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是人类进步的一种方式,总结是对学习成果的反思和总结。选择适当的总结方法和框架是写作一篇完美总结的基础。下面是一些总结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住宿的管理制度篇一
一、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和安排,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维护公寓成员的安全和利益。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在夜间就寝时间内,个人不得擅自进出,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喧哗,不做影响别人休息的事。
三、不准在寝室使用电器,严禁将火种带入公寓,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玩耍。
四、公寓大门钥锁由生活老师保管,按时开关,钥锁不得乱传,未经允许个人不得私自配钥锁。
五、不得破坏公共设施,污染墙壁。
六、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外来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者,应由室长报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住宿。
七、学生应搞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得在寝室内使用电器,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物品和蜡烛读书。
八、定期检查学校宿舍安全工作,夜间通道安装红外线监控器,消防通道全天开通,保持安全出口的'通畅。
九、住宿学生每期入住前,学习消防安全法,组织一次开展防火演习,遇紧急情况按预定方案紧急疏散。
十、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严禁攀楼顶、翻墙到室外,严禁使用充电应急灯。
十一、加强自我防盗教育,个人物品注意保管,离开宿舍关好门窗。
十二、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充电加热的电器。
十三、外出必须向宿舍老师请假,不得在外留宿。
十四、学生生病需要在寝室内休息,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晚上遇到应急情况或生病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宿舍老师报告。
十五、严禁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
十六、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应自觉锁好门,关好窗,关好电源。
十七、严禁在寝室内起哄,打架斗殴。
十八、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寝室。
十九、严禁深夜溜出寝室、外出上网。
住宿的管理制度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特制订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办法。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科室,并要机智的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在本宿舍内过夜。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照价赔偿并严加处理。
住宿的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使本厂员工有一个安全、文明、舒适、清静、卫生的住宿环境,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服从住宿安排,严禁私自调换房号、床号的行为。深夜23:00点后应返房休息,。
第三条遵守住宿安全规则,严禁在公共宿舍生火煮东西,乱堆物品堵塞安全通道,爬坐走廊上的安全防护墙(栏)上。私自拆卸任何安全设施和消防标识,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舍区,若有火警发生,请马上撤离舍区。
第四条入住员工宿舍者必须服从工厂安排床号及调动,不服从厂部按排及调动的不给予住宿。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区赌博、汹酒、大声喧哗、放高声音响,从事任何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及吵架、打架等扰乱公共秩序的恶性行为。
第六条在厂员工要关心集体,夜间11:00——12:00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停止一切文娱活动就寝休息,不得外出,不得大声喧哗,超时回厂,不予开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八条因随气候变化不同,为使员工身体健康,本厂安装有热水器,提供热水冲凉,液化气是易燃、易爆物体。故严格要求不用时既时关闭液化气阀门开关,做好随冲随关,注意安全使用液化气。
第九条凡是在厂区冲凉者一律扣除热水器液化气费用,费用均按实际冲凉人数分摊,新入厂的员工冲凉不到15日者均按半月计费,超出15日者按全月计费。
第十条直系亲属要进宿舍探访,需持亲属本人身份证到人事部审批(严禁带儿童入厂区),经批准入宿舍者逗留时间不得超过22:00时,未经批准留宿者,严禁在舍区留宿。
第十一条保持厕所清洁,便后冲洗,不留下报纸、杂物等。
第十二条厂部提倡员工勤俭、节约能源。洗手、洗衣、入厕不关闭水龙头者,日间、夜间人走后不关闭电源者同视为浪费资源。
第十三条本房损坏公物或乱抛硬物堵塞厕所孔的',同房者应积极主动协助追究,责任不清的,赔偿费或维修费由该房住宿人员分摊抵偿。
住宿的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学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掌握校外住宿学生基本情况,规范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住宿地点必须符合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二)房东应与当地公安机关签署“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治安责任书”,并认真履行责任书中的各项职责。
(三)住宿地点必须经过学校和有关部门认可,并适宜学生住宿。
(一)填写《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登记表》:
认真填写租住地址、门牌号、同住人姓名、房东姓名、职业、房东联系电话、家庭联系电话、住宿点人数等栏目,一式两份,一份班主任保留,一份政教处存档。
(二)填写《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管理责任书》:
每学年初或变更住所后,由家长与房东及时签订《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管理责任书》。
(三)实施校外租住学生安全排查制度。
学校政教处及各班主任必须对住宿地点进行安全排查,每学期至少两次;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当即责令房东限期改正,若无改观,有权责令学生搬离。
(四)努力做到学校、房东、家庭三位一体,密切联系。班主任应不定期深入到学生租住点家访,全面检查学生学习、生活、安全等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一)房东必须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条件。不能让学生居住在阴暗、潮湿、危漏的房屋。要为住宿学生提供水、电等基本生活条件。房东应加强对住宿学生的看护,严禁闲杂人员入内。学生在校期间,住所若发生被盗等不安全事件,学校有权请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调查处理。
(二)房东要督促学生按时上学、准时回家,并制定科学严格的作息时间表。在学生旷课或不按时上学时,房东要问清情况,及时督促。若发现学生有不正常迹象时,要及时和学校联系。
(三)密切注视住宿学生动向,加强学生管理。对学生参与赌博、打架、看不健康的书刊影视的等行为,房东应及时制止,学生不听劝止时,要及时报告学校。
(四)如实向来访教师反映学生的表现情况,积极配合学校、家庭共同管好学生。
(一)在驻县的亲属家中寄住的学生视为校外住宿学生、必须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
(二)本办法与各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的学生教育管理做出新的规定相抵触的以新的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住宿的管理制度篇五
针对我校职工以前给学生代伙存在的种种弊端,学校为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食宿安全,树立广大教职工良好形象,提高学校办学声誉。根据局镇领导的指示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长会办研究,特制订本规定:
1、所有领导成员和班主任严禁为学生代伙。凡领导成员要为学生代伙者先提交辞职报告,班主任为学生代伙的将即刻进行调整。
2、所有职工不得为他人或亲属代伙提供方便;
5、在职职工代伙人数每超出一人,在年终绩效工资中扣1000元/学期;
7、凡代伙职工的家属,学校在临时工招录中实行一票否决;
8、对严重扰乱住宿生整顿秩序并造成较坏影响者,学校将上报县局纪检部门处理;
以上规定在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归校长室。
住宿的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维护正常的学生生活秩序,共同营造洁净、舒适、稳定、安全的学生住宿环境和文明、健康、进取、向上的舍区文化氛围,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条成立xxxx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后勤集团和学生工作处负责人任副主任,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及保卫处、财务处、团委、物业公司、学生会负责人任委员,全面负责学生住宿管理方面的重大事宜,指导和协调学生住宿的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物业公司。
第三条学生工作处、后勤集团、院(系)、保卫处、物业公司按确定的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学生住宿的管理。物业公司负责学生住宿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在学生入住时按“院(系)、专业、年级、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对学生住宿进行统一安排,学生应服从学校的安排和调整。
第五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外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外住宿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签字、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然后与学校签订校外住宿协议。对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搬回学校住宿,学校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纪律处分。经学校备案而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的,除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承担相关的民事或刑事等全部责任外,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六条学生入住学生公寓,凭住宿缴费收据,到所分配的学生公寓管理室办理住宿手续,并领取房间钥匙。
第七条学生住宿的床位一经分定,原则上不再进行个别调整。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名,报本楼栋管理员室备案,寝室长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生活秩序、治安保卫、清洁卫生和公共家具财物的保管。
第八条公寓管理员在学生住宿安排妥善后,须填写学生住宿情况登记表,并报物业公司备查。
第九条学生毕业或退、休学时,要到物业公司办理有关手续方可离校。
第十条物业公司应严格按每房定员安排床位,对因未报到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及时加以调整,任何单位、个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占用空房。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内禁止留宿客人。
第十二条学生入学须填写借用公物登记卡,寝室内的公共设施和随房设备,由寝室长签名验收,毕业时如数移交。学生个人借用家具有本人办理借用手续,毕业时如数交还。室内公物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有当事人或本寝室学生照价赔偿,否则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三条公寓内公用家具、公共设施由公寓管理员负责管理,公寓管理员要定期检查或抽查,做到帐、物、卡相符。
第十四条全体学生要养成良好的用水用电习惯,自觉节约水电资源。要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做到人走水停、人走灯灭。
第十五条学生寝室内不可使用电炉、电热褥、电热杯、电饭锅、电烙铁、电热水器、空调等大功率电器,不可擅自加接电线。因违章用电造成事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报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处分。
第十六条学生公寓的水电用量按国家规定标准配给(每生每月5度电、2.5吨水,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超过使用标准的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超额水电量按民用收费标准计费。学生应主动配合物业管理部门按月交清超用的水电费。
第十七条学生公寓设施的大、中型维修由物业公司安排每年的假期进行。
第十八条学生公寓公共场所的小型维修由管理员负责在管理员室登记报修。
第十九条学生寝室内灯、水龙头、门、窗、家具等维修由学生在管理员室登记报修。
第二十条在报修基础上,公寓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要查清损坏性质,属正常损耗,及时免费维修;如属人为损坏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罚款后予以维修,并按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寝室内务,保持室内整洁、美观。遵守学生公寓垃圾袋装化的管理规定,每日上午8:30前、下午2:30前,将垃圾装袋投入垃圾桶内。
第二十二条自觉维护公寓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从窗口乱丢废弃物、乱倒污水,不乱倒垃圾,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在公寓内饲养宠物。
第二十三条保持室外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护绿化景点和公共设施。不污染环境,不践踏草坪。
第二十四条负责安全值班的人员,必须挂工作牌或佩戴值班章,认真值勤,忠于职守,不脱岗、溜岗。值班员认真执行出入、会客、留宿、携带物品登记等各项制度,严格管理,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公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五条学生应自觉维护舍区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
第二十六条学生应按时作息。公寓早上开门时间为6:00时,晚上关门时间为11:00时,熄灯时间为11:30时。按规定时间熄灯后,不起哄。晚归的学生应自觉填写晚归登记单,出示有关证件并说明晚归原因。对无故晚归或不服从管理者,由公寓管理员报请所在院(系)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每个学生配给一把房间钥匙,要妥善保管,不转借他人,丢失时要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不准自行配制钥匙。毕业离校或宿舍调整时,应将钥匙主动交还管理室。
第二十八条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管理员、保卫处或公安部门,并协助处理。
第二十九条不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第三十条保卫部门应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调换。任何人不可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第三十一条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不能焚烧纸张和杂物、不能使用煤气炉、煤油炉、酒精炉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不点蜡烛。
第三十二条住宿学生要保持公寓安静,不在公寓内打闹、喧哗、奔跑、踢球,晚自习时间及就寝后,不大声谈话、弹唱,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十三条严禁小商小贩进学生公寓兜售商品,学生亦不能在公寓内搞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学生在公寓内不得有酗酒、打麻将、赌博、打架斗殴、吸毒、传播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女生宿舍楼禁止男性进入。如因工作需要进入女生楼的班主任、学生干部,须出示有关的证件,经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女生家长来校探亲,须凭本人证件登记,并将证件存放在值班室后,才能进入女生宿舍,离开时取走证件。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后勤集团负责解释。
住宿的管理制度篇七
为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保证学生个人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卫生、文明、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确保学生的人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寝室纪律,不大声喧哗、不吵闹,按时作息,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习惯。
二、公寓内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不得随意乱接电线,乱接电灯,禁用“热得快”、“取暖器”等。严禁在寝室点蜡烛看书,不得焚烧废纸。不得点蚊香。
三、公寓内要注意防火、防盗,人走时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尽可能存放在银行。
四、严禁私自留宿外人,不准在走廊上玩篮球和足球。
五、不准在寝室内外摸高、跳台阶,不准在床上蹦跳,不准在寝室内打闹。
六、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猜拳,不准玩扑克。禁止传阅淫秽书刊以及其它淫秽物品。禁止搞迷信等不健康活动。
七、严禁夜不归宿,请假一定要由班主任批准,在生活指导老师处登记,凡未经准假者私自外出,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
八、爱护寝室设施,不得损坏灯具、开关、水龙头、玻璃等物品。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向总务处申请报修。
九、每天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积极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十、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十一、寝室如发生失窃,失窃者应及时通过指导教师向保卫科报案,寝室其他同学应保护好失窃现场。
十二、外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学生公寓。寝室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十三、寝室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室内外无垃圾积水,四壁无积尘蛛网,垃圾倒入指定地方。
十四、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乱倒污水,不得在门窗墙壁上张贴字画、刻画、涂写、打钉挂物。
十五、同室、相邻或上下床位的同学要团结友爱、互相照顾、谅解,上铺上下床时要轻手轻脚、不故意晃动床铺、不污染下铺被褥,下铺要主动为上铺同学提供便利,在寝室相处做到不起哄、不吵架、不惹事生非、更不得打架斗殴。
十六、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进出宿舍,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媳灯后要迅速入睡、保持室内安静,违者按学校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七、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寝室。
十八、严禁深夜溜出寝室、外出上网。
住宿的管理制度篇八
1、行政部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值班人员及保安负责员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卫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入住申请等相关工作。
4、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管理。
1、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宿舍管理人员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员必须遵守管理人员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务,由宿舍管理人员列出清单,经员工个人清点确认后签字,方可领取门钥匙。
5、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员工应在离职日起三日迁离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应通知宿管人员进行物品清点及移交,并结清入住期间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1.各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褥叠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防止疾病漫延,晾晒衣服应统一挂在指定处。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卫生最佳宿舍给予奖励,对最差宿舍给予50元/次处罚。
3.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及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
4.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线进行烧煮、烹饪,不准用电炉、电暖器等高功率电器,违者罚款50元/次。
5.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或大声喧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6.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7.入住员工不得在公共场所(包括走廊、楼道、洗手间等)乱扔、乱倒垃圾,若有违反者给予30元/次罚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
9.严禁员工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违者罚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违者将给予重罚。
11.宿舍内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宿舍,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违者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经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员严禁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楼内。
15.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监督、指挥者。
在宿舍内赌博、斗殴及酿酒者。
蓄意破坏公用物品及设施等。
吵闹、屡劝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来人员者。
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往宿者。
1、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员检查,针对不配合人员将给予重罚。
2、入住员工每人一把门钥匙,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室内人员物品安全。
3、宿舍当值人员应加台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凡因当值人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者,给予当值人员从重处理。
1、居住所耗费的电费、水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员工自理,并需缴纳住宿费30元/月/人。
由宿舍管理员统一收齐后,交行政部。
2、水电费由管理员每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实际人员数分摊至个人。
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电费补贴。
3、宿舍内易耗品的更换由入住人员自行负责,空调等重大设施的损坏维修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由该宿舍承担相应费用,如为自然损坏,则由公司联系维修并承担费用。
住宿的管理制度篇九
各宿管员、各包片教师、各住宿生:
现将xx县门土初级中学校外住宿生管理办法:
一、所有校外住宿生必须服从房东、包片教师的管理,舍长、安全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查找汇报,本宿舍内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汇报,宿管员、包片教师、班主任要高度重视校外住宿生的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学生并及时逐级汇报。
二、每天晚上10:30舍长和安全预案要检查各社员回宿情况,11:00所有住宿生必须全部就寝。对不按时回宿舍,留宿他人,或11:00后仍干其他事情的同学,安全员和舍长必须如实向班主任、包片教师、房东等人汇报。
三、全体校外住宿生必须高度关注自身安全,及时汇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必须认清做好值日生轮流,确保宿舍干净卫生。
四、勤晒被褥,勤开窗通风换气,努力加强体育锻炼,发现传染病者,立即隔离治疗。同学之间不互用毛巾、脸盆等,以防传染病的交叉感染。
五、宿舍内部不得私拉乱接,不得使用“热得快”,蜂窝煤烧水,不得在裸露电线、细线和活动线上使用电磁炉,煤气灶必须离床1.2米以上。
六、所有女生一是要洁身自好,慎重交友。不得男女合租一院,不得男女混住。夜晚一律不得单独外出,不得约男生到自己宿舍来玩,更不得到男生宿舍或室外和异性闲逛,所有女生一定要相互监督及时举报。夜晚睡觉关死门窗,发现可疑坏人骚扰要及时举报或大声求救。
七、同学之间要宽容相待,发生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内找老师协调处理,严禁在校内外打架或邀请被人打群架,以防触犯刑律造成终身悔恨。所有同学要及时劝架,及时报告老师,对于能及时阻止恶性打架或及时排除重大安全隐患的学生,按照学校《优秀生助学奖励基金奖励办法》予以重奖。
住宿的管理制度篇十
为确保全体住宿生拥有一个和谐、安静的生活休息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8、用餐注意卫生,不得乱倒剩饭菜;
10、公寓实行男女生分寓管理,不允许男女生互串宿舍,有事由管理人员代为通知;
以上制度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公开检查、停止住宿一周以上、直至纪律处分。
上述12条以100分计入班级考核,其中1、6、8、10项每项5分,其余各项每项10分。期末评比,记入班主任考核。
住宿的管理制度篇十一
公司为关心和照顾员工生活,从实际需要出发,为员工提供更完善之后勤服务,特向公司正式员工设立探亲房。以使员工敬业乐业、为公司作出更大、更多贡献。
1、公司为员工提供探亲房,凡公司员工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才可享受。凡需入住探亲房者须提前两天向所在部门及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一般批获三天,如延续,经批准,要交收一房一宿$50元,但延续不能超过7天。入住探亲房者,不准另留外人住宿,晚上24:00前必须关灯睡觉。
2、员工夫妻可以同房(必须持有结婚证书),未婚配偶、直系家属可以入住,但不能同房,必须分开住。入住者必须节约用水、电,用完水、电请随手关好,不准开长流水、长明灯。讲究卫生,保持室内清洁,爱护室内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3、公司员工及所携家属必须服从本公司有关宿舍管理规定,严禁在探亲房内从事偷窃、“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违者一经发现,公司即将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涉及员工按照公司《住宿管理制度(一)》规定从重处罚。
4、每周由行政人事部领头,组织各部门主管不定时检查卫生、清洁,一旦发现违纪、违章者,先给予口头警告及处罚人民币:$50元~100元,严重违犯者,即予以开除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