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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烟花工作总结通用篇一
为切实改善全镇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月25日下午,根据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白龙桥镇召开全镇二环以内烟花爆竹禁限燃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市建设局、市人力社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科技局、区宣传部等专项行动联系部门到场指导。
禁限燃区域为市区二环路以内(主要包括5和村(社区):洞溪、怡村、三联、高桥、金奥社区),除x年2月18日、2月19日、3月5日可以适当燃放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外,x年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全年禁限燃区域则包括镇内3家文物保护单位、3个文物保护点,60家医疗机构、34所幼儿园、7所中小学校、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等。禁止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主要包括该镇内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以及从非法渠道流入、无专用封签、无批发企业防伪标签的产品;拉炮、摔炮、砸炮、擦炮等经摩擦、撞击、挤压即可自燃、爆炸的`等危险性大的产品和装药量、尺寸、配比超标的各类烟花爆竹。
自动员会召开后,白龙桥镇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层层落实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并进行考核评比,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开展宣传,使民众充分认识烟花爆竹禁限燃行动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目前,白龙桥镇开始向各学校、单位发放倡议书(由各学校落实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并制作禁限燃相关宣传广告和普通话版广播稿录音。根据通告、管理办法、宣传口号和广播稿认真开展村(居)民的禁限燃劝导工作,确保宣传工作不漏户,措施到位,要求一律不得举办迎龙灯等大批量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和严禁学生玩拉炮、摔炮、擦炮等行为。其他各行政村(社区)对照方案,结合实际,认真排查问题,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从2月4日(立春)开始,各管理处要组织人员到村开展路面宣传、劝导工作。各部门通过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配合联动、加强合力,对重点区域开展重点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禁限燃工作取得成效。镇机关干部根据联处安排,深入到各村指导禁限燃工作落实,与管理处干部一道走村入户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镇纪委则将定期对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
禁止烟花工作总结通用篇二
为营造平安、文明的节日氛围,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20xx年1月13日上午,霞涌街道应急办联合执法办、霞涌派出所、霞涌市监所分成两个小组对辖区内开展打击销售烟花爆竹行动。
在行动中,执法人员认真细致地对辖区内超市、杂货店、批发部等店铺进行逐一检查,严禁商户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共检查22家场所(其中非法储存炮竹1家),收缴爆竹3盒。同时,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宣传等方式向经营者和周边群众耐心普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和违反相关规定可能受到的`法律处罚,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违规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下一步,霞涌街道办将持续加强对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巡查排查力度,加强流动宣传车日常宣传工作,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禁止烟花工作总结通用篇三
春节临近,为切实做好辖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连日来,河南开封尉氏县邢庄乡政府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邢庄乡政府组织乡执法大队人员和夜间值班人员,组成巡逻车队,深入邢庄乡31个行政村,做到村村必到,通过夜间巡逻车播放的宣传音频和夜间巡逻,多形式的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并在巡逻过程中给商户和村民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告诫村民要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的.相关政策,过一个安宁祥和的新春佳节。
通过连日来的禁燃禁放宣传夜间巡逻工作的开展,不但让辖区村民意识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而且进一步提升了村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从而营造了自觉禁燃禁放的良好氛围。
禁止烟花工作总结通用篇四
为切实做好我区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共同营造我区欢庆、祥和的氛围,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活动,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小组,统一部署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并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网格下沉人员对辖区工业企业负责人进行口头宣传,告知燃放烟花爆竹可能会引发的严重后果并明确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微信群、qq群、美篇等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
3、在2月3日(农历十二月廿九)至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七)这个重点时间段,通过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以及保安人员,加强对我局禁放烟花爆竹区域的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网格涉及的工业企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督查。
禁止烟花工作总结通用篇五
春节将至,为了正确引导辖区居民文明过新年、提升辖区空气质量,打好环保攻坚战,减少环境污染。近日,汶上县南站街道网格员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进行宣传。
网格员通过在宣传栏张贴禁燃禁放宣传海报、在辖区醒目位置拉设禁燃禁放条幅、在网格微信群转发等形式,宣传禁燃烟花爆竹的政策及相关报道,并面对面向辖区居民和商户发放禁燃禁放宣传单页1200余份,向居民详细讲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带来的不良影响以及可能带来的危害,倡导居民不买卖、不燃放,自觉选择文明、环保、绿色的.庆祝方式。同时,还利用移动喇叭循环播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标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
通过这次宣传活动,让辖区内更多的群众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既营造了浓厚的禁燃氛围,又增强了辖区居民的禁燃意识,有效消除了辖区内的安全隐患。
下一步,南站街道将组织网格员配合执法大队对辖区商户进行排查,争取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营造和谐、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环境。
禁止烟花工作总结通用篇六
优秀作文推荐!为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敖汉旗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限时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有关要求,旗城管局围绕“三项举措”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响声”。
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禁燃工作。召开“禁燃禁放”专题会议,传达全旗禁燃工作会议精神,对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执法人员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劝导、制止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网格化巡查制度,落实了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为统筹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宣传劝导,营造强大声势。通过走进社区、广场、市场等场所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执法车流动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禁燃禁放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禁放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知晓率,力争得到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执法管理,严控燃放行为。针对春节期间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合理安排执法力量,采取正常班与错时班,重点部位守点监管与全方位巡查纠章结合,文明执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严管重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禁放巡查,依法开展街头流动、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的执法工作,负责依法取缔禁放区域内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
截至目前,市容市貌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名,发放宣传单5000余张、出动5辆宣传车进行宣传。下一步,旗城管局将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物业服务小区等公共区域禁放烟花爆竹作为执法值勤、监管检查的重点,强化部门协作,不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发现非法设摊售卖、非法燃放情况,及时协同劝阻制止,确保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禁止烟花工作总结通用篇七
我校贯彻落实柳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主题宣传工作通知》(柳环发〔20xx〕1号)文件精神,采取强化领导、加强宣传、巡逻监管的方式,狠抓春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落实,确保了节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让广大师生度过了一个安全和谐的春节,为改善柳州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营造过“环保年”氛围献出一己之力。现将春节期间我校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为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行政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教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2、在散学典礼暨法制报告会上,学校政教主任对全校学生进行了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清楚禁放和限放区域、时段、品种等,引导学生增强安全燃放意识,自觉过“环保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开展了“不燃放烟花爆竹主题活动”师生签名承诺活动。在20xx年寒假致家长、孩子一封信中,学校大力宣传了这一活动主要内容。
3、借助柳州市教育网站、柳州市和平路小学教育集团微信平台,对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宣传。
4、我校春节期间,在校门口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横幅“不燃放烟花爆竹,守护龙城蓝天”,向校园周边居民进行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意识宣传。
6、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逻。在假期中,由学校的行政值班带队,校园保安配合,每天至少2次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巡逻,发现有违规燃放的,立即勒令其停止燃放。
通过我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寒假期间行政组成员和保安认真值班看护,每天加强巡逻,校园内无一次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确保了校园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宣传工作做到了“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扩大宣传覆盖面,确保了主题活动的宣传效果。
禁止烟花工作总结通用篇八
优秀作文推荐!春节将至,为全面落实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工作,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江西新余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城东派出所、区城管局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专项整治行动。
提高意识,加大宣传。执法人员坚持巡查和宣传相结合,向经营者和消费者普及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和禁燃禁放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禁放良好习惯,做到宣传不漏一户,达到人尽皆知的`效果。集中宣传和检查,让辖区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切断源头,加大巡查。执法人员对农贸市场、酒店及沿街门店进行地毯式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辖区内各类零售店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实行动态监管,同时,加强社会面流动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巡查,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力度,力求从根源上消除烟花爆竹销售行为,确保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真正落实地、见实效。
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发放《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告知书》《关于20xx年春节期间全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共89份,累计检查各类经营户37家,暂未发现有违法销售禁燃烟花爆竹行为。下一步,执法人员将持续开展多维度、全覆盖排查宣传,做好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及预防工作,确保节日安全,切实落实禁放责任。
禁止烟花工作总结通用篇九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市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市社会安全稳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强化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零售网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的工作目标,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一)市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刘学普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泰来任副组长,重庆警备区、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供销总社、市教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市政委、市交委、市商委、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文化广电局(市文物局)、市公安消防总队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燃放办),由王泰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任常务副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邝海、市供销总社副主任杜朝刚任副主任,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供销总社、市交委等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春节期间,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和市燃放办合署办公。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性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市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有关部门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组织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及考核。
(三)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公安部门: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工商部门: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供销部门:负责做好全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质监部门: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交通部门: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
市政部门: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商业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3.积极受理各类举报线索。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要积极受理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并现场督办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和查处。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三)加强燃放安全宣传,增强广大市民自律、安全意识。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主题,开展多形式、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自律意识、公德意识和安全意识。
1.突出宣传重点内容。加强对《条例》有关规定的宣传,引导市民按照“四定”要求,不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禁止及允许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引导市民到合法销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产品;加强安全燃放知识宣传,让市民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操作知识,防止因不当燃放引发火灾和伤亡事故;加强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突出宣传重点对象。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宣传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村庄、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发放《致广大农民的一封信》、宣传品及案例、图片、现身说法等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自觉杜绝酒后燃放、违规燃放行为。元旦前后,市教委要组织各区县(自治县)中小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每所学校对中小学生开展一堂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教育课,使宣传工作进学校。市建委要组织全市建筑单位,对春节期间留渝民工开展“争做守法新农民工”宣传教育活动,发放限放宣传品,使宣传工作进工地。重庆警备区要组织驻渝部队及部队医院、疗养院等开展“维护燃放法规严肃性,我为第二故乡和谐社会建设作贡献”的专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部队。
3.丰富宣传教育形式。春节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充分发动各级基层组织,在社区、村社广泛开展“遵守燃放规定,共创和谐家园”宣传活动;要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散发宣传资料,接受市民咨询等。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道的形式,加强燃放安全宣传。要创新宣传方式,采取向市民发送“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的提示性手机短信,在车站、码头及街头大型显示屏播放宣传短片及网络宣传等向市民宣传教育安全燃放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四)划定禁限放区域,开展安全检查。
1.严格划定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20xx年1月5日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完成本地区禁放、限放区域的划定和向社会公布工作。20xx年1月10日前,禁放区域场所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醒目的禁放标识设置、张贴工作,由行政区域内安监部门督促落实。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禁放范围的划定标准,也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志。
2.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落实监控措施。20xx年1月10日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安保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20xx年1月25日至2月9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3.加强销售点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对许可的销售网点,全市各级安监、公安、工商部门要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对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同时,安监部门要加强销售网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要组组织专门力量,加强销售点安全监管,每个销售点必须有1―2人专门看护,尤其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周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
(五)强化现场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1.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维护。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建立社区燃放秩序自治组织,组织社区志愿者,维护燃放秩序。特别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居(村)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划定维护力量责任区域,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群都有干部、群众看守。各地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由各单位组织力量进行严防死守,要明确看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要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绝对安全。
2.强化消防灭火和伤员救治措施。20xx年1月10日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街道社区,集中开展清理可燃物行动,消除火灾隐患。要督促限制燃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自备消防力量,配备简单灭火器材,积极开展消防灭火演练,掌握灭火知识,在第一时间对火情进行有效扑救、控制。市公安消防总队要针对居民棚户区、危旧房密集区、消防车通道不便路段等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场所,制订消防灭火预案,落实值班执勤力量。在重点时段,要启动二级战备方案,派出消防车在各主要道路上进行巡视。市卫生局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3.加大非法燃放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严肃查处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以及“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行为。要加强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各地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ga183―xx)的有关规定,提前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燃放。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全面认真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全市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行政区域内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将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情况报送,畅通信息渠道。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燃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市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20xx年12月31日前报市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0xx年2月15日前报市燃放办公室。所报材料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送。
禁止烟花工作总结通用篇十
根据通区安办〔20**〕3号《达州市通川区20**年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龙滩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我乡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对全乡辖区内7家烟花爆竹门市进行了全面专项安全检查。根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具体要求,严格安全准入条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辖区烟花爆竹门市,存在烟花爆竹未完全入专柜,香、蜡、纸混装等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2、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超量储存现象,经营门市混乱,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3、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无人看守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2、进一步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
4、积极配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对烟花爆竹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排查工作。
禁止烟花工作总结通用篇十一
为进一步做好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不断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遂府通〔20xx〕2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xx〕13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市城管局高度重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船山区、经开区、河东新区城管(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管局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及市禁燃办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工作,做好对销售业主的排查宣传工作,配合牵头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采用多种形式,不同渠道,全面开展禁燃宣传工作。一是在各小区、主要街道发放、张贴《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二是在街道、人员密集场所悬挂禁燃宣传标语、横幅、设立禁燃烟花爆竹宣传车等,提高市民对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的知晓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组织执法队员走访各大超市、小卖部、专营店等销售点进行禁止售卖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明确要求,做好源头管控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计发放18300余份宣传资料,禁燃工作得到广大市民的广泛支持和参与。
一是20xx年11月上旬市城管局数管中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城区销售烟花爆竹情况的前期摸底排查工作,摸底数据显示市城区涉及销售烟花爆竹商家共341家,并将摸底情况及时移交安监和公安部门。二是各大队、中队积极开展沿街门店巡查工作,教育、引导商户自觉遵守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依法查处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污染路面行为。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销售爆竹、高香大蜡流动摊点进行整治。整治期间共计出动执法力量3100余人次,执法车辆610余辆次,共清理占道经营烟花爆竹350余起。三是加大对投诉举报的处置力度。集中整治期间共接到1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关于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投诉,已及时进行纠正处置并加强对当事人的宣传教育。四是联合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1月起,共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39次,出动各类行政执法人员715人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2人次,截止2月10日,共制止、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91起;查处烟花爆竹524箱(件),其中鞭炮328箱,烟花85件,小烟花111件。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力量有限,无法做到无死角监控,局部地方仍然出现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我局将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继续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建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常态化检查,持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专项整治工作。
禁止烟花工作总结通用篇十二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x府办发〔20xx〕309号)要求,双江街道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工作,实现了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辖区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未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确保全街道人民过上了欢快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街道于20xx年x月xx日专题召开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议,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针对除夕、元宵重点时段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二是成立了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杨桂林任组长,副主任何先友任副组长,双江派出所、工商所、综治科、安监科、城管科、财政科、社事科、民政科林业站、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各村、社区支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科(以下简称街道燃放办),由安监科长余江游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具体工作。
一是各村(社区)分别召开了不同层次的宣传动员工作会,采取书写标语、制定传单、张贴公告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确保宣传不留空楼和死角,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引导市民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烟花。在引导中做到强化“四个禁放”,即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
各社区(村)积极深入排查隐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一是排查建(构)筑物隐患。重点清除棚户区、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保持消防器材完好、数量充足、消防通道畅通。要对地下管线、下水道进行检测、维护、清理,加强社区居民楼化粪池的检测和清淘,做好防燃、防爆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二是排查重大危险源隐患。对本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电力设施、小区化粪池和危化产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三是排查销售点隐患。对许可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的积极报告。
各社区(村)明确了以支书为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带头值班巡查,并对燃放烟花责任区域落实了巡逻守护人员。并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对加油站、小区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巡逻员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采取“一对一”24小时守护。街道安监科在除夕、元宵夜对每一个社区都加强了巡逻守护和现场督查。街道值班人员并采取电话抽查方式,督查了各社区值班在岗情况。
禁止烟花工作总结通用篇十三
xx县供销社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政府及州供销社的领导下,在县安监局的指导下,系统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积极努力,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与xx供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召开会议,学习贯彻x安发(20xx)x号文件精神,安排布置开展系统20xx年度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社开展整治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xx县供销社根据x安发(20xx)1号文件《关于印发xx县20xx年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社领导高度重视,结合系统实际,于20xx年4月3日召开会议,研究安排开展系统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各基层社、公司负责人,县社机关全体干部职工21人参加了会议。xx副主任对开展系统今年供销系统的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作出了安排。
会上,重点强调了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强调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依法依规抓好烟花爆竹的安全整治工作。
由县供销社xx副主任任组长,安保科长xx副组长,县社安保科xx、县土产公司xx各基层社(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县社安保科,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系统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
按照县安委办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烟花爆竹清理整治工作。一是结合各种春节期间和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组织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进行检查、清理,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大检查。20xx年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178本,与经营户签订《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责任书》178份,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138次,检查部位269处次。开展烟花爆竹市场清理整顿37天,参检人员413人次,出动车辆197台次,打击非法经营户5户,共没收烟花爆竹189件,值30000元,共开支烟花爆竹整治费用55000元。为系统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打下了良好基础。
我县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安监局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通过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系统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的.整体发展,做到组织领导、人员、措施、检查、经费投入五到位。由于工作扎实、有效,20xx年“春节”期间我县未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为确保全年全县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在突出喜庆、祥和气氛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安全效益的共同发展。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x安发(20xx)x号文件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领导,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常态化。
2、严格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审核发证工作。
禁止烟花工作总结通用篇十四
春节将至,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给辖区内居民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近期,金坝街道双凤社区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活动前,社区工作人员首先通过微信群转发《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和《关于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等相关政策宣传禁燃禁放。随后又深入村民组和辖区内进行入户宣传,并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倡议居民在春节期间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美好环境,做禁燃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引领者和监督者,增强辖区内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文明过新年。
这次禁燃禁放宣传活动,既提高辖区内居民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又营造了人人争当文明市民、共建和谐安全社区的浓厚氛围,为辖区居民群众创造一个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