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考虑到可能遇到的风险和变数,做好预防和应对的准备。制定一个方案需要充分评估其可持续性和可扩展性。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
红色物业实施方案篇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通过加强社区物业党建工作,努力整合社区党建资源、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以服务群众为重点,着力解决城乡社区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为深化“双报到双服务”建设幸福社区活动,创建“宜居、平安、人文、红韵、智慧”五位一体幸福社区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红色物业实施方案篇二
20xx年底前实现住宅小区党组织建设和工作全覆盖,逐步构建社区、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等“五位一体”组织体系,形成运作顺畅、运行高效的“红色物业”工作体制机制,有力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进一步增强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红色物业实施方案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和省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全域推进“红色物业”的要求,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引领物业服务管理有效融入基层治理,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xx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x建物字〔2020〕x号),现就全域推进“xx红色物业”建设,促进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以严密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党建联建机制为重点,以加强行业管理监督为重要抓手,着力解决物业服务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使物业服务企业(含物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成为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的重要力量,努力形成党建引领作用明显、行业监管更加完备、运行机制科学有效、物业管理规范有序、人居环境舒适和谐的物业管理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扩覆盖、补短板,两年抓规范、促提升,三年塑优势、创品牌”的总体安排,通过三年努力,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党建领导体制和物业管理政策制度健全规范,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党建引领、行业主管、基层主抓、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全面形成,物业服务管理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2020年,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全面排查。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短板弱项,健全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物业企业和业委会党的组织应建尽建、党的工作全面覆盖,物业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2021年,基本形成以专业化物业企业为主体,国有物业企业、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办公益性物业企业、专业性社会组织等兜底的全覆盖的物业服务体系,完善物业企业和业委会监督管理制度,细化配套政策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健全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机制。
2022年,力争实现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x%以上、业委会组建率达到x%以上,物业企业和业委会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到x%、x%以上,党的工作覆盖质量持续提高,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xx红色物业”成为在全省有重要影响的工作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物业服务管理机制。
各级要把“xx红色物业”建设纳入城市基层党建总体部署,作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由市委组织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发改、公安、民政、司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管、房管、消防、12345市民热线管理中心等部门参与的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定期对县(市、区)“红色物业”建设工作开展综合评价,通报工作进展。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全部成立物业行业党组织,明确承担行业党组织办公室日常的职能科室,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市级不少于x人、县(市、区)不少于x人。
理中心,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20年底。
各县(市、区)通过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等形式,健全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综合协调推进机制,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合力推进任务落实。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要把“红色物业”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德城区物业主管部门党组书记要把“红色物业”建设作为突破项目。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每年要会同街道党工委对辖区内物业企业及党组织负责人、业委会委员进行全覆盖培训。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完成期限:2021年底。
各街道党工委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统筹做好辖区内物业服务管理监督工作,配强工作力量,充分发挥街道物业管理部门职能。推行街道党工委负责人召集街道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发挥物业党建联盟等平台作用,统筹解决涉及多个社区和社区自身无法解决的复杂事项。加强社区党组织对物业企业和业委会的领导,健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机制,推动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全部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探索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21年底。
引导破产企业党员、离退休党员等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小区,采取排查“口袋”党员、社区下沉力量、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推动小区党支部应建尽建。严格落实新建小区预留工作服务用房的要求,加大各级财政保障力度,整合机关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网格员等工作力量,力争到2022年,全面实现居民小区有支部、有阵地、有经费、有志愿服务队伍、有协商共治机制,强化小区支部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22年底。
(二)提高业委会组建率、物业服务覆盖率、党的组织覆盖率。
街道党工委组织、指导业主大会成立和业委会换届工作,重点做好商品房小区业委会组建工作。2020年,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不宜作为业委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的具体情形,建立并落实街道党工委和住建(房管)、政法、市场监管、城管、信访等部门参加的联审把关机制。2020年,居民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比例力争达到x%以上,2021年达到x%以上,2022年达到x%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信访局,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22年底。
对物业服务覆盖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没有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积极推动业主选聘专业化物业企业,力争2020年居民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x%以上,2021年达到x%以上,2022年达到x%以上。对未选聘专业化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指导街道社区采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办公益性物业企业、引入国有物业企业、专业性社会组织等方式,提供秩序维护、保洁等基础服务。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推动物业服务管理覆盖,把落实物业管理模式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前提条件。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22年底。
2020年,县(市、区)物业服务行业党组织会同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物业企业、业委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集中攻坚,力争物业企业、业委会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到x%、x%,党的工作实现全面覆盖。注重通过实行发展党员计划倾斜、招聘党员职工等方式,壮大物业企业党员队伍,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采取适当方式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党员业主参选业委会委员。在业委会成立和换届时,通过街道社区党组织推荐业委会委员候选人等方式,确保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x%。力争到2022年,物业企业、业委会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到x%、x%,党的工作持续保持全面有效覆盖。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22年底。
(三)加强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落实物业企业党建与登记备案、日常监管、考核评价“三同步”制度,将物业企业党建情况纳入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要求,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信用信息管理,作为对物业企业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级物业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开展物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有力处置物业领域违法违规问题。2020年底前,市、县两级物业主管部门制定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办法,街道社区党组织评价意见权重在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中占比不低于x%。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
完成年限:2021年底。
加快推进全市物业管理协会组建工作,住建(房管)、民政部门指导监督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行业自律。物业服务行业党组织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协会的领导,行业党组织负责人列席协会会长办公(工作)会议,对重要事项事先研究提出意见,推动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引领行业规范发展。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
完成年限:2021年底。
2020年底前,德城区要积极探索制定业委会向社区党组织定期报告制度、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印章使用监管制度,建立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业委会纠错和退出机制,加强对业委会的履职监督;2021年在全市推开。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的《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将业委会党组织建立以及业委会委员中党员的情况纳入业委会备案要求;做好《业委会党建工作指南》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
完成年限:2021年底。
街道社区党组织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手机app、投诉热线电话等建立“居民吹哨、物业报到”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处置居民群众反映的物业管理问题和诉求,优化问题处理工作流程,提高社区和物业企业对居民诉求的响应、处置、反馈效率。对涉及综合执法的事项,街道党工委要充分运用“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推动综合执法力量向小区下沉,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力争到2022年,实现呼叫事项响应率、办结率均达到x%。街道社区党组织要结合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引入律师服务,协助审核物业服务合同、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和公共收益支出等事项。要教育引导党员业主带头履行业主义务,对无故拒缴物业费等行为,通过在社区公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等形式,进行曝光督促。要注重引导驻区单位、报到单位、专业性社会组织等将物业服务管理作为共驻共建的重要内容,主动参与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政法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22年底。
2020年推动住宅小区物业企业负责人全部到社区报到,物业企业党组织全部与社区党组织签订党建联建协议,每年至少认领x个社区党建服务项目。吸纳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负责人、业委会委员担任社区“两委”兼职委员,推行小区党支部书记与业委会主任“一人兼”。2021年,各县(市、区)结合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将物业企业纳入网格党建工作体系的具体措施,吸收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作为社区兼职网格员。强化资源共享,统筹用好党群服务阵地,支持物业企业、业委会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为居民提供物业交费、意见咨询等服务。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各县(市、区)。
完成年限:2021年底。
2020年,推行物业企业服务清单、业委会权责清单、街道社区党组织考核评价清单“三张清单”制度,由街道社区党组织督促指导小区业委会、物业企业重点围绕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分别建立双向承诺、公开透明的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街道社区党组织相应制定考核评价清单,推动双方承诺践诺、形成良性循环。2021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完善物业服务管理联席会、业主恳谈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三会”制度,细化参加人员、内容形式等,明确街道社区党组织进行组织召集或指导监督的具体办法。对协商确定的物业服务管理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社区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居民有序参与全过程监督,督促物业企业、业委会及时公开落实情况。街道党工委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帮助社区党组织解决物业协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协调解决涉及跨社区和社区自身无法解决的事项。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21年底。
(四)党建引领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x部门单位印发的《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支持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有关政策,指导物业企业用好用足国家、省支持政策,改善行业发展环境。用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经费,落实非公有制物业企业党费全额返还、党组织工作经费税前列支等政策,确保每个物业企业党组织每年工作经费不少于x元。鼓励社区党组织从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中每年列支部分资金,通过设立党建工作项目等方式,引导支持物业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21年底。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物业领域“大排查、解难题、暖万家”专项行动和全市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负面舆情等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工作台账,与街道社区党组织等协调联动,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2021年,持续深化专项整治,重点解决物业服务用房使用管理不规范、业主无故拒交物业费、占用公共设施、私搭乱建、公共收益不公开不透明等难点问题。2022年,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改革,全面破解资金使用表决难、收益率低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房管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市12345市民热线管理中心,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22年底。
支持各县(市、区)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物业管理,建设具有日常监管、登记备案、信用信息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等功能的智慧物业综合管理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建立智慧物业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业主决策事项电子化表决。支持物业企业积极运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开发物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开放机制,提高服务管理能力。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22年底。
三、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要坚持全区域、全要素、全周期推进,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推进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到每个社区,实现整体提升。各级物业主管部门要会同组织、民政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定期调度、专项督查、跟踪问效等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工作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每年对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综合评价,通报评价结果。
xx区和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要积极先行先试,率先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基础相对薄弱的地方,要加大工作力度,实施对标赶超,尽快补齐工作短板。各地要根据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小区、普通商品房小区等各类小区的特点,采取针对性、差异化措施,做到精准施策。3.强化典型带动。按照“三好六有”(服务发展好、员工评价好、社会反响好;有坚强的领导班子、规范的党建制度、过硬的党员队伍、稳固的基础保障、创新的载体项目、健康的团队文化)的要求,组织开展物业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争创活动,分级分批打造一批“xx红色物业”先进典型。积极参与省住建厅组织开展的“xx红色物业”星级服务企业争创活动,到2022年,力争每个县(市、区)打造x至x个省级“xx红色物业”示范点,全市争取培育x家以上省级示范物业企业。及时总结宣传推广“红色物业”典型经验做法,结合开展“发现榜样”活动,每年集中选树一批物业服务人员先进典型,组织开展进社区、进企业集中宣讲,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红色物业实施方案篇四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全县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着力打造“红色物业”,把党的组织有效嵌入物业企业,推进物业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物业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物业企业服务质量水平。按照“提升专业化物业、组建公益性物业、规范自治型物业、覆盖脱管小区老旧小区”的思路,在新建商品房小区大力推进小区党建引领下的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工作机制,凸显党组织在小区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发挥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积极作用。在老旧小区和“三无”小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采取小区居民自治管理和组建“红色物业”公益服务团队等举措,逐步实现全县物业服务全覆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红色物业实施方案篇五
1.构建“三级红色物业组织体系”。一是成立斗门街道“红色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街道相关分管领导、职能办所负责人等组成,全面负责“红色物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红色物业”工作,负责协调各社区提交的难点问题。二是成立社区“红色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成员由社区干部、各小区党支部书记、业主委员会主任、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书记(负责人)、驻社指导员等组成,负责协商各小区提交的重点问题。三是成立小区“红色物业”服务站。成员由小区党支部书记、业主委员会主任、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书记(负责人)、驻区单位代表、网格长、楼道长等组成,负责协商解决小区业主提出的问题。
2.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一是支部建在小区上。认真摸排小区在册党员、在职党员,建立小区党员花名册。建立小区党支部,小区内在册党员数在3人及以上的,成立正式党支部;小区内有3名以上党员但在册党员人数少于3人的,成立临时党支部;规模小、党员人数少于3人的,与就近小区成立联合党支部。二是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领导。原则上新建、换届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60%。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吸纳小区党支部书记、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书记、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代表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
3.建立“红色物业”议事机制。一是规范“红色物业”阵地建设。各小区要依托小区物业管理用房、闲置用房,建立“红管家”议事厅。“红管家”议事厅要有党建元素、议事会成员架构、议事会制度、议事会办事流程、工作风采展示、事项公示等6方面内容。二是设立“红色物业”议事日。每月10日为固定议事日,由小区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议事会议(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结对单位、驻区单位等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也可邀请在职党员、驻社指导员、楼道长、相关业主等,共同商议解决社区或小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实施闭环办事机制。在“红色物业”议事厅开展驻点接待,广泛收集群众诉求,当场能办的当场办;当场不能办的,及时上交议事会讨论决定;议事会无法解决或超出权限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街道处理;确实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四是完善定时反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事项或意见建议,要在15天内通过联系居民本人或上门进行反馈。办理结果详细记录,需要且可以公开的内容及时进行公开,接受广大居民监督,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4.深化社区党建“契约化”共建。一是强化“人人契约”工作。利用“共建有约”小程序,做好在职党员“两地报到、人人契约”审核工作和活动组织工作。二是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与共建单位、报到党员等各类组织和力量相互配合支持,每年确定一批为民服务事项,作出年度服务承诺,优先处理居民停车、文明养犬、环境保洁、垃圾分类、物业费收缴等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宜。
5.加强“红色物业”经费保障。设置“红色物业”工作运行专项经费,对运转规范、成效明显的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给予一定奖励,对表现优秀、实绩显著的小区党支部书记给予一定补助。
(二)提升物业服务。
1.完成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一是物业在管小区规范化。市场化运作的小区应当根据合同服务标准扎实做好小区服务工作,履行社会职责。二是落实属地社区物业管理职责。社区应当认真落实物业管理工作,专人专职做好辖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业委会日常指导监督等工作。三是街道成立国有物业企业。街道成立实体化运作的国有性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相关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实体化运作。
2.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社区要加强对业主大会筹备、业主委员会选举和换届改选的组织领导,把好推荐关、审核关,加强对小区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对业主委员会主任及成员的教育和培训,经常性听取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相关的问题,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小区物业管理中的作用。
3.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社区要发挥监管主体责任,街道将适时组织考核评比。对考核优秀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和表彰。对考评不过关的,视情予以约谈、列入黑名单管理等,通过奖优罚劣,整体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
红色物业实施方案篇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推进党的工作向行业延伸、向领域覆盖和向社会辐射,夯实城市基层党建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加强社区物业党建工作,打造“红色物业”,特制定本方案:
红色物业实施方案篇七
各县(区)委组织部对本辖区社区物业党建工作负总责。要切实把社区物业党建工作纳入社区党建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指导和协调。各县区房产部门在县(区)委组织部门指导协调下,积极参与社区物业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动联系乡镇(街道)、社区党组织,发挥协调作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及物业企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各乡镇(街道)落实社区物业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对具备条件的物业企业党组织建设把关与审批。
城乡社区党组织落实社区物业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对物业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帮助指导社区物业建立支部,规范建章立制,逐步探索交叉任职,探索对物业管理企业在职党员和流动党员双重管理的方法和途径。
物业企业主动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积极参与社区物业党建工作和社区建设。加强企业自身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体员工不断提升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严格规范组织生活。
(二)建章立制。
联动共建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途径,加强社区物业管理相关各方的联系与沟通,并畅通反馈渠道。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进社区物业党建工作,形成共驻共建的联动机制。
指导联络机制。房产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和组织协调作用,研究解决社区物业党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推动社区物业党建工作的持续开展。
考核评估机制。市委组织部将社区物业党建工作作为对县区党建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各县区委也要把社区物业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对乡镇、街道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将物业管理投诉率、行风建设和业主委员会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作为文明社区和文明小区创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评定、房地部门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估和激励机制。
(三)强化保障。
社区物业管理党建联建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房产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指导,并明确一名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县(区)委组织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也要分别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财政部门要落实专项经费,各相关单位要加大支持力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力保障物业党建工作。
各级各单位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把物业党建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加大奖惩力度,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通报批评,进行责任追究。
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围绕物业党建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充分反映工作成效,为深化我市“双报到双服务”建设幸福社区活动、努力打造“红色物业”,夯实城市基层党建基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红色物业实施方案篇八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造“红色物业”是加强和改善社区治理的重要抓手,住建部门负责牵头抓总,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优势,实行“双百制”分级分类评价机制,推行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定期公示机制,在“红色物业”评选、选聘引入物业企业等工作中,强化指导、全程参与。乡镇和社区党组织在打造“红色物业”中要主动作为,发挥重要作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创新思路、勇于担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
(二)加强工作保障。加强“三无”小区物业服务补助费用保障,按照“低价有偿”原则,由县财政局负责制定“三无”小区物业服务费用补贴、“红色物业”服务站建设补助等奖补政策,激励和促进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现全覆盖。同时,加强物业企业党员骨干党建知识教育培训,打造“又红又专”的物业管理骨干队伍。
(三)大力宣传引导。乡镇社区党组织、物业企业要利用社区公开栏、网格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打造“红色物业”的做法成效。注重向居民群众宣传《民法典》物权编、《xx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等相关内容,帮助居民群众了解物业企业和业主个人的权利义务,明确社区公共区域和业主专有部分、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的区别界限等,引导居民群众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消费观,营造和谐共建的社区氛围。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定期公示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宣传报道“红色物业”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传播“红色物业”“好声音”、正能量,塑造“红色物业”好品质、新形象。
红色物业实施方案篇九
为落实春节期间园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园区人、财、物的安全,维护园区良好的治安环境,让业主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和谐的节日,现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xxx春节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值班员工。
二、节前安全教育培训。
为了加强安全工作的落实,针对节日期间人员、车辆外出活动频繁、休假探亲,外出聚会游玩的机会较多的特定,为向员工传达春节期间的安全注意事宜,我xx将在1月26日前组织全体员工开展节前安全教育培训,由xxx对春节期间的办公室安全、出行安全、居家安全、防火防盗安全等各个方面进行教育,增强员工春节期间的安全意识,做到人人教育到,人人受教育,度过一个愉悦的假期。
三、节前安全检查工作。
1、园区安全检查管理。为保证春节期间小区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秩序维护部将组织人员对园区、楼宇及商铺的消防设备设施、防盗网围栏、园区安全死角等进行全面检查,完善园区的监控点,切实保证各项安全工作无漏洞。
2、节前安全提示工作。为向业主传达节日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客服部将在各楼宇大堂公告栏及led电子显示屏上提醒业主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做好出行后防火防盗等各项居家安全。同时,针对园区装修单元节日期间的清场工作,客服部将以通知的形式在大堂进行公示并安排装修巡查人员逐一告知,切实保证春节期间无装修,无噪音。
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为保证园区供水供电、电梯等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工程部在节前安排专人对生活水泵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及保养,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春节期间各项设备设施的正常运作。
4、后勤服务管理。为保障春节期间值班员工的安全,综合管理部将联合秩序维护部对员工宿舍及食堂的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春节期间农产品的供应做好充足的储备,保证后勤服务工作正常。
四、节日期间人员值班制度
春节期间各部门负责人轮流值班,值班期间实行上下午打卡制度,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并保持通迅工具畅通。当班期间不得酗酒,不得脱岗、睡岗,做好值班记录,落实交接班制度。同时加强信息反馈,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负责人,遇突发事件时上报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采取相关措施,形成快速反应、应对准确、处理果断的应急机制,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对迟报、漏报、瞒报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进行严肃处理。(防盗报警电话110、消防报警电话119)。
五、春节期间安全保证措施。
1、春节期间的岗位巡检工作春节期间,秩序维护部当班中队落实每日的园区巡查计划,早、中、晚班各一遍楼宇巡查,四遍园区岗位及车库巡查。巡逻队负责整个园区的巡查,尤其是对一些停工的装修单位、停业的商铺每天上门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跟进和上报。夜间执勤人员要加大北门露天停车场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及时将发现的问题上报值班领导。
2、春节期间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春节期间,园区禁止燃放烟花炮竹,值班人员对发现燃放烟花炮竹的要及时予以制止和劝告,消除火灾隐患。在工作中各值班人员一旦发现园区发生火灾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并上报。
3、外来人员管理。春节期间,业主家走亲访友的较多,值班保安员在坚持落实园区封闭式管理制度的同时,也要做好相关的礼貌礼节,统一使用文明用语,对进出的外来人员进行核实登记。对快递、中介、送餐、维修等人员,要进行严格把控,晚上六点钟之后一律不得进入园区,特殊情况的应派专人跟进。
4、车辆管理。由于车位紧张,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值班保安员一定要控制好外来临保车辆,应尽量满足月保车有位可停,同时要加强车场巡查,防止车辆刮碰,维护好车辆进出秩序。中、晚班应派出巡逻岗,在晚上六点钟之后,对车场和园区进行不间断巡查,要严防车场车辆倒车镜被盗。
5、环境卫生管理。加强环境卫生的管理,保洁人员除定点清扫任务外,重点加强对卫生间、食堂的卫生保洁。
六、各类应急方案及重大事件处理。
春节期间,如发生报警求救、电梯困人、煤气泄露、入室盗窃、打架斗殴、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值班干部按相应紧急方案进行处理。园区发生重大事件,按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处理,严禁瞒报、迟报。
2.乡镇关于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3.公司元旦活动方案。
4.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方案。
5.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红色物业实施方案篇十
(一)推进物业服务全覆盖。
住宅小区物业选优。居民小区开发建设单位要依法通过公开招标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依法自主决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评级高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到“话有人听、事有人管、矛盾有人化解”。
自管小区物业建强。自管小区物业建设由社区党组织负责,小区党组织具体落实。要结合小区现状与居民意愿,探索小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管理,落实小区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安全防护、公共秩序维护等基本物业服务。
老旧小区物业覆盖。探索社区组织成立非盈利性质的“红色物业”管理服务团队,从辖区内低收入群体中选聘身体健康、热爱物业服务的居民,为老旧小区提供以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为主要内容的基本物业服务,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打造专业化物业管理团队。社区负责对住宅小区物业进行兜底保障,实现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全覆盖。
(二)推进物业。
服务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实现党的组织应建尽建。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创建,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党组织;少于3名党员或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住建行业党委及社区党组织要加强指导,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和选派党建指导员“三建一派”的方式,帮助企业通过选聘党员从业人员、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发展新党员等措施,逐步实现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建立党组织,不断强化党对社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思想引领、组织引领、工作引领。
实现党的工作高质量覆盖。严格规范物业行业党组织党的建设,在健全制度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管理等基本制度,注重骨干培育,加强物业服务党组织书记选育和培训管理工作,培养一批抓党建工作的明白人;在党建引领上,全面开展党建引领企业管理和经营行为,落实党建宣传学习机制、重点问题和重要工作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党员融入团队凝聚员工工作机制、企业优秀人才发展培养机制。
(三)提升“红色物业”内涵。”建好“红色阵地”。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制度”的标准,统一物业服务企业“红色阵地”建设,突显党的元素,突出政治引领。激发业主参与小区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建设和谐社区。
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党员负责人兼职社区“大党委”委员或小区党组织委员,充分赋予物业服务企业对社区发展、小区建设的建议权。鼓励社区“两委”成员兼任物业服务项目义务质量总监,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公共收入收支情况进行监督,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建立完善“三方联动”机制。建立完善乡镇党委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社区党组织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通过建立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民主决策制度、纠纷调解制度,实现物业管理的规范化、高效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整合多方力量实施多元共治。以“三方联动”为基础,由社区党组织及时将调处作用不明显的违章搭建、毁绿种菜、房屋质量差、电梯维护保养、噪音油烟扰民、违规养犬、传销活动、消防安全等公共问题提请乡镇党组织调处,将联动机制延伸至城管、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环保、公安、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整合多方力量,实施多元共治、齐抓共管。
(四)推动物业服务创新高质量发展。
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管理运用。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中,将党建情况作为投标物业服务企业的加分依据。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中,凡评为各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相关部门作为企业业绩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差别化等级考评中,将物业服务企业党建、“红色物业”创建等情况作为评价内容,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考评。
推行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定期公示机制。建立业主反馈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社区归集线索、住建部门复核的制度,制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评分标准,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评分。定期将物业服务企业所得分的前三名、后三名及主要情况在县公众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评议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以业主为中心,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帮带活动。
住建行业党委对公众投诉频繁、服务质量差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帮带,帮助企业制定规范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加强员工培训,引导创建“红色物业”。对有条件的指导成立党支部,对没有条件的帮助创造条件,分区划块指导成立联合党支部,让党员参与到物业服务和管理的共建共管共享中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夯实企业综合服务实力。
红色物业实施方案篇十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城市基层治理改革,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扩大党组织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进一步加强物业企业党建工作,积极推行交叉任职,明确各级监管职责,打造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服务管理机制,着力把物业企业打造成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把物业队伍打造成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力量,不断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力争在2022年年底前,将城市社区建设成为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三感社区”。
--红色物业“红”在党建引领。强调街道社区党组织引领作用的发挥,使党建对物业管理的引领作用更加凸显,把党的组织和工作体现在联系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
--红色物业“红”在党员队伍。以党员为骨干,形成联系服务群众的有力队伍,让红的色彩亮起来,让红的旗帜飘起来,让红的声音唱起来。
--红色物业“红”在服务宗旨。以业主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整合业委会、物业企业等多方力量,以优质服务赢得群众认可。
三、工作内容。
行业主管部门强化领导责任,负责监督指导物业行业按规范性标准开展工作;
社区党组织强化直接责任,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多方联动机制,推动形成社区治理合力。一是开展物业企业党组织建设。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集中摸排”“集中组建”“集中选派”“集中达标”行动。有3名正式党员以上“应建尽建”,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选派党建指导员,确保所有物业企业做到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物业企业党员发展、教育和培养,提升物业服务人员中的党员比例。做好已建立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全部达标。二是推进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街道、社区要强化统筹协调,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帮助指导物业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党员担任,委员长党员比例一般应在30%以上。街道、社区党组织根据业主委员会党员情况,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抓好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对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严格把关,规范环节选举程序,指导并督促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三是加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在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积极推进社区、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人员“交叉任职”“双向交流”,推动实现“要事共商、社区共建、问题共解、成果共享”。县住建部门、街道要结合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特点,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完善物业服务项目标准,建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监督指导,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创新联动模式,汇聚整合服务力量。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注重整合资源,汇聚力量,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党组织的服务力、凝聚力和感召力。一是搭建联动平台。街道社区党组织要牵头搭建“1+3+*”联动平台,“1”是党组织,“3”是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在职党员和业主代表、在职党员志愿服务队、两新组织党员志愿者等,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为主体,驻区单位、社区党员群众共同参与的物业党建联建工作模式。建立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和辖区治理力量共同参加的多方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议事规则和工作流程,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共同为社区居民服务。积极引导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物业服务窗口,受理服务事项,听取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打造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二是推行联动服务。物业企业党支部联合社区党组织,完善联动巡查、联动分析、联动处置的工作机制,会同网格长、网格员开展进门入户活动,深入居民群众家中,听取居民群众对物业企业的意见建议,共同研究解决小区安全、环境改造、文化和稳定涉及业主和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在物业小区开展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服务、做贡献活动,全面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同时街道社区党组织积极推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融入社区治理,对涉及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要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让治理过程更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创新联动载体。紧紧围绕居民群众需求,社区党组织带领物业企业党支部,找准党建工作与物业管理结合点,积极在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文明实践、道德讲堂、文化惠民、法制宣传、关爱特殊家庭、儿童守护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打造红色物业特色服务品牌,营造积极向上的社区文化氛围。探索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由法院、住建、司法以及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组建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指导和调处物业矛盾纠纷。
(三)创新考核激励,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一是突出党建工作考核。把“红色物业”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内容和城市基层党建成效考核内容,包括物业企业建立党组织情况、发挥党组织、党员作用及落实开展党的工作、配合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等方面。二是定期组织考评。县住建局和街道、社区党组织围绕物业企业兑现承诺、履行职责、开展党建工作等情况,实行监测和年度考核的量化考核办法,对辖区物业企业进行评比,评比结果纳入对物业企业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考核结果运用。开展“红色物业”示范点创建活动,把基础扎实、工作推进较好的社区作为“红色物业”工程示范点,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加强资金保障,使优中更优、好中更好。同时,对未及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按规定缴纳维修资金以及违反小区公共秩序的党员、干部,由所在党支部、单位进行谈话提醒并报组织部门备案。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4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宣传“红色物业”工程有关内容及工作要求,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和舆论环境。
开展“红色活动”,不定期组织开展免费医疗咨询、免费健康检查、免费法律咨询等志愿活动,带动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参与“红色物业”工作,凝聚人心、传播正能量。
(三)攻坚突破阶段(2022年8月-2022年10月)。县委组织部门联合住建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会议,根据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标准,细化措施,有序推进。县住建局结合辖区物业企业党组织和党员情况,成立物业企业行业党委,党委书记由县住建局党组书记担任,副书记由县委组织部分管负责人和县住建局分管党建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街道办事处等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加强对“红色物业”工程的领导。积极开展系列党建活动,与社区治理、区域共建和便民服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
(四)总结推广阶段(2022年11月-2022年12月)。及时总结物业企业党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引领的“红色物业”建设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提高党建引领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成果。
红色物业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加快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县委办《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x办发〔20xx〕x号)精神,切实加强住宅小区和物业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引领推动物业企业服务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着力打造“红色物业”,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