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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摸底排查情况报告篇一
县局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近段时间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当前社会稳定面临的形势,增强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局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将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关注食品安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宣传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和企业责任意识;并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分析我局内部和外部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因素,确保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将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今年以来,我局更加进一步了加大对产品质量、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深入查找问题,坚决堵塞漏洞,进一步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实履行好职责。
我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严格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联络畅通,反应迅速。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受理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信息,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社会组织摸底排查情况报告篇二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的安全稳定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近日,光荣社区多措施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社区利用led显示屏、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信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渠道反映诉求,解决问题。
二是定期排查矛盾。实行定期矛盾排查工作机制,深入辖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认真细致地听取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矛盾不积累,纠纷不激化。
三是注重化解调处。对走访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全面掌握矛盾纠纷情况,摸清矛盾纠纷症结,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尽快化解。
四是夯实工作职责。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和重点信访工作实行领导干部包案,落实工作责任制,推动矛盾纠纷迅速化解。
社会组织摸底排查情况报告篇三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乡党委按照《县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对全乡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我乡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其他5人。建国前入党0人。35岁以下75人;36岁至60岁的156人;60岁以上的149人。流动党员114人,其中跨省流动82人;省内跨市流动13人。
在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期间,对2名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了转接。无失联党员,无“口袋”党员。党员档案材料遗失党员61名。党员都能自觉按规定履行交纳党费的义务,没有少交或不交党费的党员。各支部也认真按有关规定做好收缴党费工作,认真核对在册党员交纳党费的款项和人数,防止少交和漏交情况发生。同时乡党委把收到的党费集中起来,及时按规定向县委组织部上缴,不把党费挪作他用。在向上级交纳党费后,各支部及时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并在公开栏中予以公示,接受党员监督。
(一)全面覆盖,上门上户,核实全体党员身份信息。乡党委充分利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平台,将全乡党员的基本信息从党员管理系统内全部调出,并一一对应分发给各党支部进行信息核对,确保党员信息核实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倒底、不留死角、一次肃清。
(二)千方百计,主动对接,核查流动党员基本情况。针对各党支部流动党员工作地不固定、联系方式更换频繁等复杂情况,乡党委要求各党支部要放下架子、俯下身子、耐住性子,千方百计取得联系方式,主动对接,积极做好“一表一卡”填报工作,将党员信息建档造册。
(三)多措并举,稳步推进,自查组织关系转接情况。一查是否按规范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二查是否规范保管党员介绍信存根;三查是否及时帮助接收的预备党员转正;四查是否建立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台账;五查转入党员材料是否齐全。
三、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此次排查工作,我乡存在不少党员档案资料遗失现象。现在乡党委已经将遗失党员材料的党员登记在册,具体如何解决请上级党组织指示。
社会组织摸底排查情况报告篇四
1、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类型趋向多样化。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从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向拆迁安置、征地补偿、劳资纠纷、环境保护、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扩展,且比例明显扩大。
2、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表现形式趋向聚众化。不少基层社会矛盾由过去的多为个人行为转变为现在的聚集行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涉及面更加宽泛、复杂。拆迁安置、征地补偿、企业改制等涉及群体性利益产生的纠纷,使各类利益“抱团”群体不断增多,极易由一般性纠纷演变为群体性矛盾。聚众反复信访乃至缠访、闹访、越级访现象不断增多。
3、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诱发原因趋向复杂化。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中,既有因执行政策不一致、工作措施不到位而引发,如有些地方拆迁安置、征地补偿方面政策保障前后不一致、区域不平衡,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执行不一,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收入差距逐年拉大等;也有在政府投入环保等公共设施建设带来的民意纷争而造成;还有因经济利益冲突所引发,如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市场环境影响出现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而导致拖欠职工工资、银行贷款、民间借贷,部分群众因参与非法集资造成经济损失而将矛头指向政府监管不力等;更有大量因突发性事件而引发,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医疗事故纠纷和意外人身伤害等。4、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发展过程趋向对抗化。一些群众处在矛盾纠纷中往往极不理性,在涉拆涉迁、医疗事故等纠纷中脱离实际、盲目攀比、误解强求,如达不到其诉求目标、满足不了其畸形利益欲望,便对政府产生强烈的对抗情绪和对抗行为。一些群众由于贫富差距、观念冲突、社会公平等因素引起心理失衡,产生仇富、仇官甚至仇恨整个社会的不良心理,遇到矛盾纠纷时情绪容易失控,采取极端手段,使矛盾趋向激化。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存在“大闹大解决”心理,认为只有闹到省里、中央才有可能迫使基层解决问题。甚至,有的居心不良者勾结境内外敌对势力或借助网络将社会上发生的各类敏感事件和传闻迅速见诸网络媒体,或歪曲事情真相渲染炒作,或传谣生事混淆视听,煽动不稳定情绪,制造不稳定事件。
1、立足源头预防,实现社会管理从被动维稳向主动创稳转变。坚持从治本的高度,着力构建源头治理体系,前移社会管理关口,优化基层社会管理的宏观环境,通过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健全科学民主合法的决策机制,最大限度地防止、减少和弱化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产生。
2、畅通诉求表达,实现社会治理从行政管制向民主协商转变。坚持以保障各种利益主体的表达权为前提,建立利益表达和协调机制,不断扩大群众在公共政策制定和公共事务决策中的参与度,在畅通民意渠道、完善基层民主和充分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按照民主程序维护权益,化解利益冲突。
3、强化矛盾排查,实现社会矛盾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转变。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争取主动、防止激化,通过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社会矛盾排查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把社会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乃至未萌之前,最大限度地降低维稳成本,实现社会管理的最高境界。
4、规范矛盾调处,实现维护权益从依靠信访向依据法律转变。切实树立法律权威,把解决社会矛盾纳入法治轨道,使法治成为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的长效化、制度化手段。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环境。
5、着眼多元化解,实现矛盾化解从单一模式向综合联动转变。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主,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等手段为辅的“大调解”工作体系,通过创新设置调解组织、完善联调联解机制和加强建设应急管理体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鼓励民众合理选择矛盾纠纷解决途径,规范相关调解程序,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多元化、合理化和制度化。
社会组织摸底排查情况报告篇五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逐渐形成,社区社会组织不断蓬勃壮大,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有效承接政府职能、反映社区需求、繁荣文化事业、维护居民权益、发展社会公益等,增进了社区与居民的互动,弥补了社会居委会功能不足,成为社区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社区女性社会组织作为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妇女维权、促进发展、提高素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据统计,截止今年6月底,清河区7个街道44个社区共有注册、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213个,其中女性社会组织135个。
一是群众性。女性社会组织可以把具有共同特点或需求的人组织起来,建立相应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满足居民交往和沟通需求。其中以娱乐、健康为目的的艺术团、健身队、戏迷社等数量众多,已成为社区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服务性。女性社会组织是将年龄相仿、兴趣相似、利益相同的居民组织到一起,通过自愿参与各种团队活动,为居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如四点半课堂、放心吧校外辅导站、青少年书法小组、妇女儿童之家、孝老养老协会、阳光心理咨询中心等。
三是公益性。女性社会组织通过聚合社会资源,发挥成员的特长优势,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活动,引领居民承担各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如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巡逻队、邻里之家协调会、禁赌禁毒协会、妇女维权工作站、免费红娘等。
实践证明,社区女性社会组织以服务社区需求、活跃社区生活、提升社区文明为目的,在促进社区自治、加强社区管理、整合社区资源、托展社区服务、丰富居民生活、增强居民公益服务意识、提高居民参与水平、增强社区凝聚力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连接党和政府与妇女群众的纽带。
清河区共有登记、备案的社区女性社会组织135个,占社区社会组织总数的63.4%。参与的妇女群众近2万名,其中参家文化、健身团队的人数最多;年龄跨度较大,有在校女大学生,也有退休多年的古稀老人;人员构成非常广泛,从事各行各业的都有,有的有特长,有的有热情,多为心态阳光、积极向上的妇女群众;参与社会组织的目的基本一致,丰富生活,凝聚力量,助人自助,促进社区和谐。
社区女性社会组织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文体类组织,如诗词协会、书画社、舞蹈队、戏曲协会等71个,吸引居民广泛参与,提升素质,交流感情,深厚友谊。其中“广场舞”参与人数最多、也最为活跃,除自娱自乐、强身健体之外,还积极参与市、区举办的健身操(舞)大赛,展示时代风尚。
二是服务类组织,如家政服务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心理咨询中心等15个,以满足居民的需求为目标,不断拓展社区服务功能。长西街道上海路社区“心苑社会工作服务社”是全市首家进入社区的社工组织,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为空巢老人、单亲困难母亲提供专业服务。
三是公益类组织,如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劝导队、巡逻队等38个,践行“助人者自助,乐己者乐人”理念,动员更多的人传递正能量、弘扬真善美。水渡口街道东郊社区的“免费红娘”已承接2场大型相亲会,为大龄单身青年婚恋提供指导和服务。
此外,还有管理型组织、维权组织,如计划生育协会、妇女维权工作站、 妇女议事会等11个,参与讨论社区重大事项、反馈妇女意见和建议等,提高社区自治水平。
一是认识不足,影响有序发展。有的部门和社区领导对女性社区社会组织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也有的存在应付思想,没有将社会组织的发展与管理真正列入工作日程;主管部门、民政、妇联与社区女性社会组织的联系较少,开展的宣传、培训、指导不够,导致有的社会组织处于无序状态。
二是资金匮乏,影响活动开展。社区女性社会组织的生命力在于组织开展活动,必须有一定的经费支撑。其中,除极少数能争取到居委会的支持或企事业单位的赞助外,大多数都依靠负责人自筹或是向会员收取少量会费解决,受经费制约,有的女性社会组织只能缩小活动规模、减少活动次数。有的居委会办公场地小,不能为女性社会组织提供固定的活动场所,影响了活动的正常开展,制约了女性社会组织的进一步发展。
三是管理欠缺,影响规范发展。有的女性社会组织成立时有章程有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难以落实;有的女性社会组织法制观念不强,有的女性社会组织公信度不高;有的女性社会组织结构松散,缺少机制约束,加入、退出都很随意。另外,也有一部分没有到民政部门登记的“散兵游勇”,还有的甚至出现借“组织”为名举办商业营利活动等,给社区女性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带来很大难度。
党的xx大明确要求,“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结合当前实际,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女性社会组织,使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需要政府部门、组织自身、妇联等多方面共同努力。
第一,转变观念,重视社区女性社会组织发展。政府部门充分认识社区女性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加强党建带妇建力度,将女性社会组织发展放入社区规划中统一部署,使女性社会组织的数量、种类等符合社区发展需求,避免资源的重复浪费;依法登记备案,分类管理,通过资金投入、项目招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扶持女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为其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第二,强化管理,提升女性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女性社会组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标准,建立健全组织规章制度,增强社会组织公信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水平,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特色化的优质服务,培育女性社会组织领军人物,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协作精神,为女性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人才资源。
第三,加强联系,整合女性社会组织各类资源。加强对社区女性社会组织的引导和服务,是妇联组织延伸工作手臂的一个重要领域。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联”的作用,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指导街道建立社区(女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采取“街道统筹、社区管理、自主活动、资源共享”模式,协调好女性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建立资源共享的服务信息平台,促进女性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持续发展。
社会组织摸底排查情况报告篇六
一、新调入厅、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员,应及时到机关党委接转组织关系,并持机关党委开具的党员介绍信到党支部报到,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二、厅、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交流、轮岗的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随岗位变动而转移;任职或到岗后,应由原支部开具其党费交纳情况证明,到机关党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由机关党委开具党员介绍信到现支部报到,参加现支部组织生活。
三、退休的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从办理退休手续下月起转到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管理,有关转移手续按第二条程序办理。
四、厅、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借用人员,其党员组织关系由借用处室(单位)党支部管理,有关转移手续按交流、轮岗程序办理。
五、临时聘用人员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按新调入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的程序办理,其组织关系由临时聘用单位支部管理,参加临时聘用单位支部组织生活。
六、调出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员,凭人事处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到机关党委办理转移党组织关系手续。
社会组织摸底排查情况报告篇七
针对近期疫情防控时期加之春耕农忙季节,农村家庭、邻里、土地、征地拆迁等纠纷多发的实际情况,高台县公安局巷道派出所认真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全力维护疫情期间辖区社会稳定。
注重走访,细致摸排,加强群众矛盾纠纷调解。在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该所本着“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的原则,组织民警开展进村入户走访、安全检查等活动,摸排各类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全面掌握治安动态,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做到及时上报,落实化解稳控。
提高认识,注重小矛盾、小纠纷化解。在走访摸排的过程中,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重视小矛盾、小隐患、小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健全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科学规范。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台账,对排查化解或未化解的矛盾纠纷,装订成册,用以备查,有力地推进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近日,该所共调处矛盾纠纷7起,及时掌握了本辖区内可能发生的有关群体性矛盾纠纷,为疫情防控期间辖区稳定创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
社会组织摸底排查情况报告篇八
司法改革是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任务,完善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内不合理的成分,进而建立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非常重要。对照上级的要求,丰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一、在检察机关内部,哪些领域、岗位权力过于集中,容易出现问题
以丰县检察院为例,该院共有反贪 污贿 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监科、办公室、研究室、政治处等16各科室,另外还有3个驻镇检察室。这些内设机构共同构成了丰县检察院这个组织,推动检察工作的正常运转。
在这些内设机构中:权力过于集中的岗位是反贪 污贿 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四个科室。这些科室具有法律赋予的重要权力,用之不当增会给当事人造成重要的损失,对其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要的威胁。反贪 污贿 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两个科室承担者自侦案件的查办,享有侦查权,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稍不注意可能会侵犯嫌疑人、证人等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是高危岗位。侦查监督科承担者对嫌疑人的批捕职能,稍有疏忽则有可能错捕、滥捕,严重侵害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后果严重的有可能会造成国家赔偿,造成不良的影响。公诉科承担着审查起诉职能,享有不起诉权,若审查起诉不当则会严重损害被告人、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损害法律的权威和检察机关的形象。
二、如何合理配置检察权,加强监督制约
(一)合并现有主要部门,合理划分综合部门
一是成立职务犯罪监查局。将现行反贪 污贿 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控申四个部门整合成统一的检察机关反腐职能机构。受理公民控告(举报),是反腐执法的基础和前提,办理贪 污贿 赂案件和渎职侵权案件是反腐执法的直接体现,预防则是通过反腐执法的适度延伸,铲除诱发犯罪的病灶,实现反腐执法功能、效果的化。“四位一体”的反腐机构设置模式,正是反映了这一客观规律。
二是成立公诉局。将现行侦查监督、公诉两个机构整合为一个具有追诉性质的法律监督职能机构,行使目前由公诉、侦查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履行的部分职能。检察机关不仅应当享有刑事案件的公诉权,而且也应当享有代表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而行使的民事公诉权与行政公诉权。公诉局的机构设置,为民事、行政公诉的司法实践提供了探索空间。反映了公诉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的趋势。这样,更能从整体上凸显公诉职能的"客观性义务"和维护 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法律监督性质。
三是设置诉讼监督局。将现行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等部门职权予以整合,除继续履行上述机构的职能外,应增加从公诉局分离出来的诉讼监督职能和内部执法监督职能,以行成对外(公安、法院)对内(检察执法)同时并举的全方位诉讼监督。具体职权是:负责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事项;负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抗诉;对侵害公益的案件以国家代表人的身份提出诉讼;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民事抗诉程序中的当事人和解等方式实施民事行政监督;负责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对检察机关自身的办案活动和办案质量实行监督。
四是设置行政部门机构。根据现有的机构具体可整合为三个部,即人力资源部、业务调研部、行政事务部。(1)人力资源部是政治部门的改称,仍然主管政治工作、宣传教育、司法警察和干部管理。(2)业务调研部是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和检务督察部门的结合体,具体职责包括按照《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的职责范围工作并负责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检察业务调研;负责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提交检委会研究的案件进行会前审查;对检察机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进行督察。(3)行政事务部。行政事务部是办公室和行政装备部门合并成立的,仍然主管文件、信息、行政后勤、财务、统计等工作。
(二)规章立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要进一步后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通过各种规章制度强化对内部监督。
一是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在执法监督工作中,明确监督的对象和重点,可以避免盲目性,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反贪 污贿 赂部门、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控告申诉部门等行使检察权的主要业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重点是当事人不服不立案、不批准(决定)逮捕、不起诉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撤销案件、错案赔偿的案件;上级或其他专业部门否定检察技术部门鉴定的案件;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下级院提出请抗诉,上级院决定不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本地区办理的大案要案;上级批转、领导交办、人大转办、新闻媒体曝光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等。
二是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方式方法,正确处理程序和实体监督的关系。依据上级检察院颁布出台的《检察机关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办法》,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在把内部执法监督延伸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的同时,正确处理好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的关系,既要重点监督办案程序,及时预防和纠正检察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又要注意监督案件实体,及时发现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把两者有机的统一到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中来。
三是充分调动业务部门在执法监督工作中的积极性,着力构建自身执法监督机制。为了充分发挥业务部门在内部执法监督中的作用,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明确规定了部门负责人在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中的职责: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总责,监督本部门干警严格依照法律、检察纪律的规定履行职责;干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除追究本人的责任外,还要依照党风廉政建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通过从调动部门负责人积极性入手,不断规范业务部门的自我监督。
三、如何建立将检察人员晋升、奖惩与其公正司法的业绩考评相挂钩的制度
(一)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
在奖励制度方面:1、实行积极奖励制度。对工作表现优良、取得单项或综合成绩的,注重予以奖励;在年度总结表彰、公务员评优,向上推荐先进立功等过程中,对表现优秀的青年干警予以倾斜;注重选拔和培养青年干警群体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效应。2、推行中层助理制度。在各部门设置中层助理职位,对工作表现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干警大胆提拔任用;新提拔的中层助理设置考核期,期间进行定期考察;对任职期间表现突出、能力提高较快、综合条件比较成熟的中层助理,根据工作需要优先予以提拔重用。3、建立破格提拔制度。本着“不看资历,注重素能”的原则,针对在部门工作业务中表现突出,争先进位中贡献较大者,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干警,在干部提拔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大胆破格提拔使用。4、引入竞争机制。对检察干警的使用提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细化竞争机制,量化具体标准,形成敬业履职、全面提升和创新创优的良好导向。
在惩罚机制方面:对在检察工作中表现较差的干警,第一次进行诫勉谈话,写出书面检讨,向院党组和纪检部门认真反省;第二次则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留岗查看;第三次则进行调离检察岗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检察干警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将调查结果向院党组汇报。出台《执法办案风险源点防控管理办法》,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
争先创优是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创先争优的大背景下,检察工作要适应时代的要求,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针对当前考评中的不合理因素,认真的调研分析。
建立业务科室考评和综合科室考评分开机制。检察业务是检察工作的重心,一切要以检察工作为重。在业务科室考评上要认真结合省院、市院关于业务考评的要求,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合理的考评细则。激励业务科室认真开展检察工作、创新开展检察工作,实现检察业务工作的跨越和进步。在综合科室考评方面,要注重引导,建立达标机制。综合科室是服务保障部门,在检察机关内部相对不如业务科室重要。对综合科室设立相应的标准,综合科室到年终达标即可。把综合科室彻底解放出来,竭力发挥其综合保障职能,推动检察业务工作的发展,最终推动检察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