做好防水保温工程,但要求甲方必须提供屋面平整、完好。架子搭好,牢固安全。
2、如在防水保温工程运作中,发现屋面不完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处理,如延误工期,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1、经甲乙双方商定,签定合同后,甲方首先付材料费按总价70%付给乙方。实际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米元。
2、所承揽的防水保温工程项目完工后,再付总工程款的20%,经甲方验收合格,把余下费用全部一次结清。
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除支付工程总价款外,应承担工程总价款的30%的违约金。乙方可根据《合同法》到当地法院对甲方提起诉讼。造成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摁章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承揽合同管辖篇三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冷库聚氨酯发泡保温工程事项,以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范围:
1、工程名称:
2、地址:
3、工程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c、聚氨酯加阻燃剂离火自熄3-5秒。
d、固化时间:1—15秒。
e、施工平整度:5-7mm。
f、抗压强度:0.17—0.2mpa/cm2.
g、闭孔率:≥90%
二、施式要求: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各项保温厚度标准施工。
2、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提供食宿。
3、因季节施工甲方保证冷库内发泡施工温度在零上18℃以上,以保证质量。
4、包装(桶)归乙方回收。
三、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工程总造价约200m3每立方米850元人民币。即200m3x850元/ m3 = 170000元。实际发泡数以甲乙双方实际丈量为准。
2、付款方式:合同签定甲方付乙方定金30%,款为5万元。材料进入现场付给工程款50%为9万元,工程施工完毕甲方付清乙方工程全款20%为3万。
四、工期;
1、每天施工量约:30—40m3
2、施工期间如停电等特殊原因工期顺延。
五、工程质量保修及期限
1、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
2、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正常使用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保温层开裂,脱落)注,由于土建损坏造成的开裂,脱落乙方不任何负责。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当地人民法庭诉讼裁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工程承揽合同管辖篇四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其金宇时代奥城a地块基础土石方工程包给乙方施工完成。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资质
1、乙方是经工商行政部门依法注册和相关行政机构依法核准,并持有合法有效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相关施工资质的公司法人。
2、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出示上述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和提交复印件以供检验。复印件由乙方加盖公章后作为本合同附属资料由甲方予以归档管理。
3、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验变更后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乙方应保证前述资质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如乙方以伪造、变造方式提交相关资质证明的,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金宇·时代奥城”b地块基础土石方挖运工程
2、工程地点:南部县南隆镇蜀北大道西延线
三、工程施工承揽工作内容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70天,每拖延壹天按10000.00元/天处罚。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完成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承揽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行管罚款、保险费(含第三者责任险)、交验前成品保护费、利润、税金、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费等全部费用组成,如挖土过程中有淤泥其单价为:23.5元/m;无淤泥其单价为:23.00元/m。
1、工程施工期间需排水其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工费由乙方负责。
2、如需加班施工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3、工程方量按实际收方结算。
六、工程结算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收方工程量办理结算,结算完毕,移交结算资料后,一次性付至结算金额的80%,剩余尾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付清。
七、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1、土石方工程施工(包括清边捡底)完成后的验收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不大于±10cm,垂直面边坡需用挖机夯实(如需做护壁喷锚等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如验收不合格,所产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竣工结算资料为壹式3套。
八、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乙方发生直接或间接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的自身及第三者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如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按其损失的双倍赔偿从总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九、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100万,合同签订后3天内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合同即生效,否则合同无效。(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退还方式:按总工期70天计算,第一阶段退款为30天,其余退款按每20天为退款阶段,退款时工程量须完成总工程量的三分之一,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未退还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款结算完毕后支付时一并支付)。
十、合同签订后,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场或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要求被甲方勒令退场,工程款结算按已完工程量的60%计算。
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该工程总工作量程款20%的违约金,乙方退场迟延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按其损失的双倍赔偿并从工程总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工程承揽合同管辖篇五
承揽人:
一、承包项目:甲方有 工程,地址承包给乙方施工,工程项目 ,工程价格 ,其中单价内容有一切辅助用工及图纸范围内一切相应工作内容( )等。
二、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确保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所有施工程序必须按有关规定标准要求执行,如乙方出现质量问题而造成返工的,工料损失均由乙方自身承担,在各项施工内容的间接或隐蔽施工之前,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施工程序: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要求检测的材料需现场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因设计方案或甲方方案变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及业主安排。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如期完成,不准找任何借口拖延工期或因短时间的下雨而拖延工期。
四、施工期限:总工期 天,要求乙方在所限施工期间合理安排穿插作业,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图纸上的所有工作量,如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造成工期拖延的,将以合同总价的5‰每天进行罚款,罚款在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
五、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期间要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程安全生产基本规定》,尽心尽责做好安全工作,不准做对各工种有危害的存在隐患的事情或现象。不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及抛物等现象,出现一次均处500元罚款,并要求肇事者从事发日至工程结束不准进入工地,罚金在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由于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后果,甲方概不负责。施工现场乙方不准带小孩、闲杂人员进入。
六、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达到市级文明施工工地要求。
七、施工材料、机械及用具事项:所有材料、施工机械、用具及施工辅料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负责机械的运输及保管工作,只负责图纸和技术服务。
八、付款方式:根据所做工作量按期付款50%,按要求将图纸范围内合同内的所有工作量全部做完并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90%,留10%作为工程质保金在交付后一年内付清。
九、备注: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字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工程承揽合同管辖篇六
发包人(全称):贵州佛龙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四川三和恒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贵州凯里小区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贵州凯里市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承包范围:设计图所列的施工范围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工程承揽合同管辖篇七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甲方)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
依照《_____》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给乙方的工程项目和内容:
1、250kva变受电工程的设计
2、设备购置
3、安装调试
二、有关技术及服务要求: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好开工和竣工等有关技术工作,协助并配
合线路验收、接入系统及并网工作。及时提供竣工资料。
2、乙方采购所有电气设备和原料,应从国家定点厂家采购,并符合国家有
关质量、技术标准。
3、变配电及线路安装工程应根据电力安装标准进行,符合质量要求。
4、甲方负责做好青苗赔偿等有关政策处理。
三、工程款项及费用的结算:
2、工程预算款总计:_______________元;
(高压电缆、10kv线路部分按实际耗材在决算中计收)
3、本工程款分2次结清,其中:
(1)、合同签订3天内应付工程款的70%
(计_______________元)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核后,送电前工程款全部付清。
4、工程款的结算以审计决算为依据。
四、施工及竣工验收:
1、根据工程施工要求,甲方应于施工前具备土建验收条件(包括完成破路申请手续,设备进场道路畅通等),并确保自建附属工程质量为乙方进场创造施工条件。
2、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工程竣工,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时间顺延。
3、施工期间,甲方应派员到现场协助解决安装施工期间所发生的特殊情况。
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注意安全,做到文明施工,如发生违章和野蛮施工所
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自负。
5、乙方在工程结束时,甲方应会同供电局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工程承揽合同管辖篇八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博乐市银河不锈钢制作中心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精河公路段职工集资住宅楼4#、5#、6#、7#楼
二、工程地点: 精河县和平小区
三、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安装进户门89樘、单元进户门9套,(详见附表)。
四、工程造价(包含安装),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造价为人民币 122175元(壹拾贰万贰仟壹佰柒拾伍元整 ) 。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8 日内所有防盗门全部到现场,运输自 20xx年8月 19日至 20xx 年 8 月 28 日;安装时间十日,从 20xx 年 8 月 29 日于 20xx 年 9 月8 日安装完毕。
2.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2、因甲方提出更变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1、以实际面积及变更进行结算;
3.2、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 日内按工程造价总数 元的百分之三十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所有防盗门到现场后,再付百分之五十。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5%,余5%作工程保修金一年后返还。
3.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4、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4.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十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开展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完工时间。
4.2、完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十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按期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5.1、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5.2、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一、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两份,乙方壹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7.1、乙方在进行施工时必须对甲方及有关单位的成品进行妥善保护。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恢复并赔偿损失。
7.2、乙方负责提供相关的资料。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承揽合同管辖篇九
乙方:
一、工程内容
乙方承揽的工程项目:过街广告位宽14米,高4米的广告位广告布安装,时间为20xx年12月30日。
二、甲乙双方义务与责任
1、甲方提供工程结构中所需的材料(广告喷绘布),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安装。
2、由于此工程涉及高空作业,存在一定安全风险,乙方必须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作业,如在施工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乙方将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乙方承包单价: 3元(人民币)/平方米
2、乙方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后付款。
四、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另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同同具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