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牛乳制品收购合同 生鲜乳收购合同篇一
乙方:
签订地点:
甲方受 屯(队)全体种蔗户的全权委托(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表该小组全体种蔗户,根据有关规定,就乙方收购甲方所辖村民小组全体种蔗户种植的糖料蔗事宜与乙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个种蔗户糖料蔗种植面积、估产数量:(详见附件二)
二、糖料蔗收购质量标准要求
1.甲方所辖村民小组全体种蔗户交售的糖料蔗必须蔗尾砍至生长点(或称鸡蛋黄)以下15厘米以及无蔗叶、蔗梢、根须、泥沙、干枯霉烂蔗茎、一米以下蔗笋、严重病虫害茎等夹杂物。否则,按乙方甘蔗质量扣杂标准执行扣杂。
2.火烧蔗、霜冻蔗、水淹蔗、枯死蔗等非正常糖料蔗的扣减标准:
2.1火烧蔗:火烧蔗两天内入厂的按正常扣杂,超过两天入厂的每天扣除5%的重量,以此类推,但最多扣除重量不能超过总重量的30%。如甘蔗被火烧后超过八天才砍运进厂的,乙方有权拒绝收购,并通报当地糖料蔗主管部门备案。
2.2霜冻蔗、水淹蔗、枯死蔗等非正常糖料蔗,按受害程度分别扣除1-10%的重量。如甘蔗已严重变质、变味,无生产利用价值的,乙方有权拒绝收购,并通报当地糖料蔗主管部门备案。
3、机械收割糖料蔗的扣杂标准:以政府下发的20__/20__榨季相关糖料蔗质量管理标准为指导,结合乙方糖料蔗质量管理规定,按甲乙双方方共同抽检得出的实际含杂率扣除相应比例的重量
4.必须用麻绳或竹蔑捆扎糖料蔗,由甲方负担。严禁使用剑麻或化工原料制品(如塑料绳)等有毒不易分解的材料捆扎糖料蔗。
三、糖料蔗交售时间、地点、及验收办法
1.交售时间:乙方工厂开榨期间,具体由乙方根据砍运计划安排。
2.交售地点:甲方所辖村民小组各甘蔗种植户种植地最近的晴雨能够通车、无杂物、无污染源的蔗点或乙方在各村屯设立的糖料蔗集蔗、归堆点(糖料蔗中转站)。
3、验收办法:各种植户糖料蔗运到乙方工厂后,由乙方质检人员核对砍蔗通知单与承运单的相关内容是否相符,以及进厂品种是否与报进度品种相符,然后按合同质量要求进行检验、扣杂、过磅。糖料蔗净重以到乙方厂区过磅的过磅数为结算依据,即:净重=毛重-皮重-扣重(扣杂)。
四、交售价格
糖料蔗的交售价格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价格政策执行,分为首付价和最终结算价。
1.糖料蔗收购底价即为首付价。
2.糖料蔗最终结算价格即为榨季结束后由政府有关部门核准并公布的价格。当公布的食糖平均销售价格低于糖蔗挂钩联动价时,糖料蔗收购底价即为最终结算价格。
3.特殊情况下,糖料蔗收购价格需要提前挂钩联动的按政府文件执行。
五、砍运方式及费用负担
1.砍收和运输方式
1.1乙方按“早熟早砍、晚熟晚砍、先宿根后新植”的原则有计划地按抽签排号顺序安排甲方所管辖的小组种植户按砍蔗通知单所规定的时间、品种、吨数砍收甘蔗。
1.2按乙方计划砍收并将甘蔗集中到堆放指定地点(集蔗点),并承担该甘蔗集中堆放过程糖料蔗的承运。
1.3其他的运输方式由双方商定。
2.费用负担:乙方到甲方糖料蔗产地承运,其费用按以下三点执行:
2.1甲方所管辖各蔗户将捆扎好的糖料蔗集中到离糖料蔗种植地最近的晴雨能够通车的地点或乙方在各村屯设立的糖料蔗集蔗、归堆点(糖料蔗中转站)集中堆放,费用由甲方所辖甘蔗种植户负担。
2.2由乙方派车到集蔗点承运糖料蔗,由甲方所辖甘蔗种植户负责组织装车,装车费用由甘蔗种植户负担,运输及卸车费用由乙方负责。
2.3由乙方派车到糖料蔗中转站承运甲方所管辖各蔗户自愿集中到中转站的糖料蔗,由中转站负责组织装车,中转站集蔗、保管及装车等服务费由甘蔗种植户负担,服务费标准为17元/吨(以到乙方厂区过磅时的重量为依据,由各蔗户按集蔗的重量比例分摊),由乙方在甲方自愿接受中转站集蔗、保管及装车等服务的蔗户蔗款中代扣;运输及卸车费用由乙方负责。
2.4乙方派车承运甲方所辖甘蔗种植户的原料蔗需要过渡河的(红阳渡口),过渡河费由甘蔗种植户与乙方双方各承担一半,以乙方系统派车承运单为依据,按车数计算分担。过渡河全部费用先由乙方支付,甘蔗种植户应承担的过渡河费,由乙方在甘蔗种植户相应的蔗户蔗款中代扣;运输及卸车费用由乙方负责。
2.5乙方派车承运甲方所辖甘蔗种植户的原料蔗需要过渡河的(白雪码头),过渡河费由甘蔗种植户与乙方双方各承担一半,以乙方系统派车承运单为依据,按车数计算分担。过渡河全部费用先由甲方所辖甘蔗种植户先予支付,乙方应承担的过渡河费,停榨后由乙方在甲方相应的蔗户账户中返还;运输及卸车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对甲方的支持、服务方式
1.乙方有计划给予有信誉的甲方享受乙方当年制定的有关糖料蔗生产的扶持惠农政策,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2、甲方所辖各个蔗户为了发展甘蔗种植,因资金困难,需要向乙方借款用于购买肥料、农药等农用物资和用于支付甘蔗种植机械化服务费用。
3、甲方所辖各个蔗户向乙方的借款,甲方委托乙方从借款款项中向供应方支付农用物资款项和支付机械化服务费用。
4、甲方所辖各个蔗户向供应方所购买的农用物资的品名、价格、数量及金额以每一批次甲方与供应方双方签字确认的农用物资领取清单为准。甲方需机械化服务方的服务费用以甲方与服务方双方签字确认的机械化服务清单为准(农用物资领取清单机械化服务清单的样本见附件二、附件三)。
5、甲方所辖各个蔗户所需委托乙方支付的农用物资款项和支付的机械化服务费用的合计总额即为甲方向乙方的借款合计总额。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借款协议。
6、甲方所辖各个蔗户同意乙方在甲方20__/20__榨季出售给乙方的所得蔗款中扣除甲方向乙方的借款,如甲方的甘蔗款项不足以扣完其偿还的借款的,由甲方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向乙方偿还,直至还清为止。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1.结算方式:甲方各蔗户糖料蔗进厂过磅后,在合同规定的结算期限,甲方各蔗户凭有效证件、糖料蔗交售票证到当地乙方指定的银行领取蔗款。
2.结算期限:糖料蔗进厂后按进厂糖料蔗净重量结付收购底价(即首付价),最终结算价以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价格为准,蔗款的结算按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1各种植户按照与乙方签订的有关甘蔗种植扶持合同约定取得乙方提供的种植糖料蔗的有关优惠扶持、服务。
1.2甲方甘蔗种植户可自由选择是否将糖料蔗集中到中转站,若将糖料蔗集中到中转站,视为甲方甘蔗种植户自愿接受中转站集蔗、保管及装车等服务及服务费标准并同意乙方在糖料蔗进厂蔗款中代扣相应的服务费。
1.3有权拒绝乙方代扣合同以外的费用。
1.4有权举报乙方农务工作人员、运蔗司机及糖料蔗中转站损害甲方利益行为,并要求赔偿损失。
1.5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负责将所管辖各蔗户种植的糖料蔗向乙方销售糖料蔗。各蔗户的糖料蔗不得擅自向乙方之外的第三方销售糖料蔗。
1.6甲方有义务按乙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1)、如实填报各甘蔗种植户种植面积、品种、产量及有关资料;(2)、负责组织甘蔗砍运统一的砍蔗编排。
1.7甲方有义务负责各蔗户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交售糖料蔗。
1.8按乙方的砍蔗通知单安排各蔗户砍收糖料蔗并通知乙方安排运输。
1.9负责监督各蔗户按期归还乙方借款给各蔗户的各项资金。
1.10为确保食品安全、甲方保证各蔗户不能在糖料蔗生产中使用国家明文禁止的农药,农药的使用需符合《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的相关要求。
1.11在糖料蔗上可使用的农药必须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在收获前使用的应确保达到安全天数以上使用。
1.12甲方各种植户有义务将各自集蔗的蔗台清理干净,确保装车时无铁器、石头等杂物夹入甘蔗装车,甲方有责任监督蔗农不得用钢管等钢材加高车厢拦蔗,不准用木头插蔗,如因此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经济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的权利义务
2.1有权按合同约定收购糖料蔗。
2.2向甲方各种植蔗户提供种植糖料蔗的有关优惠扶持政策,有权在支付甲方各蔗户交售糖料蔗款中优先扣除垫支给甲方各蔗户的各项扶持资金。
2.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种植蔗户提供糖料蔗良种良法、推广技术服务。
2.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收购糖料蔗。
3.双方的共同义务
蔗区道路建设、维修由双方共同完成。乙方根据年度修路计划投入修路资金、材料,甲方有义务组织各蔗户参加所在村小组组织蔗区道路的修建、维护。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1如有蔗户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向第三方出售应向乙方交售的糖料蔗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未向乙方交售部分蔗款总值25%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
1.2甲方各蔗户未按时完成砍蔗任务或未按照砍收通知吨位要求堆放到指定的地方,而提前上报运蔗计划造成乙方派车运蔗落空的,甲方各蔗户承担该车放空费(汽车车型150元/车、中拖、时代金刚车型70元/车,后推车型50元/车),放空费由乙方从甲方进厂糖料蔗款中抵扣。
1.3甲方未按照乙方安排的砍蔗通知要求擅自安排蔗户砍蔗并已承运至乙方厂内的,乙方按无证乱砍糖料蔗作扣减重量10%处理。
1.4各蔗户不按乙方砍运通知单规定的重量限量要求砍蔗,入厂过磅净重超过限量5%以上的,由乙方按超过限量的10%扣减该车次糖料蔗重量,由乙方从甲方各蔗户进厂甘蔗款中扣除,所扣蔗款作为本蔗区良种补帖及蔗路维修等,并由所辖的糖业主管部门监督公开使用;入厂过磅净重低于限量5%以上的,由乙方从甲方各蔗户该车蔗款中抵扣以补偿乙方车辆的亏吨【补偿标准:{[限量*(1-5%)-实际运量]*运价*运距+短补}】
1.5甲方各蔗户不得在同一车厢内混装不同价格品种的糖料蔗进厂,否则乙方一律按该车最低价格的品种的首付价收购,属于恶意造假(俗称包心蔗)的,乙方除了按该车最低价格的品种的首付价收购外,并另外扣减该车甘蔗重量的5%。
1.6甲方各蔗户必须一天24小时内保证有人负责装车。若承运车辆到装蔗点并已通知蔗主装车,如因长时间(超过3个小时以上)无人装蔗。乙方有权取消进度或延期派车,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由此造成车辆放空回车的,甲方承担该车的放空费。
1.7甲方蔗户未按质量要求砍蔗的,乙方有权责令甲方各蔗户翻工合格后方能派车承运或过磅、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8甲方所管辖蔗户未按合同规定,违约把糖料蔗销售给第三方,甲方有责任督促各蔗户偿还乙方扶持甲方蔗户的所有费用,款项从甲方蔗户的其他蔗款或银行账户扣减,并从下年度起三年内不再扶持。
2.乙方违约责任
2.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收糖料蔗的,并按该车甘蔗款总额的25%向甲方蔗户支付违约金。
2.2 在蔗款兑现中,代扣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费用,造成甲方甘蔗种植户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陪偿。
3.免责条件
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并提交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出具的书面证明后,可根据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十、特别说明
1.甲方所辖范围的全部种蔗户愿意委托甲方全权代表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对甲方的代理行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产生的法律责任。
2.甲方所辖范围的种蔗户已知悉本合同内容,承诺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3.甲方所辖范围以独立种植甘蔗的家庭并在乙方蔗农系统备案的户名为一户种蔗户。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项
十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从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全部付清当年榨季甲方各蔗户蔗款时止。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盖章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牛乳制品收购合同 生鲜乳收购合同篇二
托养方(甲方):
饲养方(乙方):
为了促进农村养殖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三黄鸡饲养、收购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饲养期限: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的期间内,乙方为甲方代养的三黄鸡其鸡苗、饲料必须是甲方提供的,饲养到符合标准时由甲方全部回收。
二、乙方代养的三黄鸡苗鸡、饲料、兽药等物资资金全部由甲方垫付,在乙方该批成鸡回收结算时还回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优质鸡苗,在进雏5天内不属于乙方人为造成死亡的由甲方负责。
四、鸡苗价格每只作价______元,乙方在收到鸡苗后,乙方在实收收据上签字。
五、为了保证三黄鸡产品的质量,乙方在饲养期间必须使用甲方指定___________或_________饲料,由甲方统一组织供应,乙方在收到饲料后,在实收收据上签字。
饲料规格价格:______
六、乙方必须按照某某专业合作社《三黄肉鸡饲养简明技术手册》的技术要求管理饲养三黄鸡,甲方技术人员定期对乙方饲养管理进行技术、防疫、药品、药器械使用等上门服务指导、监督。
七、成鸡回收:三黄鸡收购标准,健康的体重在2.0—2.7市斤/1羽,每市斤价格_______元;不符合标准的作次鸡,价格面议。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
九、乙方饲养的三黄鸡达到收购标准后,甲方接乙方通知后应当在___日内由甲方前来收购,延期收购的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每只肉鸡饲养费__元。
甲方未完成合同收购数的,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天按照延迟部分价款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甲方提供的苗鸡、饲料、技术指导等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十二、甲方向乙方收取饲养保证金___元,饲养期满饲养保证金无息退还。
如乙方擅自向他人出售代养三黄鸡的,甲方不退还饲养保证金,同时可以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因乙方饲养管理疏忽、乱用或滥用防疫、消毒和药品造成鸡死亡或损失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鹿城工商分局藤桥工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①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其他约定:______。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共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藤桥工商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牛乳制品收购合同 生鲜乳收购合同篇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
收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收购时间与数量
1、计划收购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收购总量为____公斤,收购总量上下浮动范围为:____%。
第二条:收购价格
标准乳收购价格为____元/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第三条:质量要求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1)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2)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乳;
(3)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5)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第四条:结算方式
1、收购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销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收购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付清上个月的货款,具体支付货款日期为每月的____日至____日,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检验方式
1、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48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第六条:交付时间和方式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____日时至____时。
收购人收购的时间为每____日时至____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第七条: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为生鲜乳收购站;
2、履行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应提前日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购销计划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2、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3、销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生鲜乳,给收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收购人不予收购,由此给收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人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购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销售人(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