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所读内容的个人体验和思考,可以通过文字表达出来,与他人分享交流。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可以从书的整体结构和主题出发,简要介绍书中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提炼出核心观点和主题思想。其次,我们要结合自己的实际经验和感受,从个人角度出发,深入分析书中的情感描写和心理描写,探讨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和启示。还可以从语言表达方面分析作者的写作手法和技巧,评价书中的文字、结构和思想深度。最后,我们要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总结全文,突出自己的观点和感受,并为其他读者提供一些建议和参考。如果你对这本书的内容理解不深,可以参考以下范文,或许能够帮助你打开思路。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一
这本书整整用了3个多月的时间才读完,读得慢的原因不是因为不精彩,而是因为这是用来给女儿读的睡前故事。
刚开始的时候,女儿不是很喜欢听,甚至想要放弃。不过在我的坚持下,她就这么样地听下来,甚至后来会迫不及待地催着我给她读。而随着情节的不断深入,女儿居然能猜出很多故事的来龙去脉,这一点着实让我有些吃惊。
说回到这本小说,被称为成长系列小说,的确名副其实。科里,一个12岁的男孩,生活在一个安静的小镇。一个平常的早上,在跟爸爸去送牛奶的路上,遇到一起谋杀,一个人被绑在驾驶位上,连车带人冲进了深不可测的萨克森湖。科里的爸爸跳进湖里,但却没能救出那个人,从此噩梦不断,加上后来失去了工作,甚至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幸亏阴差阳错地得到了“女王”的指点,才知道所做的噩梦并非是沉入萨克森湖底的那个冤魂索命,而是要通过他寻找真正的凶手。另一方面,科里目睹了父亲救人未果的`同时,看到了站在不远处树林里的一个人影,并且在那个身影消失后发现了一根绿色的羽毛。这根绿色的羽毛,帮助科里慢慢发现了凶手的蛛丝马迹。而当他最后被凶手拖进车里并掉进萨克森湖的时候,他的爸爸再次跳入湖中,拼命将即将与凶手一起沉入湖底的科里救上来。
当然,书中的情节远非如此简单,在小说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轴里,有友情、亲情、爱情,更有“我”对奇风镇难以割舍的乡情。有悬疑、魔幻、惊悚,更有对人生的深刻思考。
奇风镇,是少年时代成长的地方,也是成年之后牵挂的故乡,就算它已经破旧凋零,就算它已经物是人非,却依然是拥有神奇力量的地方。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二
20xx年六一儿童节,妈妈送给我一份儿童节礼物,我迫不及待打开一看,是一本书,像字典一样厚得吓人呀。妈妈从来没送过我这么厚得书。我试着读几页,马上爱不释手,不仅是我最喜欢侦探类型的小说,而且这是写一个12岁的少年的破案经过。
这个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的一个叫奇风镇的小镇上。一天清晨,十二岁的科里和他的爸爸挨家挨户地送牛奶,突然,前方冲出一辆车,急拐弯坠入旁边的河中。爸爸跳下车去救人却发现人已经死了,更奇怪的是他的双手被拷在方向盘上而且受过伤,这太离奇了……这件事一直困惑和折磨着科里的爸爸,科里很想帮爸爸,但是,线索只有一根案发现场带回来的绿羽毛。科里就凭着这根绿羽毛,带着他的忠实的伙伴“叛徒”狗儿,踩着它的脚踏车“火箭”展开了调查。调查案件的过程,科里从一个12岁的少年渐渐长大……最后发现那根绿羽毛是凶手家一只绿鹦鹉身上的,而那个凶手竟是在科里妈妈难产是帮助妈妈剖腹产的乐德善医生。
一个表面善良的医生竟然是一个杀人凶手,一个十二岁的小孩竟然可以破那么离奇的案件。什么都有可能发生,生活中我们不能相信那些道貌岸然的人。
科里在忠实的伙伴“叛徒”和朋友戴维雷死了以后,仍然坚持追踪这个案子。认真和执着让他长大成人以后,有了不同与常人精彩人生。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三
查了下购买记录,这本书是2017年购入的。前几年一直想读,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错过。有时拿起因为手头有别的事情不得不放弃,有时想读却犯懒,看着那厚度担心自己坚持不下来,影响了阅读感受。以我的经验,第一次读不下去而放弃的书再读会有些心理障碍,不能最好地咂摸出滋味来。
这么看来,书和读书的人是需要缘分的。很庆幸没有错过这样一部惊艳的作品。
这本小说,初读来颇有些《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质感。故事同样发生在美国南部的小镇,同样是现在一个孩子的角度,同样有种族隔离、善恶因果这些因素。不同的是,这本《奇》比《杀》多了些悬疑、奇幻的内容,故事设置也更加复杂一些。
之前读《杀》的时候,我说过以后要为女儿推荐这本小说,这部作品同样值得推荐。它和《杀》一样,都具备那种好作品的气质,用平实的语言讲一个好故事的同时让读者有所悟,有所得。最能打动我的是故事的末尾,当科里和医生一起沉入湖底时,医生在生命最后一刻,不但放过了科里,还放弃了自己生还的希望帮助他活了下来。这样的结尾,读来让人觉得温暖。
这并不是一个复杂的故事。阅读的过程中,我不止一次想起自己的童年。这又并不仅仅是一部感怀童年的作品,相信大多数人都能在小说中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四
读这本书纯粹是因为那个喜欢文字,喜欢读书的朋友,即便是被动的喜欢,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本好书。
对于这本书的内容,我不再做阐述和解释。关于美国那些年黑人和白人的问题,我也一概不知。
即便是这样,这篇读后感里还有许多,我能写的鲜活的,生动的东西。
第一点,应该是和奇风镇一样的家乡。我是一个过于矫情的人。在大约十七岁的时候,我就要学着习惯在不同的清晨,打点好背包,然后一个人走到车站,然后去县里读书。妈妈说,读书是唯一的出路。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时我们还没有手机,一路上,我想的最多的是怎么才能挤上那辆班车。不过,我知道就算是被挤在满身烟味的人群中,也不必太担心,毕竟和我一起上学的人还有wj当然习惯这么来写她的名字,这种类似于癖好的东西从很早很早以前就开始了。
当我们再次感叹时光,会不会只剩下一代又一代人的故事,还有所谓的遗留下来的力量?
第二点应该是友情,就像科里在戴维的坟前做了一夜,他感到他们还在一起聊天,聊森林里巨大美丽的雪灵。
老朋友是不是总是指那些曾经形影不离,而今又各自天涯的人?有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所谓的回忆,到底是指回忆那个人,还是那时的自己。
儿时的是伙伴,长大的是朋友。
曾经在四中的教学楼门口,我们也承诺过无比幼稚的誓言。我说,如果有一天,我要离开这个世界了。我会再一次拨通你的电话,告诉你,我要走了呢!就剩你一个了。朋友还笑着说,那时的你可能没有牙,说话漏风,我可能已经听不见,不过,我能猜出你说的话。
后来,我们都走进了医学院。
现在兰州火车站,我带着她去吃牛肉面。她没有说未来,我没有说理想。
第三点。应该是生死。曾经以为我看透了生死,那种很明朗的看透。于是,我对那种书上写着大人骗小孩说,死去的人是去了远方的句子从小就嗤之以鼻。
可是,当我的亲人离我而去的时候,整整一年里,我都能梦到他们。一直以为,当苟延残喘的人吐出最后一口气时,活着的人就接近崩溃。可是,当我随着出殡的人走到他们挖好的坟坑前,我才知道。当那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把沉重的棺椁放在墓坑里,然后挥起铁锹把你的亲人送进冰冷黑暗的地下时,你的心一定会像撕破了一样疼。
而后来,每次路过他们的坟茔,你都想他们去了远方,还会回来,对吗?
这时,我们就变成了小孩子,宁愿不相信科学,也要相信我们的亲人只是去了远方。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五
这本书讲的是在奇风镇中发生的事。奇风镇是一座宁静的南方小镇。十二岁的科里最亲的兄弟是一只叫“叛徒”的小狗,而他形影不离的伙伴,是一辆叫“火箭”的脚踏车。
一天早晨,天还没亮,科里陪爸爸挨家挨户送牛奶,忽然看见一辆汽车冲进湖中,爸爸奋不顾身跳下水去救人,没想到,当他奋力游到车旁,眼前意竟是一幕令他魂飞魄散的景象那个人已经死了,双手被在方向盘上,体无完肤,显然遭受过酷刑,脖子上还缠着一条铁丝。无法解释的谜团随着车子渐渐往下沉,仿佛被深不可测的黝黑湖水吞没。那天以后科里和爸爸开始觉试追查真相。精心设计的谋杀出现漏洞,凶手被迫要收拾残局。善良的爸爸。
一根绿色的羽毛,带着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死的意义。
科里是一个勇敢,正义的小男孩,他不畏阻险寻找绿色的羽毛中的秘密,救出了自己的爸爸!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六
一路读去,譬如自己也就此做了一回奇风少年。同那个善良敏感聪明的小子一样年纪。跟着他和他的同伴们一道在天空中练习“飞翔”,和他的小狗“叛徒”耍戏,与他的自行车“火箭”并驾齐趋,智斗神秘湖怪老魔西,在游乐场看被人囚禁的三犄龙,与校园的小魔王们打架,为美丽的女孩心动神驰,和伙伴露营,叛逆时离家出走,同他一起为心爱的朋友遭遇意外后悲彻哭泣,与他一道为找出凶犯锲而不舍地追寻线索……,所有种种,好像确有其无尽的神秘力量,于掩卷之时带来蛇身褪皮般鲜亮焕发的新生感。
书中所置于的环境,不论年代还是地域,其实都是我不熟悉的世界。尤其社会背景,人文习俗更加如隔空探物,生疏不实。可是,“童年经历”这样一种对于人的整个生命里程来说尤为特别的时段,又仿佛总俱有那种可以轻而易举的忽略掉一切形式上的隔阂而引起强烈共鸣的通感。所以一切看来的障碍又是不足为虞的。有些属于人性中最初始的对于自由、勇气、理想、探索的淋漓元气,一定自会以其独到的方式联通各种款型的心胸。就算世界上的黑暗像萨克森湖那样深,就算“你永远也无法预料未来会出现什么样的变化”,就算美好的事总是会过去……,那又怎么样呢?总有一把神奇的钥匙我们可以共同拥有,在紧迫的时刻像光茫被点亮。所以让黑暗是黑暗,天真的心灵自有其不为拂染的异禀。
原来,这是一个希冀保持永恒童心的故事,只是它并没有被写成一个唯美的童话,更不刻意回避世间的丑恶、凶残或者伤痛。它通过诚实的呈现世相,得以修复人心的褶皱,获得返老还童的机会。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七
《奇风岁月》的主角是一个男孩。试问,相比警长、超人,这些功成名就的成年人,男孩,他拥有什么呢?纯洁的内心,敏捷的思维,更重要的,未经打磨的正义感。这就是作者想要传达的:正义无敌。当父亲精神崩溃,警察被恶买通,厄运接踵而至的时候,虚伪的人不再逞强;懦弱的人不会接受;世俗的人不敢坚持。唯独,坚守正义的人会咬牙恪守,托起泰山的沉重。
在我们的生活中,自然不会有如此的悬疑。可我们同样需要正义。正义是能内省自我,明白我是谁,我是否正确,什么是正确的。这,是正义与自负的区别。正义是外化世界,明白他们是谁,他们是否正确,我能否改变困境。这,是正义与自卑的区别。人们常说这是一个正义感缺失的时代,为什么?是因为一切大多定论,无需思考,无须辨论,无需反驳吗?是因为物质世界太过精彩,让人遗忘内心,遗忘真理吗?是因为人性的批量生产,使得人们泯然众矣了吗?是因为职业与名词越来越多,把正义都丢给哲学家、愤青了吗?有人敢回答吗?有多少人敢踩着影子,拍着胸脯,说,自己拥有未被打磨过的正义呢?每次,我看到这样的人,就像寻人启事的家属找到了家人一样,先是不敢相信,后来便热泪盈眶了。满世界的寻找,筋疲力尽的我,在《奇风岁月》找到了。
《奇风岁月》真的是我看过最好看的书,或是之一。我会再次打开它的,也提醒一下准备阅读它的人们,不要贪婪的让它你太多,一些,足矣。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八
暑假,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美国作家罗伯特麦卡蒙创作的小说《奇风岁月》。它是一本推理、成长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主题涵盖了亲情,友情,死亡,写作,勇气,正义,善良,恶势力,种族偏见。写了一个简单又不简单,浅显又深刻的一生。小说以发生在宁静的奇风镇的一件谋杀案为线索,讲述十二岁的主人公科里追查凶手,探索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意义的故事。《奇风岁月》中反复提到这“神秘的力量”,但却没有给出它的解释,那它到底是什么呢?我想应该是童年时期,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大无畏精神以及纯真的心灵,是追求真善美的美好愿望。
读这本书时,我不断猜想凶手是谁,他是科里身边的人,有奇怪的女王,有善良的乐善医生,有......
我们在不断成长的同时也会丢掉一些重要的东西。科里有个好伙伴,它是一条狗,但当它受重伤明明根本活不过今夜,却艰难的坚持了很久,科里心里很明白,是因为他舍不得,所以它才坚持了这么久,可这条衷心的狗却每天魂不守舍,不愿吃下任何东西。于是科里艰难的做出决定,让伙伴安心的离开了他。有时候,放弃是更好的选择,这样我们才能卸去心头重负,更好的面对眼前的事。
《奇风岁月》,过目难忘的奇书,书写了每一个人的少年情怀。当你找不到感动的时候,当你觉得人生找不到方向的时候,那么就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来看这本书吧,这样你就会重新燃起对生活的热爱和活力。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九
在昨天写《逝去着,迎来着》这篇文章时,写到了《奇风岁月》这本书,那时,我才如大梦初醒一般想起了我要写关于它好书推荐。《奇风岁月》这本书,说真的,我读了一整个学期!不是说我读得太慢,而是因为它太好看了!我反反复复读了不下十遍。至于有关于它的好书推荐,我很久之前就想写了,可是却因为其它事情的耽误,这事便被我抛之于脑后了。
《奇风岁月》这本书涵盖了亲情、残酷、暴力、美好。主要讲了少年科里的父亲目睹了一个男人的死,对此,他的父亲却没能把他救出来。于是噩梦与自责开始缠上了科里的父亲。科里为了他的父亲,便开始用现场的唯一线索――一根绿色的羽毛,来追寻那重重迷雾后的真相。在这个过程中,读者将和科里一起感受亲情的温暖与友谊的真挚,但我们也会和科里看见这世界的残暴、霸凌,黑市的黑暗以及种族歧视所带来的悲伤。
虽然这是一本推理小说,可却被广大读者们划分到了“成长类书籍”这一区域中。可见,这本书教给我们的不只是写作方法和好词好句,教给我们更多的是如何成为一个好的人。在这本书中,科里把那些鬼怪当做自己的保护神,还把许多有关鬼怪的图片都贴到了卧室的墙上,有了它们,科里才能安心睡觉。因为科里明白,那些鬼怪不过是人们幻想出来的,真正可怕的,是这个世界上黑暗的一面,以及那人性的丑陋,还有人们在那层层面具下的真面目。
在书中还有月亮人夫妇这两个角色,人们都认为他们是可怕的妖怪,是撒旦的.化身,但科里却认为他们有时看起来就像少年少女一样。其实他们所拥有的魔力不过是那一颗如水般的纯粹、透彻的心罢了。而一些人之所以怕他们,不过是因为自己的心太过肮脏、太过丑陋,以至于不敢去面对那样纯净的心灵。
《奇风岁月》只有读了的人才会懂,建议一读。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十
我攥紧手中的羽毛,在万籁俱寂中前行。前方暗淡朦胧,我迷茫,却必须前进,这是命令!我拖着脚走着,渐渐地,越走越快,度过了春夏秋冬,六百多个日日夜夜匆匆闪过。我冲向了终点,在美有命令的压迫,我的心让自己不能止步。看到结局的我浩气长舒,未知的压抑消失了,回看过往,不过如此,可迅速的,一份泰山般的沉重。
我仅用两天便看完了《奇风岁月》,这本厚的吓人的书,我本计划用一两个礼拜方才看完,可翻开书的一刹那,他便吸走了我所有的空余时间。我不允许,他也不允许,我有任何停顿,就连喘息也不行。我屏息看着,双眼快速扫着每一个字,每翻一页才喘一口气,那书页上有着清新的空气。我没有思考文字下的思想,因为文字的本身就足以满足我的心了。
我狼狈不堪的看完了《奇风岁月》。
我方才开始细细品味。
我想驳回同学们对《奇风岁月》的吐槽。每个看完它的人都曾不屑地说:哪有所说的这么好!我也是。这或许是一种批判,可请各位回想一下你疯狂吃书的日子。试问,有几本书能如此拴住你的心,每一秒?在你翻开他的一刻,或是误把它当做侦探故事了吧。《奇风岁月》是有生命的,它无疑是成功的。
《奇风岁月》的主角是一个男孩。试问,相比警长、超人,这些功成名就的成年人,男孩,他拥有什么呢?纯洁的内心,敏捷的思维,更重要的,未经打磨的正义感。这就是作者想要传达的:正义无敌。当父亲精神崩溃,厄运接踵而至的时候,虚伪的人不再逞强;懦弱的人不会接受;世俗的人不敢坚持。唯独,坚守正义的人会咬牙恪守,托起泰山的沉重。
在我们的生活中,自然不会有如此的悬疑。可我们同样需要正义。正义是能内省自我,明白我是谁,我是否正确,什么是正确的。这,是正义与自负的区别。正义是外化世界,明白他们是谁,他们是否正确,我能否改变困境。这,是正义与自卑的区别。人们常说这是一个正义感缺失的时代,为什么?是因为一切大多定论,无需思考,无须辨论,无需反驳吗?是因为物质世界太过精彩,让人遗忘内心,遗忘真理吗?是因为人性的批量生产,使得人们泯然众矣了吗?是因为职业与名词越来越多,把正义都丢给哲学家、愤青了吗?有人敢回答吗?有多少人敢踩着影子,拍着胸脯,说,自己拥有未被打磨过的正义呢?每次,我看到这样的人,就像寻人启事的家属找到了家人一样,先是不敢相信,后来便热泪盈眶了。满世界的寻找,筋疲力尽的我,在《奇风岁月》找到了。
《奇风岁月》真的是我看过最好看的书,或是之一。我会再次打开它的,也提醒一下准备阅读它的人们,不要贪婪的让它你太多一些足以。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十一
今天,妈妈告诉我,她向我推荐的一本书已经到了。我欣喜若狂,急忙拆开包装,映入眼帘的便是“奇风岁月”几个字。
这本书写了一个侦探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科里.麦克森的小男孩。在一个春寒料峭的早晨,天还没亮,科里陪爸爸挨家挨户送牛奶,忽然看见一辆汽车冲进湖里。爸爸奋不顾身跳下水去救人,没想到,当他奋力游到车旁,眼前竟是一幕令他魂飞魄散的景象:那是个死人,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体无完肤,显然遭受过酷刑,脖子上还缠着一条铁丝。无法解释的谜团随着车子渐渐往下沉,仿佛被深不可测的黝黑湖水吞没……那天以后,科里和爸爸开始尝试追查真相。精心设计的谋杀出现漏洞,凶手被迫要收拾残局。
而湖底的一幕如恶灵般纠缠著单纯善良的爸爸,他精神濒临崩溃。科里必须找出真相,才能唤回他挚爱的爸爸。
美国作家罗伯特·麦卡蒙的《奇风岁月》中有惊悚,有奇幻,更有感动,刚读完《奇风岁月》,我根本无法在内心还不够平静的时候写下对它的赞美,必须等到所有的感情都沉淀下来。读着《奇风岁月》,仿佛跟随科里一起去探寻人性的真理,我们每个人都能从科里身上找回我们的少年心气,找到自己当年的身影,那个或者胆怯或者勇气十足的身影。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十二
书中的春夏,几个孩子的小镇生活总能让我回忆起从前下雨天不愿打伞的小时候——那段在成长路上跌跌撞撞、无所畏惧的岁月。书的序曲里写道:“你感觉不到你在遗忘,直到有一天,你忽然发觉自己仿佛失去了什么,却又说不上来是什么。”也许有一天,我们都会长到万事考量的年纪,不再天真烂漫,但我希望自己永远不要丧失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和大胆尝试的勇气以及捕捉生活美好瞬间的能力。最好再适当保留一点嬉皮笑脸的不正经,要不然一板一眼的生活得多无趣啊。当所有人都奔着果实去的时候,愿你也能留意花开的刹那。
书中的秋天,科里对自己小狗的告别,让我深刻地感受到,我们终要和那些已然逝去的或不再属于我们的东西说再见,那就把他们最好的模样留在记忆里,然后挥手告别。从科里眼里能读到大人生活的矛盾与艰辛,某个时刻突然发觉父母并不是超人,他们不过是平凡的普通人。当科里爸爸决定站在正义一边的时候,我热泪盈眶。也许所谓的经验和阅历,是为了明理、分辨和判断,在纷繁的世道里明白哪些是要坚守的哪些是要避弃的,而不是为了在那些显而易见应当坚守的事理面前投鼠忌器。真不想小时候和小伙伴一起“打怪兽”时冲在最前面的那个小孩有一天会变得畏畏缩缩。即便伴随着不可预测的风险,仍要做出能使自己内心平静、让良心过得去的选择。
书中的冬天,科里对信仰的疑惑引起我的共鸣。好像懵懂时期的我们很容易在一些无可挽回的悲哀事实前怀疑人生,问一些可能哲学家都无法给出统一答案的问题。科里在好哥们戴维·雷的坟墓前说道:“我觉得,信仰就像你打了个电话,可是电话的另一头根本没声音。除非你开口去问对方,而且对方有反应,否则你根本不知道电话另一头到底有没有人,不是吗?要是搞了半天,你发现你根本就是在自言自语,那么,你会有什么感觉?你会不会发疯?”
暗暗在心里对自己说的一句:“我可以!”;也许是起床后站在镜子前,忘记昨夜泪流满面的伤痛,给自己一个鼓舞的微笑;也许是所有人都质疑、非议时,仍能听到自己内心深处渴望坚守的呐喊。信仰也许就存在于每一个负重累累,却依旧努力生活的人心中。
结尾的返乡,时隔二十五年科里带着妻儿重回奇风镇,移步换景地写着奇风镇的现状和场景触及的记忆,同时又穿插着介绍了曾经并肩前行的伙伴的近况。我突然想到前文女王的话:“如果你遗忘了自己的过去,那么你根本不可能看得到自己的未来。”大到民族的历史,小到一个人的过往。也许正是记忆里挥着不去的过往、那些岁月无法抹去的经历,决定了我们将成为一个怎样的人。读完全书的最后一行:“那神秘的力量永不止息”时,我仿佛听到小时候的自己说了一句“长这么大,辛苦了!”,顿时留下了委屈的眼泪,但又有一瞬间觉得成长也不失为一件很美好的事。愿我们永远保持赤子之心,让年龄的增长成为一种荣耀。
想用科里爸爸的一句话结束我乱七八糟的想法和感慨,“只要你还活着,你就应该好好过每一天。”读此书,收益匪浅。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十三
看了之后想把原著找来读的书!并且我想说,这并非只是一个想法而已,想再将那些句子反复反复地咀嚼!本人是一个急性子,读书也一样,总是越读越快,越读越快,其实这样不好,我知道,特别是小说,它像电视剧一样地在讲故事,就会不自觉地更快了。这是本唯美悬疑小说,因为看到一本好书,所以想尽量慢读,故事实在太精彩了,如果再读原著,你完全可以无压力地一个字一个字去品,因为已经看过中文版的你,不会急着想要一个结果,可以想象,那将是一件多么美妙又享受的事啊!
听着别人家乡的故事,和科里一起经历并探索着,目睹那个隐藏在奇风镇的幕后凶手终于慢慢浮出水面,虽是悬疑,但更多的是在纪念作者的童年,家乡和那已逝去的年华。
只要那神秘的力量不消失,就可以永远在天空翱翔!
嗯,永远要有一颗少女心!
愿你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虽然从后面作者踏上故乡的旅程看来,归来的只有物是人非,没落,萧条和凄凉!
此刻想念老家的那一座座山,一坡坡田,那一片片蓝天,那还保留着的几座老房子,那一如既往美好的春夏秋冬,那些模糊的童年生活,以及那时的我!
好书,值得珍藏一生!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十四
在我的翘首企盼下,愉快的暑假终于到来了,一本名叫《奇风岁月》的美国小说吸引了我的眼球。这是一本奇幻的少年侦探小说,虽比《福尔摩斯侦探全集》的侦探刺激性要小一些,但还是让我不由自主地翻看。
我饶有兴致地阅读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科里的小男孩,在他与父亲亲眼目睹了一桩可怕的谋杀案后,父亲精神不振,但小男孩却拿着本案的唯一证物――一根绿色的羽毛到处奔波,寻找凶手,展开了他奇幻的一生。
我慢慢地将书的封底盖上最后一页文字,沉思了良久。书中,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秘密。在这本书的熏陶下,原本处于书外的我也不知不觉的进入书中的世界,那么神秘,那么让人心惊,纳闷让人感慨,在生命的逼迫下,不得已的人扭曲了自己的人格,自己的身躯,挤进了邪恶的大门。这本书借助一座名叫奇风的小镇做背景,通过科里这个小男孩,无疑都反映出了人灵魂的善与恶,甜与苦。虽然只是以一桩谋杀案来定夺,用不堪目睹的尸体来铺垫,但都恰到好处的反映了凶手的内心世界,是一片黑暗,金钱与性命,善心与恶毒,富贵与贫穷仇恨与原谅,这重要的选择,他却随意决定,导致误入歧途,成为让让奇风小镇人心惶惶的杀人犯。这书中的世界仿佛就是真实的世界,在财、誉、情、愁下,一些愚昧的人宁愿与别人同归于尽,做尽坏事,也不愿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让这个世界更加美好。而这位名叫科里的小学生,他的内心世界却是光明的,有可爱的同学,有疼爱他的父母亲,有人间的大爱,有质朴的情怀,他选择的是这个美好的、无虑的世界,面对受尽折磨的父亲,他用自己的坚持与努力,用唯一一根小小的绿色羽毛侦破了这个案件,用顽强的意志唤醒了他挚爱的父亲。他与世上的所有站在光明世界中的人一样,在努力地驱逐着黑暗,让黑暗的大门永远关闭着。为什么共同生存在同一片蓝天下的人类会如此殊途?为什么这个世界永无宁日,是因为人们放不下心中的仇恨,不想去悔过,才让世界永远在黑、白、灰这三种单调冷酷的色彩的包裹下,一天天的被摧残!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十五
若不是你渴望眼睛,若不是我救赎心情。
我对此书宣传语中“最好看的xx书”、“不朽传奇”之类的词语向来嗤之以鼻,理由很简单,真正符合此类标准的书只要在封面上把题目和作者写得显眼一些就可以了,像福尔摩斯、爱伦坡之类本身就是传奇的代名词,即使内容不合口味,你也应该把记住这些名字当作基本素质的训练。当然,这些显眼的名字最好不要出现在腰封上,像斯蒂芬金经常以一句“好书”捞推荐费的作法让人牙酸齿冷。
另一个更好的拒绝它的理由是,在内容很和谐宣传很有料的情况下居然整整二十年的时间没有简体中文版本,这在译介速度堪比影视剧的今天是不可思议的,毕竟它不是《百年孤独》,没有那么大的扭捏资本。
另外它很厚,书名在读到内容之前、在四周环绕的青春奇幻推理小说中也显得很土。
用了一周的上下班在途时间读完后证实了几件事情:它很厚是因为一个小镇一年中的那些人和事恰好需要这么长的篇幅来回忆。它名字很土是因为它原来的名字更土,而且对于一本内容充实的书来说,名字贴切就好。它等待了二十年才出简体中文版本也许不是它本身的问题,而是我们真的没有欣赏它的心情。
人一上年纪,与老友痛饮时就爱说少年糗事,说来说去,原本普通的东西东加西添,变成了一段段传奇,会让人困在里面走不出来。童年是否真的如此精彩刺激,是否真的有死党一起偷瓜放火追姑娘,是否真的在斧头帮和连环杀手横行的时候结伴嗅闻到死亡的气息,不敢说,因为混了二十年,姑娘们一直在跟别人繁衍,传说中的受害者一直沉冤未雪,而越过了童年,我们无论攀爬到什么位置都会觉得景色平淡无奇。二十年,没有记录的二十年,喜欢的人们在美容院毁容,翻了一百倍的收入饿死在千倍增长的价格里。
可是就有人充当着臆想记录师的角色。《奇风岁月》的新序里麦卡蒙说一辈子有这么一本书摆在“经典文学”的平台上也就够了,的确,这本译成中文近五十万言的大书切入点却是小镇上的小孩遇到的小事,漫长的文字间极少冗余,跳跃自如,以至于看上去很好莱坞的结尾也让人感觉充满诚意。我始终相信一个人拥有的能够影响他人的正能量是有限的,他在砖头一样厚的作品中一次性释放地如此彻底,后来离开文坛也许不是世人眼中的躲避,而是种重新积聚的过程。
它曾被归类为推理小说并被日本读者选为“这本推理小说了不起”的二十年“bestofthebest”榜单,也正因为这重身份,它才会被快递到我手里。其实麦卡蒙自己回忆创作初衷,也的确是想写一个美国南方小镇的谋杀故事,还好因为写作过程的无聊而转向,否则少一本《奇风岁月》多一册冗长版的霍克故事就很不好玩。从推理角度正经看去,此书当然不是本格或者不可能犯罪的路子,而是悬疑加冷硬的感觉。虽然这条主线并非写作的重点,――科里诞生后,麦卡蒙的叙事核心就从一件揪心的案子转移到了孩子眼中的小镇人与事,就像裸男弗农沉醉于搭建一个拥有所有细节的裸奇风镇,他的写作也散发出自传的味道,倾斜向一个人、一代人或者永远的同龄人的传奇记录――但是全书仍然至少包含了三个完整的谜团:一件作为主要叙事线索存在的谋杀案,一次意外遇到的有组织犯罪,以及多年前一个如幽灵般萦绕不去的'撞车事故。三者虽并无直接联系,但却联手为这本厚度非凡的书提供了极佳的阅读节奏和许多经典桥段。日本推理奖项虽然一向喜欢拉扯非推理领域的作品以壮门面,但从此书提供的谜团和解答以及营造出的悬疑氛围来看,当选也无可厚非。
当然把《奇风岁月》当作童书也没什么问题,虽然麦卡蒙自己说这书原本不是写给孩子们看的,但献词中那些“永远的孩子”显然不只包括成年人。或者把它作为小镇传奇也没什么不妥,在纸上用文字搭建一个城镇是写作过程中最有挑战性也最有趣的事情之一(并且书中还有一个用自己的方式建设虚拟城镇的裸男),不知道zephyr这个古怪地名是否真的在地图上出现过,但它所拥有的生动细节让人忍不住串烧那些纸上城镇的名字。果园城,马孔多,圣玛利亚,北山镇,等等等等。“奇风”,还真是个贴切的名字。现在我不觉得封面上的四个字有多土了。
最后说说此书被当作教科书的事情。据说在美国的很多中学,《奇风岁月》的段落会出现在教材中,甚至有不少学生因为追看此书而一生钟爱阅读。这些说法虽然宣传色彩浓厚,但仅就写作技巧来看,将其作为教材解析也并不让人惊讶。其中印象深刻的有两点。一是限知视角带来叙事困境的最简便解决方法可能就是此书序曲中所说的,那些是我后补的,或者是我编的,或者是我认为发生过的而已。二是小说的厚度导致人物与线索众多,但基本得到了前后呼应。不只三个谜题的解决过程,两次出现的教堂,两次湖底沉车等等桥段都有着很明显的对应关系,而最后一部接近三十年后的返乡之旅解决了所有剩余人物的去向和分支线索的收束问题,办法很笨但很有效。
《奇风岁月》里有种东西,在我为了躲避书托嫌疑少打一星的时候一直追杀我,直到满分为止。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十六
我们总以为小孩子不懂,就随便敷衍说几句,其实年少时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是骗不了小孩子的,小孩子看到世界的残酷,成人世界的疼痛,看到别的家庭经历的像火星入侵一样的可怕的一幕,他一样刻苦铭心,小孩并不善忘。我觉得这本书的确比杀死一只知更鸟更有教育意义,开头的悬疑,并不是说就通篇以悬疑故事为主基调,叙述开来了。
书里有人间的烟火气,小镇里淳朴的人们,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哪怕是收破烂的老人,也能娓娓道来自己的人生哲学。我的家里很穷,没有吃过什么零食,什么玩具,脚踏车也没有,连书包都是用了小学六年。脚踏车之死,如果换做当年的我,可能早就哭得稀里哗啦了,主人公的确是比我坚强的,牛奶工的爸爸也一点不卑不亢的认真工作着,有时,我很感动身边底层的谦卑和隐忍,底层的百姓会更多的施予我们爱,更有包容的心,他们会愿意伸出援手。比如我在地铁上看到打扫卫生的阿姨给一个尿急的小朋友开后门借用了员工厕所,但是我的日常工作却是冷冰冰的,不通人情的,羞愧啊。
在小说里的奇风小镇,给我打开了一个男孩童年,我想象中男孩子应该是勇敢的,好像没什么烦恼,其实瘦弱的贫穷男孩也是在小心翼翼得躲避着霸凌的,也畏惧着鬼神,也知道权贵的影响力,孩子是父母的影子,这句话不假。父亲的温暖,勇敢,开放,正义感在影响着男主人的心路历程,在奠定他的人生观价值观。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十七
奇风镇是一座宁静的美国南方小镇。十二岁的科里最亲的兄弟是一只叫“叛徒”的小狗,而他形影不离的伙伴是一辆叫“火箭”的脚踏车。每到夏季开始的那一天,他总是骑着“火箭”,载着“叛徒”,带着他最好的朋友,飞向最高的天际。
一个春寒料峭的`早晨,萨克森湖畔发生离奇谋杀案。科里的父亲奋不顾身地跳下湖去救人,却目睹死者沉入湖底。从此父亲噩梦缠身,精神濒临崩溃。科里必须找出真相,才能唤回挚爱的父亲。一根绿色的羽毛,带着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意义。
这本书表面讲的是谋杀案,但它的主题涵盖了亲情、友情、死亡、写作、勇气、正义、善良、恶势力、种族、偏见、信仰。我从未见过有一本悬疑小说能写到如此深情动人。在追查真凶的这一年里,科里也经历了他以前从未经历过的事。生离死别是人生道路上必经之事。如果我们来自那个黑暗世界,最终又要回去,那么,生命的意义将如何表现?在一年里,他最亲的兄弟“叛徒”因为一场交通事故,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最好的朋友戴维雷因为随爸爸外出打猎的一场意外去世;他的恩师,罹患癌症也走了。我和书中主人公科里一样,也曾认为自己懂得了什么是死亡,但是我错了。正如书中所说,“死亡是无法理解的,死亡是不能亲近的。”正因为这样,所以科学家会努力研究人人都会经历的“临终状态”。自己研究自己会经历的状态,在平常听来,这真的十分好笑。但死亡是个例外,因为世人都没有经历过死亡,包括死亡后是上天堂,还是回到那个黑暗的世界不断轮回,还是死后享受荣华富贵。这是信仰。世上有数不清的教派,每个教派都说自己的教派才是真正存在的。但我们不知道,即使是到处宣扬教义的和尚或牧师也不知道自己的教派所说的是否为真实的。但我们为什么相信,因为信仰。有时,信仰会支持我们的灵魂;有时,信仰会转化为毅力,像耶稣,像那些不屈不挠的烈士。
其实这本书让我重新认识的不止死亡和信仰,还有许多人物品质,社会百态。
这是推理,是奇幻,是惊悚,也是深情动人的成长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