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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设施管理职责篇一
保证建筑物主体及公共设施完好率达到规定的要求。
适用于公司所辖物业的建筑物的维护以及除机电设备以外的公共设施的管理。
3.1公司总经理负责非日常性维护项目的审批。 3.2公司机电工程部负责重大或专项建筑物维护的策划、控制,并审定预、决算以及各类公共设施的维修等技术指导工作。 3.3公司财务负责各项维护款项的资金结算。 3.4管理处主任负责对日常建筑物维护工作的具体施工进行监督、控制以及工程验收。
3.5管理处维修班长负责编制公共设施清单、制定检查规定,在市政公共设施有故障时,及时向相关市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检查维修结果。
3.6管理处维修班负责物业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的'维护、检修,并由建立相应资料档案。
4.1日常检查
4.1.1管理处主任组织管理人员,依据建设部《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每半年对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详细检查记录,填写《建筑物及公共设施检查表》。
4.1.2管理处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每天至少详细巡查管辖区域内建筑物及公共设施一次,并在《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巡查记录表》中填写检查结果,发现问题随时在《维修通知单》中记录,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维修,维修结果由维修班长验证。
4.1.3各管理处建立公共设施管理档案。 4.2维护与验收
4.2.1一般小型日常性维护项目,由维修班负责完成,并在《维修通知单》中记录,由维修班长负责验证维修结果。 4.2.2管理处主任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有关建筑物大型维护工作项目,形成专项报告上报公司机电工程部,由机电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进行维护工作;管理处主任负责整改项目的验收工作。 4.2.3管理处可根据实际状况向公司工程机电工程部提出维护的合理化建议。
4.2.4维修班长每月初统计上月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维修情况,并填写《维修情况统计表》,复印件报机电工程部。
4.2.5管理处维修班长每月25日前作出下月材料配件的《物品采购申请表》,经公司机电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采购员按采购控制程序进行采购。
4.3对不合格维护的控制
4.3.1管理处主任或维修班长发现维护质量不符合要求时,要求进行返工、返修等处理,直至符合要求通过验收。
4.3.2整个维护工作没有按预定时间完成,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公司机电工程部经理及管理处主任抓紧对工作进行督促,尽快完成任务。
4.3.3维修班长每月根据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巡查情况,做完好率统计,填写《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完好率统计表》,复印件报公司机电工程部。
4.4管理处维修班长建立相应的检修工作档案资料。
4.5应急维修养护
4.5.1突发事故指如地基下沉,墙面出现裂缝,建筑结构发生变化等。
4.5.2管理处在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的同时报公司机电工程部进行应急处理,机电工程部应立即委托建筑专业机构实施现场勘察,由受委托建筑专业机构提交《勘察报告及处理方案》及报价,经机电工程部审核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5.1《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建设部)
6.0质量记录
6.1《建筑物及公共设施检查表》(***-qp-04-1/a) 6.2《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巡查记录表》(***-qp-04-2/a) 6.3《维修通知单》(***-qp-06-4/a)
6.4《维修情况统计表》(***-qp-04-3/a) 6.5《物品采购申请表》(***-qp-11-1/a) 6.6《整改通知书》(***-qp-04-4/a)
6.7《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完好率统计表》(***-qp-04-5/a) 6.8《勘察报告及处理方案》(不定格)
社区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设施管理职责篇二
对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进行养护及修缮,满足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保证其使用安全及完好状态。
适用于zz城服务中心对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修缮。
本规程中的房屋本体:
指房屋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性质的部位、设施和设备,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部位、抗震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公共屋面、公用排烟道、电梯、共用机电设备、防盗监控设施、本体消防设施及本体上下水主管道等。
本规程中的公用(共)设施:
指区内道路、公用部位照明、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及设施、停车场、连廊、地下排水管等。
3.1巡逻岗秩序维护员负责公用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中控室值班员负责接受住户投诉及根据秩序维护员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发《维修通知单》,维修技工发现问题自行填写《维修通知单》。
3.2工程维修主任负责每月对房屋本体的巡视检查,负责按照《房屋本体保养、维护周期一览表》上的要求组织对房屋本体设施的维护及保养。并负责所有中修以上房屋本体及公用(共)设施维修项目的申报和施工的现场监督工作。
3.3服务中心工程维修部负责房屋及公共设施的日常养护及零星小修。并负责大、中修或改造、翻新项目的申报(包括报请业主委员会审批)及配合实施、验收。
3.4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大、中修及改造、翻新项目的审批,并组织实施。
4.1房屋本体及公用(共)设施的接管验收:按照《物业接管验收工作手册》执行;属房屋本体类的电梯及公用机电设备的'管理,按照《公用设备(设施)管理规程》执行。
4.2房屋本体及公用(共)设施的标识
4.2.1所有房屋须标识楼号名称。
4.2.2大型公用设施应标明具体的场所或名称,如有必要还需说明其使用方法。
4.2.3综合部负责建立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的图纸档案及住户档案资料。
4.2.4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指导、监督做好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档案的管理工作。
4.3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的使用、监控
4.3.1服务中心值班秩序维护员每日对公用(共)设施的巡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填写在《巡查记录表》后上交服务中心值班员,值班员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业主告诉的情况,填发《工作联系单》(业主室内)或《维修通知单》(公共区域),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4.3.2工程维修当班人员每天要对房屋本体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当天解决,如果不能解决的应上报维修主任或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4.3.3工程维修主任每月对房屋本体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填写在《房屋本体月巡视检查记录表》上,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发《维修通知单》,安排维修工进行维修。
4.3.4对房屋及公用设施的维护、修缮,属保修范围内的,联系相应的保修单位按照相关的协议、条款及政府规定处理;对不属于保修范围且自身没有力量维护修缮的,可对外委托维修,填写《对外委托工作单》,费用在1000元以内,报服务中心经理批准,超过1000元的,报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如需签订委托合同,则按照公司相关要求执行。
4.4房屋本体的维护、修缮原则
4.4.1小修工程由服务中心组织完成,中修以上工程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完成,一般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择优录取。
4.4.2住户进行室内装修前,须按相关程序提前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外貌和用途;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屋面(包括裙楼)及通道进行凿、拆、搭、占。在装修过程中,服务中心应派专人进行装修巡查,作好记录,发现有损伤大厦承重结构的现象,要坚决制止。
4.4.3人为造成损坏的,由损坏者负责修复或赔偿。
4.4.4屋架、柱、梁、剪力墙等修缮时应查清隐患,损坏变形严重的,应加固、补修或拆换。不合理的结构,若影响安全的,大修时应整修改做。损坏严重的木构件,尽量用砖石砌体或钢筋混凝土代替。对钢筋混凝土构件,如有轻微剥落、破损的,应及时修补,混凝土碳化、产生裂缝、剥落、钢筋锈蚀严重的,应通过检测计算,采取加固或替代措施。
4.4.5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上部结构砌体弓凸、倾斜、开裂、变形等,应立即联系开发商、设计院查清原因,出具方案,有针对性地加固或拆砌。
4.4.6玻璃幕墙安装牢固,接缝严密,气窗铰链刚度好,开关灵活且密封好,不渗雨水。发现有渗水现象,应立即更换铰链或密封圈或作防水处理。玻璃幕墙发生爆裂,应及时清除碎片,并尽快联系专业厂家修复。在未修复前,应以木板遮挡牢固,以防风雨及发生意外。
4.4.7装修工程,室内部分由业主负责维修,公共和室外部分,地面和墙面,发生损坏应按原状修复。对墙面,应定期三年刷新。问题严重的应拆补或重铺(费用出于维修基金)。
4.4.8小区会所的主楼和裙楼屋面结构有损坏的,应修复或拆换,不牢固的应加固。
4.4.9屋面原结构过于简陋,或流水过长、坡度小,造成渗水漏雨时,应找出原因,针对损坏情况,用防水材料嵌补或做防水层,若按原样修缮仍不能排除屋漏的,应翻修改建。
4.4.10屋面上原有隔热保温层损坏的应修复。
4.4.11会所的室内公用部分墙面如有大理石破损,或内墙灰粉起壳,剥落的,应修复,每面墙若损坏超过一半以上,可铲除重抹。
4.4.12会所的室外墙面,若有大理石或瓷片破损,应加以修复,如墙面渗漏雨水,应做防水处理。
4.4.13木门、木栏杆等油漆起壳、剥落,失去保护作用的,应周期性地进行保养,上述木构造整件或零件拆换应油漆。
4.4.14对房屋本体的维修均需填写《房屋本体维修登记表》。
4.4.15房屋本体保养/维护周期见附件一《房屋本体保养、维护周期一览表》。
4.4.16房屋完损等级一律以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房屋完好等级的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执行。房屋完好率计算公式为:完好房屋建筑面积加上基本完好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建筑总面积。
4.5公共设施养护和修缮原则
4.5.1小修工程由服务中心组织完成,中修以上工程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完成,一般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择优录取。
4.5.2公共设施维修均须填写《公共设施维修登记表》。
4.5.3工程维修主任
对日常养护、修缮工作进行监督,并负责检查公共设施的维修质量及工作完成情况。
4.5.4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工作按附件二《公用(共)设施维护、保养一览表》中的要求进行。
4.6对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进行维修的费用支出,按照政府颁布的法规、条例、规定及物业管理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5.1附件一《房屋本体保养、维护周期一览表》
附件二《公用(共)设施维护、保养一览表》
6.1《物业接管验收工作手册》
6.2《公用设备(设施)管理规程》
7.1 《房屋本体月巡视检查记录表》--qp-09-06-f001
7.2 《公共设施日巡视检查记录表》--qp-09-06-f002
7.3 《房屋本体维修登记表》--qp-09-06-f003
7.4 《公共设施维修登记表》--qp-09-06-f004
7.5 《维修通知单》--qp-09-06-f005
社区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设施管理职责篇三
一、居民要自觉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确保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严禁擅自开启一切公共设施的井盖、电箱门、水表总闸,如因装修或维修需要,必须先征得管理部门的同意,由管理部门派专人开关闸门、井盖。
三、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损坏、拆动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
四、任何人不得砍伐、攀折花木、践踏草坪、向绿化地带倾倒污水杂物、焚烧纸屑和物品等。
五、 禁止在道路路面、人行道及楼梯平台等公共场所搅拌沙浆、堆放建筑材料和零星杂物。
六、禁止私自接引和改变各类管线设施、设备,严禁私自挖掘道路,如需要时必须报物业管理批准后方能施工。
七、加强对监控系统的管理,禁止非专业人员或非管理人员随意使用,防止损坏系统的正常运行。无关人员不得调看监控录像。
八、对违反本规定者将依法责令修复,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社区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设施管理职责篇四
党校宿舍区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为科学合理地管好、用好宿舍楼的公共设备、设施,让各住户明确使用责任范围,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做如下规定(本规定已于***年七月十四日经党委会研究通过):
一、楼梯内的用电开关、分户电表、铝制玻璃窗、纱窗等公用设施,各住户要爱护使用,除管理人员外,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拆改或安装,如发现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装配齐,(建筑安装一年保修期完毕止)此后的`更换、维修费用由住户自负。
三、各住户内的暖气管道,上下水管道,煤气管道等,不得随意拆动。发现损坏,要及时通知管理人员进行维修,若人为损坏,责任自负,维修费用自付。
四、取暖季节,各用户不得随意从暖气片内放热水,如有违者,罚款100-200元。
五、各楼梯口内的照明灯具由左右两户负责管理使用,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动。如有损坏,及时联系总务处更换,费用党校负担50%,负责管理使用者负担50%。
六、各住户如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要告知总务处派人监督安装,特别注意对楼顶防水层要爱护,如损坏漏水,由损坏者负责维修费用。
七、楼梯口内的卫生由单元内各住户负责。(五层住户至四层,四层住户至三层,三层住户至二层,二层住户至一层,一层住户负责门前、户后)各住户要及时清扫,确保日日清洁。
社区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设施管理职责篇五
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1)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
(2)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设备管理和维修人员持证上岗。
(3)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积垢,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
(4)建立供电、供水的管理制度,供配电、供水系统配置人员24小时值班。
(5)监控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有记录并按规定定期保存。按工作标准时间排除故障,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6)消防系统设施齐全,完好无损,确保随时启用。
(7)消防管理人员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设施、设备的.各种问题。
(8)制订有突发火灾的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火灾安全隐患。
(9)给排水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按规定时间对二次供水蓄水池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等证齐全。水池、水箱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水池、水箱周围无污染隐患。排水系统通畅,汛期无泛水,地下室、设备房无积水浸泡发生。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保证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0)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维护周到,公用管线统一下地或入公共管道,无架空管线,无碍观瞻。道路、大堂等公共照明完好,项目范围内的道路畅通,路面平坦。
社区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设施管理职责篇六
一、学校公共设施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二、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设施的良好习惯。全体教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好爱护公物的榜样。
三、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灯光、风扇指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门窗。如学生损坏公共设施,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者,按三倍价值赔偿。教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负责赔偿。
四、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创优秀学生,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五、办公室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校后勤和办公室各存一份。
六、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设施是国家财产,教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七、教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教师负责赔偿。
八、年级组长要负起管理责任,督促教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九、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写清借据,方可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教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由该教师负责赔偿。
十、学校财物分发由专人负责,支领财物应提前通知,支领时填写支领表。
十一、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借用的物品不用要及时归还,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十二、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及时通知总务处。总务处按缓急定时定人维修。
社区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设施管理职责篇七
1、目的
严格保障公共设施正常使用,维护业主利益,确保业主人身安全。
2、指导思想
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展维护、保修工作,积极做好检查预防,提高处理突发危机事件办事效率。
3、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
3.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 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保证共用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和使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设备台账)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3.3有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按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开展工作;
3.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 与建议 ,按有关规定办理;
3.5特种设施设备和测量仪表、仪器,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校准,使之符合相关规范;
3.6设备房保持整齐清洁,安全设施符合规范,无鼠害,无跑、冒、滴、漏现象,无堆积杂物;设备设施铭牌、标识,规范、统一、完整;操作规程、维护规范、管理制度上墙;
3.7各类管线有分类标识和流向标识,各类记录本、登记本(运行、维修、保养、交接班等)齐全,记录完整;监控记录可保存15天,并能正常回放;
3.8对小区内变压器、高层屋面、有安全隐患的健身设施、水系沿岸等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制定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备有应急方案;
3.9公共区域内的雨、污水管道每年检查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清掏1次雨、污水管道及井发生堵塞应及时疏通;化粪池清掏每年至少1次,每季度检查1次,防止外溢;
3.10建立设备设施巡视制度有专人巡视,中控室有专人24小时值守,值守人员实行轮班制;
3.11每日对园区路面、景观、小品、围墙(护栏)、窨井、健身设施、儿童娱乐设施、照明设施、门禁、周界报警监视系统等巡视1次。保证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无安全隐患;
3.12设立日常消耗物料、备件仓库,保证日常维修的及时性。仓库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专人管理,物品分类、码放;
3.13载人电梯日夜24小时正常运行;
3.14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3.15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3.16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4、公共秩序管理
4.1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勤;
4.2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对访客出入进行登记管理,阻止小商小贩进入小区;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
4.3对园区和楼内进行巡视。园区巡视白天3次、夜间4次,楼内巡视每天两次,夜间需两人同时巡视。巡视有计划 、有巡视路线图、有巡视项目内容和要求、有记录;
4.4门岗及巡视服务人员形象端正、着装整齐干净、举止规范、语言礼貌,门岗服务设施完好、标识醒目;有服务操作细则;
4.5监视控制中心设专人24小时值班,负责小区监控的值守,处理各类报警和异常信息,监视控制中心各类制度上墙;
4.6有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的行驶方向、限速标识,交通指示标识应规范、清晰,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7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并设专人保护现场,配合公安等部门进行处理;
4.8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4.9对小区内高空抛物坠物、台风、火患等公共安全隐患及时公示,警示注意事项,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10监控中心严密监视,发现问题立即发出预警报告,及时处理。日常摄像下载备份规定保留一周。
社区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设施管理职责篇八
对公共设施进行日常保养,及时发现公共设施损坏情况并进行维修,保证公共设施的完好率符合相关要求。
适用于公司所辖物业的所有公共设施。
3.1巡楼护卫员负责检查公共设施损坏情况。 3.2维修班负责公共设施日常保养及维护。 3.3工程部负责新建或改建公共设施,组织对严重损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维修。
4.1公共设施的保养
4.1.1每年初,维修班按公司规定制定公共设施保养计划,填写《公共设施保养计划》,并按计划时间对公共设施进行保养,填写《公共设施保养记录》。
4.2公共设施损坏的发现
4.2.1巡楼护卫员在每日巡查时应注意所巡查范围内的.公共设施状态。如发现设施损坏故障,须于当日填写《发现故障通知单》并交与维修值班员。若递交《发现故障通知单》三日后,该问题仍未整改,则再次填写《发现故障通知单》,直接递交给管理处主管主任。 4.3公共设施损坏的处理
4.3.1维修班接到通知单后,及时派人修复处理,不得超过三天,并在《派工单》上做好记录,如不能及时修复处理的应报告办公室,并说明原因,由主管主任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或向有关单位报告。 4.3.2管理处主管主任应对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4.4公共设施的新建或改建
4.4.1公共设施的新建或改建由管理处负责与发展商或业委会确定方案,由工程部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