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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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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近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规模快速增长,业务种类日趋丰富,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一些省市率先探索应用网上业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和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总体上,各地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服务工作滞后,业务办理渠道少、标准不统一、服务效率低等问题突出,与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服务需求不相适应,影响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为拓宽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率,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现就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由服务渠道、数据接口、综合管理系统和安全保障体系组成,承载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等功能,是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设区城市要以服务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为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建设功能齐全、使用便捷、安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部分条件较好的设区城市,应当在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其它设区城市应当在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有条件的省、自治区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建设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青海、湖北、宁夏、四川等地要先行先试,在20底前基本建成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二、拓展服务渠道。各地要在优化营业网点柜面服务的基础上,以推进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服务为重点,丰富服务渠道,形成类型多样、互为补充的一体化服务体系,满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要全面梳理业务节点,准确把握渠道特点,根据不同业务需要配置相应的服务渠道。抓紧推广和完善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加快建设开通省级12329短信平台,扩展服务功能。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管理能力和用户特点等实际情况,在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渠道中,选择建设部分或全部服务渠道。
三、加强综合管理。各类服务渠道要全部接入综合管理系统,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实现渠道信息共享,确保不同服务渠道协同一致。综合管理系统要按照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接入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实时交互。要统一业务规范,优化业务流程,增强业务办理与服务渠道的契合度,提升综合服务平台的业务承载能力和运行效率。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房产、社保、税务、工商、人民银行以及受委托商业银行的沟通协作,推动跨部门、跨行业信息互联互通。
四、保障运行安全。要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信息系统安全规范,建立平台物理环境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安全措施。建立业务操作风险和资金风险防控机制,避免信息泄漏、篡改,保障资金划转和结算安全。加强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监测和风险分析,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综合服务平台安全运行。
五、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指定或者设立工作机构,承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职责。按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要求,制定建设方案,抓紧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需要,安排专项资金。
各地要充分认识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谋划,积极推进,加快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
附件: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年1月12日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二
20xx年上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建厅和市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监督下,继续保持平稳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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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继续坚持以政府下达扩面任务为抓手,在乡镇、街道一级全面建立起稳固有效的扩面网络和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了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制度扩面工作;三是挖掘自身潜力,通过政策宣传、发告知书、上门催建等措施,督促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四是面对复杂经济形势带来的复杂案件,中心积极帮助协调,及时稳妥处理好每一起投诉案件。
1-6月,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3380家,新增缴存职工9.97万人,完成年度指标的58.65 %。
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65.01亿元,完成年度指标的57.38%。
截至6月末,全市住房公积金开户职工数181.51万人,公积金归集余额352.34亿元,同比增长13.47% 。
。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中心于今年4月对我市多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完善:一是对于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取消面积限制,最低首付一律为20%。二是取消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的规定,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按首次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三是开展商业贷款转换组合贷款业务。1-6月,全市共发放公积金贷款17136笔,放贷金额57.40亿元。截至6月末,全市公积金贷款余额301.09亿元,个贷率8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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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优化商品房放贷流程,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购房贷款手续,保障贷款资金安全及时的发放。二坚持合理布局,强化管理,加快推进银行网点建设,为职工就近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提供方便。三是加大小额托收业务的推广,不断提高托收业务的成功率,截至6月底,全市已有2.08万家缴存单位签订了小额托收协议,托收率达78.97%。四是扩大短信通知服务受益人群,方便广大缴存职工实时了解本人公积金帐户资金情况,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66.17万名缴存职工开通短信通知业务,覆盖率达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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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日常业务稽核。按月对贷款、支取等业务开展内部审计,同时积极开展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对审计结果进行内部通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整改结果作为年终部门及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在大厅醒目位置摆放了效能建设意见箱,并落实专人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引入第三方监督,不定期对中心服务行为等方面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三是通过中心网站、服务大厅公告栏和新闻媒体等途径,依法向社会公开各项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和要件,在《xx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上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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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六查六看六整治”这条主线,积极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网络知识竞赛、“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撰写“我眼中的新常态”心得体会、万名党员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上半年,中心组织开展了结对帮扶贫困学生、慰问老年颐养院、国学讲堂等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中心的“金管家”志愿者服务队被评选为“20xx年度xx市最佳志愿服务组织”。
在队伍建设方面,一是上半年2名预备党员顺利转正,并组织3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修订完善各分支机构责任状中廉政要求,严格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做到清正守法、廉洁奉公。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实施意见,促进廉洁履职,营造单位内部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1、继续推进归集扩面工作,加强政策的宣传引导,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知晓率。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对屡催不建、屡催不缴的单位,依法处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针对中心目前个贷使用率持续高位的状况,加强资金筹措,确保公积金业务正常开展。其次,继续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惩防并举的长效工作机制。
3、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20xx年1月20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xx〕19号)精神,加快对现行租房提取政策的修订完善,适时推出放宽租房提取条件的新政。
4、加快推进中心与银行之间通信数据的加密项目;继续推进等级保护测评管理方面的评测工作,根据测评结果,加强整改,逐步提高,保障中心信息系统安全。
5、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能力;深化文明和谐单位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三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交路线:
1、乘坐297路、夜5路公交车到豪贤路公交车站下步行160米;
邮编:510623
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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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四
20xx年,xx管理部在市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在xx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及省委、市委的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市中心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凝心聚力,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一)扩面成效显著。
截止20xx年xx月底,xx管理部新增缴存单位xxx个,新增缴存职工xxx人,超额完成了20xx年扩面任务数。
(二)归集圆满完成。
截止20xx年xx月底,xx管理部归集住房公积金亿元,%,完成奋斗目标任务x.x亿元的x%。亿元,亿元。
(三)提取大幅提升。
截止20xx年xx月底,亿元,占当年归集额x%,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亿元的xx%,累计提取总额x亿元。
(四)个贷平稳发展。
截止20xx年xx月底,xx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xxx户、亿元,%,累计贷款总额x亿元,亿元。
(五)资金使用率及个贷率。
截止20xx年xx月底,xx管理部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为x%,个贷率达x%,个贷逾期率约‰。
(一)全力出击,多措并举,确保归集目标任务的完成。
20xx年xx区行政事业单位统一缴存标准以及辖区内部分缴存单位因体制调整造成人员上划、转移,使管理部归集任务的完成面临着巨大困难。xx管理部为了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多方促进、多点突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报道、宣传,扩大公积金政策知晓度,同时深入企业、学校、乡镇、社区等调查、摸排和宣传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加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一是全面清欠,应收尽收。xx管理部每月整理出公积金欠缴x个月以上单位名单,通过电话催缴、发放催缴函,上门实地催缴,督促单位按时足额缴存。催缴情况实行“一周一报告”,明确责任人,实时获取催收结果。做到应收尽收、不欠缴、不漏缴。
二是清查挂账,落实分配。按照清理挂账要求,安排专人每月与银行、单位对账,整理分类。对没有及时分配到职工个人账户的暂存挂账,当即联系相关经办人按时办理。对累计产生、目前无法处理的挂账,与相关单位负责人沟通协商,提出处理意见。20xx年底,大部分挂账已完成清理。
三是深入挖掘,加大归集基石。xx管理部通过与工商、人社、总工会等部门联系,清理摸排出xx辖区部分未建制的规模较大企业、外来落户企业等,成立催建工作队主动上门宣传,增强企业的公积金缴存意识。20xx年底,新增缴存企业xxx个,缴存职工xxx人。
四是控高提低,加强基数调整。为了构筑更加公平、公正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xx管理部严格贯彻落实20xx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别是对于低于缴存标准的单位,要求通知到位,宣传到位,调整到位。20xx年底,基数调整工作基本全面完成。
(二)围绕指标,分析市场,确保贷款资金运营的安全。
20xx年,x城区房价增长过快,也掀起了一股购房热潮,这种现象也给xx管理部贷款发放带来了较大压力。我管理部加大推进个贷业务,重点支持中低收入人群的刚需住房。与此同时,贷款资金风险防控、贷后回收管理便成了重要的把控因素。我管理部严格对受托银行、合作楼盘进行验收、考核,加强风险监控,及时防范。
一是合理规划资金。xx管理部年初就围绕贷款任务及资金存量,合理规划全年放贷进度,按照“先个体、后楼盘,分批次、齐推进”的原则,统筹贷款发放进度。同时,每月不定时的到合作楼盘、受托银行查看情况,对资金进度安排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积极开展“双查”。x月下旬,xx管理部进行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认真自查整改。领导牵头,职工齐心协力,上传下达,将原始数据完善,错误信息更改,与受托银行、合作楼盘完成数据比对核实,有效排除住房公积金的风险隐患。
三是加强风险防范。在贷款业务拓展较好时,风险防控便成了重点。管理部全面清理了全区存量贷款户抵押落实情况,掌握了一手资料,督促办理进度。同时,20xx年开通了贷后续缴专项业务,目前为止已成功办理了x户,为资金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加大回收力度。xx管理部严格控制贷款逾期率x‰之内,保证贷后工作顺利开展。坚持“一期电话催、两期上门催、三期律师函”的工作思路,依托法律顾问,尽全力催收逾期贷款。20xx年,xx管理部贷款逾期率仅为‰。
(三)聚力特色,抓管全面,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新市民”调研工作。x月,xx管理部召开专题调研活动推进会,研讨方法,明确分工,各司其责。争取到xx区政府支持,主动联系区统计局、住建局、财政局、金融办等部门,协同合作,深入企业、社区街道和居民家中进行走访,座谈讨论,发放调查问卷。为期一个月的调研工作,多方通力合作,上交了一份有质量的调研数据。
二是“xx改革见行动”活动。参加区政府、区创改办举办的专题会议、座谈会,与各单位分管领导交流,推介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和“绵州英才卡”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既简化了业务办理手续使服务更便捷,又支持了xx人才引进工作,得到了区政府及各个单位的好评点赞。
三是网厅业务培训。x月、xx月,xx管理部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xxx余家缴存企业的经办人员,分为四个批次进行了网厅业务办理培训,安排工作人员负责讲解、演示操作步骤,让经办人“足不出户”就能办理业务。20xx年底,网上营业厅业务办理已有xxx个单位成功签约。
四是优化自身服务。xx管理部以群众满意为工作出发点,从便民处入手、细微处用心、创新服务机制、规范服务标准、搭建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效率,得到群众满意认可。今年花园实小一名老师通过公积金热线“xxxxx”,表扬了xx管理部前台工作人员办事细致、热情服务,这也是全市公积金系统内首例表扬电话。
五是重视党建工作。xx管理部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定期分析研究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各党员干部协同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队伍。深入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学习、宣讲了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提高政治思想、政治站位。
(一)抓好归集扩面。一要在xx区辖内力争做到应建尽建,确保归集户有增无减。二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主动上门宣传,把外来企业的建制工作落地落实。
(二)找好贷款发放。一是加大与各楼盘的委托合作力度,不断壮大贷款规模。二是做好贷后回收管理,严格控制贷款逾期率。
(三)防范资金风险。一方面坚持楼盘准入制,实地深入考察。另一方面加强对合作楼盘、受托银行的监督考核。
(四)找好学习常态化。一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市委全会精神,讲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组织学习住房公积金条例、政策文件,熟悉业务知识。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五
20xx年,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公积金监管处、市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xx中、xx中、xx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目标,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优的发展基调,为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20xx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制度扩面有序推进。上半年新增缴存单位4099个,新增开户职工11.22万人,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64.14%;截至20xx年6月末,住房公积金已开户单位5.36万家,已开户职工204.28万人。
2、归集资金稳步增长。上半年归集总额75.58亿元,同比增长11.11%,完成年度考核指标47.39%,截至20xx年6月末,归集余额达451.41亿元。
3、提取业务按规操作。上半年提取总额49.97亿元,同比增长11.76%,其中,购建修房支取19.08亿元,离开本市支取3.48亿元,离退休支取4.76亿元,委托还贷19.84亿元。
4、个贷规模平稳发展。上半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28万户、44.55亿元,贷款发放额同比下降31.09%,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68.53%,支持职工购买住房面积99.36万平方米,公积金贷款市场占比14.72%。截至20xx年6月末,贷款余额416.34亿元。
5、增值收益情况良好。上半年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 7.2亿元,业务支出3.9亿元,实现增值收益3.3亿元。
(一)狠抓工作源头,有效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中心始终坚持把“扩面增量”作为第一工作要务,狠抓工作源头,多措并举提高制度覆盖面。
1、宣传发动,舆论先导。中心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制度影响力和政策知晓度。利用xx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各项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和要件;上半年对793家单位开展公积金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223场,有效加深职工群众对公积金制度的理解;充分发挥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的聚合传播效应,营造良好建制氛围;拓宽宣传形式,与xx地铁合作,在地铁1号线、2号线各开设3列“公积金宣传专列”,为中心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创造便利的政策环境。
2、合作联动,共同推进。市政府连续第七年以发文形式下达制度扩面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形成稳固有效的扩面网络;及时更新社保、工商等部门提供的信息数据,进行精准化的对比筛查,为增强扩面工作针对性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加强与金融办、上市办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全面掌握和重点筛查全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公积金缴交情况,努力做到应缴尽缴;强化对受托银行的归集业务指标考核,完善银行扩面考核存款奖励办法,按银行扩面工作实绩给予每月存款奖励,调动银行征缴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扩面效果。
3、加强执法,常态扩面。加强行政执法,加大处罚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行政执法,促进中心执法扩面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截至20xx年6月底,中心累计发送728份设立账户通知书,促建促缴单位数共计275家,为11000多名职工办理缴存登记或正常缴存,对4家拒不建缴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累计发送催缴通知书1538份,催促500多家单位为4000多名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600余万元;累计受理职工投诉246件,被行政复议1件,提起行政诉讼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38件,累计督促77家单位为职工补缴了住房公积金。
4、主动作为,强化归集。加强托收管理,大力推进小额托收业务,上半年新增托收单位4950个,截至6月末,全市签订小额托收协议的单位有30873个,签约率为90.97%,确保了归集资金的及时进账;开展重点催缴工作,根据筛查的公积金缴交情况,将50人以上的未建制企业及缴存人数比例低于30%的已建制企业作为重点单位,进行函寄、电话和上门催建催缴,帮助企业处理好自身发展与职工权益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二)突出保障作用,有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中的保障作用,助力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中心不断完善使用政策,优化业务程序,满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使用需求。
1、保障职工住房消费类提取。为配合经济适用住房及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中心本着因地制宜、持续创新的原则,增设了新的提取业务品种,4月出台了《关于补缴土地收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进一步降低公积金支取门槛,提高了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同时,中心设计了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流程,保证了正常的提取秩序,避免大批量集中办理。截至6月,中心共办理补缴土地收益提取公积金368笔,提取金额2271.34万元。上半年,用于购建修房、还贷、支付房租等住房消费的公积金提取额达40.05亿元,占提取总额的80.15%。
2、保障职工多层次贷款需求。
中心根据我市房地产形势和国家调控政策,积极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房地产交易部门、楼盘开发单位和银行的合作,充分发挥公积金政策优势,支持更多缴存职工正常贷款合理购房,努力做到“应贷尽贷”。
上半年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中,90平米以下(含90平米)住房贷款5282户,占同期公积金放款总户数的41.3%,放贷金额15.08亿元,占同期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3.85%;90平米以上住房贷款7508户,占同期公积金放款总户数的58.7%,放贷金额29.47亿元,占同期公积金贷款总额的66.15%,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逐步由支持刚需为主转向刚需与改善并重,有力保障了多层次的贷款需求。
(三)强化风险意识,扎实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1、严控业务风险。上半年,中心对16家热门城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及我市公积金贷款运行情况、小户型公积金贷款运行情况、大修支取情况等进行了摸底调研,对容易产生问题的业务风险点进行梳理。同时,强化对担保公司抗风险能力的审查与资金监管,提出了转增实收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及停止受理纯商业贷款担保业务等要求,加大了不良贷款的回收力度,督促担保公司加强催收逾期贷款,有效履行逾期贷款代偿责任。截至6月末,贷款逾期率为0.01‰,未发生任何坏账损失。
2、加强内部监管。建立常态化的内部稽核审计制度,有效开展月度审计工作,上半年共查出61个问题,提出建议13条;组织开展20xx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宜兴分中心郭维勤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惠山分中心冯建新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三项专项审计,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监督作用。
3、强化外部监督。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委等多部门的监督检查,将公积金纳入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实现资金“阳光操作”;主动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及20xx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规划,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积金管理透明度;组织第三方人员对5个营业大厅和22个银行网点进行暗访,进一步规范了一线服务人员的服务标准。
(四)提升服务理念,不断健全便民服务体系。
1、柜面服务质量实现新发展。加强窗口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加强对服务工作的考核,强化监督检查机制,通过考核评估,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开展“季度服务之星”评选活动,激励员工提高服务水平;营业部积极为残疾人、困难职工及外地职工提供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邮寄服务,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精神;江阴分中心实施站立服务、微笑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锡山分中心继续开展“看视频找差距”活动,通过每月集中看视频、找差距、提建议、谈体会,查找自身服务中的薄弱环节并予以改进。
2、信息化服务水平实现新突破。
中心根据住建部及省住建厅统一部署,积极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和公积金业务的突飞猛进,不断加强“互联网+公积金”服务创新。
一是构建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根据住建部建设综合服务平台的要求,中心多形式、全方位开通服务渠道,目前已形成集 “12329”客服热线、免费短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网上营业厅于一体的服务体系。
上半年,“12329”客服热线提供人工及自助语音服务35.45万个,总接通率为95.36%,满意率99.97%;免费短信服务覆盖率达到86.23%,全市共有101.1万人开通;中心门户网站受理网上在线咨询1561条,答复满意率100%;“xx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已突破45万,目前已发送推文19次31篇,平均每月3次;网上营业厅签约单位达14600多家,覆盖缴存职工85.95万人,占应缴职工数的72.23%。
二是完成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
为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方便跨设区城市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避免职工来回奔波之苦,中心于6月23日通过web形式成功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截至6月30日,仅6个工作日已处理完成196笔转入申请、25笔转出申请。
三是推进信息化“双贯标”工作。
为建立数据互联互通定向化,贯彻落实共享发展理念,中心根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与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工作要求,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于6月16日完成基础数据贯标工作,计划在7月29、30日完成业务系统升级,除3家农商行外全部银行账户纳入结算数据应用系统,并上线部分业务,预计10月接入全部业务,完成“双贯标”工作验收。
四是加强公积金信用信息共享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信用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要求,加快公积金信用信息的共享与应用步伐,对内加强数据梳理整合,对外主动对接及时报送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对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加强征信系统建设,改善社会信用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3、增值服务效能实现新提升。中心积极响应国家供给侧改革为企业降成本、减负担的号召,深化与银行的合作层次,积极推进公积金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及小微企业公积金信用贷款业务,支持职工个人消费,减轻企业融资成本,累计至6月末,已有4万多名职工申请了公积金个人信用贷款,贷款余额13.79亿元,共有43家企业办理了公积金企业信用贷款,累计放贷842万元。
(五)加强内部管理,全面提升公积金队伍综合素质。
1、深化廉政教育,政治生态风清气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实施意见,加强对廉政风险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控,实现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常态化,切实将中央、省市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一是与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廉政责任状,严格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同时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开展述职述廉报告,提高自警自省意识。二是制定中心《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张清单”》,进一步强化廉政制度建设。三是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廉政学习,观看《锦绣人生 无律则覆》教育片,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
2、深化“两学一做”,党建工作成效显着。
积极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做“四讲四有”合格共产党员;完成营业部党支部换届选举、锡山、营业部支部委员增补工作,支部班子健全有力,保证党的工作有序开展;配合市委组织部、xx电视台,完成《公积金筑起民生保障墙》电视专题片录制工作,并在xx电视台《党的生活》栏目顺利播出;组织党支部书记赴南通、苏州、厦门中心学习兄弟中心党建、创建工作;组织机关、营业部党支部参观xx第一支部党建教育基地、秦邦宪烈士故居,重温入党誓词;开展结对助学、春节慰问、地铁宣传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25次,募集爱心资金8485元。
3、深化学习教育,队伍建设务实高效。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努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干部职工队伍,为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创新发展夯实基础;落实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党支部书记、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各项培训;组织开展业务技能考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四德”培训、赴厦门大学参加“20xx年苏州xx公积金系统综合素质提升”研修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努力塑造一支业务精湛、为民务实的公积金队伍。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六
20xx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扶企惠民主题,突出监管服务,通过实施一系列贷款新政和便民服务举措,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严格防范风险,使住房公积金使用效能得到提升,为促进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和支持百姓实现住有所居发挥积极作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该中心按照“扩内需、保增长、重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思想,适时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政策,去年底出台了公积金8大新政,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提高到5万,同时降低了首付比例,延长了贷款期限,提高缴存基数,放宽了贷款资格要求。
贷款新政的实施,为职工尤其是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
为让更多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及贷款新政,市公积金中心在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广播电视、广场咨询加强宣传的基础上,还创新宣传方式,与文联、作协联合举办“我与住房公积金”有奖征文,开展公积金条例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开展“住房公积金服务进万家”活动,发放“市民手册”、“企业手册”2万份,使公积金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该中心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全局,把支持企稳回升作为工作中心,对确因企业下行、经济效益欠佳的企业实行降低缴存比例、延缓缴存期限的政策。上半年为近1家企业减缓公积金缴存。与此同时,对有条件缴存公积金而未开户的单位加强催建催缴,扩大公积金覆盖面。
今年以来,针对住房信贷消费增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大幅提升的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推出了8大便民服务举措。按照科学、合理、全面、高效、只填一张表的要求,实施了公积金贷款流程再造,对贷款全部流程全面梳理,注意分析每个流程中可以简化的表格、程序,重新制定了工作流程,贷款效率大大提高;坚持领导和机关人员值班制度;实行服务窗口导服制度;第一次向城区、邗江近1.5万人发放贷款对账单;向贷款人免费提供复印服务等,最近正在研究实施全市统一公积金客服热线,以切实为贷款人提供一流服务。
按照贷款量激增但贷款质量不减的要求,市公积金中心出台了多项防范风险举措,强化对分中心、管理部逾期考核,与房管局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合作,实施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社会化试点,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及时排查业务运作隐患,坚决拒绝操作性风险,全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率控制在.16‰以下,远远低于建设部规定指标,各分中心、管理部个贷逾期全部为零。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七
20xx年上半年,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公积金监管处、市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xx的总目标,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抓住改革新机遇,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归集扩面方面:上半年新增缴存单位2984个,新增开户职工9.34万人,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52.62%;截至6月末,住房公积金已开户单位4.66万家,已开户职工191.78万人。
上半年归集总额73.97亿元,同比增长13.78%,完成年度考核指标52.46%,截至6月末,归集余额达398.29亿元。
2、支取方面:上半年提取总额44.71亿元,同比增长16.13 %,其中,购建修房支取17.74亿元,离开本市支取3.62亿元,离退休支取3.89亿元,委托还贷15.96亿元。
3、贷款方面:上半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8766 户、64.65亿元,贷款发放额同比增长12.63%,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71.04%。截至6月末,贷款余额381.51亿元,个贷率95.79%。
4、增值收益方面:上半年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7.05亿元,业务支出4.32亿元,实现增值收益2.73亿元。
(一)以“稳中求好”为原则,推动公积金业务深化发展。
1.巩固扩面机制,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继续实施政府推动、宣传发动、信息互动、考核驱动、执法带动“五个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扩大收缴规模。
一是市政府连续第六年以发文形式将年度扩面目标任务列为对各市(县)、区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市(县)、区再下达到所属乡镇、街道,形成稳固有效的扩面网络。
二是积极与各类媒体沟通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积金政策法规,持续提升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关注度;继续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下基层送政策活动,有效加深职工群众对公积金制度的理解。
三是及时更新社保、工商等部门提供的信息数据,进行精准化的对比筛查,为增强扩面工作针对性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加强与金融办、上市办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全面掌握和重点筛查全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公积金缴交情况,努力做到应缴尽缴。
四是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强化对受托银行的归集业务指标考核,定期通报归集指标完成情况,调动征缴工作的主动性。
五是积极受理职工投诉,主动排查上门执法,加大对违规单位查处力度,督促单位及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公积金,截止到6月底,中心共进行60次执法宣传,发出1754份催缴通知书,受理公积金投诉875起,其中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50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职工撤诉289起,单位补缴34起,结案323起,上半年受理案件数超过去年全年总量的18.4%。
上半年,全市共累计督促502家单位为2631名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489万余元,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2.凸显政策优势,力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中心坚持以民生保障为重点,以政策调整为抓手,主动适应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新变化,满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需求。
中心进一步加强与房地产交易部门、楼盘开发单位和银行的合作,优化贷款业务办理程序,不断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于去年底制订出台了异地贷款政策,今年上半年已办理294笔异地贷款,放款1.13亿元,开具缴存证明768份,让更多职工享受到政策性低息贷款的优惠。
上半年,中心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中,90平米以下(含90平米)住房贷款7514户,占同期公积金放款总户数的40.04%,放贷金额22.02亿元,占同期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4.06%;90平米以上住房贷款11252户,占同期公积金放款总户数的59.96%,放贷金额42.63亿元,占同期公积金贷款总额的65.94%,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逐步由支持刚需为主转向刚需与改善并重,有力保障了多层次的贷款需求。
今年上半年,公积金贷款住房18766套,总面积达208.12万平方米,发放贷款64.65亿元。
提取方面,中心结合我市公积金资金情况,进一步降低公积金支取门槛,完善租房支取流程,简化提取方式,职工只需在网上申报预约,中心通过产监部门数据核查,即可完成租房支取。半年来,中心共办理无房房租支取4573笔,提取金额6264.41万元。今年上半年,用于购建修房、还贷、支付房租等住房消费的公积金提取额达35.61亿元,占提取总额的79.65%。
上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贡献率为147.4%,为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3.落实上级要求,推出惠民新政策。
根据三部委下发的银发〔20xx〕43号文件精神,中心于20xx年2月出台了《关于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的通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有利于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获得合理存款收益,惠及我市191.13万缴存职工,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性。
根据四部委下发的建金〔20xx〕74号文件精神,中心结合我市实际,与市住建局等四部门于20xx年6月联合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四部委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严格规范调整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xx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按规定降低缴存比例或依法申请缓缴公积金,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增加职工现金收入。
(二)以“资金安全”为根本,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全面覆盖。
1.强化防控措施。强化公积金提取过程监督,通过与房产交易系统的联网互动,实时查询掌握职工的购房、贷款等有关信息数据,坚持“一查、二问、三核实”的原则,一旦发现骗提行为立即冻结帐户,对于情节恶劣的人员通报单位处理,大大减少骗提套提公积金事件的发生。执行“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贷款风险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控,严格落实银行、担保公司考核细则,督促受托银行、担保公司加强对到逾期贷款的跟踪和催收工作。通过中心、受托银行、担保公司的共同努力,有效遏制了不良贷款的产生,防止了贷款风险的出现。截至6月末,贷款逾期率为0.005‰,未发生任何坏账损失。
2.加强资金管理。
在房地产市场加速升温和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双重影响下,我市公积金贷款持续增长,资金需求不断增加,资金使用率连创新高。
为有效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中心定期分析公积金业务运行和资金收支情况,做好资金使用情况测算,实时调整资金使用计划。
同时,加强对资金的统筹安排,一是制订出台了《关于规范分支机构资金调度管理的通知》,中心计划财务部、稽核审计部加强了对各分支机构的资金调度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资金调度管理,保证资金调度的公开、透明,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二是建立全大市的资金融通平台,各分支机构间相互调剂余缺,来平衡内部资金供求,改变局部资金充足、局部资金短缺的问题。
20xx年上半年,机构间共调剂资金4.8亿元。
3.加大内审力度。严格落实内部审计制度,结合公积金业务拓展不断扩充审计覆盖范畴,以内审促规范、防风险。一方面在规范日常业务运行上下工夫,有效开展月度审计工作,将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从严控风险点着手,突出风险防控,组织内控管理制度(归集)、内控管理制度(支取)两项专项审计执行情况的审计,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监督作用。
4.主动接受监督。按月向财政、审计部门、省监管处报送各类报表,自觉接受多部门的监督检查;通过“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自觉接受市纪委对于资金流向的监督;每年在《xx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上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及20xx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规划,全面披露我市公积金机构概况、业务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状况等重要内容,提高公积金管理透明度;引入第三方人员暗访,检验监督窗口文明服务工作成效,有力推进了中心的行风建设。
(三)以“创优高效”为宗旨,促进服务管理机制日益完善。
中心坚持把创优服务、提升形象作为精诚敬业、竭诚服务的动力以树立“金管家”一流服务窗口品牌为目标,积极塑造中心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是拓宽业务宣传渠道。
利用xx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各项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和要件;中心网站及时更新政策动态,做好在线咨询答复,上半年受理网上在线咨询1549条,答复满意率100%;继续发挥“12329”客服热线在为广大市民解决公积金业务问题方面的作用,上半年累计提供人工及自助语音服务44.21万个,总接通率为92.98%,满意率99.98%;惠山分中心利用微信订阅号推送各类住房公积金政策信息47条,点击阅读量为65030条,信息分享转发1877次。
二是开展优质文明服务。
严格执行《便民服务行为规范》、《窗口规范化服务标准》,要求员工着装统一、物品整洁、举止规范、服务高效;加强对服务工作的考核,强化监督检查机制,通过考核评估,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开展“季度服务之星”评选活动,激励员工提高服务水平;全面完成省、市文明单位复核申报工作;江阴分中心全面实施站立服务,督促职工改进作风;宜兴分中心实行科长值班制度,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锡山、惠山分中心通过晨会制度强化职工仪表仪容、服务语言、服务动作的标准化推广。
三是优化业务办理方式。
积极推广公积金网上缴存平台,20xx年上半年,新增网上缴存单位262个,网上缴存单位累计达8541个;加快推进银行网点建设,全市新增3个银行网点,共计开设银行网点53个,除了为职工提供就近服务外,还在周六、周日办理公积金业务;继续开展“公积金贷款审批延伸服务”,将公积金贷款的初审前置到受托银行网点,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今年上半年银行共审批公积金贷款3746笔;大力拓展小额托收业务,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一方面对于新开户单位,一律要求签订小额托收协议,另一方面,对已建立公积金账户但未办理小额托收业务的单位进行统计,按月分解指标到各汇缴银行,督促其协助中心共同推进。
截至上半年底,全市签订小额托收协议的单位有26150个,签约率为84.42%。
四是推广短信通知服务。
中心从新增职工入手,通过在《公积金变更清册》中增设“手机号码”栏,使新增职工从开户起即能享受到该项便民服务。
同时,通过数据筛查,动员经办人员完善职工手机号码信息,不断提高短信通知服务的覆盖率。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95.71万人开通短信通知业务,短信覆盖率达到88.2%。
(四)以“两学一做”为抓手,推动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1.加强廉政建设,提高防腐拒变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实施意见,对照规定要求全面进行自查互纠,加强对廉政风险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控,实现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常态化,切实将中央、省市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一是与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廉政责任状,严格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同时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开展述职述廉报告,提高自警自省意识。
二是制定中心《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强化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单位公开招聘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杜绝以权谋私等腐败事件的发生。
三是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邀请市委党校张鸣年教授为党员及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廉政讲座。
四是做好干部廉政档案新建及更新工作。
2.加强作风建设,做好党建工作。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共产党员;积极参加“知党爱党兴党”网络知识竞赛、机关党员“微调研”活动、理论微故事征集活动、道德讲堂先进单位经验交流会等活动;组织参观xx市革命陈列馆,重温入党誓词,组织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韩国钧》,进一步提高中心党员的党性修养;开展慰问助学、国学讲堂等志愿服务活动31次,及时为盐城灾区捐款8100元;完成中心第二届党总支委员会及第三届工会委员会换届工作,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不断加强中心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参加各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活动,中心党总支分别荣获xx市市级机关、xx市以及省住建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荣誉称号。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服务水平。
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形式,建立干部能上能下、高效激励的管理机制,今年上半年,共选拔产生5名中层领导干部,进一步优化中心领导结构,增强公积金管理队伍的生机与活力;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努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干部职工队伍,为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创新发展夯实基础;落实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党支部书记、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各项培训;组织开展业务技能考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团队执行力培训、赴武汉大学参加“苏锡常公积金系统综合素质提升”研修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着力打造具备“一流职业素养、一流业务技能、一流工作作风、一流岗位业绩”的公积金团队。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八
中心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改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等。针对以上问题,需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1.深入研习市委、政府提出的切实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政务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和新路子,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合理增减信息公开栏目,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2.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形成内部互相监督考核以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的双重督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挖掘深度,拓宽广度,再作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最大限度实行公开。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九
20xx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扶企惠民主题,突出监管服务,通过实施一系列贷款新政和便民服务举措,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严格防范风险,使住房公积金使用效能得到提升,为促进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和支持百姓实现住有所居发挥积极作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实施利民新政,支持职工购房。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该中心按照“扩内需、保增长、重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思想,适时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政策,去年底出台了公积金8大新政,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提高到50万,同时降低了首付比例,延长了贷款期限,提高缴存基数,放宽了贷款资格要求。
贷款新政的实施,为职工尤其是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
为让更多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及贷款新政,市公积金中心在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广播电视、广场咨询加强宣传的基础上,还创新宣传方式,与文联、作协联合举办“我与住房公积金”有奖征文,开展公积金条例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开展“住房公积金服务进万家”活动,发放“市民手册”、“企业手册”20万份,使公积金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二、坚持扶企扩面并重,努力扩大覆盖面。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该中心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全局,把支持企稳回升作为工作中心,对确因企业下行、经济效益欠佳的企业实行降低缴存比例、延缓缴存期限的政策。上半年为近10家企业减缓公积金缴存。与此同时,对有条件缴存公积金而未开户的单位加强催建催缴,扩大公积金覆盖面。
三、推出八大便民举措,提升服务效能。今年以来,针对住房信贷消费增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大幅提升的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推出了8大便民服务举措。按照科学、合理、全面、高效、只填一张表的要求,实施了公积金贷款流程再造,对贷款全部流程全面梳理,注意分析每个流程中可以简化的表格、程序,重新制定了工作流程,贷款效率大大提高;坚持领导和机关人员值班制度;实行服务窗口导服制度;第一次向城区、邗江近1.5万人发放贷款对账单;向贷款人免费提供复印服务等,最近正在研究实施全市统一公积金客服热线,以切实为贷款人提供一流服务。
四、严格风险防范,确保资金安全。按照贷款量激增但贷款质量不减的要求,市公积金中心出台了多项防范风险举措,强化对分中心、管理部逾期考核,与房管局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合作,实施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社会化试点,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及时排查业务运作隐患,坚决拒绝操作性风险,全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率控制在0.16‰以下,远远低于建设部规定指标,各分中心、管理部个贷逾期全部为零。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十
200*年,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协作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代会精神为理论指导,根据市委、市政府“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思路,以“两个条例”为行动坐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运作。努力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提高归集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现把完成的工作回顾总结如下:
第一,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稳中求进,快速发展
今年2月16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建设厅下文,从200*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调整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0%;有困难的单位,职工和单位均不得低于5%;有条件的单位,职工和单位均不得高于20%。随后,市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东府[2004]28号文),为管理中心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办事依据。由于住房公积金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超额完成了计划的各项工作指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住房公积金归集量有了较大提高。全年缴存额为7.34亿元,比去年3.33亿元增加4.01亿元,增长了120.42%;累计归集总额达16.72亿元;缴存余额为13.68亿元,较去年年底7.90亿元增加5.78亿元,增长了73.16%;20底,归集总人数达10.68万人,比去年年底8.86万人增长1.82万人,增长了20.54%。
住房公积金支取有了明显增长:全年支取额达15558.9万元,比去年增长104.76%;支取9482人次,其中7233人次购房还贷支取12812.62万元,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1343人离退休支取1627.67万元,有效增强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非本市户籍644人离职支取213万元。累计支取额3.04亿元,占归集总额的18.18%。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稳步增长。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遍布全市大部分镇区的大部分楼盘,已在包括市区在内的21个镇区118个楼盘开展了贷款业务,按目前的发展势头,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很快在全市32个镇区全面铺开。
年末贷款余额为93061.73万元,较去年年底57602.71万元增加35459.02万元,增长61.56%;2004年为1791人发放贷款45143.07万元;至2004年底累计向5158户职工发放了11.22亿元贷款解决住房问题,贷款余额占归集余额的比例为68.02%,逾期贷款额为103.76万元,逾期率只有0.11%,远低于全国0.23%的平均水平,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优越性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
一、统一思想,创新思路,创造开放进取的人文环境
管理中心按照“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思路,把“创建殷实生活”作为今年执政为民、为群众谋利益的目标,树立了科学的发展观。
(一)统一思想,加深认识。
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全市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大家在学习中充分认识到,必须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创优争先意识,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向广大职工做好宣传,让他们充分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设立的意义和目的,有效地引导职工消费,从而促进城市建设的加快,拉动经济增长。必须把落实“一城三创五争先”工作思路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为今后开展工作奠定新的理论基础,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新局面。
(二)加强学习交流,不断进取。
管理中心除加强理论学习外,不断加强业务的培训和学习交流。在今年5月中旬和9月底,管理中心分别组织了有关业务人员到茂名市和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学习交流,对其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有关政策程序进行调研,在核算方面,重点了解其如何确保单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核算软件,监管系统的硬件要求及运行情况等。在信贷管理方面,重点了解其贷款的审批程序、贷款风险防范方法、贷款审批软件、科室规章制度等,经过调研学习,我们取长补短,进一步规范并加强了业务管理,为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获取了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做好党团建设工作。
管理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固本强基工程,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作用,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水平。在去年建立党支部的基础上,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今年6月,党组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考察把关、按照程序从中发展了三名预备党员,使我单位党的队伍进一步壮大。今年5月,正式成立团支部。至此,管理中心初步形成了“党―团―群”三点一线的组织架构,一年来,党支部和团支部将组织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逐渐形成一个政治坚定、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作用显著的坚强集体。
二、改进工作作风,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服务意识,密切与群众的关系
1.不断创新宣传方法
为进一步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市府28号文,督促各个镇区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为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扎实的组织基础。同时,不断创新宣传方法:
e.走访调研:今年,管理中心共走访了17个镇区,调研与宣传相结合,采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了大家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大家释疑解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重视信访和投诉
管理中心制定了单位有效投诉认定制度,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对待信访,积极办理群众的投诉,做到每一件都详细解释,认真答复。
今年7月,管理中心认真细致地办理了市政府交办的由东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代表提出的“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议案”(建议024号),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代表和委员提出的问题给予详尽的解答,得到了他们的理解。
目前管理中心已回复经市长专线和市督查室转达的咨询7宗,投诉5宗,单位信箱收到投诉4宗,市信访局转来投诉信件1宗,单位收到书面来信投诉3宗,所收的咨询和投诉信件均是关于住房公积金事项,已回复,暂未收到机关效能投诉信件。
对日常业务引起的争执,我们通过即时对办事的群众进行政策解释和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基本及时化解矛盾。
3.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树立“管理就是服务,在服务中优化管理”的新理念,深入践行市府规定的“六项制度”,树立新政风。
一年来,管理中心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拒腐能力。
今年7月9日,管理中心组织看了我党反腐倡廉先进典型的电影《生死界限》,大家都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增强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责任意识。
今年6月,管理中心设置了“办事窗口”,方便了前来办事的群众,优化了政务环境。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今年12月2-4日和14-17日,管理中心组织了建行、保险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服务,分别为洪梅镇府和机关干部住宅小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签订合同、购买保险等相关手续,方便了借款人,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电子政务、业务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今年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大电子政务业务建设的力度,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核算系统,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对单位的网站作了一次较大的改版,及时更新网站的信息,增加各项业务的透明度。
1.不断完善核算软件,提高效率
12月,管理中心正式启用珠海建行开发的住房公积金核算系统以来,数据准确,更新及时,核算的效率得到极大的提高。但是由于该软件的开发人员不熟悉财务制度,导致该软件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完全符合管理中心的核算要求。于是,我们在实际运用该软件时,注意发现问题和缺点,及时告知软件开发者,并要求其改进。今年8月,因建行系统升级,我中心核算软件衔接不上,核算一度停滞不前。管理中心积极和建行,特别是科技部沟通,最终促使其解决了接口问题。且建行成立公积金软件修改小组,用来修改和完善我们在使用的软件,从而规范软件的管理及核算。经过一年的运用和改进,该核算软件已能基本满足我单位目前的核算要求。
2.建立档案制度,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
为使单位的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中心建立了档案工作制度,参加档案专业人员培训的工作人员,正式持证上岗。今年4月,管理中心根据《档案法》的规定,用新的方法对单位档案整理归档。为方便档案的浏览,提高档案利用率,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标准自主开发了文书档案管理系统,自主开发应用软件,不但达到了档案管理信息化的效果,还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定义各种功能,在软件维护上更方便、快捷。现我单位历年的文书和人事档案已录入完毕,实现查询和打印的功能。
3.资源共享,政务畅通。
为进一步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和促进各部门之间的联系,管理中心完成了局域网的组建,网络的应用和资源共享给业务带来极大的便利。今年1月,管理中心设立个人和部门的电子邮箱并正式开通网站(),建立了管理中心与政府信息网连接,也搭造了与群众广泛交流的信息平台。一年来,管理中心及时对网站上的内容更新完善,扩充各项政策、业务的内容,完善办事指南,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业务查询。
三、机构制度更科学规范,体制环境更富活力
(一)机构设置更加规范。
今年1月7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管理中心机构和编制的调整,调整后,管理中心增加事业编制6名,内设综合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和核算科4个科室,明确了各个科室的责任分工,使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制订“两个规定”。
今年,管理中心根据东莞实际情况拟订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和《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若干规定》,在今年4月20日召开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次上通过并在5月份在《东莞日报》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其中放宽了支取的条件,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以及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两年以上,男性50岁(含50岁)、女性45岁(含45岁)以上的也可支取公积金。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和贷款的.条件和程序,使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和贷款时更加规范、明晰。
(三)推出组合贷款措施
由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是38万元,这个限额使一部分干部职工在想进一步改善住房条件方面受到限制。管理中心在经过与市建行有关部门研究后,在今年4月份推出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建行的商业贷款部分最高贷款额可达10万元,这个措施的出台,加强了这部分干部职工的解决住房问题或提高住房条件的能力,同时又进一步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
(四)初步建立逾期贷款催收制度。
针对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情况,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地防范贷款风险,我们经过研究和分析,参考了商业银行对逾期贷款的催收做法,从今年4月份起对逾期贷款超过3期(含3期)的借款人在经过电话催收无效后发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进行催收。此项措施,大大减少了我市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率,加快了资金的回收。
四、加强内外监管,创造健全公正的法制环境
管理中心在不断完善办事制度、工作制度的同时,对工作人员严肃纪律,增强法制观念。不断加强内外监管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创造了健全公正的法制环境。
(一)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管理中心加强对宪法、法律和党内条规的学习,立足教育,健全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今年,管理中心认真组织学习《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建金管【2004】34号文),根据要求调整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切实完善岗位责任制,加强考核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履行监督职责,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由于管理中心重视、强化监督工作,工作人员增强了事业心和责任感,维护了队伍纪律的严肃性,也促进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快速发展。
(二)增强与银行合作并加强对其监管
与建行合作一年来,为确保单据的正确、完整、及时,管理中心一方面不断增强沟通协调,督促他们及时完整规范地提供单据及清单,另一方面结合其他兄弟单位的做法,制定了相关的公积金的单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银行的监管。经协商,建行将其向管理中心提供单据的正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纳入绩效管理。效果十分显著。
(三)加强对应缴未缴、拒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的督办。
管理中心先后在《东莞日报》头版和东莞电视发布了“住房公积金催缴通告”,督促符合“缴存范围”尚未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按规定履行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对一些有经济能力经多次宣传教育仍拒不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单位进行了书面催缴和上门催缴。
第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有待解决的问题
2004年,管理中心各项业务都已步入正轨,但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公积金归集率不高,缴存范围窄
最突出的问题仍是:公积金归集率不高,缴存范围窄,履行公积金义务的企业较少。相当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和外资企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者存在少缴和不缴的现象。主要原因是认识不足、缺乏民主监督氛围,市、镇属单位执行情况不平衡,这说明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各个镇区推行有着巨大了潜力,但也存在着很大的执行压力。
二、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和服务力度仍需加强
住房公积金宣传仍然是现今乃至将来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今年宣传工作达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力度还不够。我们要继续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宣传,将宣传与调研相结合,将宣传与服务相结合,培育职工的维权意识,提高缴存的积极性,引导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改善居住条件,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深入人心。
由于管理中心只有一个服务窗口,随着缴存范围的不断扩大,办理公积金支取和贷款等业务的人数不断增加,而服务窗口的人员配置有限,不仅办事窗口工作压力不断增大,许多服务和工作也不能到位,行政效能无法提高。尤其是给许多镇区离退休人员支取公积金带来很大不便。同时,仅凭管理中心单个服务窗口和管理机构,不能把工作落实到基层,制约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发展。
第三,下一年的工作计划
下一年,管理中心将按市委全会和全市学习贯彻胡锦涛视察广东的讲话精神会议的要求,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排头兵”标准为坐标,查漏补缺,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暴露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创新的思路和解决办法。
一、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
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管委会的决策确定下一步的工作以后,将建议市政府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将非公有制企业、外资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作为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调动各个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将市府28号文落到实处。
二、继续调整和改进管理制度
实践证明,今年管理中心制度的创新收效明显,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操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管理中心将加快对现执行的政策和业务流程做出合理的修改和调整。
在公积金贷款方面:加快修订《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编制《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业务手册》。针对越来越多职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发展方向,管理中心将对楼盘开发情况、房地产商实力、开发资质开展调查,制订《房地产贷款项目审查方法》,同时,不断完善逾期贷款催收制度和评定核销办法。
在公积金缴存方面:我们已草拟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其中针对东莞市外来流动人员多且人员流动频繁的情况,确定缴存时间,将与用人单位签定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已形成6个月以上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纳入缴存范围。在缴存对象中,如职工工资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可免缴个人部分的住房公积金。该项规定拟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该项规定的出台将对管理中心今后工作的开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将宣传和执法相结合
今年,管理中心不断创新宣传方法,各项宣传工作已经全方位地铺开,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许多职工通过我们的宣传渠道对我们的政策制度有了初步的了解,并接到部分应缴未缴单位的职工对单位的投诉。
然而,在具体执法上,急需一项程序进行规范。
下阶段,管理中心争取早日拟定《住房公积金执法程序》,把宣传工作与加大执法力度结合起来。
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镇区实际情况,先对各镇区下属的事业、企业上门进行宣传和教育,在宣传和教育未收效的情况下,下达《住房公积金催缴函》,若单位仍不履行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根据实际情况下达《住房公积金催缴通知书》并按规定对其处罚金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逾期贷款人员采取规劝、教育、保证等方法,促使其尽快还款,减少贷款逾期。
对逾期时间长、又不能还款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法律手段追索,包括依法起诉、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申请破产还债等。
在宣传的方式上,我们将继续采用多种渠道,如发信息、邮政派送信件等,条件成熟时可选一两个镇区作为宣传试点,到工厂向外来员工答疑解难。
四、积极落实三项教育,加强软硬件建设,提高行政效率
我们将以市委全会和全市学习贯彻胡锦涛视察广东的讲话精神为动力,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确实加强党的建设,积极落实保先教育、“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及“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活动,明确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方式方法和实施步骤,采取有力措施,迅速部署组织,将三项教育活动与单位的工作业务紧密联系,开展系列调研,切实改进机关作风。
20,管理中心将把实现还贷代支取项目作为一个新的服务项目,拟与银行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户协议直接代支取公积金还贷,此项目的实现将充分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方便前来支取还贷的群众,简化了手续,大大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在硬件建设上,管理中心将不断完善业务系统,争取2005年年初完成监管系统建设,提高行政效率。
二oo*年十二月三十日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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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近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规模快速增长,业务种类日趋丰富,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一些省市率先探索应用网上业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和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总体上,各地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服务工作滞后,业务办理渠道少、标准不统一、服务效率低等问题突出,与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服务需求不相适应,影响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为拓宽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率,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现就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由服务渠道、数据接口、综合管理系统和安全保障体系组成,承载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等功能,是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设区城市要以服务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为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建设功能齐全、使用便捷、安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部分条件较好的设区城市,应当在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其它设区城市应当在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有条件的省、自治区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建设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青海、湖北、宁夏、四川等地要先行先试,在20底前基本建成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二、拓展服务渠道。各地要在优化营业网点柜面服务的基础上,以推进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服务为重点,丰富服务渠道,形成类型多样、互为补充的一体化服务体系,满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要全面梳理业务节点,准确把握渠道特点,根据不同业务需要配置相应的服务渠道。抓紧推广和完善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加快建设开通省级12329短信平台,扩展服务功能。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管理能力和用户特点等实际情况,在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渠道中,选择建设部分或全部服务渠道。
三、加强综合管理。各类服务渠道要全部接入综合管理系统,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实现渠道信息共享,确保不同服务渠道协同一致。综合管理系统要按照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接入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实时交互。要统一业务规范,优化业务流程,增强业务办理与服务渠道的契合度,提升综合服务平台的业务承载能力和运行效率。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房产、社保、税务、工商、人民银行以及受委托商业银行的沟通协作,推动跨部门、跨行业信息互联互通。
四、保障运行安全。要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信息系统安全规范,建立平台物理环境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安全措施。建立业务操作风险和资金风险防控机制,避免信息泄漏、篡改,保障资金划转和结算安全。加强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监测和风险分析,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综合服务平台安全运行。
五、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指定或者设立工作机构,承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职责。按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要求,制定建设方案,抓紧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需要,安排专项资金。
各地要充分认识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谋划,积极推进,加快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
附件: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月12日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十二
一是畅通线上线下沟通机制。一方面认真关注淮南市政府网站的《市民心声》等栏目,对网民提出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的咨询和提问,做到有帖必复,及时准确。牵手行风热线,与群众零距离沟通。另一方面中心业务科室多次走向街头、走进社区,向广大缴存职工现场介绍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扩大了公积金工作社会影响力,提升服务形象。
二是发挥新闻媒体公开职能。以中心主任李长安在2020年10月23日中国建设报发表的《淮南中心四举措提质量着力打造公积金服务品牌》为引领,呈现出从国家级报纸至本地日报的纵向全面宣传架构。同时,利用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开展多期专版宣传,及时公布公积金重要相关事项,保障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今年,中心领导带领业务科室负责人共6次走进淮南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宣传我市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以及解读公积金各项政策。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十三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及办理要点
一、提取条件
符合哪些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办理要点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2、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十四
下半年,中心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和部署,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精准发力,狠抓落实,力求做好“五个更”:
。坚持不懈推进制度扩面,加强与各部门的联动合作,巩固现有扩面网络;加快推进非公企业建制步伐,全面规范公积金缴存;加大资金归集,做好资金催缴工作,加强对托收银行的培训与考核,保障资金托收按时到账;创新宣传方式,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认可度;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密切关注房地产、金融市场行情,提高政策研究能力,进一步完善贷款、支取业务有关政策规定;根据“3550”改革目标,优化贷款业务流程,提速增效,确保“3550”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按照中心对现行文件的清理结果,逐步完成中心规范性文件及内部管理文件的修订工作;制定中心统一的资金调度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资金科学管理。
。进一步深挖各类业务的风险点,完善《xx市住房公积金内控政策与程序》,并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将内控政策及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同步嵌入业务系统,实现政策与系统的同步更新;研究开发集中授权管理系统,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力争于20xx年上线运行;加强高风险业务的内外部监控机制,有效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下半年计划开展内部控制制度风险评估、固定资产检查、营业部主任任中审计、办公经费及银行考核资金划拨检查等专项审计。
。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网上缴存业务稳妥有序开展,预计将于三季度推广至所有汇缴银行,着手个人网厅业务的测试、试运行,预计年底前可推出退休支取和委托还贷业务在线办理;根据省住建厅统一要求,将中心自建的短信平台接入省厅统一的12329短信平台;进一步完善微信公众号服务功能,研究开通在线预约、在线咨询等便捷服务,为缴存职工提供更简便、更智能的用户体验;做好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接入工作,完成“双贯标”验收检查。
。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固化服务标准,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责任,树立窗口良好形象;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推行集归集、贷款、支取三大类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柜员制,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健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根据按需施教的原则,开展立体化、多层次教育培训活动,提高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全体职工的业务素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作风建设、廉政法规学习;丰富群团活动,充分发挥党、工、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团队凝聚力。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十五
2014
年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完善干部选拔方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突破口,深入践行“以德为本、诚敬为民”核心价值观,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举措,不断解放思想,推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部署,特别是关于住房问题的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不断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推进“住有所居”工程。同时,继续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重抓好整改落实和制度建设,将活动成果切实转化成长效机制、转化成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
2014
490
户,继续保持对人均收入在城镇低保标准
2.5
倍(含)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市区全年公开销售经济适用住房
20
万平方米;市本级全年推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2600
套。
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和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复杂变化,在继续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同时,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动态,加强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根据中央调控政策导向,结合杭州实际,逐步建立长效调控机制,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清理简化预售审批,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市场;加强对房地产经纪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二手房市场;结合保障房货币补贴政策,进一步培育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加强筹划,做好十四届人居展暨第一届网上人居展的招商、策划、布展及展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并积极探索建立“网上人居展”、“天天房交会”等房产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按照中央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部署,密切关注上级相关政策和兄弟城市动态,研究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做好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强对宗教包租产管理办法和直管公房管理机制的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思路建议。加强直管公房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直管公房日常管理的信息化。通过创新测绘前置管理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通过扩大流动窗口覆盖面、实施自助查档等措施,进一步增强便民服务的能力。继续做好房产历史档案修复整理工作,进一步发挥房产档案的民生服务功能。
结合征收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征收补偿政策。加强业务交流指导和人员培训,推进阳光征收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推进全市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考核办法,抓好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征收工作全面开展。加强对省市重点项目的跟踪协调,推动重点项目进展。加大对征迁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国有土地拆房工地的监管,着重控制扬尘污染。
按照“应改尽改”的要求和“量质并重”、“群众满意”标准,继续做好“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改造工作。根据全省“五水共治”和我市“清水治污”行动的总体要求,牵头做好多层住宅阳台水改造工程。以《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的实施为契机,扎实推进历保“两年行动计划”,做好自主实施的遗留项目的推进工作。以档案建立、改善后房屋办证和管理使用为重点,做好危旧房改善的扫尾工作。
深入研究房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推动安全管理的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研究建立地铁等重点工程周边房屋安全管理制度,研究建立全市安全鉴定检测机构的管理机制。加强白蚁防治科研创新,使白蚁防治技术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同时做好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以新修订《物业管理条例》出台为契机,清理物业行业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修订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宣传和培训,使《条例》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加强对物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和探索,争取实现管理模式和手段的创新。改革“市优”项目评审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修订相关制度、加强预决算审核,进一步简化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同时,积极督促指导物业企业配合做好垃圾分类等相关工作。
做好新一代(
soar
)系统上线后的维护和改善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建设和完善住房保障分配监管系统、直管公房管理系统等业务子系统,进一步统一区、县(市)业务系统。继续拓展系统应用范围,加强系统的对外推广。
重点做好《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的调研、起草、论证等工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推进审批权下放工作,将廉租住房保障审批等事项下放区局,同时加强对各类行政行为的规范完善,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省、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清理权力事项并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进一步厘清我局工作职责,促进各项管理工作的高效、规范和统一。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和“四德两才”的用人标准,创新完善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方式。按照简化、优化、管用的原则,加强对干部的考核、管理和教育培训,突出创新导向和绩效导向,提振干部的精气神。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完善公述民评,效能投诉等载体,健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围绕反对“四风”,着重完善“不能办”事项登记报告制度,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进一步完善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与合同等方面的内控制度建设。做好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和提案建议办理工作,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围绕局重点工作,加强主动宣传,创新宣传平台和宣传途径,提升微博服务功能,扩大局工作影响力。开发并探索运用舆情搜索软件,及时做好各类舆情的研判处置和引导。加强宣传制度建设,加强宣传队伍、特别是网宣员队伍建设,加强与上级部门、兄弟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巩固深化“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学习讨论实践活动成果,展现新作风、树立新形象。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十六
一、扩大制度覆盖面,在认真总结去年住房公积金案件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依法纠正违反公积金政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突出抓好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和确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工作思路
三、加强对银行受委托业务的管理。修订委托合同和考核办法,量化具体的工作任务指标并明确奖罚规定,对委托银行履行合同情况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规范日常考核。
四、提升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化水平。认真梳理业务流程,分析运行环节,跟进开发,提升网络功能,为职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加强内控管理。根据查找的风险点,完善风险防范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六、进一步完善客户服务系统功能,统一解答职工咨询,受理职工查询,向职工提供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咨询查询服务。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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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查询:杭州住房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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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阅读:杭州住房公积金转移最常见十问
1、什么情况下需办理公积金转移业务?
答:职工因调动工作,需将资金转至其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
2、住房公积金转移应怎样办理?
答:应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同时提供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到中心20号窗口办理。
3、市中心单位转市中心单位的,需办理转移吗?
答:中心自9月新系统上线后,没有本中心范围内的转移业务,只需原单位报停缴手续,新单位报新增手续即可。
4、住房公积金补贴和一次性住房补贴能办转移(转出)吗?
答:住房公积金补贴和一次性住房补贴是市中心单位转市中心单位的,无需办理转移。
如是转到外中心,则能办转移(转出)。应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同时提供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办理一次性住房补贴资金转移的,转出单位需按借款协议书核定转移金额并加盖公章),住房公积金补贴不需要核定金额并盖章)。
5、外中心(含省中心、七县市)需将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中心,应怎样办理?
答:单位先将职工在本中心开好个人账户,然后到中心政策咨询窗口开具证明,再到资金转出中心办理。
6、资金转移手续能代办吗?
答:可以。
其中,职工本人办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委托其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公证书原件。委托单位代理人代办:需在我中心登记的单位代理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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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住房补贴是否需要办理转移?住房公积金补贴是否需转出单位和转入单位盖章?
答:需要办理转移的两家单位如均开户,且均已实行住房补贴制度,在本中心不需办理住房补贴(包括一次性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补贴)的转移。
如住房补贴转到外中心的应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同时提供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住房补贴账号。
办理一次性住房补贴资金转移的,转出单位需按借款协议书核定转移金额并加盖公章,住房公积金补贴不需盖章。
答:职工在中心有两个有余额的个人账户,需填报两份《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其他手续见知识库转移业务第二点。
答:应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同时提供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进行办理。
答:需要。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十八
一是参照202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要点,进一步优化公开平台。2020年以来,中心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增“行政权力运行”、“精准扶贫情况”“办事服务”“重要舆情收集与回应”四个栏目,门户网站日均访问量突破10000人次,为政府信息公开活动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同时,建立了淮南公积金群和归集群,使本公积金系统的职工和各缴存单位的代办员之间能互相交流。
二是大力推行电子政务,用信息化促公开。中心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的建立,利用微信、微博、自助终端、客户端、12329热线、12329短信、网站、网上营业厅等多渠道全方位信息化手段提供公积金政策服务,在便民利民的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网上办事有效融合,拓宽了民众的信息获取渠道,也提升了中心的公开宣传力度。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十九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提升住房公积金支持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力度,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提升住房公积金支持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力度,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贷款贴息,是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个人住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贷款利息补贴,以减轻借款人家庭还贷压力的惠民措施。
第三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贴息:
(一)享受青岛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三)所购房屋为借款人家庭唯一住房;
(四)申请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的职工应为借款人,在贴息申请日前应当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的职工除以下两种情况外,在贴息申请日前应当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重新就业的;
2.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
(五)应当正常偿还贷款本息,在贴息申请日之前一年内未发生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以上逾期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且贴息申请日无逾期贷款本息。
第四条提出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申请,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
(三)青岛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
(五)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六)核查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贴息的,还需提供银行出具的申请人还款明细和银行借款合同原件。
第五条贴息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提出申请。借款人持有关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提出贴息申请。
(二)管理处初审。管理处查询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月缴存基数是单位申报的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若家庭人均月缴存基数超过低保家庭认定标准的,初审不予通过,管理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退还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管理处根据需要到城市低保管理部门、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贷款银行、借款人所在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核实申请人信息,提出初审意见连同贴息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以下简称贷款处)。
(三)贷款处复审。贷款处负责对管理处报送的贴息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出具复审意见并将复审通过的贴息申请材料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贴息审核委员会;复审未通过的`,通过管理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退还申请材料。
(四)贴息审核委员会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由分管副主任为负责人,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贴息审核委员会,对贷款处复审通过的贴息申请进行审核。
(五)主任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对贴息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贴息申请进行审批。
(六)社会公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拟贴息人员名单通过门户网站、管理处营业厅、缴存单位、街道社区等途径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公示无异议”的意见;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及时核实情况并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规定的申请人取消贷款贴息资格。
(七)发放贷款贴息资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公示通过的贴息对象名单,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和9月30日前将贴息资金发放至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第六条贴息申请每年度受理两次,每半年为一个贴息期。上半年贴息的申请时间为当年7月1日至7月31日;下半年贴息的申请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月31日。在贴息申请期内未提出申请的借款人,视同放弃该贴息期的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申请资格。
第七条个人住房贷款贴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额度按申请人贴息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的80%计算。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贴息额度按以下标准计算:银行贷款执行利率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按贷款执行利率与相同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利息支出差额贴息;贷款执行利率高于或等于基准利率的,按基准利率与相同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利息支出差额贴息。
贷款贴息期内,因申请人未按时归还贷款本息,造成贷款逾期而出现的贷款罚息,不予贴息。
(二)年度贷款贴息最高额度为3600元。贷款贴息计算额度超过3600元的,按3600元贴息,月贴息额最高为300元/月。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的,自1月起开始计算贴息。在贴息期内申请贷款或贷款结清的,按已还款月份据实计算贴息;在贴息期取得低保或退出低保的,按享受低保月份据实计算贴息。
(三)所购住房面积未超过90平方米的,按上述规定计算贴息额度;所购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按上述规定计算的贴息金额×90平方米占所购住房总面积的比例计算贴息额度。
第八条个人住房贷款贴息资金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
第九条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非正常手段骗取贷款贴息的,收回贴息资金,取消其以后年度贷款贴息资格,同时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第十条本办法自20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12月31日。
第三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贴息:
(一)享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三)所购房屋为借款人家庭唯一住房;
(四)申请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的职工应为借款人,在贴息申请日前应当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的职工除以下两种情况外,在贴息申请日前应当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重新就业的;
2.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
(五)应当正常偿还贷款本息,在贴息申请日之前一年内未发生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以上逾期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且贴息申请日无逾期贷款本息。
第四条提出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申请,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
(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
(五)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六)核查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贴息的,还需提供银行出具的申请人还款明细和银行借款合同原件。
第五条贴息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提出申请。借款人持有关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提出贴息申请。
(二)管理处初审。管理处查询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月缴存基数是单位申报的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若家庭人均月缴存基数超过低保家庭认定标准的,初审不予通过,管理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退还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管理处根据需要到城市低保管理部门、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贷款银行、借款人所在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核实申请人信息,提出初审意见连同贴息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以下简称贷款处)。
(三)贷款处复审。贷款处负责对管理处报送的贴息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出具复审意见并将复审通过的贴息申请材料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贴息审核委员会;复审未通过的,通过管理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退还申请材料。
(四)贴息审核委员会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由分管副主任为负责人,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贴息审核委员会,对贷款处复审通过的贴息申请进行审核。
(五)主任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对贴息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贴息申请进行审批。
(六)社会公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拟贴息人员名单通过门户网站、管理处营业厅、缴存单位、街道社区等途径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公示无异议”的意见;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及时核实情况并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规定的申请人取消贷款贴息资格。
(七)发放贷款贴息资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公示通过的贴息对象名单,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和9月30日前将贴息资金发放至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第六条贴息申请每年度受理两次,每半年为一个贴息期。上半年贴息的申请时间为当年7月1日至7月31日;下半年贴息的申请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月31日。在贴息申请期内未提出申请的借款人,视同放弃该贴息期的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申请资格。
第七条个人住房贷款贴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额度按申请人贴息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的80%计算。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贴息额度按以下标准计算:银行贷款执行利率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按贷款执行利率与相同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利息支出差额贴息;贷款执行利率高于或等于基准利率的,按基准利率与相同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利息支出差额贴息。
贷款贴息期内,因申请人未按时归还贷款本息,造成贷款逾期而出现的贷款罚息,不予贴息。
(二)年度贷款贴息最高额度为3600元。贷款贴息计算额度超过3600元的,按3600元贴息,月贴息额最高为300元/月。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的,自2012年1月起开始计算贴息。在贴息期内申请贷款或贷款结清的,按已还款月份据实计算贴息;在贴息期取得低保或退出低保的,按享受低保月份据实计算贴息。
(三)所购住房面积未超过90平方米的,按上述规定计算贴息额度;所购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按上述规定计算的贴息金额×90平方米占所购住房总面积的比例计算贴息额度。
第八条个人住房贷款贴息资金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
第九条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非正常手段骗取贷款贴息的,收回贴息资金,取消其以后年度贷款贴息资格,同时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第十条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2月31日。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二十
一、无锡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网点:
江阴市分中心:江阴市虹桥北路179号电话:86806995、86806629
锡山区管理部:东亭迎宾南路21号电话:88707945、88707945
惠山区管理部:无锡市广瑞路52号电话:82409233、82409233
二、无锡住房公积金电话
三、无锡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官网地址
答:/。
拓展阅读:无锡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职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帐卡》及其密码,并根据下列支取范围提供有关资料,按照规定的可支取额支取住房公积金。
1、购房支取
提供本人名下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江苏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
可支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2、建房支取
提供本人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日期顺延一年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3、大修住房支取
提供(1)本人经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大修证明原件或经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确认的房改房、商品房《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原件;(2)本人名下的自建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大修证明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或《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明确的应由本人承担的大修理费用金额。
4、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支取
提供(1)本人的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合同及借款借据;(2)本人名下的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采取支票转帐还贷方式(不支取现金),每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年四月或十月。职工如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下设机构)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协议,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将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冲抵其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支取金额为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之日(签订委托还贷协议的按每年10月31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如职工公积金帐户余额大于职工剩余贷款本息额,还贷支取额按职工剩余贷款本息额支取。
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支取
提供(1)本人租住住房的《房屋租赁契约》原件;(2)本人及同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无锡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据》原件或《江苏省无锡市租赁收入发票》原件。
可支取金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数(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6、离、退休支取
提供离休或退休证原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7、调离本市支取
提供(1)本人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件;(2)本人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8、出境定居支取【相关:个人社保,五险一金查询】
提供本人经公安部门批准的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
提供(1)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或民政部门签发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10、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支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11、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支取
提供职工本人的《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每季度办理一次)。
12、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支取【相关:大病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查询】
提供(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职工本人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的确认参照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缴费依据;(3)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可支取金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为不超过个人医药费自理部分。
13、职工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支取
提供(1)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重大突发事件(如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可支取金额为遭遇重大突发事件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14、职工连续失业满三年且未再就业支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15、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
提供(1)本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已经凭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个体工商户不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16、职工被判处刑罚支取
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17、职工死亡支取
提供(1)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3)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
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支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时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支取手续。因特殊情况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授权书。为方便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支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死亡职工所在单位可委派指定的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职工死亡证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划入单位银行存款帐户的手续,然后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向单位办理支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手续。
18、其他
(1)职工申领本人公积金,如委托他人代领,受托人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配偶依据以上1、2、3、4、5、11、12、13条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3)同户(户籍所在地一致)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或祖孙关系】依据以上1、2、3、4、5、11、12、13条支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其户口簿。
(4)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本人《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帐卡》密码。密码如有遗忘,只能由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帐卡》查询,任何人不得代为查询。
(5)上述所需提供的复印件均由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
(6)职工全额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后,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随之注销。
(7)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支取参照本住房公积金支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