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面临挑战和难题时,总结经验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方法。在总结中,我们要注重结论的概括性和可操作性,让读者能够直接得到实际效益。接下来是一些总结写作的案例,供您参考和学习,希望能帮助到您。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篇一
1、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
1.1专利权。
1.2土地使用权。
1.3商誉等。
2、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摊销。
3、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
3.1包括开办费、
3.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
3.3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
3.4分摊期不短於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4、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
4.1手续费收入。
4.2其他营业收入等。
5、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6、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切实维护学校权益,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南京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属各部门,以及以学校名义设立的各种机构。学校无形资产管理相关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另行制定所辖无形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
第三条学校无形资产是指学校所拥有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我校创造价值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校名校誉以及其它财产权利等。
第四条学校无形资产作为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无形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无形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加强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促进其价值的转化;规范无形资产处置行为,提高无形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监督经营性无形资产保值增值。
第六条学校无形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无形资产的范围界定、分类和入帐价值的确认和计量;无形资产的增加、使用、处置;无形资产的清查盘点;无形资产的帐务处理;无形资产产权收益管理等。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篇三
(1)规范无形资产的管理行为,避免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遭受的财产损失风险;
(2)防范无形资产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
(3)明确职责权限,降低经营决策、资产管理风险。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无形资产管理。
(二)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1.不相容岗位分离
(1)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分离;
(2)无形资产的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分离;
(3)无形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分离;
(4)无形资产业务的审批、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分离。
2.经办和核算无形资产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
(2)熟悉无形资产的用途、性能等基本知识;
(3)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规范要求。
3.部门具体职责
(1)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无形资产购置方案;审核无形资产相关法律文件。
(2)经办部门:提出无形资产购置方案;组织实施无形资产业务取得过程;组织无形资产验收;办理无形资产处置;建立无形资产台账;定期对无形资产安全、适用性进行检查。
(3)财务部:建立无形资产台账;对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参与无形资产的验收、检查、处置工作;定期进行无形资产清查盘点;监督、指导管理部门对无形资产的管理。
(三)无形资产取得与验收控制
1.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管理
(3)对无形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投资进度和资金投放。
2.无形资产外购流程业务操作操作人内控要求采购申请各经办部门
(1)根据年度预算提出请购申请;
(2)采购项目已经可行性论证并且可行;
(3)对请购的无形资产的性能、技术参数有明确要求;
(4)编制《无形资产购置申请表》。
审核法律部/财务部
(1)审核合同条款的合规性;
(2)审核财务相关条款的适用性。
审批授权审批人
(1)按照公司授权,在授权范围内审批;
(2)审批时应充分考虑审核部门的意见,未经审核的采购项目不予审批。
3.3无形资产验收
3.3.1无形资产验收
3.3.1外购无形资产
(1)外购无形资产由管理部门组织,按照合同、技术交底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3)管理部门持发票和相关资料到财务部办理无形资产入账手续;
3.3.2自制无形资产
(1)自制无形资产制作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向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2)自制无形资产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
(3)财务部依据制作部门提供的《项目验收报告》、相关验收单据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4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
4.1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
4.1.1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由财务部和管理部门共同管理。
4.1.2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无形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时维护本部门无形资产台帐。
4.1.3无形资产管理台帐登记的内容包括:无形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价值,数量,生产厂家,启用时间,使用部门,摊销年限,使用状态。
4.1.4公司管理部门、财务部定期(至少一年一次)核对相关账簿、记录和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和处理,以确保无形资产账务处理和资产价值的真实性。
4.1.5无形资产管理台帐的保管期限为5年。
4.1.6财务部根据购置合同明确的使用期限与估计使用年限孰低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所有权归属公司的无形资产均属摊销范围。
4.2无形资产的权利保持管理部门应保持公司无形资产在寿命时限内的占有权,具体参照《知识产权管理规定》执行。
5、无形资产处置和特许使用
5.1无形资产处置
5.1.1无形资产处置申请无形资产不能继续使用时,由管理部门详细填写《无形资产处置申请表》。
5.1.2处置鉴定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的技术专业人员对处置的无形资产进行技术鉴定,确保无形资产处置的合理性。
5.1.3处置审批根据权限对无形资产管理部门上报的《无形资产处置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5.1.4处置审计
(2)财务部在处置后根据审批人批准的呈批表,认真审核无形资产处置凭证,检查批准手续是否齐全,批准权限是否适当等,审核无误后据以编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5.2无形资产特许使用公司特许其他公司使用公司的无形资产,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拟定方案,经授权人员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合同应当明确无形资产特许使用期间的权利义务。
6、监督检查
6.1监督检查主体
6.1.1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无形资产业务决策的审批进行监督。
6.1.2审计部:依据公司授权和部门职能描述,对公司无形资产购置、处置的执行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
6.1.3财务部:依据公司授权,对公司无形资产管理进行监督。
6.2监督检查内容
(1)无形资产业务相关岗位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无形资产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在办理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处置等无形资产业务时是否有健全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无形资产投资预算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购建无形资产是否纳入预算,预算的编制、调整与审批程序是否适当。
(4)无形资产处置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处置无形资产是否履行审批手续,作价是否合理。
(5)检查入帐依据是否合法,完整。
6.3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6.3.1不按照上述流程操作,造成无形资产增加、启用、变更、处置不能及时进行处理,按照损失程度相应承担责任。
6.3.2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无形资产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审计部应当提请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7、生效实施本制度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后生效并实施。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篇四
国内企业低估和不重视无形资产,甚至忽视无形资产的存在,造成了无形资产的大量流失,给企业的合法权益带来了很大的损失。部份企业没有把无形资产当作企业的资产,误以为分文不值。很多企业管理水平高,技术先进,有知名度,但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无形资产”一栏的数额却很少,而真正在企业中发挥作用、创造效益的专利权、商标权及专有技术等则很少引起注意。部份企业的专利权、商标权及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虽已入账,却没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保护措施。如,在对外合资、合作中只承认外国的无形资产,而不承认中国的无形资产,致使我国企业的无形资产被大量无偿使用,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是无法估量的。
(二)不法企业经营者的侵权行为。
无形资产不同于有形资产的特性,使得中国企业低估和不重视无形资产,甚至忽视其存在,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无形资产的特殊性主要有以下两点:无形资产没有实体形态,从而不能像房屋和设备有固定的价值,其功能作用也不能很直观地体现,只能存在于意识中,而其价值的损耗也只具有无形损耗这种单一形式,进而使其退废时也没有残值。无形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给价值评估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风险。基本上很多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无法准确地预估,即便有些无形资产有法定的期限,但更多时候逾期了仍能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决定了无形资产带来收益的不确定。所以企业在资产重组、并购时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就很难有具体估值,一些企业可以任意操纵价格,而损害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缺乏有效的价值评估机制。
无形资产的价值不确定性使得对无形资产的评估作价需要有一个严格的标准,许多企业的无形资产虽已入账,但由于缺乏有效的价值评估机制,使得没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保护措施,仍有大量无形资产被无偿使用或占有。如在价值评估工作中,由于评估机构人员素质水平良莠不齐,加之受无形资产的价值的不确定性的影响,人为因素可以使得评估结果“弹性”很大,也就造成了低估或提高无形资产价值的结果。
(三)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完善。
无形资产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完善,以及有法可依却执法不严等现象的存在,促使了不法企业的各种侵权行为的发生并且还有发展的趋势。虽然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建立、修订和完善发展,但我国关于无形资产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仍存在着很多缺陷。如在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面,没有一个权威性的标准以及一套有效的无形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另外,无形资产管理和保护意识,还没有被执法人员以及社会大众所普遍接受,以至于在执行过程中有一定的随意性。执法不严,执法不力在一定程度上默许了各种侵权行为的发生,间接造成了其他企业承包的经济利益的损失,以及加大了国内企业对无形资产管理和保护的难度。
无形资产不同于有形资产的特性,决定了其不同于有形资产的核算管理: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和内部审计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在企业财会部门的无形资产综合价值管理的基础上,由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干什么,管什么,算什么”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密切关注有关本企业生产经营的技术经济信息,随时把握国际、国内的知识产权动向,有时汲取先进经验和技术方法,保证无形资产的先进性。开发与拓展已有的无形资产,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制创造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利用新能源,保证企业价值的维护和巩固。应实施对无形资产的监管,及时的对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经济寿命、成本等进行评估和确认,保证无形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严格商品产品检验制度,了解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保证专有技术的保密状况、专利权等项权利的效能,一但发现侵权行为,运用法律手段实施保护。
(二)完善我国的价值评估机制。
定期对企业的各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在无形资产转让过程中或是企业进行跨国兼并时能全面地确定无形资产的范围,准确地计算出无形资产的价值。这样,企业就能避免在无形资产的转让过程中由于忽视了无形资产的存在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企业应建立专门的无形资产的评估小组,聘请一些评估专家参与评估小组的组建,从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的各个环节都需要评估小组介入,并定期对企业内的评估人员进行培训,明确本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价值,有效避免在产权交易中被无偿使用或占有本企业的无形资产。国家应就无形资产的评估和保护制定专门的法律和法规,既要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推广应用和补充完善,也要紧跟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制订新的法律法规。而评估机构人员应增强无形资产保护及保密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评估质量,树立行业典范。
政府主管和上级部门应提高对无形资产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可通过有关法规的.颁布、执行和案件审理,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无形资产保护意识,切实有效地杜绝各种假冒伪劣产品在市场上的出现,并遏止一切侵权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政府行政部门应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确保每一个有侵权行为发生的不法企业难逃法律的制裁,遏止各种侵权行为的发生及其发展。
(四)重视人力资本,创造企业形象。
企业要想真正控管好自己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使其彻底发挥作用,为本企业创造出最大的超额经济利润,还应该重视本企业的人力资本,注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发展优秀的企业文化。应重视企业的人力资本。充分实现企业所拥有的人力资本的最大值,使其积极维护和利用及发展本企业已拥有的无形资产,并努力开发出更多更优的无形资产。除此之外,也应注意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无形资产管理方法,提高企业对无形资产的管理水平。创建良好的企业形象。企业形象主要由产品形象、服务形象、公益形象等构成。良好的企业形象有利于提高本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的价值,产生更显著的管理效果,形成良性循环。应注意发展优秀的企业文化。良好的企业文化就是企业品牌价值积累的结果,是企业形象的本质体现。同样,也能对无形资产管理产生显著的效果,使其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篇五
摘要: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企业的竞争愈加激烈。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自于企业内部的人才,因此加大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加速企业人才的培养成为了决定企业是否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的关键所在。目前,我国的有许多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还比较薄弱,或多或少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人力资源风险,但还没有意识到风险的存在,因此,企业人力资源风险是值得关注的课题,正确的认识这些风险并提出解决的对策,已成为企业迫在眉睫的任务。
关键词:人力资源规划;招聘;激励分配;绩效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通过对公司人力资源进行规划、组织、控制、激励和引导,充分发挥人的潜能,使人尽其才、事得其人、人事相宜,从而实现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但是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到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存在人力资源管理与政策无法实现其目标的可能性,为规避人力资源风险,实现经营发展战略,必须对人力资源管理活动进行风险管理和有效控制。
一、企业人力资源风险分析。
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风险源来自于各种内外部因素,风险点也是多种多样的,根据来源划分可以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外部风险是国家政策、外部环境所引发的,这部分风险对于企业而言是不可控制的,因此本文将不对此类风险进行分析。而内部风险则来自于企业内部的制度和人员的管理,企业通过加强内部的管理,是可以有效防范和控制该类风险的,这也是本文将要探讨的重点所在。根据笔者多年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可以将企业内部的风险归纳为以下五种:
一是规划制定风险,人力资源规划是公司人力资源的整体规划和政策程序的设计,在实现过程中由于人力资源需求信息、供给信息和其他信息的不准确、不相关导致人力资源规划不科学、不合理的可能性;相关岗位设计不合理、岗位人员胜任能力不足等,致使人力资源规划无法实现或实现困难等风险存在。
二是员工的招聘风险,企业要优化自己的内部人员结构,或者扩张企业的规模,就要不断的对企业的人力资源进行循环更替。因此,企业的对外招聘工作成为了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管理模块,也成为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风险点。由于招聘中可能出现的信息不对称、招聘判别测评工具不是完全精确,影响对求职者的正确判断,有可能出现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和报到前产生违约的现象,也有可能出现对招聘人员判断不够准确,人员到岗后无法胜任所应聘的岗位等情况。
三是员工离职风险,市场的激烈竞争导致了企业生存的压力加剧,很多企业的员工会在个人职业规划无法得到满足、或者劳动报酬无法得到满足的情况下选择离职。其中核心技术人员的离职,无疑会给企业发展带来很大的损失,会给公司带来泄密隐患、岗位空缺、人心不稳的风险,同时对未离职的员工产生负面影响,减弱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动摇员工对企业发展的信心。
四是绩效管理风险,绩效考核风险是指绩效考核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可能性。员工的`绩效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相对复杂的管控手段,绩效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企业对员工的客观评价,对企业和员工个人的影响都非常大。企业会根据企业自身的特征和员工特点设计符合企业自身需要的绩效管理体系,因此员工的绩效管理需要考虑很多方面的因素并综合考虑设计的指标,由于绩效考核政策制定及考核结果应用不当会使员工产生负面情绪,企业将面临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下降,工作情绪低落,工作效率降低以及企业出现不和谐不稳定现象等风险因素。五是劳务派遣法律风险,随着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对公司现有的劳务派遣模式进行了严格限制和规范,使得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原来具备的一些优势将会削弱。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的劳务派遣人员应该与企业正式员工同工同酬,规定了劳务派遣所适用的范围以及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的连带责任等。因此,企业有必要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在新《劳动合同法》框架下将会给企业带来的风险进行研究,并探索相应的对策来应对新时期的挑战。
二、企业人力资源风险防范。
企业人力资源风险的防范应该以内部控制为主线,依据人力资源业务分类,通过梳理、整合、优化管理流程,划清部门业务间界限,明晰管理权限和责任,强化横向协同合作,解决工作中的交叉、重复和冲突,弥补制度制定缺陷和管理缺失,促进人力资源管理整体效能的不断提高和发挥。针对前述五类来自于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风险,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可以规避这些风险,同对人力资源管理活动进行有效控制。
1.科学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企业首先应该有自己的发展目标,然后在企业战略的指引下制定符合企业自身需要的人力资源组织与发展规划。企业的战略目标决定了企业人力资源的战略目标,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该对公司员工的结构进行合理的调整,对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科学的配置,使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化、科学化。同时,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明确人力资源相关政策和程序的信息获取与沟通渠道,规划制定和实施中的有关内容应与员工传达与沟通,使企业人力资源政策能够有效传递至相关员工,保障人力资源规划实施的顺利进行。
2.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
企业的薪酬管理和绩效管理制度是影响一个企业员工是否稳定,决定一个企业能否平稳运行的基础。因此,企业如果想要稳定员工,避免企业的优质人才流失,避免员工离职风险,应当通过公平、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实现优化绩效管理,通过优化绩效管理降低离职风险。通过对员工的岗位、职称、技能、学历甚至工作环境、工作难度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分析和综合评价,确立关键业绩指标,依据岗位价值体现,实现薪酬的激励作用,让人才的价值得到充分展现,实现企业内部的公平性。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完善企业整体的员工薪酬体系,同时通过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确保员工绩效管理的权威性。
3.建立多元化的员工激励分配机制。
多元化的员工激励机制是一种非薪酬方面的员工激励措施。企业通过对员工除了发放薪酬以外,以奖金、补助、福利的发放等物质对员工进行激励,也可以采取对员工提供职业晋升的机会、开展员工培训、为员工提供旅游度假等措施对员工进行精神层面的鼓励。企业一定要将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良好的结合并弹性使用,当对人才的内外激励达到一定程度后,再为人才的发展提供不同程度、不同层次的培训,使人才在不同阶段可以看到自己未来的一个走向和发展。
4.开展员工职业生涯管理。
建立和制定人才职业生涯计划,为员工提供多种职业发展通道,使其在不同阶段不同时期都能清晰的看到自己的职业发展前景,可根据员工的自身发展和企业所需,帮助员工设计个人的职业发展规划与计划,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发展通道并帮助他们一步一步的去实现自己的职业规划。使员工清楚自己目前的职业位置,自己的工作表现将和企业的发展、自己的发展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时刻意识到自己的工作成果将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也影响自己的个人职业发展。企业通过为员工做好职业生涯管理,可以提高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凝聚力,从而实现公司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也为员工实现了个人职业目标。
5.建立风险防控体系。
紧紧围绕公司的规划目标,对人力资源的“招、育、用、留”等环节工作进行深入的流程完善和价值整合。制定和实施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的人力资源政策,实施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和薪酬制度,引导员工实现企业目标。制定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政策,减少公司关键岗位人才流失,严格招聘考核程序,确保人员质量,加强后备人员储备,保证人力资源政策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安全,实现人力资源内部控制动态管理,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和效果,为人力资源政策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实保证。
三、小结。
企业应随着市场的需求、人才的需求及时转变人才管理模式,从真正意义上做到“人性化管理”。对于企业所面临的人力资源风险,应该提高识别风险的能力,及时发现企业内部的风险源,通过科学、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对已经发生或尚未发生的人力资源风险进行控制和防范。通过加强对人力资源风险的控制,进而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优化企业的人力资源结构。只有拥有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才能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拥有核心竞争力,企业才能更加长远的发展壮大,而企业的员工也将在为企业目标奋斗的过程中实现员工自己的人生目标和职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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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管理论文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国有资产管理,保证医院资产的安全性与完整性,根据财政部、卫生部颁发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卫生局制定的《天津市医院财务制度实施办法》,特制定《环湖医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1、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1.1、购建万元以上固定资产。
购建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一般由使用科室或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院长、纪检书记签字批准后,方可购买。
2、购置。
固定资产购建应由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监督部门及专业人员等共同参与,并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招标、签订经济合同以及必要的社会审计等程序,确保购建过程公开、透明,降低购建成本。
3、验收以及入账。
取得固定资产时,归口管理部门以及使用部门人员应根据合同规定内容严格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同时,应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及时登记入账,登记固定资产帐卡,防止账外资产的存在。
4、使用。
4.1、医院建全三账一卡制度,即:财务部门负责总帐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及建立使用部门卡片(台账一式二份),财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各执一联。
4.2、大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4.3、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按期报废,并与财会部门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5、处置。
5.1.1、医院无偿调出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机动车辆(不含轻骑、摩托车)及单位价值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各种设备,首先由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向医院提交申请无偿调出固定资产的报告,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以及《固定资产调拨单》,报卫生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再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批。医院财务部门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出具的《批复书》调整医院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5.1.2、医院无偿调出单位价值在10万元以下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各种设备或单价在1万元以下但一次性批量无偿调出在万元以上的各种设备,由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向医院提交申请无偿调出固定资产的报告,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以及《固定资产调拨单》,报卫生局主管部门审批。
医院财务部门根据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批复调整医院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5.2.1、出售固定资产的处置程序及审批权限。
医院出售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机动车辆(不含轻骑、摩托车)及单位价值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各种设备,首先由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向医院提交申请出售固定资产的报告,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报卫生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再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批。医院财务部门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出具的《批复书》调整医院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5.2.2、医院出售单位价值在10万元以下、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各种设备或单价在1万元以下但一次性批量出售在万元以上的各种设备,由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向医院提交申请出售固定资产的报告以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评估确认文件,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报卫生局主管部门审批。
医院财务部门根据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批复调整医院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5.3.1、医院报废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机动车辆(不含轻骑、摩托车)及单位价值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各种设备,首先由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向医院提交申请报废固定资产的报告以及由专家或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意见书,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和《固定资产报废单》,报卫生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再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批。医院财务部门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出具的《批复书》调整医院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5.3.2、医院报废单位价值在10万元以下、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各种设备或单价在1万元以下但一次性批量报废在万元以上的各种设备,由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向医院提交申请报废固定资产的报告以及由专家或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意见书,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和《固定资产报废单》,报卫生局主管部门审批。
医院财务部门根据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批复调整医院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5.3.3、医院报废单位价值或批量报废价值在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应由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向医院提交申请报废固定资产的报告以及院内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和《固定资产报废单》,财务部门据此调整医院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5.4、报损固定资产的处置程序以审批权限。
报损是指对发生的国有资产呆帐损失、非正常损失等,必须进行核销的国有资产处置行为。
5.4.1、医院报损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机动车辆(不含轻骑、摩托车)及单位价值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各种设备,首先由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向医院提交申请报损固定资产的报告、报损资产的损失价值清册、鉴定资料和非正常损失的原因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报卫生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再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批。
医院财务部门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出具的《批复书》调整医院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5.4.2、医院报损单位价值在10万元以下、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各种设备或单价在1万元以下但一次性批量报损在万元以上的各种设备,由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向医院提交申请报损固定资产的报告、报损资产的损失价值清册、鉴定资料和非正常损失的原因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报卫生局主管部门审批。
医院财务部门根据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批复调整医院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5.4.3、医院报损单位价值或批量报损价值在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应由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向医院提交申请报损固定资产的报告、报损资产的损失价值清册、院内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和非正常损失的原因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财务部门据此调整医院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医院审计部门对处置固定资产全过程予以监控并出具院内审计报告。5.5、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支出计价;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捐赠方提供的资料或同类无形资产估价计价;商誉除合作外,不得作价入账。5.5.1、无形资产从取得当月起,在法律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单位申请书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和合同或单位申请书都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不少于十年的期限摊销。
5.5.2、转让无形资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计入其他收入。医院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摊余价值),应计入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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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管理论文篇七
第三十七条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设置严密的帐簿体系。占有使用单位设台帐,资产管理相关部门设明细帐,财务处设分类帐和总帐,国有资产管理处建立备查帐,并根据需要设计有关帐簿和表格。
第三十八条无形资产的各级帐务管理人员应每年对帐一次,确保帐帐、帐实相符。
第三十九条无形资产在未产生经济价值时,相关无形资产管理相关部门应将其登记在帐。当无形资产产生价值或因投入资金产生成本和费用时,由财务处进行会计核算。
第四十条无形资产有关业务的帐务处理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无形资产保护、监督和管理工作,任何单位、个人都有权监督有关无形资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有责任劝阻、制止和举报违反规定的人员和行为,对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给予保护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四十二条学校教职工、离退休人员调离学校及学生毕业,不得私自带走学校的科技成果、技术资料和设备器材等。调离学校的自办理离校手续之日起一年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有竞争性的开发、经营活动。若学校科技人员的兼职活动与学校权益存在利害关系,学校有权禁止其兼职行为。
第四十三条学校教学、科研人员进行兼职活动,确需利用本单位未公开的技术资料的,应经由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与个人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南京大学校名、校标。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篇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无形资产管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即能够从公司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协议、资产、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权许可、租赁或者交换的,以及源自合同协议性权力或其他法律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无形资产管理,各事业部及子公司可参照本制。
度执行或另行制定管理细则予以规范。
第二章?职责权限。
第四条?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研发中心或相关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申报或提出购置计划。
(二)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无形资产验收、技术鉴定,办理无形资产的产权确认手续。
(三)负责建立并登记所管理的无形资产台账。
(四)负责办理无形资产的增加、调剂、处置和报废手续。
(五)定期对需要缴纳年费的专利权或对需要缴纳服务费的软件办理缴费手续。
(六)定期对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先进性进行评估,对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无形资产,应当考虑淘汰落后技术。
(七)负责组织无形资产的清查、登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外购软件、商标权及土地使用权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二)负责公司商标登记、注册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基建移交的土地证后续管理工作。
(四)建立并登记商标及土地台账。
(五)负责土地随同固定资产处置相关工作。
(六)协助无形资产使用部门做好无形资产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为无形资产账务核算部门,协助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做好无形资产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取得或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登记相关明细账。
(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同相关部门确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摊销方法及摊销期限。
(三)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无形资产减值测试,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四)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无形资产的处置、报废进行核算。
第七条?各无形资产使用单位或部门应做好无形资产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所使用的无形资产安全完整,发挥无形资产使用效益。
第八条?取得方式。
(一)外部取得无形资产,包括外购无形资产、通过非货币性交换取得无形资产、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通过债务重组取得无形资产等。
(二)内部自创无形资产,指公司自行研究与开发取得的无形资产。
1、外购日常经营所需的无形资产由总经理审批。
2、非日常经营所需的无形资产的采购应按照《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
3、通过非货币性交换取得无形资产、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通过债务重组取得无形资产等按《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
自创无形资产由公司评审,报总经理审批,确保无形资产投资决策科学合理。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篇九
第三十条无形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无形资产进行产权(含所有权、使用权)转移和成果的开发利用等行为,包括转让、开发利用、出售、投资、报废等。
第三十一条学校按照公开、公正、合理、有序的原则,规范无形资产的处置行为,杜绝处置过程中的流失和违规现象。
第三十二条处置无形资产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评估,处置价格不得低于评估值。
第三十三条处置无形资产应符合以下程序:
(一)使用部门提出处置申请;
(二)相关部门组织技术鉴定;
(三)有关部门签署意见;
(四)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报相关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根据批复处置无形资产。
第三十四条无形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按照《南京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学校以无形资产对校办产业或对外投资,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审批手续,明晰产权关系。
第三十六条无形资产的处置收益属国家所有,应全额上缴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合理分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篇十
第七条建立由学校资产管理主管部门、相关部门、使用部门(使用人)组成的无形资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第八条国有资产管理处作为学校资产管理主管部门,对学校无形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学校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学校资产管理相关部门办理无形资产的产权确认手续;
(四)组织对无形资产的清查、登记、汇总及监督检查;
(五)参与学校利用无形资产进行投资的可行性论证;
(六)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学校无形资产管理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无形资产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实施办法;
(二)根据使用部门(使用人)提出的鉴定申请,组织无形资产技术鉴定;
(五)办理无形资产的增加、调剂、处置等审批手续;
(六)检查、指导具体使用部门做好无形资产管理工作;
(七)主持学校利用无形资产进行投资的可行性论证。
第十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无形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其使用的无形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的管理细则;
(二)建立并登记无形资产使用台帐;
(三)提报无形资产处置申请;
(四)检查并报告无形资产的日常使用情况。
(一)校长办公室负责对学校校名、标识的使用进行管理。
(二)科技处负责对科研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批和登记,并将授权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抄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获得专利授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后,相关专利与软件著作权的管理归属于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负责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财务核算管理。主要管理内容包括:
1.专利申请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批及登记;
2.专利权及专利技术的转让、实施许可合同管理;
3.向社会提供的与专利技术有关的技术咨询与服务等横向课题管理;
5.对学校师生进行有关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等宣传工作,面向全校提供有关咨询和服务。
(三)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与网络教育学院等部门对招生特许权负责。主要管理内容包括:
1.以学校名义在国内外招收各类学生;
2.以学校名义与国内外大学或企事业单位联合办学,联合招收和培养研究生;
3.对利用学校名义未经许可招收各类学生的行为予以制止。
(四)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宣传部、出版社、图书馆等部门,对著作权及其等同权利部分进行登记管理。
(五)房地产管理处负责对学校土地资源的使用和管理。包括:
1.对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变更的管理;
2.建立健全学校的土地档案资料,制定土地使用管理办法;
3.处理与相关单位或个人之间产生的土地产权纠纷。
(六)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域名类无形资产管理。
(七)资产经营公司及后勤集团负责其所属单位(企业)无形资产的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无形资产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使学校获取效益的功能,并且发挥其功能的能力能够被证实;
(二)取得该资产的成本能够计量。
第十三条学校外购和自创形成的无形资产,通过接受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依合同约定应界定为学校所有的无形资产,其所有权属于学校。
第十四条学校无形资产主要包括:
(三)著作权(的其它无形资产。
第十五条学校无形资产按下列规定计价:
(五)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计价应根据其公允价值确定;
(六)盘盈的无形资产,按现行价值计价;
(七)其他形式形成的无形资产按有关规定计价。
无形资产一般在发生自行开发、购置、受让、转让、对外投资等行为并经过法定机构评估后,才能计价。
第十六条拟使用学校无形资产的单位或个人需向学校无形资产管理相关部门提交使用申请书,申请书应注明使用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地址以及使用的资产、期限等事项。
第十七条学校无形资产管理相关部门对使用申请进行查证,提出审核意见,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必要时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定。
第十八条申请单位或个人持经审批的申请书与学校无形资产管理相关部门签订使用协议,就使用的具体事宜进行约定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学校无形资产管理相关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确定无形资产使用的收费标准,必要时应请有关专业机构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第二十条对使用学校校名、校标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审查其资格、资信;用于经营或对外服务的,要签订合同,合理取费,定期检查。对损害学校权益的,应及时收回授权。
第二十一条学校占有、使用的无形资产发生产权纠纷,应按规定程序予以调解,或依法通过仲裁、诉讼解决。
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无形资产使用考核制度。及时合理调配长期闲置的无形资产,充分提高利用率,盘活存量,发挥使用效益。
第二十三条无形资产增加主要是自创、购置、受赠、受让、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无形资产的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二十四条外购无形资产要符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经过充分论证,严格审批程序,避免重复、盲目引进。
第二十五条自行开发或研制的项目应依法及时申请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明晰产权关系,依法确定学校的所有者地位。
第二十六条涉及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不增加无形资产的帐面价值。
第二十七条建立健全无形资产清查制度,每年年度末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对盘盈、盘亏的无形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二十八条定期对无形资产的帐面价值进行检查。如发现以下情况,应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重新评估并在相应帐簿中登记,且在无形资产的报告中予以披露:
(一)该项无形资产已被其它新技术等替代,为学校创造效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二)有充足的理由确信该无形资产的价值大幅下跌,且无法恢复;
(三)其它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帐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形。
第三十条根据充分分析论证,认为有关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学校带来利益时,学校应按规定的程序将相关无形资产的帐面价值予以注销。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学校带来利益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该项无形资产已被其它新技术等替代,且不能给学校带来利益;
(二)该项无形资产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且不能给学校带来利益。
第二十九条学校建立无形资产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无形资产的使用和运营情况。学校无形资产管理的相关部门和使用部门,应严格按规定的格式和期限对其管理或占有使用的无形资产的存量、状态等作出报告。对造成无形资产损失的重大事件应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部门。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篇十一
(一)外购的无形资产,必须取得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有效证明文件,由研发中心或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使用单位,按照合同、技术交底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需填写《无形资产验收单》,由实物资产管理部门留存并交财务部门记账(附《新增无形资产申购表》),采购部对已办理验收手续的无形资产及时办理付款审批手续,以便准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购入或者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除已经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外,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公司应当根据合同协议、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无形资产的验收手续。
对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公司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均应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完整地取得产品说明书及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1、自创无形资产开发完成后,由项目团队负责组织验收。
2、财务部依据项目团队提供的《项目完工报告》、相关验收单据处理,将研究过程中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将开发过程中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开发成本结转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无形资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保护无形资产的安全并维护其价值,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无形资产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即能够从公司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协议、资产、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权许可、租赁或者交换的,以及源自合同协议性权力或其他法律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非专利技术是指公司拟永久拥有的独家专有技术。
第四条本制度规范无形资产的保管、使用和处置。有关无形资产开发或购买,按公司《“三新”研发管理办法》和《关于购置无形资产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基本要求:。
无形资产保管、使用及保护、处置报废等环节的流程应清晰严密;无形资产的摊销和报告应当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六条无形资产保管、使用、处置业务按照岗位职责分工,要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做到:。
第七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公司无形资产的各类权属证书、法律文本、配方、源程序设计、工艺等。法务部门负责公司无形资产权利的保护。
第八条公司配备合格的人员保管无形资产。保管无形资产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第九条对接触无形资产中公司核心技术实行授权批准,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接触公司的核心技术。
第十条公司应指定可接触公司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人员,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一条有权接触公司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人员每接触一次,保管人员均应在登记簿上登记,详细记录接触人、接触时间、时长、接触目的、接触批准人。
第十二条对必须同时由技术部门保管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资料副本,除发明人或总工程师、或总工艺师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接触全套设计图纸或资料。
第十三条对生产加工核心技术的车间或工段、或工位应该封闭管理,除授权指定人员外,非该被封闭领域的人员不得进入该领域。授权指定的非该领域人员进出均应严格登记,详细记录进入者姓名、事由、时间、批准人、离开时间、时长。由电子门禁系统管理的,还应登记领入人的姓名。
第十四条在计算机上保存或运行的无形资产,应严格遵守公司《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中第六章“信息系统的安全”的各项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的商标除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外,还应对商标的印模加强保密管理。与印制商标的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每批商标印制完成,应立即收回印模,不得留存在印模单位。
第十六条一旦发现有人或单位侵害本单位无形资产的,公司法务部门应在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牵头成立由总经理办公室、销售等部门参加的调查处理小组,对侵害本公司无形资产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提出维权对策。
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对拥有的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先进性进行评估,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升级。
第十八条至少在每年年末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对无形资产进行检查、分析,预计其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检查分析应包括定期核对无形资产明细账与总账,并对差异及时分析与调整。
无形资产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按照公司减值准备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第十九条按无形资产不同的处置方式,采取以下相应控制措施。
(一)对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由管理部门填制无形资产报废单,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对该无形资产进行报废清理。
(二)对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公司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报废清理。
(三)对拟出售或投资转出的无形资产,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提出处置申请,列明该项无形资产的原价、已摊销价值、预计使用年限、己使用年限、预计出售价格或转让价格等,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出售或转让。
第二十条无形资产处置价格应报经总经理审批后确定。对于重大的无形资产处置,需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第二十一条无形资产处置涉及产权变更的,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出租、出借无形资产,由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办理,并签订合同协议,对无形资产出租、出借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保全、税负责任、租金、归还期限等相关事项予以约定。
第二十三条对无形资产处置及出租、出借收入和发生的相关费用,及时入账,保持完整的记录。
第二十四条对于无形资产的内部调拨,应填制无形资产内部调拨单,明确无形资产名称、编号、调拨时间等,经有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及时办理调拨手续。无形资产调拨的价值由公司财务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购置土地使用权和专利技术应报经公司批准。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篇十三
(一)无形资产不能继续使用,预期不能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或丧失权利等原因,需进行注销处理的,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或无形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注销申请。
(二)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需注销的无形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对于重大的无形资产处置,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三)注销无形资产应按照无形资产处置审批权限批准后执行。
(一)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或无形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对外处置申请,并提出处置方案。
(二)无形资产处置方案应按无形资产处置审批权限批准后执行。
(三)财务部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公司审计部对公司无形资产购置、管理、处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各环节执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无形资产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审计部应当提请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购置、验收、管理、处置无形资产,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损失程度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篇十四
(一)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准许分公司在一定期间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
(二)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
(三)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四)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五)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
(六)非专利技术,又称专有技术,是指分公司所拥有的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经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
(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某些特殊权利,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还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篇十五
购入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所发生的总支出计价。总支出包括所有的价款、聘请的律师费及其它有关支出。
无形资产摊销应按照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无形资产的清查盘点每年年度终了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篇十六
第十八条相关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建立无形资产帐,定期对无形资产帐务进行清查盘点,防止资产流失以及帐外资产。
第十九条无形资产有关业务的帐务处理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无形资产产权登记是国家对学校占有、使用的无形资产进行登记,依法确认无形资产所有权和学校对无形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无形资产产权纠纷是指由于无形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不清而发生的争议。
第二十二条无形资产的产权登记与产权纠纷处理按照《河南城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章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和完善无形资产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并按照《河南城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篇十七
第十二条?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由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使用单位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二)无形资产的维护费用是否按期交纳,权利是否得到保障。
(三)无形资产台账、账簿记录是否准确,账实是否相符。
(四)无形资产是否按期进行摊销,摊销期限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五)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技术资料应有专人保管,严格限制未经授权人员直接接触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技术资料,对技术资料查询使用应经使用部门及保管部门负责人的审批,保管人应对使用情况进行记录,以便进行责任追究,保证无形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三条?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保持公司无形资产在寿命时限内的占有权。
第十四条?每年年末由财务部组织无形资产使用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对无形资产进行检查、分析,预计其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无形资产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应当计算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篇十八
第十四条无形资产的处置是指学校对无形资产进行产权(含所有权、使用权)转移和成果的开发利用等行为,包括转让、开发利用、出售、投资、报废等。
第十五条无形资产的处置应当严格履行校内申报、审批以及省教育厅、财政厅规定的报批手续,按照依法合规、公开公正、平等合理的原则进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第十六条处置无形资产应符合以下程序:
(一)使用部门根据论证和考察情况提出处置申请。
(二)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论证、技术鉴定。
(四)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报相关校领导或省教育厅、财政厅审批;
(五)根据批复处置无形资产。
第十七条无形资产处置的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值的90%,收入在按规定扣除相关税费后,必须纳入学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