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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制度规定最新篇一
一、项目部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检查外,每年还应定期进行二至四次的群众性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
1、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由生产管理部门总负责,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实施。
2、定期检查时间:项目部每月一次,班组长及专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等进行检查,班中验证考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专业性检查:可突出专业的特点,如施工用电、机械设备等组织专业专项检查。
4、季节性检查:可突出季节性特点,如雨季安全检查,应以防漏电、防触电、防坍塌、防倾倒为重点的检查;冬季安全检查应以防火灾、防触电等重点的检查。
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项目部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领导,查制度,查违章,查隐患。
三、安全生产检查应该始终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抓好典型。
四、对查出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规定最新篇二
1、安全检查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岗位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统一制定的《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岗位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本》上,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微机室、语音室、实验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高压锅炉、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危险地段、校内外住宿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校内人群集中场所和建筑工地作为检查重点。
8、班主任加强对学生早、午、晚到校时间的按时“三查”,任课教师课前对本节上课学生进行检查,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要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学校,以便通知家长或追踪去向。
9、校外住宿生宿舍实行^领`导包片、教师包人、定期检查、及时将校方难以解决的隐患报告当地派出所,请求解决。
10、对基建工程检查,要审察甲乙双方安全管理责任是否明确,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是否规范。
安全检查制度规定最新篇三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预知危险,消除隐患。
二、安全检查的资料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维护、查隐患。
三、安全检查的周期是: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每周一次、班组每一天一次。
四、安全检查的方法是:看、量、测、动作试验。安全检查制度。
看:查看安全技术资料、持证上岗、现场标志、检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状况、四口防护状况、机械设备防护装置、生活设施和现场礼貌施工等。
量:进行实测实量,如用尺量脚手架各杆件间距、电箱安装高度等。
测:用仪器仪表进行实测,如用水平仪测纵横向倾斜度、用接地电阻仪测接地电阻值等。
动作试验:对各种限位装置检验其实际动作灵敏度,如塔吊力矩限位、行走限位;物料提升机的超高、停层、防坠限位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等。
五、安全检查的重点是:架体、设备、施工用电、三宝四口、现场防火等。
六、项目部应做好安全见车记录,除进行每周安全检查外,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做好坚持日常巡查,填写工地安全日记。
七、除定期安全检查外,还要进行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针对雨季、台风期、冬季等可能给施工安全带来的危害而组织专门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为防止施工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而进行安全检查。
八、检查中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紧急状况要立即停工整改,一般事故隐患务必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好整改。
安全检查制度规定最新篇四
为更好贯彻落实关于学校"综合治理"、"平安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精神,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巡查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二、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媒体,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四、学校总务处定期对食堂、商店进行检查,严格进货渠道,保证商品质量,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严格餐具消毒制度,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阻截病从口入。
五、学校每学期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六、各班级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七、学校设立安全督查队,每天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八、学校成立以各班级生活委员为主的安全员,重点加强班级内部安全督导工作,营造安全的小环境。
九、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的上好每节课。
十、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十一、教务处加强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药品管理,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安全检查制度规定最新篇五
为搞好校园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全体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由保卫处负责对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每月不少于两次消防安全检查。
二、每月由保卫处具体实施安全检查,后勤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配合此项工作,检查人员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责成相关部门予以整改。
2.供电线路、配电柜和用电设施、设备。
3.学院各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安全保障设施的维护情况。
4.检查结束后,须将安全检查情况写成书面汇报,交由上级领导批示,并留底存档。
安全检查制度规定最新篇六
客运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由总经理负总责,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安全管理部具体实施。
一、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2.监督检查客运站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情况。
5.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认真落实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建立行业自律,完善“黑名单”制度,禁止少数素质低下、信用不良的从业人员再次进入本行业经营的情况。
4.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监督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
2、监督检查营运车辆“一车一档”制度的落实。
3、监督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四)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对被公安交警、运政部门查实的超员、超速50%以上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员,进行调离岗位或解聘处理的情况。
(六)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七)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八)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
(九)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十)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安全检查制度规定最新篇七
为有效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公司运输安全生产发展形势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稳定、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领导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李洁铮
副组长:刘向萍
组 员:周飞珍、刘壮毅、林韩芳
定期检查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由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主要责任:在公司的领导下,宣传贯彻国家及铁路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各类安全生产规定;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定期检查包括日常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特定节日安全大检查。
1、日常安全检查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认真做好交接班检查、机车巡检等。遇有设备异常运行的特殊情况,应增加检查次数和特殊检查项目。
2、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包括春、冬两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防台安全大检查及火灾隐患大排查。根据季节性特点和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严格按照各项大检查所涵盖内容进行深入检查及整改。
3、特定节日安全大检查包括在每年“五一”节前、“十一”节前、“元旦”节前、“春节”前领导组组织综合安全大检查。要严格按照路局、能交投及公司的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工作,以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定期安全检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1、各级贯彻落实公司要求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情况;
2、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
3、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安全机构体系建立健全及制度规程执行情况;
4、职工安全教育情况;
5、现场隐患、职工按规操作情况;
6、特种设备、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7、各类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
8、各级危险源(点)管理情况;
9、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安全检查制度规定最新篇八
为了能尽早地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安全管理。
2、职责。
行政本部安保部(以下简称安保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3、管理资料。
3、1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对公司进行每季一次的安全检查和抽查。
3、1、1安保部负责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全面检查。
3、1、2节前安全检查: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的节日之前进行安全大检查。
3、2、1劳动保护、安全制度、操作规程落实状况。
3、2、2安全技术、隐患整改落实状况。
3、2、3《化学品管理程序》、《废弃物管理程序》等管理制度的执行状况。
3、2、4各种电气、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
3、2、5《应急准备与响应重点范围》的安全状况。
3、2、6特殊工种作业状况。
3、3季节性安全检查:高温、寒冬、台风季节、梅雨季节的防范检查。
3、4经常性检查。
3、4、1安保部务必做好每一天的安全巡逻,并做好记录。
3、4、2部门、车间做好职能范围内的安全自查工作。
安全检查制度规定最新篇九
一、社区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社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社区消防安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三、社区内的单位和应认真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四、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楼安全。
五、检查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六、检查要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告知书”、“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有关文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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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制度规定最新篇十
保证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预防火灾的发生,确保业户和物业的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的消防检查管理。
3. 内容
3.1消防安全管理机构
物业公司应视实际情况设立专门的消防监控中心或在中控室设置消防监控职能,并建立三级防火机构,明确各防火责任人职责。
3.1.1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第一级消防责任人(由消防局任命),负责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组织及安排,总经理负责成立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确定委员会成员人选,并明确其职责。物业部作为公司常设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具体承担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并负责有关消防法的贯彻,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演习。
3.1.2公司副总经理作为第二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物业公司消防管理工作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对日常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1.3物业部负责人作为第三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消防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3.2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3.2.1一级检查由物业部指导、监督各部(或岗位)组织实施。
3.2.1.1每位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处理本身能够解决的不安全的因素,本身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提交上级负责人,否则,发生事故由该岗位当班人员及其负责人负责。
3.2.1.2物业管-理-员负责对小区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情况及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进行日常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巡视检查记录表》。
3.2.2二级检查由副总经理组织实施。
3.2.2.1副总经理每月组织物业部、工程维护部等部门对辖区设备、设施、公共区域进行一次检查。
3.2.2.2检查内容应包括物业公司各部门(岗位)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火情隐患及整改情况。
3.2.2.3.副总经理每月向公司第一级消防责任人提交物业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3.2.3三级检查由公司总经理或公司负责人安全的副总经理组织实施。
3.2.3.1每月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对各物业公司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尤其是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前要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
3.2.3.2检查内容包括物业公司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情况,重点要害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及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船舶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对船舶安全检查员的管理,提高船舶安全检查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更好地发挥船舶安全检查在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1997)》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海事行政执法机构的船舶安全检查员。船舶安全检查员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或各直属海事局、省级地方海事局的考核,取得船舶安全检查员的资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对船舶实施安全检查的海事行政执法人员。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全国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工作,各级海事机构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对船舶安全检查员实施分工管理。
第四条 船舶安全检查员必须按本规定取得相应类别和等级的证书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范围的船舶安全检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未取得船舶安全检查员资格的任何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船舶安全检查工作,可在持证船舶安全检查员的指导下见习船舶安全检查。
第五条 船舶安全检查员应遵纪守法、遵守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严格奉行保护人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的工作宗旨。
第二章 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 根据检查对象的不同,船舶安全检查可分为以下类别:
(一) 对外国籍船舶实施的港口国监督检查;
(二) 对中国籍国际航行海船实施的船旗国监督检查;
(三) 对中国籍国内航行海船实施的检查;
(四) 对中国籍国内航行河船实施的检查;
(五) 界河国际航行船舶实施的检查
第七条 船舶安全检查员分为高级船舶安全检查员、a级船舶安全检查员、b级(沿海或内河)船舶安全检查员、c级(沿海或内河)船舶安全检查员四个等级。
第八条 内河c级船舶安全检查员的适任范围为检查除特种船舶、大型客船以外的中国籍国内航行河船,并签发《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
第九条 沿海c级船舶安全检查员的适任范围为检查除特种船舶、大型客船以外的中国籍国内航行海船,并签发《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
第十条 内河b级船舶安全检查员的适任范围:
(二) 指导内河c级船舶安全检查员的工作。
第十一条 沿海b级船舶安全检查员的适任范围:
(四) 指导沿海c级船舶安全检查员的工作。
第十二条 a级船舶安全检查员的适任范围:
(三) 检查外国籍船舶,并签发《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
(四) 指导b、c级船舶安全检查员的工作。
第十三条 高级船舶安全检查员的适任范围:
(三) 检查外国籍船舶,并签发《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
(四) 指导a、b、c级船舶安全检查员的工作。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四条 申请船舶安全检查员需具有“海事行政执法证”。
第十五条 c级船舶安全检查员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一) 海事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 经过相应类别船舶安全检查基础培训;
第十六条 b级船舶安全检查员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一) 海事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 经过相应类别船舶安全检查基础培训;
第十七条 a级船舶安全检查员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一) 海事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 经过港口国监督专业基础培训;
第十八条 高级船舶安全检查员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一) 具有a级船舶安全检查员资格四年以上
(三) 具有独立解决专业领域重大技术问题的能力;
(四) 英语口语、听力、阅读、写作达到熟练水平;
第四章 考试和发证
第十九条 船舶安全检查员申请人需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组织的或授权组织的适任考试,适任考试合格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核发船舶安全检查员证。
第二十条 考试的科目为:相关类别及适任范围内的
(一) 理论考试
1. 船舶、船员所适用的法规、规范;
2. 海事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3.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实务
4. 专业英语口语、听力、阅读、写作(港口国监督检查员适用)。
(二) 实操考核
第二十一条 申请者参加经各级海事机构认可的船舶安全检查和港口国监督检查培训班,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除理论考试要求,只进行实操考核。
第二十二条 b、c级船舶安全检查员的适任考试由直属海事局或省级地方海事局组织实施,报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第二十三条 a级船舶安全检查员的.适任考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高级船舶安全检查员的选拔评估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组织实施。
第五章 培训和技术交流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组织协调全国船舶安全检查员的培训和技术交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指导下,各直属海事局、省(直辖市、自治区)地方海事局负责对本单位船舶安全检查员的培训和技术交流工作。
第二十六条 船舶安全检查培训分为:
(一) 各类别、等级的基础培训;
(二) 专项培训;和
(三) 知识更新培训。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组织拟定培训大纲,psc分委会负责培训大纲的更新工作。
第二十八条 申报c级船舶安全检查员所需船舶安全检查基础培训由直属海事局或省级地方海事局按培训大纲组织实施,并报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第二十九条 申报b级船舶安全检查员所需船舶安全检查基础培训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实施。
第三十条 申报a级船舶安全检查员所需港口国监督检查培训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船舶安全检查员每年必须参加知识更新培训。知识更新培训由各海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拟订的知识更新培训大纲进行。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组织协调全国船舶安全检查员的国内和国际技术交流活动,组织专家研讨会,对船舶安全检查中的课题进行研究。各直属海事局、省(直辖市、自治区)地方海事局应组织辖区内的技术交流活动。
第六章 考核和证书的保持
第三十三条 按年度对船舶安全检查员在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各直属海事局、省(直辖市、自治区)地方海事局组织对本地区船舶安全检查员的考核,对高级和a级船舶安全检查员的考核结果应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将抽查各单位考核结果。各海事机构应建立本单位的船舶安全检查员档案。
第三十四条 船舶安全检查员每次检查船舶时须认真填写《船舶安全检查员手册》,检查完成后将《船舶安全检查员手册》与《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或《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一并收存,每年年底汇总填写《船舶安全检查员年度总结报告》。
第三十五条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船舶安全检查员,负责考核的各级海事局有权对其降低等级或取消资格,对高级、a级船舶安全检查员的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做出。
第三十六条 船舶安全检查员出现过错,由各直属海事局、省(直辖市、自治区)地方海事局视情况对持证人员作出警告、降低等级或取消资格的处理。对高级、a级船舶安全检查员的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做出。
第三十七条 船舶安全检查员每年应完成一定艘次的检查工作量。各直属海事局、省(直辖市、自治区)地方海事局根据本辖区的情况制定本地区各等级船舶安全检查员的工作量指标。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工作量指标的人员,视为己调离船舶安全检查岗位。对于不能完成工作量指标的海事局,上级海事局可适当减少其船舶安全检查证书的保有量。
第三十八条 船舶安全检查员调离船舶安全检查岗位,其船舶安全检查员证由各直属海事局、省(直辖市、自治区)地方海事局收回。原持证人员返回船舶安全检查工作岗位,需经知识更新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发回证书。
第三十九条 各海事机构应为船舶安全检查人员配备保护用品、工作用品和必要的后勤保障,以保障船舶安全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和船舶安全检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七章 其他
第四十条 本《规定》所涉及的术语定义如下:
(一) 海事相关专业系指航政管理、船舶工程、船舶驾驶、船舶轮机、船舶电气、海洋工程等专业。
(二) 特种船舶系指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散装运输液化气船、油船、滚装船、高速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根据安全管理需要而指定的其它船舶。
(三) 大型客船系指3000总吨及以上的沿海航行客船、1600总吨及以上的内河航行客船。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安全检查制度规定最新篇十一
安全检查制度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伤亡事故处理等。
2、检查的重点是检查“三违”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三、安全隐患的处理程序
按照“登记—整改—复查—销案”的程序处理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