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医院死亡证明篇一
一、 相关概念:
1、死亡原因:“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死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
·导致死亡的原因可以有多个,包括疾病、损伤中毒及外因;
·不包括临死时的表现形式。
只有一个死因时可以直接填写;
超过一个死因时则需按照icd-10的要求填写; 选择根本死因需按照icd-10的有关规则、注释进行。
2、 死因链:可以认为就是导致死亡发生的一系列疾病或损伤的发生链条,并按先后顺序排列,并可以合理解释。
“顺序”一词是指分别记入死亡医学证明书第ⅰ部分逐行上的两个或多个情况,每个情况都是记在其上一行的另一情况可接受的原因。
例:疾病 慢支→肺气肿→肺心病→死亡
损伤中毒 意外被撞→颅骨骨折→颅内损伤→死亡
死亡原因 发病致死亡之间大概时间间隔
i (a)颅内损伤 1小时
(b)颅骨骨折 1小时
(c)行人在道路上行走 1小时
意外被卡车撞倒
3、根本死因: (a) 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事件的那个疾病或损伤;或 (b) 产生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内涵:就是一种起主导作用的,带有根本性的疾病或损伤,由于它的存在,发生及发展,逐渐形成一连串的病态事件,并最终导致死亡。
根本死亡原因只有一个,用于进行单原因统计分析;
对疾病导致的死亡需一直报告到最早的那个疾病;
对损伤中毒导致的死亡需报告导致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所有报告的死因均可以被用于进行多原因统计分析。
例:ⅰ a.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b.肝硬化失代偿
c.慢性乙肝
a、b、c均为死亡原因
c为根本死因
二、死亡医学证明书基本项目填写要求:
1、基本要求:
①按照统一格式逐项认真填写,不能漏项或错项。
②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红笔或铅笔书写。
③死亡证明书正面内容不得涂改,必须有医生签名及医院公章。
诊断单位、诊断依据、以及相关慢性病史的一系列情况。
⑤发生对死亡原因有怀疑(他杀、自杀)的,可以向警务部门反映,由警务部门协助确定死因。
凡填报意外损伤、中毒死亡,死亡证明书上应进一步报告意外事故的外部原因。
2、具体要求:
(1)编号:由公安和卫生部门统一编号;
(2)死者姓名:指现时用的姓名
老人:儿子名字或女儿名字;
(3)性别:生理性别
如果是女性,填写死亡时或之前一年是否怀孕;
(4)民族:按汉、回、壮、维吾尔、藏、白族等填写。
符要求的填写如:工人、干部、操作工或退休。
(6)身份证号码:填写15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注意与出生日期保持一致。
(7)户口所在地:城市要填写到街道、里弄门牌或楼房单元号数
农村填写到行政村的村民组或自然寨。
(8)生前常住地址:按照生前居住半年地址.
城市要填写到街道、里弄门牌或楼房单元号数
农村填写到行政村的村民组或自然寨。
不详5种情况划记。
大学含大专。
(11)生前工作单位:指就业所在或死前最后所在的、工作时间较长的单位。
(12)出生日期及死亡日期:按公历年、月、日填写。
(13)实足年龄:按周岁计算。
当年未过生日者:死亡年份-出生年份-1
已过生日者:死亡年份一出生年份。
天的新生儿,填存活小时。
中或赴医院途中;
(15)可以联系的家属姓名和电话:指最了解死者生前疾病或其它情况的直系亲属或亲友。
(16)住址或工作单位:指联系人的常住地址、联系电话和所在工作单位。
(17)疾病的最高诊断单位:指第ⅰ部分报告的主要疾病最高级确诊的单位。
据,b超、x光、心电图等特殊检查均放到“临床+理化”一栏;
(19)住院号:未住院就诊者不填:
村医签名到调查记录里的“调查者签名”栏里;
(21)医疗单位盖章:由填写医生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应予以说明。
三、《死亡医学证明书》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填写要求
1、第i部分:是该表的主要内容,是必须要填写的部分。
②)每行只能填写一个疾病;
③ (a)行至少要填写一个疾病;如果填写临死方式/情形,例如“呼吸衰竭”、“循环衰竭”、“全身衰”等,一定在(b) 行上填写引起原因。
④发病距死亡的时间间隔:尽量填写,询问不清,可以不填
长短:(c)病最长,(b)病次之,(a)病最短
单位:分、小时、天、周、月或年
⑤如果在一系列事件中只有一个步骤,则在i(a)行上记入一条就足够了。
*主要原则:
1、每行只能填写一种死因;
2、有明确的死因链应按顺序报告 ;
3、没有明确死因链按严重程度报告;
4、应尽可能报告特异性的诊断;
5、优先填写更严重、更特异的疾病诊断;
6、对肿瘤致死者应明确报告肿瘤的原发部位及形态学情况;
7、对后遗症情况致死者应明确报告时间间隔;
8、对先天异常致死者,应优先报告严重的先天异常;
9、对围生儿死亡,应优先报告围生儿本身严重的疾病;
10、对损伤/中毒致死者,应同时报告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及外部原因。
2、第ii部分:如果没有,可以不填
四、《死亡医学证明书》调查记录的填写要求:
1、调查范围:
《死亡医学证明书》根本死因复杂,难以与直接死因建立因果联系,无法作出选择或修饰归类者。
《死亡医学证明书》仅填写疾病的拟诊、待排而未明确诊断者。
《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呼吸衰竭、循环衰竭、中毒、感染、休克、昏迷、出血、胃出血等直接死因而未填根本死因者。
《死亡医学证明书》仅填“来院已死”、“死因不明”及“猝死”等而未填报根本死因者。
因伤害死亡,未报告外部原因者。
仅填高血压、败血症、尿毒症、肺部感染、消化道出血、心脏病、肝硬化、营养不良、动脉硬化、尿路感染、消化性溃疡及肝胆综合征等而未填报根本死因者。
肿瘤未明确良性或恶性、未特指部位及转移。
精神病、肾脏病、胃病、心脏病、先天性病、孕产妇病等而无明确具体的疾病名称者。
漏项、错项、所填情况有疑问者。
2、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征:
即病历摘要和家属提供情况,内容应包括:
(1)本次发病的症状体征:包括起病原因、急缓、病程、症状、实验室检查结果、治疗经过及其转归、以及临死前的表现等。
(2)治疗史死者生前在医院所做的检查诊治:包括常规体格检查及实验室检查结果、治疗措施和效应、药物使用等。(不用填其具体数值)
(3)发病时间
(4)诊断单位
(5)诊断依据
(6)既往史及相关情况:包括死者生前以往患过的疾病以及可能影响健康的各种因素,如生长发育史、家族史、遗传史、职业史、接触史等。以及死者生前的起居饮食、生活习俗、烟酒嗜好等。
3、被调查者姓名:指接受死因调查的对象的姓名;
6、电话号码:指被调查者的联系电话号码;
8、调查者签名:由填写调查记录的医师签名,填卡村医签名:
9、调查日期:对死亡病例的凋查时间。
注意: 正面 a、b、c等死因链填写的疾病要与调查记录一致。
例1: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征:
长期慢性咳嗽约40余年,长期吸烟,20xx年前与就诊于县中心医院,被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5年前县医院诊断为肺气肿,作过x线透视。无其他疾病史。x年12月31日起突然不停咳嗽,咳脓痰,气急,送县中心医院急诊医治。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次年1月死于家中。
主要疾病诊断填写形式:i (a)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
(b)肺气肿 5年
(c)慢性支气管炎 20xx年
例2: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征:
新生儿早产33周,因新生儿出血症引起颅内出血死亡。
主要疾病诊断填写形式:i (a)新生儿颅内出血
(b)新生儿出血症
ii 早产33周
例3: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征:
患风湿性心脏病5年,3天前在二楼擦玻璃窗时不慎坠落,颅骨骨折后死亡。
主要疾病诊断填写形式:i (a)颅骨骨折
(b)在二楼擦玻璃时不慎跌落 3天
ii 风湿性心脏病 5年
五、常见死亡原因的填写错误或不当:
1、简称:慢支、上感、菌痢、呼衰、肺脑、甲亢、肾衰、心衰、乙肝、酒肝、药肝、再障、急粒、急淋、冠心、风心。
正确的书写应为:慢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痢疾。
2、死亡原因未填写: 死亡原因部分为空白,没有填写任何死亡原因。
3、死亡原因逻辑顺序错误: 常见“流水账”式书写,将各种死亡原因罗列在死亡证明书上,一行填写多个死亡原因,没有顺序和关系;或顺序颠倒、混乱,不讲填写规律。
六、死因报告的逻辑性
a:与性别、年龄有关的死因:
1、只发生在男性/女性的死因;
2、新生儿(围生儿)死因: 吸入性肺炎、窒息、早产、先天性疾病
3、5岁以下儿童主要死因: 肺炎、腹泻、营养不良
4、孕产妇死因: 梗阻性分娩、妊高症、产后出血
5、老年人死因: 脑血管病、恶性肿瘤、心血管病
6、中青年死因: 损伤/中毒:机动车事故、工伤、自杀
b:常常不作为根本死亡原因的情况
1、继发性疾病: 继发性恶性肿瘤、继发性高血压
2、呼吸和循环系统较早发生的疾病: 动脉硬化、高血压、急性支气管炎
3、医疗操作并发症
4、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原发性疾病:
5、 原发性恶性肿瘤
6、呼吸和循环系统较晚发生的疾病: 脑血管病、冠心病、慢性支气管炎
7、严重危害健康的各类疾病
8、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七、死因判定和编码依据
a:总原则:
1、当只有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就用这个原因进行死因统计制表。
3、下一步是去确定是否要应用一条或多条修饰规则a-f(见后)处理上述情况,确定根本死亡原因。
规则1
(1) 如果总原则不适用,但存在一个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报告顺序,则选择该顺序的起始原因。
i (a) 肺心病
(b) 肺气肿
(c) 慢支
(d) 动脉硬化
(2)如果存在不止一个终结于首先提及的情况的顺序,则选择第一个提及顺序的起始原因。
i (a) 脑梗死和坠积性肺炎 (b) 高血压和糖尿病
(c) 动脉硬化
规则一必备条件
(a)行 首先提及的情况。
例12: ⅰ (a) 食管静脉曲张和充血性心力衰竭
(b) 慢性风湿性心脏病和肝硬变
选择肝硬变(k74.6)。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顺序是由于肝硬变引起的食管静脉曲张。
例13:
ⅰ (a) 急性心肌梗死 (b) 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c) 流行性感冒
选择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报告顺序是由于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引起的急性心肌梗死。
例14: ⅰ (a) 心包炎
(b) 尿毒症和肺炎
选择尿毒症。存在两个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报告顺序;由于尿毒症引起的心包炎,以及由于肺炎引起的心包炎。选择第一个提及顺序的起始原因。
规则二如果不存在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报告顺序,则选择首先提及的情况。
i (a) 肺癌
(b) 动脉硬化
(b) 动脉粥样硬化
选择恶性贫血(d51.0)。不存在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报告顺序。
例2: ⅰ (a) 风湿性和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选择风湿性心脏病(i09.9)。不存在报告顺序;两种情况处于同一行上。
例3: ⅰ (a) 胰腺纤维囊性病
(b) 支气管炎和支气管扩张
选择胰腺纤维囊性病(e84.9)。不存在报告顺序。
规则三:如果按照总原则、规则1或规则2所选择的情况明显为另一报告情况的直接后果,不管该情况处于第ⅰ部分或第ⅱ部分,均选择这个原始的情况。
例:某些手术后并发症(肺炎、出血、血栓性静脉炎、栓塞、血栓形成、败血症、心脏停搏、急性肾衰竭、异物吸入、肺不张及肺梗死)
例1: ⅰ (a) 卡波西肉瘤
ⅱ 艾滋病
选择导致卡波西肉瘤的hiv病(b21.0)。
例2: ⅰ (a) 卵巢癌
ⅱ hiv病
选择卵巢的恶性肿瘤(c56)。
例3: ⅰ (a) 结核病
ⅱ hiv病
选择导致分支杆菌感染的hiv病(b20.0)。
例4:
ⅰ (a) 支气管肺炎
ⅱ 继发性贫血和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两种病都可以认为是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的直接后遗症。
ⅰ (a) 急性肾炎,猩红热 例5:
选择猩红热(a38)。按照规则2选择的急性肾炎可以认为是猩红热的直接后遗症。
例6: ⅰ (a) 肾切除术
ⅱ 肾明细胞癌
选择肾明细胞癌(c64)。毫无疑问,肾切除术是对肾的恶性肿瘤所实行的。
例7: ⅰ (a) 坠积性肺炎,脑出血和乳房癌
情况的直接后遗症;故选择首先提及者。
ⅰ (a) 肺梗死
ⅱ 三周前对肺癌实行了左肺切除术 例8:
选择肺癌(c34.9)。
c:修饰规则
规则a:
对诊断不明进行修饰,当选择的原因是不明原因,而在证明书上报告了另一种可以归类在他处的情况时,应重新选择死因,就好象不明原因的情况未曾报告那样,除非这些情况能够用于修饰编码才加以考虑。
下面的情况可以看作是不明原因:
i46.9(心脏停搏,未特指);
i95.9(低血压, 未特指);
i99 (循环系统其他和未特指的疾患);
j96.0(急性呼吸衰竭);
j96.9(呼吸衰竭,未特指);
p28.5(新生儿呼吸衰竭);
例1:ⅰ (a) 衰老(r54)和坠积性肺炎(j18.2)
(b) 类风湿性关节炎(m06.9)
编码到类风湿性关节炎(m06.9)。
不理会按照规则2选择的衰老,而应用总原则。
例2:ⅰ (a) 贫血(d64.9)
(b) 脾大(r16.1)
编码到脾大性贫血(d64.8)。
不理会按照总原则选择的脾大,但它可以修饰编码。
例3:ⅰ (a) 心肌变性(i51.5)和肺气肿(j43.9)
(b) 衰老(r54)
编码到心肌变性(i51.5)。
不理会按照规则1选择的衰老,而应用规则2。
例4:ⅰ (a) 咳嗽(r05)和呕血(k92.0)
编码到呕血(k92.0)。
不理会按照规则2选择的咳嗽。
例5:ⅰ (a) 终末期肺炎(j18.9)
(b) 扩散性坏疽(r02)和脑血管梗死(i63.9)
编码到脑血管梗死(i63.9)。
不理会按照规则1选择的坏疽,而应用总原则。
规则b:
对琐细情况进行修饰,当选择的原因是一个不大可能引起死亡的琐细情况,而又报告了一个更严重的情况 ( 除了不明原因或另一个琐细情况以外的任何情况), 则重新选择根本原因,就好象琐细情况未曾报告那样。
如果死亡是治疗琐细情况的一个有害反应的结果,则选择这个有害反应。
例38:ⅰ
ⅱ (a) 龋牙(k02.9) 糖尿病
编码到糖尿病(e14.9)。不理会按照开始选择的龋牙。
例39:ⅰ (a) 嵌甲(l60.0)和急性肾衰竭
编码到急性肾衰竭(n17.9)。不理会按规则2选择的嵌甲。
例40:ⅰ (a) 手术中出血
(b) 扁桃体切除术
(c) 扁桃体肥大(j35.1)
编码到对按照总原则选择的扁桃体肥大进行治疗的有害反应(y60.0)。
例41:ⅰ (a) 败血症
(b) 脓疱性皮炎(l01.0)
编码到脓疱性皮炎(l01.0)。不要抛弃按照总原则选择的琐细情况,因为它被作为另一个情况的原因报告。
例42:ⅰ (a) 呼吸功能不全
(b)上呼吸道感染(j06.9)
编码到上呼吸道感染(j06.9)。不要抛弃按照总原则选择的琐细情况,因为它被作为另一个情况的原因报告。
规则c:
对非特异诊断进行修饰当选择的原因以一般性术语描述了一种情况,而在证明书上用一个术语提供了这个情况在部位和性质方面更精确的信息,则优先采用这个信息更丰富的术语。这条规则常用于当一般性术语作为形容词去限定更精确术语时。
1、结合医学知识加以判断或比较同类疾病的编码大小
例1:ⅰ (a) 脑梗死(i63.9)
(b) 脑血管意外(i64)
例2:ⅰ 编码到脑梗死(i63.9)。 (a) 风湿性心脏病(i09.9),二尖瓣狭窄(i05.0)
编码到风湿性二尖瓣狭窄(i05.0)。
2、结合第三卷索引查找帮助判断
例3:ⅰ (a) 脑膜炎(g03.9)
(b) 结核病(a16.9)
编码到结核性脑膜炎(a17.0)。
ⅱ 子痫惊厥(o15.9)
编码到妊娠子痫(o15.0)。
对早期晚期情况进行修饰,当选择的原因是一个疾病的早期阶段,而在证明书上还报告了同一个疾病的较晚阶段,则编码到较晚阶段。 本规则不适用于一个慢性型被报告为由于一个急性型所引起的情况,除非在分类中对此效应给予了特殊的说明。
例1:ⅰ (a) 三期梅毒(a52.9)
(b) 初期梅毒(a51.0) 编码到三期梅毒(a52.9)。
例2:ⅰ (a) 妊娠期子痫(o15.0)
(b) 子痫前期(o15.9)
编码到妊娠期子痫(o15.0)。
例3:ⅰ (a) 慢性心肌炎(i51.4)
(b) 急性心肌炎(i40.9)
编码到急性心肌炎(i40.9)。
例4:ⅰ (a) 慢性肾炎(n03.9)
(b) 急性肾炎(n00.9)
编码到未特指的慢性肾炎(n03.9),因为对此结果给予了特殊的说明
(见注释)。
规则f:
对晚期效应进行修饰,当选择的原因是在本分类中提供有独立的后遗症类目的某种情况的早期形式,而且有证据表明死亡是由于这种情况的残余影响所致而不是在它的活动期,则编码到适当的„的后遗症类目。
例1:ⅰ (a) 肺纤维化(j84.1)
(b) 陈旧性肺结核(b90.9)
编码到呼吸道结核的后遗症(b90.9)。
例2:ⅰ (a) 支气管肺炎(j18.0)
(b) 脊柱弯曲(m43.9)
(c) 儿童佝偻病(e55.0)
编码到佝偻病的后遗症(e64.3)。
例3:ⅰ (a) 脑积水(g91.9)
(b) 结核性脑膜炎(a17.0)
编码到结核性脑膜炎的后遗症(b90.0)。
例4:ⅰ (a) 坠积性肺炎(j18.2)
(b) 偏瘫(g81.9)
(c) 脑血管意外(20xx年) (i64)
编码到脑血管意外的后遗症(i69.4)。
(b) (a) 慢性肾炎 猩红热 例5:ⅰ
编码到其他特指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后遗症(b94.8)。对肾炎作为慢性的描述意味着猩红热已不再处于它的活动期。
医院死亡证明篇二
甲、本证明应于死亡发生后即由医院(诊所)之医师或由行政、司法等机关之相验人员依式填列,医院死亡证明书样本。
乙、如属行政或司法相验者栏以下之证明改由该等机关及相验人员负责签名盖章。
丙、填写数字请一律以中文大写为之,以符规定(尤其出生年月日及死亡年月日)。
盯填写时请注意各栏间之关系。
戊、本证明书之各栏填写方式如下:
(一)、栏填写死亡者之姓名。
(二)、栏填写死亡者之性别,如为男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三)、栏填写死亡者之国民身分证之统一号码。
(四)、栏填记死亡者之户籍所在地之详细地址。
(五)、栏填记死亡者出生之年月日并就两栏计算出满若干岁填于最后( )内。
(六)、栏填记死亡者之死亡详细时间。
(七)、栏填记死亡者死亡之详细地点及在何场所死亡,如为医院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八)、栏填记死亡者死亡之种类,如病死或自然死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九)、栏填记死亡者之详细工作情形 栏填写在何处(如某机关、学校、公司行号、工厂、田园、林地 … 等名称)并填出办理何种行业(如税务、卫生、行政、买卖商品、种植稻麦制造机械 … 等) 填写何种工作及职务(如业务经理、科长、打字员、会计员、售货员、打铁工、纺织机械操作工 … 等)之详细名称,证明书《医院死亡证明书样本》。
(十)、栏填记死亡者之婚姻状况,如为未婚者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十一)、请参阅1975年审订之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表所订详细分类表(医师用)填列死亡原因。并请注意病因发生之先后关系及发病至死亡之概略期间如伤害致死者请填写其引起伤害之外因。
己、本证明书填具者请填具证书字号及医院(诊所)名称及开业执照字号等。
庚、本证明书之注号栏由卫生单位人员依据死因统计作业手册之规定填写。
注意事项:请携此证明于死亡事件发生或确定后三十日内向户政事务所办理死亡登记。
××字第××号
根据××××(写明调查的材料,包括档案记载、知情人证明等)兹证明×××,男(或者女),于×年×月×日在××××(地点)因××(死亡原因)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1)申请人应向其住所地或者出生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
(2)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或者资料:①申请人的身份证明;②申请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③死亡者的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出具的证明和户籍管理机关注销户口的证明等。
医院死亡证明篇三
新生儿姓名:雨鲁土子,20xx年1月20日13时25分,出生孕周:35+2周,体重2500g,身高:42cm,心率:90次/分。
母亲姓名:阿芒古丽.沙塔尔,职业:老师,文化程度:大专,身份证号:6501025,工作单位: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排乡学校。
父亲姓名:鲁合曼.牙生,职业:老师,文化程度:大专,身份证号:6501083,工作单位: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排乡学校。
经医院检查,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于20xx年2月2日上午12点32分在我院新生儿科经抢救无效死亡。 特此证明。
住院单位(盖章):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