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方案是一个思考和决策的过程,需要考虑多重因素和可能的情况。方案的评估和改进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定期进行回顾和调整。希望大家能够从这些方案范文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写作方法和技巧。
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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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盛市、县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文件精神,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化保障体系,按照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布署要求,我中心特制定xx年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费用征收,将按照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核定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筹集标准的通知》(阜劳社[xx]84号)要求进行。凡xx年5月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其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在移交档案时由移交单位统一按每人每年**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5年;破产企业和特困企业的退休人员按每人每年**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5年。单位在缴清有关费用的同时,并将退休人员档案移交保险经办机构,退休人员由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区工作站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单位暂无能力缴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的,其退休人员的档案先移交保险经办机构代为保管,待管理服务费用缴纳后,再转入劳动事务所或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凡xx年5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其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年150元标准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缴纳5年;下岗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办理退休手续时,其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按每人每年**元标准一次性缴纳5年。在征收企业职工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过程中,主要做好有关宣传解释工作和具体结算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我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并提请局领导同意,在劳动力交流大厅争取一处43.5平方的房屋,专门用作退休人员档案库。同时,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和参照外地有关好的做法,邀请专业人员对房屋装修、设施配备等进行预算,并形成关于解决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开办费的书面报告,报送县财政局审批,预计费用需要14.5-15万元(包括办公场所装修、密集架、电脑、空调、档案盒及各种帐、表、卡、资料等费用)。计划于4月22日前落实密集架的购买和档案盒的印制工作,5月10日前,完成房屋装修,密集架、电脑、空调等设备购置和档案盒上架等项工作。
为了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资料的接收工作,我中心计划于4月20日之前将全县退休人员花名册按系统、单位打印好,主要内容为退休人员信息资料的前八项,一式两份,企业一份,社保中心留存一份。同时,制定好档案接收时间安排表,明确各部门、单位移交退休人员档案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档案接收工作规划在8月底基本结束,9月份进行一些扫尾工作(具体档案接收安排时间见附表)。并于4月19日之前将档案盒封面、目录、信息卡、交接清单印好并分发成功。4月23日前,提请局领导召开各经济主管部门和退休人员**人以上的企业办公室主任或劳资科长会议,对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主要内容:一是传达县有关文件和主要领导有关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对档案移交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规范业务操作,以确保全县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xx年,我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在做好以上各项基础工作的前提下,将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开展一系列具体活动。一是扎实有序地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及其遗属领取养老待遇的资格认证工作,建立、健全领取养老金资格待遇认证台帐,充分发挥各镇劳动事务所和社区工作站服务平台的作用,发动有关专职人员积极配合和协助我中心开展此项工作。对居住在县内的企业退休人员及其遗属领取养老金待遇的资格认证工作,进行任务分解、业务指导、检查督促、考核总结。全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及其遗属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进行认证分别不少于1次和2次,其中,全年对退休人员认证工作于10月底前结束,全年对遗属人员两次认证工作分别于6月底前和10月底前结束。期间,采取按季统计认证工作进度的办法,保证此项工作按时序进行。二是根据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的筹集情况,及时将已缴纳管理服务经费的企业退休人员划分到有关劳动事务所或社区工作站,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指导和配合有关劳动事务所或社区工作站,在企业退休人员中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开展正常的党组织活动,提供社会保险查询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对重病和死亡的退休人员进行慰问和吊唁,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协助死亡退休人员的家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同时,认真做好各项活动经费的审批和划拨工作。协调社会多方力量,共同推进我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力争取得实际成效。
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推进我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对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建立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年底前,集中力量将全县辖区内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所在地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县委和县政府承担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组织领导责任,县政府承担接收责任,企业承担移交责任。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加强协调联动,优化工作流程,精简移交环节和手续,完善服务功能,做好移交工作。
2.整体移交,属地管理。按企业退休人员的户口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进行移交,由社管委分解到相关社区开展管理服务。户口所在地与常年居住地不一致的,尽量将户籍迁入居住地。县外户籍的退休人员移交到企业所在地社区。
3.以人为本,平稳过渡。相关部门及企业要加强联络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服务保障,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依法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待遇及合法权益,确保有序移交、平稳过渡,增进社会和谐。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管理服务功能。各社区要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多渠道、多方式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服务。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础信息台账和数据库,通过发放联系卡和建立通信群等方式,畅通与企业退休人员联系联络渠道。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党建、文体娱乐、政策宣传、社会公益等活动。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推进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项目实施,做好对特困、高龄、鳏寡、重病、残疾退休人员走访慰问、社会救助。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和退休人员重症慢性病申报等工作。协助亡故退休人员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组织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档案建立、健康体检、慢性病防治和大病人员的跟踪随访工作,协助开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等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等。
(二)做好退休人员管理关系交接。国有企业移交退休人员时,要整理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做好调查摸底、档案整理、登记造册等基础性工作,积极与县人社局开展对接,确保按期签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协议。县人社局负责核实所接管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按社区分解落实退休人员接收任务,确保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职能接收到位。对整体移交后新退休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由企业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三)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所在地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跟进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服务工作,并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移交组织关系前,国有企业党组织应督促党员交清应交党费。社区要加强党组织建设,及时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党支部,开展党的组织活动。鼓励采取党建共建、活动联办、场所共用等多种形式,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与所在地社区党组织的联系对接。
(四)人事档案实行属地集中管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由人社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移交前,由国有企业对档案进行规范整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移交。档案移交后,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并实现档案服务数字化、便捷化。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后新形成或变更的档案材料,由负责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社区按照规定移交人社部门。
(五)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有效衔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各类社会保障待遇要按时足额支付。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未纳入属地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企业要和医保部门协商做好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六)分类处理统筹外费用。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国有企业要对退休人员现有统筹外费用进行认真清理、分类处理,不再新增统筹外项目,原则上不再提高发放标准。已实施企业年金的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对符合有关规定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国有企业根据退休人员实有人数逐年计提,由企业按现有方式发放。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企业经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也可参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对企业自行发放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企业按现行途径妥善处理。国有企业要采取一定过渡期办法,在加强对职工工资福利统一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减少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过渡期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国有企业计提或支付的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处理。
(七)妥善安置企业管理服务人员。为保证退休人员移交后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档,国有企业移交退休人员时,人社部门应根据接收退休人员数量,与国有企业协商确定接收一定数量的企业退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企业移交到地方的退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薪酬待遇享受接收地社区工作人员同等待遇,费用由县财政承担。仍留在国有企业的职工,由国有企业妥善安置,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实行内部退养、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实施资产无偿划转。国有企业位于社区或职工家属区的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等资产,经国有企业审核批准后,无偿划转给社区。位于企业厂区或办公区的资产,退休人员移交后,社区办公场所、活动场所难以满足需要的,可采取过渡期的办法,由社区与企业协商,签订协议,由社区无偿使用,社区服务场所及设备设施完备后解除协议。国有企业没有专用于退休人员服务活动场所的,社区不应要求国有企业新建或提供新建所需资金。多元股东的国有企业应当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后,按照持有股权的比例核减国有股东所有者权益。划转后的资产由社区负责管理维护并向社会开放,继续用于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优先开展养老服务项目。资产划转涉及测绘、过户等工作由接收方具体组织,移交方配合,费用由企业承担,证照、图纸等相关资料一并移交。国有企业因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的,可在考核时予以适当考虑。
三、分工安排。
(一)城市社区管委会。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社区日常工作中,加强远离城市独立工矿区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居住集中区的社会管理职能建设。按照职责任务配备工作力量,做好经费保障,提高社区管理服务能力。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兼职(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服务工作。
(二)县直有关部门。县财政局负责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由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争取并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县人社局负责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解释,指导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及调整,根据社区提供的认证结果进行养老金停发补发,做好亡故退休人员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发放工作。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医保局负责指导做好社会保障、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衔接,推进社区治理,推动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做好退休人员相关健康服务,配合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国有企业。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的统筹外费用。加强与社区的协调沟通,协助做好退休人员的慰问、殡葬服务等工作。企业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移交地方管理的退休人员继续按原渠道享受。对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人员,其退休后工伤保险待遇仍由原企业向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企业退休人员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原企业向社会保险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涉及企业退休人员与企业利益纠纷及相关等事项,由企业负责解决。
四、时间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20**年5月15日前)。
集中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各国有企业制定的方案报县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8月底前)。
签订移交协议,完成退休人员管理关系、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管理服务人员移交、资产划转等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年9月底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县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抓好政策对接和工作衔接,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顺利完成。
(二)落实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由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做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争取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相关部门业绩考核体系。
(四)确保社会稳定。各相关成员单位、相关企业要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做好组织、思想、保障工作,完善管理服务功能,规范细化标准,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妥善处理合理诉求,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积极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立足退休人员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将全市辖区内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到退休职工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所在地的镇(街道)或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公平化、均等化服务,切实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金融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和省、市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和完善管理服务职能。
各镇(街道)、社区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职责任务配备工作力量,加强经费保障,为退休人员提供活动学习场所和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要加强独立工矿区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居住集中区的社会化管理职能建设,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提供组织保障。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阅读文件、了解情况、查阅信息,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
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兼职(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省、市管理的领导人兼任(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加强镇(街道)和社区接收能力建设。
彻底完成国有企业社区管理职能交接工作,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镇(街道)和社区要设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站,并通过招聘优先录用国有企业原工作人员等方式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来承担这项工作,确保镇(街道)和社区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能接得住、接得稳。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
(三)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衔接。
我市辖区内的***、省属、市属及我市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均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要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各类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未纳入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企业和市医保局协商做好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建国前老工人医疗照顾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筹资和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享受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原则上以企业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属地管理。企业退休人员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的,可在长期居住地享受镇(街道)和社区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平化、均等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镇(街道)、社区)。
(四)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相应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跟进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服务工作,并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加强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建设,及时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党支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五)人事档案集中管理。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移交市档案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移交后,市档案馆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并实现档案服务数字化、便捷化。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市委(市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人员人事档案不移交。其他涉密等部门人员的档案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档案馆)。
(六)妥善处理统筹外费用。
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严禁借机巧立名目违规提高福利待遇,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对退休人员现有统筹外费用进行认真清理、分类处理,不再新增统筹外项目,原则上不再提高发放标准。已实施企业年金的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对符合有关规定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国有企业可一次性计提,按现有方式发放;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企业经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也可参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对企业自行发放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企业按现行途径妥善处理。
国有企业要采取一定过渡期办法,在加强对职工工资福利统一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减少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过渡期期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
(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四、工作流程。
(一)调查摸底。
国有企业对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核准移交人数、统筹外费用,按照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分类整理、列表造册后交市人社局核准登记,整理好人事档案,并提出统筹外费用解决办法。(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准备移交材料。
国有企业备齐移交材料【包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请表、国有企业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名单、档案移交名册、退休人员户口本、身份证、退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和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等】,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镇(街道)和社区申请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申请同时报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备案。(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签订档案交接书。
国有企业向市档案馆移交人事档案,签订交接书。(责任单位:市档案馆、国有企业)。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国有企业党组织在转出退休人员党员党组织关系前,要查阅党员档案,对党员材料缺失的,要核实党员身份并调查现实表现后,补办档案材料。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做好网上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在党员报到后,按规定办理党员党组织接收手续,及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核对信息,发放联系卡。
镇(街道)和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信息之后,及时上门核对或通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或授权委托人前来逐一核实信息内容,发放联系卡(格式和内容由市人社局统一规定)。联系卡上应公示管理服务内容,并注明社区服务人员的联系电话,方便退休人员进行联系、沟通,及时得到相关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镇(街道)、社区)。
传递数据,及时衔接。
镇(街道)和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后,及时将上月接收退休人员基本信息交付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相关社保经办机构核对,有效衔接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镇(街道)、社区)。
做好资产划转工作。
国有企业和镇(街道)及社区协商做好国有企业现有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器材用具等资产划转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程序,签订协议。(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的领导。
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2月底前,国有企业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报工作。2020年8月底前,基本达到我市辖区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目标。2020年10月份,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国有企业)。
资产无偿划转。
国有企业按照应交尽交的原则,将现有能够分割的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设备设施、器材用品等资产无偿划转给镇(街道)或社区;难以分割划转的,国有企业可与镇(街道)和社区协商采取调换等处置方式,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没有专门用于退休人员服务活动场所的,镇(街道)和社区不应要求国有企业新建所需资金。(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妥善安置职工。
对国有企业从事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职工,镇(街道)和社区予以优先聘用,也可采取劳务输出等方式,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仍留在国有企业的职工,由企业妥善安置。(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落实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予以必要保障。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做好服务保障。
坚持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依法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待遇,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体局、市文旅局、市教科局、各镇(街道)、社区)。
(七)实行月报制度。
国有企业、各镇(街道)和社区每月22日前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每月23日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各镇(街道)、社区)。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由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组织推动。领导小组下设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相互协调配合,提供经费保障,提高镇(街道)和社区的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水平。国有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实施,确保退休人员按期实现社会化管理。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镇(街道)和社区、国有企业作为接收方和移交方分别承担接收和移交工作的主体责任。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镇(街道)及社区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进度。
根据永办发〔2018〕74号文件关于印发《2018-2019年市深化国企国资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职责分工如下:
市档案馆负责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交接过程中的信访维稳工作;
各镇(街道)要督促和指导辖区内的各项移交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导。
市政府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20年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职能部门督导检查、进行考核,对进展快的国有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的国有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国有企业要建立责任明确、机制完善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考核,确保末端落实。
加强舆论宣传。
各镇(街道)和社区、有关职能部门、国有企业要高度关注广大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注重舆论引导,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消除退休人员的心理顾虑和抵触情绪,引导退休人员形成合理的改革预期,确保社会秩序安全稳定。
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积极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立足退休人员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将全市辖区内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到退休职工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所在地的镇(街道)或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公平化、均等化服务,切实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金融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中央和省、市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三、
主要任务。
(一)明确和完善管理服务职能。
各镇(街道)、社区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职责任务配备工作力量,加强经费保障,为退休人员提供活动学习场所和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要加强独立工矿区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居住集中区的社会化管理职能建设,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提供组织保障。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阅读文件、了解情况、查阅信息,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
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兼职(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中央、省、市管理的领导人兼任(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加强镇(街道)和社区接收能力建设。
彻底完成国有企业社区管理职能交接工作,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镇(街道)和社区要设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站,并通过招聘优先录用国有企业原工作人员等方式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来承担这项工作,确保镇(街道)和社区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能接得住、接得稳。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
(三)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衔接。
我市辖区内的中央、省属、市属及我市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均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要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各类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未纳入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企业和市医保局协商做好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建国前老工人医疗照顾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筹资和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享受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原则上以企业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属地管理。企业退休人员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的,可在长期居住地享受镇(街道)和社区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平化、均等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镇(街道)、社区)。
(四)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相应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跟进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服务工作,并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加强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建设,及时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党支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五)人事档案集中管理。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移交市档案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移交后,市档案馆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并实现档案服务数字化、便捷化。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市委(市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人员人事档案不移交。其他涉密等部门人员的档案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档案馆)。
(六)妥善处理统筹外费用。
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企业经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也可参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对企业自行发放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企业按现行途径妥善处理。
国有企业要采取一定过渡期办法,在加强对职工工资福利统一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减少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过渡期期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
(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四、工作流程。
(一)调查摸底。
国有企业对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核准移交人数、统筹外费用,按照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分类整理、列表造册后交市人社局核准登记,整理好人事档案,并提出统筹外费用解决办法。(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准备移交材料。
国有企业备齐移交材料[包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请表、国有企业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名单、档案移交名册、退休人员户口本、身份证、退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和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等],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镇(街道)和社区申请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申请同时报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备案。(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签订档案交接书。
国有企业向市档案馆移交人事档案,签订交接书。(责任单位:市档案馆、国有企业)。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国有企业党组织在转出退休人员党员党组织关系前,要查阅党员档案,对党员材料缺失的,要核实党员身份并调查现实表现后,补办档案材料。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做好网上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在党员报到后,按规定办理党员党组织接收手续,及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核对信息,发放联系卡。
镇(街道)和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信息之后,及时上门核对或通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或授权委托人前来逐一核实信息内容,发放联系卡(格式和内容由市人社局统一规定)。联系卡上应公示管理服务内容,并注明社区服务人员的联系电话,方便退休人员进行联系、沟通,及时得到相关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镇(街道)、社区)。
传递数据,及时衔接。
镇(街道)和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后,及时将上月接收退休人员基本信息交付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相关社保经办机构核对,有效衔接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镇(街道)、社区)。
做好资产划转工作。
国有企业和镇(街道)及社区协商做好国有企业现有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器材用具等资产划转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程序,签订协议。(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反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愿望和要求,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有序移交、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2月底前,国有企业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报工作。2020年8月底前,基本达到我市辖区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目标。2020年10月份,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
总结。
并上报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国有企业)。
资产无偿划转。
难以分割划转的,国有企业可与镇(街道)和社区协商采取调换等处置方式,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没有专门用于退休人员服务活动场所的,镇(街道)和社区不应要求国有企业新建所需资金。(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妥善安置职工。
对国有企业从事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职工,镇(街道)和社区予以优先聘用,也可采取劳务输出等方式,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仍留在国有企业的职工,由企业妥善安置。(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落实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予以必要保障。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做好服务保障。
坚持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依法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待遇,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体局、市文旅局、市教科局、各镇(街道)、社区)。
(七)实行月报制度。
国有企业、各镇(街道)和社区每月22日前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每月23日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各镇(街道)、社区)。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由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组织推动。领导小组下设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相互协调配合,提供经费保障,提高镇(街道)和社区的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水平。国有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实施,确保退休人员按期实现社会化管理。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镇(街道)和社区、国有企业作为接收方和移交方分别承担接收和移交工作的主体责任。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镇(街道)及社区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进度。
市档案馆负责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交接过程中的信访维稳工作;
各镇(街道)要督促和指导辖区内的各项移交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导。
市政府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20年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职能部门督导检查、进行考核,对进展快的国有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的国有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国有企业要建立责任明确、机制完善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考核,确保末端落实。
加强舆论宣传。
各镇(街道)和社区、有关职能部门、国有企业要高度关注广大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注重舆论引导,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消除退休人员的心理顾虑和抵触情绪,引导退休人员形成合理的改革预期,确保社会秩序安全稳定。
退休人员慰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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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党***、国务院全面深化国企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xx作为全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城市,已在全省率先实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接管、退休党组织及党员接管、人事档案接管“三个100%”目标,但与接收管理要求和国企退休人员心理预期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成效:基本实现阶段性改革目标。
2017年xx被列为全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改革事项和民生工程强力推进,取得良好成效。2020年,xx试点工作经验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肯定推介。
一是基本实现移交接管全面化。1996年至2018年,我市已全面完成市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分。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离移交工作,共完成20多万名市属企业退休人员管理职能移交社区管理。截至2020年底,我市共与173家***企业、29家省属企业集团签订移交协议976份,涉及退休人员8.79万人、退休党员2.75万名,接管档案8.79万本,移交房屋等资产4万平方米,实现阶段性全面移交接管目标。
二是基本实现管理服务社会化。采取签订移交协议,“边过渡边融合”等方式推动国企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目前养老金已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管理服务。同时建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档案集中存储和数字平台建设,提供档案存储查阅服务。
三是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逐年提升国企退休人员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成近百所快乐老人大学社区分校,“供水供电分离”和小区提质改造等取得明显成效,不同区域、不同行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不断缩小,实现更加普惠、更加公平。
二、症结:“最后一公里”难题亟待破解。
目前已实现阶段性移交接管目标,但实事求是地看,有的工作还没有完全落实落细,还有不少“最后一公里”难题亟需破解。
从街道社区看:存在服务缺口。社区现有阵地建设、机构编制、经费保障主要按照原社区管理对象配备,部分接管国企退休人员较多的社区,软硬条件与接管后的管理服务要求不相匹配。如服务活动场地有限,部分社区靠租赁场地办公,少数社区办公用房不达标;管理人员力量不足,一般社区仅7至13个员额,部分社区在退管队伍建设、大病探望、困难帮扶和丧葬悼念等方面管理服务难以到位;工作经费不足,难以提供与退休人员预期匹配的高质量管理服务。
从国有企业看:面临遗留问题。部分企业移交退休人员信息不全面,存在失联情况。部分国企挂靠党员存在人档分离情况,无法异地移交,也没有畅通的联系渠道。部分企业移交的档案未进行数字化处理,影响后续管理。同时,个别国企老旧小区拆迁改造引起的遗留问题开始发酵,部分退休人员就房屋维修等问题多次拨打12345政务热线,信访维稳工作压力加大。
从退休人员看:出现心理落差。部分国企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后,在活动组织、走访慰问、困难救助等方面难以享受到原国企较高标准的管理服务;在原企业享受的诸如房租、水电减免等福利待遇减少;同时,还存在同一企业退休人员移交不同社区后,享受的管理服务标准存在差异等问题,这些都导致部分退休人员产生不同程度的心理落差。
三、原因:“三个不到位”是主要根源。
一是认识转变不到位。企业管理服务标准不明晰。有的企业负责人认为相关政策文件已经下发,移交接管后,企业对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应该一律停止,故与退休人员情感维系不够,后续服务功能缺失。有的企业本着责任感和对退休职工的深厚情感,为退休人员提供了小部分移交管理后服务。社区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烈。受制于人员少与任务重的双重压力,社区“被动”服务多、“主动”服务少,既定管理多、创新举措少,与退休人员缺乏有效沟通,导致部分工作难以开展,退休人员对社区服务满意度不高。退休人员观念转变不彻底。部分退休人员在感情上对企业存有惯性依赖,经济上存有割不断的关系,办事、解决问题靠企业已经成为他们的思维习惯,难以接受从“企业人”到“社会人”的转变,有一定抵触情绪。
二是政策配套不到位。上位政策缺少统筹。目前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正处于由全面完成移交转向常态化移交,由过渡性管理服务转向常态化管理服务的重要阶段,部分城市及相关部门都出台了不少社会化管理配套政策,但省级层面的统一指导性文件仍未出台,导致各地政策缺乏统筹,牵涉跨区域问题难以协调解决。地域政策存在差异。由于各个城市对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理解程度不一、工作要求不一、执行标准不一,加之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认识程度、配套措施也不尽相同,客观上影响了工作的平衡推进。本地政策配套不够。目前,我市已出台《xx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长政办发﹝2020﹞10号),但在退休人员异地移交管理、退管经费保障、社区平台建设、退休党组织建设、后续常态化管理等方面,尚缺乏相应的管理细则和统一的服务标准。
三是企地对接不到位。常态化沟通有障碍。缺乏移交接管后企地之间常态化沟通的制度性安排,部分企业与社区就退休人员红白喜事、困难救助、证明开具等事宜缺乏有效沟通;不少企业对后续常态化移交工作程序不清晰,企地移交流程需进一步理顺。党组织对接有障碍。党组织关系转移后,部分党员未及时向社区报到,未能安排参加基层的组织生活;部分退休党员居住地不固定、党员信息缺失,社区难以进行有效的组织管理;部分企业党费收缴标准较低,个别退休党员移交社区管理后,对社区党费收缴标准意见较大。资产移交有障碍。国企现有退休人员活动场所大都不是独立完整的不动产,产权分割和移交较为困难。部分独立的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因承担企业思政基地、工会活动阵地等职能,导致企业难以割舍。
四、对策:从五个层面重点发力。
建议进一步压实责任,全面打通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最后一公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实现接收管理服务常态化,切实提高国企退休人员移交后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
——政策层面:完善“全链条”实施细则。在认真实施《xx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基础上,围绕“移交前如何准备、移交时如何交好、常态化如何管理”等全链条问题,分部门、分流程完善实施细则,明确统一的服务标准,形成完备的配套政策体系。同时,及时总结归纳试点城市的成功做法与经验,积极向省委、省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寻求支持,争取上升为省级统一发布的指导性政策。
——机制层面:实行“全方位”联动对接。建立组织、国资、人社、民政、医保、卫健、公安等多部门常态化对接机制,根据各自权责边界落实工作职责,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建立企地常态化对接平台,在企业型重点社区,探索由企业安排专人到社区兼职负责过渡管理服务工作的模式,协调处置好目前移交接管过程中出现的人员失联、人档分离以及资产剥离与移交、拆迁改造等遗留问题,共同做好后续常态化管理。
——技术层面:搭建“全流程”信息平台。借助xx政务云和“我的xx”app等平台,搭建全流程管理服务的信息化平台。一方面,实行企地信息实时交换共享,对居住流动、死亡等状态变动或逾期未认证等情况进行及时更新,实现动态管理。另一方面,将管理服务全流程搬到线上,实现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相关证明开具、医疗费用报销、数字化档案查询、党费收缴等服务功能全程“线上办”,为退休人员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
——管理层面:提升“全周期”服务功能。从硬件、软件两方面着手,加强移交接管、常态化管理、养老医疗、帮困救助及丧葬服务等管理服务,提升全周期服务功能。硬件方面,结合“四精五有”品质城市建设和城市有机更新,同步解决好相关街道社区办公场所、活动场地、养老床位等功能配套。软件方面,按照新增职责任务配备工作力量,建设专业的退管队伍;同时鼓励和培养一批有素质、能服务的义工、志愿者参与管理服务,为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提供人员多元保障。
——宣传层面:做好“全覆盖”精准引导。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国企宣传栏和社区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及时宣讲、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做到在长国企和退休人员全覆盖。鼓励街道社区通过开展座谈会、发问卷、串门子走访等形式,了解退休人员需求、倾听内心诉求、做好思想引导。对企地双方争议较大、对政策理解难以达成一致的情况,市区两级组织、人社、民政等部门及时关注,提出工作建议、给予政策解释,必要时组织专题协调,推动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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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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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武汉将对离休人员的管理方式作何调整,有关人士表示将持保守思路,至于对关闭、破产企业离休人员的安置会否引起整个离休人员管理模式的调整,依然不得而知。养老设施捉襟见肘据有关部门统计,武汉市政府承办或由社会力量办的养老院,里面入住的以退休人员居多。如武汉市老人院入住的643位老人中,退休的孤寡老人占65%强,主要靠政府助养;一些社会力量办的养老院,退休人员也占相当比例。
关键词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组织目标。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目标是: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市委办〔2004〕6号)文件要求,2004年,目标六个老城区要在档案移交、管理内容、服务经费、组织保障等方面加以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真正实现企业退休人员交由街道(乡镇)和社区管理服务;汉口、武昌区和有条件的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移交街道(乡镇)和社区管理,要达到90%左右。2005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企业退休人员街道(乡镇)和社区管理服务,基本建立起规章制度完善、服务程序规范、服务内容丰富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为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盛继芳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计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经委、市贸易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信息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老龄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
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县(市)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可以比照市委市政府领导小组配置,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辖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应按照“两级政府”(市、区县两级)、“三级管理”(市、区县、街道三级)、“四级服务”(市、区县、街道、社区)的管理模式,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市、区两级成立专职管理部门:
1.成立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在原市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基础上,组建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隶属市劳动保障局领导。所需人员编制由市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划转。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具体实施;负责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服务经费的日常管理;负责市企业退休人员活动中心的管理及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全市性活动。
2.各区设立企业退休人员服务中心。为区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具体工作。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室具体承担本街道(乡镇)、社区的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1.街道(乡镇)、社区要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搞好企业退休人员进社区的接收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与企业签订移交协议,对接收的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关系认真验收,并将企业退休人员人事关系转入社区。加强退休人员档案入库管理,做好基本信息的登记工作,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台帐,并录入计算机,健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数据库。同时,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
2.企业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他们的思想认识问题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好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移交工作,对移交的人事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做到材料齐全、完整。同时,做好有关经费的筹集缴纳工作。加强与退休人员所在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移交工作。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医疗费及有关福利待遇等,继续由原渠道支付;统筹外项目未实行代发的继续由企业支付。不得以社会化管理为由随意减少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企业现有的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的场所、设施,要继续发挥作用。
3.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研究制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和街道(乡镇)、社区做好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工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经费的管理核拨,加强对街道(乡镇)和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申请核准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
4.宣传、组织、计委、人事、财政、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等组织和机构,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精神和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完成各部门分管的工作任务。
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篇七
市政府国资委:
按照你委要求,现将我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情况。
总结。
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按照省、市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要求,制定《县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确保了社会化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联动,严格按时推进。多次组织县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医保局、卫健局、工信局、档案局、各社区负责人及各国有企业负责人召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会,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政企工作群,积极沟通协调企业加快移交,同时对各国有企业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答,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按时限要求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三)加强摸底排查,夯实工作基础。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督促各国有企业按时上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移交统计表、统筹外费用统计表、资产移交清册、管理移交花名册、人事档案移交花名册、党员花名册等“三表四册”,全面掌握户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为顺利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提供了数据保障。
与县委组织部、各相关社区取得联系,落实好党员关系的转接工作;
按档案接收标准,规范整理档案并移交至档案馆。月底,我县已与户国有企业签订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协议,各相关社区已与户国有企业在“三表四册”上签字确认并盖章。
三、
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会化管理服务活动场地及设施相对不足。我县社会化管理服务场地狭小、设施相对落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后,没有相应活动场地和基础设施,不能保障退休人员丰富的娱乐活动。
二是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较少,工作压力较大。国有企业在没有移交前,一般都设有专门的退管部门和专职人员。移交社区后,管理服务人员并没有增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后,工作量大,社区工作人员相对偏少,不能提供更好的服务。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沟通衔接,确保后续工作正常开展。督促各相关部门持续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继续做好新退休人员和档案接收工作,对接收的人员统筹谋划,解决实际困难。对接收的档案进行数字化管理,加强对人事档案的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人事档案整理水平,保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是全面落实管理服务职能,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关心关爱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加大社区社会化管理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三是加强社区管理服务,不断提高生活质量。积极鼓励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社区实践活动、社会公益活动、文化体育健身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精神文化生活,增强退休人员归属感、幸福感。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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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轻企业负担的战略部署,也是省委、省政府深化国企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重大举措,更是退休人员保障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集团公司克服重重困难,稳妥推进,截至x月x日,集团公司已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先后与x个县区签订了移交协议,整理移交x份退休人员档案,组织完成了x名退休人员入社区活动,转移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x人,移交退管服务人员x人,移交相关资产x万元,以上六项任务完成率均为100%。xx集团公司主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
一是打开“总开关”。集团公司抓住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牛鼻子”,摒弃“一交了之”的错误做法,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用足用活政策、用心用情工作。整理印发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资料汇编》和《深化改革百问百答手册》,通过上门访谈、召开会议、社区宣传、发送信息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和集团公司实施意见,及时掌握退休人员思想动态,提前化解潜在风险,确保大局和谐稳定。
二是明确“任务书”。上接“天线”、吃透政策,下接“地线”、摸清情况,坚持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措施上周密安排、工作上强力推进,围绕移交任务目标,倒排工期、细化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事项落实到点、时间落实到天、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了工作有分工、推进有台账、落实有督导、成效有考核。
三是绘制“路线图”。加强组织领导,自上而下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多部门配合参与的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牵头抓总、相关人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做到了一套班子、一班人马、一抓到底;
建立协同作战机制,集团公司总部是总指挥部,省内八家成员企业是区域调度中心,各权属企业是移交实施主体,形成了“以点带面、三级联动”的协同作战体系,共设置x个信息采集点、抽调精干力量x人,成立x个临时工作组,分赴各市县跟踪对接、现场办公。四是用好“工具箱”。坚持挂图作战,通过建立日调度、周报告、月总结制度,做到了总体部署、动态管控、统筹推进、日清日结、日清日高;
坚持专题会商,先后召开四次专题会议,确保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重点任务如期推进;
坚持督导问责,将移交工作纳入集团公司x项重点改革任务,围绕既定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强化督导问效;
坚持考核奖惩,将移交工作情况与责任主体的领导班子薪酬挂钩,从严考核、不讲客观、不打折扣,严格奖惩兑现,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篇九
根据现有特点,努力做到:组织建设完善,服务设施齐全,社区服务深入细致,退管工作广泛开展。依照“四个必访”“四项服务”要求,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服务。20xx年我社区将继续加快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二、认真开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把社区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作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重点,切实做到辖区内资格认证一个不漏、不发生一起冒领行为。在“便民、利民、不扰民”的前提下,通过集中认证、上门认证等方式,使资格认证工作平稳实施。
三、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退休人员文体活动。
按照“月月有活动、人人有爱好”的工作要求,组织退休人员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为他们提供展示自我、余热生辉的舞台,丰富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使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真正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上半年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一次象棋比赛;下半年利用重阳节的机会积极组织老人开展一次登山活动。
四、为退休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做好医疗保健服务。
实行卫生保健服务,是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社区居委会要与辖区医疗机构联系,为方便退休人员就医建立绿色通道。要做到开展二次以上免费体检和一次以上健康讲座。
五、开展走访慰问,把温暖送到家活动。
以“走家串户了解人,真心实意帮助人”为宗旨,社区要通过开展日常走访和节日慰问,特别是对孤寡、残疾、重病、高龄等特殊困难退休人员的走访和慰问,实现“四个必访”(重病必访,病故必访,家庭重大事件必访,重大节日必访),使广大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区管理后,更加真切地感受到社会化管理服务带来的新体验,真正做到“心有所属,情有所系”。
我们要充分认识退管工作的重要性,搞好退管工作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发展是十分必要的。认真扎实地搞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努力地为老同志服务是我们工作的宗旨。在20xx年的工作中,我们要充分地发挥基层平台作用,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地为离退休人员服好务,使我社区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篇十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6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办发〔2003〕31号)精神,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推动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及其退休人员、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退休人员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从起,凡已建立街道(乡镇)社区且社区功能逐步完善的州、市、县,应及时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街道(乡镇)社区进行管理服务。对实施破产、关闭、注销以及国有资产退出的企业退休人员,必须纳入街道(乡镇)社区进行管理服务。
对远离城镇,退休人员居住比较分散,不具备建立社区条件的,应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乡镇劳动保障所的管理服务范围。
第五条各级政府要对社区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统一安排,加快建设步伐。
(一)州、市、县政府所在城市和城镇,应在原已建社区的基础上,调整和完善社区的规划和建设,到底要基本完成社区的合理布局。
(二)对远离城市(城镇)的独立工矿区和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集中的企业生活区,当地政府应抓紧进行社区规划,建立社区组织。
(三)州、市、县政府要在公共投资上进一步向社区倾斜,为社区的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和保证,为加快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区管理服务创造条件。
第六条各地在进行社区规划和建立社区组织时,应同步规划、统筹解决社区办公、退休人员学习活动等必要的场所和设施,完善社区服务功能。
各地将远离城市(城镇)的独立工矿区和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集中的企业生活区规划建设为社区的,以及将实施破产、关闭、注销和国有资产退出的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当地社区的,可将企业原有的退休人员活动场所和设施无偿移交给社区,用于退休人员的学习和活动。按照“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社区建设原则,各级工会的文化宫、俱乐部,民政部门“老年福利星光计划”服务网络和文化体育部门以及企业单位现有的活动场所和设施,要对企业退休人员开放,为开展好社会化管理服务活动创造条件。
第七条建立健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完善管理服务职能,抓好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为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一)已建立社区的应按规定及时聘用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社区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与退休人员的比例按1:300左右确定。
(二)社区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按不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三)采取措施逐步提高社区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的素质。可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聘用一批年纪轻、身体好、文化素质高、组织管理能力强、热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充实到管理服务队伍中。同时要按岗位应知应会标准对管理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经考试考核达标后再上岗。
(一)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和社区聘用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街道(乡镇)、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启动时,财政部门应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确保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过渡形式管理服务的,其管理服务机构的经费,采取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承担一部分、同级财政补助一部分的办法解决。财政补助工作经费部分,由各地根据财力情况并结合企业的实际进行确定。
(三)各级政府应根据财力情况,统筹考虑安排移交街道(乡镇)社区和社会保险机构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确定,每年由社会保险机构核实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
第九条企业在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和社会保险机构移交退休人员时,应承担一定的`移交成本,一次性资助相关经费,按每人600元(其中活动费年人均60元,节日慰问费年人均100元,其它费用年人均40元,计算3年)的标准确定,由企业一次性支付。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或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的,其相关经费按上述标准进行清算,列入破产相关费用一次性拨付。原已破产的企业,在破产时未清算相关费用,退休人员移交社区或社会保险机构管理服务时,其相关费用采取由同级财政适当补助的办法解决。
第十条企业退休人员活动经费要专户管理,专款用于“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各项活动,不得挤占挪用。
第十一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乡镇)社区和社会保险机构的协调指导,保证企业退休人员顺利移交。
(一)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乡镇)社区管理服务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应与企业签订移交协议书。
(二)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直接管理服务以及社会保险机构今后将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乡镇)社区管理服务的,也要相应签订移交协议书。
(三)《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协议书》样式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定,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修改补充。
第十二条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乡镇)社区和社会保险机构进行管理服务时,其人事档案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和社会保险机构接收和管理。条件具备的地区,可直接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当地档案局(馆)进行统一管理。
企业在移交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前,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各项规定认真做好档案清理工作,并详细填写档案移交清单。
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要按规定设置档案室,配制标准档案柜,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接收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由社会保险机构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对退休人员进行管理服务的,社会保险机构应与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签订委托书,并在企业原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加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所”的牌子,进一步统一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利用原有的机构、人员、场所和设施,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参统企业退休人员的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商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改制、重组、关闭企业已经预留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的,应如数缴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仍由企业支付。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企业要共同做好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宣传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消除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顾虑,使他们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支持配合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各地要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宣传提纲》要求,广泛宣传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督促、指导和帮助各类社会化管理机构,抓紧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规定做好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及其他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要尽快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岗位责任、工作守则、目标考核、业务培训ll、经费管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
(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及其他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应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和基本信息台帐,及时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政策咨询。
(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及其他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要向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做到“一人一卡”。联系卡上应注明管理服务机构和管理服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方便广大退休人员进行联系和沟通,及时得到相关服务。
(四)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按照规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结合实际,开展各类适合退休人员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退休人员的社区情结,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第十七条各级政府要加快建立健全“政府规划协调,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推进,其他部门支持协助,企业联动配合,街道(乡镇)、社区实施落实”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体系,按照云办发〔2003〕31号文件的规定,具体明确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及企业的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衔接有效的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已成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要建立定期会议制度;未成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要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总结、分析研究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切实推进本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十九条各州、市政府可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本实施细则从205月1日起执行。
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篇十一
江西赣州市南康区社保局本着“管理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工作理念,不断创新机制,规范管理,拓宽服务领域,彰显“管理有机构,服务有措施,活动有场所,经费有保障”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切实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国有企业改革使许多退休人员失去了原单位的依托,为退休老人提供独离于企业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势在必行。南康区社保局为搞好退休老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开拓思路,大胆创新。选择了离中心城区较远且退休人员较集中的原江西第一糖厂建立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并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纳入社保工作的整体规化之中。为克服老年人活动有场地无资金的制约瓶颈,南康市社保局先后投入近二十万元建立了老年人健身和精神文化活动场所,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内设退休人员党支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公室。在区老年人体协的指导下还成立了老年人体协分会。中心建有阅览室,乒乓球室,门球室,汽排球厂,地掷球厂,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和全民健身场,活动场所发展到3000平方米,发展会员140余人,先后获得38项各类奖项。经过十多年的不断完善,目前该退管服务中心做到了“有组织,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管理,有服务,有场所,有经费”的八到位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服务机构规范化,服务模式多元化,服务管理科学化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极大地满足了辖区内退休老人体育健身和精神文化的需求。
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篇十二
社会化管理是一项造福于社会的重要举措,该措施可以进一步保障退休员工的晚年生活,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退休员工数目增长较快,广大退休员工为企业的建设和国家的发展不辞辛苦,兢兢业业几十年,他们的晚年生活理应幸福安定,在实行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措施后,企业的退休员工在晚年生活中有了良好的经济保障,在此基础上,我们要积极推进社会化管理与服务,让所有的退休员工在医疗保健和学习娱乐等方面得到照顾,让他们的生活质量得到优良的服务保障。
社会化管理的作用不只是对员工,这项举措对社会同样具有重要的作用,这是对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一个完善,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迫切的需要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险体系,它要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具有更强的行动力。企业在依法缴纳了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之后,不应该再承担对这些保险对象的琐碎管理工作,而应该从这些工作中解脱出来,增强自身的活力与竞争力,这是社会保险发展直至完善的一个必经过程。
5社会化管理服务存在的理由及策略。
社会化管理很好的保障了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也很好的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但是在执行期间还是不可避开的存在一些理由,对待这些理由,我们不能逃避,这是社会化管理服务中直观的理由,我们应采取积极的策略去解决。
5.1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不足。
很多工作和项目都需要资金来支撑,而经费的短缺便造成了一些项目无法开展的目前状况,有些地区由于缺少资金,服务工作做得并不完美,例如退休人员的文娱工作不能很好开展,对重病的退休人员也不能很好的照顾和慰问。我们应尽量加大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资金投入,以便早日解决这些理由,为退休员工提供更好的服务。
5.2社区环境不足以支撑服务。
这个理由是普遍存在的,有很多社区的生活环境并不好,办公活动场所有限,退休人员的各项活动没有足够的场地去开展,生活设施也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兴建更多更好的活动场所和办公用房。
5.3信息系统需更新。
有很多社区服务机构没有先进的社会化管理软件,这种情况导致了机构信息无法与社区共享,而退休人员无法得知更新后的信息,不能及时享受到社区提供的优质服务。劳动保障机构应在社会化管理的软件方面下功夫,开发更好的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
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篇十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会,是继1月10日全市动员部署会、4月12日全省社会化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之后,召开的一次推进落实会。下面,我就做好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确保7月底前完成工作任务强调几点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是国家推进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保障和服务水平的客观需求,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升治理水平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的全局,事关一方百姓的福祉。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化国企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国家要求,2022年底前要完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其中的最后一项重点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7月底前要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交接,年底前完成总结验收工作。今年年初,省委考核办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市(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负面清单。在我市动员部署会上,市政府与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签定了目标责任书。现在距省委、省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还剩不足3个月的时间,各县(市、区)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平稳实施到位,确保“接得住、接得稳、管的好”。
社会化移交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市、区)、各市属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整体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5月份,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区进行了社会化移交工作专项督查指导之后,各县区进度明显加快,很快摸清了底数,建立了台账,制定出台了工作方案。就**区来说,全区共涉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在社会化移交工作中,任务量占到了各县区总量的**%。**区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和三方协商机制,给社区传达政策,为企业答疑解惑,每月发布工作简报,截止目前,整体移交协议签订率100%。市直企业职工托管中心工作量也非常大,涉及以前**户改制企业的****名退休人员要移交社区,一些老职工长期随子女散居各地,因此在前期联系人员、夯实人数、征求移交意向、信息录入、人事档案整理等方面,托管中心做了大量的工作。
从全省情况来看,涉及国有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任务的国有企业约****户,累计退休人员约**万人,在全国32个省市中列第*位,其中中央企业约**万人,省属企业约**万人,市县属企业约**万人。截止5月底,全省累计完成交接协议签订**%,位列全国第**位。
市直企业职工托管中心退休人员****人。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完成交接协议签订**%,位列全省第*位。
目前,各县(市、区)、各企业工作虽有序推进,但仍有一些问题亟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党员组织关系移交*%;
管理职能移交**%。这样的进展,让人担忧。各县(市、区)、各市属企业(集团)要对进展情况要进行综合分析,特别是任务完成率靠后的县区、企业必须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加快速度,迎头赶上,成熟一户交接一户、成熟一项交接一项,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中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是部分县区工作责任不到位。从掌握的情况看,一些县区对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从国务院要求实行周报制度以来,**、**连续4周上报为无工作进度。各县(市、区)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摸清辖区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机制,落实具体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倒排工作计划,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好各项工作。
三是部分市属企业工作措施不明确。从总体移交进展来看,县区好于市属企业。涉及此项工作的*户市属国有企业中,**水务集团整体移交协议签订率100%、旅游集团**%、文化集团**%、能化集团**%,南泥湾、农投、物流、公交公司、陕建**投资集团*户企业进度仍然为0。特别是陕建**投资集团,移交人员达****人,基数大,进展慢,严重影响全市进度。下一步,市剥离办也要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必要时要对进度滞后的县(区)、企业进行约谈。同时,部分中省企业退休人员人数不停的变化,不仅仅是新增退休人员的变化,而是原有退休人数不能夯实,不能确定,整体移交协议签订进度慢,影响了全市移交工作在全省的总体排序。
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政策性强、牵扯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广大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特别是下半年我们要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样一件政治上的大事,处理不好,就会伤害群众感情,影响社会稳定。各县(市、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职工稳定工作,加强与企业职工沟通协调,设身处地为职工群众着想,密切关注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深入细致开展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了解职工诉求,妥善处理难点问题,维护好退休人员的合法利益,保持干部职工队伍和谐稳定。
一是要注重方式方法、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在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同时,要坚持把底线思维贯穿始终,统筹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综合考虑疫情不利影响,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要制定配套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简化服务程序,及时答疑解惑、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尽快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与国有企业的沟通对接工作机制,实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个具体事项无缝对接。三是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工会以及老年协会等组织作用,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采用退休人员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进行解惑释疑,让退休人员充分了解社会化管理的必要性和优越性。
全面完成社会化管理工作时间紧迫、任务量大,各县(市、区)要用退休待遇不降低、街道服务有保障、国有企业与退休人员感情纽带不会断三个“定心丸”打消退休人员的思想顾虑,争取退休人员和家属的理解支持,确保交接工作平稳过渡。
四、狠抓工作落实落地。
现在距离7月底前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交接工作的目标要求仅有两个多月时间,越到最后的冲刺阶段。大家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工作,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是当前国企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大家要进一步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完善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任务抓牢抓实、圆满完成。
二是强化协同配合。完善各级政府、各部门与国有企业联系对接机制,确保各工作环节、各具体事项都能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国有企业要主动与当地政府沟通,按照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各有关方面要密切配合,深入排查矛盾问题,严格执行政策,逐一协调解决,切实打通“堵点”、补上“断点”。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市剥离办将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各级政府、各国有企业也要加强对辖区本企业的工作督导,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制度化督导机制,及时检查、及时评估、及时跟进,做到任务推进到哪里,指导推动、督导落实、协调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同志们,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又艰难的改革任务。我们要继续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坚决打赢国企改革攻坚战做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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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篇十四
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党***、国务院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提出的一项新的重要工作任务。做好这项工作,对深化企业改革,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保障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幸福,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有诸多问题,需要加以认真地研究和解决。
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我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正式起步于xx年11月。按照*********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省、市的有关要求,我县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高度重视,并从组织领导、工作方案、机构设置、方法措施等均作出安排和落实。一是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文件,对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的时限、责任,移交方法、措施,缴纳管理服务费标准及企业和社区的工作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县委分管组织的副书记和分管劳动保障的县长为副组长,劳动、人事、宣传、发计委、财政、民政、卫生、工会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劳动保障部门分别与县委组织部、档案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党员组织关系划转社区工作意见》《关于切实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xx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档案保管和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做了明确的要求。
基础设施落实到位。社区是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载体,社区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化管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我县关、停、并、转企业较多,长期以来,这些企业的退休人员没有自己的活动场地,老年人人际交往、爱好特长受到了限制,他们感到十分失落、苦闷。为了确保日常工作和企业退休人员文体活动的正常开展,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们狠抓了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建设。一是设立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目前,我县已建立社区工作站11个,乡镇劳动保障机构15个。每个工作站有固定办公地点,配备了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固定电话、文件柜,设有社区阅览室和劳动保障专用宣传栏,每月刊登一至二期退管工作信息,并确定一名通过培训合格持有国家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劳动保障协理员资格证书的年轻专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二是制定了一套较健全的工作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办事须知,并都上墙公布;三是筹建了退休人员活动室和室外活动场所,配备了跑步机、扭腰器、单、双杆等10余种健身器材和象棋、麻将等文体用具,还为老年文艺团体购置了服装、购买了锣鼓乐器和移动舞台。
社区工作初见成效。为积极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确保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们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制定了工作人员职责和行为规范,统一了业务流程,规范了管理,明确了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内容,健全了退休人员健康状况、走访慰问、政策咨询、帮扶服务、文体活动等工作台帐。几年来,我们重点抓了七个方面的工作:(1)建立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我们为每一位企业退休人员专门建立了基本信息库,内容包括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健康状况、家庭成员情况等,并把信息资料直接传递到各社区(乡镇)工作站,实行动态管理;(2)发放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联系卡印有社区工作站联系电话、联系人和应提供的7项管理服务内容等。(3)建立退休人员”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根据退休人员居住地、兴趣爱好等情况,按照每30到50人为一组的比例,相继组织成立了退休人员戏迷俱乐部、老年书画协会、老年艺术团、保洁保安组、纠纷调解、帮扶互助小组等兴趣型、互助型、志愿型的自管组织,并选定素质高、热心肠、身体好、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退休老同志担任组长。社区每月都要召开小组长会议,及时反馈情况、传递信息,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协助和指导自管小组开展各项活动;(4)跟踪掌握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杜绝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一是对长年卧床不起、高龄、重病人员采取预约回访、上门探视等形式,及时了解退休人员生存状况。二是每年以集中填报”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表”等形式,定期开展对辖区内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从根本上杜绝了冒领现象的发生。(5)组织企业退休党员开展党组织活动,从政治上关心企业退休人员。一般每月开展2至3次,内容为看报、看电视、学文件、座谈等,及时传达党和政府的重要时事和有关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学习。(6)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体健身活动,增强企业退休人员的社区归属感。为丰富退休人员的文化生活,根据退休人员的特长和爱好,我们帮助企业退休老同志成立了老年大学腰鼓队、京剧票友、黄梅戏演唱队、老来乐演唱团、老年书法协会、老年门球队,县文化局还帮助企业退休人员创办了《大历山文学研究会》、《菊园诗社》、《老年简讯》月刊等,每年元旦、”五一”、国庆、春节和重阳节,退休人员均登台宣传党的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富民政策和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并自编剧目送戏下乡和参加”春风行动”等活动。2007年春节,我们还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了跳扇子舞、打太极拳等体育竞赛活动,组织退休人员中的书法爱好者为老年体弱、身患残疾的老同志上门书写对联。每年举办文艺活动达20多次,有3000余人参加了活动。(7)开展走访慰问,组织义诊和卫生保健咨询服务。每逢重大节日、退休人员生病、家中发生意外或出现困难,社区都会及时上门慰问,帮助他们排忧解难。退休人员死亡后,社区工作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社保经办机构,并协助办理丧事,主持追悼会,帮助死亡人员亲属申请丧葬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每月8日,社区组织卫生服务机构或邀请医学老专家、医护人员为退休人员免费体检、义诊和开展卫生保健咨询,同时为退休人员建立健康档案。社区支愿者还定期为高龄、独居和伤残退休人员打扫卫生、拆洗被子等义务服务。
二、当前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范围与人事管理权限不统一。我县现有的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工作站)均在原各乡镇民政办和社区居委会基础上筹建起来的。而这些部门和社区居委会面对的是全县若干个部门,工作任务繁多,目前虽明确了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工作站)的专职人员,但由于他们的人事管理权仍在各乡镇和社区居委会,所以难以保证这部分专职人员的专职专用。二是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筹集难。由于我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早在2002年就已全部进入社会化发放,近年来,部分企业改制工作已经结束,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又起步较晚,已改制结束的企业未能预提此项费用,加之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大量的”450”人员均处于下岗失业状况,目前,他们已陆续到达退休年龄,这部分社会弱势群体的人员在办理档案移交和退休手续时,原单位无力承担他们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由于这部分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不能筹集到位,直接影响到他们进入社区管理后,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难度大。截止目前,我县尚有373名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存在着人员移交、衔接、管理等诸多问题。