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工程安全责任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状篇一
乙方:
一、 工程名称:国道314线托-库项目第四合同段路基石方工程。
二、 工程位置:k
三、 甲乙方责权
甲乙双方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器材管理条例》和自治区关于民用爆破器材使用的各项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一)甲方责权:
1、甲方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情况。
2、甲方负责炸药、雷管等爆破危险品的使用、贮存、保管。
3、甲方按照乙方当日使用量,经核实后发放。
4、甲方严禁乙方夜间实施爆破施工。
(二)乙方责权:
1、乙方必须保证本施工队现场施工总人数在 人以内,不得雇用童工和有疑难病历人员,不得收容在逃犯人和其他不法份子,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自觉积极地按当地政府的要求防治“非典”及其他传染病的传播,做好生活施工片区的消毒及卫生工作,每天向项目部综合办报告有无发烧发热病人,施工过程中如有人员进场、离场,必须向项目部提交书面报告,并附合法医疗卫生部门的体检资料,不得隐瞒、漏报、迟报,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保证所有施工人员服从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统一管理,按规范施工,不得无理取闹,发生围攻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及政府执法人员的事件,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对领取的炸药、雷管等危险物品必须妥善贮运保管,并回收上交未用(或经妥善处理后的)炸药、雷管等危险物品;不得发生被盗、挪用、遗漏,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无证操作;乙方在实施爆破危险作业区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立明显的标志,建立警戒线和显示爆破时间的警号、信号。
6、乙方在实施爆破时必须认真清理、检查爆破危险区内的非工作人员、过往行人、车辆等,并疏散到安全地带。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必须选择合理的爆破施工方法,防止爆破损坏附近的公共设施(光缆、输油管等)及构造物;否则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8、乙方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办理有关意外伤亡事故保险业务,并上报甲方备案,对施工中出现的一切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爆破员:
爆破证编号: 发证机关:
身份证编号: 发证机关:
四、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爆破任务完成之后自行失效。
五、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国道314线托-库项目
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爆破办公室:
项目经理:
乙方(章):
乙方代表:
20xx年 月 日
工程安全责任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状篇二
安全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状况所实施的监理管理。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必须加大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工程安全责任。本文是工程安全责任状的范文,仅供参考。
为了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具体。按照相关办法结合项目部实际,特拟定本责任状。
一、 责任对象
施工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员)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自己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责任目标
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做到人员、制度、措施三落实。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与相关责任人及全体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3 、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每天有检查记录,整改有措施,落实有效果。
4 、突出安全细节管理,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项目部安委会备案,发生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并按相关规定如实上报,积极参与善后工作,协助事故调查处理。
三、具体措施
1 、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培训,持证上岗,持证率达 100 %。
2 、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防尘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要配备齐全。 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及其他劳保用品,严禁穿凉鞋、拖鞋、高跟鞋或短裙、短裤进入.施工现场。
4、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明确责任人,操作人员应熟知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前必须对本设备各部位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设备应停放在平坦、安全无任何障碍且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位置,禁止停在可能塌方或地址不稳定的地方。
5 、隧道作业必须按相关规定搞好安全防护,必须有专业安全员全天候检查洞内安全情况并建立交接班制度,切实保障通风、排水、供电等环节的安全措施到位。
6 、现场施工必须遵守“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的原则,安全警示标志、标语、标识齐全。
7 、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所有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上岗,员工培训率达100%。
8 、施工便道、生活区、食堂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搞好消防和食品卫生制度的落实。
9 、爆破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件每次爆破过程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每次未使用完的爆破器材不得放于施工现场,应退回领料火工库。
10、用电必须符合施工建设标准,必须配备专业电工作业,
严禁无证人员从事带电作业。
11、施工区内的一切车辆必须遵循交通法规,严禁使用“三无”车辆,严禁工人搭乘施工车辆(非客运车辆),驾驶员严格遵守项目部有关规定。
12、施工作业队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项目部 施工作业队:
代表人: 责任人:
日期: 日期: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预防生产中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安全工作必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根据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本责任状。
第一项 高空作业人员及高边坡、悬崖施工
第一条 危险松动的浮石未清除,不准在边坡下施工,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不准施工,安全绳应在牢固的固定物上,未经检查的安全绳不准使用,边坡顶和边坡脚不准同时施工。土石方开挖要从上至下,严禁挖“神仙土”。
第二条 桥梁施工、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绳、安全帽,以及安全网。
第三条 在开挖深基坑时应在其周围2米内不准堆土石,搭设支架时应按技术员的要求办理,结构合理、牢固。桥梁支架及高空作业须穿防滑鞋,严禁在施工时戏耍。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以及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上桥梁支架及高边坡施工。搭设支架时应设警戒人员,防止闲人入内受伤。
第四条 在进行构造物砌筑和抬运石料时应事先检查抬绳、抬杠,高挡墙和桥台下严禁站人,自卸汽车(拖拉机)装运土石方和筑路材料时,不准乱扔乱抛,应按先后顺序进行,自卸汽车(拖拉机)上严禁载人。
第二项 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
第一条 雨季及洪水期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做好施工期间的防洪排涝工作。
第二条 在雨季施工时,施工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横道的上下坡应挖步梯或铺砂。脚手架、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对支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倒和坍塌。
第三条 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风雨应暂停施工。
第四条 冬季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好保温,防冻等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 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措施。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间。
第六条 夜间施工时,现场必须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施工驻地要设路灯。
施工中的小型桥涵两侧及穿越路基的管线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并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第三项 交通安全
第一条 宣传教育好施工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禁止搭乘运输车辆及其它施工机械上、下班,更不能强行爬车。因此造成的伤亡后果自负。
第二条 移动空压机、拌和机及其它机械时要统一指挥、统一号令、专人负责,闲人不准进入作业区,施工人员不准随意驾驶机(车)玩耍,在碎石机、打砂机工作时不得将手伸进喂料斗,不准赤足上班。检修电动机时应先断电,并有专人看守电闸。
第三条 凡进入本合同段参与施工的运输机械,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和开“病”车,应服从工地安全员的检查、指挥及技术员的安排,按指定的地点卸料。
第四项 治安保卫和遵纪守法。
凡参加本合同段施工建设的人员,施工队伍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治安,遵守当地村规民约,尊重民风民俗及治安条例,做一个守法公民,施工队伍必须接受当地行政部门、公安部门、项目部的管理,每个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或所属乡镇级的身份证明书,方能进场施工。施工人员不得偷盗或进行其它违法活动,更不能行凶闹事,施工班组不得留宿违法或公安机关追捕的犯罪分子。
凡进入我乡公路施工工地的施工队伍,其负责人应对所施工地段安全全面负责,必须严格遵守本责任状之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强化安全管理,配备专职安全员,每天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
在施工中,施工队伍如违反责任状的有关规定,乡政府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项目主管部门汇报,对施工队伍下达整改通知或停工整改。
莲池乡人民政府(签章)
施工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施工方责任人(签字):
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一、总体目标:实现项目质量安全工期目标,满足业主要求,为公司创效益、树形象。
二、安全目标:
1、项目施工全过程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轻伤事故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
2、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合格率100%,保证达到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或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3、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安全三级教育实现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率100%。
4、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月其中项目负责人参加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参加施工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
5、在总公司组织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中,其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6、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将目标责任指标落实到班组与施工人员,承担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7、发生事故后,及时按规定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严格查处事故班组和责任人。
8、施工中正确使用安全劳保用品(具)落实施工安全措施,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施工机械、器具、电源的安全设施按有关安全规程进行班前检查,班后保养,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三、质量目标:
1、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保证达到市优质工程或省优质工程。
3、工程进度满足合同要求。
4、确保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公司的质量体系能有
效运行。积极配合公司及各主管部门质量检查,落实质量保障措施。
四、文明施工目标
1、全体施工人员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上班,管理人员一律持证上岗。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落实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做到定期检查、奖罚分明。
2、做好对职工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等,向职工介绍防疫、治病的知识和方法。做好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和流动人员的暂住证、务工证等工作。
3、配合公司安保科做好项目部治安保卫,社区服务工作协调与市政交通、环卫等单位的横向关系,保证工程文明施工。
4、材料堆放应做到整齐清洁、标识有序,严格施工管理,各工序都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严禁使用过期的设备、设施和无出厂合格证的材料。
6、职工住宿按项目部规定,做到布局统一,各房间人员登记挂牌。
五、消防目标
1、消防安全人人有责,项目部与班组共同管理,现场项目经理为总包方项目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必须经常对自己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重点部位施工(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补起火灾。
3、电工、电焊工、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4、现场需用明火作业的,必须经现场项目经理批准开动火证,同一作业点的动火证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天,在动火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有专业看火监护人,动火完毕,清理完现场的余火残渣,确无火险患后方可离开;动火前要清理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遮挡措施。
5、项目部在装饰材料上必须使用阻燃材料的,必须使用阻燃材料,否则须征得消防部门的同意。
6、施工现场(宿舍)严禁违章使用电炉、瓶装液气灶和乱接乱拉电源。
7、项目部对消防安全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无条件迅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给予罚款,造成损失的要负经济责任,直到刑事责任。
六、处罚标准
1、安全目标的第1项责任目标为一票否决指标,未完成第1项指标,所有奖励取消。
3、未完成质量目标第2项责任目标的处罚 元。
4、不遵守文明施工目标第1项责任目标的处罚20元/人次。
5、不遵守文明施工目标第5项责任目标的处罚200元/项次。
6、未完成其余每项责任目标的处罚 元。
上述安全质量目标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违约方承担安全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遵纪守法,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不损害公司形象。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代的其它任务。
此责任状一式四份,常务副总经理、质安部、责任人及公司行政部各存一份,作为总经理对项目部年终考核兑现依据。
副总经理: 项目负责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工程安全责任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状篇三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预防生产中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安全工作必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根据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本责任状。
第一项 高空作业人员及高边坡、悬崖施工
第一条 危险松动的浮石未清除,不准在边坡下施工,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不准施工,安全绳应在牢固的固定物上,未经检查的安全绳不准使用,边坡顶和边坡脚不准同时施工。土石方开挖要从上至下,严禁挖“神仙土”。
第二条 桥梁施工、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绳、安全帽,以及安全网。
第三条 在开挖深基坑时应在其周围2米内不准堆土石,搭设支架时应按技术员的要求办理,结构合理、牢固。桥梁支架及高空作业须穿防滑鞋,严禁在施工时戏耍。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以及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上桥梁支架及高边坡施工。搭设支架时应设警戒人员,防止闲人入内受伤。
第四条 在进行构造物砌筑和抬运石料时应事先检查抬绳、抬杠,高挡墙和桥台下严禁站人,自卸汽车(拖拉机)装运土石方和筑路材料时,不准乱扔乱抛,应按先后顺序进行,自卸汽车(拖拉机)上严禁载人。
第二项 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
第一条 雨季及洪水期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做好施工期间的防洪排涝工作。
第二条 在雨季施工时,施工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横道的上下坡应挖步梯或铺砂。脚手架、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对支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倒和坍塌。
第三条 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风雨应暂停施工。
第四条 冬季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好保温,防冻等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 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措施。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间。
第六条 夜间施工时,现场必须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施工驻地要设路灯。
施工中的小型桥涵两侧及穿越路基的管线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并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第三项 交通安全
第一条 宣传教育好施工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禁止搭乘运输车辆及其它施工机械上、下班,更不能强行爬车。因此造成的伤亡后果自负。
第二条 移动空压机、拌和机及其它机械时要统一指挥、统一号令、专人负责,闲人不准进入作业区,施工人员不准随意驾驶机(车)玩耍,在碎石机、打砂机工作时不得将手伸进喂料斗,不准赤足上班。检修电动机时应先断电,并有专人看守电闸。
第三条 凡进入本合同段参与施工的运输机械,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和开“病”车,应服从工地安全员的检查、指挥及技术员的安排,按指定的地点卸料。
第四项 治安保卫和遵纪守法。
凡参加本合同段施工建设的人员,施工队伍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治安,遵守当地村规民约,尊重民风民俗及治安条例,做一个守法公民,施工队伍必须接受当地行政部门、公安部门、项目部的管理,每个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或所属乡镇级的身份证明书,方能进场施工。施工人员不得偷盗或进行其它违法活动,更不能行凶闹事,施工班组不得留宿违法或公安机关追捕的犯罪分子。
凡进入我乡公路施工工地的施工队伍,其负责人应对所施工地段安全全面负责,必须严格遵守本责任状之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强化安全管理,配备专职安全员,每天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
在施工中,施工队伍如违反责任状的有关规定,乡政府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项目主管部门汇报,对施工队伍下达整改通知或停工整改。
莲池乡人民政府(签章)
施工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施工方责任人(签字):
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工程安全责任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状篇四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特签定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
3、工程地点:
二、乙方全体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六大纪律,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地文明施工规定》,熟知、掌握本工种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
三、乙方及其各班组要建立安全施工领导小组,设立专职安全员与甲方保持联系,并定期对其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检查(特别是班前教育检查),且和职工个人要签定安全责任书,不签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年满十八周岁且身体健康。老、弱、病、残、孕、家属、小孩及童工不得进入现场,否则,产生一切后果均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职工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措施,不得滥用或不用;保证进入施工现场带好安全帽,严禁工人穿拖鞋、硬底易滑鞋、易透鞋及赤膊上班;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禁使用无证、不懂机电、设备操作技术的人员。若有违反,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非现场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规划区域内,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个人自负。
八、乙方在施工期内各班组及个人要增强安全意识,做好自身安全保护,出现大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注:本条适用于由乙方自身各种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
九、在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管理不严而对第三方造成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与其他承包队发生打架行为,各承包队责任自负,并且甲方将按〈〈工地文明施工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乙方施工人员外出发生走失或任何不安全事件,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做为工程承包合同附件。 十三、若有新增内容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承包施工结束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工程安全责任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状篇五
乙方: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确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特签订本责任合同。
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
一、 安全责任协议内容:
在履行上述工程项目合同过程中,双方应认真地履行国家规定的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及本协议的约定,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责任事故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甲方原因导致事故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受害人赔偿。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甲方属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1、甲乙双方都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甲方要对乙方人员进行场前安全教育,逐日进行安全检查,特别对于高空作业人员要有安全防范措施。乙方管理人员为义务安全员,必须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甲乙双方相互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防火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2、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3、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以及督促检查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甲乙双方都应监督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5、乙方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后果自负。
6、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并按规定验收后方可使用,严禁在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7、乙方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区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9、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电焊、气焊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有肇事方负责。
10、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保护,甲方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和甲方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1、乙方必须遵守管理规定,不得与任何业主管理人员有语言、肢体等冲突。入场人员必须接受业主入场培训并办理入场证,其产生费用由乙方支付。
1 )禁止借用或伪造入场证入场。
2 )禁止电工、起重作业、射线检测人员无证作业。
3 )禁止高处作业未系挂安全带或无合格作业平台。
4 )禁止吊篮作业未设置防坠器。
5 ) 禁止射线作业警示、防护措施及监护人不到位。
6 ) 禁止涂装与用火作业交叉进行。
7 ) 禁止临时用电无漏电保护器。
8 )禁止乙炔气瓶或液化气瓶缺少减压阀、阻火器。
9 ) 禁止汽车式起重机支腿未完全伸出、未设置垫板或超负荷作业。
10 ) 禁止总承包商之间交叉作业没有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文明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安全目标:轻伤在2‰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发生 机械事故。
安全约定条款:乙方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工地的安全要求,否则按协议 书有关条例执行。
1、安全设施管理。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动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措施,对于现场机械、电器设备应符合要求,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安全带。对于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操作,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并严肃批评教育甚至罚款处理,乙方高空作业时如不按安全规定操作所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3、安全帽。对于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甲方处罚乙方每人每次100元,并赶出工地。
4、室外高空作业。乙方人员应首先检查脚手板、护身栏杆、架子扣件是否牢固方可操作,如发生隐患,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直至加固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施工,否则乙方不得施工。
5、室内作业。必须检查脚手板、马凳是否牢固,特别在“四口五临边”,操作人员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和配备安全工具,否则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6、日常安全教育。由乙方班组长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及反馈项目部;每周二组织安全教育大会,班组长参加,若不参加每人每次处以50元罚款;乙方进场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每发现一人处罚200元。
7、违章处理。对乙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每次处罚200元。 ①高处作业未穿防滑鞋,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②2米以上(含2米)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
③没有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
④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⑤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
⑥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⑦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
⑧高处作业向下抛投物体。
⑨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⑩破坏现场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工程管理 部门批准,随意挪动或拆除。
三、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进场的人员,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老、弱、病、残、家属、小孩及童工不得进入现场,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施工工地由于乙方内部管理不严而误伤他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人员与其它人员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责任自负,并且甲方将按《文明施工规定严加处罚。乙方人员外出发生走失和其它任何不安全事件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内摆摊设点,开食堂、卖副食,以防止中毒和发生意外。
4、施工现场所有材料进场必须按规定码放整齐、达到文明工地要求,工序交接时(钢筋料:余料、扎丝、套筒、保护帽、垫块、清理干净、竖向报验时无任何相应材料,并清扫周围地面;木工:顶板、梁内、结构架内材料、地面清扫、拆模后材料清理、地面粗扫等;混凝土工:板面扫水、放线后楼面清扫干净、拆模后楼面清除清扫每次浇砼后施工面、车辆进出口路面清扫、余料处理等;外架工:每日检查密目网、防护、脚手板、拉结点、外架上的材料清理等;钢筋加工:钢筋分类、分项、码放整齐,挂标示牌、废料进箱施工区域清扫等)所有工种完工报验时,必须达到以上规定,并检查外架上无任何材料。甲方每日专人定时检查达不到要求的处以100-200元罚款。
5、职工在施工现场,有节约设施材料及水电的责任,对随意浪费者,甲方将对其处以该设施材料原值50-10倍的罚款。严禁赌博、集众闹事、酗酒等不文明行为出现,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除对当事人处以200-500元罚款,并对所属班组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7、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对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坏的,除令其修补完好外,另外以100-1000元罚款。严禁偷盗和损坏公物。违反者对当事人处以被盗材料原价5-10倍罚款。
8、临时用电。乙方必须从甲方指定的电箱,并有专业电工接用电源,严禁私自乱拉乱接。
9、机械管理。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及工具,安全由乙方负责。使用甲方机械,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按要求进行维护及保养,禁止野蛮操作。因自身因素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由乙方独自承担。
10、治安保卫。
①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②乙方人员必须符合有关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证件。
③所有人员携带物件出门必须有物资部开据出门证。
④外来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门卫处办理来客登记。
⑤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11、消防保卫。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办理动火令。 2电气焊割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禁火区域划分和分级动火审查手续动火。 3木工棚、钢筋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锯末应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4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看管。
5教育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下班前对灯、闸、锁等认真检查。
12、其它。在工地现场所发下的整改通知、处理措施、工作联系单等与《发包合同》、《施工安全责任协议》、《工地文明施工规定》及《承诺书》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工作,甲方专职安全员在日常进行巡查发现,对屡教不改的安全现象进行处罚,每次罚单附相片,结算给与扣除。如业主开出的罚款单由当月的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本工程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原则,双方同意预留该项目施工工程费的10%(不少于1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由甲方掌握,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违规罚款由此费用中扣除。乙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可全数提取。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齐全后生效,协议作为分项承包合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财务部一份,工程完工结算完毕,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安全责任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状篇六
一、总体目标:实现项目质量安全工期目标,满足业主要求,为公司创效益、树形象。
二、安全目标:
1、项目施工全过程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轻伤事故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
2、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合格率100%,保证达到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或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3、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安全三级教育实现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率100%。
4、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月其中项目负责人参加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参加施工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
5、在总公司组织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中,其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6、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将目标责任指标落实到班组与施工人员,承担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7、发生事故后,及时按规定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严格查处事故班组和责任人。
8、施工中正确使用安全劳保用品(具)落实施工安全措施,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施工机械、器具、电源的安全设施按有关安全规程进行班前检查,班后保养,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三、质量目标:
1、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保证达到市优质工程或省优质工程。
3、工程进度满足合同要求。
4、确保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公司的质量体系能有
效运行。积极配合公司及各主管部门质量检查,落实质量保障措施。
四、文明施工目标
1、全体施工人员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上班,管理人员一律持证上岗。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落实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做到定期检查、奖罚分明。
2、做好对职工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等,向职工介绍防疫、治病的知识和方法。做好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和流动人员的暂住证、务工证等工作。
3、配合公司安保科做好项目部治安保卫,社区服务工作协调与市政交通、环卫等单位的横向关系,保证工程文明施工。
4、材料堆放应做到整齐清洁、标识有序,严格施工管理,各工序都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严禁使用过期的设备、设施和无出厂合格证的材料。
6、职工住宿按项目部规定,做到布局统一,各房间人员登记挂牌。
五、消防目标
1、消防安全人人有责,项目部与班组共同管理,现场项目经理为总包方项目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必须经常对自己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重点部位施工(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补起火灾。
3、电工、电焊工、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4、现场需用明火作业的,必须经现场项目经理批准开动火证,同一作业点的动火证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天,在动火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有专业看火监护人,动火完毕,清理完现场的余火残渣,确无火险患后方可离开;动火前要清理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遮挡措施。
5、项目部在装饰材料上必须使用阻燃材料的,必须使用阻燃材料,否则须征得消防部门的同意。
6、施工现场(宿舍)严禁违章使用电炉、瓶装液气灶和乱接乱拉电源。
7、项目部对消防安全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无条件迅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给予罚款,造成损失的要负经济责任,直到刑事责任。
六、处罚标准
1、安全目标的第1项责任目标为一票否决指标,未完成第1项指标,所有奖励取消。
3、未完成质量目标第2项责任目标的处罚 元。
4、不遵守文明施工目标第1项责任目标的处罚20元/人次。
5、不遵守文明施工目标第5项责任目标的处罚200元/项次。
6、未完成其余每项责任目标的处罚 元。
上述安全质量目标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违约方承担安全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遵纪守法,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不损害公司形象。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代的其它任务。
此责任状一式四份,常务副总经理、质安部、责任人及公司行政部各存一份,作为总经理对项目部年终考核兑现依据。
副总经理: 项目负责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工程安全责任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状篇七
为确保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落实到施工现场管理者,确实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杜绝相关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现场施工单位法人是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部门所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工伤、火灾等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二、施工现场需进行围挡施工,并设置警示标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三、确保施工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完整好用,不准在非施工区域通道上堆放杂物,停放施工车辆。
四、除满足当日施工需要外,现场不得堆放大量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堆放在现场的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应制定并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制度。
五、现场安全应指派专人负责,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存在隐患的应在次日前整改完毕。
七、施工现场相关脚手架、平台的搭建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严格控制作业人数,防止台架坍塌、人员坠落等安全事故发生。
八、现场施工人员需经岗前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不得雇佣、使用未经安全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需持有国家认可的资质证书,不得擅自操作特种设备、专业电气设备。
九、不准未经许可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擅自储藏汽油、香蕉水等危险化学物品;使用火柴、蜡烛、蚊香等物品时,应确保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品,用毕立即熄灭。
十、施工中,要及时引导、疏散周边密集人流,防止人员踩踏等安全事故发生。
十一、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十二、认真履行好其它安全工作职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设单位(个人)责任人签字:
单位(民间建筑工匠)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