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履行是双方的共同责任,应当遵守合同规定的义务。编写合同时要注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束力的要求。根据您的需求,以下是我们为您准备的一些合同示范,请参考。
企业运输合同篇一
甲方(招标方):
乙方(中标方):
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方就“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资质企业”进行了公开招标,乙方通过投标已依法中标。为了规范中标企业从事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的职责、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要求,甲方应规范管理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的行为及秩序,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乙方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实施查处,并依法对《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核。
二、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作为建筑垃圾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行使管理权,该管理权包括:
1、督促乙方履行在投标书中的承诺,达到并符合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条件;。
2、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收取文明生产保证金;。
4、制定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管理规章制定;。
5、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全程实施监管;。
7、对乙方的《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实施年度审验;。
8、协助交警等相关部门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车辆实施年度考核;。
9、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甲方的其他管理权。
(二)在协议期限内,甲方有对乙方的运营实施全程监管的权利。监管内容包括:
1、运营作业秩序的监管;。
2、文明施工的监管;。
3、运营过程遵纪守法的监管;。
4、车容车貌、车辆密闭性能状况的监管;。
5、转载运输规范情况的监管;。
6、车辆自动密闭装置、标识顶灯、gps使用情况的监管;。
7、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路线和时间的监管及建筑垃圾消纳地点、场地的监管;。
8、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的监管。
9、指令乙方清除城区无主建筑垃圾。
三、甲方的义务。
(一)做好建筑垃圾运输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
(二)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场地;。
(三)及时办理乙方运输建筑垃圾的相关手续;。
(五)制定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管理规定制定;。
(六)引导并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的有序竞争;。
(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甲方其他义务。
第二条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职责。
履行招标书的承诺,按照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诚信规范运营,协调好与各管理部门、建设、施工单位的关系,科学合理安排运能配置,根据不同时段的不同要求,保证各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不断提升行业自律,配合城管渣土管理部门做好各项执法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
(二)协议期限内,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情况有向甲方提出建议的权利;。
(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乙方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二)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
(七)自觉接受公众和舆论的监督;。
(九)配合管理部门及时做好清除区域内无主建筑垃圾的工作;。
(十)做好消除道路污染的应急预案,确保道路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洁;。
(十一)每承接一笔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必须主动到甲方建筑渣。
(十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乙方的其他业务。
第三条文明生产保证金。
一、乙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本协议生效后三日内,向甲方足额缴纳其承诺应交纳的文明生产保证金。文明生产保证金的保证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乙方未按前款规定及时足额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因此而解除本协议的,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乙方不再享有从事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资格。
三、乙方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的,在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过程中,因违法行为、违反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违反本协议规定而受到甲方处罚的,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文明生产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罚款。但是甲方的处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及限度,对于乙方违反约定的行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也应当依照合同约定。
四、乙方交纳的文明生产保证金扣除乙方的罚款后的不足部分,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确保文明生产保证金的金额达到承诺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数额。
五、本协议解除后,或本协议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签《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专营协议》的,扣除乙方罚款后的剩余部分的文明生产保证金,甲方须无息退还。
第四条保密条款。
一、协议双方应对各自因工作关系获取的对方及工作对象(第三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他方事先书面授权或同意,不得披露。
二、除本协议约定的工作需要外,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信息及相关资讯。
第五条违约条款。
一、乙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不整改则进行处罚:
(一)未实行密闭运输建筑垃圾的;。
(二)运输车辆超载运输建筑垃圾的;。
(三)未经甲方许可承运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单位的建筑垃圾的;。
(四)不按核准时间、路线处置建筑垃圾及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
(五)车轮带泥、抛洒污染城市道路的;。
(六)故意压低建筑垃圾运输价格进行不正当市场竞争的;。
(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其他违法行为;。
(八)违反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义务的其他行为。
二、乙方出现前款规定的情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处罚有明确规定,按相关规定处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处罚未明确规定的,按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在仙桃的建筑垃圾运输资格,并吊销其《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资质许可证》:
(一)出现本条第一款的情形之一,多次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进行整改的;。
(二)出现本条第一款的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正式运营后60天内出现本条第一款的情形而被处罚(包括下达整改通知或处罚通知)3次及3次以上的。
四、违反本协议保密条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协议期限。
一、本协议期限自20年月日开始生效,至20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后,如乙方取得的《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有效期限存续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专营协议》。
二、甲方依据本协议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本协议,或吊销乙方的《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的,或本协议期满后双方未续签《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专营协议》,本协议终止履行,乙方不得进行建筑垃圾运输业务。
第七条协议约定区域。
本协议约定乙方负责清运的区域以及享有收费权利的区域为干河办事处及园区,以签订合同时仙桃市的城市规划图为准,与其它区域的交界处以街道的中心线为准。
其他事项。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资质企业招标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运输合同篇二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共同做好运输业务,双方根据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及有关货物运输法律文件等,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具体甲方要求,为甲方承担――公路运输业务。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
2、乙方认可发车。
3、乙方装车。
4、双方验收签收。
5、发往目的地并签收回单。
6、下月费用结算。
三、甲方的权利与职责:
1、甲方权利:
(1)要求乙方按规定时间、地点、数量把货物安全、及时甲方出库单指明的目的地。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种类主要为甲方生产是涂料成品和原料,甲方有权要求和监督乙方按照特殊危险物品进行装卸及做运输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违规等行为而造成的运输过程中、风险转移前的货物的损坏、灭失,要求乙方先予赔偿;甲方在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运输问题通知单》三天内没有得到回复,有权作“默认赔偿”处理。
(4)甲方有运输业务当日向乙方订运车辆,乙方需要在半小时内给予答复,并确保车辆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提货点,否则甲方有权另找承运单位。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的货物,按甲方企业包装标准的规定进行包装。
(2)甲方须出示明确的送货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及发货时间和数量。
(3)向乙方提供出库单四联(三联做回单,一联交客户)。
四、乙方的权利和职责:
1、乙方的权利:
要求甲方有运输业务当日18:00点以前通知乙方,并告知运输数量、发运目的.地地址、所需车类;告知方式为电话或传真。
2、乙方义务:
(1)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提货地点后须在门卫处登记并通知甲方仓库负责人;提货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乙方介绍信及有关联系单。经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担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及出门手续。
(2)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公司区域或库房区域时,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车辆进入甲方上述区域时,应减速慢行,并加装车辆排气管防火装置;人员进入上述区域必须申领并挂胸挂临时出入证,严禁在上述区域吸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车间及办公室等。
(3)乙方承运的运输业务以甲方填写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的运输任务单为准,运输任务单一式两份,乙方保留一份作为结账凭证。
(4)乙方负责装车,对甲方的货物,应妥善保管,禁止野蛮装卸,禁止用与有菱角、有腐蚀性的货物拼装、混装及其他不合理的装运方式装运,在每一层铁通包装货物的上面,铺一层甲板再装第二层或其他货物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出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损失外,运输过程中导致甲方的货物包装变形、插花、桶身受污染而桶内漆油未溢出的、按货物价格的50%赔偿损失;桶内油漆溢出的。按货物价格全额赔偿。
(5)货物到达甲方客户后,乙方负责卸货,协同收货人做好货物的清点工作,并要求收货方在甲方的出库单上签收并加盖章与出库单上所有列收货人名称一致的公章。如果因乙方疏忽造成送货单据丢失,客户收货后没有签字盖章或所盖公章与收货人名称不一致,所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货物送完后,乙方将有甲方客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有关单据回执及时返回甲方;如果乙方车辆不能及时返回,则必须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在规定的日期将回执寄回甲方;单据的回执从客户签收后返回甲方的时间:见附件《运输价格表时间》。如果乙方多次逾期交回单据回执,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往来。
(7)乙方承接运输后,必须将甲方的全部货物进行保险。因为投保导致甲方的损失无法弥补的,有乙方进行赔偿。乙方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防雨毯布等用具防止货物受损。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遭雨淋损坏、被冻坏等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造成货物短缺、送货逾期等情况的,也给甲方客户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甲方的客户损失也须由乙方承担。但对上述的赔偿,乙方承担的方式为先予赔偿并按实际损失赔偿。
(8)乙方应按运输任务单及协议附件约定的运输时间安排运输到货时间,如果发生送货逾期的情况,每逾期6小时甲方将扣除该笔运费的5%,加急运输的,每逾期6小时,除扣除因加急而增加的运费外,同时还扣除该笔运费的10%以做补偿。延长时间到货以此类推,单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洪涝灾害、台风、军事行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交通中断,大雾等突发恶劣天气造成的拖延等情况造成的逾期到货除外。
(9)没有甲方的运输任务单等单据认可,乙方不得擅自从甲方客户处带回货物至甲方仓库;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物送到甲方客户处,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地址有异、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不得擅自作任何决定,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将货物拉回甲方仓库。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负责人验货,并对客户拒收理由由做书面具体说明(出库单回执中应做具体说明并请客户签字盖章)。如果客户拒收的理由的由乙方的过失造成的,由此产生损失由乙方负责。
(11)运费的结算为月结,每月5日开始结算上月运费,结算前乙方必须履行完成以下义务:
(a)提交正式发票,发票内容填写规范、完整。
(b)提交运输业务发生明细(具体列明:承运日期、运输任务单号码、出库单号码、客户名称、出门证号、吨位、运费金额等)
(c)经客户签字盖章的单据回执全部返回甲方(包括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的单据)。
(d)凡运输货物单上付款方式一栏注明“货到付款的”为甲方替甲方客户代办运输,其运输按甲乙双方协议价格执行并由甲方客户直接与乙方结算,乙方同时向甲方客户提供正式发票。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企业运输合同篇三
委托方:cc(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航空、公路、国内快递等运输服务。
第二条:服务确认方式。
1、乙方通过电话或传真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上门收货、提供运单、检查等服务。
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移交给乙方(所运货物需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相关货物手续,按双方协商同意的承运方式及服务收费标准开具工作单,依协商的承运方式、期限规定将物品运至目的地。
第三条:运送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注意事项。
1、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应有合理的、符合安全运输的包装,应参加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支付,乙方可代其办理;乙方应保证在上述服务过程中货物的安全,如造成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等现象的,按货物的投险申明价值赔偿,最高不超过货物的投险价值.甲方未参加保险的货物若遗失、损坏,乙方按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国内货物最高赔偿额为当票货物运费的3倍(文件按1公斤计)。
3、收货签收后,该货物产生的遗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到收货人处,乙方不负责任。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查寻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信息反馈。
2、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时间与乙方进行结帐,出现违约时承担其相关责任。
第六条: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税号:税号: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企业运输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为了共同做好甲方的货物运输业务,双方依据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及有关货物运输等法律文件,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包括:甲方生产和销售的风扇、电饭煲、饮水机、微波炉、豆浆机、火锅电器、消毒柜等家电产品及相关的推广品、赠品等。
2、乙方承运的运输业务范围为以下线路的公路运输:
3、甲方根据对乙方服务的考核情况,有权调整其服务线路及业务量。
二、运输作业流程。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
(2)乙方对甲方下达的指令回复、确认。
(3)乙方调车到甲方指定仓库装货。
(5)收货单位验货、签收。
(6)乙方向甲方反馈到货情况。
(7)乙方整理回单交甲方结算运费。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通过互联网(或电话、传真)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运输指令内容应包含要求到库时间、运输方式、汽车数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和目的地。
2、甲方须提供运输途中所需的法定手续,证明文件及货物运单。
3、因甲方提供的工商、税务等手续不全导致运输车辆在途中被查所引起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并顺延运输到达时间。
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甲方因货源不足,造成乙方汽车停滞于甲方指定地点超过24小时不能装货,则每车每天300元赔偿给乙方。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货物运输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由乙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予以配合。
2、乙方接到甲方调车指令后,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调度车辆到指定仓库。否则,甲方将根据《运输考核管理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处罚。
3、货物装车后,必须由双方共同确认,同时签订货物运输协议(甲方开出的《产品送货单》)。
4、乙方承运车辆在途运输过程中造成甲方的货物被盗、被抢、损坏、散失,以及产品在运输中遭受雨水淋湿、整车货物灭失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甲方产品出厂价(推广等其它物品按甲方核定的价格)全额赔偿给甲方。重大运输事故造成的损失金额经确认后一周内,乙方必须以现金方式缴纳损失赔偿金。
5、在途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及异常情况,乙方应根据《运输考核管理办法》将详细情况及时告知甲方物流部门。
6、乙方必须接受并执行《运输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7、乙方必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车型及车辆台数,如有调整须征得甲方同意。
8、货物到达后,乙方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人对货物送达日期、货物品种数量及损坏、短少情况进行签收。《产品送货单》如有涂改必须有收货人盖章。
9、当仓库拒收货物时,乙方应立即与甲方联系,商议货物处理办法。
10、乙方承运的货物,必须运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人。否则,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按照《运输考核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所进行的处罚和制裁。
11、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不得装载其它货物。否则,甲方将根据《运输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乙方必须提供可满足甲方管理需要的计算机硬件设备。
13、在特殊情况下,乙方有义务满足甲方的特殊运输需求。
五、运输时间要求。
乙方同意甲方按《运输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运输时间进行考核管理。
六、运输服务费及违约保证金。
1、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制订本合同运费价格表。
2、在20xx年9月1日—20xx年3月31日按照旺季价结算运费,20xx年4月1日—20xx年8月31日按照淡季价结算运费。
3、在合同期内,如运输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甲方有权对运输价格进行调整。
4、甲方制订的运价为标准车(实际货物体积为40立方)运价,超出标准部分的装载体积按照比例折算。
5、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乙方须向甲方交付100万元违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合同业务终止后一个月内将运输风险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6、本合同在执行中,乙方因价格等原因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将不向乙方返还违约保证金。
7、由乙方将“产品送货单”、“发票”等单据的原件提交甲方,甲方进行审核并按《运输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扣减运输考核罚款和运输赔偿金后承付运费。
七、其他。
1、本合同所引用文件《运输考核管理办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法律约束力。《运输考核管理办法》如有修改、调整,甲方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
2、本协议自20xx年9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8月31日止。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合同的重要事项及法律,另一方可向对方提出中止本合同。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运输合同篇五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乙方负责运输。
二、运输地:
三、要求乙方车辆:______部(解放、东风王平头、斯太尔);车箱长_____米、车箱宽_____米、车箱高_____米。
四、运距:
五、运费:
六、结算方式:按车次结算,24小时结算一次(以现金方式结算)。
七、此协议双方认同,在约定时间内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将施工车辆安排到现场。
八、甲方负责联系住宿地方,乙方车队自己交房租。
九、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项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费:工程总费用的_____%。
十、违约罚金:乙方车队按约定到达后甲方如无工程安排,违约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每车_____元/天。乙方车队没按约定到达工地并施工,违约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_元/天。
十一、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企业运输合同篇六
________(简称甲方)
委托_____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
计划外托运__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经济合同法和_______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乙方调派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港运至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将____货物于____天内于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甲方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并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卸货,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方负担。
甲方乙方船舶抵达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装卸作业,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扣除。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的损失外,运送____货物的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
按__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全船运费为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___港口收费规则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份,交____等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__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规定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签章)代表人: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订立
企业运输合同篇七
委托方(甲方):山东__公司 承运方(乙方):____县路顺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此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真空断路器
二、运输地点:____县苟村工业园目 的 地:____省____县、____市车号:
五、包装要求:甲方应按乙方要求进行标准包装。也可以由乙方进行包装,但包装前应检查物品,保证安全运输。
六、乙方责任:保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变质。在装卸、运输途中一旦出现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损坏等情况,原则上按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但如果货物的缺失和损坏是由不可抗力、货物自身属性决定的合理损耗或是甲方过错造成、则乙方不承担备尝责任。
七、一般货物保险由乙方负责,贵重货物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及时对送达货物进行检测,逾期未收货,应向甲方支付保管费用。
八、 包装运输总费用:5元__。结算方式:已付定金0元 余下金额:3元_
九、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按要求将货物送达后,甲方如不足额支付运输费和保管费,乙方对货物享有留置权。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委托方(甲方)和运输公司(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运输合同篇八
甲方(收件方):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发件方):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流(速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1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1.2服务区域、价格:甲方在浙江省宁波、台州、舟山、丽水、衢州、杭州等区域范围。
1.3服务价格浙江省范围内15公斤内10元,20公斤内15元。(舟山地区每公斤额外加收0.5元服务费)。
2.1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2.2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4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2.5如果乙方要求改变送货目的地,所产生的费用有乙方负责;
2.6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
2.7及时向乙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商议处理。
2.8按照双方约定定期提供货物运输信息统计报表给乙方。
2.9为乙方免费提供运输面单、信封、塑料包装袋;
3.1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
3.3按照约定价格支付运费。
4.1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
a.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b.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可能损坏的,收货方有权开箱验货,如有破损双方签字确认后由甲方负责赔偿,或拒绝签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4.2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乙方;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3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5.1本合同所称运输费用的计算以重量为准,计量单位为0.5千克,不足0.5千克按照0.5千克计算。
5.2费用的支付形式为:结款时间:每月5号-10号(月结现金)甲方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6.1每一票件只能提出一次索赔。
6.2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将按照其正常运送标准尽合理努力派送快件,浙江省内3个工作日必须到达,否则乙方有权视情况的严重性,向甲方要求赔偿因运输延误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6.3任何索赔必须在甲方接受快件两个星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否则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本合同争议的处理适用中国法律。 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住所地法院进行裁决。除争议事件外,双方都应依照本合同执行各自未尽的权利,履行各自未尽的义务。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产品上使用对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乙方任何关于甲方提供的服务的疑虑、意见和建议,均可向甲方项目组如实披露。
11.1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1.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1.4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11.5双方如有不足之处和善协商解决:如需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期:
企业运输合同篇九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在龙冈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理处)并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危险品运输业务洽谈工作。
2、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普通货物运输业务。
3、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标志标识。
4、分理处承包利润分配方式采取保证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补的原则。
1、甲方批准给乙方_________元每月的专业物流交易网会员资格(在甲方与物流交易网合作期内)。
2、乙方分理处一年内完成业务量达成_________万以上并且安全无事故或纠纷的,甲方在乙方的上交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1、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宣传资料。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分理处的前期业务开展进行全面的指导并给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积极宣传推广甲方分理处业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接洽时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员工身份来进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长期运输业务或批量的运输业务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给予审核,签定合同时加盖甲方合同章。具体的运输由乙方实施,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6、分理处在招聘员工时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7、合同期内分理处的各项支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为经营者也是_________分理处的负责人。
9、乙方有权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设置分理处的内部机构。
10、乙方有权按规定任免分理处中层干部。
11、乙方有权决定企业工人工资的分配方式。
12、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业务或单次运输业务,乙方所承接的业务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名义。
13、所有承运乙方业务的危险品车辆,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并与其签定承运合同和责任状,同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各种保险。乙方不得私自寻找车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14、分理处办公场地的先期开办费用。人员工资及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方依据运输合同和派车单与乙方结算。
2、乙方按照运费总额的7%上交利润给甲方。
3、结算时间按月计算,每月的3号前结清上月费用。
1、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协调所需危险品车辆,如因甲方故意行为有损乙方利益的,甲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在接到乙方业务报审申请时,必须在一周内作出审核意见,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3、客户运费采取汇至甲方账户的,甲方必须按时按标准支付给乙方,不得无故截留或挪用,否则,甲方承担10%赔偿。
4、如乙方私自承接单次运输业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给予本次运输费用的10倍赔偿。
5、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务,确因特殊情况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否则,乙方承担预接洽业务总额的5%的罚款。
6、乙方必须加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因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第一年的业务基数为_________万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连续两年无法完成的当年基数的,甲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8。乙方必须对甲的各种资料及数据保密,否则甲方有权追偿乙主的损失。
9。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或变象以分理处员工以外的身份承接业务,本协议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约定期限而终止后,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同样或类似的经营活动。
10。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在双方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1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2、乙方必须因乙方原因导致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运输合同篇十
甲方(招标方):
乙方(中标方):
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方就“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资质企业”进行了公开招标,乙方通过投标已依法中标。为了规范中标企业从事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的职责、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要求,甲方应规范管理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的行为及秩序,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乙方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实施查处,并依法对《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核。
二、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作为建筑垃圾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行使管理权,该管理权包括:
1、督促乙方履行在投标书中的承诺,达到并符合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条件;。
2、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收取文明生产保证金;。
4、制定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管理规章制定;。
5、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全程实施监管;。
7、对乙方的《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实施年度审验;。
8、协助交警等相关部门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车辆实施年度考核;。
9、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甲方的其他管理权。
(二)在协议期限内,甲方有对乙方的运营实施全程监管的权利。监管内容包括:
1、运营作业秩序的监管;。
2、文明施工的监管;。
3、运营过程遵纪守法的监管;。
4、车容车貌、车辆密闭性能状况的监管;。
5、转载运输规范情况的监管;。
6、车辆自动密闭装置、标识顶灯、gps使用情况的监管;。
7、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路线和时间的监管及建筑垃圾消纳地点、场地的监管;。
8、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的监管。
9、指令乙方清除城区无主建筑垃圾。
三、甲方的义务。
(一)做好建筑垃圾运输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
(二)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场地;。
(三)及时办理乙方运输建筑垃圾的相关手续;。
(五)制定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管理规定制定;。
(六)引导并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的有序竞争;。
(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甲方其他义务。
第二条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职责。
履行招标书的承诺,按照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诚信规范运营,协调好与各管理部门、建设、施工单位的关系,科学合理安排运能配置,根据不同时段的不同要求,保证各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不断提升行业自律,配合城管渣土管理部门做好各项执法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
(二)协议期限内,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情况有向甲方提出建议的权利;。
(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乙方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二)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
(七)自觉接受公众和舆论的监督;。
(九)配合管理部门及时做好清除区域内无主建筑垃圾的工作;。
(十一)每承接一笔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必须主动到甲方建筑渣。
(十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乙方的其他业务。
第三条文明生产保证金。
一、乙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本协议生效后三日内,向甲方足额缴纳其承诺应交纳的文明生产保证金。文明生产保证金的保证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乙方未按前款规定及时足额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因此而解除本协议的,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乙方不再享有从事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资格。
三、乙方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的,在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过程中,因违法行为、违反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违反本协议规定而受到甲方处罚的,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文明生产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罚款。但是甲方的处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及限度,对于乙方违反约定的行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也应当依照合同约定。
四、乙方交纳的文明生产保证金扣除乙方的罚款后的不足部分,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确保文明生产保证金的金额达到承诺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数额。
五、本协议解除后,或本协议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签《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专营协议》的,扣除乙方罚款后的剩余部分的文明生产保证金,甲方须无息退还。
第四条保密条款。
一、协议双方应对各自因工作关系获取的对方及工作对象(第三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他方事先书面授权或同意,不得披露。
二、除本协议约定的工作需要外,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信息及相关资讯。
第五条违约条款。
一、乙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不整改则进行处罚:
(一)未实行密闭运输建筑垃圾的;。
(二)运输车辆超载运输建筑垃圾的;。
(三)未经甲方许可承运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单位的建筑垃圾的;。
(四)不按核准时间、路线处置建筑垃圾及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
(五)车轮带泥、抛洒污染城市道路的;。
(六)故意压低建筑垃圾运输价格进行不正当市场竞争的;。
(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其他违法行为;。
(八)违反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义务的其他行为。
二、乙方出现前款规定的情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处罚有明确规定,按相关规定处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处罚未明确规定的,按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在仙桃的建筑垃圾运输资格,并吊销其《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资质许可证》:
(一)出现本条第一款的情形之一,多次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进行整改的;。
(二)出现本条第一款的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正式运营后60天内出现本条第一款的情形而被处罚(包括下达整改通知或处罚通知)3次及3次以上的。
四、违反本协议保密条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协议期限。
一、本协议期限自20年月日开始生效,至20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后,如乙方取得的《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有效期限存续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专营协议》。
二、甲方依据本协议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本协议,或吊销乙方的《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的,或本协议期满后双方未续签《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专营协议》,本协议终止履行,乙方不得进行建筑垃圾运输业务。
第七条协议约定区域。
本协议约定乙方负责清运的区域以及享有收费权利的区域为干河办事处及园区,以签订合同时仙桃市的城市规划图为准,与其它区域的交界处以街道的中心线为准。
其他事项。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资质企业招标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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