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与书中内容对话的机会,让我们更深入地思考生活和人性。那么,如何写一篇有深度和独到见解的读后感呢?首先,要认真阅读作品,理解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把握作品的核心思想和主题。其次,要注意观察和思考,在阅读过程中留下自己的疑惑和思考,带着问题去思考和反思。然后,要有个人的情感和体验,不仅仅局限于理性的分析和评论,要发掘自己的情感共鸣和个人思考。此外,要有批判性思维,对作品中的观点和思想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自己的见解和思考。最后,要用清晰、准确、生动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受,使读者能够真实地感受到你的思考和情感。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推荐一些精选的读后感,希望能激发大家的写作灵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一
岛上发生了大窃案!福尔摩斯立刻坐着时光机,前开办案。
被偷的是卓兰镇价值百万的极品兰花。小偷不但在现场留下了自己的名字———植物大盗,还留下了一封信。信上面写了两个字:“腊月?”福尔摩斯想:一月到十二月,哪来的腊月?福尔摩斯想了一下,突然,福尔摩斯兴奋地大叫:“哈哈,这个案子太简单了,我知道了!植物大盗是外星人。”这的警察卓布道说:“不不,腊月指的是十二月,我们的老祖宗喜欢替月份取名字。比如说用植物来命名;二月是杏月,三月是桃月……”
于是,福尔摩斯开始用猜谜法、密码法、加减乘除法、比较文学法……突然,福尔摩斯激动的大叫:“啊,我知道了!他要偷的是世界上第一朵复制的莲花呀!”
案子破了福尔摩斯真是一个会动脑筋的大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二
寒假里,我利用阅读时间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能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可以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他曾经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案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吞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人。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后并处置了他。
在现实当中,我也曾经遇到过这样有趣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他:“爸爸,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他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和梳头,在厨房炒菜。”我想:梳头是在柜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灶台上抄的,这两个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应该会看到的,而床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床底下。我走过去检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哩!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从报纸、电视上知道坏人虽然有,但是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向福尔摩斯那样,运用自己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美好!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三
《福尔摩斯探案》是个不错的小说,是有过的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主人公是歇洛尔福尔摩斯。是以“华生医生”为第一人称写的侦探小说。我看了其中的两部案子,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两篇。
血字的研究是写福尔摩斯、格里格森、莱斯特雷德和华生探了一个一个凶手杀了两个人的案子,两个案发现场都有同样的地方,如墙上都有血字rache(德文,意为复仇),尽管其中有些“障眼法”,但还是被福尔摩斯一眼识破。于是,福尔摩斯很快推测出凶手身高过六英尺、正当壮年、脚偏小、抽特里奇雪茄烟而且这是一个毒杀案,但获得了一个线索——一枚戒指,福尔摩斯便和他的“贝克街小分队”——六个小混混分头找线索,便找到了凶手杰斐逊霍普,理由是死者以前是摩门教徒,并抢走了他的心上人,她在逼婚后一个月死了。杰斐逊霍普便记仇于心,但有患上了主动脉血瘤,但还是在弥留之际手刃仇人,死而无憾了。
福尔摩斯之所以一一看破“障眼法”,不是因为他是神,而是因为他留心观察到案子中的种种细节,从而得以大显身手,推测出凶手的资料,如从墙面的刮痕看出凶手是一个长指甲的人。我们也应该在生活中处处留心细节,细节决定一切。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主要讲:巴斯克维尔庄园有几户人家,老准男爵的邻居巴斯克维尔想谋杀他而获得他的财产,由于老准男爵有心脏病。巴斯克维尔就买了几条凶狠的猎犬,并找了一只最凶悍的,为了使他让人觉得更可怕,还调制了荧光粉涂在狗的嘴、眼睛上。又因那儿的农民都流传着这儿有“可怕的恶魔”的传说,就是这件事更增添了神秘感。他在晚上引出老人,把狗放出来。老人见到“怪物”向自己跑来,就发心脏病死了,猎狗不吃死人,所以身上无伤就死了。后来巴斯克维尔得知他有个继承人在澳大利亚,就也想害死他。华生就和(年轻的)准男爵同住巴斯克维尔庄园。华生时常发电报给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就暗中到了巴斯克维尔庄园,暗中观察,谁也不知道。后来巴斯克维尔又放出猎狗,结果误杀了王子城逃犯塞尔登。后来,福尔摩斯、华生和一个胖子警官,让准男爵当诱饵把猎狗引出来,三人合力把狗打死,最后巴斯克维尔听到枪声已知不妙,就想跑,结果掉到沼泽里淹死了。
本案中,华生和福尔摩斯十分辛苦,没有凶手的痕迹,只有狗的痕迹,就不能知道凶手是谁。而且巴斯克维尔功夫(逃跑的技能)和机警性十分好,本来有一次快抓到凶手,又让他坐了一个马车跑了,所能得到的线索只有凶手有一大把黑胡子。生活中,我们也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嘛!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四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堪称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跌宕起伏,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能力。
在看到《最后一案》的时候,我心中不免有一丝担忧的情感,因为侦探悬疑小说的结局往往是不好的。果然,作者让福尔摩斯与他的对手莫里亚蒂教授在激流中死去。我本以为福尔摩斯不会再出现时,我又看了一本名叫《空屋》的书,《空屋》中作者让福尔摩斯死里逃生,这令我欣喜不已!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让人爱不释手,可能是因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的功劳。福尔摩斯之所以能破案,不仅仅是靠缜密的逻辑思维,还需要一个朋友—华生,他是一个退伍的军人。
福尔摩斯在破案时,勇气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在别人看来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往往正是破案的关键。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培养自己的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呢?
人的一生,定要井然有序,不能快也不能慢。在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自己的行动来照亮未来!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五
我从小就想当一名侦探,那种破案成功的感觉,多爽啊!可是只有决心没有行动可不行,所以我十分喜欢看侦探类的小说和动画片,其中我最喜欢的侦探就是福尔摩斯了。
福尔摩斯那惊人的判断力和观察力使我十分佩服。他那叼着烟斗,拄着拐杖,头上戴着一顶黑帽子的经典形象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自从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变的聪明了许多,每当家里有什么事或者是谁撒慌了,我总是了如指掌。
更让我佩服的还是福摩尔斯的那种与朋友同甘共苦的精神,这种精神值得让我学习。
书中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四签名了,这个由四个签名引发的案件,使我看得步步惊心。我十分敬佩柯南道尔,他让整个案件都复原在我脑海中。
唉!要是世界上多几个像福尔摩斯那该多好,我一定争做第二个福尔摩斯。
《鞋》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六
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正义与高尚的象征,在我心中,柯南书中的福尔摩斯就是正义与高尚的象征。
这本书十分详细地讲述了“我”(华生)最负盛名的传奇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一个个看似一点儿头绪也没有,还容易把人引入歧途的案子,福尔摩斯却将现场的蛛丝马迹都找了出来,一次次成功破案。雷斯垂德和葛莱森这两位警官每次都把功劳抢走,但福尔摩斯却毫不介意,只是为了享受其中的乐趣。
我爱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因为我被他的睿智、冷静等优秀的品质所折服,更佩服他的淡泊名利、为维护正义而努力与愿为正义献身的高尚品格。在除掉莫里亚蒂时福尔摩斯曾说过这样:“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缔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的生命旅程到今天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的视死如归了,对于我来说没有比这样的'结局更令我心满意足的了。”福尔摩斯就是凭着这样的精神,誓死也要与罪犯斗争到底。他们俩在山谷中,开始了搏斗。最后扭打在了一块儿,一起摔进山谷里。读到这儿,我真为福尔摩斯的死而惋惜。不过后来我从书中得知,福尔摩斯并没有死亡,而是沿着山石爬了上来,并成功再一次与华生见面。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七
《福尔摩斯探案》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一共讲了三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第二个故事是四签名,第三个故事是巴斯克威尔的猎犬。三个故事写的都非常吸引人。
我最喜欢第一个故事,讲了歇洛克·福尔摩斯破了劳里斯顿花园街命案的故事。
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一栋楼的一间空房子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格雷格森警探找不到线索,希望福尔摩斯去查看。
福尔摩斯和华生到现场后,福尔摩斯通过泥泞路上的马车轮印判断凶手和死者是乘马车来的。福尔摩斯测量地上凶手脚印的距离,大约是四英尺半,从步幅来推测,这人个头不矮,而且,人往墙上鞋子的高度,往往是与视线平行的,“rache”血字离地面正好六英尺高,福尔摩斯还发现死者生前一直没动,而凶手的步子越来越大,这说明凶手情绪越来越激动,最后在盛怒之下,杀害了没能及时逃走的死者。
推断墙上的血字是用食指写的,一些墙灰竟被他的长指甲刮了下来。另外,根据地板上的烟灰判断出那烟是特里奇雪茄。推断凶手的脸色发红,是因为现场凡是有血迹的地方都有凶手的脚印,于是,福尔摩斯大胆推测,凶手血气旺盛,因情绪过于激动,导致鼻子大量出血。
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凶手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运用他缜密的思维,对案情进行细致严谨的剖析,一层层的抽丝剥茧,巧妙的.解开那些凶案背后的真相。我真佩服大侦探福尔摩斯,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细心,不要粗心大意。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八
英国侦探小说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破案无数,令罪犯们闻风丧胆,他敏捷的思维让所有人为之敬佩。
在所有案件中,《歪唇男人的真面目》一案案情最为玄妙。有一次,福尔摩斯接到一个案子,原来圣克莱尔先生1889年6月突然失踪,家人四处寻找,但毫无音讯。妻子在斯旺德姆大街慢慢走着,忽然看到圣克莱尔在一座烟馆的客房里休息。于是,福尔摩斯和助手华生经过心细如发的侦察、耐人寻味的探访和大胆的推理,使案情慢慢浮出水面。深思熟虑后,他们找到了这个奇异案件的谜底。圣克莱尔在报社工作拿的钱很少,他发现当乞丐不用工作就能赚这么多钱时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失踪的几天里,他就跑到伦敦街头拿着破碗干这种勾当。
福尔摩斯的探案过程犹如一场场游戏,让人在平淡中见惊奇。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中,没有大量的打斗过程,但期间福尔摩斯慢条斯理的推测却无时无刻在帮我们揭开凶犯罪恶的玄机。幽默的语言蕴含着绝妙的逻辑推理。在福尔摩斯心如止水的前提下,捕捉到凶犯的蛛丝马迹。他缜密的思维、舒缓的心理、近乎谈笑的案情分析让我感受到名家侦探所具备的优良素质。
看完《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我不仅灵活了思维,还开阔了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