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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中常用的反驳形式篇一
住户听懂了他的言外之意,于是笑着说: 谁说不是,没人限制多好。像我们单位就不错,办公室里有5张床。白天,大家一上班,5个汉子齐刷刷躺下,美美地睡上一觉,呼噜声一片,也没人管。 这位工人听后没好气地说: 大哥,原来你是拿我们寻开心来的。哪有你们这样,晚上不睡白天跑单位睡的? 住户一本正经地说: 怎么没有?要不是你们总喜欢加班加点,半夜了还在那工作,我们晚上能睡不着吗?
这位工人顿时羞得满脸通红,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面对工人话中有话的抱怨,住户没有马上与其争论,而是先认可了他的说法,再用 单位同事白天睡觉 这一荒谬话,诱使工人反驳 哪有晚上不睡白天跑单位睡的 :已落入圈套,可那工人懵然不知还在那大言不惭,必须给予有力的回击才能让他幡然醒悟。最后,住户通过反问,批评了他们 装修扰民还大言不惭 的错误。以谬制谬的反击,更显对方观点的荒唐;而反问句式的选择,也增强了批驳的效果。有力的回击让那位工人哑口无言。
辩论中常用的反驳形式篇二
法庭辩论可能会出现不可预测的变化,有时会发生猝不及防的情况。这种情况一旦出现,首先要冷静待之,进而对策攻之。总的对策是:原则问题据理力争,枝节问题不予纠缠,无理则不强辩。
具体对策大体有如下几种
1、控诉失实的以所获之实对辩。
不可否认,某些办案人员由于业务素质差异或缺乏职业道德,案件办得粗糙,有些案件掺杂了个人成分因素,因此失实的情况时有出现。对于这类案件,律师为了发挥制约作用,一定要有实辩之,不能有任何迁就的表现。要充分引用可靠有力证据,当庭公布事实真相,以客观事实反驳其不实之词。
2、对于片面的指控应以全面对辩。
片面指控有两种情况:一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本身就不全面,没有把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重要情节反映出来,当然不利于综合分析案情;二是起诉书中片面强调了从重的一面,而忽略了完全要从轻处理的依据、情节。这两种情况的出现,律师可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和情节加以辩论。
3、控诉谬误的应以真理对辩。
谬误往往产生于无知或偏激。如果公诉人出现了这种情况,律师应以缓解的态度,恰当地不失时机地据理反驳,以澄清是非。但应避免发生感情上的冲突。如果辩方言之谬误,则应及早修正错误,绝不可无理强辩。
4、利用矛盾,借言对辩。
这种应变技巧多用于对共同犯罪案的辩论中,由于共同犯罪有许多被告与律师出庭,而每一个律师都要维护各自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于是就可能形成诸律师对公诉人的共辩,以及形成律师与律师之间的对辩,辩论的内容,大多会形成主犯与从犯、从犯与从犯之间地位与作用上。这时在法庭上往往形成多种矛盾并存的场面。如第三被告辩护人认为第四被告的犯罪作用比第三被告要大,试图将其犯罪地位提前,此时第四被告的辩护人可采取借言办法,以公诉人认定的理由辩之,争取同公诉人“求同辩异”达到辩论的目的。
在许多被告人的共同犯罪中,如果案件定性不准,各被告人辩护律师还可以采取着眼全案、通力合作、分清主次,各尽其责的策略,一致与公诉方对辩,共同分诉案件性质,提出依据,给法庭以全面影响。如果各辩护律师首先就着眼分清各被告人的主从,而忽视全案的事实和性质,则是舍本求未,即使把从犯辩成功,但对全局而言也可能是失败的。
5 、辩论发言先后有序,留有余地。
每一律师在法庭辩论中,都可能会遇到许多被告人辩论范围的问题,这就需要巧妙地加以安排,其原则做法是:把握关键,合理安排,使自己辩论永远处于精神饱满状态。为此,要针对公诉方可能提出的问题,作好二、三轮辩论的准备。从技术处理上,可层层展开,道理与依据不可一次说尽,以免二、三轮无言可发,陷入被动。
辩论中常用的反驳形式篇三
庭审辩论时间是十分宝贵的。当相互辩论接近尾声时,律师作为辩论一方必须具有控制收场的能力。通常做法是:
1.提出问题。以提出问题为结尾,进一步深化自己的辩论主题,让审判人员去甄别和思考。
2.概括主题。用简洁明了的语气将自己辩论的全部内容概括成几句话,易加深审判人员对自方辩论观点的印象。
3.提出要求。当对方在整个辩论中已受到了辩论的影响,此时提出合理的要求,对方容易接受,也易为法庭认可,以促成双方和解结案。
当然,在法庭辩论最后阶段,如发现对方纠缠不休、死不认账等情况,律师作为一方辩者还应掌握善于拒绝无味辩论的技巧。所谓拒绝无味的辩论,一是不重复说;二是当对方抓住一些无碍案件处理的枝节问题不放时,则应采取“对这个问题不予辩论”或“发言到此结束”的办法。这种近似于沉默不辩,不仅在一定时机和法庭上有着巨大的震动力,而且在辩论技巧上嘎然而止,干脆有力,听上去似乎退了一步,实质上却是进了两步。
庭审辩论技巧,不仅是一门口才辩论艺术,更是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基本技能之一。人们在诉讼活动中期望能请到一位高明的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律师的辩论技巧应成为其高明之处的一个重要表现。
辩论中常用的反驳形式篇四
1、深入浅出,生动形象
法庭辩论是一场关于事实、法律和理论的争论,常常会涉及到一些复杂、疑难的理论问题。同时,由于辩论的对手不同,有时候简单的问题也会变得复杂化。在这种情况下,在有限的时间内能够有针对性地使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深入浅出,往往会收到明显的效果。
2、把握主攻方向,切忌偏离主题
在法庭辩论时,还要注意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一定要把握住自己的思路和主攻方向,不要让对方牵着走,以免误入歧途而不能自拔。有时候,对方会有意识地避实就虚,转移话题,然后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达到改变辩论主题的目的,这时候一定要反应敏捷,切勿上当。
3、赢得法庭辩论的理论基础和工作基础
技巧归技巧,它毕竟只是赢得法庭辩论的因素之一,而并不是赢得法庭辩论的基础。那么,赢得法庭辩论的基础是什么?首先,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你没有理论功底,你就要犯错误,你再有技巧也没用,只是哗众取宠,只是嘴上功夫。其次,要有扎实的工作基础,就是说要充分地调查取证。
4、法庭辩论中的应变能力
在法庭辩论中,常常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对于这情况如何应付?这确实是对律师应变能力的考验。在法庭上,有些情况是不可能提前做好准备的,所以,应变能力对于律师来说非常重要。《三国演义》中孔明说郭嘉:“坐说立议,无人可及,临机应变,百无一能。”就是说郭嘉没有应变能力。可见,缺乏应变能力的只能做谋士,不适合做律师。
5、良好的心理素质是赢得法庭辩论的重要因素
心理素质方面包含的因素很多,就我个人的体会而言,最突出的一点就是自信。自信心可以使你保持一种良好的心理状态,这样你就能充分发挥你的应变水平,善于应付各种环境和场面。由于我国的司法环境并不尽如人意,所以,有些案子该输的不一定输,该赢的不一定赢,特别是当这种迹象在法庭上显露出来的时候,就可能影响你的情绪。在这种情况下,自信心会帮助你解脱困境。
6、语言表达要注重方式
在法庭辩论中,还要注意语言本身的表达艺术,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让人家听得进,听得懂,给人家留下反应和理解的余地。大家都知道,语言的连贯性是很重要的,做律师的不能结结巴巴,张口结舌,要连贯地表达一种意思。但反过来切不要忘了另一条:要给人留下理解和琢磨的余地。律师的口才在法庭上是需要充分表现的,但滔滔不绝、连珠炮似的发言并非是贯穿始终的惟一方式,这一点我的体会非常深。
7、辩论要抓住要害突出重点
抓住要害,突出重点,这不仅在法庭辩论中十分重要,在法庭调查和庭前准备中也同样重要。有些比较复杂的案件,内容很多也很乱,这时候一定要抓住要害,突出重点,不宜面面俱到,避免冲淡了主题。有些案件很复杂,甚至涉及到十几项、几十项犯罪事实。这还不说,关键是有的案件涉及的证据内容及其它一些内容太多太乱,如果在有限的庭审时间内不能抓住要害,往往会被牵着鼻子走,陷入一种难以解脱的境地,不利于把重点问题说清楚。
8、说理也要讲究策略
法庭辩论中,既要重说理又要讲策略,在关键时刻要善于选择最容易使人接受的理由和辩论方式。在辩论的时候我们可能有很多的道理,但是如何表达?选择什么样的落脚点才会使对方易于接受?这一点非常重要。有时法庭辩论很激烈也很精彩,但水火不相容,双方陷人僵局,又确有各自的道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仅仅是各执一词,一味僵持下去,也并不见得总是上策。反过来,如果能够不失时机地跳出圈外,找到一个有可能打破僵局的新的思路作为切人点,侧面迂回地发起新的攻势,却很可能取得成功。
9、善于抓住和利用矛盾
新刑诉法实施后,法庭调查质证中必然溶进辩论的内容,这时如何进行辩论,如何使辩论更有力度,这是个很值得研究、探讨的问题。法庭调查中,主要是举证和质证,事先一定要有一个举证、质证的基本思路,在庭上则要不失时机地寻找对我方有利的线索和机会,一方面要善于发现对方举证中的矛盾,另一方面一定要避免自相矛盾。有些情况下,在法庭调查中不宜过早地暴露自己的思路,以免使对方有所防备,使得一些重要证据无法核实。法庭调查当中这些技巧是很重要的,这不仅是在刑案的辩论中,在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中也一样,凡是涉及到法庭辩论的都有这样的问题。
辩论中常用的反驳形式篇五
周日,几位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同学搞了个小型聚会。酒过三巡后,张森提议: 咱们老同学,虽在一个城市工作,但难得聚在一起,下午找个地方喝喝茶,晚上我请客,大家好好热闹一下,尽兴而归。
在民政局上班的杨昆听后,为难地说: 我恐怕不行,我们局长让我下午陪他下乡慰问受灾百姓。
张森撇撇嘴说: 做人可不能太唯唯诺诺。你呀,才能不凡,胆量不足。领导叫你干啥,你就干啥?今天可是星期天,就这么害怕领导呀!
杨昆听了,慢条斯理地反驳道: 你说的不错。但是如果领导叫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果慰问受灾百姓不是我分内的工作,如果失信别人还能获得理解的话,我完全没必要唯唯诺诺。领导安排我慰问灾区百姓是件好事;下乡扶贫济困是我的职责;我们和老百姓约好了今天去,不去就是失信。老同学你说说,假如为了原则、责任、诚信,我唯唯诺诺点有什么不好?
张森听后,笑着说道: 你啊,就是受累的命,还这么多理由!好了,去吧!
张森批评杨昆 唯唯诺诺 ,是基于杨昆周日还要听从领导安排这一事实。这一观点看似正确,却忽略了杨昆的职业特点和工作性质。可张森与杨昆是同学,并且此话的也是为了杨昆好,如果杨昆直接反驳,就会伤了同学间的情意。于是,杨昆在为自己辩护时,选择了巧设条件法,为张森的观点设置了三个条件 为了原则、责任、诚信 ,让自己的 唯唯诺诺 在这些条件下变得合理起来,如此一来,既没有全盘否定张森的话,又为自己的行为正了名。
辩论中常用的反驳形式篇六
有位民政局退休局长,家人想竞争某单位的领导岗位,而负责这场公开招聘恰好是他昔日的下属。这天,他找到下属,希望对方能帮帮忙。下属一向正直,但考虑对方是自己的老领导,直言相拒必定破坏彼此的感情,于是说: 我现在能够走上领导岗位,多亏您当年的教育和提携。 老局长谦虚地说: 哪里,你有能力,有魄力,应当的。
下属接着说: 我的成长离不开您的教育呀。记得您当年在民政局工作时,总不忘告诫我们 如果不把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还叫什么民政干部呢 ?特别是那次水灾,在暴雨中您不顾危险,亲临第一线,至今都让我难忘。 老局长高兴地说: 我们当干部的不为老百姓着想,老百姓会戳我们脊梁骨的。在其位,要谋其政嘛。
下属赞同地说: 是啊,一直以来我都牢记您当年的告诫,不管在哪里工作,我都会把老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位,公平做事、公正待人,就是希望不被老百姓戳脊梁骨呀!
老局长只好点头称是,原本设计好的说辞再也说不出口了。
囿于老领导的情面,身为负责人的下属自然不便大摆道理。他以 谢恩 为话题,让急于拉笼感情的领导和他聊起了往事,诱得巧。然后,再大谈当年老领导的正直与负责是如何影响自己做人处事的态度,让兴奋的局长说出 不为老百姓着想,就会被百姓戳脊梁骨 ,不知不觉自戴枷锁:这 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位 可是自己刚说的,总不能马上出尔反尔?牢固的圈套,束缚住他的手脚,使其张不开说情的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