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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工作情况报告篇一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根据xx卫生厅下发的浙卫明电xx号《关于开展“金箭一号-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卫生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所紧紧抓住“作风建设年”这一契机,围绕“平安嵊泗”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工作总结:
我所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职能科室成员为组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次活动高效有序开展。专门召开全体卫生监督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明确和落实了工作任务、范围、重点、要求和检查时间次数,所主要领导还作了工作动员,使他们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责任感。
为确保这此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充分发挥各乡镇卫生监督分所的作用,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和副食品店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学校订购集体餐时是否确认生产经营者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及原料卫生质量的检查,主要检查索证资料、标签标识及感官质量;餐饮单位加工食品使用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餐具消毒设施设备及消毒工作的落实情况;中小学校是否供应卤味等冷菜,学校食堂是否有外购冷菜凉菜等作了重点检查。共检查了学校食堂11所、学校周边餐饮摊店1xxxx、学校周边副食品店2xxxx。检查情况表明,我县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卫生总体秩序良好。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餐具不消毒、无有效卫生许可证等。对发现的这些问题,我们作出了相应的措施,如对xxxx有问题的单位,发出限期整改意见书,坚决要求这些被检查单位予以整改;对xxxx无有效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进行了取缔。此外,我们还xx城管大队对学校周边的流动摊点进行了坚决取缔,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监督到位。
由于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为了使这此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能够长效,我们借这次活动,建立了多部门联动,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建立了检查结果通告制,通过县有线电视对卫生状况优良或卫生状况不合格的摊店、食堂、副食品店等进行通告,利用媒体的力量达到震撼作用。同时加大了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此次整治成果,使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深入人心,努力营造一个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卫生安全的良好局面。
总之,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在领导的重视下,在广大监督员的积极工作下,取得了良好的实效。但这离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不断克服薄弱环节,努力提高我县的食品卫生水平,让广大市民群众对食品消费质量放心,为我县实现又好又快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食品卫生安全局面。
排查工作情况报告篇二
现在,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主任会议汇报我县宗教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县宗教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我县现有佛教、道教和基督教三大宗教,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协会和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四个宗教团体,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及民间信仰场所195处,其中宗教活动场所86处(佛教场所11处,道教场所58处,基督教场所17处),民间信仰场所109处,全县已备案宗教教职人员58位(佛教10位,道教32位,基督教16位)。
(一)强化依法规范管理,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是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文明敬香 建设生态寺观”、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佛道教专项治理、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等专项行动,202-年创成省级和谐寺观教堂达标场所5家、三星级场所3家,实现全县宗教场所网格化覆盖率与“户籍化”管理率均达100%,实现近三年宗教场所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是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管理。继续推广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会计代理办法,健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目前全县登记场所银行立户率达90%。同时,规范场所日常管理,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对流动教职人员日常管理,确保我县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率100%。
三是积极引导宗教界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开展“五水共治·五教同行”“慈善一日捐”等活动,广泛发起倡议,组织宗教团体、宗教界代表人士和有威望的教职人员,走进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开展慈善宣传,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参与殡葬改革、扶贫助困、助老助医等社会慈善公益事业。近年来,全县宗教界共募得善款20余万元。
(二)着力突破重点难点,切实做好涉宗违法建筑处置工作。
我县于202-年2月全面开展“三改一拆”涉宗违建处置工作,202-年7月全面完成49家涉及违建的宗教场所处置工作及民间信仰场所20%的拆改任务,拆除“三超”标志物3处,顺利通过了省级检查督导组检查。在“三改一拆”涉及宗教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中,我县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也没有发生在互联网上发布负面信息等其他影响宗教界的不利事件。
一是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无神论”教育,坚持以非宗教化的方式处置宗教违法建筑,做到党员干部带头支持、带头拆违、带头劝导。坚持“自拆为主、强拆为辅”的工作原则,深入村居反复宣传“三改一拆”相关政策,切实做好宗教界人士和信众的思想引导工作。
二是大力强化处置措施。自202-年2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摸3次,反复核实工作底数,全面完善所有宗教场所户籍化档案,真正实现“一场所一档案”“一违建一档案”。突出“三沿两侧”、五岛沿线等重点区域,采用“一庙、一堂、一策、一议”的方式,综合运用“拆改用”等各种手段,针对实际情况,分类做好甄别处置工作。
(三)紧跟省市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
我县于202-年9月份开展“同心同行·共建和谐”试点工作,至11月份共分类遴选18家场所,现已进入拓展试点阶段。
一是组织部署迅速周密。活动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宗教界“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洞委办发〔2015〕23号),实行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和统战部长挂钩指导等工作制度,形成了由县委统战部牵头、县民宗局负责、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保障活动扎实推进。
二是谈心交心全面深入。我县以实现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和驻教联络员两个全覆盖为抓手,深入开展谈心交心工作,县四套班子领导、街道(乡镇)领导全面挂钩联系宗教场所,明确驻教联络员“三必清、三必到”的工作目标,建立联系交心常态机制,目前,已累计谈心谈话2000余人次。
三是宣传教育纵横到位。全面推进政策法律宣讲活动,在党报党刊100%进场所的基础上,组织宣讲团前往试点场所,开展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大宣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并在宗教团体负责人、场所管理负责人等宗教界人士中,推广使用浙江手机报、浙江新闻移动客户端,全面推进主流价值理论宣传。目前,已组织宣讲活动21场,受宣讲教育5000余人次。
四是日常服务积极主动。制定分片包干联系服务制度,由统战(民宗)干部分片联系街道(乡镇)民宗所和试点场所,指导健全场所安全、财务等日常管理制度,配合场所落实活动具体措施,帮助场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协调人员矛盾纠纷等实际困难,实行“全面、全程”服务。
五是依法管控到位有力。研究制定《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新增违法建筑管控办法》,实行街道(乡镇)宗教领域违建情况“每月一报”和“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宗教领域违法建筑控旧禁新工作。完善宗教情报信息网络,强化场所的日常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扎实推进村民中心建设,整合提升公共服务功能,促成一部分群众回归健康生活新常态。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民间信仰事务管理。
一是做好民间信仰场所编号登记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对全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普查,摸清民间信仰场所基本情况以及民间信仰活动类型、规模、方式等情况,并汇总建档,实行信息化管理。
二是规范管理民间信仰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实行民间信仰活动街道(乡镇)审批、民宗局备案的制度,规范管理民间信仰活动。
三是健全场所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指导民间信仰场所建立民主管理组织,明确场所管理负责人,目前,全县所有场所均已建立管理组,并参照道教活动场所办法,根据需要建立人员、财务、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70%场所已完成制度上墙。
一是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建设需求强烈与场所新建、改建难以审批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我县部分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已被鉴定为d级危房,确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另一方面,部分场所存在比大求精,相互攀比的情况,近年来我县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建设需求尤为强烈。但自去年开始,为进一步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巩固宗教领域违法建筑处置工作成果,省市民宗部门要求全面停止宗教场所新建、改建审批工作。场所建设需求和场所建设审批工作两者之间存在巨大矛盾。
二是非法活动偶有发生。我县宗教领域总体稳定,但近年来,仍然偶有发生乐清、瓯海等地的一些非法传教人员到我县进行活动,去年我县成功制止两起外来人员到我县开展非法传教活动。
三是宗教团体建设亟需加强。目前,我县的宗教团体建设薄弱,宗教团体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对宗教场所及教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力度不够。道教协会对教职人员难以形成有效管理;佛教协会多年未换届,作用有所弱化;基督教两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家长制”管理现象,和部分下辖场所存在矛盾。
四是执法依据不足,且执法主体不健全。当前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是《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而《条例》中有些规定为原则性条款,没有较为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严谨现象。此外,洞头县民宗局现下设一个全额事业编制单位民族宗教执法队,在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执法队属于事业单位,存在执法主体不规范,工作难于全面、有效开展等问题,不利于我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展开。
(一)进一步强化宗教(民间信仰)场所管控工作。开展宗教工作“大排查”,全面排摸违法宗教建筑底数,特别是宗教标志物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并研究制定处置工作方案,争取提前全面完成整改处置工作。开展“三改一拆”涉宗违法建筑处置工作“回头看”活动,按照巩固率100%的要求,全面落实街道(乡镇)宗教领域违建情况“每月一报”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宗教领域新建违建零增加。积极探索规范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拆改建审批程序,推进场所权证补办工作。同时,做好全县宗教场所总体布局规划,根据我县人口规模尤其是三大宗教的信众人数,为今后场所的管理布局预留空间,以规划来引领宗教场所的合理分布。
(二)全面推进“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围绕“五进场所、十大举措”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联系交心工作,重点围绕依法治国、宗教政策、反邪教、洞头民间金融风险、土地、规划、消防等内容,广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大宣讲活动,传播党和政府的“好声音”,坚持不懈地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持续深化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星级场所评定工作,以安全和财务工作为重点,加强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财务监管体制,强化场所自身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宗教情报信息网络,严格规范宗教活动审批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形成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长效机制,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全力将我县打造成为“宗教净地”。
(四)高度重视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积极选送优秀宗教人才到上级宗教院校培训,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等方面教育,鼓励其深入学习研究本教教义教规,全面提高宗教教职人员自身素质。同时,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要求,加强场所和团体优秀管理人员培养,协助届满的宗教团体开展换届工作,切实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在协助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及自身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努力发挥宗教积极作用。开展宗教(民间信仰)民俗文化研究,追溯洞头原始宗教(民间信仰)民俗的起源和发展过程,充分挖掘宗教文化内涵,做好宗教与文化、旅游相结合的文章,助推旅游经济、民俗文化、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弘扬传统文化积极向善的精神。进一步提升放生活动,组织开展第五届放生节活动,开展常态化放生。引导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参加公益慈善活动,支持洞头经济社会建设。
(六)协助解决党员信教问题。在党员干部中长期开展理想信念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开展信教党员排查,将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同参加民俗文化活动区别开来,对查明确实信教的党员,帮助做好信教党员教育转化工作,对思想上依然摇摆的党员,要求进一步摆明态度,坚定立场,确保“红色阵地”不变味,“红色能量”正传播。
主任、各位副主任,洞头宗教工作的成绩离不开县人大的关心和支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上下一心,克难攻坚,为完成“海上花园”的建设目标继续努力。
排查工作情况报告篇三
一年来,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市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矛盾纠纷股调的耐心指导下,我镇以预防在先、化解在前为目标,以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矛盾为突破口,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一年来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精心部署。
镇党委、政府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一是及时组织全体镇村干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明确了全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目标、任务。今年来,我镇将“民转刑”命案防范工作作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首要任务。二是坚定扛起属地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一起抓,并建立矛盾纠纷划片包干台账,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对于突出问题和矛盾,镇党委、政府及时组织相关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矛盾双方进行研究会商,最大限度调解矛盾纠纷。
(二)全面摸排,突出重点。
我镇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通过走访座谈、调研等多方式深入开展纠纷“全覆盖”排查,对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损害赔偿、劳动社保、生产经营等重点领域实行“拉网式排查”,对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吸毒、闲散青少年、留守妇女儿童、特定利益群体等重点人员做到“逐个排查”,全面收集各类苗头性、趋向性、行动性信息,建立了矛盾纠纷台账,做到矛盾纠纷全面掌控。
(三)全面化解,有效调处。
根据矛盾纠纷的复杂难易程度,我镇按上级要求全面推行四级调处制度,对群众之间发生的吵架等小纠纷,由村(社区)和网格员进行调处;对一般纠纷,由村(社区)组织前期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对婚烟家庭、邻里关系、经济争议等易激化为“民转刑”命案的重大纠纷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由镇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包案调处机制,明确包案领导、调处工作组和工作期限,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及时组织人员到各重点矛盾纠纷产生地点开展调查、调处。截至目前,我镇成功化解矛盾纠纷70起,其中婚姻家庭纠纷6起,邻里纠纷48起,其它矛盾纠纷16起。实现了新矛盾纠纷“大事不出镇,小事少出村”的目标,保障了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四)全面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镇、村干部工作会,对干部进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进行培训并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村(社区)利用党员、社员代表开展矛盾纠纷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镇、村两级通过微信、qq、广播、会议等形式对全镇广大群众宣传矛盾纠纷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全镇范围内积极开展“民转刑”命案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用鲜活的事例引导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采取集中宣传和张贴宣传标语的形式,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倡导良好乡风民俗,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在全镇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虽然我镇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陈年矛盾纠纷依然存在调解难度大、调解结果不理想的问题,在原有矛盾纠纷上易引起新的矛盾纠纷。二是个别村存在对小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导致矛盾纠纷激化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矛盾纠纷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2.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
3.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持续营造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老百姓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
排查工作情况报告篇四
为贯彻上级关于宗教及反邪教工作精神,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强化广大师生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意识,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现将系部开展宗教问题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组长:xx。
组员:xxxx。
2、召开专题教育学习会、深化了解政策 。
我系于20xx年x月x日下午x点,组织召开了全体教职工会议,分析研判师生民生领域舆情、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研讨预警机制、妥善举措情况,并集体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中关于宗教问题的法律法规,学习了十九大报告关于宗教工作的有关论述和《宗教工作应知应会》等相关知识,确保系部教师能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国家关于宗教的各项政策。
3、全面开展问题排查。
教师层面:系办公室对所有教师进行了全面摸查,经调查我系教职员工无信教及在校内外宣传宗教行为。
学生层面: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通过班会形式对学生进行了相关政策教育,并对班内学生进行了调查,系部全体在校及实习学生不存在信教和宣传宗教行为。
1、所有教师必须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坚决抵制宗教干预教育教学及宗教向教育渗透现象,不得宣扬宗教教义,不得强迫或鼓励学生信仰宗教。
2、班主任在后续工作中要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关心关爱学生,让学生有存在感、归属感,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
3、加强系部校园文化建设,通过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社团活动、业余生活吸引师生参与,充分发挥图书馆的作用,满足学生的精神文化需求。
4、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引导师生向团组织、党组织靠拢,坚定师生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下一步系部全体师生将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将学习宗教相关法规政策常态化,纳入业务学习范畴,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用实际行动积极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排查工作情况报告篇五
今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强化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为载体,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政和”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实效,及时排查和化解不稳定因素,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如下:
(一)主要成效。
1维护稳定“一把手”负责制,与平安建设和经济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研究维稳对策和措施,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今年1—3月份,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4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180件,成功率97.8%,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涉及97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件,涉及人数80人,全县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械斗事件,无纠纷积案引发恶性事件,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群众安全提高,基层基础扎实,调解网络健全,调解水平提升。有力地维护了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全县社会稳定。
(二)主要做法:
2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联动的排查调处工作格局。
2、健全机制,促进矛排工作规范运作。
我们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重心下移、联动联调”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机制建设,健全预防机制、分析机制、处臵机制。县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因事故或纠纷等问题引发集体上访的处臵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处臵信访人在县委、县政府机关门口聚集上访的工作预案》,对涉及人数较多的突发重大矛盾纠纷针对不同情况,不同类型,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研究处臵方法,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的应急处臵机制,确保依法果断有效处臵。此外,我们还建立完善了预警、排查、联调等机制,完善了信息报送,挂牌督办,跟踪反馈,建档立册等制度,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3、突出重点,着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我们采取多种形式。一方面突出排查涉及林改、征地拆迁、企业改革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民转刑”、异常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防范。另一方面在全国“两会”期间,集中排查化解涉及三农问题,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改革问题、群众的根本利益问题以及涉法涉诉上访等问题进行,有力地维护了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再一方面我们注重抓好重点问题的排查化解,对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实行包人、包案、包时间、包措施、包责任的办法解决。
3早、抓小、抓苗头,及时掌握各类纠纷动态信息,目前我县已建立各类调委会147个,其中村(居)调委会130个,行业性调委3个,企业调委会3个,区域性调委会1个,全县已有90%的调委会达到规范化建设。二是推行驻村特派员制度,巩固基层调解组织力量。把年富力强的干部派驻到行政村,与原单位脱钩专抓政法综治工作,协同抓好计划、经济、党建等方面的工作,他们利用人熟、地熟优势,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上报各种信息,提高了解决社会矛盾的实效性。三是构筑社会矛盾防范体系,我县在创建区域性调委会活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了镇前与周宁、澄源与寿宁、杨源与屏南、石屯与建瓯、东平与建阳等县、市、省际边界联防联调组织建设,构建了我县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的社会矛盾防控体系。并形成了长效机制,有效地预防了边界地区纠纷难调解而引发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促进了边界地区经济、文化交流和居民和睦相处。
此外,我们还积极研究探索,努力在机制创新、方法创新上下功夫。去年以来,我县在石屯镇偿试运用民主听证方式解决当前农村因村务、林改、低保、水利水电开发、乡村公路硬化引发的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成效。目前,我县正准备推广运用民主听证方式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成功做法。
5、联动联调,构筑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4责任、定单位、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的五定要求,制定出包括矛盾纠纷性质,类别、原因、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等内容的工作明细表,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人、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有效化解了一批疑难纠纷。另外,我们还成立了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医疗纠纷、意外伤亡、林业纠纷等处臵工作五个领导小组,专门处臵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6、梳理分类,准确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5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进一步掌握纠纷动态,模清矛盾纠纷发展规律,为更好解决各种矛盾提供决策依据;三是进一步加大有关林业、土地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基层调处力量,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协商或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减少和预防集体上访,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促进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四是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巩固完善全县五级人民调解网络,根据长期坚持,有所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实抓好调解组织建设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切实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和调解水平。同时进一步发挥驻村特派员作用,精心构筑社会矛盾防控体系,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向更高的层面迈进。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涉及山林承包,山林权属争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仍然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二是随着我县境内许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陆续开工,涉及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工程转包以及农田、山场补偿等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如我县重点工程下温洋电站库区村民移民后遗留的系列问题,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三是基层基础比较薄弱,有些地方基础差,社会稳定的有效防控体系和运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群防群治工作有不少薄弱环节,第一道防线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当前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作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采取有利的措施,逐一进行调处,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我县司法所于1998年全部挂牌建所,作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双重领导、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政府按现有司法助理员人数核拔人头经费每年1500元;去年我县相继收到闽司(20xx)147号《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闽财行(20xx)36号《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后,我局非常重视,立即行动,按照文件精神要求抓好落实。一方面,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传达贯彻到各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员;另一方面,结合当前我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动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及时与县委组织部、政法委、机构编制委、人事局、财政局协调和沟通,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对我县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分年度进行规划,报县委政法委审定。县委政府针对我县司法助理员缺编问题同意给予解决。今年计划招收公务员2名;从乡镇公务员中调剂3名充实到司法所,确保每个司法所有1至2名司法助理员来保证工作正常运作。
7长,与乡镇政府换届时同步进行,但要严格把关、严格考核。我县配备司法所副科级所长主要通过三种形式进行。一是从现任司法所所长中,按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的原则,推荐担任副科级所长;二是从局机关股(室)中,把工作表现突出、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公务员推荐到司法所担任副科级所长;三是从乡镇后备优秀干部中选拔担任副科级所长。去年八月中旬,我县县委政法委已组织考核组对现任四个司法所长和五个股长进行考核,对表现出色的向组织部门推荐担任副科级所长,同时对四个副所长进行考核,对能胜任工作的给予任命所长。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我县属省定经济欠发达地区,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县,经济非常薄弱,要将司法所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有一定难度。
2、司法助理员缺编,难以在较短时间内解决。由于我县财政困难,全县总编制数已满,仅能分期分批解决;若从现有乡镇公务员队伍中调剂解决,但乡镇中现有的公务员年龄偏大,年青的又属事业编制,不符合相关规定,为此,一时难以进编充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排查工作情况报告篇六
市政府:
今年4月,浙江宁波xx市居民楼坍塌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全国各地高度重视。国家住建部、省政府办公厅、省住建厅分别以明传电报的形式,先后下发关于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通知。对此,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排查,较好地完成了有关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接到住建部、省政府及省住建厅通知后,我局第一时间向市政府作了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市长赵晓江作出专门批示,分管市长尹哲强先后三次听取情况汇报,并亲自组织召开各县区、市政府相关部门会议进行调研会商和部署。我局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要求,立即牵头布置开展相关工作,报请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秘书长和我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我局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我局在各处室、单位人员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日常各项工作的落实。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并以明传电报形式发至各县区政府和市有关单位,对排查范围、排查内容、组织领导、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对抓好工作落实提出了相关要求,确定了摸底排查、重点检查、房屋鉴定、落实整改等全市危旧房排查四个工作步骤。我局制作了安全排查宣讲ppt讲义,对近400名县区、街道、社区从事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对全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相关表格进行了统一规范。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并积极与县区政府、市各相关部门协调,迅速开展工作,组织有关人员经常加班加点,深入现场,进社区、钻小巷、入住户,检查落实排查工作,哪个阶段、哪个环节遇有难题,我们及时讨论会诊,研究解决排查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协调各县区、各产权责任单位组成专门排查员队伍的基础上,我局xx县区派出指导组,分片包干,组织产权人、产权单位自查自填《老楼危楼安全排查表》,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初步排查登记情况进行核实,填写《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统计表》,然后由各县区(管委会)及市级政府相关责任部门填报《xx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统计表》进行全市汇总。
我市排查工作分全面排查及重点排查两个阶段,6月20日前主要进行全面排查,6月20日后转入重点排查。在全面排查阶段,全市共明确49家排查责任主体单位,其中县区(管委会)政府10个,市级各有关单位39个,全市共排查房屋总幢数78631幢,排查房屋总面积2686.22万平方米,其中钢砼结构12588幢,砖混结构37800幢,砖木结构28243幢。在重点排查阶段,共排查出疑似严重损坏房屋2643幢,9196户,54.56万平方米;疑似危险房屋2674幢,4597户,36.25万平方米,基本摸清了全市房屋特别是严重损害及危险房屋的数量、状况、结构、建筑年代等情况,为进一步制定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相关措施提供了依据。我局坚持边查边治,在排查期间通过拆迁、加固、腾空等措施治理解危房屋458幢,3.6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48幢,3.3万平方米,排查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排查工作情况报告篇七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乡党委按照《县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对全乡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我乡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其他5人。建国前入党0人。35岁以下75人;36岁至60岁的156人;60岁以上的149人。流动党员114人,其中跨省流动82人;省内跨市流动13人。
在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期间,对2名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了转接。无失联党员,无“口袋”党员。党员档案材料遗失党员61名。党员都能自觉按规定履行交纳党费的义务,没有少交或不交党费的党员。各支部也认真按有关规定做好收缴党费工作,认真核对在册党员交纳党费的款项和人数,防止少交和漏交情况发生。同时乡党委把收到的党费集中起来,及时按规定向县委组织部上缴,不把党费挪作他用。在向上级交纳党费后,各支部及时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并在公开栏中予以公示,接受党员监督。
(一)全面覆盖,上门上户,核实全体党员身份信息。乡党委充分利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平台,将全乡党员的基本信息从党员管理系统内全部调出,并一一对应分发给各党支部进行信息核对,确保党员信息核实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倒底、不留死角、一次肃清。
(二)千方百计,主动对接,核查流动党员基本情况。针对各党支部流动党员工作地不固定、联系方式更换频繁等复杂情况,乡党委要求各党支部要放下架子、俯下身子、耐住性子,千方百计取得联系方式,主动对接,积极做好“一表一卡”填报工作,将党员信息建档造册。
(三)多措并举,稳步推进,自查组织关系转接情况。一查是否按规范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二查是否规范保管党员介绍信存根;三查是否及时帮助接收的预备党员转正;四查是否建立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台账;五查转入党员材料是否齐全。
三、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此次排查工作,我乡存在不少党员档案资料遗失现象。现在乡党委已经将遗失党员材料的党员登记在册,具体如何解决请上级党组织指示。
排查工作情况报告篇八
一、以全面保障十八大期间稳定为载体,加强防范控制。全面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有效监控“法轮功”及其他邪教人员在确保“老三无”(无进京到省滋事、无聚集滋事、无电视插播)目标的基础上,力争实现“新三无”目标,即无在当地进行非法公开聚集滋事事件,无重大恶性反宣案件,无规模性团伙活动案件;与此同时,严密防范境内其他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活动以及境外邪教组织对我进行的渗透活动。努力获取内幕性、预警性的情报信息,严密掌控其动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挤压、限制,同时把握时机,讲究策略,分类解决。
二、以警示教育长效化为载体,加强党内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化党内反邪教教育。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党内教育,坚持党工委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会、观看内参片等有效形式,进一步加强形势通报,使党员领导干部及时了解严峻的斗争形势,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反邪教、防渗透、促转化”主题,大力推动反邪教警示教育长效化,使警示教育进机关、社区、进家庭、进企业,因人施教、寓教于乐,力求教育对象群体化;常抓不懈,积小胜为大胜,防止形式主义,克服“一阵风”现象,达到教育工作常态化。
三、以“无邪创建”为载体,加强反邪教基础建设。继续开展群众性“无邪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基层党组织防范邪教渗透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入扎实地推进“无邪教科室”等创建活动,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继续加强基层组织网络建设。深化“四个纳入”,进一步将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的整体格局之中,继续推动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的有机结合。发挥村、社区反邪教工作专管员、信息员的职能作用。充公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推动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四、以重点人员法制教育为载体,加强分类转化探索。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巩固工作为重点,把教育转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教育转化考核机制,形成“回归社会工程”、社会帮教巩固、法制教育攻坚有机结合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转化“法轮功”痴迷者。通过有效工作,使重点人员数量逐步减少。
以“回归社会工程”为基本抓手,完善社会帮教巩固工作。结合“回归社会工程”年度工作目标,深化回访帮教工作,在继续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回访帮教工作的基础上,将工作面扩大到其他有过违法行为、参加过法制教育学习班的“法轮功”人员,努力掌握隐性的反复人员及未掌握人员,及时跟踪其动态变化。此外,要继续实行“法轮功”巩固痴迷人员挂牌攻坚,加强对其他邪教成员的教育管理,积极开展其他邪教一般成员的教育引导,教育其认清邪教危害,帮助他们脱离邪教组织。
五、以经常性排查摸底为载体,加强打防控工作。采取精确有效的措施,以打击制作传播攻击党和政府的反动宣传品违法犯罪活动和反转化活动为重点,以摧毁邪教地下组织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强化专案侦查,适时开展“打流窜、打团伙、打勾联”专项行动。继续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做到重案必破,主动进攻,形成震慑。实现排查摸底常态化,把“法轮功”和其他邪教防控工作纳入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之中。开展经常性走访调查和入户调查,建立台帐,定期分析研究,摸清“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活动动态,获取他们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预警性、苗头性信息,掌控其活动动态,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其非法活动。突出重点加强防范。广泛深入地宣传各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奖励办法,构建群防群治的机制。加强对“法轮功”等邪教重点人员的管控,严防其进京赴省到市或在本地公开聚集滋事。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严防“法轮功”人员书写、喷涂、悬挂大幅反动标语和大面积散发反动宣传品,在社会面制造恶性宣传煽动事件。严防“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插手群体性事件,严防邪教组织制造极端事件。继续做好防范“法轮功”电话骚扰工作。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科学推进防范处理邪教的各项工作,不断开拓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新局面。
排查工作情况报告篇九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48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着力解决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当前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推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全面实施和健康发展。
二、重点排查内容。
各镇要在特困对象认定、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就以下问题开展全面排查:
(一)符合认定条件人员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情况;
(二)城市低保中的“三无”人员从低保中剥离出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情况;
(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房保障、获得照料服务情况;
(五)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情况;
(六)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情况;
(七)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的特困人员到专业机构集中供养情况;
(八)农村特困人员纳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情况;
(九)农村特困人员统筹享受扶贫开发政策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将此次全面排查作为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任务要求,压实排查责任。
(二)抓好问题整改。针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三)明确时限要求。各镇要尽快制定排查工作方案,抓紧部署开展全面排查工作。2017年5月5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形成排查情况报告,连同《金湖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情况排查汇总表》,一并报老龄办。排查情况报告应包括《意见》落实的总体情况、排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典型案例、下一步整改措施以及意见建议等。
排查工作情况报告篇十
各党支部:
为了规范厅、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保证党员参加正常组织生活,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调入厅、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员,应及时到机关党委接转组织关系,并持机关党委开具的党员介绍信到党支部报到,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二、厅、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交流、轮岗的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随岗位变动而转移;任职或到岗后,应由原支部开具其党费交纳情况证明,到机关党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由机关党委开具党员介绍信到现支部报到,参加现支部组织生活。
三、退休的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从办理退休手续下月起转到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管理,有关转移手续按第二条程序办理。
四、厅、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借用人员,其党员组织关系由借用处室(单位)党支部管理,有关转移手续按交流、轮岗程序办理。
五、临时聘用人员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按新调入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的程序办理,其组织关系由临时聘用单位支部管理,参加临时聘用单位支部组织生活。
六、调出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员,凭人事处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到机关党委办理转移党组织关系手续。
排查工作情况报告篇十一
把党日活动作为培训的重要载体,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同时,通过这些教育活动,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形成自觉的学习习惯,开展自我学习,提高理论素养,下面带来党员干部参教信教情况自查报告。
县委统战部:
根据县委统战部相关会议和有关要求,我局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此次专项自查活动。现就具体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在召开动员大会后,立即开展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员干部信教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并建立台账。
我局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挨个谈话、走访入户等方式对党员信教问题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下属13个支部,138名党员未发现有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的现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巩固活动成果,在吸收新党员上,严格把关,发展党员的同时注重全面考察和培养,坚决杜绝党员信仰宗教的现象发生。
(一)、强化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把对党员的管理教育作为党组的重要工作来抓,使其规范化、经常化。规范党员工作相关制度,真正实现党员相互间的监督和自我管理,使我们党的组织对党员来说有亲和力和吸引力。同时,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行民族团结、身边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等宣传,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二)、严把党员入口关,疏通出口.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党员的培养、考察、吸收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党章》办事,始终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使发展党员每个环节都要体现公开、公正原则,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杜绝一些思想不合格的人员进入党的队伍。同时加强对现有党员队伍的管理教育,自觉划清宗教教义和党的宗旨的界线,把党员教育成为真正的无神论者和唯物论者,培养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主义战士。同时在党员管理中要疏通出口,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对发现的信教党员进行耐心的帮助和教育,使每一个党员都清醒地认识到性质的严重性,对于那些经过帮助和教育,仍不悔改的,坚决做到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排查工作情况报告篇十二
党员信教排查工作总结报告篇一为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根据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经研究,决定利用二个月左右时间,在全市开展党员信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围绕省委巡视反馈的党员信教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纪律教育,教育转化一批存在信迷信、搞封建迷信活动和参教信教情况的党员,清退不符合党员资格条件的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有关领导担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宗教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同志任办公室成员。
1.排查摸底(202-年7月15日—7月31日)。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措施和时限要求,逐级夯实工作责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走访调查、交心谈心等方式,对党员信迷信、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活动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全面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人头明。
2.集中教育(202-年8月1日—8月10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严明党员违反规定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就是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开展“党员姓党不信教”专题讨论,开展党员不信教专项承诺活动。
4.建章立制(202-年9月1日—9月15日)。健全经常性的党性教育制度,把加强教育放在首位,通过组织生活会、上党课、看专题片、学习讨论等方式,加强党章、党的宗教政策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切实解决少数党员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和宗旨意识淡漠等思想认识问题。研究制定党内关怀帮扶实施办法,开展党内关爱活动,深入摸清信教党员特别是生活困难党员的基本情况,开展经常性走访,及时帮助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党员信教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增强抓实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防止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具体等问题。
3.把握政策,严肃纪律。整治党员信教问题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循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认真研究运用党内有关法规文件,加强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防止随意性、片面性。要严肃保密纪律,妥善保管相关文件资料,整治工作情况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防止负面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